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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师第14部分阅读

    淮耸?人并肩而行,多莉亚拖着两条残臂,安德鲁闷头赶路,而我也因背伤佝偻了起来,三人宛如一支打了败仗的哀兵,垂头丧气地自顾着走着。

    我一路上都在思考下一步的计划。珍妮还在蒂玛特斯手中,要救她出来恐怕有点难度。更棘手的是,蒂玛特斯似乎不太愿意轻易将微型金字塔的秘密告诉我们,除非……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紧,几乎不敢再想下去。在内殿中,蒂玛特斯称呼我为知己,还说要和我伯牙子期,难道非要我先自投罗网,再试着说服他不成?不行,我心理素质不过关,而且我平时最不擅长的就是和人打交道,吹个牛都能紧张得满头是汗,又怎有本事和这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周旋?

    我正在沉思中,多莉亚突然拦住了我的去路,然后安德鲁上前打开了盖板,原来密室已经到了。

    第一章 珍妮珍与地下世界 第六十二节 一片痴心

    打开了地道门,我们手上已没有了油气灯,只能摸黑下行。走了没多时却发现有亮光从下往上而来,早到跟前一看,只见昏暗的灯光下印出一张满是横肉的脸,原来是托雷斯提了一盏油气灯走了上来。

    他和我在阶梯上狭路相逢,冷不防看到我满是纱布的样子,被吓了一大跳,估计还以为是血尸杀过来了,差点没调头就跑。但片刻之后,他似乎明白了过来,脸上随即露出不屑的表情,轻蔑地问道:“你怎么又回来了?”

    “是我让他回来的。”没等我开口回答,多莉亚在我身后冷冷地说道:“不会拖累你们太久的,2天后我和他都会离开这里,永远也不回来。”

    “你要离开这里!?”托雷斯似乎像是挨了一个晴天霹雳似的,浑身抖了一下,差点没从陡峭的阶梯上滚下去,手里提的油气灯被他晃得火光摇曳,照得狭小的过道里满是黑影晃动、忽明忽暗起来。

    他努力保持住壮硕的身体不致摔倒,思绪似乎还没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嘴里不断地重复地说着:“你要离开了……离开了……离开了……”他的眼眶似乎都有些湿润了,火光在他的眼中摇曳得格外明亮。我之前就知道他爱慕多莉亚已久,本以为他不过是贪图美色而已,没想到多莉亚要离开的消息竟会对他的造成如此大的打击,这个外表凶神恶煞的汉子原来是个痴情种子。

    托雷斯愣在了原地迟迟缓不过神来,多莉亚忍不住催促了一声,他才仿佛被浇了盆冷水似的,打了个激灵,手提油气灯为我们开道,一路走回了密室中。

    走进密室,安老爷子果然还坐在密室正中间的那把椅子上,我不知道他这么终日坐着,和死后躺在坟墓里有什么分别。他见到我时先是大吃一惊,仿佛见到了幽灵似的瞪大了眼睛,然后整张脸就被气得扭曲变形,颧骨的肌肉不停地抽搐。

    他这样子仿佛已经到了快被气炸的临界点,没等他破口大骂着轰我出去,多莉亚率先开口为我解围:“安老爷子,您别发脾气,我们在这里只呆两天就走,往后就再也不会给您添麻烦了。”

    安老头没理会她,只是强按住内心的怒火,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对托雷斯使了个眼色。胖子这时三魂已失了七魄,哪注意得到这个眼色。安老爷几次暗示,眼珠子都快撇成了斜视眼了,但见那托雷斯还是呆若木鸡地没有反应,他顿时像只泻了气的皮球,只好把语气放缓了说道:“多莉亚妹子,你又何必要走呢?我们相处了二十几年不是都好好的么?我今天要这么做不是针对你呀,只是想让那个这个扫把星快快滚蛋,我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还想多活几年啊!”

    看来这老头子虽然失了帮手,但还是不甘心,仍然想把我撵出去。多莉亚柔声细语地回答道:“安老爷子,你有所不知。他在蒂玛特斯寝宫救过我一命,所以我不能就这么赶他走。你放心好了,我以人格担保,他只会在这里呆2天时间,绝不会多呆一天,这样也算是让我还了他的人情。”

    多莉亚语气非常礼貌谦和,仿佛低三下四在恳求安老头。但与此同时,身边的安德鲁却狂躁不安起来,双眼放射出恶狠狠的目光,对着安老头呲牙裂嘴,一副恨不能冲上去把他撕了的模样。

    安老头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老江湖,和多莉亚相处二十多年,怎么会不知道她和安德鲁之间的秘密?他此时一见安德鲁狂躁不安,便知道多莉亚虽在表面上如一泓清水般平静,暗地里却是暗潮汹涌,随时都有可能对他痛下杀手。而在场面上,他又失了托雷斯这个得力帮手,一把老骨头要面对安德鲁,多莉亚和我三人联手,可谓占尽劣势。于是他叹了口气,指着我鼻子没好气地叫嚣道:“好!2天就2天!我安老爷子慈悲为怀,就容你在这里休息两天。我们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到时间你可别赖着不走。”

    他表面上气势很嚣张,可言语间已经做出了妥协。我对他这表里不一的小人早看不惯了,完全不吃他这套,径直往密室里走去,和他擦身而过时,更是挑衅地肩膀一蹭,将他略微撞了开来。这一下子把安老头搞得极为尴尬,他刚才迫于形势不得不妥协,本想对我吆五喝六找点面子回去,没想到我硬是不吃这套,仿佛一巴掌拍在了钢板上。

    正在安老头骑虎难下,手足无措时,托雷斯不知为何,竟一屁股坐在地上痛哭了起来。我们几人都没想到这个身材魁梧,长相凶恶的汉子会冷不丁展现出如此软弱的一面。但这么一来,倒是给身处尴尬境地的安老头解了围。

    托雷斯的哭相实在是很难看,满脸的横肉都堆叠到了一起,嘴一咧开露出两排黄牙,眼泪簌簌飙出,混着鼻涕被涂得满脸都是。安老头如蒙大赦一般,赶紧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冲上去假作关心托雷斯,实为自己找台阶下:“大兄弟,你怎么突然这么伤心?”

    托雷斯坐在地上像只咆哮的野猪似的,嘴里不时地吼着一些语无伦次的语句:“我那么爱啊……你啊……不懂啊……心啊!”

    托雷斯哭得鬼哭狼嚎,多莉亚却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场表演。我不禁瞅了一眼已经窝在墙角的安德鲁,此时正若无其事地舔着自己的脚掌。由此可见,多莉亚是真的无动于衷,并非逢场作戏假作镇定。

    “我可以带你回地球去,只要你愿意。”

    多莉亚似乎思考了片刻后对托雷斯说道:“就当作是对你这二十多年来对我照顾有加的补偿。”

    此话一出,托雷斯立刻止住了哭声,而安老头也惊得目瞪口呆,对多莉亚抛去诧异的目光。

    “你知道回那个世界的通道在哪里?”安老头用难以置信的口气问道。

    多莉亚点了点头,又指着我说道:“这个人在不毛之地还有任务需要完成,他不会和我们一起走。”

    随即她又转而向安老爷子问道:“安老爷子,如果您要是愿意重回现实世界,也可以一起同来。”

    安老头想都没想便摇了摇头,婉言谢绝道:“我已脱离那个世界太久,恐怕……”

    没等他说完,托雷斯仿佛捏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吼声中的兴奋溢于言表:“我跟你走!你去哪里,我就去那里!天涯海角都跟着你!”

    我不禁觉得这两人真是好笑,一个死皮赖脸地要赖在这里,哪怕终日只能枯坐在这荒漠下的密室中;而另一个却像吃了蜜蜂屎一样,死活非跟着多莉亚不可。只怕他到了地球,看到多莉亚恢复了那张满是皱纹的沧桑老脸,会被吓出精神病来。

    多莉亚对着托雷斯神情冷漠地说:“我只不过带你回现实世界罢了,等回到了那里,我们还是得各走各路。我在那里有自己的家庭,你也必须要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

    托雷斯这时哪听得进这些,只求多莉亚此刻能答应他同行就好,于是便在那里点头如捣蒜。

    多莉亚看他那副傻样,叹了口气,轻声地嘟囔道:“蒂玛特斯有你一半痴心就好了。但只怕回到了现实世界,你就会后悔刚才说的话。”

    在场只有我明白她的意思。在不死之国,所有的感情和伦理都被无止境的时间扭曲得面目全非,一旦回到现实生活就会即刻灰飞烟灭。

    不管如何,这些都与我无关了。两天以后,我就将和他们分道扬镳,多莉亚和托雷斯回地球,安老爷继续留在此处,而我,则将前往蒂玛特斯寝宫。我们就像几条重逢交汇后的直线,从此以后注定将越行越远。

    第一章 珍妮珍与地下世界 第六十三节 离愁别绪

    两天很快就会过去。我原本很好奇,在这不毛之地并没有日夜交替,他们要如何才能计算天数。后来安老爷子从他的椅子底下像变戏法一样掏出了一个沙漏,瓶中细沙如同一条丝线一般,从上层缓缓流向下层容器。

    “颠倒一次,便是一天;两次之后,我就恭送你们出门。”安老爷说道。我看了看那细沙的流淌速度和瓶中的沙量,他似乎并没有欺骗我们。

    这沙漏的玻璃内侧已经被细沙磨出许多毛边,想必被翻来覆去颠倒了无数次了。一日一次,一年不过365次,这每一条细微的裂痕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我假作检查,从安老爷手中接过沙漏,在玻璃壁外细细地抚摸这些印迹。这不毛之地的时空恰似凝固了一般,天地间只有永恒的荒凉和萧瑟,唯独这小小沙漏上才能看到岁月流逝的痕迹。

    我捧着沙漏还没仔细看个够,安老爷就急着抢了回去,仿佛这玻璃玩意儿和他的命一样重要。在他从我手中夺走沙漏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他好可悲。他所渴求的永恒的生命,其实完全仰赖这小小的沙漏才变得有所意义。如果我现在打碎了它,那么在这不毛之地,就永远搞不清楚今夕是何年了,活过一天和活过一年便完全没有了分别。

    当安老爷子从椅子底下再次拿出沙漏时,上层容器只剩下了一层薄薄的沙,大约5分钟后就会结束,那这两天的大限也就随之到了。无须多言,这本身就是不言自喻的逐客令,我回头看了看多莉亚,她的手臂仍然垂着,显然还没完全好,我背上的箭伤倒是好得差不多了。

    “好了,诸位。我们约定的时间已到。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安老头送你们一程吧。”安老爷子两眼一直死死盯着沙漏,直到上层容器一粒沙都不剩,赶紧翻转了一下,放回椅子下面。他随即又取出了油气灯,将我们四人送上地面。

    地面之上风沙依旧,阖上密道的改版后,五人伫立在广阔的荒漠之中,犹如沧海一粟,渺小得不能再渺小。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众人都是一脸伤感,就连安德鲁都似乎被空气中的离愁别绪感染到了,兀自发出哀怨的嚎叫。

    唯独托雷斯虽然忧伤,但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毕竟他终于能跟随多莉亚一起走了,多年的梦想此刻成真。安老头在底下密室中仿佛巴不得所有人快点走,免得连累他长命百岁,但真到了挥手告别之时,这相处二十年的情分毕竟很难放下,他紧紧握着托雷斯的手,保重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只是托雷斯心思早就飞到多莉亚身上了,哪还有闲工夫和他长吁短叹,只是唯唯诺诺地应付着。

    多莉亚嘱咐我道:“你要多加小心,这里毕竟是蒂玛特斯的地盘,切忌不要惹他发怒。若他想杀你,你便是有200个脑袋都不够他砍。”

    这道理我自然明白,不过她反复叮咛也是一片好意。我点头向她致谢,也祝她一路顺风。

    “其实你铁了心要去那里,真的是飞蛾扑火,有去无回。”多莉亚踟蹰了一下,还是忍不住说道:“你去意已定,我本不想再多说。但蒂玛特斯已经活了几千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人的大限,他的思维早已不在正常人的范畴,你说什么他都不会听的,又何必去白白送死。”

    我回答道:“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此事关乎整个人类的命运,牺牲区区一个我,实在是微不足道。所以哪怕只要在理论上存在一丝机会,我也要舍命去尝试一下。”

    多莉亚被我说得有些动容,开口道:“好吧!我佩服你的勇气。我再告诉你一个关于这不毛之地的秘密,或许能帮得上忙。你知道为什么蒂玛特斯会把自己的寝宫造在那个位置么?”

    她原本说要透露一个秘密,我正想洗耳恭听,没想到她却反问一句。我思忖了一下,回答道:“这荒蛮之地,方圆几千里都是一模一样的荒凉,他大概只是随机选了个地方吧。”

    多莉亚笑了笑说:“当然不是了。在蒂玛特斯的寝宫地下,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要知道,这整个不毛之地都是由蒂玛特斯内心世界投射出来的,其中有一块地方,是由藏在他内心最深处的秘密投射而成,蒂玛特斯为了掩人耳目,便把寝宫覆盖其上。”

    我瞪大了眼睛,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回答道:“所以说~只要能进入到蒂玛特斯寝宫之下,也就等于发掘出了他内心的秘密!”

    “没错!”多莉亚说道:“但这秘密事关重大,甚至能威胁到这整个不死之国的存亡,蒂玛特斯怕自己活了几千上万年后,哪天会产生奇思妙想,打开这个潘多拉之盒,因此在严加防范的同时,甚至把这个秘密从自己的记忆中都抹去了。”

    我不禁感到好笑,这蒂玛特斯连自己都信不过,怕自己哪天想不开会行短见,竟想硬生生地毁掉一切可能导致死亡的条件,从而保全自己永恒的生命。这种死皮赖脸也要活着的精神和安老头子倒是颇为相像。他称我为知己,我实不敢当,倒不如把安老头绑的去和他琴瑟和鸣,一起探讨长命百岁的好处。

    多莉亚接着说道:“这个秘密,是我在研究永恒魔王的文献时发现的,随后在和蒂玛特斯的见面后旁敲侧击也验证了,因此可靠性很高。当时,我和他提夫妻情分,子女家庭,他都无动于衷;骂他薄情寡义,禽兽不如,他也毫不在意。唯独我和他一提起这寝宫之下的秘密,他立刻大发雷霆,马上把我逐出城门之外。”

    我听罢连声感谢,这个秘密对于我来说太重要了,仿佛捏住了蒂玛特斯的死|岤,但提起时务必要小心,免得引得他发怒,便性命不保了。

    千里送君,终须一别。我们几人互相唏嘘了一阵,还是得分道扬镳。安老头拉起了密道盖板,安德鲁,多莉亚和托雷斯向血尸之地走去,我则面向蒂玛特斯寝宫,发起了第二次冲击。

    第一章 珍妮珍与地下世界 第六十四节 白马过隙

    我只身一人向蒂玛特斯寝宫而去。身后安老爷子“刺啦”一声阖上密道盖板,多莉亚等人的背影也渐渐消失于风沙之中,我环顾四周,天地间又只我一人伫立在黄土之上。

    上次去寝宫的时候,全赖有满地的马蹄印指路才不致迷失方向。但过了那么长时间,这些印迹早已被连续不断的风沙抚平,哪还留有半点印迹?我出于无奈只好凭着印象走去,心想那寝宫的城墙连绵百里,我只要大致方向不错,总能走到城墙脚下,然后再慢慢沿墙找门,虽说费点周折,但不至于寻不到。

    这次没有多莉亚的催促,我也就放弃了急行军式的赶路,索性放慢脚步,边走边思考见到蒂玛特斯后的对策。

    正如多莉亚所说,这蒂玛特斯活了几千年,心智早已扭曲,异于常人,如果用循规蹈矩的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这纯属白费口舌。但人类历史源远流长,有些人性的特点却不因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从古至今始终被保留了下来。蒂玛特斯虽多活了那么久,毕竟还属于人类范畴,身上应该仍然保留着那些亘古不变特点。我如果要和他周旋,必须从这些人性特点入手,或投其所好,或出言相劝,以人性为本,以攻心为纲,这才有一丝成功的可能。

    如此一来,我千万不可以于他为敌,反而要努力和他亲近。他说我是知己,我便做他知己,凡事先投其所好,一切顺了他的心再说。这蒂玛特斯行宫亭台楼阁,琼楼玉宇,仿佛是个人间仙境,而在内殿之中,我又见到那么多见所未见的奇珍异宝,想来蒂玛特斯的品味甚高。我不如由此作为切入点,和他一起探讨艺术,品味人生,或许还可送他几顶高帽子,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话糙理不糙的道理,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从未被颠覆过。

    我正想得起劲,脚下浑然不觉已经走出数里地,猛地抬头望向远方,那寝宫的高墙仍然朦朦胧胧的立在风沙中,像是一动也没动过。我有过上回的经验,知道路途遥远,早就有了打持久仗的准备,刚准备继续迈开脚步,忽然听到远处似乎有马蹄的声音。

    会不会是蒂玛特斯亲卫队来了?我心想这样也好,把我掳去行宫也省得我靠自己两条腿走过去。但来声似乎并不密集,不像是群马奔腾,倒像是单独的一骑。这就怪了,多莉亚说过亲卫队都是成群结队地掠过荒漠,声势浩大,我虽没见过,却看到过那一地的马蹄印子,已经可以料想那阵仗一定不小。这单枪匹马的找上门来,又会是谁呢?

    没一会儿功夫,啼声渐近,从风沙中钻出一个雪白的身影。原来是一匹白色的骏马,跑到我身边便停下了。我在小时候学过骑马,但从未见过这等良驹,只见它鬃毛飘逸,皮色发亮,四肢强劲,铁蹄声声,我忍不住用手抚摸它的鬃毛,它便前膝跪地,伏了下来。

    我自打高中就没再骑过马,而在中邪后梦境中的逃亡时,也只骑过一头毛驴而已,当下忍不住性子,便骑了上去。白马见我上身,便起身撒开四足飞奔起来。我趴在马背上,手扶鬃毛,只听见耳边风声呼啸,白马像支离弦之箭一般蹿了出去。

    我骑在马上,一边看着周围的黄土地向后飞快掠过,一边听着清脆的马蹄声雨点般地传来,心中的抑郁和烦恼顿时被一扫而空。一人一骑驰骋于无尽荒漠,这样豪迈的感受,整日蜗居于繁华都市的人是完全无法体会的。我当下只觉得豪气干云,心想这不毛之地倒也不是一无是处。虽然几乎罕绝人迹,但至少有寄情于天地的一方空间,不像在现实生活中,整日不是挤地铁就是挤超级市场,到处都是人头攒动,找个立锥之地都难。

    白马跑得飞快,没过多久寝宫的高墙就在矗立在眼前了,但它不往正门跑,反倒向墙头奔去。我正狐疑着,却发现高墙上竟然还另开了一处小门。高墙上的卫士见我们靠近,便将小门打开。那白马简直快如一道白色的闪电,前一秒那狭长的门洞还在远处,看上去只有缝隙般那么小,我只一眨眼的功夫,便眼前一亮,一人一马都已飞驰入高墙之内。

    我心中一荡,却发现已然跃入另一个世界,昏黄的天际顷刻化为青天白云,无尽黄沙化为满地芳草。进入寝宫之内,白马仍然没有放慢脚步,马蹄踩在青砖路上更为清脆好听。我正为眼前美景心驰神往,忽地发现道路两侧竟有两排披甲卫士夹道欢迎一般,而前方不远处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似乎等在那里了。

    “蒂玛特斯!”我心中暗呼,白马已经跑到他跟前,呼哧一声粗喘,便像钢钉一般立在了他身旁。我原本正沉浸在骑马飞驰的快乐中,可转瞬之间便大敌当前,顿时惊慌失措,没了方向,只好傻傻地趴在马背上,怔怔看着蒂玛特斯说不出话来。

    “小兄弟,我等你等得好辛苦啊!”蒂玛特斯伸手挽住马鬃,将我扶下马来。我一身污泥的纱布,怕沾了他一身华服惹恼他,拘谨地缩在一旁。他却毫不在意,搭着我的背就将我引向大殿。

    大殿之中大斗的痕迹已经全被清理掉了,此时放了一张大桌子。蒂玛特斯为我拉开椅子,请我坐下,又小心地把我脸上的纱布轻轻拉开一条缝,露出一张嘴,他蹑手蹑脚的样子,仿佛是生怕触痛我的伤口。他把我安顿好了,旋即拉开身边的椅子坐下,打了个响指,真馔佳肴便一道道地送了上来。

    这时我已经完全懵了,不知道他是何用意。但眼见满桌的山珍海味堆在面前,我只觉得口水不自觉地涌出,没一会儿功夫就几乎都要满溢出来了,每隔一会儿就得咽一次才不致从嘴角流出。蒂玛特斯哈哈一笑,说道:“小兄弟,这一桌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你可千万不要客气。”

    我怕忤逆了他的意思,计划就难以开展,便蹑手蹑脚地夹起一片鹅肝放嘴里。这一发便不可收拾,鹅肝的鲜味充满整个口腔,我生平都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佳肴。蒂玛特斯又将另一道菜向我推一推,我便像着了魔似的一道接着一道吃了下去。

    第一章 珍妮珍与地下世界 第六十五节 反噬一计

    吃过十道菜,我肚子已经浑圆似个皮球,但嘴上还意犹未尽。这蒂玛特斯为我准备的满汉全席,每道菜都有不同的滋味,但都让我欲罢不能,嘴里不肯放过这道,眼睛却望着下一道。

    蒂玛特斯说道:“小兄弟要是觉得我准备的饭菜可口,我们晚宴继续品尝,现在不妨先陪我去内殿欣赏一下艺术品,顺便也好消化一下。”

    我看刚才自己大块朵颐时,蒂玛特斯自己却是一口未动。在这不毛之地,就和那地下世界一样,不用进食也可以维持生命,就如安老爷子,几十年如一日地呆坐原地即可。但这么一桌美味呈现在眼前,我虽腹中不饿,却觉得舌根下面似有一个泉眼不断喷涌而出,食欲顿时大开,只恨自己肚皮太小装得太少。但令人奇怪的是,蒂玛特斯却对美食完全无动于衷,只是微笑看着我,不时和我聊上几句,这满桌珍馐却是连一筷也没动过。我这寻思一想,他已活了几千年,就算菜单上有千万道花样,都只怕味蕾都吃出老茧了,哪还会有兴趣。

    我挺着肚子,连路都走不稳了,在蒂玛特斯亲自搀扶之下到了内殿。内殿之中陈列着许多我见所未见的艺术品,上次来访就令我眼前一亮,也就迫不及待地想细细欣赏一番。

    他带领我来到了第一座雕像之下。只见这座雕像由钨钢制成,高约三米,放在一个大理石的底座上。它呈一个球体,却像只毛线团子一般,由一条碗口粗的钢条盘旋而成。灯光照色在浑亮的钢体上呈现出五彩的光芒,细细一看,整个雕塑立时呈现出一种浑然天成的美感。我看得入神之后,只觉得眼前有一条黑蟒错综复杂地缠绕着,刚劲有力,凛凛然有种压迫人心的美感。

    我在这座雕像前伫立良久,蒂玛特斯又轻推我的后背,走向第二座雕像,可我的眼神还恋恋不舍地望向第一座。

    “小兄弟不必心急。让我为你把每件艺术品做个简单介绍,你若是喜欢哪件,一会儿可以慢慢欣赏也不迟,这不死之国最不缺的就是时间。”蒂玛特斯笑着又将我推到第二件艺术品前。

    这第二座雕塑仍是一个球状物体,仍是由碗口粗细的线条盘绕而成,但这次的材质却是白色的岩石,盘绕的方式也有所不同。粗看这一对雕塑不过是换了颜色罢了,但仔细一看却大不一样,上一座雕塑钨钢环绕,刚猛威武,而这座却似“百炼钢成绕指柔”一般,白色的线条尽显女性的柔美。如果上一座为阳,那这一座就为阴;上一座为雄性的话,这一座便为雌性。两座雕塑用几乎相同的表现方式,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艺术魅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如此这般,蒂玛特斯带着我一座座地欣赏下去,花了不知多少时间,终于将这些艺术珍品完全介绍完,我却仍然流连其中,不愿离去。

    “小兄弟,实不相瞒,我在这不死之国呆得时间久了,没事便创作些雕像画作聊以解闷,这些都是在下拙作,你不要笑便是了。我在别处仓库还屯了上百件,你若喜欢,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去一一观赏。”蒂玛特斯诚恳地说道。

    我听罢吃了一惊,这些如果都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杰作,那他在艺术上的造诣,恐怕早不亚于米开朗基罗等一代大师,又何况他如此高产,留下作品的数量远超任何一位艺术家。不过又寻思一想,这也不奇怪,蒂玛特斯本是大学教授,活得岁数又恐怕比米开朗基罗,莫奈等一干艺术家加在一起还长,要是用数千年的时间钻研一门艺术,造诣自然不低。

    我又回到第一座雕像,打算花点时间把这些奇珍异宝般的艺术珍品重新欣赏一遍,蒂玛特斯则站在一边默然不语,让我有时间自行品味。这时,四位披甲武士合力抬进一个大木箱,放置一旁,四下打开木板,里面居然放置着一架钢琴。

    蒂玛特斯站到钢琴前,一个卫士便在他身后放下一张琴凳。我正觉得纳闷,他便微笑着示意我继续欣赏,兀自却翻开了琴盖,弹奏起来。

    我正沉浸在雕塑之中,可当第一个音符响起时,就把我的魂直接勾了过去。这钢琴的音色实在是太美了,犹如清泉入水般清脆,继而余音绕梁三周而不散,充满了韵味。

    这第一声响起,蒂玛特斯便叮叮咚咚地敲击起来,所奏之乐为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此曲颇有渊源,被很多乐评师评委巴赫生平最杰出的曲目,也是世间众多钢琴师认为最难演绎的曲目之一。

    但在蒂玛特斯手中,这首曲子却被弹得游刃有余。第一乐章极为激进高昂,只见他十指在琴键上飞快舞动,像是织出一张密网,无数音符像潮水般涌出,犹如山洪倾泄之势飞泻而下,若非亲眼所见,我一定会以为是数人合奏,绝不会相信这是出自一人之手。

    弹到第二乐章,蒂玛特斯抬头冲我一笑,那奔流之势忽地被凝结住,我的心神不禁为之一荡。他旋即蓦然轻敲键盘,音符便缓缓而出,余音袅袅,不绝于耳。巴赫本是宫廷乐师,所做曲目大多有宗教背景,这第二乐章在他的演绎之下,竟像圣乐一般,让我心神宁静下来。我闭上眼睛,静静享受着这飘飘仙乐,感动得几欲热泪盈眶。

    一曲弹罢,我仍然紧闭双眼伫立在那里,久久回不过神来。我听见蒂玛特斯阖上琴盖的声音,然后他便轻轻走到我身边,将手温柔地搭在我后背,说道:“贤弟,漫漫人生,只一知己难求。你我如此谈得来,你不如就留在此地,我们每天饮酒作赋,舞文弄墨,欣赏音乐,探讨雕塑,岂不快哉?”

    我猛然一醒,顿时后背冷汗直流。我竟然不知不觉中已着了他的道了!从骑上白马开始,我就被他一路牵着鼻子走,一直沉浸在各种美轮美奂的事物中不能自拔,珍妮和微型金字塔的秘密就被压根抛在了脑后了。我在来时的路上,还在盘算着如何运用攻心之计,从蒂玛特斯口中套出秘密,却不料他自己就是个中好手,我还没来得及出招,便已经使出各种招数,将我迷得七荤八素。

    我深吸一口气,心里深感愧疚,没想到不过半日,便像被蒂玛特斯洗脑了一样,完全乐不思蜀地抛下了肩上的责任,差点就误了大事。我刚想开口婉言谢绝,蒂玛特斯却深深叹了一口气说道:“贤弟,我已知你心意。”

    我大感惊异,我还没开口他竟已料到,只觉得这家伙察言观色的本事很是厉害。不料蒂玛特斯却解释道:“在这不死之国,没有什么是瞒得了我的。你脑袋里的想法,我只消看一眼便全都知道了。你刚才还和我心意合一,琴瑟和弦,此时却觉得自己不该沉溺于这声色犬马之中,要重新担负起拯救世界的重任。”

    他这话一出口,我被惊得目瞪口呆。我之前还盘算着如何依着他的性子投其所好,好骗得他开口说出秘密。但照他这一说,只要此类念头一浮现我脑海便能被他晓得,那我的如意算盘显然是要落空了。

    “传爱妃!”蒂玛特斯大吼一声,两个披甲卫士立即奔向后门。他旋即又说道:“贤弟,从你已进入这不死之国开始,我便发现你就是我千年难遇的知己。现在你显然已没了说服我说出秘密的可能,但我却仍有说服你留下的必要。”

    我叹了口气,回道:“一人享乐是小,整个世界为大。我感激你的这份赏识,但恐怕我没法答应你留下。”

    蒂玛特斯微微一笑道:“贤弟话不要说的太满,且听我慢慢向你细说我的理由。等我说完,你再做定论也不迟。”

    不一会儿,那两个跑出去的披甲卫士就抬了个人回来。那人影远远望去很熟悉,我定睛一看,果然是珍妮。

    第一章 珍妮珍与地下世界 第六十六节 黑洞传说

    珍妮全身被五花大绑着,但神情依然淡定,一双眼神一如既往地如死鱼一般。两名披甲卫士把她放到蒂玛特斯跟前,便自行退了下去。

    蒂玛特斯笑吟吟地伸手抚了抚珍妮的脸蛋,问道:“贤弟,你可认识我新纳的爱妃?”

    我上回来这里已经见过一次珍妮,而他显然又有读心之术,我的一念一想又岂能逃过他的眼睛?他这么明知故问,显然只是想起个话头说下去罢了,我便顺着他的意思点了点头。

    果然不出所料,他接着就说道:“贤弟你乃我旷世难遇的知己,而这位爱妃又是才貌双全、能文能武的人才。能结交二位,实乃我几千年未遇的幸事。只是……”

    他话锋一转,继续说下去:“只是我却知道,你俩不仅之前就认识,而且来这不死之国也非诚意投我麾下,只是想从我口中骗得那微型金字塔的秘密。不仅如此,你们对我虽非深恶痛绝,却也是相当鄙视,一个认为我是不可理喻的疯子,一个暗骂我是抛妻弃女的小人,在心中对我都存有鄙夷之心。”

    他说到这里,我和珍妮相顾骇然。他会读心术之后,我们心里的老底都被他窥了个透,他若是因此动怒起来,我们的小命随时不保。想到这里,我浑身上下冷汗直流,幸好脸缠绷布看不到我的表情,不然现在我抽筋的模样一定不怎么好看。

    我们都以为他提起这一茬,是要和我们算总帐。不料他看到我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反倒哈哈大笑道:“二位不必太过意不去,心中一念而起,岂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你俩虽来这不死之国的动机不纯,又受表面现象误解,对我产生了偏见,这本来就不能怪在你们头上。我反倒要感谢这些机缘巧合,让我有机会能结识二位。”

    他这番话说得至诚至信,我甚至看见珍妮那张死鱼脸都有些为之动容,我内心也松了口气。蒂玛特斯又对我问道:“贤弟,你可知我为何和你一见如故,把你当成生平最大的知己。”

    我听他又提这知己不知己的事,但现在我内心却没那么反感了,反倒有一些以此为荣,毕竟他的品味和格调已经能和名垂青史的艺术家们比肩了。我本以为他又要说那些琴棋书画的雅趣,但心里再三思量,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世上喜欢艺术和音乐的岂止千千万万,他活了这么多年,又怎会为了这些寻常的兴趣爱好视我为知己。莫非……想到这里,我心中一紧,莫非他所看重的,和逐梦师公司一样,是珍妮口中所谓我的天赋异秉?

    见我独自陷入沉思之中,蒂玛特斯又开口说道:“我之所以视你为知己,是因为你和我一样异于常人,在内心有一个独特的黑洞。这位新爱妃内心也有一个,却和你我的有所不同,所以她也勉强算得我半个知己。”

    我和珍妮同时抬起头看着他,惊讶得说不出话。在夜鬼国王的陵墓中,珍妮曾对我说过,阿迪,我和她都是“死过一次的人”。我不禁联想到,或许这和蒂玛特斯口中“心中有个黑洞”说的是同一件事?然而当时我们三人都处在洞|岤的五芒星阵中,阿迪和我都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唯独珍妮不受其扰,难道这是蒂玛特斯口中,我和她的相异之处使然?

    蒂玛特斯见我们大为惊讶,脸上显露出一丝得意,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这其中的缘由,你们一定都猜不到。其实,你们都是同一个计划的产物。”

    我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珍妮也面露骇色,紧张得张大了嘴却说不出一个字。我只听珍妮说过自己是逐梦师公司实验唯一的成功作品,因此具有极高的价值,这也是公司和无眼巫师想捉拿我的原因。蒂玛特斯居然说珍妮本身也是计划的产物,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见我们被吓得面露土色,蒂玛特斯似乎对自己卖关子似的说书方式很满意,接着解释了下去:“当年逐梦师公司和无眼巫师联手开展一个计划,想创造出一批心中有黑洞的人。双方分头开展行动,公司以人类为实验对象,无眼巫?br />免费小说下载shuba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