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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卡探案集GL_第3章

    其实我认为那孩子已经被害,冥币上的暗红就是孩子的血,犯人应该是在孩子的尸体旁祭奠他的故人,这样在意义上更合理,那祭奠的地点肯定不是繁华闹市,不是人行天桥下面,在市郊的某座山上最合适,冥币上的纹路让我联想到松针,刨开雪面在地上烧纸,偶尔风吹,干枯的松针盖到了纸币上,烧过纸,将孩子的血洒到纸币上,自然会形成现在的纹路。我们这里,唯一长着大片松针的山就是东区的景阳山,所以犯人一定是在那一带活动过,不然不可能会了解地形环境。一个将多年精力都用在追踪仇人,并且曾是矿工又身患重病的人,绝不会是个有钱人,是流浪乞讨人员的可能性最大,考虑到他身体的状况,一个有经验的流浪人员应该知道,救助站是帮他解决生活问题延续生命时间最理想的去处,那里可以给他免费提供食物和药物,我是准备先从救助站开始,然后天桥下,流浪人聚集地,一个一个抓他的生活印记,毕竟他的特点很好认,只要他出现过,肯定会找到,谁知运气正点,一击即中。]

    原来如此听完赫卡的解释,心情有些沉重,[那孩子才五岁,就算和他爸爸有仇,又何必要牵怒与他,甚至现在还不肯罢手,难道连婴儿也不放过么,太过分了。]

    [对方的文化水平不会太高,若恨到极致,也许能想到最恶毒的报复不外乎死无葬身之地和断子绝孙。]

    [] 我低下头不知还要怎样去评价,因为被人伤害,所以要用伤害去回报,这我可以理解,但是,俗话也说冤有头债有主,何苦再把这份苦涩的仇恨洒向完全无辜的孩子呢。

    赫卡忽然拍拍我的肩,站起身道,[人乃万恶之源,这种事太多了,你每次都这么往心里去,除了让你自己陷入无边的痛苦外,没有任何作用。现在歇够了吧,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饥饿会伤害我的脑细胞,这不是个好现象。]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居然梦到机器人大战异能杀手orz结果被吓醒,听到母上大人在洗手间的动静,说明她还没上班去,那也就是说才不到七点啊!!泪目

    ☆、矿铲与血色冥币(六)

    [哦,好的,我现在就去热饭。] 也许赫卡已经麻木,可我还是没办法立刻从这案件里抽离,其中有为那孩子难过的心情,也有初次接触这种小说情节般经历的刺激,我站起身随着赫卡一起上楼,走着走着,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对了,你是怎么知道他身上可能有枪的?]

    [一个身患重病的人想要杀人,并且还给对方提前送去死亡暗示,想必一定是有十足把握吧,从攀窗的轨迹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人,没有帮手,那么这种自信来源于枪的机率很大,自制手枪很容易弄到,其实在一些偏远的农村里,有枪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来到餐厅,我把饭菜放到微波炉里稍稍加热,然后和赫卡一起坐下来吃饭,她吃得很香,好像一点也不挑。等我们吃完饭已经十点多,她用纸巾擦擦嘴,又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瞅着我。

    我不明所以的抓抓头发,问道,[没吃饱?]

    赫卡摇摇头。

    我又说,[要喝东西?]

    赫卡又摇摇头。

    我皱着眉头苦苦思索,最后干笑着说,[你不会是连洗澡也要我帮忙吧?]

    [呵。] 赫卡用鼻子哼哼气,像是在笑,但嘴角又不动,[我还没残到那个地步,我只是想说,你做的菜很好吃,做家务又很厉害,能不能安心的留下来做我的搭档?一个人生活让我连工作都没办法继续,自从上一个人走了之后,今天是我解决的第一单任务。如果你觉得薪水不满意,我还可以再高些。]

    言下之意是对我很满意?之前还说不勉强我的去留,现在却一副可怜样,真像个小孩子。我笑了笑,起身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说,[放心吧,我决定接受这份工作,你让我见识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很有趣。] 虽然也有悲伤的情绪,但是难以抵消这份工作对我的新奇的吸引力。

    赫卡叹口气,[每个人开始都是觉得很有趣,然后慢慢受不了,最后走掉。]

    [我会做下去的啦,就算我不喜欢这份工作,看在钱的份上也不会走的,我要养妈妈,没那种任性的权力。]

    [你真是个好女儿。]

    [难道你不是?] 我把碗筷端到水池旁清洗,开玩笑的说。

    赫卡没有回答,只是懒懒的趴到桌子上,一动不动,也没了声音,我以为她睡着了,结果等我洗完碗走过去,发现她只是瞪着眼睛在发呆。

    [不去冲凉吗?] 我问。

    赫卡点头,慢慢起身,[嗯,现在去,那个,门钥匙在你房间书桌第三个抽屉的盒子里,里面还有一千块钱,是你平时买菜或者家里需要什么东西要买时的零花钱,没有了再跟我说。]

    [好的。] 今天只是把带来的东西一一摆放好,书桌抽屉里原本的东西我还没来得及看。

    我和赫卡一起离开餐厅,各自回了房间。我到浴室冲了凉出来,已经快十一点了,习惯早睡早起的我,这会儿已经开始犯困,可头发还没干,shsh的水滴沿着短发发梢划过我的脸颊和脖子,一会就变得冰凉,我只能不断的用毛巾揉搓,把整个头搞成鸡窝,直到它不再往下滴水。

    在等待头发彻底干透的时间里,我坐到了书桌前,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想了想,在上面写下:

    “赫卡——思考时不喜欢被打扰,讨厌热,不挑食。”

    一天的接触,我只摸清楚了赫卡这三点喜好,我的主要工作是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自然对她越了解越好,而且我不得不承认,仅仅这一天,我就对赫卡佩服得五体投地,她那宛如福尔摩斯般神奇的推理能力实在令我惊叹。新的工作让我充满热情和兴趣,不仅是为了工作,我本人对赫卡也产生了浓厚的好奇,简直胜过了高薪对我的诱惑。

    我用笔杵着下巴,看着本子,又在那下面加上了一句,“性格古怪,生活能力确实中度残疾,少有表情,好像不会笑,看似冷淡,其实对人很体贴,应该不难相处。”

    写完,把本子合上,脑子又不禁开始回想起刚刚赫卡推理的案情,不知道警察能不能抓到那个人,希望无辜的婴儿可以逃过这一劫,不要像他哥哥一样悲惨。

    想着想着,眼皮打架得越来越厉害,我一摸头发,还是有些sh,就算是短发,这寒冬天也不易干,但已经变得相当沉重的脑袋实在撑不下去,我只好爬回床上睡了。

    平常我都是六点半自然醒,大概因为昨天睡得太晚,第二天早上我七点才醒,一看表,赶紧下床换了衣服叠好被子,到浴室洗漱,一抬头看镜子,把自己吓一跳,都是昨晚头发没干就睡觉惹的祸,整个一个定型的大鸡窝,我用梳子沾水拼命梳也捋不直那些铁了心要搞怪的头发丝,再看看表,最后叹口气,认命了。

    我顶着乱糟糟的短发走出房间一看,幸好赫卡还没起床,拿了钥匙和钱,急匆匆的出了门,厨房里一点菜都没有了,不先出去买的话,连早餐都没得吃。

    到菜市场挑挑拣拣买了几样新鲜蔬菜、几斤肉和排骨、一盒鸡蛋、一盒皮蛋,然后去超市买了些面包、牛奶和香肠,拎着一大堆东西回去时已经八点多,赫卡还是没起床,我总算舒了口气,到厨房把买回的东西一样样放好,坐下来喝几口水,这才慢悠悠的开始做早餐。

    熬了一小锅皮蛋瘦肉粥,用青瓜萝卜丝拌一碟小凉菜,煎两个鸡蛋,还有面包和牛奶都是即食的,就看赫卡愿意吃哪种。

    早餐全部弄好,时针与分针刚好在九与十二之间呈直角90度,这种天气不能等,东西很快就会冷掉,我只好去敲赫卡的门,敲了大概三分钟里面才开始有动静,只见她睡眼惺忪的打开门,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

    我带着歉意的说,[早餐做好了,我怕冷掉,你先下去吃点吧,吃完再回去睡。]

    她用力吸吸鼻子,好像要努力的嗅一嗅早餐的味道一样,然后倚着门框咕哝道,[你好严格。]

    我只能尴尬又无奈的道歉,赫卡摆摆手,示意她并不是在生气,说,[我马上就过去。]

    过了一会,赫卡来到餐厅,穿着我昨天借给她的开衫毛衣,下面仍是大大的沙滩裤,此时她已经精神很多,坐到我旁边拿起勺子盛粥,[你知道吗,我已经很久没有在这个时间起床了。]

    [抱歉。] 我再一次道歉,[我想你应该把你的作息时间表给我,以免我下次再犯这样的错误。]

    [不,我的意思不是这样不好。] 赫卡喝了一口粥,啧啧道,[没什么比有人能给我按时做饭更美妙的事情了,我不是贪睡或喜欢晚起,只是起不来,所以如果你能叫我起床,再好不过,之前的那一个,呵,经常比我起的还晚,因为她迷恋通宵上网。]

    [规律的作息生活才有益健康。] 她这明显是习惯性赖床,我把面包和牛奶推到赫卡面前。

    [这就是军人的好处。] 赫卡摇摇头,厌恶的把它们推远,夹起鸡蛋一口咬下去,[我已经受够了面包牛奶,你是我的搭档中最好的一个。]

    [难道你不喜欢吃的时候不会跟她们说吗?] 我不解的问。

    [懒得说,我很怕她们会辞职走掉。而且个个都这样,没有对比是显不出程度的,你的出现才让我知道我已经有多么讨厌面包和牛奶了。]

    我不禁莞尔,把另一个鸡蛋夹到她面前的盘子里,[你可真是奇怪。] 花钱请人来伺候自己,被伺候得不舒服还不会挑,真不知说她什么好。

    [你不吃吗?] 她用筷子指指那个鸡蛋问道。

    [不了,我有喝粥,而且对牛奶有好感,对面包感觉也不错。] 我不知道赫卡会这样,所以只煎了两个鸡蛋,反正我也不挑食。

    赫卡稍稍犹豫,还是把鸡蛋夹起来吃了,她喝了两碗粥,吃了两个鸡蛋,还消灭半盘凉菜,我暗暗的想,恐怕是没人照顾她的这段日子里把她给折磨坏了,不然瞧她的身材,不至于吃得这么夸张。

    吃完后我去洗碗,赫卡就仰躺在椅子上,一副相当餍足的模样,清晨的阳光斜洒进来,盖在她的身上,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很柔美。

    [呐,可乐,我们出去逛逛吧。] 我洗过碗,把赫卡房间的被子叠整齐,正准备拿抹布去一楼继续昨天未完成的工作,赫卡突然跑到我身后来了这么一句。

    我有些意外,顺口说道,[哦,好啊。] 把抹布放回清洁房,换上了出门的衣服,出去也好,刚好可以给赫卡买件毛衣,她柜子里大多数都衬衫和t恤,再就是出门才穿的大外套和一些看起来平时根本不会穿的衣服,几乎没有过渡服装,这样就算房间里会开暖气也很难熬,我真难想象她每个冬天都是怎么过来的。

    不过,我好像理解错了赫卡所谓逛逛的意思,她的逛就是开车四处看看,用她的话说就是定期了解一下这座城市各处发生了什么变化,并不是指逛街。我猜测这大概是职业需求,但最后在我的要求下,她还是带我来到商业区,我们先后走了几家服装店,赫卡对服装样式完全不挑,我只挑选厚度合适和能适当保暖的类型就好,在回程的时候,我们收获了三件新衣服。

    回到事务所不久,便有一个打扮光鲜时尚的妙龄女子造访,一进门看到我就说,[啊,你就是卡卡的新保姆?] 听那语气,应该是赫卡的熟人。

    虽然不想承认我是保姆,不过实质上确实如此,我微微点头,没说什么,心里难免有些不舒服,同样一种工作,换个称谓就感觉自己身份低等许多。

    赫卡对她扬起嘴角,微笑中透着宠溺的说,[告诉你多少次了,是搭档,不是保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赫卡的笑容,若不是亲眼见到,我都要以为她根本不会笑了,每次只发出呵笑声,半点笑容也没有,还以为她肌肉不协调呢。

    [明明没区别。] 那女子把包包和外套随手丢到沙发上,很自然的坐到赫卡身边挽住她的胳膊,举止亲昵到有些怪异。

    赫卡淡定的看看我,说,[可乐,这是美琴,呃,我女朋友,我是指恋爱关系的那种。]

    [] 刚刚就觉得气氛哪里不对,结果预感真的中了,我耸耸肩,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可干杵在这儿也不是办法,便勉强笑笑,[哦,那我不打扰你们,上楼去了。] 我并不是介意赫卡的性取向,在军队时也遇到过几个这样的战友,只是这突如其来的坦白让我没有心理准备,而且我对那个美琴,实在没好感。

    作者有话要说:  qaq明天就要去学校实习了,好希望叔叔能做个带坏小孩子的老师,哈哈

    ☆、矿铲与血色冥币(七)

    回到楼上,左看看右看看,根本没什么事做,便到书房去瞧瞧,赫卡看到的书种类很杂,但文学方面的非常少,在她之前告诉过我的位置,我才找到一些小说,有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想想很多年前看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便把书拿出来,坐到旁边的桌子旁读了起来。

    百~万\小!说是一件会让人入迷的事情,等我揉揉酸痛的脖子和干涩的眼睛从书中回过神来时,再看表,已经一点,我一惊,赶紧走出书房,都这个时间了,还没给赫卡她们做午饭,不知那个女人想要吃什么,我想先下楼询问,结果到楼下一看,空空无人。

    上来发现,赫卡房间的门也是开着的,里面没人。

    那女人的外套和包包都不见了,看样子那两个人应该是出了门。刚好,我还乐得轻闲,把早上吃剩的粥热一热,借着买来的面包,把午饭给对付了,然后拿抹布把一楼一直没时间清理的浮尘擦拭一遍,又回书房继续看福尔摩斯。

    我不知道赫卡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反正当我再一次从书房走出来时,她已经在一楼喝着咖啡,边抽烟边看报纸了。

    现在是下午四点多,我趴在二楼长廊栏杆上冲赫卡喊到,[赫卡,你想要几点吃晚饭?]

    赫卡闻声抬起头,看看我,说,[我想现在吃。]

    [中午没吃?] 我惊讶道,现在吃晚饭有些早吧。

    [我对饭店的食物没好感,只是在美琴面前做样子,少少吃了些。]

    [那回来时怎么不叫我做饭?]

    [我看你在百~万\小!说,所以就没说。]

    [你真是的,那我现在去做饭。] 赫卡的喜好总是莫名的古怪,我做的饭菜充其量就是极普通的家常菜,她居然说好吃,然后饭店专业主厨做的菜她居然觉得没好感。

    做好晚饭,叫她上来吃,我们两人坐到桌边,气氛带着怪怪的尴尬,或者说应该是我自己觉得尴尬,赫卡显得很平常。

    吃了两口,她突然说,[你很介意?]

    [什么?] 我没反应过来。

    [我是说我的性取向,虽然我对女人有兴趣,但是你不用担心,我不是乱来的人,绝不吃窝边草,不会对你怎样。]

    [没有啦,我不介意。] 我摇摇头,实话实说,[我以前有战友也是这样,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她们人也很好。]

    [那只剩下一个原因,就是你不喜欢美琴了,因为我上午在你脸上看到了不悦。] 赫卡说得很肯定,我没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撇撇嘴,继续扒饭。

    [她不常来这里,我们都是到外面,所以你很少有机会能够碰到她,今天只是因为前段日子我由于个人生活原因脾气比较暴躁,没什么心情哄她,她和我也就很少联系和见面,然后听说我有了新的搭档生活恢复正常,她便有些迫不及待。]

    提到这点我更加奇怪,脱口问道,[你既然有女友,为什么生活还会过得那么狼狈?就算没有搭档照顾你,你可以叫她来和你一起住啊,难道她也不会做饭?]

    [那倒不是,据说她会做些简单的东西,谁知道呢,反正我没吃过。] 赫卡漫不在乎的摊摊手,[我们是互不干涉自由的恋爱,闲时约会、做`爱,仅此而已,如果叫她来照顾我的生活,那和同居有什么区别,我宁可一个人吃泡面。]

    这是什么诡异的逻辑?我无法理解的皱皱眉头,[我不懂,恋爱的目标不就是结婚吗?虽然你们不能结婚,但最终肯定是要住在一起生活的吧。]

    [恋爱就是恋爱,干嘛非要一起生活。] 赫卡边吃边说,那语气好像我的理论才是另类,[我是恋爱自由论主义者,大家都是成年人,没必要非拴在一起受别人限制,各自生活还能保持新鲜度,分手也不会那么麻烦。]

    [你] 我实在无语,这也许就是他们所说的价值观人生观不同吧,不过还是忍不住要揶揄一下赫卡,[就你还算成年人?你在生活上就是一个小孩。]

    [所以我需要一个搭档和我一起生活,而不是一个恋人。]

    [你可真奇怪。]

    [这已经是你第二次这么说我了。]

    我哧了哧,这家伙还真斤斤计较,连这都计算,[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在平时听到你这种论调我肯定会觉得你不爱你的恋人,但今天看到你对她的样子,我相信你确实很爱她,也许是我们对于生活追求的方式不同吧。]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很爱她?] 赫卡鼻子哼了一声,好像在笑。

    [就从你的笑容啊,你对着别人都是一副扑克脸,别说笑了,连表情都很少,可是我看她一来你就对她露出笑脸,难道不是因为很爱她吗?]

    [哈哈。] 赫卡吞下嘴里的菜,干干的“哈”了两声,[完全错误的推理。]

    [哪里错了?]

    赫卡用筷子指指自己的脸,[我不笑纯粹是因为懒,有事没事就得抽cu自己嘴角的肌肉很好玩吗,累不累啊。我之所以不得不对她笑] 她停顿一下,眨眨眼,语气忽然颇为郁结,[那是因为那些女人都有表情癖,就因为我不笑,已经被甩过两次,再不吃一堑长一智,美琴就会是第三个。]

    噗!我一口没憋住,直接喷了出来,[真的假的!] 因为懒所以不笑,因为不笑所以被甩,听起来真的像一个笑话。

    赫卡显得很无奈,哼哼唧唧了几声,低头扒饭不再理我。

    我被这个笑话逗得连洗碗时还觉得想笑,了解赫卡越多,就越觉得她的各种性格喜好组装起来出奇的另类和特别,像是一个很好玩的谜题,因为谜底充满惊奇,所以吸引人继续探索更多。

    收拾完碗筷,在二楼已看不到赫卡的身影,我惦记着尚未看完的福尔摩斯,赶紧钻进书房里面。这一看又是几小时,九点多眼酸脖痛的从里面出来,到一楼发现赫卡正在健身房里跑步,她将长发很随便的夹在脑后,垂下的发梢随着步伐晃动,有种特别潇洒的感觉。见我进来,她停下机器趴在前面扶杆上微微喘气,[你格斗技怎样?]

    [还好,至少在我们连里不算差。] 我身体素质不错,在军队时各方面训练都很优秀。

    [那有空多锻炼锻炼,别生疏了。]

    [你不是说抓犯人是警察的职责?难道我们还需要打斗场面?] 其实我很惊讶赫卡没有要亲自去抓犯人,小说里不都是这么讲的么,警察不可靠,侦探都会亲自动手破案。

    [不是每次都能这么轻闲,有时候是普通人的委托案件,就得靠自己。] 赫卡拿旁边的毛巾擦擦额角的微汗,从跑步机上走下来,[当然,太危险的事件我是不会让你卷入的。]

    [我又不怕,我只是在想侦探小说里的侦探可都不怎么相信警察的能力,你似乎不太一样。]

    [小说终归是小说,想彰显侦探的能力必然要弱化警察的智商,这样才能突出主角的厉害,现实里的警察还没那么废材,大多数时候他们搜集信息和追捕的能力是比较可靠的。就像我也不可能真的如福尔摩斯那样出神入化。]

    [在我看来你已经出神入化了。]

    [呵,谢谢夸奖。] 又是赫卡式的笑,我们一同离开健身房,又闲聊了半个多小时才各自回房间。

    我冲过凉坐到桌前,拿过笔记本打开,看看昨天记录的东西,又在下面加上,“习惯性赖床综合症,要人叫起床,吃腻面包牛奶,不爱饭店食物,喜欢女人,恋爱自由主义,没表情非性格冷漠,单纯犯懒而已。”

    总结完今天的发现,除了个“怪”字也没什么别的形容词了。

    头发没干,看看时间才九点多,便去书房把没看完的书拿回房间继续看,到了十点半才关灯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矿铲与血色冥币(八)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自然醒,知道赫卡不去叫就不会醒的特性后便没那么着急,收拾洗漱完毕后换上衣服出门买菜,回来炒了一锅米粉,拌个凉菜,又煮了三个鸡蛋,将近八点半去叫赫卡起床,和昨天一样敲了很久的门里面才有动静,赫卡还是一副可怜兮兮没睡醒的样子说我越来越严格,然后又说她马上就过去。

    在她去洗漱的时候,我直接进去将她的床铺被子整理好,也省得等下洗完碗还要再过来收拾。

    赫卡到餐厅看到桌上微金黄的米粉,立刻显得很高兴,咂咂嘴坐下来,[可乐,遇见你真是太幸福了。]

    这因势利导的深情表白让我很无奈,[如果觉得幸福,不如好好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洛可,不叫可乐。]

    [我记得。] 赫卡已经满足的开吃,[但是很拗口,不如可乐这么顺,你改叫可乐吧。]

    [] 你是故意的吧,是故意的吧,你的名字也没有顺口到哪里去好吧!你怎么不改叫卡车!我翻了翻白眼,懒得继续和她计较。

    吃完东西不久,萧警官竟然来了,他一进门就急匆匆的说,[赫卡,真有你的,我们发现你提供的那个人在刘家u子住宅附近转悠,上去盘查,结果在他身上找到了一把自制手枪和一把匕首,带回警局很快就承认了他杀害刘建民父子的事情,也交待了作案动机和过程,经过指纹对比,他和矿铲上的指纹完全符合。后来跟梁斌的那组同事上报信息说找到了梁斌,他逃跑是因为欠了高利贷,跑出去躲债。]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结果验证了赫卡出色才能的正确性。

    赫卡却并不意外,觉得很理所当然,有些傲慢的坐到大厅沙发上,[嗯哼,所以你来这里是遇到什么新问题?]

    [对对,是有新问题,嫌疑人不肯交待藏尸地点,他很爽快的承认杀人,反复说只求一死,但就是不肯交待尸体在哪里。你知道,没有尸体,这案子很难送检给他定罪。]

    [把他的审问笔录给我看看。]

    萧警官从袋子里把笔录拿出来递给赫卡,[我就猜到你可能需要,所以特意带过来的。]

    我赶紧坐到赫卡身边,也好奇的想看一看那犯人交待了些什么,无奈赫卡阅读速读实在超乎常人,我什么也没能读到。正当我有些失望,赫卡突然把看完的笔录递到我面前。

    我没反应过来的微愣,就听到她说,[你不是想看吗,也省得等下我再跟你解释。]

    我再次默默感谢她的贴心,拿起来尽最快速度看了一遍,大概内容揭示了犯人的杀人动机,然而这真相却令人毛骨悚然。

    犯人叫黄三贵,今年也39岁,他还有个亲哥哥叫黄为财,刘建民真名其实叫黄新民,三人原是同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刘建民读过几年书,而另外两个黄氏兄弟没怎么读书,先一步外出去外面打工,后来刘建民也不想再读书便和他们一起打工,做过许多工作,后来一起到了煤矿,又认识了一个叫张元的人,四个人在同一煤矿干了两年,刘建民觉得这活太累又挣不来多少钱,看到出矿难时矿上给家属的赔款都是上万元,而且矿长基本都是不希望把事情闹大,草草赔钱了钱,多数根本不会报警,便动了歪心思,毕竟他读书比那三个人多,心眼也多,想着到哪找个人,把他在矿下弄死,制造假冒顶,再装成他亲戚拿赔偿款,这样赚钱又快又轻松,不比在这里苦干来得划算么。等他想好了,把自己的这个念头给黄氏兄弟一说,那兄弟俩竟也同意,后来觉得人少,又将张元拉入伙,四个人先辞去矿上工作,到处寻觅合适的替死鬼,选人什么都是刘建民决定的,因为他读书多,懂得也多,大家都听他的,最初大家都很紧张害怕,但没想到事情进展得异常顺利,出了事的矿长比他们预想中还不希望把事闹大,杀了第一个人,他们得到了一万,后来越做越大胆,胃口也越来越大,几年里黄三贵记不清他们倒底杀了多少个人,但到93年的时候,他们弄死一个人能拿到两万五到三万左右,当时大家都有了钱,生活状态也都变化很大,特别是张元,喜欢出去花天酒地,特别爱喝酒,而且喝多很容易乱说话,有几次酒后几乎都把他们的事情说了出来,幸好当时喝酒的其他人也很不清醒,而且全当作是笑话,所以才没出事,刘建民意识到这样下去肯定会出问题,就和黄氏兄弟商量要除掉张元,他们把张元灌醉骗到一座偏僻的山上,刘建民知道那里有一个无底洞,就在洞口旁,黄氏兄弟用事先准备好的矿铲把张元砍死扔到了里面,谁知就在扔下张元后,他们朝洞里张望时,刘建民竟然从身后拿矿铲向他们兄弟砍来,第一铲直接砍到黄有财的脑袋上,当时黄有财就直直往洞里跌去,黄三贵想救哥哥,下意识去拉,结果半个身子被带进洞里,外面的刘建民接着又一铲子砍在了黄三贵的腿上,他一吃痛,松了拉着哥哥的手,自己也跌进了洞里。黄有财掉进看不到底的无底洞里面,而黄三贵他没有掉到最里面,而是挂在了洞壁形成的一个小凸台上,当时外面的刘建民看不到他,他却看到刘建民还狠心的向洞里丢了许多石头,就是彻底的想要弄死他们。当时黄三贵以为自己死定了,他的腿痛得厉害在流血,等他觉得刘建民已经走掉之后,他开始不抱希望的呼救,那时已经天黑,他知道肯定没人,便把衣服脱下来死死系到腿上止血,苦苦熬了一夜,到了第二天,他又绝望呼救,还是没有人,再过一天,黄三贵用最后的力气挣扎,也许真是命不该绝,恰巧附近一个村子的村民上山采野菜听到了他的声音,便回村里找人帮忙把他救了出来,他知道自己身上背了那么多条人命,不敢报警,谎称自己不小心跌到洞里,也没敢提哥哥的事,他明白哥哥被一铲子砍到脑袋,肯定是活不了的。在卫生所简单包扎伤口,吃了些东西恢复体力后,他弄了把匕首便回到四人的住所想找刘建民算账,可回去后傻了眼,人去屋空,刘建民带走了所有东西,包括这些年他们谋财害命得来的所有黑心钱,他们做贼心虚,钱都不敢存在银行。黄三贵几乎崩溃。刘建民这个丧尽天良的畜生害他瘸了腿,害死了他哥哥,又抢走他们这些年得到的一切,让他一无所有,而后来,黄三贵发现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差,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肺病,瘸腿又得病,让他无法再继续正常打工,黄三贵发誓一定要刘建民血债血偿,否则死也不能瞑目,报仇成了他余下人生的唯一目标,他四处去流浪乞讨边攒钱边寻找刘建民,然而多年都找不到一点踪迹,黄三贵回到家乡,想试着能不能打听到刘建民的下落,他听说刘建民也已多年没与家里人联系了,几乎绝望。但是近几年开始,总有一个人不定期的会给刘建民在家乡的父母汇钱,没有人知道是谁是什么原因,都不认识,只有黄三贵知道,那个人很可能是刘建民,他打听到汇款的来源地,找人弄了一把枪,毫不犹豫的来到这里,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他找到刘建民,深入骨髓的恨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