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
我总记得那个夏天,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夏天。从宿舍到图书馆的路上,抬头一片恍惚的黄绿色,阳光透过树叶,我总记得那时候,抬头总是一片绿色,燥热的夏天,渐渐失去声色形状,变得遥不可及。我还有那个人,穿过这样的绿荫,连蝉声都听不到了。
而他俯下头吻我,那吻与阳光一道灼痛我,我记得那个阳光吻,如同记得之后我们欢娱的日夜,罪恶的日夜,我们寻欢,不顾及惩罚,不顾及将来,不顾及危险。
他在我身上留下烙印,唇印如同一个个谜语,张开小口企望答案。我寸寸皮肤因此欢喜。如莲花绽放的夜晚,一个又一个,我们身体相贴,如同互相取暖的孩子,而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为了这样甜美的日子。
我们在他独自居住的房子里,他父亲留下的房子。我们挤在一个浴缸,水都已冷,他教我吐烟圈,比赛谁的烟灰更晚落下,如落翠在水中,我们幸福得如此糜烂,似乎早在期待惩罚。
更多的夜晚,我们喝茶,听音乐,什么也不做,或者两手交握,他手心慢慢渗出汗来,然后沁入我的手心。
他的生日,我烤一个拙劣的蛋糕。中秋,我们一起喝桂花酒配蜜饯,我沾染他的习惯,他也为我的习惯所同化。我们逐渐变得相似。
在我的生日,有他亲手种的花。而冬天,我们培养水仙,有清远香味,花瓣简单,洁白的水仙。
学期我们一道自习,他已到研究生阶段,整天不外是查文献与做研究,做到关键处不免吞云吐雾一番。那时我便打开窗,在长窗下看夜色如流。偶尔学累了,我们在他的房子里放舞曲,然后踩着互相的脚跳不知道名目的舞。我们总是莫名其妙笑起来,一圈一圈转着,我抬头可见他的眼睛,充满笑意,然后是天花板,一圈一圈转着,直到眩晕。
假期我们一起去山明水秀的地方玩,我们都不懂得山盟海誓,但是却有奇怪的想法,似乎更多的地方见证我们的感情,它便更不容易衰落。
唯一一次,他说我爱你。
那时我正在低头看窗外,夜色如波涛席卷而上,直要吞没我的双手,而他说我爱你。
我抬头看他,他眉目清朗,他所有动作仍然那样恰到好处,他语声几乎带些悲壮。我伸手抚摩他的脸,想要流泪,非常迷惘,这样的话出自他的唇间。
他是那样一个敏感的人,由于少时失去父母,由于一生都被别人背弃而格外小心。虽然他对于大多数事物并不在乎,甚至显得淡漠,但是对于关键的一些,他把几乎所有心力放在上面。我知道他吝于做出承诺一如我,而那三个字,对于他代表莫大的危险,一旦出口,一旦坐实,就无法更改。我知道他说出那三个字,就如同在惊涛骇浪前闭上眼睛,带点委屈,有些认命,从此再无更改余地。在心中,他截断他的退路。
那次我并未说我也爱他。我想以后山长水远,日日夜夜,总有时候让他知道我也爱他。我希望能用以后漫长的时间证明我的感情。
可是现在我再无这样机会。多少次做梦,我梦见我在那时爽快说出我爱你,如同一个咒语,于是后来没有那许多变故,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就像童话里写的一样。
有人在我耳边说:
“大梦谁先觉。”
我迷糊以为是他,然而睁开眼,却看见远留。
他把我从沙发拉起。
“他们都走了,你还睡。”
又说,“谁告诉我你酒品很好的?该打五十大板。”
在这恍惚的时刻,我越发觉得他像一个人,却分辨不出是谁,只觉适意。
阳光强烈,原来中秋夜已过。
我们走在街上,已有汽车呼啸而过。
走在过街行道,我们前面有一名女子,变绿灯,她迈步。
只一步,便是生与死。
我还犹豫间,忽然被人大力拉回。
只见一部车风驰而过,司机不知道是看不见红灯或者是醉酒,总之那女子身体飞上半空,飞驰而过的车离我鼻子不到半尺,我被远留大力拉回,总算捡回一命。
我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我只是眯起眼睛,像我害怕的时候总是做的那样。我眯起眼睛,世界变得模糊,然而再睁开,一切结果并无改变。
血那样漫天飞舞如同樱花,记忆中似乎也有这样一个画面,忘记了是什么人,只记得那些血,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画面,白雪红梅图,那样冷,那样寂静,那样压过一切喧嚣,只有死,只有漫天的死,只有终结,即使闭上眼睛,张开眼睛还是继续的,压倒一切的死。
那一刻记忆重现眼前,我终于嘶叫起来,止不住地一声一声叫下去。我终于记起是谁那样,颓然死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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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36章:36
三岁以前,我是一个愚鲁的小孩。
我每天惦记的无外乎吃喝睡觉,我不记得父母的脸,也不大能体察到大人情绪的变化。天气变化,岁月,时间,地域,我尚不懂得如此复杂概念。
我的视野小而窄,稍微出离我所知道的部分,便永远朦胧看不清楚,对外面大而喧闹的可怕世界,我没有兴趣。
那时候,我想我应该是幸福的,因为我愚鲁,不敏感,我对时间,重要的日子,后来知道是意味深长的事情,完全不具备吸收消化的能力。每天我因为多吃一块饼干而笑,因为天气不好不能出去玩而哭,我的感情简单直接,非常动物本性,非常条件反射。也不懂得掩饰,会哭得涕泗直流而不觉得丑。
我的成长,在三岁以后,现在这个我,是从那个时候的尸体里面,慢慢长出来的。
而那时候,那个我一直忘记的日子,是我三岁的生日。
终于,在中秋后第二天,我已二十三岁,时间相距二十年,距离相隔半个地球,同样的事情在我面前发生。我惊怖异常,浑身颤抖,大声哭叫不能停止,鲜血染满我的身体,不是我自己的鲜血,是他人已死的鲜血。
我被以为是震惊过度,被打了镇定剂送到医院,躺在床上,我一直颤抖不能停止,望着空白的天花板,那个生日的记忆从我深埋的废墟中被发掘出来。
我三岁的生日,父母带我上街,准备挑一样礼物给我。
那时我还矮,视线只及他们腿部,是冬天,我裹在厚厚围巾棉袄里,视线越发局限,整个人如一只小粽子。
天气真冷啊,下了雪,路上是冰,我抬头,但是也看不到天空,被围巾遮住,最上只能看到爸爸妈妈的脸,也看不大清楚。现在,我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他们的样子。
我们过马路,到对街,有一个卖棉花糖的小摊子,妈妈说买个粉红色棉花糖给我,我非常高兴。
他们过街,妈妈拖着我,当时那么冷,我只感到隔着手套她手心的热。
三岁的小孩,感情比较单薄,这么久,我却仍能想起那热。
那就是最后了。
他们被卡车撞翻的一刻,妈妈向后推我,我于是跌在马路边。
血那样漫天飞舞,我当时最亲的人在我面前失去生命,多么冷,那样的白雪红梅图,点点渲染,点点都是落翠,哀艳无比。那样冷而寂静的冬天,旁边人们的呼喊完全屏蔽在我耳朵之外,我大概是大张着嘴,身上擦伤的疼痛,满身的鲜血而不自知,直到有人来抱起我,我还是那个表情,面部肌肉都已僵硬。
我花了多长时间体会到死亡的意义,我已经不再记得。
记忆里一直有一个画面,我忘却主体事件,那一刻的情景铭记我心,几乎有些美,马路上的碎冰,残雪,灰白的天空,血点点滴滴在我眼前身上。
这样的情景勾起我的恐惧,让我觉得那天的天气回来了一样,我裹在层层衣服中,那冷竟是不能避免,无孔不入。
那时我也是如现在一样,在医院的床上凝视天花板,那样一片空白,一片完全的空白,就是我当时所能理解的死亡。
死亡是一种完全的,完整的背弃。再也无法说话给他们听,再也没法被感觉到。不,他们没有回来,他们没有遗留任何一部分在这个世界上。那一天后,我没有再看见他们,甚至是鬼魂。
终于这件事被我刻意忘却,在我离开病床的时候,愚鲁的我竟然选择了最好的方式保护自己。
我忘却了他们是如何在我面前死去,我忘却了坏的,还有好的,妈妈如何保护我,让我活下来。
新的我开始在愚鲁的我的尸体之上成长,在记忆中只留下淡漠的提示,一个谜语,一个在重大事件来临时,眯起眼睛的动作。
而多少次,我这样眯起眼睛,再睁开,事情却没有丝毫的改善,多少次。
远留走进来,大约他已做完笔录,我握住他的手,终于又忍不住哭起来。
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完那段回忆,说得前言不搭后语,我的表达能力完全丧失,心乱作一团,像被猫扯了的毛线团,没法接得上碎裂的线头。
他没说什么,只是抚摩我的头发。
我越发悲从中来,我忽然感到我在这世界上如此孤单一人,徒劳地保护着自己,却不断从高处掉下来。我忽然感到欢乐是如此短暂的事情,如此昙花一现,而代价却那么大,那么的大。而我得到的总是从我手指间流失。这样的流失感让我无法忍受,我总是不能抓住任何东西。
那天我就这样哭到眼睛红肿无法睁开,我被送回到家,我抱住远留的一条胳膊,如同亲人。想到亲人这个词我越发无法控制自己,想到哥哥这个词,我简直就要崩溃了,我变得如同一个失败的水龙头,我从未想到我能有那么多泪水,我哭到声音嘶哑,身体里的水分快要全部从眼睛出去,然后昏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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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37章:37
在我醒来的时候,又是新的一天。
我在宽大的床上醒来,四肢酸痛,眼睛肿起来,喉咙如同火烧一样。我感觉四处白茫茫一片,看不清楚。
第一个意识是,我大概死了。第二个是,死了怎么还这么疼真不像话。
我挣扎着爬起来,桌上有远留的条子。
真好,幸亏他没留下来,我为昨天的一切举动感到羞愧,这感情在初醒的早晨会变得特别深刻,简直羞惭万分,裸的羞愧。
泡一个澡,我想我毕竟还要活下去的,所以死命往洗澡水里加各种香熏产品和浴液。其结果是我在大量的泡泡里埋下去,感觉自己好象泡沫塑料造的雪人。
幸亏是周末,时间可以尽管折腾。
清洗了头发,脸,身体,浑身涂些防止干燥的油。我看看镜子,简直比鬼还可怕,只好用了很多补救方法治疗我肿胀的双眼。既然要活下去,还得活得漂亮,我从来不懂得把自己弄得乱七八糟出去吓人是怎么回事,人毕竟还得对自己负责。
我打开壁橱准备找一件衣服穿。
于是看到被我放在架子上的八音盒。
我跟那个小女孩子订立契约,仿佛是几百年前的事了。
也许是,在我这里,由于我的生活早已被记忆割裂成一段一段,我的时间已无限拉长,伴随着过去时间的重回,终于使一日长于百年。
我想我该做点功课了。
下楼,做一杯茶,时间还早。窗外该热闹的热闹,大家都过着幸福生活,即使不幸福,谁又会出来展览自己的不幸。而水喉,仍然在预定时间启动,浇灌花草。我们都有一个时间线,于水喉,是浇灌花草,于我,是在某时蓦然找回一段不堪的记忆。
史东太太在炉子上煎咸肉,滋滋响,我觉得又香又饿。
她给我一个碟子,咸肉蛋烤好面包,我吃得十分香甜。幸亏她没有问我怎么回事。那么多年家庭生活,她一定修炼成无所不知,也知道在适当时候什么也不知。
吃过饭,我带着八音盒去社区图书馆。
从哪里开始呢?我想首先是时间。
小女孩的衣服式样,看起来怎么也是一个世纪以上。我所有的线索并不多。
八音盒是一种机械乐器,十九世纪时由音乐鼻烟壶发展而来,在那以后,迅速发展出各种各样由转筒和触针作用的机械乐器。
“orchestrion,是一种大型的机动乐器,可以模仿多种管弦乐器的声音,也是由音乐纸卷策动事先编好的乐曲。”我记得他说。
是的,我无法称呼,却总在记忆中出现的那个人,他也喜欢这些机动乐器。他说,“还有一种乐器,靠着蒸汽穿过一排哨管发出声音,那就是工业革命之后,崇尚机械的力量的人们造出的奇物。”
我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这些永远不变的,单调的乐器,不需要人操控,次次演奏事先就可预料的曲子的乐器。
“那是因为他们每次都没有改变,是不断改变的世界上可以依靠的东西。”
这样的东西,永远无法背弃你,永远都是那样让你觉得安心,是么?
我想是的。
我了解他一如了解自己。我离他越近,有时候越伤心,因为我看他太清楚,镜子一样。但是这伤心是何等秘密而愉悦的,几乎是自怜的。我们是不能分开的两个人,一旦分开,镜子就碎了。我了解他所有的脆弱,也包括所有的大度,我了解他哭的时候的样子,也知道他将如何再缓缓站起来,继续走下去。
今天我要将他忘记已是不可能,事事物物都将提醒我他在我生命中的地位,如此超然卓著,我只好反复回头,仔细观看,收一匹缎子一样,收好多年,最珍贵的,无法被做成衣服穿的缎子,却可以肌肤相依,很多年很多年,直到我变成灰烬,他还会在那里。
我翻动资料。
在十九世纪,大部分的音乐盒制造仍集中在瑞士,你知道,那是因为瑞士是一个古老的钟表制造地,而音乐盒的动力部分即是时钟机构。1815年,第一所音乐盒工厂,那两个开厂的家伙名字上的e有小撇,属于我不会念的那种语言。在德国与当时的波希米亚(现在已经没有这个国家了,历史真是强大的力量)也有少量制造者。在十九世纪末期,终于有人跑到美国来开音乐盒工厂了。比如wurlitzer,这个名字曾经是机械乐器最著名的代表,他的工厂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将注意力转向了音乐盒。
我手里的这个八音盒外面的花纹似乎是手雕,里面的机械却不像是手工制品,所以,无论如何,我想那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的事情了。这跟小女孩穿的衣服所在的年代,也比较接近。
确定时间以后,第二件是地点。我并不认为这个八音盒来自很远的地方,从小女孩的记忆里来说,她觉得此处似曾相识。而这个八音盒,并不是十分精美的艺术品,大约不可能被人从一处转卖到另一处。跨越千山万水的是大至埃及神庙的顶,小到先秦的一枚三孔布,全部都具有审美以及历史价值,才有人千山万水把它掠夺到家里去。而这样的八音盒,要多少有多少,只可能在本地流传,由于一些感情因素被保存下来。
所以,我决定去市政府附设的公共档案处,在那里有关于这个城市,算了,还是说镇吧,的种种记录。大约是相当于我们国家古老县志的东西。
以前我在大学的图书馆,经常泡古籍特藏阅览室的时候,偶尔会兴致勃勃地翻查这些跟我完全没有关系的,遥远的记录。看看一座桥何时兴建起来,当地富有的绅士捐了多少银子。两个私奔的恋人怎么被沉塘。从故纸的灰尘中,散落下来,已经失去现场感的喜怒哀乐。
然而一个世纪多前的记录实在是太少了,没有我要的东西。
根据推测,这个女孩子大约是非正常死亡的,但是,你怎么能期望那么久以前的一桩夭折被记录下来。那时候夭折实在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
而且她也并不是属于有名的家族或者什么的,偶尔我能看到关于有名的家族嫁出一个女儿这样的描写。
我想她大约是一个普通农家女孩,出生于一座小屋,母亲慈爱,父亲勤劳,院子里种有水仙和天竺葵,而有人跟她说:每个人都有命运,如同花朵一般。
她大约也是受宠爱的,什么人送给她这个八音盒呢?大约在当时代价不菲,而手雕花纹,纵使粗糙,也是心意。
我觉得她是不同寻常的,她那蓝得如同最深处的海水一样的眼睛,她有种悲剧性。
最后一个问题,她到底是怎么死的呢?无从得知。
幸福简单的小镇生活出了什么纰漏,令她死得痛苦而不甘,一缕幽魂存留到今日。这些完全都是谜。
那天我重回图书馆,寻找当时本地作者的一些纪实作品,我得到了当时的生活图景,但是我仍然无法在这浩如烟海的描述中找到我所要的。
一个单独的人,她短暂一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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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38章:38
回家,我泡一杯热巧克力。我觉得筋疲力尽的时候,经常会喝这样的东西,补充热量和温度。
我想我大概是完不成与她约定的那一半了。
所以看见她坐在我窗台上的时候,我有种深深歉意。
她大概也知道我并没什么进展,由于等得太久了,她并没有什么失望之色,她在唱一首歌,她那双空洞的眼睛就像深井投入一枚石头,从中间处转开一圈波纹。
很奇怪的,之前听了那么久,我一直没有听出那是什么,大概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过那只调子简单的歌,但是它的歌词却是熟悉的,当我仔细听,我才发现那就是《谁杀了知更鸟》。
“谁杀死了知更鸟?
我,燕子说,
用我的弓和箭,
我杀了知更鸟。
谁看见他的死?
我,苍蝇说,
用我小小的眼睛,
我看见他的死。
谁取走了他的血?
我,鱼说,
用我小小的碟子,
我取走了他的血。
谁来为他制丧衣?
我,甲虫说,
用我的线和针,
我来为他制丧衣。
谁来为他掘墓?
我,猫头鹰说,
用我的锄和铲
我来为他掘墓。
谁来为他布道?
我,乌鸦说,
用我小小的册子,
我来为他布道。
谁来为他记史?
我,云雀说,
如果不是在黑暗中,
我来为他记史。
谁来秉持火把?
我,红雀说,
我马上就把它拿来,
我来秉持火把。
谁来充当丧主?
我,鸽子说,
我来悼念我的爱人,
我来充当丧主。
谁来运载棺材?
我,鸢说。
如果无须穿过黑夜,
我将运载棺材。
谁来拉上棺罩?
我们,鹪鹩说,
夫妇俩一起,
我们来拉上棺罩。
谁来吟唱圣歌?
我,歌鸫说,
她坐在灌木上,
我来吟唱圣歌。
谁来鸣响丧钟?
我,牛说,
因为我能够拉,
我来鸣响丧钟。
空中所有的鸟
叹息并且悲哀
当他们听到丧钟响起
为了可怜的知更鸟。”
流行于十八世纪的鹅妈妈童谣,里面满是这样哀伤而残酷的歌,我一直好奇,为什么它们是唱给小孩子听的,也许,小孩子最残忍。
很奇怪,那一刻我有一种感觉,小女孩就是那只知更鸟,她唱着这样的歌,她的生命就是这样的歌,被所有人爱着,但是被杀死的知更鸟。
“你想看到的人,我可以把你带到他身边。”
她从窗台转过头,我看到夜色在她浅金色的头发上镶了一道碧蓝的边。
我点头。
她于是带走我,我在软绵绵的床上,我所见的却完全是另外一个地方。
呵,终于这么多年后,我小时候的愿望实现,我灵魂出窍,梦见了我所想见的人。
梦里日月长。
我回到他身边。
那样的感觉令人落泪。
我看到的情景,似乎时间过得很快。看到他在校园里走动,在公告栏驻足看一则告示,他沾染我的习惯,走过公告栏,没什么重要的也会自然停住脚步。看他久久不动,烟灰积成长长一截,终于落下,却不是在水中。看他眉头微蹙,为什么苦恼,但是下一刻,他忽然展颜一笑。那笑虽有保留,却也是一个真正的笑,我伸手去摸他的嘴角,希望那个笑能在我手指的触摸之下保存,却扑一个空。
他在黄昏浇灌一株植物,把绿色的叶片擦亮,我的房间也有这样一株植物,是我出国后在超市买的。当时我们一起栽种这株植物,不过因为它生命力顽强,即使是我这样大意的人,也很容易养活它。那时,我以为我们会一起照顾它,直到时间已晚,我以为我们的感情会比它生存的时代长,但是我错了。
我看到他与人笑语,看到他生活中,我万分熟悉的片段重现,就像我还在他身旁的时候,他过着规律的生活,我一点点,像一个书记员一样记录下的他的生活,还在那里,仿佛毫无改变,仿佛我离开他,那才是一个梦。
我在梦中进入他的梦,看见往日我们欢乐的岁月,一一流淌过去,像站在一条充满画面的河流旁,我想我一旦失足踏入那河,旧日欢乐时光一定会得溺死我,我还一定心甘情愿。
在某年的假期,我们乘火车去西南游玩,一路上有好风景,即使没有好风景,我们自有无尽时间可用来对视。
人一恋爱,就变傻,没什么好看的,要看半天,有时不能正大光明地看,还得偷偷看;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也要咀嚼回味半天;没什么好说的,却也喃喃半晌,语无伦次,也不在乎说的是什么了,最后终于一起笑起来。
那时候风那么好,坐的是最便宜的火车,一路上停无数站,慢得要死,也没有空调,窗户是最老旧可以从下拉开的。
抬起沉重的窗户,风就从外面灌进来,栏杆上人们晾的毛巾跟着飞起来,彩旗一样招展,居然有种欢乐的效果。车厢里蓦然一阵清新的味道,冲淡了人们冲泡方便面的温热与湿气。车内人们走动,打热水,抹一把脸,打牌,聊天。外面青山绿水,风景飞驰而过,不能将视线停在一个点上,否则会模糊,风景就变成大片大片油画一样,写意地这里一抹那里一抹。阳光慵倦地投下片片鱼鳞般的阴影。我倦了,便在窗户下窄窄的桌上趴着睡起来。
我从未从他的眼中看到过自己,原来那一天,在火车上,他曾那样温柔地抚摩睡着的我,他的手指穿过我的头发,就像安慰一个疲倦的孩子,他眼中的我,睡得如此安详。他的手指划过我的手臂,我依稀记得皮肤上那样冰凉而舒适的触感,在梦里挣扎两下,又安心地睡去。
我们的去路是一片光明,彩旗招展,通向山明水秀,肆意忘形,在那一刻,我们没有任何担忧,曾是如此快乐。
他曾那样爱我,我在他的梦中,看着那时爱着我的他,徘徊不忍离开。
很久以前,当我小的时候,看了一篇小说,名字叫《春潮》,讲述一个男人回忆自己青春时代的爱与受到的诱惑,在那个故事里,他背弃了他的爱人,最终却被繁华的世界所抛弃,过上了孤独的生活。多年后,他了解到当初自己所爱的人所过的一生,蓦然明白自己原来也有机会过上那种幸福平淡的生活,如今却成为别人生命中,一个孤单的旁观者。而青春,那些美丽的片段,初遇的惊艳,充满草木气息的森林,平静的午后,鸽子纷纷散步的庭院,身边的如花美眷,那些早已如落潮般远去。
开篇作者引了一首游吟诗人的歌,那时我尚不能体会那里面的憾意。
如今我忽然想起那首歌,它的每一字每一句变得如此清晰,我像一个迟暮的老人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恋人,那些语句如此切中我的心肠,我忽然感到一切无可挽回地向后退去,让我无法触碰。那首歌说:
“欢快的岁月,
幸福的时日,
恰似春水悠悠,
已经一去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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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39章:39
那年,我们也曾照相。
我热爱用影象留住不能再来的时间与空间,不能再来的人。我固执地要用一些证据留住那些,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我也没有自信心,能够在多年后仍在他的身边吧。
那些照片,我并没有带出来,我把它们留在我不会再回去的那个家。我曾矢志开始新的生活,忘记刺伤我的一切。
当我终于发现,我不能这样做,当我终于发现,无论悲伤或者快乐,那一切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时,那些我们曾在一起的证据,却不在我手边。
不能由于一个悲痛的结尾,而否定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我终于这样想。
那时候,我们曾处处留影,最平常的地方,学校里的角落,或者出行时的山山水水,或者火车上一扇风景飞驰而过的窗。
我们微笑面对镜头,或者各自做出深沉的表情,或者假装不合。
在校园里,我曾在楼下等他下课,看中午去吃饭的人群,拍下一个个镜头,取名叫“等你的时间”。
我也曾从远处拍他与别人说话,偷偷拍,用我的长焦镜头。
如果用长焦来拍,一般背景便会虚化,只有他在焦点上变得清晰,我喜欢以他为主题的照片,在一片模糊的背景上,只有他如此清明,像他在我心中,一切纷繁的事物中,只有关于他的如此清晰。
他漫不经心的神态最为吸引人。我经常看到与他说话的女生为之而着迷的神情,我想他不会注意到的,因为那正是他的迷人之处。
我内心便偷偷欢喜,原来这样一个让人着迷的人属于我。偷窥的秘密喜悦,与拥有一个被大家喜爱的人的秘密虚荣心混杂在一起,这样幼稚的感情,却是如此甜蜜持久,能让人高兴一个下午,一整天。
拍下的照片,可以组成我们在一起的春夏秋冬,我把电脑上存的照片挑些洗出来,放在大本子里,记下时间地点人物。
小学时候,老师就教,故事由时间地点人物组成。我们的流年被这些断续的图景所记录,分分秒秒,被凝固下来,带着当时的感情,或好或坏,停顿下来。
这感觉,多年后看,一定会像看一卷《清明上河图》,对未来无从得知的众人,在一个时刻,被摄入一幅图景,停顿下来,永远停顿下来,带着当时的情绪,被客观记录下来,不再向哪里去,不再为人所爱。
那件事之后,我就把一切能证明我们过去的事物删除,从电脑里,从纸张记录里,我也搬出家去住,并且努力考各种试准备各种材料出国,离开那个地方,我以为也就可以从心里删除那段记忆。
可是我终于没有舍得烧毁那些照片。
而现在,当我第三次被女孩子带到他的身边,他所翻看的,就是那些被我丢弃在以前的家里的照片。
我不禁大恸。
看他在日光下,一个晴好的上午翻看这些我以为已经死去的记忆,看他脸上安详而无悲痛的表情。
原来他一早接受现实,他一直比我成熟,比我懂得事物运动的轨迹与方向,比我明白一旦有些什么剧变发生,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坦然接受,而不是抱怨亦不是追悔。
他并无否定那些过去,所以他能在这样一个时刻,这样自然地回顾我们的感情。
我忽然明白,他虽然爱我,这事实只是一个事实,而不是一个可以持续发展下去的故事了。
也许是从那一刻起,我心中的悲痛忽然有了宣泄的方向,我明白在时间残酷的流逝之中,我们的感情被凝固而成的琥珀,可以持久保存下去,却并不是活物,不能继续生长了。
这些日子,我做了不少事情。
比如持续研究着女孩子的八音盒,比如追溯一段不可知的历史。
比如努力看各种文章,去实验室好好做实验,比如去上课,听不同的人讲述不同的理论。
比如尝试与更多的人接触,与同学去吃饭游玩,与认识的中国学生一起度过一些重要的节日。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也对付完期中考试,天气渐冷,快要期末,还有一篇论文要交,我每天也总是忙碌,几乎吃不上一顿好饭。
想小时候写作文经常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开头,那时候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写着好看。没想到一转眼也长大。
这天是十二月出头,刚过完感恩节,lilith叫我去吃饭。
我欣然答应,去她家吃饭是难得的美事,她总有本事做出一些希奇古怪但又美味的东西来。我已久没有好好吃饭,每天用快餐食物或者面条度日,竟然瘦了不少。
lilith算是我的朋友中的异数,到这个陌生的国度来之后,我虽然认识了不少人,虽然这里面从什么国家来的都有,什么性格的都有,开朗的有内敛的有假装开朗假装内敛的也有,有趣的有讨厌的也有,但是,真正可以亲密无间,来往之间,无须故意说话来撑场面的,却是少有。
我不是一个善于交际的人,尤其不是可以跟人动辄非常亲密的。
然而我与她在一起却非常和平,我们都不需要用说话来打破尴尬的沉默。lilith可以算是一个非常自洽的人,也就是说,她的沉默或者说话,都不是为了打破或掩饰什么。她内心自给自足,对得不到的东西不勉强,对人生采取坦然无畏的态度。
她虽然于我是异乡人,我们的关系却是非常之好。
另外一个我比较亲近的好友,就是远留。
我对远留的好感非常奇突,既不是一般的男女之情,也不是一般的朋友之情。我只是从直觉上认为他能够非常让人放心,而对他的好感,最初来自于一种熟悉的错觉,这错觉从何而来,我却是摸不着头脑。
这天,lilith便邀我去她家吃饭。
她在家准备了很多食物,传统的烤制的肉食,非常鲜美多汁,还有cheese味道浓郁的千层面,以及一些浓汤水果。
我忍不住吃得很多。她笑,说:
“你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自从我跟她讲述了中国传统的鬼故事,以及投胎的奇妙说法之后,她特别喜欢用这种典故。唉,听她说出来感觉真是奇怪。
她房间里传出淡淡的音乐,非常熟悉,钢琴声优雅流丽,如水滴一样舒畅地蔓延下去,让人觉得这生活平坦温暖,毕竟是充满希望的。
熟悉的《亚麻色头发的少女》。我记得那个暑假,我在家一遍遍听它,想着,那是他会喜欢的曲子,而后来,那果然是他所喜欢的曲子。这曲子因此带上回忆斑驳的色彩,对我有特殊意义。
“这首曲子原来是德彪西按照lente de lisle的一首诗作的,”我说,“那首诗说:
是谁,坐在盛放的紫花苜蓿丛中,
向清晨新鲜的空气歌唱,
是那有亚麻色头发的少女,
是那有樱桃般嘴唇的美丽少女。”
说着,我看了看她的发色,忽然觉得,亚麻色头发的少女,樱桃色的嘴唇,那不正是说她么。
lilith有那么美丽的头发与嘴唇,她微弱的,如同受了伤害一般的面容,与顽强的生命力,确实就像诗里描写的那个,在清晨空气里歌唱的少女。
她见我看她,忽然一笑,我觉得她的笑容里带着伤感,那正是我第一次见她时的感觉。好像她并非在尽兴欢乐,因为她的人生中已有裂痕。而她那表情,又夹杂着欲言又止,好像那时她在酒吧回来的路上,想要说什么,却终于没有说。
“以前有人说,我就像曲子里这个少女,所以他买了这张唱片,并且经常放给我听。”她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后来,他死了,我保留了这张唱片,偶尔还会放来听。”
他死了,虽然她力图轻描淡写地说出这回事,却还是失败了。
他死了,这回事,便是她生命里断裂的那个点。
就这样,她终于说出了那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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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40章:40
“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那里最初?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