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会惘然,会不知道下一个开始是否也只是结束的先兆。
星期六下午,我在家,什么也不干。
我看着阳光在地板上爬行。
九月中旬,秋天在缓缓变幻它的气息,好像悬挂着的天体模型在空中缓缓转动。
这一天,我拿出茶壶开始喝茶,我喜欢各种各样的茶叶,常备几种,按照心情选择适合的来喝,比如今天十分慵懒,于是喝带有佛手柑气味的伯爵红茶,且从楼下拿来史东太太请我分享的饼干,刚刚烤好,蓝莓味道,不同水果香味的茶和点心,实在是非常相配。
昏昏然。
我把双手合在茶壶上面取暖,温暖而圆润,好像与谁执手相看,由于那感觉太温暖,我的手心便微微渗出汗来。
空气中有湿润的香味。由于史东太太说她不介意,我便天天在花园里找一些花朵插在水瓶中。我喜欢一切植物的气味,以前,有人说,没有植物的家便不算家。
为了这句话,我住的地方便时常有花有草。
其实,我总是养不好花。
我永远弄不清什么植物叶片上需要喷水,什么植物叶片喷水便会烂掉;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植物要三天浇一次水,而另一些每天都要浇水。什么时候需要施肥,什么时候又需要换盆,为什么会长虫子,又为什么花苞莫名其妙烂掉,这些对我来说,永远都是谜。我分不清酸性土壤和碱性土壤,大一时上无机化学实验,我从实验室拿来高锰酸钾溶液,准备把白玫瑰染成紫色,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我没有少做过。
于是我只好把失去根的花养在水瓶中,这样它们能开个朝。我还给最好养的绿色植物浇水,一天一次,一次三百毫升,我家有一个烧杯,上面有粗略的刻度,我从实验室拿回来的,不知道以前装过什么,我想不大可能装过氰化钾,因为那是限制药品,而且我的植物还没有死。
这些花花草草。
《牡丹亭》里说,似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
我不知道我是否爱它们,它们是我的寄托,透过它们我看到我和他在一起的年复一年。
我什么也不想做。虽然积压了很多事情,虽然我有很多疑惑,尚待生活给我解答。只有在这种事情上,我很有耐心。
推开窗,邻居家在水边种植木芙蓉,大而薄的花朵在秋天盛开,红红粉粉,粉粉白白,在风中颤抖。
小时候,小棠告诉我,这种花也叫做拒霜花,可入药,可以治疗烫伤。我一直没有机会烫伤,然后实践这神奇的妙用。
我认识的植物,一半来自小棠,另一半来自江城。
它们在我身边生长,时时刻刻提醒,我生命里重要的人和事。
这时电话响起。
虽然我曾有写群发邮件给家人朋友几乎所有认识的人以我的新地址和电话号码,我仍然想不起谁会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
接起电话。哈,熟悉的声音,低沉声线,暗香袭来的调子,不是小青还有谁?
小青是我大学好友,医学系学生。我所上那所大学,与一著名医学院联合办学,是以小青他们的基础课全部在我们学校上。
那家伙住在我隔壁寝室,上学期间鸡犬相闻,一来二去也就熟了。这人性格颇好,我乐于与她交往,后来与她反而比同系的人更为亲厚。
她学医学简直是天造地设,记忆力良好,再复杂的血管神经记得一清二楚,动手能力强,她们系也上分析化学,据说她做实验,误差永远在千分之三以内,滴定平衡之际,双手轻摇动作之好看无法形容。
这人且有恶趣味,恐怖片、恐怖小说、恐怖游戏通吃,恐怖行为更是不计其数。
有一年大考完毕,大家纷纷作鸟兽散。有男友的要去烛光晚餐,没有男友的也被联谊宿舍约去吃饭,有社团的要去跟社团好友吃喝玩乐,喜好安静的去图书馆百~万\小!说,喜欢热闹的要去舞会一展腿脚,大家千奇百怪,无所不有,甚至有人为了发泄,跑去蹦极跳庆祝考试结束。
而小青同学,人家复习期间便做好准备,下载囤积了多部恐怖电影。到得考完试,在手边堆放数包方便面,一堆零食,纯净水一桶,在宿舍连床也不下,开始昼夜兼程看之。
她从半夜开始看起,看到天亮。
宿舍里面其他人都出去玩了,深更夜半,窗外猫头鹰枭叫连连,宿舍黑灯瞎火,她一个人看得兴致勃勃,一点儿也不害怕。她看的那几部可是被我们评价为最经典的几部超级恐怖的恐怖片,人家看得汗毛都不曾竖起半根。
倒是有人半夜回宿舍,看到贞子正从井里面爬出来,吓得尖叫,其声音威震四方楼台,我睡在隔壁,以为外星人侵犯,准备出来看飞碟。
从此传为逸闻。
据说她还唆使同班男生将骷髅头带回宿舍吓人,那人后来居然抱得美人归,事后感激得请她吃饭。
她种种逸闻层层叠叠,堆出一个可爱的小青。
而如今,这个传说里面的小青,万里迢迢打电话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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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25章:25
“我前些天去看了你姑姑。”她上来便说。
“她现在颇憔悴,事情很多,忙得脚不沾地,见我期间还接了两个电话。我带了她最喜欢的玫瑰糕给她。”
我不语。
“她问我跟你还有联系么,我才想起打个电话问问你。”
在大学时,小青常常跟我回家,家,自然是姑姑的家,我并没有别的家。
因而跟姑姑混得很熟。
姑姑已经不像我小的时候,每天在家里做饭等待我回来吃,在我中学时代,她发展了自己的一门生意,后来也慢慢做大,事务繁多,她便常常不在家。
但是小青来的时候,她总是很高兴的,会抽空回家,大家一起吃饭。
世界上确实有投缘不投缘这回事,比如我姑姑和小青,两个没有什么亲缘关系,甚至性格也可以说是南辕北辙的人,竟然一见如故,姑姑对她反而比我还亲厚些。
她会做最拿手的松鼠桂鱼给小青吃。姑姑有一副南方的胃,北方菜对于她来说,可以统统归属为乱炖,她时常怀念江南的点心,说起玫瑰糕,松子糖,酥糖,千层糕,那时眉眼便如同怀念旧情人。
小时候,我经常看见姑姑凭窗而立,手里一枝烟,那时女人抽烟还可算是大逆不道,烟应当是电影中坏女人手中的道具,比如国民党女特务,或者烟视媚行的放荡女子的恩物。
姑姑总是有那样一种不在乎的神气,无论别人怎么看她,她还是不在乎。那时候,我常常想,她生命里一定有什么曾经被撕裂了,撕成一小片一小片,永远无法弥合,那以后,她对这世界上所有其他的事情,都不再放在心上。
她经常那样凭窗站立,外面一川烟草,满城风絮,她目光游离,她的时间断裂在某处。在她手里面烟灰颤巍巍的时节,我叫她,她总是缓不过神来回答。
在小的时候,我那样寂寞。我的亲人总是与我隔开一定距离,我远远看着,无法像一般小女孩一样,扑上去撒娇。
我从小便被当成大人,没有人对我腻声说话,没有人亲吻我的脸颊。我知道那是对我的尊重,但还是觉得有一点失落。
粉红色带蕾丝和花边,点缀玫瑰花蕾的公主裙,小女孩的最爱,我从来不曾穿过。
我总是穿白色蓝色黑色灰色,一天一地素净的颜色,让人几乎色盲的颜色。长大以后我知道那是最好的颜色,但是小女孩的我,在路上看到穿粉红色小裙子的女孩子,会忍不住一直回头看回头看。
后来,在我已经不适合粉红衣裙的时候,我的唇膏一律粉色,粉到荼靡。
有人说,小女孩子是什么做的?蜜糖,香料,和一切美好的东西。
小时候的我是什么做的?我觉得那时的我就是一具瓷器,质料美好,干净,触手温润,看似密不透风,其实很脆弱。
也许说好听一点,还是定窑瓷器。你知道,那是宋代北方的著名瓷窑,盛烧于北宋,到了金元的异族入侵后,也就衰落。定窑的盆与碗,由于覆烧的缘故,表面的釉下垂形成点点泪痕。
人的一生,未必不是一卷瓷器盛衰的编年史。
在晚唐五代开始兴起,在童年和少年,度过无忧无虑的时光;在北宋,气象万千的时候,有匀停的骨架与开阔的气势,那是青年与壮年,朝朝暮暮值得纪念的时代,充满热血激|情憧憬梦想的时代,那时候遇到某人,改变一生,遇到更多人,觉得一生也不能再被改变;之后金元夹带北方异族悍勇的风直卷而来,一切都归顺为臣民,低眉顺眼,敛声静气过掉剩余的岁月,于是人生便衰落下去,如同一部瓷窑的历史,人生便衰落下去,如同釉面之上点点滴滴的泪痕。
而回头看去,原来那些泪痕,一早写在你的身体上,原来那些粉红色的唇膏,粉到荼靡,花事已了,真的不能弥补什么。
我印象里面的姑姑,是另一种瓷器。
她是青瓷的玉壶春,远看端的是色若春晓,雨过天青云破处,近看才发现满满的冰纹开片,委实已经破碎到不能再碎,只苦苦支撑,维持住以前的形状。就好像武侠小说里面说人经络全断,已经练不得绝世武功,外表却还完好无损;又好像一把碎琴,辛辛苦苦补将好来,但是声气不通,纹理俱断,却是再也不能弹出声响了。
除了这些感觉上的疏理,大多数时候姑姑待我很好。
在我小的时候,她为我做好吃的食物,照顾我上下学,在我校服破旧时缝补。她是一个善于生活的人,无论家里多么拮据,她总能让我觉得生活并不寒酸。
闲暇时候,她会做点心。杏花开时,她便将花瓣放在糕点里面,糯米粉与枣泥蒸出来的花糕,于是有杏花清香。我们时常于午后喝茶,我写作业的途中,经常一杯茶放在我手边,我心里便暖洋洋湿润起来。
她爱喝的是雀舌、云雾、绿雪那样清淡的茶,家里虽然并不宽绰,她总有熟人从产地带来新茶。明前雨后,我们家新茶不断,云蒸雾绕,我也觉得似乎到了从来不曾去过的江南。
其实我一直喜欢味道浓厚的茶,也许那是因为我矢志要与她相反。在我心底,对她总是又爱又恨。
我们过得不错。除了偶尔我问她,我父母当初怎么死去,她只说车祸,但是脸色并不好,我也不敢多问。
我偶尔听到邻居说她的闲话,似乎她在离婚后便搬到这里来,在三姑六婆的嘴中,她生活并不检点。也许都是她手里时常夹带的烟,带给别人错误印象,也可能是她太不在意别人的存在,而造成了多多少少的猜测。
她从来不提那一段婚姻,似乎她从来便是那样,在那里,以后也将一直在那里。
虽然她对我不错,看我的眼神却经常很怪,我经常觉得她眼神透过我看向不知何处,她对我的感情,也许也是又爱又恨,虽然那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她开始做生意,由于她的朋友很多,很快便也喧喧哗哗做将起来,家也是很少回了。
她那样的人,似乎总有魅力令人臣服,她那样一只绝代少有的玉壶春。虽然知道她虚情假意心不在焉,大家也都心甘情愿,虽然她那样游离于人群之外,但是在人群里又能如鱼得水。我想大概反正无须付出真心,所以反而更好与人相处。
在我上大学之际,她已经无须用拮据的家用维持精致的生活,事实上我们住得很宽敞,只是从窗口望出去,不再有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我也很少再看见她凭窗独立,她所怀念的事情,山长水阔,已经不知何处。
很多年后,我离开家,离开江城,离开了我熟悉的人与事,我也开始喜欢凭窗而立,那时候我忽然理解她当时的感受,懂得什么叫玉老田荒,什么叫人还未老心事便已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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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26章:26
我小时候,姑姑还没有那么忙的时候,我们经常在家听一只破旧的收音机。事实上那是一具兼有放磁带功能的古老机器,磁带在里面转动,会有清晰的喀哒响声,像一个年迈的人拖沓的脚步,在屋子里面四处走动,还时常笨拙地碰到家具。
我喜欢那具收音机,因为我害怕长久的、莫名的寂静,这样的寂静在白天让人觉得不知身在何处。
姑姑总是放在一个固定频道,一个放些戏曲弹词的频道,一天到晚来来回回,不是檀板声声,就是丝竹乱耳,来来回回一个个古老的故事,从古老的收音机里面,经过空气中层层尘埃传到我耳中。
那些故事,偶尔我也听进去,偶尔并不,姑姑有时也会跟我讲,什么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什么又是后院相会,断钗罗帕,墙头马上,还有白娘子如何水淹金山,为了救一个不再爱她的男子,还有帝女花如何在亡国的夜晚洞房花烛,两人下定决心要同赴黄泉。
这样来来回回的故事,爱恨情仇,家仇国恨,颠沛流离,颠扑不破,戏曲里面的人,都那样亮烈,爱便爱得字字铿锵,恨也恨得肝肠寸断。
我最爱那些柔靡的瞬间,在一切还未发生以前,张生还在路途不曾见到小姐,那正是万金宝剑藏秋水,满马春愁压绣鞍,翩翩少年游冶春日,杏花满头,这边厢柳梦梅一朝入梦,还不知便是生生死死,那边厢杜丽娘在园中看满园春色,不小心睡荼靡攀住裙钗线。
哎,过尽征鸿字字愁呀。
收音机里面亮烈的女子们,而今都哪儿去了呢,有时候我坐在窗台上,身后传来咿咿呀呀,却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生旦相逢,做张做致,这样端正好,这样喜上眉梢,直要透过收音机透过时间扑面而来。这般的邂逅相见,谁也不能预见结局,到底是被背叛,被拆散,被碾碎,还是皆大欢喜。
身后传来姑姑叫吃饭的声音,黄昏的空气,充满驳杂的气味,人来人往,吃饭睡觉的气味,那样暧昧难明,我们没有亮烈的戏剧般人生,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满是暧昧的颜色、暧昧的时间、暧昧的人、暧昧的生活,这样小心翼翼,委曲求全,这才是人生,这样人生的沟壑在姑姑的眉梢眼角,瓷器的裂纹一样延展开来,让她的人生,不可以如同杜十娘一样,说沉就沉,而是漫长而无边际地延展下去,在她人生的戏本已经唱完之后,还要漫无边际地延续下去。
那时候我不知道,她还要在我的戏本里面继续唱下去,而我,会因为这一唱遗憾终身。不,一切都还未开始,他们都还在路上,迢迢遥遥向我而来,春色尚好,正是满马春愁压绣鞍,我们的戏刚刚开始。
现在我想起来当时,在窗台上晃动两脚,窗外长草萋萋,春天到冬天一样不分明,时间总是不分明,黄昏的晚霞一天一地遮下来,我回头,看见姑姑在准备晚饭,她松松挽起的头发,额角苍白,微微出汗,侧面的线条看去,我与她很像。从小别人就说我得父家遗传较多,可是我不记得父亲长什么样子了,我只看着姑姑,我长得没有她好看,小时候我想,有一天长大,我会变成姑姑照片里面年轻的样子么,皎洁的少女,十四夜里月亮一样的少女,从未受过伤害的少女。
虽然一直没有说出来过,其实我迷恋姑姑身上的气味,她不在的时候,我到她梳妆台前,拿出一个小罐子,那是她用的香粉,有一股陈旧桂花的温暖香气,我把脸深深埋向那个罐子,一阵粉尘扬起,我就急忙盖上盖子,打出一个喷嚏。
姑姑的梳妆台很古老,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刷了黑色漆,已经开始斑驳,木头上还有精细的雕花,梅兰竹菊,或者水仙牡丹木芙蓉,这样的雕花,总归是一些花花草草,或者是代表吉祥的鸟兽。镜子似乎是打碎以后换过的,椭圆形的镜子,周围的水银定得不太好,人照上去就有点变形,我在里面看看自己,觉得有点鬼气。
我曾经偷偷摸摸在梳妆台的抽屉里面寻找,希望发现一些秘密,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只有一些碎布头,针线,和不知年的口红,已经干掉,呈现出凋谢玫瑰花瓣的颜色。
我想,这些秘密,一定在更深处,在木头的纹理之间,在我不知道也不能发掘的地方,藏得很深,年深日久,几乎连当事人自己都忘记了,大概是不能再拿到阳光下,否则就要像发黄的纸片一样脆,在阳光下四散。
那一天小青打来电话,我对她说,不要暗示我什么,我和姑姑的事情,你不知道,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提起那件事,所以将来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件事已经把我跟过去跟她跟我最亲爱的人最珍惜的事情完全撕裂了。我只能说,我没法面对她,面对她会让那件事重来,我会像发黄的纸片一样脆,在阳光下四散。
放下电话后,我发了很久呆,心里面钝钝的痛,我竭力假装若无其事,我竭力不去想这一切的端倪和因果,我竭力忘却的事情,忽然又来。我已经无处可逃。
又是黄昏,我抬起头,觉得推开窗,就一定能看见春风十里,芥麦青青,一回头,背后姑姑会叫我吃饭,而收音机里面传来胡琴声声,小姐还未遇到书生,一切都还没开始,柔靡的春色,杏花满头,永远也度不完的春日。然而暮色四合,我抬头看向窗外,过去的时刻永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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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27章:27
中秋。
开学一段时间以来,小考试,作业,还有实验,包括很多人事,让我觉得很疲倦。而那天正好没有课,我就从第一天晚上11点多,一直睡到第二天11点。
睡了一个对时,醒来开窗。
耳边似乎听到谁说,大梦谁先觉。
转头看,还没有睡醒的我,期待在身后看到的那人,已经不会再在我身边出现。
他会说,大梦谁先觉,我记得那是在图书馆,我们一起自习,那些朝朝暮暮,我总是睡了醒醒了睡,半梦半醒之间,闻到身边熟悉的味道,青草味道香皂混合烟草味,知道他又出去抽烟回来,于是继续安心趴在桌上睡。
醒来时,他总微笑看我,那么说。
他会摸着我的头发,我于是觉得自己很小,很安心,我把一边脸贴在桌上,仔细看他侧影,认真百~万\小!说的侧影,那些专注的眼神,长长睫毛,他的眉眼,他的手指在桌上有节奏地扣击,我爱着他,那时候我爱他的情绪如同泪水一样就要泛滥出来,我多么爱他,而他就在我触手可及之处,那感觉之美好,无法形容。
我转身。
看到她。
她在空气中漂浮,眼光有点寂寞。她出现得并不频繁,但是如今已经不会吓我一跳了。
她问我,你想看到的人,就是他吧。那是你想念的人。我可以看到他的样子,很清晰在你脑海中。
是啊。还记得我们的约定么?
你会帮我找到我死去的秘密么?她问。
那是我不知道的事情,我会尽力的,毕竟,线索太少了。
那么我会帮你去看看你想念的人的生活。虽然我不明白,你那么爱他,为什么要离开他。或者,是他离开了你么?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我……没办法告诉你,也许有一天你自己会明白我们之间的事情。但是,现在我说不出口。
她看起来有些迷惑,不能说出口的事情太多了,很多事情欲语还休,终于溺死在沉默中,沉默是最好的方式,沉默掩埋一切真相,那些痛苦的时刻,也全部被掩埋了,如同一场大雪,就如一场大雪。
好吧。我知道了,我会去看他。
她消失了。
消失是一个奇怪的词,有些人消失了还能出现,有些事消失后还能在别处重新开始,但是另一些,它们一旦消失就很干净,如同大雪覆盖以后,遇到春天就要消融到空气里。那些消失非常彻底,如同从来没有,我有时候会以为我从来没有过父母,我有时候恍惚以为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小棠,我有时候几乎以为我从来没有爱过江城,如果可以,不,我摇头,我还是宁愿我遇到他们,虽然他们现在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而且因为种种缘由,他们不复重现,我们永不能回到从前那些快乐的日子里去,我们永远不能,而这一切,这消失的彻底,大雪一样的消融,让我的心要为之破碎的疼痛,是如此的自然,如同一早铺设的轨迹。
我穿着睡衣,将阁楼收拾整齐,然后梳洗,换上一件月白色衣襟且有绣花的广袖长衣,孔雀蓝罗裙,这一天我用漆器红色的唇膏,头发乌黑,如果挽起来插一支鎏金步摇,大概可以应应景儿,到底是中秋。
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我存心要记住的并非离别,我在那些美好回忆之后,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在何处,那中间巨大的断裂,又如何可以弥补,这样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假装中间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对镜一笑,这绿窗寂静,这人生如镜里拈花水中捉月,又有什么太要紧,数十年过去,一切悲欢错愕都要成空,我只能趁乱行欢,继续这样过下去吧。
一切整理完毕,我要出门去lilith家。
因为我之前告诉她,这个日子是特殊的节日,看月亮的日子,一家团圆的节日,她故意用怜悯的眼光看我,表示,看你孤零零的很可怜,那天我们一起过吧。
我笑,其实她也是一样,孤家寡人一个,我们俩顶多算是同病相怜,她在过圣诞节的时候,估计也不知道找谁过好吧。
之前我很少去她家。
我们大多数相见,是一起去喝酒,或者去吃饭,或者干脆出去玩,我们甚至一起看电影。在当地图书馆借了碟片在影音室并坐,看几十年代黑白老片,倜傥风流的男子和勇敢美丽的女子,背景烟黄缭乱,或者是战争里。我们热爱那调调,时间隔得稍远,爱恨情仇就不能扑面而来,大家在安全距离以外,看一场华丽演出,是比什么都好的事情。
偶尔也一同去吃冰激凌,打扮漂亮,唇膏镜子香水,总是女人的闺中密友,即使没有所爱的人来看,也是不能省的。
我们俩来来去去,竟然成为彼此见得最多的人。
她经常自嘲,这种日子过得,咱们俩好象一对女爱人。
lilith算是一个异数,漂亮的女人,经常在外打工,交际范围不可算不广,但是很少人能够贴近她,她业余时间拒绝一切异性约会,反而喜欢跟我泡在一起。
我问她为什么拒绝男人的追求,她眼光内有种复杂的神色,倒是反问我,你怎么不接受新人?
哈,我避之惟恐不及,这年头,恋爱之伤身,比任何自然灾害空气污染都厉害,如果不痛不痒,又仿佛浪费时间,如果一不小心示意错误,误了人家终身,也算一桩罪孽。如果再不巧,遇见个死缠烂打加上心理变态的,一个想不开跟你搞个同归于尽,那死得不是冤枉。
她笑。果然如此,那我也是一样。
lilith之跟我在一起,大抵是因为没有负担,两个人各自都心怀鬼胎,所以也不担心其中一个人忽然问,你为何怎样,你过去如何,大家都知道,有些事情没法说,所以还不如快快乐乐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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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 - 第28章:28
天气那么好,是我没有想到的。
这里的秋天,空气里充满清爽的气味,有落叶发酵酝酿出暧昧的香,风吹过衣裾和裙边,皮肤微微起一阵战栗,心里也感到一阵悦人的战栗。
走过湖边,一片水鸟呼拉拉从湖畔飞起,在天空中淡作水墨的影子。
这秋水长天,相见恨晚。
路上有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叫我明朝的瓷器人儿,我牵牵长裙,心想,外国人果然只知道诸如唐朝和明朝啊,幸亏没说清朝,我不怎么喜欢满服。
有人在湖边遛狗,狗狗奔来跑去。
我喜欢猫猫狗狗,因此都是叠字称它们。小青是很怕狗的,她说,小的狗,一脸谄媚的样子,让她起鸡皮疙瘩,而大的如同狼,那根本就不是宠物。
我还记得她当时一脸悲愤地站在路上,看我跟一只巨大的圣伯纳玩,叫它狗狗乖,她终于忍不住大声说,那个是狗!狗啊!不是狗狗!
她是怕狗的。
我之喜欢猫猫狗狗,也是叶公好龙,真正让我自己养,没有那许多时间心力感情投放。我会受不了猫狗排泄物的气味,我会受不了遍地的毛球。
小青会说,那么虚情假意,宠物对主人的爱,只是对衣食父母的感情而已。而我会说,即使是虚情假意,也是好的,肯付出虚情假意,那也是要费一番心力的。
我之喜欢猫与狗,如同喜欢蛋糕上的蕾丝,一点温柔甜蜜,安慰人心的暖,虽然象泡沫一样容易塌陷,那也没有什么了。
所以现在,我在lilith家,享受她做的蛋糕。
她在我对面,絮絮告诉我做蛋糕的诀窍,使用什么面粉,筛到怎样的细,奶油的比例如何才会松软,蛋糕怎么样烤就不会塌陷,装饰的奶油要加多少食物色素可以调出最柔和的颜色,还有,如何卷起蜡纸,剪出不同形状的端口,就能做出最可爱的蕾丝。
我听得津津有味。她是这方面的高手,据说在外打工的时候,从蛋糕师傅那里学来,她常常帮忙,因此练出一手好手艺。
“吃了你做的蛋糕,我觉得人生终究还是有希望的。”她泡的茶也是那么好喝,薄荷茶,正好去蛋糕之腻。我简直想娶她。
我们坐在她家的阳台上,就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地方,这样的下午,没有遗憾得令人懊恼。
lilith的家收拾得很干净,干净是指桌面没有灰尘厨房瓷砖闪闪发光那种,不是指整洁。她很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小东西,所以家里到处都是散落的小物件。
客厅的窗台上就摆了诸如俄罗斯娃娃,中国螺钿盒子,等等乱七八糟的小摆设。她的冰箱上冰箱贴就有好多个,有趣的是全部都是瓷做的玫瑰花蕾,各式各样,从冰箱上一直开下来,让我想起睡公主的城堡,到处都是荆棘,又从荆棘里开出蔷薇来。
喝完茶,我在她家走来走去参观,毕竟以前几乎没有机会参观过的。
她家的格局与原来我住的公寓不同,一共是两间卧室,一个客厅。她把一间当作自己的卧室,中间放着一张很大的床。
“我喜欢大床,以前在孤儿院,每人一张小床,只比自己宽出一点点,我睡觉不安静,经常掉下去,所以现在我像报复一样,买最大的床来睡。”她走到我的身后。
床上有纯白床单,用白色床单的人,一般比较挑剔,这样有心理洁癖的人,感情不容易圆满。麻质的床围一直拖到地毯上,有点象蛋糕的花边。
在她的床头柜上,一只水晶罩子,里面有一朵凋谢的玫瑰,年代似乎很久远了,红色已经沉淀成陈旧血迹一样的颜色,而表面原先娇嫩的细纹,也如同迟暮美人的皱纹一样深深刻入腠理。
我隔着罩子看那朵玫瑰尸体,气息吹到水晶罩子上,模糊成一片。我回头探询地问她,她摇头,笑,说:
“女孩子第一朵玫瑰,都应该象我这样保存才是。”
那水晶罩子质地极好,我记得曾经在某牌子的产品目录里看见过,价值不菲,用这样的水晶来保护一朵已经失去生命的玫瑰,那应该是很难忘记的感情吧。然而那样的感情,终究也变成了遗迹。什么东西能够用水晶罩子保护起来,就会永远一尘不染呢?
我叹气,哪里有一尘不染的感情,那里有永远开不败的花朵。
她冰箱上那些玫瑰……大概也跟这个有关吧?
我想起那个少年,便没有再问下去。
跟她有关的那个人,变成不愿离去的魂魄,且不愿意离去的心情化为巨大的怨念,这样的事情,时机不对,我还问不出口。
我环视四周,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自从那次他在我家消失以后,我寥寥几次来lilith家,都没有再看见他。
推开另一个房间的门,我吓了一跳。
“嘿,这都是什么啊?”
“这是我的工作室啊。”这个人居然还漫不在乎地说。
“工作?我怎么完全不知道!你不是都在咖啡馆还有酒吧,总之各种各样的奇奇怪怪的地方打工么?”我一头汗地想起某次打手机给她,她接听,那边厢古怪的声音此起彼伏,如如鬼哭,我这样见鬼见得频繁的人,听了都感觉寒冷。我问她在哪里,她说,有人找她帮忙布置鬼屋,现在正在试声效,之后还笑着说,价钱不错,你要不要来帮忙?
……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止一次。我一直以为她就是靠这些打工生活的。
屋子里面,巨大的工作桌上摆着各种工具和资料,甚至还有毛笔和颜料,木架上摆满了各种手工艺品的部件,旁边甚至还有一些织锦挂毯之类,看起来很古老,另外一边,有一个上了一半漆的小柜子正立在墙角,半干的漆散发出锐利的味道,直冲向我的鼻子。
“这,这是……”我开始结巴了。
“这才是我的主要工作啊,修葺整理甚至织补一些有年头的东西。”她狐狸一样地笑了。我总觉得她那个笑里面,带点促狭的味道。出其不意是很好玩的游戏么?
“有年头,……”我指着旁边的挂毯,“这种风格和几何图样的挂毯,分明就是古董么!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这些的?”
“从孤儿院时代啊,人总得有点手艺吧,要不我怎么养活自己……那个时候我们孤儿院因为是教会出资修建的,旁边就是教堂,附带一个不小的图书馆,里面有关于宗教的各种书籍,当然也有一些非关宗教的收藏,嘿嘿,我常常被叫去打扫图书馆,长了不少知识的。
“而且,那时候我对织物也有了一定认识,因为经常要修补那些老旧的挂毯什么的,总之后来,我从那个鬼地方出来后,就开始做这样的事情了,其实是很能够养活自己的。”
“那么,你出去打工……”
“是因为兴趣啊,我很容易寂寞的,所以总在家里做工,我受不了啊。”
“你这些工作,都是怎么得到的呢?”
“开始是给认识的人做,或者别人介绍工作给我,因为我修补得不错吧,有了一点名声后,我就把我修补的东西前后的照片放到网上,然后就有人在确定我的信誉后,把旧物照片发给我,让我确认是否能接这样的工作。如果可以,就算一单买卖了,顾客会把东西寄给我。所以,我只要在家里修补就可以了,然后把修补之后的作品用特殊的运输方法寄给主人,这样收入还不低呢。”
我目瞪口呆地在她的工作室转来转去,因为经常要做一些手工,她把公寓的地毯撤掉,铺成了地板,因此这间屋子的地面比客厅稍微高出一点。地面上散落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古董,还有织物,一些机械设备,专用放大镜,总之很多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其实这些都不算真正的古董啦,不是那么贵重的,稍微有些年代和价值的东西,人家也不放心让我修补。这些大多都是家里传下来的东西,有些感情因素,所以很多人希望把它们恢复到它们最初的样子,恩,就象记忆中的样子。”
记忆中的样子。
旧物可以被修补成记忆中的样子,但是,已经残破的心、感情,不能挽回的事,又怎么 (小说内容由烟雨红尘wen2提供)
阁楼有鬼 - 第29章:29
电话响。
lilith说了几句,握着话筒对我说:
“远留说,晚上到他家喝酒,还有,他问你手机从来不开机买了干什么用。”
哈,遇酒且呵呵,人生能几何。我说,那还不速速答应。
人生当振作精神。
中秋夜,当有酒相陪。
时间还早,lilith收拾家,把洗衣篮里面的衣服拿去洗,我在她家四处游荡。她家可看东西太多,我几乎目不暇给。
书架上放了一只小丑,harle,那是意大利传统戏剧里面的丑角,它穿着黑白菱形格子的衣服,涂得白白的脸上有一个薄而细的笑,眼角挂一颗眼泪。
你为什么而哭,怎样可以抹去你眼角的泪水。
似乎是很久以前在哪里听到的歌里这样唱,很多年后,有人这样对我说。
那个人到哪里去了,如同花朵一样,如同花朵一样消失。
我们都微笑着,眼角不再挂着泪水,我们微笑着,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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