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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枭第37部分阅读

    热冷优劣 千年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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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习营的番人士兵在尼古拉斯的吆喝下,开始整着队朝着外面散去,余风环顾了一下四周,周围的士兵们虽然都在刚才的欢呼中,发泄了自己的欣喜,但是,每个人的眉宇中都是一脸的得意兴奋,好像取得了一个什么天大的胜利一样,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几乎是近千之众,对付百来个鞑子,还付出了几十人的伤亡,在余风看来,这真的算不了什么大的胜利,勉强算个惨胜吧!虽然他记得后世有人吹嘘当时的满清八旗,什么“过万不可敌”云云的,他还是很不以为然的,“过万不可敌”?在这没有飞机导弹核弹的年代,用人都堆死你了,这么点人能干点什么?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历史上满清入主中原,他们整个族群的人口,和中原庞大的人口数量相比,还真的是弱得不能再弱的一个群体,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群人,却统治了中原几百年,叫人不得不扼腕叹息。强如元蒙,也不过是百年昙花一现,与之相比,这满清是何其的幸运。

    余风其实不知道,他不以为然的这点战绩,在当时,真的可以算是大胜了,若是这场战斗是发生在大明,这些首级骨牌报上去,他官升一级,那是绝对没问题的。虽然鞑子和倭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危害中原,前些日子,他也和倭寇较量过,但是,这鞑子的首级的含金量,可是要比倭寇的首级含金量高上了许多,更值得一说的是,这还是有一只新成立不久的军队,用朝廷军兵都看不上眼的火铳,打出了的战场胜利,而不是那驰名遐迩的边镇精骑马,这又怎么不让这些军兵扬眉吐气。

    他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在其他的人眼里,确实逆天的很,拥有拥有大量枪炮的大明官兵敌不过装备仅仅是弓马刀枪等冷兵器的八旗军队,似乎在这个年代,没有任何人会感到奇怪,打不赢是正常的,打得赢才叫离谱呢。

    大明朝重文轻武的思想,卫所制度的陈腐,士兵素质低下,等等,都是导致军队战斗力弱,火器的有限威力无法弥补而终究难敌八旗军队的主要因素。但是究其根本,只有一个,这大明的枪械火器尚处火器发展的初级阶段,始终没有一个完全成熟的制作,训练战斗体系,根本无法完全替代冷兵器。

    当时的火枪性能与威力远逊于现代的自动步枪,和十九世纪的毛瑟枪相比差距仍然巨大。对于明军来说,这些火枪在满洲八旗的弓箭面前毫无优势。即便是经过余风提供思路,又经过毕懋康之流的工匠苦心改进,和十九世纪成熟的毛瑟步枪相比,仍然有好大的一段距离。这个时候,不要说大明的官兵,就是西方的那些成建制的火枪队,也未必抵挡得住满清八旗的滚滚铁骑洪流。

    且不说大明官兵中的火器手尚未全数装备火绳枪,即使是三大营里的神机营,这可是大明成建制的火器部队吧,但是,在神机营里,大量士兵还在使用极为笨重的三眼铳、神铳、快枪甚至永乐手铳,单就火绳枪而言,也就是常说的也就是明人所说的鸟铳火铳,其弱点十分明显。明代的最好鸟枪射程约百步左右,在几十步的距离上足可击穿铁盾铁甲,但超过百步了威力则明显减弱,甚至不及复合弓,几乎造不成伤害。这还是最好的,那不好的就不用说了。而这场战斗中,余风可是看见,随便遇见的一队鞑子,都是使用的这般重弓,这重弓的杀伤,又岂是复合弓可比的。

    万历年间,明军出兵朝鲜,火器是建了奇功的,但是,当时的对手是什么人?那都是倭寇啊!虽说这火器,在倭寇军中,被大量使用,但是倭寇大量使用火绳枪,也就是他们叫做铁炮的火铳,作为远射兵器,主要是因为日本的弓箭射程近威力小,他们那箭,哪怕射得你身上仿佛孔雀开屏一样,也未必死得了。

    加上日本缺铁,士兵防御较弱且缺乏重骑兵。即便是不太靠谱的火绳枪,在他们那里,都被捧为神兵利器,具体情况可参照电影《小兵张嘎》,想想小兵张嘎木枪换成真枪那个表情,估计当时倭寇们发现还有这等神兵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也比嘎子好不到哪里去!

    中国的情况则不一样,一方面满清的鞑子士兵弓马娴熟,其铁骑无论是弓箭使用、冲击力还是护甲都较好,明军一次火枪齐射无法全部命中,命中的也往往不致命,而换来的却是八旗兵数波密集的箭雨。孰优孰劣,似乎一目了然。

    即使有一支全部装备火绳枪的步兵队伍,在野战中遭遇八旗骑兵的冲击,其命运也令人堪忧。就算这支火枪部队纪律严明,并且及时展开阵型,但是火绳枪的射程不过100米,就算他们有佛朗机炮支援,那么百米开外的大批骑兵冲到明军阵前不过几秒钟的功夫,而这几秒钟明军能放几次排枪?即使明军能娴熟运用三段击等战术,也不过齐射一轮,还没等第二排火枪兵上前,八旗兵就已冲到面前,接着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在这方面看起来,明军擅长守城,满人精于野战,大明官兵对付鞑子的时候,形成靠着坚城抵御为主的战术,如无意外打死也不出城野战的作风,似乎倒也是不难理解的。

    其实鞑子骑兵在冲到一半距离就可以放箭,将明军的阵列打乱。

    目睹百米开外黑压压的骑兵潮水般地向自己冲来,火枪手们心里的压力和恐惧是非常大的。在这种情况下,火枪手会在繁杂的火器操作中频频失误。这绝对不是臆测,实际上,在敌人还没到自己手中的火器的射程之内,火枪手们就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紧张害怕,匆匆发射后,转身就跑的情况,在大明有火器的军队中,司空见惯。余风在这次战斗中,叫自己的亲兵队当做督战队,盯住自己的士兵,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据说当年戚继光也是这样做的,每个火枪手身后就是站着一个拿刀的,谁若是压不住阵脚,胡乱开枪,后面的刀子可不认识你是谁,直接就砍下来了。

    火枪兵的威力在于其猛烈的齐射以及火力的有序衔接,士兵整齐划一的行动至关重要。如果发生混乱,火枪手们各顾各地零乱射击将会对全军带来灾难性后果。这些混乱很容易发生,而明军士兵的素质低下常常会在一枪未放的情况下就溃散了。更不说朝廷制作的火枪质量良莠不齐,士兵们常因为害怕炸膛而不敢从容瞄准,火药也不敢放足,这样火枪的射程和威力就更是大打折扣。而这些情况,在余风的士兵中,基本上是不会出现。

    他火器营制作的火器枪械,每一个都有着天干地支之类的编号,若是除了问题,直接可以循着这编号,找到主要负责制作的那些匠人身上的,余风可是将话放了出去,做得好的,有赏,若是出了问题,那就得罚,要是问题严重到误了将士性命,他可是要砍脑袋的。这种情况,若是还有不合格的火器,出现在风字营的官兵手上,那些匠人也就算是在和自己脑袋过不去了。

    为了保证射程和威力,士兵们就必须在装填的过程中,使子弹紧紧的压住火药,并且填满整个管径保证气密性。至少维拉斯科他们的教习营在教授那些从未见识过火枪的士兵们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在他们那里,解决的方法是在装入子弹后再往枪管内塞填充物把子弹压在膛底,并可防止子弹滑出管外。这一习惯,很好的被火枪兵们学去了,也就是这些大大的小小的细节,凑在一起,才让余风的这些火枪兵,无论从战术思想,训练方法以及实战理念,都远远超出大明其他的火枪兵一截。细节决定成败。

    “都是钱啊!”余风朝着外面那些打扫战场的兵卒看了,心里就忍不住一阵肉疼,嘴里嘀咕着,确实心里在算着一笔小账。火器型装备和传统的刀矛弓箭装备不同,不仅仅制造工艺相对复杂,使用维护成本远远高于制造成本,这发射的火药,铅丸,与其说是打的子弹,还不如说是打出去的是钱。

    还好,这些鞑子骑兵,总算还算懂事,没有空手来,至少还带了一群马,要不然,余风这亏得吐血的心都有了,这满打满算,还没有弄上一千的火铳兵,这些人身上耗费的银钱,简直比他养的其他所有的风字营的兵卒耗费得还要多,原来余风还打算,全部都整成那种类似于近现代军队的热武器兵种,现在看起来,只怕他这美好的梦想,是没日子实现了,这火器全面装备部队,只怕是不可能,不过,他如果是富如沈万三的话,倒是可以琢磨一下。

    看来,他即便是来到了这个时代,有着后世的眼光和理念,似乎还是改变不了什么事情,历史应该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在这个时代,即便是他鼓捣出超过这个时代的武器,但是,最终还是要按照规律,将战场上判断胜负的权利,交给冷兵器去搏杀,这重金打造出来的火枪部队,究其根本,不过是一个杀伤输出单位,即便是战斗,也要依靠坚墙或者是手持冷兵器保护他们的同袍。

    余风有些黯然,抬头以以四十五度的角度,看着天边那如血的残阳,无语了半响,说出来一句身边的那些亲兵们谁也没有听懂的话来:“无论哪朝,便宜都是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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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一三一章 八队闯将 俱为钱苦

    [正文]第一三一章 八队闯将 俱为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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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一章 八队闯将 俱为钱苦

    无独有偶,此刻在河南的陈州外不到五十里的地方,一片连天的露地营中,有着另外的一个人也在发出同样的感慨,这个人,以前也曾经是大明朝的一个公务员,算起资历来,比起刚刚加入大明集团的余风,要老得多,可惜的是,他服务的机构,在崇祯二年的时候,被崇祯这个老板给裁撤了,他也成为了广大的下岗职工中的一员,为了活下去,为了活得更好,他重新给自己的职业做了一个规划,显而易见,他现在混得比那时候好多了,而且,名头比当初那个驿丞的名头要响亮多了,现在,人家都叫他“闯将”!

    “闯将”李自成带着一个宽沿毡帽,身穿一身灰青色的布袄,站在一处小小的高岗上,对着身边站立的几人,发出这样的一句感慨,眼光投向了远处。

    在他的身后,是他的大营,也就是闯军的老营,是这只流民武装的核心力量,而在他的身前,连绵数里,直到天边的,正是那令天下变色,明廷不安的“流贼”了,当然,只是北京的那个糊涂皇帝的叫法,在这里,大家对于自己有个统一的称呼:民军!

    说是流贼,不过是一群因灾活不下去的百姓,今年山西、陕西又是大旱,百姓们的想法很实在,谁能让他们吃饱饭,他们就跟谁走,要是谁让他们活不下去,他们就会奋起来反抗,这大灾之年,对于明朝廷来说,绝对不是好事,但是对于李自成之流而言,确实天赐的良机。这民军的字号多多,大小头领多如牛毛,李自成的“闯军”不过是其中实力最大的一股,稍微逊色于他的,还有张献忠、罗汝昌、老回回等,合称是是“十三家”和“七十二营”,这个时候,大家还不抓紧机会招兵买马,那么就是傻子了,在这乱世中,刀把子、枪杆子才是最靠得住的东西。

    回头想一想今年一年发生的事情,李自成难免唏嘘一番,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情,犹如做梦一样,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简直是曲折得离奇,都可以编成一部戏文来唱了。

    开过年二月间,朝廷设置河南、山、陕、川、湖五省总督,以延绥巡抚陈奇瑜兼兵部侍郎为五省总督,专司剿灭流贼。李自成就发现,开春以来的大好局面,渐渐的有些不受控制了,也就是说,他开始头疼起来了。实际上,他那个时候,后世赫赫威名的“闯王”头衔,还不在他的身上,他这个时候叫做“八队闯将”,那个叫做“闯王”的老闯王高迎祥比他还要头疼。

    这陈奇瑜名不见经传,坐上了这有史以来最大的地方官的这个位子,很多民军的头领,开始都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比起那猛将曹文昭,洪承畴之流来,这陈奇瑜算是和什么玩意,就凭他一个白面书生,能干的过咱们这几十万民军?

    头领们看不起陈奇瑜没关系,因为,很快头领们就开始品尝到了陈奇瑜的厉害了。当时的民军,基本上是无组织的,稍微有点名号,就可以立个新山头,登高一呼,从者如云,立马就是一只民军拉出来了。

    而陈奇瑜虽然没有曹文超,洪承畴他们的赫赫武威,但是他也有他很独到的一项本事,那就是“算筹”!

    打个比方吧,若是用后世的军事观念来看待这陈奇瑜,这陈奇瑜就是一个极好的参谋长的角色,干参谋总长可能会差点,但是,要他当一个大军区的参谋长,那是绰绰有余的。现在他手下握着五个省的资源,麾下的武将又是令行禁止,用组织的力量去打击无组织的流窜民军,那简直是一打一个准。

    民军的各路头领,很快的发现,无论他们到什么地方,都会有朝廷的大队军马在等待着他们,见面二话不说,上来就打。往往一口气还没喘匀,就被官兵们撵得到处跑,腿脚慢了还不行,跑得慢了,自己这路人马的字号算是就玩完了。

    以往民军还能时不时打破个县城,然后吃好喝好,大包小包一卷了走人,现在,这陈奇瑜以来,他们就是有这个想法,也没有这个胆子了,这神出鬼没配合默契的官兵,实在是和以往的脓包模样,大大的不同了。

    陈奇瑜上任四个月,打了二十三仗,全是以民军的失败溃散而告终,很多字号的民军,就这么消失在这些战斗中了,到了七月,剩下的这些民军头领,很奇怪的发现,最近遇见的同道越来越多了,等到到了一道巨大的峡谷,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不用人解释了,因为外面的官兵,已经用手中的刀枪告诉他们: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这陈奇瑜做了好大的一个口袋,居然是打着毕其功于一役的目的,通过那些不断胜利的战斗,将这些民军包围在一起,然后打算聚耳歼之。

    这个地方,叫做车厢峡!

    无乱从哪一方面来看,民军这一次都完蛋了,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还弹尽粮绝。大家都以为这次算是日子到头了,这个时候,罗献忠出了个主意——诈降!

    这陈奇瑜做一个参谋长是够格了,但是显然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司令,杀伐武断还是有些不够,这傻子都看得明白的计策,但是,陈大总督居然在民军贿赂了他身边的人,鼓吹招安的好处的时候,鬼使神差的答应了。李自成跟着高迎祥从车厢峡逃出来之后,不断的提醒自己,以后千万不要犯这样的错误,有机会打落水狗的时候,一定要赶尽杀绝,绝对不能给对方任何的机会。如果换他坐在陈奇瑜的位置上,哪怕是死再多的官兵,也是要一次解决民军的,这一点,他毫不怀疑。

    一出了车厢峡,大家也就不藏着掖着了,立马扯旗就反,杀出一条血路,扬长而去。

    估计是因为民军的成功逃脱,让北京的皇帝佬儿太震惊了,以至于陈奇瑜还在军中,直接就派人来将他给罢了官。这一下,皇帝出气了,陈奇瑜伤心了,而民军,也算是咸鱼翻身了。

    各路头领纷纷焕发生机,四处出战,一时之间,河南、陕西、宁夏、甘肃、山西,烽烟四起。也许是死里逃生后这些头领顿悟了,也许是知耻而后勇,原先是被官兵追着满山跑,现在一个稍微能打点的头领,也居然敢掉过头来顺手一耙,和官兵对掐起来了。

    大家都这么猛,身为闯将的他,自然也不能不表现一下,要不然,岂不是自家的威风都被别家比了下去。

    八月,陕西总兵贺人龙带军前来,这贺人龙号称是“贺疯子”打仗是有一手的,不过,也就这样的战将,配做他李自成的对手。

    八月十九,闯将部围困贺人龙于陇州。

    四十天后,贺人龙败亡。

    如今,他挟胜军之威,率军前来,目标正指前方的陈州。

    李自成很自负,他手下的军马,是闯营的老底子,闯王闯将情同父子,对他推心置腹,这次来,就是老营也是让他统帅起来。闯王高迎祥在民军中实力很强,若是说他自认第二的话,估计是没有人会觊觎那个第一的位置的,这个实力很强,不是表现在附从于闯营的流民有多少,而是说的他的军马精强。

    历来农民起事,在面对比他们看起来弱小很多的官兵面前,往往一触即溃,大败而散。除了人员素质方面的的差异,和农民军的武器装备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试想一想,一群拿着木棒竹竿的农民,和一群身着甲胄,手持利器的军兵对着干,而且,一方是业余票友性质的,而另外一方却是职业的,有这个结果,也就不是很奇怪了。

    但是高迎祥的部队,是有统一制服的——铠甲。

    一般说来,盔甲这种玩意,只有官军才用(费用比较高,民军装备不起),大部都是皮甲,而高迎祥部队的盔甲,是铁甲。

    所谓重甲骑兵,就是这个意思,更令闯营将士自豪的是,他们的骑兵,每人都有两三匹马,日夜换乘,一天可以跑几百里,奔袭作战能力可谓民军之首。

    但是好的装备,意味着要花更多的银钱,余风折腾出一个小小的火枪部队,财政上都让他感到压力很大,更别说闯营数万之众了,李自成没有当过老营的家,但是,这次出兵陈州,老闯王将老营都交给了他,这就意味着,他就是以往再对银钱不上心,今后也要操这个心了。

    数万之众,靠着缴获对方的武器来打仗,无疑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而闯营没有自己的据点,自己打造兵器铠甲,也不可能,军中虽有匠人,做的也不过是一些修修补补的事情,闯军最大的武器铠甲的来源,不是在民间,而是在各大州府的武库里头。和这些州府的武库头目,太监监军之流的来往,在李自成看来,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这兵戈之事。

    从车厢峡出来,闯营的老底子,算是消耗的差不多了,若不是这几个月各处,得来不少钱财,怕是这买兵刃铠甲战马的银钱,就已经将闯营拖垮了,而这次动用老营,奔袭陈州,除了陈州的地理位置重要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有着一个仅次于开封的大武库。

    管着这些辎重粮草的人,给他带来了这个不好的消息,原本他还打算在打陈州之前,再弄点兵器铠甲过来,加大一点自己的力量,但是,使者带回来的消息确实,经常和他们做买卖的那几个州府,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之间,所有武器铠甲的要价,比平时他们买的价钱都高了几倍,照着这个价钱买,实在是买不起了。

    “他们要的银子多,咱们的银子也不是凭空掉下来的,这次不买就算了,也莫要恶了他们。至于咱们要的,陈州城里有的是,打下了陈州,今年咱们不仅不用担心这些事情,还可以扩一扩老营了!”

    朝着陈州的方向看了看,李自成面色凝重,他知道,在那个方向,有着他要的东西,现在就等着他去拿!他更知道,在那里,已经有数万官兵,在严阵以待了。

    第一卷  第一三二章 漏网之鱼 开粮大计

    [正文]第一三二章 漏网之鱼 开粮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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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将将快要黑定了的时候,教习营的千户维拉斯科回来了,他带回来的不仅仅是粮食,还有十来颗血肉模糊的首级。

    倒霉的速泰在回程的路上,和维拉斯科撞了一个正着,于是,他悲剧了。

    先前速泰带着人马呼啸而过的时候,维拉斯科也是见到了的,不过,他很明智的带着他的人,躲在了一边,他百来号人,还全部都是步军,就他一个人骑着骡子差不多的一匹马,靠着这样的实力,和这些明显不是朝鲜军兵的骑兵对掐,他脑子没有坏到这个地步。不管这些人是干什么去的,至少他可以肯定,这些人绝对不会因为了他抢了点粮食,冲着他来的,他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但是,数百骑呼啸而去,没多久,回来就稀稀拉拉的几十骑,这个时候,要是他再不会捡便宜的,他就真的是在这东方白混了这么多年了。打黑枪的事情,可是在佣兵中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他这次带出来的人,基本都是老兵油子,而且差不多一半都是装备着他从天机营里软磨硬缠要来的火枪,火力也算是强大,算是教习营的精锐了,这打起黑枪来,自然更是顺手之极。

    先前那些骑兵人数过多,那就不说了,眼下这么点人,他们还吃不下,那也太不靠谱了,这些战马,鞍鞯,还有骑士的铠甲兵器,这些都是钱啊!从维拉斯科以下,一个个眼睛里都冒着小星星。

    送到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维拉斯科很是果断的打了一个埋伏,等到速泰一行快到他们藏身的山谷中的时候,一阵爆竹般的枪声响起,身在最前,也是跑得最快的速泰,登时就被打成了一个筛子。这没办法,这家伙穿得太显眼了,至少一半的火枪都是直接瞅着他搂火的。

    这枪声一响,又看到前面的伙伴们纷纷在枪声中栽下马来,剩下的鞑子兵,本来就成了惊弓之鸟,眼下更是心中先入为主的认为这是对方事先设好的埋伏,为的是全歼了他们,还有还有半点战意,脚后跟的马刺将马腹部刺得鲜血淋漓,丢下了几具尸体做代价,愣是从枪林弹雨中冲了出去,那个速度,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当时的情景的话,那就叫“拍马不及”。

    别说维拉斯科手下全是靠着两条腿的步卒,就是训练精熟的骑士,也未必追的上这几个漏网之鱼。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这话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如果非得加上一个注脚的话,那就是: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尤其是在逃命的时候。

    对于维拉斯科带着敌酋的首级归来,余风自然是大加赞赏,维拉斯科,作为一个冒牌骑士,时常是把荣誉和财富之类的话语挂在嘴边,财富余风不会吝啬,荣誉这些虚头,当然更不会吝啬,而且,就目前来说,还有什么比主帅夸耀战士的武勇更加让人激动的荣誉呢?

    看到神机营的士兵在外面打扫战场,维拉斯科本来还想带着首级在同僚目前炫耀一番的,见到余风居然在此,自然是大为惊喜,他这种心情,就和后世那些小官员在单位里不经意做出了点成绩,却被突击检查的领导看到了一样,那是真的叫惊喜莫名!

    但是,见到余风带来的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他原来打算用于炫耀的敌人的首级和战利品,在余风的战果面前,显得有点拿不出手来了。

    他这拿不出手,是自己心里犯嘀咕的想法,但是,架不住余风没命的夸啊,到了最后,连他自己都感觉到飘飘然起来,不禁心中怀疑,莫非,自己这次真的是立的功劳很大,要不,找余将军要点赏赐?

    仿佛是为了验证他的想法一样,等到他回头用眼光扫扫自己教习营还在城中的士兵的时候,那些士兵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殊不知道,这些士兵刚刚丢了一个大脸,在天机营的同僚面前,正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时候,自己主官,却突然带回来胜利的消息,这简直太让人涨脸了,至少,这从侧面上证明教习营也不是一无是处,这先前的失利,要怪就怪尼古拉斯那个混蛋瞎指挥,而和他们这些士兵个人的武勇无关。

    “好了,这天就要黑了下来来,维拉斯科,你先去将你的人安顿好,然后和云青山商量一下晚上布防的事情,白天里这些鞑子吃了这么大的亏,晚上咱们更要提高警惕,莫教人夜里摸了进来!”

    褒扬了维拉斯科一番的余风,将话扯到正题上来,到底是还有几个鞑子跑掉了,要是引来了更多的鞑子,恐怕就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了,士兵们可以放肆庆祝一下胜利,余风却不能被眼前的小胜冲昏了头脑,他得考虑对方报复。

    这一夜过得很不平静。

    这不平静,并不是说半夜有鞑子来偷营,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夜色中就隐隐有马蹄声响起,弄得值守的士兵紧张无比,等到弄清楚对方的身份,是那些外出收拢惊马的教习营的番人士兵回来了的时候,基本上战位上所有的士兵都被惊动了。

    这时不时的折腾,饶是云青山和维拉斯科,将手下的士兵分成三班值守,也是烦不胜烦,几乎每个人都没有睡踏实。这睡不踏实造成的后果就是,一大早余风召集诸位军官的时候,这些军官一个个都萎靡不振,那样子,比在窑子里泡了几个通宵之后出来,还要不堪。

    晚上派出去的斥候,早上已经回来了,他们的报告是三十里范围内,都没有发现敌人的踪影,这似乎可以确定,这一小股鞑子,纯粹就是流窜作案,只不过,他们的点子实在是有点背,没有想到会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会栽上这么一个大跟斗。

    饶是如此,余风还是不能完全放下心里担忧的心思,早上起来,他就再次撒出去了斥候,这次的侦察范围,他扩散得更远,新城三面环海,就是东边的一面朝着陆地,他要求这些斥候,一直朝着东边跑,要么是遇见了敌人回来报告,要么,就是跑到长渊城了回来报告。

    他不得不谨慎一点,他不想自己在朝鲜立足未稳,就被人家赶下海去了。

    “城中存粮不过千石,眼下秋收已过,云青山,难道你打算就是靠着这些粮食,让新城过这个东吗?”余风昨天得到龙薪酬的消息,这城中的存粮,实际上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步,这个数目,堪堪只能供养这新城军民的一月之需。所有,众人齐聚,他毫不迟疑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还有一些是崔大人出面购买的粮食!”云青山确实有苦说不出,这方面他也很重视,但是,巧媳妇也难为无米之炊,这地方贫瘠得厉害,人又少,无论是买,是抢,都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若是跑的远些,不在新城范围里折腾,倒是可以还弄更多一点粮食储备起来,可是,大人严令不得越界行事,他就很憋屈了

    “这周遭的新城百姓,实在是弄不到多少粮食,不够,我已经托人去辽东运些粮食来了,估计在年前就有粮商来了!”他一板一眼的解释道。

    “嗯!”余风微微点了点头,知道变通就好,就怕是那种一根筋拘泥不化的人。

    “登州是不会给你运粮过来,今年登州也是遭灾了的,这边的事情,你要抓起总来!不管有什么办法,首先要保证咱们的儿郎吃饱穿暖!”

    “将军言之有理,昨天那些鞑子的死马,都够咱们开好一阵子荤了,吃不来的,腌制起来,过两个月吃正好!”

    余风倒也想到了这些死马身上,马肉虽然粗糙,但是也不是不能吃,尤其熬成肉汤,那更是下饭的好东西,眼下这云青山能够在大快朵颐之余还想到腌制起来,倒也是一个会算计过日子的人。

    “这些东西,都是治标不治本!”他摇了摇头,“今年我们混了过去,明年呢,总不能年年如此吧!”

    “属下愚钝!”云青山一脸的不解,看样子,余将军有更好的解决这个事情的办法?

    “屯田!”余风说道:“难道你忘记了本朝之法,本将军的出身了吗?”

    云青山尴尬的笑了一下,他还真忘记了,眼前的这位,放着好好的秀才日子不过,的确是转了军籍了的,而将军夫人,更是不折不扣的军户女儿出身,对于屯田,自然是毫不陌生了。

    但是,卫所的那些屯田的士兵,一个个羸弱不堪,和农民几无区别,怎么和这些将军大把银子打造的虎狼之军可比?用这些兵丁屯田,那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余风看到他的样子,知道他想到什么地方去了,他摇摇头,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不会让咱们的儿郎去种地去的!”

    “那人手呢?不靠咱们的儿郎,难道靠这几千稀稀拉拉的新城百姓?”云青山问道。

    “你也知道这稀稀拉拉一词啊!”余风笑了笑,旋即正色说道:“这就是事情的关键,稀稀拉拉这词说的好,稀稀拉拉,说明这块地方人少田多,有了田地,难道还怕找不到人来吗?”

    第一卷  第一三三章 成功案例 未进思退

    [正文]第一三三章 成功案例 未进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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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有着例子在前面的,而且是成功的例子。

    当初余风在对付掖县王家的时候,固然是为伍胜男报了灭门之仇,但是,却也是收益了大把的王家的田地。

    余风依着慕海涛的献策,将这些田地连成一片,并在这些田地上设立农庄,派专人管理,到了今年秋天的时候,已经是颇有成效了。

    这些田地,有点颇似后世的集体农庄的味道,只不过,他是这些田地的唯一主人而已。今年虽然山东也是受了旱灾的影响,但是,农庄里无论是灌溉,种植等等,因为集体统筹的原因,倒是规避了大部分灾害的影响,虽然收成比去年是差了一些,但是较之那些无依无靠的农户而言,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了。

    大灾之年还能有个温饱,这就充分了证明了这种集体农庄的可行,更是让原先对于这种方式管理田地有些颇有微词的人,一下子全部住了口,眼下活生生的事情摆在面前,没有人能否认得了。

    不仅仅如此,原先农庄附近的一些农民,小地主,他们虽然没有慕海涛这样的大才,但是,他们心中也有一笔账。虽然这农庄将所有的收成要收取六成走,但是,农庄农具,耕牛,甚至水里灌溉这一类的事情,基本全包了,甚至连种子钱都可以预先支给他们,等到秋收的时候再还就可以了,这样算下来,实际上到了收成的时候,比起他们单独自己干,得到的粮食还要多出那么不少,他们一算清楚这个帐,立刻就有人动心了。

    先是零散的农户主动要将自己的田地依附在他们附近的农庄上,然后,就开始有小地主们,频繁的和农庄的管事们接触了,按照他们的意思,只要这农庄的章程不变,他们倒是很愿意加入这个体系。当然,这些田地还是属于他们的,只是将管理权给了农庄,并将田地的出产一部分当做管理费了。可以预见,明年,这掖县的农庄势必会膨胀不少。

    眼下,这掖县农庄的出产粮食,已经成了风字营主要的军粮来源,甚至,还有富余的粮食储备起来。余风就这样想,既然这个模式证明完全可取,那么,自己在新城是不是也可以推广一下这种模式呢?

    没有人手没关系,眼下大灾之年,山东、天津、辽东的难民到处都是,为了不活活饿死,这些难民离乡背井,四处逃难,自己只需要适当的引导一下,并给他们提供交通工具,难道还怕这些徘徊在死亡边缘的难民拒绝不成。能有口吃的,活下去,谁愿意一个劲儿的往死路上跑啊!

    无偿提供田地让其耕种,提供粮食让他们渡过饥荒,农具种子都可以事先赊欠给他们,这样的条件余风认为对于任何难民来说,都是无法拒绝的事情。更重要的是,这农庄,是余风派人管理的,从上到下的管理人员,甚至连为了“防备盗贼”而组织起来的护庄队,理论上都是余风的属下。

    对照一下后世天朝的民兵制度,余风认为,就算是亏本贴钱,这事情也要办下去。更何况,这并不是一个亏本的买卖,既能提供军粮,又能提供稳定的兵源,而且,这农庄成为这些难民最后的栖身之所,即使他不说,这些人也知道,他们的希望就在这些田地上,若是有人打他们这些田地的主意,他们势必是要奋起反击,誓死捍卫的,这间接的等于,只要农庄办到哪里,哪里就等于是余风的实际控制区域了,可以说是抢地盘抢得“润物细无声”,这样的好事情,要是余风还不干,那就是傻子了。

    “新城的这个港口,是重中之重,无论如何要控制好,先前你弃港口不顾,退守孤城,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若是敌人势大,即便是暂时出海避一避,也未尝不可,让儿郎们的性命浪费在这一城一地的争斗上,划不来!”

    余风谆谆教导道:“若是如此,我不会责罚于你,至少,登州还在咱们的手里,新城的儿郎还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