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不是因为她的缘故,他这样的人,沾上了她这样出身的女人,除了嗜色之外,还有什么可解释的?没什么可解释的,他就是好 色之徒。
月转窗格,芙蓉帐落,春枝弄别影,风过尽嘤咛,料是那巫山云雨不醒……
床底间的那点事,其实也就是那点事,她不甚喜欢,但也没到讨厌的份上,不过——因为她在他面前吐过一次,所以他显得格外在意她的感受。
月色透过窗纱打在床帐上,然后再透过床帐,幽幽然的照在帐子里的这对男女身上。
男人仰面躺着,呼吸还有些不定,女人蜷腿坐着,很平静。
这种事,忙活的好像都是男人,可他们却照样乐此不疲。
“是不是又要出去了?”通常都是因为要远行,他才会如此放纵自己。
“嗯,会出去一阵儿。”睁开眼,拉她躺到身边,“想不想跟着一起去?”
“……”睁大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他,不得不说,他这突然的邀请真有点惊到她了,他竟然要带她一起走!丢下他的家不管,是打算私奔吗?“去哪儿?”
“哪儿都去。”
“还回来吗?”她的意思是远行之后,自己还用不用回来这个家——他的家。
“你不想留在这儿?”
“我留在这儿,怕是你一辈子都安生不得。”眉眼上浮着一丝媚态,但一闪而过。
“跟着我,可能会吃些苦头,你愿意?”把她勾到自己的胸前。
白卿的下巴垫在他光 裸的胸脯上,想了想,点头。
她可以跟着他居无定所,她不想留在他的家里,因为这个家只属于他跟赵氏姐妹,属于汉北王,却偏偏没有她白卿的份儿。
两年零三个月,这是李伯仲给她最美好,也是最完整的一段人生。与此同时,这两年也是李伯仲的蛰伏期。任何形式的爆发都是需要长时间的忍耐与酝酿的,中兴之道尤为如此。
李伯仲卸下一身的远大抱负,第一件要做得事就是先灭了“东立”,不是单纯的报复,他要的可不只是那个“老头”的命,他要的是整个东立,一个可以为他服务的密探机构。
所以第一站,他要去的就是大岳国最为鱼龙混杂的地方,这地方叫“秦川”,在东齐与汉东的交界处,一个谁都想管,却谁都管不着的地方。这里是东立真正的核心所在。
四月,芳菲殆尽之期。山间的春色却开得正艳,漫山遍野的七彩,开在奔涌的浓绿之上,美的不似人间。
这里便是秦川的入口,他把她带进了他的世界——狼烟四起,豪迈不羁,英雄豪杰丛立的世界。
爱上他其实很简单——后来她才发现。
四十六 大秦川 二
秦川坐落于汉东、东齐交界,共分九镇,三十二寨,以大岳国的县域划分,秦川够得上一个县治,不过因为它的隶属至今不明,时而汉东,时而东齐,所以管制甚为散乱,致使这地方成了乌合之众的聚集地。
白卿随李伯仲到秦川已经三天,住在一间不大不小的客栈里,这三天之中,李伯仲动了六次手——跟人打架。
既然这里是乌合之众的聚集地,当然就有各种各样的无赖,有的想从他们这些生人身上找钱,有的当然是想沾一沾人家如花似玉的老婆,总之就为这些琐事。
“咚咚——”门板响了两声。
白卿正给儿子脱衣服,手在半空中停了半下,淡声问了句“谁”。
“夫人,李爷请您下去用饭。”是店家的小伙计。
下去用饭?他不是建议她不下楼的嘛,免得看着那些贼眉鼠眼的人不舒坦,“知道了。”
小伙计没再多嘴,顺着楼梯道下去了。
大概一刻之后,白卿才抱着儿子下楼,走到一半时,她停在了楼梯上,因为楼下坐了满满的一屋人,不下三四十,全都安静地坐着,此刻视线都在她跟儿子身上。
白卿瞅一眼坐在靠南门主桌上的李伯仲,他又在做什么?
继续走完剩下的一半楼梯,来到李伯仲跟前,在他旁边的一个空位上坐下,此时,屋子里仍旧很安静,连声咳嗽都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阿邦的呀呀学语声,小家伙揪着父亲的衣袖,嘴里嘟噜嘟噜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伯仲把儿子抱到自己腿上,这小子越来越重,而且还闲不住,放在她怀里,恐怕她连饭都吃不成。
“咳……”坐在李伯仲身旁的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中年人清了清嗓子,“人都齐了,李爷,我们就开始吧。”
李伯仲点头,随意应了一声。
那络腮胡端着瓷盅那么大的粗碗站起身,“各位兄弟,咱们先敬李爷一碗。”
络腮胡的话音一落,就见众人齐刷刷都站起身,个个端着大海碗,一仰脖子,跟喝水似的,酒就全下了肚。
酒一喝完,全部将酒碗倒立,以示尊敬。
李伯仲不慌不忙,先把儿子送回白卿怀里,然后抬手端起桌上的酒碗,起身,也是一饮而尽,酒碗倒立,“各位,入座吧。”坐下前,顺手从白卿手里再把儿子抱过去。
小家伙瞪着水光光的大眼睛,四下张望着这些敬父亲酒的人,看完一圈后,高兴地在父亲腿上连蹬两下,因为他觉着好玩。
李伯仲入座后,众人这才跟着坐下来,屋子里也开始变得嘈杂,喝酒划拳的、嬉笑怒骂的,活生生山寨土匪的样子。
“李爷,小弟再敬您一碗,多谢您救命之恩,昨天要不是您出手,我郝亥真就栽了。”嘟嘟嘟,一碗酒又下去了。
李伯仲也没薄他的面子,回敬一碗。
接下来便是轮番的敬酒,李伯仲酒碗不离手,这个一杯,那个一碗,与人说笑豪饮,看上去好不恣意。
白卿在一旁默默不吱声,只是拿小勺子搅着碗里的白粥,搅得可入口时,舀一勺送到儿子嘴里,看着小家伙吧嗒吧嗒地边吃边在父亲怀里玩。
终于,酒过半酣时,有人开口要拉他入伙了,“李爷,您身手不凡,胆略过人,不如以后就跟我们兄弟一起拼伙算了。”这句话引得周围安静了不少,连锁反应,没多会儿,整个屋里都静了,等着听李伯仲的答话。
李伯仲喝得满脸通红,眼睛半眯,看上去颇有醉态,环视一眼屋里的人后,忽而低头一声笑,“喝酒。”没答应,也没拒绝。
那问话的人还想继续说话,却被络腮胡的郝亥挡下,“喝酒,喝酒。”
郝亥心想,看这样子,这人确实是有那么点意思入伙的,不立即答应,恐怕是对他们这些人还有所顾忌,不能太操之过急。
等酒席散去,人都走得差不多后,郝亥依旧坐在李伯仲身旁,因为他有话要说,而且他还要付酒钱。
“伙计,算账。”郝亥身边的一个年轻人把店伙计招过来。
小伙计匆匆跑过来,毕恭毕敬的,这些要命的主他哪敢惹,“李夫人刚交代过,今晚的酒菜钱记到李爷的账上。”
年轻人看看郝亥,郝亥大喝一声,“敢!今晚这帐一定要我们来付。”
小伙计吓得一哆嗦,直看李伯仲,李伯仲正抱着儿子闭目养神,像是喝多了,不过还是开口说了句话:“谁付不一样?”
“这哪行,说好了,我们请您的。”郝亥说话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刚才的凶神恶煞气,因为李伯仲腿上的小家伙正瞪大眼睛看着他。
“都是自家兄弟,无所谓谁请谁。”李伯仲张开眼,坐直身子。
这时,白卿从后厨端了一盅解酒汤来,放到桌上,伸手盛了三碗,除李伯仲外,郝亥跟他的小跟班也一人一碗。
“谢夫人。”两人到很恭敬。
“昨天那个叫雁翎王的是什么人?”李伯仲端起解酒汤,很无意的聊起了昨天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李伯仲带家眷住进了辽远镇这家客栈后,就不止一次被人找茬,欺负生人嘛,街头混混“该尽的责任”,而这些混混大半都是郝亥的人,以他们的身手,基本上是别想从李伯仲这儿讨到便宜,所以事情就那么闹大了,一级找一级,熬到最后难免要郝亥出面,结果还没等郝亥见识到这位“李爷”的身手,他们就来了更大的对头——雁翎王。亏了李伯仲出手,郝亥才保下自己的命。
“雁翎王是东立的人,也是川镇一带的瓢把子,本来我们跟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他们讨大买卖的,我们小打小闹,谁知道他们现在连小买卖都不给我们做,兄弟们也都是要养家糊口的,没办法,就跟他们争了几次,弄得现在隔三岔五就来闹一趟,我真是没办法了,李爷——您要是真打算在这辽远镇久住,我郝亥二话不说,这辽远镇的‘把头’位子甘心情愿让出来,只要您撑着腰,让兄弟们有口饭吃就行。”
李伯仲喝上几口解酒汤,笑笑,“东立可不好惹。”
“咳,李爷您刚来,还不知道咱秦川的门道,东立是厉害不错,可他们不插手这些绿林事,他们只跟那些豪门大户,诸侯世家的人做买卖,雁翎王这些人,说是东立里面的人,其实都是挂名的,每年往东立楼送些份子钱,就扬言自己进了东立,其实一般只要不闹得太凶,东立也懒得管他们这些破事。”
李伯仲饶有兴致地转着汤碗,半天才道:“郝兄为何不干脆也挂到东立名下?”
郝亥干笑两声,叹口气,“不瞒李爷说,我还没那本事进东立楼,再说东立的份子钱太高,我们忙活一年都凑不够。”
李伯仲端起汤碗一饮而尽,饮罢,转脸对郝亥道:“行,只要兄弟们不嫌我碍事,我就在这儿待下来。”
郝亥愣了半下,因为没打算他能这么快答应,不过很快醒悟,一拍大腿,“好,明天一早我就招兄弟们过来,这‘把头’位子我让给您。”
“嗳?郝兄要是这么说,我就不能留下来了,小弟初来乍道,在郝兄的地头上讨生活,只要有间房,有块地,能容下妻儿,就足够了,‘把头’的位子,不敢乱坐,也坐不起来。”
“……哈哈。”郝亥大笑,大掌拍拍李伯仲的肩膀,“客气客气,李兄弟留下来,我郝亥就感激不尽啦,哪有敢不敢一说。”
就这样,李爷变成了李兄弟,李伯仲成了辽远镇的一个混混。
入了夜,暖风卷帘,星辰满天。
二楼朝阳的走道上,李伯仲半倚着竹椅,双脚翘在木栏杆上,仰望星空。
白卿安抚儿子入睡后,挑帘子来到他跟前,挨着他坐下,“一直留在这儿,行吗?”汉北那么多事,他能就此放下不管?
李伯仲看看她那双被星辰染了色的眼眸,笑着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上,“你觉得我会是个有仇不报的人吗?”凡事他都可以忍,但是忍不代表不作为。
白卿淡笑摇头,他的确不是那种有仇不报的人,“所以非要亲自来?”来看东立被灭掉?
摇头,“不只这些,还有更重要的事,想听吗?”想听他会讲给她听。
这次换白卿摇头,还是不听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你自己知道在做什么就行了,不需要告诉我。”
李伯仲呵笑,最近他经常这么笑,像是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这些日子很辛苦吧?”这次出来一个下人都没带,什么都要她亲自做,手都磨出了细茧。
“还好。”以前的以前,她也是这么过的,靠自己没什么好辛苦的。
“过几天,过几天就好了。”他如此说,像是在安慰,也像是在宣誓。
也就是这之后的第七天,他们从客栈搬到了辽远镇南的一处民居,地方不大,但很干净,而且家里也有了做杂事的下人,不必凡事都要劳累她了。
这个时候,他开始跟郝亥他们称兄道弟。
又过了些日子,他们再次搬家,这次搬进了一方精致的小院,家里又找了两个丫头,这回,她真的是什么都不必做了。
他的那些兄弟们还会经常抬着一些箱子送来给她保管,她打开那箱子看过一两次,是些锦缎、珠宝之类的东西,虽不怎么精细,但还算值钱,她把这些箱子都锁在了后院的柴房里。
再往后……他成了东立的人,辽远镇终于挂到了东立的名下,因为他们有钱缴份子了。
白卿想,东立这回该小心了,他要动手了呢——
四十七 大秦川 三
阿邦过了周岁后,他再次出门,说是过几天才能回来,于是满院子只剩下几个女人。
带阿邦的丫头叫巧巧,十五六岁的年纪,秦川南山人,说话带着浓重的秦川味,因为怕主人家听不懂,所以轻易不怎么讲话。这两天这丫头神色总显得有些恍惚,见了白卿也是有意闪躲,挺让人奇怪。
挑了个吃午饭的时间,白卿来到儿子的房间,正好把这丫头堵在了屋里。
“是不是家里有事?”半大的孩子,一般不该有这种解不开的恍惚才对,她之所以选她照顾儿子,就是因为这个年纪的人还算单纯,身在异地,她需要一个单纯的人来照顾自己的孩子,至少是能让她放心的,所以她挑了这个巧巧。
小丫头被问的支支唔唔的,最后干脆低头不语,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是凌婆婆不让你说?”凌婆婆也是家里的下人,不过因为她能说会道,做事又利落,现在俨然已经是下人里面的小头目了。
小丫头有些惊讶地抬眼望望白卿,显然是她猜对了,确实跟那凌婆婆有关系。
白卿坐到茶几旁,伸手给自己倒了杯凉茶,“她又想去柴房拿东西了?”那凌婆婆可不只一次光临过那间放满箱子的柴房,那柴房她确实只是随意上了把锁,可这不代表她不知道有人进去过。柴房门前的草灰,在这方院子里,只有那一个地方有,因为这个家烧得全是木炭,木炭灰与草灰的差别可大了呢,
小丫头经不住白卿这么真假难辨的询问,最后和盘托出——凌婆婆让她们初三晚上睡沉一些,听到声音也别出来,只要不碍事,到时每人给十两银子。
每人只给十两银子?这封口费也太少了点。这么大的“买卖”都做了,何必在乎这么一点蝇头小利呢?
“今晚你到我屋里睡,陪阿邦。”初三就是今天,看来今晚是要出事了,而且他不在。
小丫头懦懦地点头应允。
是夜,暗灰的夜色中, 一路人偷偷将李家后院柴房洗劫了一空,这还不够,这路人更是打起了主人家的主意。趁着夜色,摸到了主人家居住的小楼,就在他们挑开门闩跨进一只脚时,哧一声,有人擦亮了火折。
一位白衫荷裙的女子端着一盏长颈鹤灯站在内室门口。
“能拿的,不是都拿了吗?又何必赶尽杀绝?”白衫女子将鹤灯轻放到角桌上。
“我们本来就是来带夫人你的,外面那些钱不过是顺手而已!”说话的正是那位凌婆婆,此刻的她早没了平常那副慈眉善目的样,“怎么?三夫人是打算让我们动手?”
三夫人……听到这个称呼,白卿眉尾稍稍一挑,“你是东立的?”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区区十两银子就能打发那些下人了,他们根本就不需要银子来封口,光“东立”两个字就够吓人的了,只可惜巧巧那丫头是从山里出来的,不知“东立”的厉害。
对白卿的问话,那凌婆婆没承认,也没否定,她确实是东立的,不是挂名东立的混混,而是真正东立的人,从李伯仲领着辽远镇的一帮混混入了东立,“老头”就得知了堂堂汉北王竟屈驾于此,知道是来对付他的,所以他又怎么能束手就擒?
这秦川可是他东立的地盘,敢在这里跟他斗,他李伯仲够有种的。
“走吧?”凌婆婆向白卿打了个请。
白卿默默坐到了角桌旁,她当然不会跟他们走,李伯仲敢把她跟们母子扔到这么一个龙潭虎|岤,肯定不会让他们听天由命。
就在凌婆婆抬脚过来时,一根银丝穿破窗纱,直冲她的咽喉而来,好在她的身手不慢,手上的软鞭一勾,把身旁的一个随从卷到身前,做了替死鬼。
看着那个随从倒地身亡,凌婆婆的眼眸闪烁两下,她当然知道这银丝是何物,想不到银翼也在这儿。
“别来无恙啊。”银翼半倚在窗侧,笑看着这个凌婆婆。
凌婆婆侧一眼窗外的银翼,心知自己绝不是他的对手,不过也并没有过分担心,她知道他没打算杀自己,否则刚刚就不会有时间让她找替死鬼,“想不到你会沦落到做女人的保镖。”
“行了,别死撑着面子了,知道我今晚不会杀你,就不要拿话来噎我,你清楚我这人经不住人家挑衅!”要不是李伯仲走前留话,不杀这些人,这凌婆婆根本没机会说风凉话。
凌婆婆冷哼一声后,给身后的随从打了个手势,几个人随即退下小楼,地上那个被银丝穿透喉管的替死鬼也被背走,不过他们也不是无功而返,起码是搬走了李家柴房里的值钱东西。
这是李伯仲来秦川后第一次与东立对上,东立用了这么一招漏洞百出的潜伏,不过是想试试李伯仲的底,更重要的是想让李伯仲弄清楚,在秦川,任何人都可能是东立的眼线。
而李伯仲则把底翻给他们看,有银翼在,暗杀这一招想要成功,恐怕还得多调些人来。
李伯仲初四的傍晚才回来,一踏进院门,就见白卿蹲在栀子花丛里忙碌,刚学会走路的儿子围在一旁凑热闹,跟着添乱。
小家伙远远地望见父亲后,开始啊呀乱叫,想说更多的话,只可惜没那么多词汇量,只能叫“娘”“爹爹”的这么重复。
“做什么呢?”李伯仲单手提起儿子,惹得小家伙好一阵开心。
“刚开好的花,都被踩坏了,修一下。”都是昨晚东立那帮人做得事,他们不走路,偏要从这花丛里过。
她喜欢花,尤其这香香的栀子花,所以他特意让人移了一些到院子里,想不到真就开了。
李伯仲放下儿子,想帮忙修剪花枝,可惜他做不来这么细巧的事,反到越帮越忙,所以干脆起身站到一旁,顺便把同样捣乱的儿子也捡到一边,“昨晚有没有吓到?”
“没有。”京城那么大的场面都见识过了,这点小场面还不至于让她吓到。
李伯仲将儿子扛到肩上,小家伙的手恰好可以碰到榆树上的榆钱叶,乐不可支。
“明天我想出去一趟。”从来到这儿以后,她就没出过门,一来担心给他惹麻烦,二来,这里是东立的地界,毕竟没那么安全,不过经历过昨晚的事后,她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他敢把底亮出来给人看,就表示他心里有底。
李伯仲点点头,没问她想去哪儿,打算做什么。
第二天一早,李府的大门大开,走出来的是一家三口和一个小丫头。
李伯仲当然不至于跟着女人在街市上晃荡,他带儿子到茶楼里闲坐去了。
而白卿带着丫头巧巧在花市逛了一圈后,又去了几家胭脂铺——她在佟嫂的胭脂铺做过事,所以每每遇到这样的铺子,总会习惯性地进去看看。
近中午时分,白卿才带着巧巧来到李伯仲所在的茶楼,一楼很热闹,二楼因为让郝亥他们给包了下来,所以看上去很安静。
“夫人,您这边请,李爷他们在楼上。”郝亥手下的小喽啰给白卿拨开了一条道。
白卿点头感谢,拉着巧巧的衣袖打算上楼。这时身后有人喊了一声——夫人留步。
白卿回头看,是个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一身青衫,枯瘦如柴,但双眼却很有神。
“您的东西掉了。”双手递过来一只白绸做的小袋,正是白卿刚刚在胭脂铺香料。
白卿看看自己手上的紫竹篮,确实少了一包,明明刚才都绑得很紧,怎么会掉了呢?抬头再看一眼这瘦弱男子,“谢谢。”接过绸袋时,白卿略微顿了一下,因为绸袋底下还附了一样东西,她没有立即拿出来看,只是转到楼梯的休息平台后,才略微瞅了一眼—— 是一块椭圆形的木牌,上面只有麒麟等祥兽的图样,唯一的字就是“戊子年”,不像是什么令牌。
带着狐疑,白卿来到二楼,李伯仲正跟郝亥他们闲聊,儿子正趴在他的怀里呼呼大睡。
“弟妹来啦!”郝亥等人招呼一声。
白卿点头微笑,算是还礼。
“李老弟,你们一家好好吃顿饭,哥哥我先走。”郝亥起身就要走。
“一起吃吧,都到这个时候了。”
郝亥其实也就是客气客气,并没打算走,听了留他的话,哈哈笑两声,“成,我再去找两个好吃的菜,保准老弟你没吃过。”
趁着郝亥他们下楼找菜的空挡,白卿把那块木牌放到李伯仲的手里。
“哪儿来的?”李伯仲捏着木牌看了两眼。
“刚在楼下,一个穿青衣的书生给的。”白卿从他怀里抱过熟睡的儿子。
李伯仲手搭在下巴上搓了两下,似乎在考虑什么事。
这时,郝亥等人也转了上来,手上还拎着几坛酒。
“老弟,今天没什么事,咱们兄弟喝几口。”郝亥把酒坛子往桌上一放,就想动手开坛子。
李伯仲打住他的动作,“酒待会儿再喝,我想先见个人。”
“什么人?”郝亥莫名其妙。
“黑甲,你到楼下找个穿青衣的书生,操汉东口音的,找到了,请他上来。”
黑甲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郝亥送给李伯仲的跑腿,挺机灵的一个孩子。听完李伯仲的话,放下酒坛子立即下楼去了。
大概一刻之后,黑甲就把刚才那个青衣书生带了上来。
见到李伯仲后,那书生抱拳深深一鞠,“小人周显,见过王爷。”
王爷?在坐的人,除李氏夫妇外,都是一脸的莫名其妙,什么王爷,哪来的王爷?
“胆子不小啊,敢这么光明正大来找我。”李伯仲伸手示意了一下一旁的座位。
那个叫周显的到也不躲让,撩衣襟就坐了下来,“王爷既然能这么光明正大的召见在下,想必也没打算避着谁的耳目,所以在下也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李伯仲笑笑,“秦渠果然看不起我李伯仲,只让个小小的都尉来敷衍。”这个周显,他早在十几年前就认识了,他曾是汉东世子秦渠的读伴,一个表里极不相符的人,长相文弱,却是个武将。
周显摇头淡笑,“王爷说笑了,我家世子爷是怕妨碍了王爷的事,不好贸然来访,让小人前来,是想打听王爷什么时候有空闲,也好过来拜访。”
李伯仲的手指在茶碗边沿敲了几下,“我一直都很闲。”这意思是,他一直在等着汉东来人呢,不必再来试探他打不打算见他们。
周显起身抱拳,“好,在下会将王爷的原话告之世子爷。”
李伯仲倚着椅背,给周显打了个请。
周显躬身之后,下楼。
周显一走,二楼突然变得静悄悄的,因为在场的人还在傻眼。
“郝兄,咱们喝酒。”李伯仲随手开了一只酒坛子。
郝亥哪里还有心思喝酒,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人会是李伯仲,他怎么就成了李伯仲呢,再说李伯仲到这儿来干嘛……
郝亥的手在半空中比划了两下,他是想问他这个李伯仲跟汉北那个李伯仲是不是一个人,可又不知道该怎么问。
李伯仲呵呵笑了起来,“兄弟们,对不住,我跟大家瞒了件事。”
而且还是件大事——白卿默默在心里给他补了一句,随即伸手舀了半勺酸梅汤给刚睡醒的儿子,小家伙酸得眉头皱的老高……
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跟这些人解释。
傍晚,夕霞异彩,柳梢挂风,走在溪水浸过的卵石上,白卿不得不抓着他的衣袖来平衡身体,免得一脚踩进水里。
他说很久没看风景了,让她陪他看。
他要看风景的地方一向很难抵达,总要经过一番折腾才行,但——每一次他都不会让她失望,当年在南历山如此,这一次在秦川也是如此。
站在断崖上,向西眺望,夕阳下,浓绿辽阔,山水相依,像极了一幅着了色的江山水墨。
他独爱这种登高望远的方式,尤其是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往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却又是无限辽阔的风景。
见他的脚尖踩在断崖边沿,再往前一步就是无边的深渊,白卿下意识地攥住他的手指。
他没回头,只是反手握住了她的手,倒退半步,仍旧站在悬崖边缘。
晚风起,两人的衣裾翻飞纠缠着。
“为什么把那些花还回去?”看了半天,他终于回过脸,夕阳给他的侧脸上镶了一层红晕。
“那些花要好久才能开,等不到,所以只有还回去了。”早上她在花市买了好些香菊,吃过午饭后又都还了回去。因为她本来是以为他们会在这儿待到秋天的,可他却把身份都暴露了,向来应该不会在这儿待久才是,所以她就把花苗都还了回去。
“喜欢就买,等不到,也可以把花带走嘛。”
“还是算了吧,移了根,未必能长出好看的花来。”
“那就在这儿等到花开为止。”
白卿笑,“连风景都看了,还能等到花开的季节吗?”这男人看风景都是选时机的,看完风景他就要照着这幅风景拼杀一番,怎么可能有时间陪着她等到花开的季节?
李伯仲笑一笑,伸手将她揽在身侧,她一直都很了解他,从第一天认识他开始,她就知道他什么是时候高兴的,什么时候是生气的,有时连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情绪太过外露。
“你要是个男人,我非杀了你不可。”他不喜欢被人看透的感觉。
“这么说来,那个方醒岂不是该死?”那个人也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一样。”方醒猜到的只是他的打算,却不明白他的一颦一笑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是每件事都能猜对。”她也只是跟在他身边久了,看着他久了,才会明白一些事而已。
“还是不一样。”额头抵在她的额上。
“……”白卿失笑,这个人高兴过头了,就会胡言乱语,看来他又要做什么大事了,而且把握还非常大。被人挤兑、胁迫了这么久,终于轮到他翻身了。
四十八 大秦川 四
在秦川的西北,有个名叫晓立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桂树,房前屋后,山坡路旁,每到三秋之际,便是四野芬芳。
就在这样一个桂花飘香的季节,白卿跟儿子被送到了晓立,然后他离开了,没说要去做什么,只说少则七八日,多则半个月,他就会回来……
这是老头第一次现身于李伯仲面前。
他们俩曾多次“合作”过,当然,是李伯仲吃亏更多一些。
不过今天就另当别论了,今天是老头亲自上门“拜会”,因为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他的东立突然有些失灵了,不但遍及各地的消息网渐渐不再有消息传回来,甚至连人都不见了,就在他信誓旦旦的打算把李伯仲终结于秦川时,自己却被莫名奇妙地绊倒了,栽了个至今还不知道有多大的跟头。
“王爷的命比在下的值钱。”老头其实并不老,三十不到的年纪,面貌清俊,一头银发,满身的阴郁之气,说话声音还有些沙哑,此刻他正坐在李伯仲的对面,他的身后站着东立的两大高手,而李伯仲的身后也有两个人,一个是垂首侍立的雷拓,另一个是半倚在椅子上的银翼,这四个人已经完全处在勃 发的边沿,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引来一场生死之战。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句话?”李伯仲吹了吹茶水里的茶叶沫,饮下一口。
“不,我来是想跟王爷说,杀你,不难。”就是此刻,他依然有胜算。
“这话我不只听过一次了,说点新鲜的听听。”
两人相视,长久的静默……
最终还是李伯仲先开了口,“我来秦川并不是为了你。”这一点他还不够格,“不过你是挺让人不喜欢的。”所以,他要杀他。
老头那清俊的笑纹更深了几分。
李伯仲继续道:“本来我挺赞赏你做事的手法。”果断、狠厉,还带着九分的精明,“可惜,你太贪财,眼光也不够高。”他曾想过也许可以不杀他,他喜欢有才有魄力的人,这人有才,只可惜没有魄力,而且过于贪财,这样的人容易变节,容易临阵倒戈,不值得大用。
“所以,王爷打算杀了我?”
“对。”他没理由让他活下来,让他活下来,就意味着他跟他身边的人将会面临更多的危险。
“就凭他们两个?”眼角扫过雷拓和银翼。
李伯仲笑笑,没答话,起身离开——他还有一场更好的戏要看。
老头怎么可能让他这么轻易离开,今天他既然来了,就做好了打算,即使谈不拢,也不能让这姓李的走出秦川半步。
李伯仲一跨出门,门便哐当一声合了上去——被人踹的。
雷拓、银翼,一个是李伯仲最近身的护卫,一个是东立曾经数一数二的杀手,身手当然都不弱。
而老头跟他的两名手下也不是吃干饭的,刀光剑影之中,小楼的门窗四散飞落,楼里的人也接二连三跃了出来。
老头的最大目标是李伯仲,但被银翼缠着,他一时半会儿也抽不出身,待到终于能抽身时,急速倒退数十步,来到李伯仲身前,抬起左手——他左手擅使一种钩状利刃,总共四条,绑在手腕上,形同手指,此刻直对李伯仲的前心刺去——
李伯仲并没有闪躲,兵刃闪烁之间,他厉目望进老头的眼底——
十步开外的雷拓因为担心,稍稍有了些松懈,被对手一剑刺中了左肩。银翼也侧过来一眼,因为老头的动作太快,他也来不及阻止。
都以为这下李伯仲不死也会受伤,可没有,就在距离李伯仲的前心不到一寸的位置,老头突然反身跃后了一步,他的脚一着地,三支弩箭也随即定在了离他脚下一尺远的草地上。
也就是说,刚才他的刀一旦插入李伯仲的前心,那三支弩箭也会定在他的身上,所以他放弃了,放弃了跟李伯仲同归于尽的机会,同时也失去了杀李伯仲最好的时机。
李伯仲好笑地看他一眼,他果然没有猜错,这个人没有魄力,不值得留他。
当然,接下来依旧是一场恶战,李伯仲有埋伏,老头也不可能没有埋伏,李伯仲的人是训练有素的护卫,而老头的人则是武艺高强的杀手,谁会赢呢?
两军对阵,毕竟不比单打独斗,勇猛之余,还要讲究应对之策,东立的人确实个个都是高手,但他们毕竟不是对阵的军人,不懂配合,而且最要命的,他们的血肉之躯再强壮,也强不过射程五十丈的弓弩。李伯仲身边的每一个护卫,几乎都是从他的东军亲自挑出来的,他要求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部人都必须擅骑射,因为他们不只是他的护卫,他们更是汉北的军人。
踩着打斗声,李伯仲跨上黑鬃马,顺着小道往北奔去。
此刻,就在山的另一边,一场真正的大战正在进行,这可比小楼外的打斗有看头多了。
李伯仲之所以来秦川,最大的目的并不是众人设想的那样——他被东立逼急了,要彻底灭了这个小组织。
他是要灭了这个组织不错,但还不值得为它大老远跑来秦川晃荡,老头的脸还没有这么大。他真正的目的是来观战,并顺便搅和的。
在秦川的这几个月,他明目张胆的加入东立,引来的可不只有老头的视线,还有汉东、东齐的视线,堂堂的汉北王突然出现在秦川,怎能不让人不挂心?所以东齐暗中来了,汉东也悄悄送来拜帖。
东周被李伯仲拖残了,岳东一代的势力也紧跟着均衡了,势力一均衡,就有人开始想入非非了,汉东、东齐在秦川的问题上开始摩擦不断,李伯仲挑准了时机在摩擦最激烈的时候来到了秦川,因为他要跟人结盟,他还要让岳东一带不得安宁。
只有岳东一带不安宁,汉北才会安全,因为没人还能顾得上他,而汉北安全了,他才会有时间存钱存粮,存实力。
汉西笑话他们汉北没本事赚钱,那他这次就学一回娘舅的本事——跟人做买卖,别忘了他身体里也有一半赵家的血统,他们能做得事,他也会。
既然汉北除了铜矿什么都没有,那他就拿这些铜矿来交换。白铁虽是好东西,但东西太少,尚不成气候,刀枪剑戟等军需之物仍然以青铜为主,要打仗,要争天下,必然要购得足够的青铜矿石,一旦岳东一带乱起来,各诸侯必然要跟着储藏军备。
他的钱?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