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小蓑羽鹤拼命躲过了金雕的捕杀,蓑羽鹤的队伍被冷空气阻挡,第一次没能飞过山峰,它们正准备第二次飞越,小蓑羽鹤又拼命赶上了。
阿彻为那只胜利的小蓑羽鹤庆幸,真好,听着手机那头老师的话,他在心里说,它们都飞过去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幸运儿的。
虽然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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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绳的外景拍摄进行得很顺利,尤歌的助理非常有经验,王子琼常说“简直顶两个沈彻”。jenny为沈彻打抱不平:“你也不看人家是拿多少薪水,你给沈彻才多少?”王子琼振振有词:“那家伙给一千我都嫌多!”
租来的车子开回酒店,酒店外停着尤歌的白色玛莎拉蒂,前车灯闪了闪,秦修朝跑车上的尤歌点点头下了车,王子琼很有眼力见地朝秦修眨眨眼,迅速把车开进车库。
“拍摄结束了?”尤歌摇下车窗抬头问秦修,“现在有时间陪我散散心吗?”
白色玛莎拉蒂载着两人来到海边,秦修陪尤歌走在高高的海崖上,巧克力色的长卷发不时在眼前飞舞,秦修皱了下眉,明明是很柔美的画面,怎么看在他眼里就变成了那家伙一头扑棱的卷毛,冲绳的天气一直很阳光明媚,这会儿却稍微阴霾下来,海浪声翻滚,湛蓝的大海看起来灰扑扑的,也像他。
尤歌回头看见停下脚步望着大海若有所思的秦修,笑着问:“怎么了?”
“没什么。”
尤歌说自己恐高,两人又上了车,白色玛莎拉蒂沿着古宇利大桥平稳地行驶着。
跨海大桥有近两公里长,车子行驶在桥中央,放眼左右皆是一望无垠的大海,郁郁葱葱的小岛在海的另一头一点点显现,秦修摇下车窗,海风呼呼地灌进来,身心仿佛在无际的海天间掠过,只觉得豁然开朗。他看一眼身边开着车不发一语的女子,沉声道:“现在心情好些了吗?”
车子下了桥才缓缓停了下来。尤歌手把着方向盘,眺望着前方延伸的山路,道路两旁是矮矮的白色路墩,山上绿树掩映,要是再过一段时间来,道路两旁都会开满艳丽的樱花。
“老师去世前一个月,我陪她到日本各地旅行,那时我们也是这样驾车到古宇利岛来。”
秦修没有说话。
“有时候我觉得上帝一定是把我的基因设定错误了,像我这样的残次品应该很少很少吧。”尤歌有些困惑地皱起眉头,“老师本来可以有一段美满的人生,在她离开这个世界以前,说不定可以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她可以有丈夫,有自己的孩子,老师不像我,她不是残次品,可是她为什么会接受了我这个残次品呢?”
秦修沉声道:“你不是残次品。”
“上天让我成为一个异类,却又让我被老师接纳了,我真是弄不懂……”
“也许他只是想让我们显得有些特别,”秦修侧目看向身边迷惑的女子,“没有要让我们成为异类。”
如果我看见一群黑蚂蚁中有一只白蚂蚁,我不会觉得它是异类,只会觉得它很特别。我会希望它周围的蚂蚁都是爱它的,因为它很特别啊,它没有要伤害别人,它只是白色的,它会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很害羞,很胆小,很想和周围的人交朋友,这不是很值得被爱吗?
“什么我们啊?”尤歌歪着头看着身边年轻俊美的摄影师,“你又不是异类,性冷感不算啦。”秦修只是沉默,尤歌才后知后觉,低声道,“对不起……”她忘了秦修是色盲,在摄影师这个群体中这是多么可怕的致命伤。秦修是色盲的事是高中时她无意间发现的,那个时候秦修也发现了她暗恋美术老师的事,两个人心照不宣地互相保守了秘密。但是这之后还是有女生四处散布她是同性恋的事儿,她原本是前途无量的模范生,如果喜欢同性的事被爆出来她的一生就完了。那个时候,是秦修站出来说他们在交往。就这样秦修帮她打了两年的掩护。
那时她觉得挺对不起北极熊的,问他:“万一你有喜欢的女生怎么办?”
那头苗条清秀的北极熊背对着她站在摄影社的窗前,往三脚架上安置相机:“我不会有的,我是性冷淡,很早就知道了。”
如果换了是别人说自己是性冷淡,她可能就只是笑笑,可是,这么美的人,居然是性冷淡……“真是可惜呢。”她禁不住惋惜道,“可是,性冷淡就不会有喜欢的人了吗?”
“不知道,我对女生不会有‘好可爱’,‘好想靠近’这样的感触,对毛片也完全不感兴趣,和女生接触也不会有任何脸红心跳的感觉。”
尤歌在背后难以置信地瞪大眼,一副“难不成你也是?!”的样子。
北极熊察觉到她在想什么,侧过头:“和男生也没有。”
性冷淡多少也算是一件不幸的事吧,可是秦修说这话的样子居然让她觉得很酷。因为他有热爱的事业。那个时候她就觉得,追求梦想的人,哪怕是性冷淡,哪怕是美人,也真的酷到没话说。
“秦修,你真是性冷淡吗?”回想着往事,尤歌若有所思地倾身靠近秦修,冰凉的手指轻抚上秦修的脸颊,这张完美得超越性别的惊艳面孔,怎么就和性冷淡挂钩了呢?“我这样碰你,靠近你,你一点感觉也没有吗?”
秦修漂亮的天然眼线微眯着,但是瞳孔异常的清凉,像一弯冰凉的湖水,透彻地映照出她的心。
尤歌放下手,坐了回去,望着挡风玻璃后的风景:“老师临走前让我来找你,她跟我说如果我没有找到可以爱的人,就试着爱你。我回国前向jenny打听了你的消息,知道你还是单身。反正最爱的人已经没有了,我本来也想,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凑合吧,也算是……比较完美的凑合。你愿意吗?”
秦修心中一跳,眼神飞快地一闪,久久没有说话。
“换了以前,你一定二话不说就点头的。”尤歌笑起来,上下打量身边人,“秦修,你没有从前那么酷了。”
“……我本来就不酷。”
“刚刚在海崖上你一直在走神,在想什么,在想谁?”尤歌趴过来调皮地问。
秦修被问得面色一变。
好像是红了脸,转眼又好像白了脸,这种害羞又生气瞬息万变的表情尤歌从来没在北极熊脸上见过,她也不再为难他,笑着发动了车子:“我们去给你想的那个人带点礼物吧。”
车子一路绕啊绕,山路外柳暗花明。秦修问:“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本来是想跟你凑活的,但是你已经有了比凑合更好的选择,我就只能祝福你了。”尤歌笑着耸耸肩,“不过我们还是朋友吧,摄影室的投资你不要拒绝。”
“我们还是朋友,但是摄影室的投资我不能接受。”秦修淡淡地道,“正因为是朋友,与朋友之间不想有除感情以外的任何金钱方面的联系。”
“你这就是不把我当朋……”
“我珍惜你这个朋友。”秦修打断她,一句话让尤歌无话可说,秦修道,“如果工作室遇上困难,我会找你。”
这个人很坚持。尤歌放弃了劝说。
车子停在一家店面古朴的手工小礼品店外。尤歌兴致勃勃地领着秦修进去,帮忙挑选礼品,回头揶揄地问:“是女生还是男生?”
秦修想了半天:“是一只大狗。”
尤歌笑起来,用日语问店主人有没有象征主人和狗狗的情侣用品。
没想到还真有,店主人取了一对白色手绘马克杯,其中一只上面画着穿着t恤裤衩的小男孩,小男孩有大步走、奔跑、停住回头三种姿态,另一只上面则是巧克力色的卷毛小狗,也有小碎步、奔跑、蹲坐回头三种姿态。
“要是这么放,就是主人领着狗狗,”店主人微笑着将杯子一左一右放置,然后又掉了个方向,“要是这么放,就是狗狗追着主人。”
“哇,真不错!”尤歌也津津有味玩起来,“可以有好多组合,这样就是主人等着狗狗,这样就是狗狗等着主人……”
“你那个时候是怎么意识到自己喜欢上老师的?”秦修看着被转来转去的手绘马克杯,出声问。
“因为看不见她我就很难受。”尤歌说,举起两只杯子,“买回去吧,你的大狗会很喜欢的!”
秦修买了马克杯,虽然对尤歌很抱歉,但是除了祝福她早日走出失去爱人的痛苦,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当尤歌问他愿不愿意和她凑合的时候,心中第一个响起的竟然是:不愿意。
不愿意,一点也不愿意。如果我凑合了,那家伙怎么办?谁跟他凑合?
那天晚上北极熊躺在床上闭上眼。
——因为看不见她我就很难受。
北极熊翻了个身,心说我也没有那么难受啊,也就是这几天有些失眠,可能是因为床不太软吧,这么想着,轻轻按了按床垫。
其实挺软的。一直挺软的。
65
一个礼拜以后,秦修拖着行李箱回来,开门的那一刻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站在玄关边脱鞋边喊:“卷二?”
怎么搞的尾音里竟然还带上了一点颤音,真是受够了!北极熊红着耳朵想。
屋里没动静。
真是够懒的,又睡死了?秦修撅着个嘴,想着想着又笑出来,看到礼物那家伙会是什么反应?不对,该不会以为那真是主人和宠物的杯子吧,那家伙那么蠢这是极有可能的,或者我该怎么提醒他一下这是情侣杯,然后再看他的反应来决定下一步行动?
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屋子里还是没有动静,秦修有点不耐烦了:“卷二!”
好吧,叫你卷二你觉得我不尊重你,秦修手撑在鞋柜上,好脾气地道:“沈彻。沈彻行了吧。”心说我都快累死了你倒是来接我啊。
屋里还是一片死寂。
秦修奇怪地按开顶灯,探了个头进去,夕阳的阳光透过那面倾斜的大窗户照得屋子里光尘飞舞。客厅里空空的,沙发上也是空空的。
他走进去推开卧室门,床上没人,掀开床,下面也没有狗,又推开书房门,书房和暗房也都空着,木然地站在客厅,以为卷二是出门买东西或者散步去了,直到看到茶几上的信。
说信不恰当,那纸条压在htc手机下,上面只有歪歪扭扭一行字——
小修,你一定要成为最棒的野外摄影师!
——你的卷二
“……什么意思?”秦修盯着那张纸条讷讷自语,忽然间怒不可遏,手一抓将信纸捏成一团,使劲扔出去老远,才发现手上还有墨迹,猛地冲出门,“沈彻!我知道你就在附近!快给我滚出来!”
回答他的只有楼下住户“磅”的一声盘子摔在地上的声音。
隆冬腊月的庚林市也难得下了雪。欧哲伦的车子经过珊瑚街,正吃着热乎乎红豆派的欧模特突然从窗户看见什么,忙叫经纪人停车。
“怎么了?”胖经纪人回头问。
欧哲伦让摇下窗子,纳闷地探头出去:“你看,那是不是神经病啊?”
胖经纪人扶扶眼镜跟着望出去,路边那个穿着深蓝羽绒服和马蚤包粉红t恤,正蹲下往停在路边的车子下边瞅的高挑美男岂不就是秦修:“真是秦修啊!他在干嘛呢?”
两人叹为观止地目视秦修像一只狗一样把那一条马路的车子下盘都逐个儿偷窥了个遍,这才见秦修站起来,一转身看见他们,两人立刻心下叫不妙,果然裹着一身低气压的北极熊朝他们走过来。
“欧哲伦,看见我的狗了吗?”
欧哲伦眨眼:“什么狗啊?”
“金毛!这么大!看见没!”秦修不耐烦地张开手臂比了个大小。
你特么找人问还这么凶老子就是看见了也不会告诉你!嘴贱的欧模特在车子里朝着着急火攻心的摄影师挂上一脸嘲笑:“你这种自以为是的家伙,果然连狗都留不住!”
秦修那张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脸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黑了下来,欧哲伦见秦修弯腰捏了一大团雪在手里,连忙叫经纪人关窗开车,可惜还是没快过秦修,在窗户还没来得及摇上来的最后一刻被那只巨型雪球越窗打中一头一脸,冷得嗷嗷直叫。
秦修找了一晚上也没找着阿彻,回家冷得直哆嗦,抱着三只抱枕躺在沙发上火气难平,茶几上的纸条又脏又皱还很臭,因为被扔了几次又捡回来。
“口口声声说要帮我完成梦想,现在没个理由就这么一走了之算什么意思?!”
“不就是没带你去冲绳吗?冲绳那地方有什么好?我以后带你去爬珠穆朗玛还不行?”
“难道就是因为发情期过不去?你要实在熬不过让我帮你啊!我会说不吗?”
房间里只有一个人自说自话的声音,像很久以前沈彻还没来的时候,只不过那个时候他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不会这么自言自语。秦修盯着天花板沉默了很久,从沙发上起身,去洗手间洗了把脸,疲惫地走进卧室。
床头柜上意外地放着几只胀鼓鼓的信封,秦修才刚拿起其中一只,信封就“刺啦”裂开了,几个钢镚掉在地上。
里面是厚厚一匝钱,除了一大叠百元大钞,还有零钱,十块的,五块的,五角的,林林总总……
秦修盘腿坐在地上,冻红的手指将钱按面值摆好,一张张地清点,八只信封里的钱加起来一共是七万五千九百八十七块五毛。
沈彻来工作室打工四个月,不可能有这么多钱,这里面应该还有他以前的积蓄。
他按着膝盖站起来,低头看着那一地花花绿绿的人民币,很生气,脑子里甚至冒出了电视剧里主角咆哮着“谁要你的臭钱”然后把钱抛洒光的镜头。但是他做不到。这是沈彻找了他七年,在连正式工作都没法找的情况下,打着各种零工,辛苦为他攒下的。
大冬天的,阿彻还只得一身单薄的g-str牛仔服,走在大马路上冻得牙关直打战,虽然变回狗的话可以有一身金毛御寒,但这会儿他却不能变回去,卷毛特征太明显,很容易被秦修认出来。
老师留给他的话他这两天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回响,都快能背出来了。
——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你觉得这样做帮不了他,就换种方式试试,只要待在他身边,总会找出答案。可能有一段时间,你会觉得自己很没用,觉得自己对他而言是多余的,甚至觉得留在他身边会成为他的拖累。但这不一定是事实。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看第四个信封。等真正受不了的时候,再看吧。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第四个信封里就只有一句话——
那就离开他吧。
其实打电话给凯墨陇时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那时他想,如果老师的话和我自己的决定不一样,那我就听老师的,如果一样,那就还是听老师的。
老师给出了两个答案,区别只在于受得了还是受不了。如果我没有爱上那个人,我应该会留下来吧,或者如果留下来可以真正帮到他,我也可以隐藏住那份感情留在他身边吧,可是两样都是否,那留下来就没有意义了。
既然决定了离开,就应该立刻回灵犬镇才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对小修还有留念,也许是对这个城市还有留恋,为了儿时的约定,他在这个城市里一待就是十六年,突然就要离开,竟然有些舍不得。
街对面就是tps宠物店,阿彻想起以前和秦修一起来相亲时令人哭笑不得的经历,正有些走神,忽然听见雪地里传来熟悉的大马力引擎的轰鸣声。海魂色的战斧扬起一阵白雾停在宠物店外,阿彻急忙躲进小巷子,目视穿着一身紧梆梆黑色机车夹克的秦修下了车,手里拿着一叠东西走进宠物店,没过多久又推门出来,开始在宠物店外的窗户和大门上贴东西。
他边贴边呼出热气,贴完退后看了看,往手心哈了一口气,这才揣在衣兜里转身离开。阿彻看着有点心疼,真是一头超怕冷的北极熊啊。我走以后就没人替你暖手了,早知道走之前应该先买个暖手袋的。
阿彻一直等到海魂战斧离开,才按捺不住地走到宠物店前,然后蓦地怔住。
《寻狗启事》
急寻成年金毛寻回犬,体长约一米,体重约2o公斤,特征是天然卷毛,于1月14日在珊瑚街走失,如有发现请速与我联系,将重金酬谢。联系电话:133xxxxx911(秦先生)。
让他怔住的并不是这则寻狗启事……
阿彻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伸手抚上冰凉光滑的彩色打印纸,那上面除了秦修拿来当手机屏幕的那张头部照,竟然还另有好几张彩色高分辨率的照片,上面都是团在沙发上熟睡时的自己。他根本不知道秦修是在什么时候拍下这些照片的。
宠物店里也有领宠物来美容的主人正打量着那则寻狗启事,忍俊不禁:“这主人真奇怪,怎么尽趁狗狗睡着了偷拍啊?”
“阿彻!”任海搓着手臂从马路对面跑过来。
阿彻小心撕下这张寻狗启事,揣进怀里的那一刻,好像忽然就不冷了。
66
秦修每天都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找狗,如果主人没能及时来找,这里的狗三天后就会被处死。虽然事后回想起自己的举动也觉得好笑,可是那个时候病急乱投医,根本没想这么多。
走出收容中心,外面风雪更大了,秦修没心情回工作室,独自走在飘雪的街头。前方有个年轻女子牵着一条漂亮的萨摩耶停在灯柱前,秦修以为是萨摩耶要尿尿,说起来,他还一直有个问题想问沈彻呢。
你变成|人尿尿时会不会下意识地抬腿啊?秦修苦笑着想,脑子里立刻扑棱冒出小麦卷义正言辞的脸——你可千万不要拿我当宠物啊!
沈彻每次说到这话时总是特别认真,而自己老是不当一回事,等他认识到为什么沈彻会如此在意这个问题时,似乎已经晚了。
手插在兜里一直走,脚步却忽然一顿,不对,那只萨摩耶并没有在灯柱上尿尿。
一回头,只见女子低头抚摸着自家狗狗的脑袋:“小美,你也认出来了?这不是任海家的阿彻吗?”
话音未落,手臂便被从身后大力一抓,女子惊讶地转头看到一脸焦急的俊美青年。
“不好意思!请问你在哪里见过这只狗?!”
秦修辗转来到友谊大厦,问到任海的门牌号,磅磅磅地敲门,隔壁大婶实在受不了了,拉开门,满腔怒气却在看见隔壁门前回过头来的高挑花美男时全数化为了惊艳,结结巴巴道:“你……你找谁啊?”
“您好!请问任海是住这里吗?”
语气明明很礼貌,但是眼神要不要这么吓人啊!大婶捂着胸口一口气就交代了:“任海是住这里没错,但是他几天前带他的狗去南方温泉了!”然后拼命地摇脑袋,“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秦修丢下一句“谢谢”转身就走了。
“啧啧,寒冬腊月就是要泡温泉人生才圆满啊!”任海喝着不知道从哪儿顺来的烧酒,靠在温泉边飘飘然地说。
阿彻看着身边温泉里上蹿下跳的猴子,心事重重。他们现在在南方温泉,但是离热闹的温泉景区很远,这边很偏僻,都是些未开发的野温泉,一个游人也没有。因为见他不开心,任海才特意邀他来这边过冬,他心想那就把这趟当做告别旅行吧,他来这城市十六年,都没好好玩过呢。
任海见狗青年趴在温泉边写日记,标题还叫什么《告别旅行》,简直快被那张文艺小青年的侧脸酸透了:“你行行好正常一点吧!哪有人泡温泉写日记的?”
阿彻埋头唰唰地在日记本上写着,边写边道:“我泡温泉有感慨为啥不能写?”
“人家有感慨都是泡完再写,你见过边泡温泉边写日记的吗?你特么怎么不拿本《西方哲学史》来看啊?”
阿彻嫌任海吵,用毛巾往脑袋上一绑遮住耳朵,不顾任海拍他的后脑勺继续写着——
多少天没见到小修,那种从人突然变回狗的意外再没有发生过。也不晓得秦修的工作室进展得怎么样了呢?说不定这会儿再回去看,工作室已经搬到帝王大厦了吧。
在离开以前该不该偷偷再看上一眼呢?算了,说好是告别旅行的。
一生一次的,告别旅行。
他对自己最后这几句的发挥感到特别满意,尤其是那个逗号,堪称神来之笔,停下笔回头欣赏了一下,赏着赏着忽然叫出声:“嗷呜!”
泡红了脸的猴子从水里拽出一根毛茸茸的大尾巴,一脸茫然,阿彻回头无奈地看着猴子:“那是我的尾巴……”
泡够温泉后,两人去温泉旅馆打算蹭点暖气。温泉泡得人通体舒畅,阿彻连日来的阴霾心情也稍微扫除了一些,哪晓得却在旅馆门前的停车坝看到那辆熟悉的白色suv。
福特征服者?怎么会在这儿?!
阿彻确定那车牌就是秦修的不会错,正纳闷,就见王子琼疾步走出旅馆,拨着手机一副着急上火的样子。阿彻想躲但已经来不及,被眼尖的造型师一眼认出来:“咦?阿彻你怎么在这儿?”王子琼看到头上绑着根毛巾一副逗比造型的卷毛青年,气不打一处来,“我说你辞职怎么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啊?!”
“啊,那个,我要回老家了,所以……”阿彻随便打了个马虎眼,心想不会秦修就在旅馆里吧,又小心问,“秦修他……也来这边了吗?”
“啊,说起这个就气人!”王子琼插着腰,愤愤地看着屡拨不通的手机,“说是要来这边找卷二,这么大的雪就一个人进山了!招呼都不打一声!”
“你说他进山了?!”阿彻瞪大眼。
“也不知道是谁跟他说卷二在南方温泉这边,我昨天陪他一家家温泉旅馆都问遍了,根本没有一个叫任海的登记住宿过,今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有个女游客说看见一条金毛猎犬和主人往山上的方向去了,”王子琼气到没辙,“我说山上不安全,还是等风雪停了以后再找,结果转身他就不见了!到现在还没回来,打手机也没人接听,哎呀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啊?”
那铁定是出事了啊!阿彻急得掉头就要去找人,任海忙拉住他:“这么大的雪你怎么找?!”
王子琼也说:“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不过这雪太大了,这会儿进山不安全,我看还是打电话等搜救队吧。”
“没事,我先去找,万一到下午我们还没回来任海哥你就跟子琼哥去联系搜救队。”
王子琼想想也没别的办法,先把车钥匙给了沈彻,和任海一道目视沈彻一气发动车子头也不回地驶进风雪里。
王子琼和任海两个人在旅馆门前的停车场站了一会儿,雪落无声的两分钟后,王先生缓缓转过头:“你就是任海?”
任海恨不能把阿彻的脑袋拧下来。
秦修睁开眼的时候身上压了一堆雪,倒是没什么剧痛的感觉,只是手脚麻木,想要撑起来,但是寒冷好像夺走了浑身的力气,全身如灌了铅,根本使不上劲。
到底是谁给他取了个北极熊的外号?他明明最怕冷了。
口中呼出的水气让面前的雪都结了晶,秦修知道在风雪中遇难的人一多半不是死于寒冷,而是死于窒息。雪再厚,毕竟是松散的结构,但是冰就不一样,一旦呼吸让四周的雪连成一片冰,人就如同置身冰棺中,氧气很快就会耗尽。
开什么玩笑?对尹泽北的挑战还没有成功,就要变成个冰雕死在这里吗?
雪越下越大,周围安静得空洞,只有他命悬一线的呼吸声,雪凝结成的冰晶折射出梦幻般的色彩,他心想这大概就是大限将至的预兆吧,便开始认真思考自己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野外摄影师的梦想是肯定泡汤了,其实他一直有个小小的心愿——
想要看一眼红色和绿色到底是什么样子,就一眼就行了。
可是这么想着的时候,却有什么搔在心尖上,一下一下,痒痒的。
秦修痛苦地闭上眼。好吧,你赢了黏人鬼,如果真的是最后一次机会,比起红红绿绿的世界,我更想看到你。想看到你行了吧?!
“小修!”
像是在回应他的思念,耳边传来不真切的呼唤声,太不真切了,秦修有气无力地想,听起来真像两声“汪汪”。
“小修!你听得见我吗?!”
这一次声音透过积雪清晰地传来,秦修才认出那不是幻听,沈彻?
“小修!我知道你就在附近!再坚持一下,我马上就来!”
真是沈彻啊!光晓得耍嘴皮子,你倒是快点啊!我就要死了!
“小修!振作一点!发不出声音也不要紧,我找你那么多年呢,这点小事难不倒我!你要振作啊!”
你不用你那狗鼻子快点找,光嚷嚷着让我振作有什么用啊!敢情病人病危的时候医生只要喊振作就行了啊?
“小修!我来了!你振作!!”
振你妹!
内心咆哮着的北极熊也不晓得哪儿来的力气,生猛地一下抡开手臂,压在身上的积雪因为这个动作呼啦拱起又扑簌簌地塌下。
北极熊实在没力气了,虚脱地扑在雪里,心说这么振作总成了吧。没一会儿头顶的雪就被三两下刨开,秦修感到自己被从雪里拖出来,眼皮重如铅块,他还是努力睁开眼,头顶上方那张阳光灿烂的俊俏面孔上此刻满是焦急,两片狗耳朵因为寒冷和紧张高高地耸着。他才放心地闭上眼。总算找到了,他的卷二……
阿彻将秦修背在背上艰难地踏着积雪朝公路上走,秦修浑身软绵绵的,只有圈在他脖子上的手还还老大的力气。
阿彻觉得脖子上的衣领都快被秦修拽开了,冰凉冰凉的,然后突然一个激灵,什么东西环在他脖子上,咔嚓一响。
阿彻低头看着圈在自己脖子上已经落了锁的粉红项圈,秦修的手这才松开,彻底昏睡了过去。
因为气候恶劣,路况又不好,从这里开车下山也得好一会儿,阿彻一面开车一面注意着时间,因为天气预告有警告旅客此时不宜进山,到现在都还没看见有人或别的车辆。怎么办?再过十多分钟他就要变回去了!看一眼身后昏迷不醒的秦修,卷毛青年心急如焚地加快了车速。
“那是什么?怎么有只金毛在路中央?!死狗快让开!”
“我靠!那是谁的金毛?不要命了!”
“去去去!滚远点!”
一个小时过去了,偶尔来往的车辆没有一辆停下,就在阿彻快绝望的时候,一辆黑色奔驰四驱驶了过来,他孤注一掷又冲到马路中央。
“哎哟,这金毛怎么回事?!”司机赶紧打方向盘避过。
“停一下!”坐在副驾驶座的国字脸男人探出头,“那只金毛好像在求助?”
奔驰四驱靠边停下,两人一块下了车,在路中央拦车的金毛猎犬一身卷毛都挂满冰霜,见他们下车急忙掉头往岔路里跑,他们跟随快要冻僵的金毛犬在前方二十米的岔路口旁看到一辆白色征服者,终于发现了后座上昏迷不醒的青年。
奔驰车一路开下山,往医院的方向疾驰,昏迷的年轻人还好带了手机在身上,车子下山后手机信号也回来了,及时联系到了他的朋友。
从这里到最近的大医院也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jn回头看着后排守着主人的金毛犬,大狗正拼命舔着自己身上的冰霜,jn心想他大概是觉得冷吧,可是将毛上的冰霜清理干净,在暖气中重新暖和过来的大狗,又趴在了昏迷的主人身上。
“真懂事啊,”连司机都惊讶了,“是想用体温暖和主人吧。”
jn有些怅然地笑了笑:“天然卷的狗都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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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抵达庚林第三医院,阿彻因为是狗,没能跟着秦修一道进去,没多久王子琼和jenny都赶到了,两人一眼就看见守在住院部大门外的金毛大狗,还不等阿彻说什么,jenny就留下一句“别乱跑啊”和王子琼一起奔进住院部。
阿彻就这么一直等在外面,等到夜幕降临,王子琼和jenny才走出住院部,阿彻连忙站起来迎上去:
“汪汪!汪汪汪!”他怎么样?!他没事吧?!
王子琼让jenny把狗先带回去,自己去取钱,说话时脚边的卷二不停地吠叫着打断他,王先生火了,喝道:“吵什么吵?!狗东西!”
大金毛在两人身边急躁地绕着圈,汪汪汪一气叫着:他到底怎么样啊?!
“这狗真是烦死了!不是因为找你会出这些幺蛾子?!”王子琼恶声恶气道。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还吵?!给老子滚远点!”
jenny见上了火的王子琼直接就给了大金毛一脚,忙拉住:“行了!一只狗你跟他计较什么!”
被猝不及防踹在地上的大金毛又一骨碌爬起来,对着王子琼喊:“汪汪!汪汪汪!!”
jenny见大金毛的眼睛都泛了红,外强中干的王先生以为这狗要动真格的了,下意识往后闪了闪,不过到最后狗东西都没有扑上来咬他,就只是叫个不停而已。
“他可能只是担心秦修吧……”jenny蹲下来,揉了揉大金毛凉飕飕的毛,能感到大狗身体激动地颤抖着,眼睛血红血红的,“好了,你主人他没事,你乖乖跟我回去,明天他就回来了。”
阿彻盯着哄着他的jenny,终于放弃了。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为什么就这么难,这么难呢?
和jenny上了车,阿彻趴在窗户上看着远去的住院部大楼,医院的花园里是三三两两散步的病人和家属,今天是周末,大街上也到处是结伴而行的人。他羡慕极了。
秦修做了个梦,梦见夜里自己站在一座小山上,卷二背着一捆柴火蹲坐在他面前,他吓了一跳:“干什么?你想把自己点了来谢罪?”
“嗷呜……嗷呜……”
“不要嗷呜,说人话!”
然后“噗”的一声狗东西就变成小麦卷了,果着身子跪在他面前:“对不起……”
秦修看着那一身好吃的小麦色,还有脑袋上和屁股那儿的马赛克,清清嗓子:“马赛克拿掉。”
小麦卷老老实实把马赛克拿掉了。
秦修又瞥他一眼:“叽叽遮住。”
小麦卷就又把马赛克码在两腿间。
秦修觉得这下顺眼了,点点头:“说吧。”
“对不起,小修。”
“为什么说对不起?”
“说过要向你报恩,却什么也不能帮到你,还把你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对不起……”卷毛青年嗓子有些哽咽,“那个时候我认错人,还冲着你叫,对不起……明知道你在找我还躲着不出来见你,对不起……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一定很快就能达成梦想,对不起……还有,”至此,那一头微风中呼啦啦乱跳的卷毛也像是忐忑不安似地一动不动了,“明知道不可能,还喜欢上你,对不起。”
秦修眨了下眼,心口一跳,好半晌才出声:“……你喜欢我啊?”
“嗯。”卷毛青年吸吸鼻子。
“真的?”
“真的。”
“这是梦,说了不算数,我醒过来你要再跟我说一遍。”
“好。”
秦修自言自语嘟囔了声“行不行啊”,就走过去找了一片平坦的草地躺下,闭上眼睛等着醒过来。
一只卷二,两只卷二,三只卷二……一直数到第一百零八只卷二时,眼皮上灌铅的沉重感才开始一点点褪去。
梦境摇摇晃晃模糊起来,秦修急匆匆朝跪在草地那头已经看不清的果体小麦卷喊了一声:“我醒过来你要再跟我说一遍!”
梦里传来一声忽远忽近的“好”,然后他便被一阵白光晃得睁开了眼。
病房里明亮又安静,他的手上吊着点滴,但是手并不冷,秦修有些费力地侧过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头熟悉的亚麻色卷毛。沈彻握着他的手趴在他床边睡着了。
感受着手心传来的热热的温度,心一下就安定下来,他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刚刚真是在做梦吧,他居然还在梦里要沈彻醒过来再跟他告白,实在好笑。
不过你在我身边就好了。
不久就又疲惫地睡了过去,再次醒过来时是被一阵狗吠声叫醒的。
秦修挣扎着睁开眼睛,病房里好多影子一团乱,几个护士正往他床下钻。
“妈呀这狗是怎么溜进来的?!”
“拉出去快拉出去!”
“喂……”秦修费力地张开干涩的嘴唇,嗓音跟从破风箱里出来似的自己都吓了一跳,不过大家正?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