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己有。
喜欢的反而是达利设计的珠宝。
那一年,有幸在巴黎参观达利的回顾展,意外的是竟然看到了许许多多达利设计的精品。
珠宝一到达利的手中,不再是冰冷冷的金属或矿石,全都活了,像赋予了生命似的在眼前展现。
记忆中有一张极具诱惑力的樱唇,用红宝石镶嵌而成,唇中露出贝齿,细看是颗颗光润的珍珠。还有一棵华彩夺目的金树,树上挂满了各色宝石,像是童话王国的产物。
达利的设计,使人明白珠宝的妙用。
珠宝并不是用来挂在颈上或套在手上以炫耀财富的。稀世的奇珍,配上巧匠的心思,方能相得益彰,充分发挥美的极致。
大红衣服配上翡翠项链,彩蓝长袍佩上红宝胸针,首饰再醒目、再贵重,也不济事,徒然显得饰主庸俗不堪而已。
穿金戴银,必须注意美感的效果,否则,与身上贴满钞票无异。
多一只碟子从朋友口中,听到一则轶事:电子学教授陈之藩当年自美国来香港中文大学履新,临行之前,与夫人在家中整理行装。陈教授夫妇有一套精美的茶具,收拾装箱时,一不小心,打破了一只茶杯。
一般人的反应,一定是感到十分心疼,好端端的成套茶具,打破一只杯,如何去配?谁知陈教授的反应却不然,他莞尔一笑,坦然说道:“真不错,又多了一只碟子!”凡事从好处想,这种能耐,在现实生活中,确能使人受益无穷。
陈之藩教授不但是位杰出的科学家,也是位了不起的散文家。他的散文集,如《旅美小简》、《在春风里》、《剑河倒影》等,清新隽永,当年曾使我折服不已。如今回想起来,令我惊叹的,不仅仅是他那优美的文笔,而是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睿智与巧思。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是一句老话,老得几乎令人不想再重复,可是生命的旅程,行行复行行,在漫长的旅途上,的确会遇上一重又一重的挫折。
每当失意时,总觉得别人为什么比自己幸运?别人生意兴隆,仕途平坦,财源广进,名成利就,自己为什么如老牛破车,踽踽独行在暮色四合的郊野上?果真如此吗?杯中只有一半水,有人喜滋滋地说:“好呀!还有半杯。”有人愁眉苦脸:“哎呀!只剩下半杯了。”分别就在这里。
不写回忆录记得有一次,看罗大冈写的《罗曼·罗兰小传》,书中提到在一大堆罗兰的手迹中,发现了一张小字条。
这字条是他十四五岁时写的,答应妈妈要好好用功,努力去投考法国最负盛名的理工学院……看了这段记载,就感到人生实在有趣。一个孩子写的便条,后来都成了墨宝。
哪家孩子没写过这样的条子?人真得出名才行呢!成了名家之后,当年的垃圾都成了宝。后人会千方百计从鸡毛蒜皮的小事中去发掘资料,以便撰文立传,或写研究报告。
可是立传对象当年的感情生活或内心世界,又有多少人可窥透?人心是个无底的洞,探之不尽,人往往连自己都不了解,更何况去了解别人?这世上有多少传记是真实无欺的?实在很难说。
历史是透过长距望远镜观察所得的内容,孰真孰假,难以确定。
传记是运用显微镜放大的图像,难保没有夸张渲染的成份。
除非是传记家贴身追随立传的对象,为他记下详细的起居注,就像“约翰逊博士”的传记一般。即便如此,也不见得一定准确无误。
人生处处都有“罗生门”,各人眼中看到的事物,必然会因角度不同而有所偏差。
所以有些名人既不让人立传,也不愿意写什么回忆录!书与人有朋友在情场上轰轰烈烈地驰骋了一阵,终于累了,最后,收拾情心,悄悄退回书斋之中,终日与书本为伍。再听不到他唉声叹气,只觉他心情平和,仿佛一切都豁然开朗,天地广阔了许多。
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完全寄托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原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对方喜则自己心花怒放,对方怒则自己心惊胆颤,对方的一笑一颦,完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起落,这又何苦呢?面对书本,则完全没有这种麻烦。
择书比择友简单得多,不擅辞令、厌恶应酬的人,可以自由自在地徜徉于书林之中,游目四顾,俯拾皆友。
百~万\小!说,可以博览,可以细嚼,没有人会怪你喜新厌旧,也没有人要求你从一而终。你大可以从一本换到另一本,喜爱的书,不妨一读再读;不耐看的书,又可随手抛下,谁也不会因此而伤心失望。人际关系错综复杂,那“书际关系”呢?只要花点时间去了解,再高深的学问也弄得明白。
手持一书,吟哦于四壁之中,神游于四海之外,既可以与老庄谈心,又可以跟柏拉图对话。心情烦闷时,济慈、雪莱在你耳畔喁喁细语,巴尔扎克为你搬演《人间喜剧》,还有李白、杜甫、王尔德、莎士比亚……一大堆才华横溢的朋友等着你呼唤前来。
找不到朋友时,为什么不翻翻书?□
羞色最美
辽宁青年
相亭
诗人泰戈尔曾经说,“美的东西都是有色彩的。”那末,世界上什么色彩最美呢?
人们可能回答表示热烈、喜悦、勇敢、斗争的红色最美,或回答表示庄重、醒目、光辉、高尚的黄|色最美,或回答表示活泼、生气、健康、平和的绿色最美,还有蓝色、青色、橙色、紫色等等最美。其实,在所有的色彩中谁也比不上人的羞赧之色最美。
羞色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产物。任何动物,包括最接近人类的猩猩,是绝对不会害羞的,自然也就没有羞色。德国名画家丢勒所画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各用一片树叶遮盖着他们的生殖器官,标志着人类最原始羞色的产生。随着由蒙昧向开化的不断进步,人对本身自爱自重意识愈加突出,感到难为情,不好意思的心理活动愈加难免,于是,赧颜羞色也就常常出现在人们的脸上。
羞色是人类最天然、最纯真的感情现象。即使是最高明的艺术表演大师,可以说哭就哭,说笑就笑,甚至可以摆耳朵、转眼珠,但让他(她)脸上立刻露出羞色来则就无能为力了。他(她)只可有羞涩涩姿,却没有羞涩涩色。
羞色是一种女性特色。诚然,男性也会有羞色,然而更多、更频繁、更鲜艳的羞色却总爱挂在女性的脸上;男性羞色上脸往往显得狼狈可笑,而女性羞色盈面却被认为天然合理。一提“红颜”谁都知道指的是女子(特指美貌女子)而不是男子,这“红”字显然不只是面部的青春红润,更重要的是与羞色有直接关系。红色的羞色象征着女性,但它往往稍纵即逝,所以自古女子就学会了使用红色的胭脂,起到了羞色常驻的效果,有助于保持和强调她们的特色。
羞色是爱情的色彩。女性的羞色主要是出现在爱情生活中。它是一种青春的闪光,感情的信号,是被异性拨动了心弦的一种面部感应,是传递情波的一种特殊语言。正如老舍所说:“女子的心在羞耻上运用着一大半。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片话”。人们常把爱情之梦说成是玫瑰色的梦,发生了爱情风波则被称为“桃色新闻”,连办理嫁娶也都叫“办红事”,这些“红”字想必都与羞色不无联系。
羞色朦胧,魅力无穷。康德说:“羞怯是大自然的某种秘密,用来抑制放纵的欲望;它顺乎自然的召唤,但永远同善、德行和谐一致。”伯拉克西特列斯的雕塑名作《克尼德的阿佛罗狄忒》和《梅底奇的阿佛罗狄忒》都是反映女性羞怯美的。
羞怯之色犹如披在女性身上的神秘轻纱,增加了她们的迷离朦胧。这是一种含蓄的美,美的含蓄;是一种蕴藉的柔情,柔情的蕴藉。
羞死鸟
《十月》
哲中
只能听到它唱歌,却见不到它的身影。
只能闻到它声息,却看不到它的踪迹。
“羞死了!羞死了!羞死了……”它一天到晚这么叫着。
在冰山,在雪原,在森林,在谷地……一位行者结识一位汉子。这汉子剽悍得如同一头犍牛。他答应陪同行者走到目的地,不使他感到路途孤寂。起初行者很是兴奋,感激他的热情;后又一想,自己”“与他素昧平生,从未有过交情,莫不是他要在路上暗算自己,他是个狡猾的恶人?于是在一个夜间,他悄悄儿离开了那个汉子。谁知就在他逃走时,头顶上空落下一叠鸟鸣:“羞死了!羞死了!羞死了……”他脸儿一红,又走回汉子身边。
一个盗马贼偷牧人的马。当他赶着牧人的马往回走时,天上、地下、身子的前后左右,响起一片“羞死了!羞死了!”的叫声。他催马快跑,这些叫声紧跟着他而且越叫越紧。后来,他丢下了马,羞死鸟的叫声也就没有了。
一位说谎者吹牛:他能叫男人生孩子,骡子生马驹,太阳从西边出,雨从地上往天上喷。左邻右舍的人都去看他是怎么倒转乾坤的,一直等待了三天三夜。谎言不会成为现实,人们被他耍弄了,他却在一边哧哧地笑,满足着自己的说谎欲。没想到就从这事儿以后,他走到哪儿,哪儿就有羞死鸟叫:“羞死了!羞死了!羞死了……”他的谎言再也无处施展,他成了一个疯子。
当然也有这样的事情:一对青年男女一见钟情,走进树林实践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两双明亮的眼睛,两颗狂跳的心,两片火热的嘴唇。就在他们沉浸在爱河里时,树上传来了“羞死了!羞死了!”的鸣啭声,吓得他俩一东一西惊惊慌慌地逃走。他俩是初次见面,从这回分开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面。羞死鸟多么不应该呀,拆散了一对甜甜蜜蜜的恋人。
……据说羞死鸟还有这样的本领:融入人的身体,注入人的灵魂。
有时它完全是个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个小孩,一个老人。
你瞧,那边走来一位小姐,突然见到陌生人,羞得她脸儿绯红,头儿低低下垂。这是羞死鸟在她胸膛里扑翅膀,使她分外娇羞。
你瞧,这边走过去一个男人,他做了亏心事,走路低着头,眼睛不敢朝别人看。这是羞死鸟在他身体里折磨他,使他感到万分羞愧。
……羞死鸟是什么鸟,谁也说不清。
它来无踪,去无影,处处有它,处处又没有它。
关于它的住处,可以这么肯定:在高山的密林深处。
关于它的出生,可以这样说:“在春天的某一个早晨,朝霞的某一朵红云。
……我见过羞死鸟。那是在帕米尔。那一次我是迷路了,走得很累,躺在小溪边上休息。睡梦中模模糊糊觉着有一只拳头大的鸟儿站在离我不远的一块石头上,向我仔仔细细地打量。不知道它要从我身上发现什么秘密?我猛然睁开眼睛,真有一只鸟儿站在身旁的石头上。它见我看到了它,恐慌得睁大了两颗红豆似的眼珠子,随即垂下了头,翠绿的羽毛上潮水般的泛着红晕,像个姑娘羞涩时候那么动人。它再也没有把头抬起来。它羞死了。
我去请教一位鸟类专家。他告诉我,羞死鸟只在人熟睡时接近人。这只羞死鸟大概是在热恋,不见了它的情人。我又在山里转悠了几日,它怀疑是我把它的情人捉走了,所以趁我睡觉时来察看我。谁知它被我发觉了,它以为它的秘密被我洞悉了,当即羞死了。
听了专家的讲解,我羞愧得脸儿直发烧,我无意中伤害了一个小生命,一个多么羞涩、多么美丽、有着多么美好向往的小生命!
学做一个人
陶行知
我要讲的题目是:《学做一个人》。要做一个整个的人,别做一个不完全的人国虽然有四万万人,试问有几个是整个的人?诸君,试想一想:“我自己是不是一个整个的人?”《抱朴子》上有几句话:“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又次之;不生为下。”
但是何种人算不是整个的人呢?依我看来,约有五种:(一)残废的——他的身体有了缺欠,他当然不能算是整个的人。
(二)依靠他人的——他的生活不是独立的;他的生活只能算是他人生活的一部分。
(三)为他人当做工具用的——这种人的性命,为他人所支配,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
(四)被他人买卖的——被贩卖人口所贩卖的人,就是猪仔;或是受金钱的贿赂,卖身的议员,就是代表者。
(五)一身兼管数事的——人的一分精神,只能专做一件事业,一个人兼了十几个差使,精神难以兼顾,他的事业即难以成功。结果是只拿钱不做事。
我希望诸君至少要做一个人;至多也只做一个人,一个整个的人。做一个整个的人,有三种要素:(一)要有健康的身体——身体好,我们可以在物质的环境里站个稳固。诸君,要做一个80岁的青年,可以担负很重的责任,别做一个18岁的老翁。
(二)要有独立的思想——要能虚心,要思想透彻,有判断是非的能力。
(三)要有独立的职业——要有独立的职业,为的是要生利。生利的人,自然可以得到社会的报酬。
我觉得中学生有一个大问题,即是“择业问题”。我以为择业时要根据个人的才干的兴趣。做事要有快乐,所以我们要根据个人的兴趣来择业。但是我们若要做事成功,我们必要有那样的才干。
我曾作了一首白话诗,论人要有独立的职业: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
自己的事,自己干。
靠人,靠天,靠祖先,都不算好汉。
现在我们专讲“学”和“做”二个字,要一面学,一面做。“学”和“做”要连起来。英语learnbydog,也就是这个意思。我们要应用学理来指导生活,同时再以生活来印证学理。
将来诸君有的升学,有的就职业,但是为学的方法全要研究。学农的人要有科学的脑筋和农夫的手;学工的人,也要有科学的脑筋和工人的手。这样他才可以学得好。
我希望到会的个人,是四万万人中的一个人。诸君还要时常想:中国有几个整个的人?我是不是一个整个的人?
雪冠
散文百家
卞毓方
老人头顶为明月,为银发,座下为阳台,为疏影;明月虚悬在中秋的玉宇,银发灿烂在86岁的高龄,阳台在三楼,疏影在书斋之南,纱窗之北。
如约,我于黄昏后来到老人的寓所。彼时月儿已升上东天,朗朗的清光泼满了阳台,投映于嵌在北壁的巨幅明镜,左右遂浮现两处书斋,两位寿翁侧影,两窗溶溶月色。
“你是准备了好久的。”老人今晚的兴致显得很好,欣然问我,“说吧,说说你最想问的是什么?”“评论家们十分推崇您的著述,尤其称道您数十年如一日的苦心孤诣,为弘扬中华文化做出了巨大牺牲。但是,据说您曾对弟子讲,那都是一厢情愿的瞎猜。并且声言,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吃透您创作动机的,只有一个人。您能否告诉我,什么才是您著述的动力?谁又是您唯一的知音?”“这……”老人转入沉吟,“假如我要求你不得公布真名呢?”说罢,老人仰了头去望明月,头顶的银发,在月色下更见其灿烂晶莹,俨然一顶雪冠。
“行,绝对遵守。”
“说出了怕要使你失望。”老人用手去扶眼镜,镜片,正映了两轮古色古香的圆月。
“你有过初恋吗?初恋,一般都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而我却有。”老人一字一顿,“我的这些成就,都与它有关。”
“这么说,您太太,就是您初恋的对象了。”
“不是。”老人回答得很果决,“那是最终的婚姻,不是初恋。初恋很美,它就像今晚的明月,既古典,又浪漫;既古老,又青春。
“我的初恋是在故乡,是在太湖边那个小桥流水的集镇。对象是邻居的一位女子。谈不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倒是实实在在的。自小常在一处玩耍,心就往一地生了根。若不是而后镇上突然来了一位洋学生,我是一定要娶她为妻的呢。
“你猜得对,那位洋学生最终娶了她。她的父亲——我曾期待成为岳父的长者,托人传话于我:‘人家是学贯中西的博士,你是什么?’“女子本人的态度吗?唉……不说也罢。反正,她是跟着那洋学生去了上海。
我想想看,那是1928年底,她走的那一天,落了好大的雪,镇头的一棵老槐树都被压折了的。
“自她嫁后,我在家乡就一天也呆不下去了。不久,我也去了上海读书。随后又跟着她迁居的脚步,转到北平谋事。我发了狠心,几十年如一日地埋头做学问,实际上,就是想通过生命的超常释放,让她强烈感知,我也是生活在这个城市,我俩呼吸的是同宗的空气,饮的是同源的水。
“是,是有点像单相思。若干年来,走在大街上,每见到娇小玲珑的女子背影,我总疑心那就是她,竟拔脚追上去,瞧个究竟的哩。不怕你笑,前些日子在美术馆看画,偶然瞥见一个倩影,我的心就怦怦跳,仿佛仍生活在故乡小镇,生活在青春年代的梦里。这么多年的岁月都流走了,我从来没想过她也和我一样,头上会生白发,脸上会起皱纹,牙会落,背会弯。在我的心目中,她是永远不变的江南少女。
“是的,她仍健在。她的丈夫,那个当年的洋学生,倒是在早几年就故去了。
报上发了讣告的。”
“那么,您是否想再跟她见一面呢?”我想起了报纸上登过的,说东瀛有一种公司,专门替老人寻找初恋的情人。看来,这种白发游戏在神州也很有市场。
“不,不。”老人大摇其头,“我这大半生,都是在她嫣然一笑的回眸下,走过来的。今生,她是我中秋的明月,回忆的鲜花,生命的女神,学问的缪斯。如今,在这把年纪,在这种份上,倘若再要见面,只怕一切美而且纯而且神秘的心影,都要跌个粉碎了;只怕我有生之年,再也做不来学问了。我这又是何苦来哉?!”我恍然。相对无言中,老人抬头又去眺望中秋的明月。眼镜片上就又映照着两轮皎月。左眼的一轮,该是隐着少女时代的她了;右眼的一轮,该还是隐着少女时代的她。左右两轮皎月拱卫着的,则是头上一顶温柔圣洁的雪冠。
雪花
最先落在大地上的雪花,总是一落下来就悄悄溶化了。
谁还说起它们呢?当后来的雪,那些同样勇敢同样美丽同样无私的雪花,使人间变得如此美丽如此纯洁。
可谁能忘记它们呢?那些为填平人们坎坷的记忆,那些为埋藏上个季节留下的枯枝腐叶,而最先落在地面的雪花呵!
雪夜
青年作家
徐岩
雪,从远山的尽头舞过来,风,这时不很硬,一大片一大片玉一般的雪,落在师的身上,只一瞬间,师的整个人和山谷便都白了。
这已是黄昏时分,雪的光辉让人想不到暗夜即将来临。师将肩上的枪换了个姿势,继续向前走着,他要看看辖区内的最后一块界碑;以前每次巡逻都是两个人一组,可现在不行了,这个季节哨卡里兵员少,老兵返乡,新兵伢子正集中训练,一个人得顶一天的岗哦。师极艰难地在雪窝里走着,除了一副脚板很热,周身冷得不行。师想起那场火,那是师在刚来哨卡的时候,驻地附近的一个寨子起火了,班长领着他们4个人同寨子里的人奋战了一个多小时,才将火扑灭。师很果敢地从火中背出来一位老人,还羞涩地抱出来一个女孩子,虽然女孩被烟呛得昏迷不醒,师当时还是从女孩那软软的身体上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眩晕。师每每想起来便脸红心跳,那场火一直在师的心里,很温暖。后来师知道那个叫叶的女孩是鄂伦春族族长的千金,以至于性格刚烈、豪放的族长总是将一坛坛的米酒和大块大块的獐狍野猪肉送到哨卡。
天空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师终于走到了第5块界碑前。师用手抹去额头上的汗珠,便赶紧用棉手套拍打界碑上的雪,昏暗中“中国”两个鲜红的大字跃入师的眼帘。师周身的血禁不住涌动起来,他想起远方的家园,想起山下鄂伦春人温暖的乌力楞,想起那个极美丽的叶,界碑真的能使人感到天地的辽阔,并让人高大起来。
师清理完界碑上的积雪,看看腕上的手表,时针已指向了16时零9分,这会儿该是哨卡开饭的时间了吧。今天是除夕,餐桌上一定很丰盛的。师想到这儿,肠胃便不安起来,走了近一天的路,十几块压缩饼干早已弹尽粮绝。师俯下身抓了一团雪塞进口里,无味且凉。师开始往回返了。
天又暗下来一些,有雪的反照,路还很分明,只是雪越下越大了,师一步步地往前挪着,膝关节疼痛难忍,在哨卡里得的这病从未这么厉害哦。师走到第3块界碑的时候,感到真的力不从心了。师头上满是汗水,倚着界碑坐下来。师是副班长,副班长在哨卡是二头,今天是小顺子的班,赶上过年,班长便和师都争着替小顺子上岗。师一边说班长该在哨卡里张罗过节,一边抢着出来了,班长还特意嘱咐师早点回,大家等着他吃年饭;师这时想,弟兄们一定很失望的,他禁不住在雪地上砸了几拳,这该死的风雪。冥冥中师便睡着了。
雪越来越大,它们为师裹上了一层厚厚的绒,当班长和小顺子及旭找到师时,雪已停下来,几个人忙活了好一会儿,才将师弄醒。师的手怎么也握不住班长的手,他气如游丝般吐出一个字:枪。然后便将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胸前。班长赶紧解开师的军衣,棉袄里贴胸卧着那支折叠式冲锋枪。班长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了,他抓起枪,将一梭子子弹射向了茫茫的天空。那有如雷霆般的脆响,立刻便将山脚下零零星星的爆竹声淹没了。早已泪流满面的小顺子,紧紧地捂着师的手说,副班长,我们回去吃年饭吧。
雪雾中,班长背着师,4个银白的身影向山下奔去,他们身后那些深且实的脚印,在雪野中极鲜明,极耀眼。
炎樱语录
私语
张爱玲
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炎樱描写一个女人的头发:“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
炎樱在报摊子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
炎樱买东西,付帐的时候总要抹掉一些零头,甚至于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里,她也这样做。她把皮包的内兜底掏出来,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犹太女人微弱地抗议了一下:“二十块钱也不够你吃茶的……”可是店老板为炎樱的孩子气所感动——也许他有过这样的一个棕黄皮肤的初恋,或是早夭的妹妹。他凄惨地微笑,让步了。“就这样吧。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他告诉她附近哪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
中国人有这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好。”炎樱说:“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她这句话是写在作文里面的。看卷子的教授是教堂的神父。
燕子
有一首歌
席慕蓉
初中的时候,学会了那一首《送别》的歌,常常爱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有一个下午,父亲忽然叫住我,要我从头再唱一遍。很少被父亲这样注意过的我,心里觉得很兴奋,赶快再从头来好好地唱一次:“长亭外,古道边……”刚开了头,就被父亲打断了,他问我:“怎么是长亭外?怎么不是长城外呢?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啊!”
我把音乐课本拿出来,想要向父亲证明他的错误。可是父亲并不要看,他只是很懊丧地对我说:“好可惜!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以为写的是我们老家,所以第一次听这首歌时就特别地感动,并且一直没有忘记,想不到竟然这么多年是听错了,好可惜!”
父亲一连说了两个“好可惜”,然后就走开了,留我一个人站在空空的屋子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前几年刚般到石门乡间的时候,我还怀着凯儿,听医生的嘱咐,一个人常常在田野间散步。那个时候,山上还种满了相思树,苍苍翠翠的,走在里面,可以听到各式各样的小鸟的鸣声,田里面也总是绿意盎然,好多小鸟也会很大胆地从我身边飞掠而过。
我就是那个时候看到那一只孤单的小鸟的,在田边的电线杆上,在细细的电线上,它安静地站在那里,黑色的羽毛,像剪刀一样的双尾。
“燕子!”我心中像触电一样地呆住了。
可不是吗?这不就是燕子吗?这不就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燕子吗?这不就是书里说的、外婆歌里唱的那一只燕子吗?
在南国的温热的阳光里,我心中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唱起外婆爱唱的那一首歌来了:“燕子啊!燕子啊!你是我温柔可爱的小小燕子啊……”在以后的好几年里,我都会常常看到这种相同的小鸟,有的时候,我是牵着慈儿,有的时候,我是抱着凯儿,每一次,我都会兴奋地指给孩子看:“快看!宝贝,快看!那就是燕子,那就是妈妈最喜欢的小小燕子啊!”
怀中的凯儿正咿呀学语,香香软软的唇间也随着我说出一些不成腔调的儿语。
天好蓝,风好柔,我抱着我的孩子,站在南国的阡陌上,注视着那一只黑色的安静的飞鸟,心中充满了一种蒙胧的欢喜和一种蒙胧的悲伤。
一直到了去年的夏天,因为一个部门的邀请,我和几位画家朋友一起,到南部一个公园去写生,在一本报道垦丁附近天然资源的书里,我看到了我的燕子。图片上的它有着一样的黑色羽毛,一样的剪状的双尾,然而,在图片下的解释和说明里,却写着它的名字是“乌秋”。
在那个时候,我的周围有着好多的朋友,我却在忽然之间觉得非常的孤单。在我的朋友里,有好多位在这方面很有研究心得的专家,我只要提出我的问题,一定可以马上得到解答,可是,我在那个时候唯一的反应,却只是把那本书静静地合上,然后静静地走了出去。
在那一刹那,我忽然体会出来多年前的那一个下午,父亲失望的心情了。其实,不必向别人提出问题,我自己心里也已经明白了自己错误。但是,我想,虽然有的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是应该面对所有的真相,可是,有的时候,我们实在也可以保有一些小小的美丽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我们非常深沉的安慰的那一种错误。
我实在是舍不得我心中那一只小小的燕子啊!
燕子
科技日报
方远
燕子很喜欢到奶奶的老屋里筑巢。奶奶说,燕子进屋,一年有福。
那年春天,我还小,大约十几岁吧,有两只燕子落在我家的大枣树上。这时,我正坐在门槛上看小人书。奶奶大喜,说:“圆圆,快起来,燕子要进屋!”我就赶紧起来了。
两只燕子在枣树上交头接耳地议论了半晌,才一前一后地飞进屋里。它们在房梁上停了会儿,叫了两声飞走了。不久就又飞回,嘴里衔着呢。大约两三天的工夫,燕巢筑好了。那巢挺漂亮,像我家饭柜上的古瓷花瓶儿。
两只燕子就这么住下了。
转眼就是夏天,我开始在燕巢下搭铺睡午觉。这天一梦醒来,听到房顶上有吱吱叫声,抬头看看,有五六只小燕子正张着嫩黄的小嘴嗷嗷待哺。燕子神不知鬼不觉地生儿育女了。
奶奶好生欢喜:小燕出生,一年旺盛。奶奶还叮嘱我,以后到枣树下睡午觉,别吓了小燕子后一天中午,我在睡梦中被奶奶唤醒:圆圆,别睡了,快把这只小燕子送回窝里去。原来,这只小燕子不慎从巢里掉到地上。
我说我养着玩吧。
奶奶说不行不行,燕子娘会生气的。
我就从屋檐下搬来梯子,把小燕子送回窝里去。从梯子上下来,奶奶给我嘴里塞了块糖,说这是积阴德呢。
下午放学回家,发现奶奶坐在燕巢下掉泪。
“这两只老燕子真不是东西,它们从那只小燕子身上闻到了人味,就把所有的小燕子推下来摔死了。”奶奶边说边哭。
我没哭,只是气鼓鼓地把可怜的小燕子们埋到了枣树下。
奶奶说以后再也不叫燕子进门了,我说我这就不叫燕子进门了。说着我就把燕窝用棍子捅碎了。
两只燕子惊恐万状地逃走,从此未归。
以后几年,我和奶奶就再也没叫燕子进过门。
现在想想挺可笑,燕子为了一个孩子受到人类“玷污”就把所有的孩子抛弃了,我和奶奶为了一对燕子无情杀子就把所有的燕子撵跑了。
人类和动物奇妙地犯了同一种错误。
要甘于寂寞
文化娱乐
刘海粟
近来不如从前了,虽然家还没有安顿好,但是到临时的“家”里来的客人越来越多,从早到晚,应接不暇。有来探望我的,有来求教的,有来要我作画写字的,还有报刊记者和编辑,总之,非常热闹。
热闹有啥好处?世界是热闹的,大城市是热闹的,人在社会上原来也是在热闹之中。但是作为一个搞艺术的人,一个画家,对热闹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怕热闹,想避免热闹,是不能完全做到的。尤其一个成了名的画家,你想不要热闹,办不到,人家会来凑热闹。
问题是你自己是不是想热闹,是不是怕日子过得不热闹?
对一个名人来说,热闹有时就是捧场,就是奉承。这对从事艺术创作是有害的。因为太热闹,脑子要发热,安静不下来。
我大半生都在热闹之中过的,但是我一直在寻求摆脱热闹的办法,我要冷静,要安静一点,宁可冷清一些。
前几年,由于“四人帮”作乱,我运交华盖,家里倒冷清了一阵,我的心情也冷静得多。我坐在唯一给我留下的三层楼这个既是画室又是起居室的走廊里,因为来的人少,可以冷静地考虑问题。回顾我的过去,考虑我的将来,象放电影一样,一个一个镜头在眼前过去,我从中总结自己的教训,找到继续前进的方向。
我大半生都是这样。尤其在进入老年以后的这三十年来,当客人走完了,家里的人都睡了,我常常喜欢在晚上,坐在书斋里,一个人静静地思考问题,面对着墙上挂的一些新作旧稿,思考自己的艺术道路。环境非常静,一点声音也没有。但是我脑子里考虑着各种问题,心里思潮起伏。这样的静坐,很有意思。这十多年来,尤其是前几年,我所以比较冷静,因为来捧场的人少了,来干扰的事少了,我反正“闭门思过”,倒是清闲得很,头脑也冷静得很。利用身边仅有的一些书,手头留着的纸和笔,我就读书,写字,作画,想问题。
真正要做学问,要写字作画,就需要有一个安静、单纯的环境,宁可冷清一些,因为它安静,便于自己研究。
但是因为文艺界是比较热闹的,也有一种赶热闹和轧热闹的空气,好象不热闹就“吃不开”,就没有“名气”,好象社会就会把你遗忘了。所以有的人就拚命赶热闹,往热闹当中挤进去。象从前白相大世界,越是乱哄哄、闹稠稠的地方,好象越有趣。这种人,叫做“不甘寂寞”。好象几天不到热闹场所,别人就会忘记你,就觉得冷清、寂寞了。其实,越是怕寂寞的人,将来就会很寂寞。因为你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在热闹场所,没有时间读书,没有时间研究自己的学问,在热闹场中混到老,什么成就也没有,最后社会不承认你,越老越寂寞,以后死得也寂寞。死后烟消云散,谁又记得你这个不甘寂寞的人呢!
所以,甘于寂寞的人,将来倒不会寂寞的。戏剧界的梅兰芳、盖叫天、周信芳,还有杨小楼、金少山是不寂寞的,他们平时一直在家里练功,提高。许多卓越的书画家,都是不寂寞的,很多在平时却是甘于寂寞,谢绝应酬,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应该用的地方。
你们年轻,精力正旺,正是做学问的好时光。一定要甘于寂寞。你集中一段时间闭门学习,不去赶热闹,社会上暂时不出现,没啥了不起,等你真正有成就,社会上永远记得你,你就永远不会冷清,不会寂寞了。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我这些话可能不对,我也不是反对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我只是对那些“不甘寂寞”,好轧“闹猛”的人提点意见:一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要珍惜它。
要事业,也要生活
新清华
张红
生活的动力是什么?是矛盾。今天我所讲的就涉及到这样一个矛盾:工科女大学生应该选择事业,还是生活?
有人说,在工科大学里,一切都按照男性的逻辑高速运转(笑)(当然,这有些夸张)。但确实我们要和男同学一起,去征服每一条定理、每一道习题,去学会规定掌握的每一种技巧,付出和男同学一样?br />免费电子书下载shuba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