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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蝠王本纪第2部分阅读

    大起来。

    另一为妖族,多为已开灵智的妖兽组成。起初他们之中的大多数尚未化形,不懂修炼,法力低微,任由天择,自生自灭,所以最初只是那些洪荒巨兽的口粮。

    后来,一位名叫帝俊的大妖从太阳宫降临于世,并将万千法门传诸万妖,诸妖从此便懂得了修炼,日渐强大了起来,从此,化形的妖兽越来越多,他们团结在帝俊的周围,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洪荒众生称之为妖族。

    帝俊的本体是太阳内部孕育的一只三足乌,他在洪荒中的宫殿建在东海桑谷的一棵扶桑树上,所以又被称为“有巢氏”。

    妖与巫的出现,打破了洪荒中巨兽横行的局面。

    因为那些巨兽虽说个体能力异常出众,可以凭借着强大的肉体翻山倒海,但彼此间却并不团结,所以与妖族和巫族遭遇时,往往会被群殴至死,反成为二族的口粮。

    同时,无论是妖还是巫,吃了洪荒巨兽的肉后,发现自己的肉体力量会变得更加强横起来。

    这一发现,使得两族掀起了狩猎的狂潮,日复一日,昔日四处横行的巨兽日渐稀少了起来。资源减少,需求增加,使得原本相距千万里老死不相往来的二族终于相遇了。

    据说某一天,毕方族(妖族的一个分支)中的一只刚化形的小鸟和带着一群未化形的小鸟在涂山发现了一只洪荒巨兽的幼崽,但与之同时,夸父族(巫族中的一支)中的一群小屁巫也发现了这个猎物,于是两帮人眼里放光,呼朋引伴,一拥而上。

    其结果可想而知,好汉驾不住人多,那只洪荒幼兽没过几息的功夫就呜呼了,两帮小鬼们高兴之余便开始为猎物的归属大打出手……据说那一天,小毕方借着空中优势把小夸父打了个鼻青脸肿,之后还和众鸟将猎物瓜分得连点渣也没有留下。

    夸父族的巨人们听到这个消息怒了。在他们的记忆中,谁也不敢让他们吃这样的亏的。于是一群夸父翻了n座大山终于找到那群小鸟,并直接下了死手。

    末了,只有那只刚化形的小毕方逃了出来,但也伤痕累累,一头引以为傲的漂亮头发被拨得所剩无几。

    之后,类似的事件隔三岔二地便上演一次,他们起初还是因为猎物而争,后来只要遇着便开打,并且愈演愈烈,动辄就是成千上万人的大混战,直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杀人一千,自损八百”,日复一日的消耗使两族的首领再也坐不住了。于是神农氏与有巢氏在厉山之巅进行了第一次会晤。

    会晤的内容不见经传,也无人知道。只是有人看到了有巢氏在临行时握住神农氏的手说:

    “知音啊知音,然而……”

    之后,有巢氏伸出手指,直指洪荒大地,指向所在,凭空出现一座大山和一条大河,又与神农氏相约道“今天后,两族以此山此河为界,各自约束自己的子民,不得僭越。”之后,巫妖两族开始了长期的和平共处,虽偶有摩擦,但并未生出大的事端。

    这些情景,断断续续地通过回声定位的方法反馈到了冉一夜的脑海里,他已经知道这个洪荒与他所知道的并不一样,至少神农氏的提前出场完全出了他的意料。

    但天下永远都是强者的天下,努力修炼才是正理。于是倏忽间,几千年又过去了,冉一夜凭着超强的毅力,日夜勤练不缀,终于完全使灵魂与躯体达到了完美的契合,同时,他结合浑沌无始经,将五禽拳经过亿万次的改良升级为“神蝠九变”,这一功法,虽只区区九变,但包罗万象,更适合本体为蝙蝠的自己。

    这一天,只见云华洞(冉一夜给自己的溶洞起的名字)内白影穿梭,一只白色的巨蝠时而引颈化鸡、时而翻身为鹞、时而穿梭如燕、时而俯仰成鹰,末了,只听得一声清越的鸣声,巨蝠化身为一只白翎大鹏一飞冲天……位于洪荒东南极的一座无名小山轰然出现了一个大洞,深不可测。

    “终于重见天日了,洪荒,我来了。”冉一夜一边怪叫一边在空中连翻了几个跟斗。多少个纪元的努力终于初见成果,使他不禁有点思念酒的味道。

    他真想浮一大白,哪怕只是邀请自己的影子。但他知道,这个想法目前只是一个梦,因为他还是一只蝙蝠,蝙蝠会酿酒远比老母猪会上树更不可思议的。

    他发誓如果有一天他能够顺利化形,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采遍洪荒灵果,酿出空前绝后的美酒。

    所以,此时的第一要务是找到一些与化形有关的法门。只是冉一夜的识海中容纳的信息虽然可以说是无以伦比的,但其中没有任何东东与化形有关。

    再说这些玄之又玄的法门有时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也许某一天,他会不小心打了喷嚏然后就发现自己重新拥有了一副人的身体。

    他记得前世读过的许多仙侠小说中,化形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那些大腕级的仙佛只要一登场就会狂伸十指,大显神通,一大堆花啊草啊石头啊便一窝蜂地化形了。也不知眼前的洪荒是否有这样的美事。

    但他同时想到那些因点化而化形的洪荒众生大多数从头到尾都没有得到过自由,只能干点给人看看大门,或者端端茶递递水的活儿,如果这样的命运落在他头上,他还不如永远做一只自由的蝙蝠,自由地看看洪荒的风景。

    所以说无论在何时何地,一只蝙蝠要活得好,首先要做的是低调,淡定。他为自己以后做事的准则找到了理由。

    毕竟,这个时期牛人太多,随便在路上拾来的一个人,都可能有人所不知的异能。而自己虽然是这个世界中最古老的存在之一,但年齢是不能拿来当本钱的,拳头不硬寸步难行啊。冉一夜暗暗决定,在实力没有强大起来之前,他就永远隐身暗处,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出来。

    “对,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他想起了前世的一个笑话。

    于是,他又一头扎进了云华洞中,开始了没日没夜的修炼。

    第一卷 洪荒行 第五章 洪荒闻道

    更新时间:2011-10-10

    这一次,他的全部精力又投在了《浑沌无始经》上。

    因为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这部诞生于浑沌并陪他走过漫长岁月的经文,都是其他法门无法比拟的,冉一夜甚至有点怀疑它是否与传说中的造化玉碟是同一个层次的东东。

    虽然他自认为不是一个笨学生,可是这部天书将他给打击得差点儿就要失去自信心了。因为每每当他自认为有所悟时,一切又仿佛回到了,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好在他从来不是一个妄自菲薄的人,而且并不缺乏耐心。他的直觉告诉他化形的希望就在这部经文上。

    一切所做为了化形,为了化形可做一切。因为据说人体是一种最完美的一种生命体,一切生物,只要能够化形就具有了成道的资本。再说,整天装在这个蝙蝠口袋中,冉一夜怎么也有点不太自在。

    于是乎,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冉一夜沉溺在《浑沌无始经》之中物我两忘。那段时间里,有关化形的问题虽没有实质性的收获,但他自创的神蝠九变却随着他对《浑沌无始经》的理解居然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可以作这样的说明的:假设他以前化身为一只雄鹰,那么仅只是看起来象一只鹰,离神似尚有一定的距离,而此时则不仅神似,甚至将他的dna拉出来一段进行分析,也决无可能发现他不是鹰,同时,作为一只鹰所应当拥有的所有神通,他也一一具有,所以可以这样说,他就是一只鹰,至少那个时刻他是。

    如此的变化法门倒也在洪荒大地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这样一来,冉一夜对于化形更加充满了信心。

    直到有一天,天地间突现一阵无以匹敌的威压,洪荒众生无不心生畏惧,一些法力较低的生灵尽竟吓得匍匐在地,两股战栗。之后,三十三天之外传来一个缥缈的声音:

    “吾乃鸿钧,今已成圣,百年后将于三十三天之外的紫霄宫讲道,洪荒众生皆可前来听道。”

    “怎么又开始上演这一出戏了。”冉一夜有点纳闷了。就当他已经认为这个洪荒早已脱出了他所认识的轨迹时,鸿均老头居然出场了。

    那可是传说中掌握造化玉碟的牛人啊,远远地看上一眼都能让人激动上一生的。只是冉一夜此时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到达紫霄宫的,三十三天的乱流即使有大罗金仙修为的仙人们都有所忌惮,更不要说他这只还未化形的蝙蝠。

    但无法到场并不等于无法听道。至少对于冉一夜是这样的。所以他决定老老实实地呆在云华洞里。

    一眨眼,百年已过。在这段时间里,冉一夜一边参悟浑沌无始经,一边用逆天的听力关注着三十三天外发生的一切。

    如同后世无数部小说中所描述的一样,传说中的三清果真是最先抵达紫霄宫的,只是最前面的六个蒲团并非象想象中的一样是一线排开的,而是以一二三的顺序摆出了个正三角形。

    此外三清的排位也与传说大相庭径。很明显,三清是以那个白面无须,眼如皎月,仪态威严,貌似中年人的元始天尊为首的。

    而那个双眉如剑,星眸似电,果敢坚毅,长着一副青年人面孔的通天教主居于元始的左边。

    道德天尊,也就是后世的《封神演义》中被描述为三清老大的老子居然出人意料地居于末位。所以元始理所当然地坐在了第一个蒲团上,而第二排则是通天和老子,一个居左,一个居右。

    第二批抵达紫霄宫的人就多了。其中大多是妖族,有帝俊、太一、伏羲、女娲、鲲鹏等。而巫族则只来了大地女神后土和神农氏。此外还有一个洪荒时著名的散修名叫镇元子,以及一个满脸杀气、目如鹰隼、名叫冥河的家伙。

    比较搞笑的是,太一和女娲此时居然是一个小屁孩,是骑在帝俊和伏羲脖子上来的。这两个小孩好像很熟悉,一见面就从他们的哥哥身上跳了下来,顺手从地上一人抓起一个蒲团打闹了起来。这一下,六个蒲团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了。

    能够来到这里的,每一个都是洪荒中屈指可数的大能,所以都能感觉到厅中这几个蒲团别有玄妙的,但三清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好惹的主,而女娲和太一手中的蒲团没有人能拉下脸去抢,毕竟抢小孩的玩具说出来也太有点丢脸,更何况后面还站着帝俊和伏羲呢,所以,唯一能够争取的只有最后一个了。

    冉一夜原以为接下来能看到一场好戏了,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些大腕级的牛神居然没有争起来。他们每个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后土。后土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就坐在最后一个蒲团上。

    原来此时的洪荒,巫妖两族虽然时有摩擦,但并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而后土不仅是巫族的保护者,而且是大地女神,在洪荒众生心中占有极高的位置。甚至可以说,后土站着的时候,洪荒众生鲜有敢坐下的,当然,那三个不知来历的三清是个例外。

    所以,对于后土占据一个蒲团没有谁会自讨无趣提出异议的。唯有冥河脸上抽动了一下,但也没有说话。

    之后,陆续有三三两两的洪荒生命抵达,他们有的三个扎一堆,两个搭一伙,有的则孤独一人,随便找个角落站着……他们虽然来自天地八方,各属不同的势力,甚至有的彼此间曾有过不小的过节,但除了太一和女娲那两个小屁孩,没有一个人发出丁点儿嘈杂,大家都静待鸿均的到来。

    终于,在万众的瞩目中,洪荒世界的第一圣人登场了。那是个不起眼的老头,平凡得和冉一夜前世经常在公园里看到的那些一边懒洋洋地晒太阳,一边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的老头好像没什么两样。

    但没有人因之会对他有所小觑的,一想起鸿钧成圣时发出的天地威压,任何人便不敢有所造次。女娲和太一见状也停下了打闹,各自拿着蒲团坐了。

    如此的开场令冉一夜感到有点陌生,因为不仅在无数本小说中出现过太一和女娲居然成了小孩,而且那两个举足轻重后来成了西方二圣的接引和准提也没见到踪影。他相信,如果在前世,人们看到这样的一部电视剧,肯定会将导演骂得找不着北的。

    没有什么隆重的仪式,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言辞,那老头儿很随意地往下一坐就开始讲道了:

    “混沌之时,阴阳未判,有物混成于天地间,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也,强名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众生亦大……”

    这些朴实无华,但直指道心的语言,春雨般润泽着众生的灵魂,尤其是那些天生地长的大能者更是感到灵台一亮,许多疑惑了千万年的问题刹时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一身修为蹭蹭地往上窜。

    要知道,此时在座者大多千百年来,修为没有寸进,所以这一现象使得所有人欣喜若狂,同时对鸿钧大道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而鸿钧老头呢,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讲道,所以也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将自己从造化玉碟中悟出的鸿钧大道毫无保留地讲了出来。

    讲到精彩处,这个平凡的老头顿时显出了圣人的威严,只见得一些七彩的法则之线萦绕在他的周身,无以名状,玄之又玄。同时,天地灵气不要钱似的涌入大殿,继而凝结为雨滴状的灵液,淅淅沥沥地洒在众人身上,并无声地渗入体内,无声地改造着众人的身体,一时间,紫霄宫内的众生所得到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其中,收获最大的无疑是坐在前两排的三清。这三人本就是先天道体,修炼的功法也与鸿钧如出一脉,所以,一听到鸿钧的讲述就茅塞顿开,不到两百年功夫便冲破了大罗金仙的瓶颈,先后进入准圣的境界。

    这一情形,令紫霄宫中听道的众人顿时眼热了起来,于是除了第三排蒲团上坐着的那两个小孩外,所有人都开始没命地听,听不懂就用力地往下记,听道的热潮进一步高涨了起来。

    再看女娲和太一两人。事实上,他们还真的是化形未久,未经人事,并且只有天仙初期的修为,这一次能来紫霄宫,全是依仗了两个实力超群的哥哥。

    也许因为小孩子的脾性,那女娲只捡好玩的听,听累了便一手支着粉腮呼呼大睡,而太一呢,则是听一会便低下头玩他手里的那个小钟。

    但即使是这样,由于天赋有点逆天的原因,两人的修为居然在不知不觉中突破了天仙,继而又突破了金仙,成了名副其实的大罗金仙,直到冲至大罗金仙中期才停了下来。

    这样的情形在洪荒史上可以说是闻所未闻的。随着修为的增高,两人的体形也发生了变化,大约在七百年左右,太一成长为一个看上去很阳光的少年,但眉宇间自带着几分威严和刚毅,而女娲则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娥眉秀目,浅笑嫣然,让人一见便很难忘记。

    至于坐在末位的后土,则仿佛陷入最深的入定状态,唯有间或轻蹙的眉头泄露出一点心理活动的轨迹。

    而其余的人则诸相纷呈,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暴跳如雷、有的怒发冲冠、有的欣喜若狂、有的忧心忡忡,更多的人则是一脸惘然……

    一时间,众生百态尽呈眼前。最为夸张的就是冥河那个家伙,只见他时而痛哭流涕,时而咬牙切齿,时而又死命地撕扯着满头红发,仿佛突然间死了爹娘导致精神错乱不知所措。

    当然,我们最当关注的是那个并不在场的听众,也就是本书的猪脚冉一夜了。

    与紫霄宫内听道的那些大能们不同,可怜的冉一夜只能倒挂在云华洞中没日没夜地用回声定位法捕捉鸿钧的声音。

    这是一种极度耗神费力的活儿,也幸亏他的神识经过了亿万年的锤炼,强大得可称为变态,否则的话,他根本不可能摸着紫霄宫的边,更何谈偷听鸿钧的讲道了。

    就这样,他一边听道,一边与《混沌无始经》进行印证。他发现鸿钧大道本身也并非一种修炼法门,而是一种万法之源,后世通称的三千大道都能在这里找到源头。

    进一步说,鸿钧所给你的并不是结果,而是一种可能,一把万能钥匙,万法之门都在你的面前,但开哪一扇门以及怎么开则全在你的手中……是以智者见其智,仁者见其仁,有人籍此悟到了无为与自然,有人籍此看到了血腥与杀戳,有人因天地之不仁而顿生怜悯与慈悲,有人则因万物如刍狗而领会王道与帝术……

    所以,不同的人用他打开的门可能完全不同,所以看到的风景也不一样。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紫霄宫中听道者不知有凡几,但没有两人因之而走上相同之道的根本原因。

    由于冉一夜急于脱掉这张蝙蝠皮,所以对有关化形的法门极其上心,但末了,他发现化形对于洪荒众生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那就是只要你能用一种正确的方法引先天灵气入体,并且能够炼气化神,法力累积达到渡劫期,天地法则就会自生感应,于三十三天降下雷劫,重新改造你的身体,使之更合乎于道,如果你有足够的能力在雷劫中保住小命,那你自然就化形了,如果不能,那你自然就成了灰灰,不复存在了。

    “这简直和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简单啊!我简直是白活了这么多年啊!我真该找块豆腐碰死啊!”冉一夜直想猛敲自己的脑袋。自从穿越以来,他虽勤修苦练,但修炼的方向一直限于神识和肉体两个方面,他完全没有想过化形的关键尽然在于炼气。再说,他的识海里虽然乱七八糟地塞着一大堆东东,但并没有系统的炼气法门,所以这条路也自然被过滤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冉一夜便开始从鸿钧大道中拼命地搜罗起炼气法门。也不知又过了多少年,一套完整的被他名之为《云华悟真篇》的炼气法门便诞生了,与之同时,他立刻不自知地进入了一种齐是非,同人我,无法无念,无天无地的修炼境界。那一刻,他仿佛又回到了天地未判的混沌之中。

    第一卷 洪荒行 第六章 走向洪荒

    更新时间:2011-10-12

    千年已过,紫霄宫讲道也到了尾声。鸿钧老头站起来弹了弹衣袖就走了。

    而紫霄宫内听道的众生还没有从玄妙的境界中回过神来,就感到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卷了起来,直接抛到了宫外。

    之后,一个缥缈的声音传来:“万年之后,紫霄宫复开,殿中座次依此次而定,众生不得僭越。”

    看着眼前紧锁的宫门,众生不禁对圣人的威仪更多出了几分忌惮,之后便三三两两回洪荒去了。

    唯独没有受到影响的当然是依旧沉溺在修炼中的冉一夜。

    如果此时有人打云华洞经过,就会看到方圆千里的天地灵气莫名地产生阵阵灵爆,并疯狂地涌向中心的某个点,继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灵气漩涡,周边数千里的的灵气刹时被席卷一空。

    很难想象,如此的大阵势居然是一只还未化形的蝙蝠造成的。

    宛如实质的巨量的灵气冲涮着冉一夜的身体,他的每一寸肌肉和经脉都愈发晶莹圆润起来。

    但令他纳闷的是,几百年过去了,他的身体和神识都进一步变强了,但所谓的法力却没有寸进。他甚至没有感到有任何筑基的迹象,更何谈晋升天仙脱去兽形了。

    “难道说功法有了问题?”他自言自语着。但经过反复推敲,《云华悟真篇》都是一部极品修炼法典,这部法典虽说脱胎于鸿钧大道,但经过冉一夜根据《浑沌无始经》的修定后,可以说可以与任何一部顶级修真秘芨相媲美。

    “看来与功法无关了,也许还是自身的问题。”的确,这副得自浑沌的身体,冉一夜不知研究了多少个元会还没有完全弄明白。于是他又想起了最初用来沟通这副身体的方法“虎震”来,这一次,他将自己的神识完全散开,并以熟悉的频率将之送入全身的每一个细胞之中……

    于是,仿佛亿万个自我瞬间诞生。冉一夜震惊地发现,他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一个以鸿蒙紫气为体浑沌规则之线为脉而形成的一个独立世界,并且每一丝神识都可独立存在。

    那就意味着,即使他的全身崩溃,只要一丝神识尚存,一个细胞仍在,他就可以瞬间还原,甚至完好无损。

    “太阳啊,这还叫蝙蝠吗,就是海星也没有这样夸张啊!”冉一夜的大脑暂时陷入短路状态。

    之后,他还发现这些自成世界的细胞有一个非常实用的功能,那就是每一个细胞都好像一个巨大的储物袋,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将任何物品储存在里面。他想看看这细胞世界有多大的容量,于是便找了一大堆钟||乳|石装了进去,结果装了一整天,还没有装满一个世界,而他的身体却并没有因之而增大半分。

    于是他给这些细胞世界起了个很拉风的名字,曰“恒沙芥子界”。但好事里必有坏事,这种恐怖的能力所伴随的最大弊病就是他的法力若想有所提高,就是需要亿万个世界同步提高,所要消耗的天地灵气当然相应地提高到了亿万倍。

    如此一来,他化形所需要的天地灵气甚至要远远高过别人直到成圣时所需要的灵气总量。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他根本就不可能化形。

    然而失望之余,冉一夜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轻松。

    毕竟化形的愿望亿万年来像一块千钧巨石压在他的心上,使他没有过片刻的休息。

    同时,由于在潜意识中,他对于重生成蝠这一事实一直有一种抗拒,所以灵魂与肉体一直貌合神离,无法达到运转圆润。

    而化形的遥不可期,直接化去了他心中的这份执念。使他的灵魂和肉体突然得到了完全的认同和契合。

    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他才在真正的意义上拥有了这副身体。

    心放了下来,他突然感到了一阵源自灵魂深处的疲惫,一阵困意袭来,他睡着了——这是他重生以来的第一次睡眠,而且睡得很深。

    他做了一个梦。依稀间,他仿佛又回到了前世,重履着曾经走过的土地……

    他梦到了那几间坐落在汶山脚下的小屋,梦到了背着竹篓上山劳作的母亲,和夕阳下颤微微地拄着拐杖喊他回家吃饭的祖母,还有佝偻着背在烈日下的田野中劳作的老爸……

    一切都是那样的简单而和谐,一切都是那样的朴实而自然。然而一场大地震无情地夺去了他们的生命,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他们走得是那么地彻底,仿佛从来就没有在人间存在过。

    那时节,他正在美国求学,听到这个消息后,除了留下两行无声的泪水,再什么也做不到了。

    在梦里,他还回到了麻省理工院的校园,回到了与她相遇的那一刻。

    他记得那是一个秋天,丁香花开得正浓,她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连衣裙从林荫道那边飘来,给她带来了一段粉红色的回忆……

    然而,一切都是那么的短暂,也就是那个冬天,在一场蹩脚的反恐闹剧中,一颗流弹击中了她的心脏。

    当他闻讯赶到时,看到的仅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她那双美丽动人但已失去了光泽的眼睛虚无地直视着天空,似乎诉说着对生命的无限眷恋……

    而他所能做到的仅只是在无人的时候,一个人来到她的墓前献上一束鲜花。

    那时,他看到墓碑上的她笑了。他无法诠释笑的含义。就这样,这一画面定格在了冉一夜的梦中,直到他从梦中醒来。

    “雅特尔……”他呢喃着。前世的回忆充满了苦涩和无奈,他暗地里下决心,这一世绝不让类似的事件在他的生命里重复,即使他只是一只蝙蝠。

    一觉醒来,恍然百年已过。

    “是时候了,我应当走出去看看了。”冉一夜知道,以自己目前的状况而言,虽然并没有强大的攻击力,也没有变态的防御力,但超强的感觉能使自己随时远离危险。

    更何况他所拥有的本就是一副不死之躯,也许除了天道,整个洪荒没有任何物事可以使自己形神俱灭。

    再说,一般情况下,谁会无聊到与一只与己无害的蝙蝠为难呢?

    综合这些因素,冉一夜决定走入洪荒,看一看无数次出现在自己想象中的神兽和妖兽。

    同时,灵魂与肉体的完美统一,虽然并没有使冉一夜的修为得到多少提高,但他还是得到了实质性的好处。

    原来,经过了也不知多少个元会的修炼,他的神识早已强大到了一个无法描述的境界,但由于灵肉不统一的缘故,只能禁锢在身体里,无法外放,更不能感知任何外界的物事,而现在,这一壁垒已不存在了,他明显地感到,无须努力去听,方圆千里内的所有的生命迹象便清晰地反映在自己识海里,他甚至能感觉到几百里内的一株灵芝散发的芬芳。

    他突然想到了自己以《浑沌无始经》为基,以神识为用所创出的三招枪法,也不知将神识外放,是否能在真实的空间内演出那惊天动地的三枪。

    但这个念头只是转了一下。现在,他只是想出去看看。

    这是他亿万年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离开云华洞。临走时,他竟然有点恋恋不舍。只见他轻扇蝠翼,绕洞连飞三匝,末了,还找了块土黄|色的大石头将洞口封死。他不想当某一天他突然回到这里时,到处是一些不长眼的小兽拉下的痕迹。

    长鸣一声,冉一夜毅然飞向天空。洪荒的天真蓝,老大老大的太阳挂在半空,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色。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觉得阳光刺目。

    第一卷 洪荒行 第七章 当康与吼兽

    更新时间:2011-10-12

    一路上,冉一夜缓缓地飞着,如同一个悠闲的观光游客。

    他并没有像许多洪荒小说中的猪脚一样,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寸草不留。他只是想看遍洪荒大地,把碎裂前的洪荒留在心中。

    “如果我的摄像机还在就好了。”他真有点怀念那些“一机在手,览尽神州”的日子。只可惜他对光电仪器并没有研究,否则的话,他真想利用炼器的手段结合高科技创造出一部红外自动跟踪摄像机来。

    的确,百闻不如一见。虽然在此之前,冉一夜不仅一次利用逆天持听力感应过洪荒的风景,但那些景色一如褪了色的黑白相片,远远不如看到的来得真切。

    此时的洪荒,已不是巨兽横行的时代,经过了巫和妖长达数万年大肆地猎杀,这些巨无霸几乎绝迹了,仅存的一些具有较高智慧的巨兽也不知躲到哪个角落里去了,除非机缘巧合,否则一生都很难见着。但对于冉一夜来说,这并不是一个难题,凭借着“回声定位”功能,他总能很轻易地找到那些巨兽的藏身之地,并近距离地观察个彻底。

    他看到过一种几百斤重的火光兽,它们的形状和老鼠一模一样,毛长一米多,细如蚕丝。他记得一本叫《十洲记》的书中记载过这种巨鼠,据说它生活在火山中,一遇到水就会死亡,它的毛可以制成一种保温性极佳的“火烷布”。

    此外还有两种极其搞笑的巨猪:其一名为并封,身体前后都长着脑袋,一遇着危险,两个脑袋便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开始狂奔,这样做只能有两个结果,那就是要么原地不动,要么一个头死拖着另一个头步履艰难地挪动;其二名为述荡,它也长着两个脑袋,但两个头是一左一右,和并封一样,它的这两个头也很难取得一致的认识,所以跑起路来往往不是左滚就是右滚。冉一夜怀疑这肯定是近亲繁殖生出的连体畸形猪。

    最令冉一夜兴奋的是他亲眼看到了一只呲铁,一种传说中的噬金兽。那是一个状如水牛,皮毛漆黑,大如山岳,体坚胜刚,巨角朝天的巨无霸。它吃的是百金,拉出来的是品质更高的金属,可谓是一座天然的炼钢炉。冉一夜兴致勃勃地偷了一块呲铁刚排泄出来的精金研究了半天,并想顺便制把小刀玩玩,但遗憾的是他发现自己连最低级的丹火也发不出来,更不要说用来冶炼精金必需的三昧真火了,所以只能作罢。

    与千奇百怪的动物相比,洪荒更是植物的乐园。此时的洪荒大地也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森林,除了极北的冰原和极南的火泽,整个大地尽都被葱郁的森林遮盖着。这些树木都惊人地高大,千余丈的大树随处可见,有的甚至高达万丈。令冉一夜惊奇的是这些巨树中不少品种是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上也经常看到的。他想,这大概是由于先天灵气充盈的缘故吧。

    森林中的植物种类也丰富得令人难以想象,后世绝迹的各类奇花异果俯首皆是。虽然这一切对冉一夜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但他还是捡了一些看起来顺眼的果子纳入恒沙芥子界中。

    这一日,他飞到了一个名叫钦山的地方,随便找了棵千余丈高的小云杉落下,倒挂在树枝上准备休憩一会。这时,他听到了一只猪和一只兔子正在对话,可以看得出他们是两只已经炼化喉间横骨的异兽。

    猪说:“这是我的地盘,你怎么能随便撒尿呢?”

    兔说:“那么我能撒在哪儿呢,难道你让我撒到天上去?再说你怎么能肯定这尿我的而不是你的呢?”

    猪说:“你这只兔不像兔鼠不像鼠的家伙怎么就不讲理呢?我明明亲眼看到了啊。”

    兔说:“我看是有些猪不像猪鹿不像鹿的家伙才不讲理呢?再说你的眼睛这么小,你怎么敢断言你看到了?如果你看到了,那你告诉我你是用左眼看到的,还是用右眼看到的?或者是两只眼一前一后?如果是一前一后的话,那究竟是左眼在前还是右眼在前呢?更何况你敢肯定看到的就肯定是真相吗?这世界总不能道理全在你家吧!”

    应该说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猪与兔因之吵了个不可开交,他们从小便吵到了走路的姿势,又由走路的姿势吵到了耳朵的大小,之后发现跑题了,又回到了小便上去进行重复研究。尤其那只兔子更是让冉一夜大开眼界,他想不到二十一世纪经常在网络上看到的无聊争论竟在洪荒时被一只兔子演绎得淋漓尽致。

    那只猪头鹿身的异兽一着急就说不出话来,嘴里只能发出“当康…当康…”的叫声,冉一夜想起了它的名字就叫当康,传说它是一种瑞兽,洪荒后还偶尔会在人间出现,它一出来,人间就会大丰收。

    “气死我了…当康…气死我了…当康…我顶死你…这个不讲理的…当康…家伙!”当康说不过那只兔子,于是便一挺大獠牙就想动武。

    “不要过来,我告诉你不要过来啊,要知道我好怕怕呦,我一怕怕就要撒尿,啊我就要撒了……”

    当康看到那只兔子果真抬起了后腿,于是尖叫了一声,一连后退了几步,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

    “我说么,大家争来争去有什么意思,事实上,我早就知道你是为了什么才这样小题大做的,你这么多年死守在这个地方不就是为了那几颗果子吗?再说我也只不过是想尝尝鲜,吃个半饱就够了,犯得着那么小气吗?你放心,我决对不会打包带走的。”如同诡计得逞,兔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很个性化的笑容。

    听到兔子如是说,当康的脸都绿了。

    “极品啊极品?!”冉一夜越听越对这只高智商的兔子感兴趣,于是便从树上飞了下来,落在了两只异兽面前。

    冉一夜的出现把两只异兽吓了一跳。当康警惕地向后又退了几步,而那只兔子则本能似地抬起了后腿,又摆出一副就要撒尿的姿势。

    “天啊,我看见什么了?你这个鸟不像鸟鼠不像鼠的家伙离我远点,要不然我真要撒尿了!我要撒了哦……”兔子看清了冉一夜的长相,刺耳地尖叫了起来。

    看着这只活宝,冉一夜有点哭笑不得。“打酱油路过。”他脱口说了句曾经在网络论坛上很流行的帖语。

    “打什么啊?酱油?酱油又是一种什么怪物?”兔子的警惕性顿时又提高了几分,后腿抬得更高了。

    “别紧张,放松一点。”冉一夜也不知该怎么解释酱油的含义,于是说:“酱油不是怪物,而是一种用果子制成的东西,很好吃的。另外,我不是鸟不像鸟鼠不像鼠的家伙,我是一只蝙蝠,有一个名字叫冉一夜。你呢,有名字吗?你真是一只可爱的兔子。”

    “我不是兔子,我是一只吼,至于名字,名字又是什么东西?”虽然兔子(不,应该说吼)被一系列闻所未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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