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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我们要走了。小吴说。
她心有不甘,面色戚戚:“我想多呆一会儿。”
周成说:“此处危险,也查不出所以然,专案干警比你在行,而且沈川同志的遗体要尽快护送回去,老人家还等着入土为安,那才是当务之急。”
丛诗薇面色转冷,带几分不耐烦:“如果我死了,你就算把我丢到海里喂鱼我也一点不在乎。”
她说话行事不无孩子气,周成略显尴尬。出于安全着想,拿出副队的派头下达死命令。她倒油盐不进,铁石了心肠。
一名镇级干警说:“无妨,我们跟村长说一声,留宿女同志一宿就是。她想转哪里就去转,这附近山头我们少说也溜了一圈,出不了意外。”
周成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但一定要留两名便衣顾她周全,无论如何不容转圜。丛诗薇折中说让向来小弟留下。向来心里愿意,不过神色迟疑。云南方面那位老成的警官说那你就以个人身份陪这位女同志宿一晚,好好保护她。
他傻气上头,立了一个很正的军礼,傻笑问:“这是任务么?”
警官说:“好同志,你的上级不是我,我还没资格给你下达命令,看得出来你跟这位姑娘挺有眼缘,当个私情,不作公算。”
他“哦”了一声,呵呵一笑,露出一口好白的大白牙。
丛诗薇在村长家吃了小碗饭,神情恍惚,溜达去后山。向来紧随其后。
山很高,路途湿滑。他见她意图攀援,终于上前劝阻。
“你带我去找小川他们的落脚点,好不好?”山太大太阔,人入其中犹如沧海一粟,她方向感又不好,大概率会迷路,只能请求帮忙。
向来想正值冬季天寒地冻,加上路况不好,说不准还会碰见野兽,最好别去。但没好拒绝。
那地方他前不久因执行任务才去过。棺材本记忆,找到不难。
半山腰,密林深处,一排红砖房。混搭的电线,遗漏的水箱,未完全收拾干净的玻璃瓶等等,还有空气中尚未完全挥发的消毒水味道,无不昭示着它们原本的用途。
房中设备已被警察撤走,空无一物,比外面还要干净。她边走边看,耳边已一派轰轰隆隆的景象,眼前粉尘肆掠,仿佛置身其中。
所谓高精端的化工人才,本有坦荡正途可走,偏偏为高额利润诱拐误入歧途。更别提那些富贵险中求的大毒枭,亡命天涯在所不惜。
她永远无法理解这么恶心的一群人,为了金钱,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又让多少缉毒警察宵衣旰食、以身犯险,让他们的妻子提心吊胆、终日惶惶。
最里面则是宿舍,一间一间隔出来的,条件极其简陋。
小川就住这里?
从这一刻开始,丛诗薇方才真正体会到缉毒警的伟大。
不畏艰苦条件,此是其一,在这种环境下和那样一群凶残的人斗智斗勇,时刻神经紧绷严防暴露,精神压力不可谓不大,此是其二。只有足够坚定的信念才能全身而退,实在令人佩服。
这不就是自己一向崇拜爱慕的英雄么?她很骄傲她的男人也是其中一份子,只是略感苦涩,忍不住吞了几滴泪水。
冬天日短,呆了不久天色已显晦暗。向来看了一下腕表,四点半左右,虽不算晚,但下山困难,尚需费时,而且住地空荡荡的,故人气息已散,反倒徒添伤感,便说咱们下山吧。
丛诗薇靠着木柱子问:“你们这一行人如何看待生命?”
好白的话题。一般人或耻于回答不屑回答或假大空,胡诌一气。
向来面不改色,甚至肩膀也不耸一下,保持一贯笔挺的姿态,自然而又真诚地说:“任何生命的流逝都足以引起同情,但路是自己选的,必须负责到底。那些毒枭贩子认为聚敛钱财是意义,我们认为保家卫国是意义,大家活着都是为了填充人生的颜色,付出生命早在意料之中,并不可怕。书上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想成为后者,不为贪图虚名,只为内心愉悦。”
听上去冠冕堂皇,流于官话、套话之类。不过他吐字清晰,毫不含糊,面色如常,神情坚定,非常有说服力。
“我相信你,因为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警察,做一个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虽然没能如愿。”
想到小川,她把头垂下去了,低声说:“我想多呆一会儿。”害怕麻烦人,补充说:“我记得来路,回去不成问题,你可以先下去。”
“你不下去,我自然也不下去。”
她迫切想要了解白沈川在这段卧底岁月的事迹,以充其英雄之神貌,慰其在天之灵。问向来见过他没有,二人行动时有无策应。向来老实巴交,说不来慌,又严守纪律,不乱透露细节,紧闭唇舌一言不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又低头又搓手,茫然不知所措,哪里还有执行任务时的气魄。
丛诗薇不再为难他,继续转开。向来站在原处,傻傻地发呆。
忽然脚下一翘,低头看去,原来踩开一块地砖。因防潮湿,地下铺了砖块,也因潮湿,裂出一条缝隙。她俯身敲掉一角,拿开砖头,往内掏,摸到一个东西。那东西四四方方,外面用什么兽物的毛皮裹紧,拆了好几回,里面是对半折的信封,信封内又是折了几折的信纸,干干燥燥,完全没有受潮或浸水,以及一张用碎玻璃自制的小镜框。翻转镜框,吓了一跳,竟是自己的铅笔素描。
黑长直,鹅蛋脸,虽未笑却已够笑意,可见抓足了她的神/韵。
连忙展开信纸,苍劲字迹一入眼帘心便狂跳不止。是他无疑。原来他还会画画。
有人说要战胜恶魔就必须与恶魔为伍,谁知道呢?有个伟大的疯子说,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正凝视你。诚然如此,他又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这句话一直激励我砥砺前行。我有信仰,有毅念,从不怀疑会一直走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哪怕光荣了也是真的光荣,我为自己自豪。可惜身为凡人,总有连自己都不知道的致命弱点。那东西过口上瘾,比以前碰到的任何白货都要可怕,连我这样的资深前线战员也无法自控。当飘仙欲死时,不免生出就此沉沦的念头。是呀,我非救世主也非大英雄,离了我,国难道不成国吗?过了瘾又开始后悔。如此反复,饱受身心双重折磨。
我必须表态,我热爱国家,热爱我的工作,更爱我的父母。我有底线,不为任何欲望而使他们蒙羞,死也不能。所以我敢堂堂正正地指天罚誓说我是他们的好儿女。只有一点我失守了,我爱的好姑娘,我对不起你。
多少日夜,你是我夜航的启明灯。相伴到老,这是我最接近幸福的梦境。可惜,我快没有资格拥抱你了。
天知道我有多爱你,可我不能对天乱表决心。他太善妒,容不下好人更容不下好姻缘。
阿芳,也是十足十的好姑娘。她很爱我,我喜欢她,爱和喜欢区别很大。不过当我们发生实质性的关系以后,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本想当一回坏人,一走了之。把这里忘了,把她忘了。毕竟时代已变,一夜情不再是不可原谅的事情。虽未成为家常便饭,但也绝非少见多怪。我只要卸下思想包袱,回到固有轨迹,就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
可是她怀孕了。这孩子是在我身体条件不好情况下有的,自然不能要。这种客观物理条件的理由让我大松一口气,因为不是我本身意愿。如果可以,我会负责。
但她走了,先乘车坐到县城,甚至私自替我给诗薇寄了一回平安信。
女人的爱情果真比男人伟大的多。
我欲哭无泪。
绝望。
丛诗薇双手发抖,全身打颤。这些话字字如锥,把过往美好一并扯得粉碎。
若上山一趟是为了发现这个秘密,她宁愿没有来过。宁愿他们两心互许,怎奈天人永隔,至少是一段完整凄美的爱情。如今这封信彻底把她怀揣的爱情美梦撕裂了,打到根基。
满心震惊、伤心,却不怨愤,甚至很快理解他,为他找出许多脱身理由。
人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由周遭环境决定。他染上毒瘾,迫不得已,算工伤,将来戒毒归队还是一条好汉;
条件越苦压力越大,男人欲求越重。生死悬于一线,性/爱就是最好的润滑剂,忘苦忘忧,和背叛没有半毛钱关系;
看,他已明确要甩掉那个女人,他多么爱我。怀孕又如何,自取其辱。
但······
胸口腥膻,闷闷地咳嗽起来。
不知不觉脸上又出现那种又哭又笑的表情。
就算事出有因,凿出万般托辞,当事人是他呀。他的小川不能是这样的人。任何男人都可以,只有他不可以。
他是她心中最接近完美的存在,是孤胆英雄,是对情感忠贞不二的道德模范。
向来听见咳嗽声,一箭步跑上来。丛诗薇急忙把信纸撕了,藏进衣兜。
他见她脸色苍白,忙问怎么了。
她强笑说:“我哮喘的老毛病犯了。”故作地连咳数声,恨不得咳出血证明给他瞧。
向来思想单纯,深信不疑。紧张地问身上可有带药?如何是好?
“不用担心,死不了人。”
“可你哭了。”
“眼泪,急出来的。咳急了。”
一股脑站起来,跑到外边。夜色的铁幕拉的更开更深,伴随寒风冷雨,凉透心骨。
山头白雪反愈明亮艳丽,蟾宫如银,流光溢彩。雪花鹿俏立殿门,与之遥遥相望。忽然明白,有些美丽本应独于世外,倘若它们降低高度,允许凡人身在此间,一切便又迥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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