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是被拦腰斩成两半,要么是头身分家,四肢难全。看得人寒毛直竖。
但是邬琅身上有一种魔力,鲜血飞溅到他的脸上、身上,并不让人觉得可怖,反而他带动着所有士兵不知疲倦地拼杀。看着他在前头所向披靡地开路,几乎没有士兵会不感到高涨,他若推脱说不喝,士兵岂敢放开胆子喝?
邬琅端了酒,喝一口,吞咽过后,感觉像是吞了一团火下肚,胃里热辣辣的,有点想出汗。
他的视线在军营中逡巡一圈,感觉到了兵力的捉襟见肘。
中路军打到现在,还能有一万人,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当然这跟很多士兵跟随这他不要命地往前冲有很大得关系。这样前仆后继,视死如归,反倒在气势上压下了那些被豢养多年,战斗力远不如戍边军队的北戎内陆士兵。
但人总是会死,一场又一场战斗下来,消耗地不止是人命,还有各种后勤军需物资。
中路军已到这种地步,还没有人过来趁火打劫吗?
难道说,内鬼真的不在自己身边?
邬琅喝着喝着就感觉身边落下一个影子,邬琅侧目一看,闻锋端着酒罐直挺挺站在他右侧。
“站着干嘛,坐。”
闻锋便坐下了。
邬琅看到闻锋右脸上那道新鲜的疤痕,是攻旺开是留下的。若是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再辅以昂贵的药材,这张漂亮的脸蛋或许还能恢复原状,至少痕迹不会太明显。但是中路军打到旺开时早有点山穷水尽的意味,哪里还顾得上为这种不伤及性命的伤口浪费药品。故而,这道疤,估计要跟随闻锋一辈子了。
闻锋本就不苟言笑,和他哥哥一样成天张嘴吐不出几句话来,现下再加上这道疤,或许可以顶替薛棠,成为第二个止婴儿啼哭的角色。
“再打下去,我们很可能会死在北戎的某个城池下。你怕死吗。”
闻锋摇了摇头。
邬琅轻轻笑了下,“打仗不好玩吧。尤其是这种深入敌军腹地,情势瞬息万变的战场。”
闻锋说:“不,我觉得非常好。在您之前,我大商从未有人能进攻至北戎如此深入的地方。这是荣耀,后世万代都将会歌颂您。”
“那有个屁用。你人都死了,化为了一抔黄土。难道还能享受万人称颂的成就感?这是一种欺骗自己的虚伪说法。如果你的老师是这么教你的话,我觉得他只是想让你去战场上当滚刀肉。而你,还心甘情愿。”
闻锋眉毛宁把把的,有些疑惑地看向邬琅。
邬琅喝完手中酒,拍拍闻锋的肩膀:“你看看身后的士兵们,你觉得他们有几个是喜欢打仗的。不,要不是生计所迫,谁愿意来干这种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活。你看他们在战场上杀得奋力,你以为他们是享受厮杀?不,他们只是不想死。你看我,我殚精竭虑要灭掉北戎,难道是喜欢打仗?不,我只是在自保。越渐腐朽的大商,四周都是庞大的豺狼虎豹,然后它自己却并不愿意大力发展军事。这样再五年,再十年,不是被北戎铁骑踏平,就是被大齐攻陷。又或者被他们两方瓜分。皇帝孱弱,家不家,国不国。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战争是一种令人恶心,但又会刺。他似乎已经笃定,邬琅此战就要葬身于此。
黑色的风寂寥地吹过,火光一晃,人数悬殊的两方已经冲杀在了一起。
邬琅一边干净利落地挥舞着长刀砍死一个又一个头戴毡帽的北戎士兵。他的眼睛在昏暗的人群里四处逡巡着。
是谁!是谁!
敌人的长刀砍在他身上,发出清脆的钢铁碰撞声。几乎要融入进黑夜里的玄甲纹丝不动,将刀刃牢牢挡在外头。
世人都说,大商有两位军神,他们有刀枪不入之身,他们不会被杀死,直到力竭。
源源不断的人朝着邬琅围了过来,他的刀想着四周甩过,包围圈只是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