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轰。
“得,我走了,您老好好睡吧。你我在此别过,天涯海角,永不相逢。”我装模作样的说。
陈云天白我一眼:“说人话。”
“咱俩还是朋友吗?”我故意问他。
“我不缺我前女友这么一个朋友。”陈云天微笑着说。
我俩相视而笑,为彼此的默契和坦然而感动。
我永远无法理解那些分手后还能做朋友的人,既然真心的喜欢相爱过,在分开之后,又怎么心无芥蒂的成为朋友呢?
“所以,作为老乡,我会在电视机前,永远为你打call的。”我真诚的说。
“不应该是粉丝吗?”他追在我屁股后面问道。
我摆摆手:“你的演技太烂了,我拒绝成为你的粉丝。”
“喂!”
我知道,我们都放下了,曾经的爱,曾经的陪伴,曾经笑与泪,都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所谓成熟,就是一路收获着,一路失去着,接受自己收获的东西,微笑的跟失去的那些告别。就算再舍不得也要保持风度,继续假装刀枪不入的走下去。
就像他一样。
他还是陈云天,但已经不再是那个陈云天了。
那个我记忆中的,和我一起长大的,每天都混在一块的,见不着面会分外想念的陈云天,他现在是超模,是演员,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是存活在荧屏和闪光灯下最明亮的那颗星星。
曾经那个骑着自行车载我,帮我收拾烂摊子,和我一起翻墙逃课,问我要不要和他在一起的男孩,已经永远停留在了我的青春里。
“再见,陈云天。”
“再见,常青。”
第26章
微笑着看着门从外面被关上,陈云天的笑容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偌大的房子里,又剩下了他一个人。
这个并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成为了他唯一的保护壳。
他瑟缩在里面,躲不开遍地的孤独。
昨夜的垃圾还在,吃剩的食物还在,随处滚动的酒瓶还在,可是人怎么就不见了呢?
仿佛偷来的一般珍贵的快乐,居然溜走的这样迅速。
陈云天突然想起了不知道从哪里看到过的一句话:人前繁华,人后孤独,虚荣。
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啊,终究成为了一个他最讨厌的、虚荣的人。
他慢慢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拉开了厚厚的窗帘,强烈的光芒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
阳光刺眼,他强势的正视着光照来的方向,眼眶酸涩肿胀,却一滴泪都没有掉出来。
金色闪耀,光芒万丈。
我几乎是夹着尾巴跟着白菖蒲回了家。
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可我在他面前还是莫名的心虚,见他只顾着开车并不搭理自己,我索性别过头,不再看他。
这种我始终处于弱势一方的相处方式,让我觉得疲惫不堪。
他凭什么总是这样对我呢?
凭什么这么无视我的感情?
昨晚的酒劲还没有彻底过去,我闭着眼睛,难受的直想哭。
你他娘的,老子可能是上辈子灭了白菖蒲全族,这辈子才在他面前这么憋屈。
可是再憋屈难受,还是要上班赚钱的。
我洗过澡后站在卫生间里的镜子前,看着面前这张毫无血色的寡妇脸,于是掏心掏肺的往自己左右脸上各扇了两巴掌。
清醒一点啊别再傻了啊认清现实啊快迟到了啊!
当我顶着红润的脸蛋从卫生间出来之后,白菖蒲已经去上班了。
这个龟儿子,压根没办法放心里。
我刚给自己鼓起的志气,一下子又瘪了下去。
到了工作室,程盛那小子正趴在我对面的办公桌上睡的正香,哈喇子在桌面上流成了河。
这一看就是昨晚上没睡好觉,也是,面对着白菖蒲这个千年大长虫,能顺顺当当的活下来就不错了。
我把从楼下快餐店买来的豆浆扔到他桌子上,吓得程盛浑身一,跟我有个屁关系。
“常青啊……”王富贵语重心长。
“老板,我真的很忙,您要是不着急的话要不等我忙完再说?”我随便从电脑上打开一张照片,装模作样的修了起来。
王富贵眯起了眼睛,他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小眼睛不灵不灵闪着光:“我倒是不着急,既然你这么忙,那你的老公,我就帮你招待了。”
鼠标差点被我捏碎在手心里。
程盛看见了办公室门口的人,他激动的喊道:”师娘,你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