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没有道理
席绢答客问
几乎已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每年年末最後一本书的後记必定是大回信,以免没收到回信的朋友们认为自已的爱信没有被我接收到;有石沈地心之嫌疑。
嗯……基本上是没有什麽大问题啦,对於比较统一的问题,早八百年就回答光了;虽然一直有人在问,倒也没有老调重弹一再回应的必要,我会建议你们去翻阅我之前的作品,八九成都可以得到答案。
大问题是没有,小小小……的问题反而有一箩筐,向来不被我们列入正视的范围中,叁年多结集下来,偶尔回味竟觉得有趣得很。因为那些小问题向来只是来信朋友们随信附上的一个小问号,或一句不轻不重的话,要慎重其事地回答,有点小题大作;不回答嘛,又对不起发问的人,我就想,今年就回一些鸡毛蒜皮的问题吧!方式有点不正经,为了怕被海k,於是我决定以英文字母代替真实人名,大夥一同来参详参详,开开眼界吧——
***
问题a:x绢,你不免得自己太嚣张了吗?
x绢回:哪一方面呢?用力反省,我既不杀人也不放火,还能嚣张到哪儿去?
了不起有点个一二叁万罢了,离二五八万依稀、彷佛有点远。乖!别太早为我担心。
问题b:哼!你总有一天会一个读者也没有,你难道不担心吗?
x绢回:那个谁谁谁说过,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捞什子悲欢合不合的……自古难全的事,自然不会独我例外!我要求的不是永受喜爱,而是占据过你们某一段岁月,在记忆的宝盒中留下一笔;基本上,我已达成了这个目标,至於被抛弃……
嗯,谁理它?如果「担心」有用,我会考虑给它担心一下下,但既然根本没用,我就不必浪费时间了。
问题c:x绢,我觉得你退步了。
x绢回:嗯,打个商量,换个角度看如何?不如说你们进步得比我快,成长速度可观,ok?
问题d:x绢,为什麽你愈来愈偏重理念的表达,反而忽略了感情戏?
x绢回:顾此必然失彼,我并不完美,且因为未能完美,所以目前我的创作欲不能稍止。我正努力在学习改进,也欣喜於你们的小说所看的层面更广,也勇於思考,并非一咪地沉迷。
问题e:如果我喜欢你的同时,又喜欢其他作者,算不算不忠实?
x绢回:最幸福的读者便是能饱览各家各派作者的大作,为什麽要为了忠实而去断送自己应有的权利呢?也不是说「忠实」不好,而是我自已本身看书从不忠於任何一个人,所以不断有新理念来促进我看人事物的层面更广;在思想上而言,是很好的事。不过若有人依然坚持要忠实,我也会偷笑地接受,只要不委屈自已就行了。
问题f:x绢,你怎能有一双冷眼看世情,却又有颗赤子之心去创造一些轻松剧情呢?
x绢回:因为我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呵呵……言归正传来说,我们言情界作者虽然没有肩负大大的教育责任,但总不免妄想表达一些理念、社会现状,又觉得人生其实也不必过得太严肃,再认为偶尔让人心酸酸一下也很好……以上,就是我创作时笔法时而不同的原因了。
问题g:x绢,你怎麽可以写一些叛逆的思想来教坏小孩子,你是个作者耶!
(对情妇的不满)
x绢回:我又没有在书中歌颂坏人万岁,怎麽可以说我破坏善良风俗?拜托!
要看纯正思想书籍的人,自己去看《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好不好?不然《宪法》也可以啦,包你受益匪浅。
问题h:你好可恶,居然让《罂》一书的主角死掉,我恨死你了!鸣……
x绢回:看你们哭得伤心,我是否要稍感一下愧疚咧?老实说,《罂》一书完成後,我的心一直有股愁怅,辗转盘桓不去。说不上是什麽,也许我太爱这本书,所以益加不能忍受交代不清;而死亡,是我对他们最好的交代,却因为应允了大家,绝不安排主角死亡,所以在他们成为配角时,让他们「结束」。他们是不正常的关系,不正常的爱情,而……我不愿想像他们鸡皮鹤发。不忍心。你们能够体会吗?
问题i:还会不会写何掬幽的故事?
x绢回:不会。背景人物与《罂》太相同,没必要多做着墨,想看就自已去写啦。
问题j:你到底有没有在回信呀?
x绢回:偶尔、偶尔。不是不重视,而是近来的交流来信趋向思想交流、心情陈述,我有深刻的体会,认真而动容地品尝;那种感觉,反而很难下笔回信,只能感动在心头。我好高兴区区一本拙作,可以招来各种不同的想法交流,有正面、有负面,但是重要的是你们因我的书而思考。小小席绢,夫复何求?
问题k:你那一大串伏笔到底要不要交代呀?别想装作没有那回事。
x绢回:那个,嘿……你们有没有听过「心有馀而力不足」呀?或着「江郎才尽」、「金盆洗手」也可以凑和着用。当我写不出来了,行不行?实在是架构的层面太广,我不想一一交代,若只挑几个人来写,又会得罪没被写的人,这事要从长计议,很长很长地来计议才行,哈……
问题l:写作一定铁要十二万字吗?光听了就脚软。
x绢回:如果一本书够有可看性,出版社不介意它是不是十二万字咧,有志的朋友们,别吓到了,快快用你出神入化的妙笔写出故事去投稿吧!只要好看,没有人会在乎它是否货真价实的刚好十二万字。写了再说啦!
问题m:为什麽你要接受大成报的访问?你不是讨厌曝光吗?你是否也要当个「明星作家」了?
x绢回:近来市场上有不少谣言,中伤我最深的莫过於根本没有「席绢」这个人,以及我早已出卖「席绢」之名给人去写书的种种芝麻大事,这种事当然不理它也没关系,可是出版社基於保护作者的立场,总要公开做个澄清;成效有多大,我并不期望,总是尽力了嘛!对於「明星作家」之名……唉,饶了我吧,没兴趣。
问题n:你是不是上过电视了?(许多人来信说我上过电视,拍广告、上广播x绢回:有吗?那是民国哪一年的事?我连电视台长得什麽样子都不知道,哪来电视好上?没有的事,你们以为电视上「可能是席绢」的那些人,一定是你们幻想过度的结果,有空去眼科看看自己度数有没有加深,ok!对了,慎重申明,咱家恰巧也没办过书友会,请大家别再传了,害我收了好几封骂人的信(北部说我在南部有办;南部骂我独厚北部,忽略中南部……),天晓得我哪来的空办书友会呀?你们不是老说写书要紧,其它事都可以放一边吗?怎麽可以乱传一周,然後写信来骂我?我招谁啦?
***
其实还有很多问题正等我下笔,可是口水太多抢了正文风采不是好事。一乙气写那麽多也够瞧了,是不是?如果你们觉得这种小问题看了有趣,愿再多看,那麽我明年末就搬出真正辛辣的东西来伺候你们。ok?
手好,不谈了,新年快乐。
明年见。
楔子
这是一帧很特别的照片。而它的特别,并不是来自卓越的摄影技巧,或暗房冲洗杰出;事实上,我们只能说这一帧照片来看任何一款单眼相机,以半傻瓜的自动功能便能拍出这种明亮的效果。
这帧相片的特别,在於「人」。
相片中,并不只有一个人,但却让人在不经意的一瞄眼中,便能看到照片的主角,以及耀眼的所在。
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女穿着清一色的红白混色运动服,满身是汗地坐在树荫一角偷闲,每一张面孔皆是粉玉琢般的出凡脱俗,但那些尚无法教人眼睛一亮——至少有「她」在的地方,再美的女子也只能沦为陪衬的地位。
而她——一手执着矿泉水、一手抓着一颗篮球在食指上转动,状似慵懒无聊地半靠着单,清亮的眼眸正冷冷隐着一抹嘲弄地看向某一个方向,粉嫩的唇瓣上有一抹似笑非笑,介於顽皮与看好戏之间的玩世不恭;修长的身段、俊美的面孔,找不出一丝属於女性的娇柔,却也没有冷硬到令人不敢领教的阳刚味;浑身上下的气质,是自我,且独一无二的!可以是男,亦可以是女;看似热情易亲近,实则在某种程度上有着漠然的清冷气息,教人不敢亵近。
「她」的身影立於相片的左边,却成了所有人目光眷恋处。
显然,这是一张被偷拍的相片,并且在仓卒间按下快门。否则「她」不会有如此自然闲散的表情,更不会任人拍下她的面貌。
不知为何,他竟有这种笃定的认知。
这幅相片,他看了六年了。
让他涓滴不摇汤的心湖日渐遭到强烈的震动,终究撞穿他冷硬如钢的心防,将沸火烧炙的热情,似潮水涌出,全心全意灌注到相片的人儿中,再也无力收回。
「有时候我真希望能放一把火将这幅相片给烧了。」
他的身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名与他相同穿黑衣的男子。无声无息地出现,待他开口时,声音已在耳後咫尺处。
似乎男子早已知道身後有人,也知道会是谁,在声音传来时,他早已缓缓拉起布,遮住了那一帧他视若珍宝的相片。
「你特地赶回来替我饯别吗?」男子没有回头看来人。走向房间内的吧台处,倒了两杯波本,在高脚椅上坐了下来,方才直视那名与他面貌相似、身形同样高大、气势同样危险慑人的男子。
「御骋,你该清醒了!为了这一张照片,我们做的还不够多吗?」低沉的语调,难掩不满。在自己的兄弟面前,他,石敬驰不必有莫测高深的面孔;他的面孔是难以容忍的气急败坏。
风御骋完美如雕的面孔,有着与兄长一般冷硬的特质;以同父异母的血缘而言,他们相似得如此不可思议!他闲散地扯出一抹笑意,举杯道:「我以为,我们这些年做的再对也没有了。」
「没有错。」石敬驰难掩不屑:「但想到一切的动力全是为了一名不相干的女子,这口气怎麽得下?而如今,你又为了她,想放弃我们兄弟拥有的一切,去台湾找她,以一无所有的方式去苦追。要是你问我,我会建议你索性派人去把她擒来,不消二十四小时,那个小丫头便会躺在你的床上供你宠幸。」
风御骋没有兄长预料中的狂怒,尤其六年来他们不乏为这个话题大打出手的前例,因此他的笑容分外令石敬驰戒备。
「你气疯了?」石敬驰小心地问。
「不。」他摇头:「我能体会你的想法。如果六年前你不让我看到这张照片。
也许我处理女人的态度上依然与你一模一样,毕竟女人是用来取悦的,何须费心?
更别说大费周章了!但,这一个不行。总而言之,明天下午两点的飞机飞台湾是不会改变的。」
石敬驰啜了口酒:
「为什麽一定要用这种方式?」
他咧着沉沉的笑,回他一个预料中的答案:「不为什麽。」
两只杯子轻轻碰了下:
「希望她是值得你痴狂这麽多年的。」
「我深信是。」
石敬驰勾住他肩膀,轻道:「我真後悔当年攻破「艾森总部」时,竟然顺道贪小便宜地接手了他们的生意。」那真是他这辈子所下过最大的错误决定;而这个错误可以让他含恨入殓、槌胸顿足不已。
接手了人家的生意无可厚非,呆的是他居然把任务交给唯一的弟弟去处理,从此便万劫不复;失去了一个完美无情的弟弟不说,也失去了「骁」组织……唉……
女人祸水,祸水呀……怎麽没有去立下管制条令来制止这些祸水的蔓延?
「祝好运了,老弟。」
「谢了。这个祝福足以抵消你刻意隐瞒「她」的消息所带给我的愤怒。」
两兄弟相同漆黑的眼眸心知肚明地交会,千言万语在酒杯相碰後诉尽,各自饮下分别的美酒。
风御骋的故事,就要开始了——
1
「李书,星期六的同学会对我而言,比你刚才念的一长串酒会重要多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俐落的中性语调由成山的文件中传来,间或夹杂着电脑键盘的声响,以及振笔疾书的沙沙声。可见大办公桌後的人正在「没命」地工作中,动脑动手且动口,并且同时要应付着华丽办公室内正在烦她的两个人。
一个是效率惊人、美貌惑人的女书李乃君小姐,她适才一长串的行程报告终止於上司坚持参加同学会。
「是的,我明白。」修长洁美的手执起笔,轻描淡写地将星期六的叁个酒会、一项工程会议、一个股东大会全给不当回事地划掉。
「去它的酒会或同学会!」办公室内一直被冷落的斯文俊男终於吼出了与他身分形象不符的粗言粗话。「我真不敢相信发生了这麽重大的事,你们两人居然还可以把那些芝麻小事当成国家大事看!总经理大人,如果今天你有幸垂青关照你的镜子一下的话,必然会发现你脸上擦伤的地方,瘀青还在!拜托你重视一下自己的生命好吗?为什麽一直不肯与我们安全部门合作?我可不是被「方氏集团」请来坐领高薪的!」
文件中,缓缓伸出一只手:「我能干、美丽的李书,请你在叁秒钟之内还我一个安静的办公环境,不管你用什麽方法。」
「是的,方总,」
「方筝,你敢这样对我?」董培良还来不及控诉出更多的话,方筝那位美丽娇娆且能干的女书已风情万种地走向这位素有正人君子之名的男人身边磨蹭。
「你你你……别过来!」
蹭着蹭着,直到那可怜的男人被蹭出办公室,跌了一大跤,美丽能干的女秘书才指出胜利姿势地甩上门。
真是的!方筝这妮子老是把她当女超人来操着用,害她这个原本清纯善良的小女孩被迫练成十八般武艺来抵挡任何时刻方筝没空应付的牛鬼蛇神。
应付安全部门那位正直老实没恋爱过的董培良要用「妖女计」;对付业务部门的大色狼要用「跆拳道」,还有更多形形色色的各单位主管、客户、有的没有的……李乃君这个美人儿只好大叹遇人不淑。
谁叫四年前她甫入「方氏」时,有眼无珠地把方筝当成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大帅哥来崇拜爱慕着呢?注定了她到今天不得翻身,留下一笔资料在案,让人当笑话欣赏;足以安慰的是,她并不是唯一的一个!
这个俊美太过的方筝,害人不浅!
不过倒也奇怪,方筝怎麽突然对同学会热络了起来?事实上这妮子收到的各式各样邀请函,每年不下上百封,其中同学会更占了叁分之一;从幼稚园到大学都有,当然更不乏高中同学会。可是这些东西对方筝而言向来是不值得多看一眼的小事,连过目都可以省了,直接要李乃君放入碎纸机中。
有了那种默许的命令,也难怪李乃君会觉得委屈。
就是在叁天前,她由收发部门领回一叠信件,之中又有叁封关於同学会之类的信函,她看也不看地丢在纸篓中,准备一会全丢入碎纸机中作废。
而事情就是这麽巧,那日方筝心情不错,到她表姊的花店中买来一百朵康乃馨,每见到一位女性员工就送一朵花。由一楼送到十二楼,恰好只剩一朵,便想到了她亲爱的女书兼守门员兼保母也算劳苦功高,於是不正经地用她修长的玉腿踢开她的门,恰巧踢翻了纸篓,将里头的纸张踢了个漫天飞舞;其中一张轻如棉絮的纸片就这麽飘到她俊美无比的脸上,然後……
李乃君就受到一顿炮轰了,并且康乃馨也遭到没收——原因是她把总经理生平最重要的私人信件之一给丢掉了!如果不是她踢了一脚,怕是从此与她生平最重要的人就这麽无缘再相见了。轰得李乃君乱委屈一把的。
为了星期天的同学会,方筝开始没命地工作,就是为了把星期六,以及之後的一星期给空出来,甚至连接到恐吓信、在地下停车场遭人威胁的事也不放在心上,所以安全部门的董培良才会气得跳脚,直威胁着要离职。
唉!什麽大人物值得方筝这妮子如此关注?瞧她忙得昏天暗地,她只好日後再问了,此刻……下午叁点,是方筝肚子大闹空城的时间,她这个苦命的书只好下楼去买来一份上司最爱吃的鳗鱼饭来给她补充体力了。
真是前世欠她的!
李乃君第n次在心中抱怨,但脚下可没有停顿,很快地走入电梯中,生怕亲爱的上司饿到了。
***
离开「展锋高中」已有六年了。
毕业後大家各分西东,为各自的学业与前程努力着,倒也不是说自六年前毕业後便没有再相见,只是从来没有一次凑齐人数的。
方筝最重视的朋友只有四个人——就是高中时期叱学生会的女性成员。
六年是段不算短的时间,很多事都变了,但对这分友谊的思念,却是难以断绝的。
迫不及待的,未到正午十二点,在她们约好的「重逢茶舍」包厢中,已来了四个主角,其中一个还抱着自己的小翻版来炫耀成果。
二十岁就被拐跑,并且做了妈妈的柯盈然,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地远从美国回来。她与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读硕士班,眼见丈夫文凭已快到手,自己却因育了一对双包胎以及一个女儿,在修业期间有所耽搁而无法顺利得到学位,一气之下抱了女儿回台湾娘家,考虑硕士文凭对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谓的「千辛万苦」当然是摆脱四岁的一双儿子,以及八爪鱼的丈夫了。
他们那叁个混帐舍不得的并不是为娘的她,而是九个月大的宝贝女儿。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当然是罗蝶起了。父母复和後,她并没有恢复父姓;反正日後总得嫁人,姓氏改来改去也挺麻烦的。何况她日後的重责大任是接过罗家世代相传的校长棒子,直接姓罗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国就读。并且学习执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观涛当然随行,顺便做生意兼修学分,有事没事多拿个学位,免得太闲。
两个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叁人则依然孤家寡人。斐红叶大学毕业後即被父亲派往日本开疆拓土,成功奠定脚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实属不易,也轻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国。
江欣侬去英国攻读戏剧,目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据说下一步要前往美国百老汇学习,也无心关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决心成立属於台湾的百老汇舞台。
最後,方筝,甭提了!大学毕业後,立即接掌了家族企业;若不是母亲身体太差,父亲又有轻微中风倾向,她不会在大二时便涉入商界中打滚。她上头还有一个姊姊,可惜的是大学一毕业立即与香港巨富之子锺迅结婚,当然一同去香港帮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干是锺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这麽眼睁睁地看着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强人给挖走了,想来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筝,害她无法再出国混个叁五年,弄几个文凭回来。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岁的弟弟念到不想念书,当兵回来,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满肚子苦水无处倒。
她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几年不爆发。
中午十二点已到,纸门一分不差地给拉开,最後一个抵达的是斐红叶,她才刚下飞机哩。
「红叶,来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爱透了。」江欣侬抱高漂亮的娃娃现宝。
斐红叶冷艳的面孔漾出一抹温暖的笑,将秀发拨到脑後,伸手抱过可爱的小娃娃,丝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条叁公分长的白色伤疤。在她完美贵族化的面孔上划下一道遗憾。
「红叶,你的脸怎麽了?」柯盈然低呼一声。
其馀叁名女子则是静静地看着,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红叶不介意露出伤疤,代表那伤口并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阴影,所以才会展示得漫不经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红叶视若生命的事,那麽旁人当然无须多事地为她叹息。
斐红叶笑了一笑:
「五年前的伤口了,没什麽。」
方筝勾住她肩头:
「上了大学之後,大家各自在忙,没想到六、七年的时间,毕竟也有改变不少的事物。我与红叶最可怜,课业以外的时间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则哪会同是t大学生,却不曾见上一面呢?」
柯盈然有些许嫉妒地道:
「别抱怨了啦!至少你们都未婚,自由得让人眼红,有谁像我二十五岁就荣登黄脸婆宝座的?」她可怜的少女青春,来不及享受就断送掉,最有资格无病呻吟了。
「黄脸婆?姑奶奶,你胆敢说你们夫妻不恩爱?不恩爱哪会拼命地增产报国?
少来这一套。」方筝直言无讳地嗤笑着。没留什麽馀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着柯盈然的红脸大笑,端的是无比放肆;没什麽女人味,却是别有一抹豪迈意兴,教人看了失魂。
柯盈然怔怔地看着方筝,等大家的笑声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麽道:「方筝,我在美国曾听到一则马路消息。」
「与我有关吗?几时我的大名如此远播了?」方筝瞪大眼,开玩笑地问着。压根不相信美国会有什麽与她有关的事发生,因为她未踏上过美国那块土地,打死她也不信。
「也许是真,也有可能是假。你记不记得六年前咱们高叁时,你曾接到过不少恐吓信,甚至差点遭人绑架?」
方筝无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经心:「哦,那档子事每年都会来个几次,如果你问我曾经哪一年没被恐吓过,我反而说得出来。」
身为富家子弟,总会招来各种名目的妒恨威胁,以及敌对公司的设计,不光是方家,其实在座的几位千金小姐们也都曾领教过这种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筝身上的事总比别人多个一、二倍;也许是她的父执辈们做人太失败,也或许是她本身闲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来个几次恐吓威胁,她还真不习惯。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诉方筝什麽,但却被罗蝶起截去了发言权:「方筝,六年前那一次是相当诡异的。只是没料到布局了那麽久,居然功亏一篑,没了下文。前年我进入孟家的档案室玩了一下,发现六年前被消灭的艾森总部,灭亡前唯一来不及完成的任务就是你——方氏集团的二千金方筝;若是当年他们没有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势力所消灭,你大概活不到现在了。艾森总部不轻易杀人,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麽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麽,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後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後来为何没下文了?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後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於是不是依然有什麽人非要杀我不可,那麽,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麽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麽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後,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叁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後被警察当作倒路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叁步後,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麽?」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麽,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你这个超级骗子,害我全身难过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许,叹息道:「我必须回家,你愿意当个好心的路人甲吗?」
「你醉得不能走,脑子倒还算清醒。」路人甲发表观察所得的结论。
方筝冷着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长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时之间不怎麽满意这个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让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会硬是必然,但连肌肉都硬如铁就太没天理了。这个男人挺强壮的哦。
「你看来是个练家子。」
「是吗?」
「如果我的敌人派你来暗杀我,说不定就能成功。」她边说边走。显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着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丝毫不担心自己也许会面临的种种危机,还很有兴致地与他聊天。
男子低笑:
「你可以打电话通知敌人来雇用我。」
「好呀,多少钱起价?我可以代你争取更多优渥的条件。」
男子低笑声歇止,也没有立即回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这样漆黑晦暗的凌晨时分,没星光没路灯,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个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吗?」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哑。
「那你一定和孙猴子一样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头颅已完全栖上他颈窝。
男子似乎叹息了声,像在自问:「为什麽你不怕我?我是个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後回应是:
「因为我醉得什麽也不想担心,也因为我家门口到了,而摄影机已将你我两人拍了进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没有线索可以追察。」和着低沉笑语,她安心地软在他怀中沉睡,任他处置了。
她的话惹来男子浅笑,铁般的双臂牢且轻柔地扶住她腰背,让她可以贴在他怀中沉睡。看了她睡颜好一晌,才抬头环伺方家大宅门口,很快地在隐密处找着了摄影机,并且不只有一架。
这女子。确实够格当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来。
方筝,他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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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的耳朵在一天之内被震聋了,并不是太稀奇的事。
如果她曾对武侠小说中的「魔音穿脑」斥笑过无稽荒诞,那麽她会立即为此而忏悔。
老天呀,你不觉得世上的噪音已经太多了吗?为什麽还要纵容眼前咯咯叫的火鸡群在她面前制造污染呢?
幸好她向来身体健康,宿醉的痛苦没有太严重;喝下解酒茶後,整个人神情气爽了起来——如果耳边的叫嚣声可以用遥控器按掉,她的精神会更好一些。
方筝修长的双腿放在大书桌上,整个人舒适地窝在大皮椅中,坐没坐相地办公着。
她的美人书一大早被她召来家中办公。
方筝眼睛与手没一刻得闲;这麽辛苦地在为方家基业打拼着,却仍要命苦地挨骂,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天理!
方氏企业安管部的主管董培良、方氏企业未来继承人方范,以及方家大宅的元老奶娘康婆婆——人家说叁个女人可以创造一座菜市场,不料二男一女也有同样的效果;也就是说古人只会把坏的东西栽赃到女人头上,一点也不知反省,甚至不知道男人创造菜市场的功夫更胜一筹。
「张伯。」方筝觑了一个空。
立在书房门外等召唤的管家立即应道:
「是。」
「奉茶。」
「几杯?」
「你难道数不出来书房内的老母鸡有几只吗?」方筝目光没有稍离过文件,只有批阅的右手将钢笔转了几个圈圈,又复振笔疾书。
但她的话却又引来另一波的不满叫嚣。
方范首先冲到书桌前,抡着他多年苦练铁沙掌的拳头在方筝面前晃着:「二姊,你居然把我们的关心当成母鸡叫!我们难道没有吼叫的权利吗?喝酒喝到叁更半夜,不理会董大哥打的呼叫器留言,然後站着睡在一个大男人而且是陌生人的怀中,直到我们发现,你你你——哇!」伸长的手指猛然收回,跳着脚、甩着手,安抚自己差点被咬成两段的指头。
方筝嗤笑了一声,示意李乃君暂停工作,将手上的文件往桌上一丢,俐落且准确地落在堆积如山的文件堆最上头,并且让它保持平衡,没有散成一地。
将玉腿放了下来,她道:「你们这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成天在我耳边吼叫吗?拜托你们找点有用的事来做好不好?」
董培良开口道:
「可以,但你得告诉我,早上抱着你的那个男人是谁?我好可以去查他的资料。不会再烦你。」
真是不死心,唉!
「我怎麽知道他是谁?事实上我连他长得怎样都很模糊,这问题应该问你们才对吧?你们至少知道他长得是圆是扁。」
老奶妈康婆婆呼叫道:
「二小姐,你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就跟人家睡了?要知道这要发生在五六十年前,你根本已经身败名裂了!哎呀!太随便了!太随便了!我怎麽有脸在死後去见我家小姐、姑爷呀!」她老人家的「小姐、姑爷」就是指方筝的爷爷奶奶。当年陪奶奶嫁过来後便以教养少主人为己任,直到现在堪称叁朝元老。
「婆婆,我没有和他睡!您以为在大门口、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做出什麽苟且的事?董老兄,你是安管部的人,就要有本事自己去查陌生人的资料,别再烦我。还有你——方范,听说你最近玩电脑玩得凶,连功课也不顾了?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当一科、打断一双。当了四科以上,我看你要准备办後事了。明白吗?还不快出去!」最後一句含着火药吼了出来,充分表现出方氏掌权人的威严。
吓得两名哀怨男夹着尾巴逃了出去,只剩势单力孤的康婆婆依然安在。
「二小姐,你也要吼我吗?」康婆婆伤心地问。
方筝露出甜蜜蜜的笑,起身搂住康婆婆娇小的身子:「我怎麽敢呢?婆婆,您是我最尊敬的长辈呀,我很爱您的。前些日子我还特地叫李书去学脚底按摩,听说对身体很有帮助,这会儿,我就叫她帮你马二节,看看对你的全身痛有没有助益。李书,来。」她回头对她的万能书打暗号。
李乃君投给她好几个杀人眼光,又被陷害了!
按摩?我哪会呀?
随便捏一下就好了啦!
两人以眼神交流讯息,最後李乃君仍是难以抵挡上司的勾魂眼,顺了上司的意,扶老婆婆回房按摩去了。
谁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何尝过得了英雌关?遇上了方筝这个女人,唯一的选择只有认命。唉!
终於打发掉所有人,方筝跌坐在长沙发上呼口气,老管家奉来的叁杯乌龙茶全给他一人喝来提神。
每个人都想知道凌晨陪她站在大门口等人发现的男人是谁,她又何尝不好奇呢?只是正如她所言,连他长得是什麽模样都不清楚,哪能说出个所以然?反而得怪她的老弟与司机,在发现他们时,只呆呆地记得接过睡死的她,而留不住人家的脚步。没用的东西!
会有那样奇异的男人存在世界上,当真是少见了。这个男人存着什麽心?如果没有存心,又如何能用这种方式任她沉睡而不加害?会令她深思的,是他背後的目的。
轻轻扬起唇角,晶亮的眸子看着手中的白瓷茶杯,笃定了一件事——他还会再出现。
***
锺迅,香港华康集团的少东,条件上佳,多金多才,并且是方家的女婿兼仇人——至少是方筝的仇人。
全天下怎麽会有那麽好的事?身为少东只有享权利,却不须尽义务的?实权在握,且不必管事,只须娶来一名全能老婆就搞定了;包办公事、家事、烦琐事,未来还包生小孩哩。没道理!真该死的没道理!
此刻这个男人正坐在方筝面前,递上一份文件,等她裁决。
说来也好笑,这个锺家少主,有着极高的艺术天分;至於有多高的天分,在方筝而言根本是天晓得!不过旁边的人都这麽说,她姑且也这麽认为好了。这位只爱艺术、不爱商业的少东在奉父命拐进了一名商业女将入门後,得到了五年的自由去任他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过,他必须凭自己的力量去创造他的艺术天地,且不能动用锺家一分一毫的助力。这是锺老爷子给的条件,所以步入自由期第二年的锺迅只能很拼地四处找人赞助他所经营的小剧场。
即使是找上自家的小姨子,也得公事公办地来,唯一的优势是他得以见到方氏的掌权人方筝。
老实说,撇开私人恩怨不谈,方筝向来不看好这种小剧场。在台湾而言,这种东西只能摆在理想中去幻想,而得不到实质的回馈;虽然说去赞助文化活动可以减税,但也得挑有人愿意去看的东西赞助,才不枉她砸下的银子。
「没有通俗的剧情,没有具知名度的演员,以沉闷的意识形态表达人类的贪婪欲望?我不知道你是否只想发挥自己的导演欲,还是依然记得观众能否看得懂才是重点。啧,并且是要收门票的。当然,我也不希望太过媚俗,可是,锺迅,艺术与通俗若不能找到一个有利双方的平衡点,那麽你的努力永远是没用的:而,只有一个没用的导演才会将艺术捧在半空中去陶醉,然後斥责民众的无知、没水准。人人口中的才子,不会只有这麽点泛泛才能吧?」她将他送来的简报放在桌上。双手交握在身前,盯视着眼前长相俊挺,穿着随意且落拓,只讲究舒适的姊夫。
「意思是,你不能赞助我了?」他说出她的决定。
方筝叹笑:
「是的。只是,我可以了解两年来少有企业愿意赞助你的原因了,你不会说服他人改变心意,因为你的出身中没有拜托他人的教育。你该知道,很多事是可以经由协商找出共识的,看来今年你也只能带你的学生参加话剧比赛,在得奖中寻求满足感了。」她的推断是锺家少主今年怕又是没着落了。
锺迅将金丝框眼镜拿下,揉了揉眉心,整个人有浓厚的忧郁气质,在贵族外型的烘托下,想必勾引了不少女人的芳心;当然,之中包括了她那呆呆的大姊。
「很多事要做了才知道,你又怎能一如其他人,轻易地否决掉我的构思,认为民众不能接受我所表达的方式呢?至於争取赞助,我确实必须再努力一些,再放下一些身段,毕竟,有吃苦的自觉後,必得有所行动才行!我接受你的批评。」他起身,依然展露他儒雅不沾尘的笑容,伸出手与她握着。
方筝微一点头:
「下一个剧本,依然可以尝试来说服我。但愿你这五年的自由没有留下空白。」
「你们方家的女孩确实是有本事的。」他轻叹。收回文件,挥了下手。走出方筝的大办公室。
望着上的门,方筝笑着自语:「太有本事了,才糟糕。」
没有在意料外,她的专用私人电话在锺迅走後立即响起。她接起,没有问来人是谁,迳自道:「他来了,也走了。」
「你没有答应。」电话另一端传来的低柔女声,陈述着她料到的结果。
「除非他的作品能令我苟同,否则他一辈子也得不到我的赞助。不过,有消息传来许家千金正死追着你丈夫,捧着大把银子等他垂青;看来,即使台湾没人知道锺公子是华康少主,他仍是备受美人喜爱的。姊,你怎麽说?」
另一边传来笑语,低低哑哑的特色总会令男人听了失魂,这个如今是华康集团少夫人的方笙竟没有丝毫醋意地应道:「他对千金小姐已倒足了胃口,你以为我必须为此而挂心吗?不,我没这个空闲,我比较担心的是锺迅的剧场。」
「他还得磨练几年。」这是方筝的预估。
「老爷子并不期望他有什麽作为,只想让他去历练一下世情冷暖。」
「用心良苦。」她冷哼,「只是为什麽要拖你下水,去背他的义务?从嫁人那一天就开始守活寡?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有什麽协议,但在我看来只是可笑。」
「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方笙轻声训妹。
「我几时管过了?当真要管,今天你就不会是锺家的少奶奶了。」全天下还有比她更不鸡婆的人吗?时至今日。她依然没有涉足大姊有内幕的婚姻中去查探,是因为她知道这是大姊的事,若当真是一场错误,也没有她这个旁人置啄的馀地。
简短与大姊通完话,挂上了後,心思便不再转到那些与她无干的事上头。原本想偷闲小憩一下,但她那万能书却已推门进来,片刻不得闲的她陷入公事战场之中。
老天爷呀!这种日子再过下去怎能不发疯?
今晚!就是今晚!她非得出去玩不可。有了这项决定,接下来的昏天地暗令她感到甘愿多了。
***
「龙腾俱乐部」向来是高级社交圈,是贵公子、商业才俊们聚集的地方,只要你想得到的娱乐,这儿都有,色情交易当然例外。能成为此俱乐部的会员,皆是商场新生代菁英;也就是说,一旦能混到一张会员卡,就代表阁下是不折不扣的菁英啦。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贵公子们专享的地方,没有名媛淑女立足之地,她们自有其它的去处可供消磨。
但,方筝例外。
当初她的加入,可说是只差没风云变色了,幸好俱乐部的会长以公平投票的方式让会员们表决她的加入与否,以七成二的优势成为此俱乐部创立二十年来第一名女性成员。
实在是这位方家千金在这群贵公子的眼中是哥儿们的成分大过她女儿身的身
分。
方筝是不同的。
并不是说穿燕尾服、身材高挑、俐落帅气的短发就可以被男成员视为同一国的
哥儿们,而是她的行为举止、心态性格皆看不出一丝丝女性特质;虽然不能说她有什麽阳刚味,但却是真正没有法子让人将她与淑女联想在一块。她辐射着强烈的中性味道,并且让人看了也理所当然地肯定方筝就该是这种表现。
她豪爽、输得起、不使性子,也可以与男人疯个彻底;在公事上,她俐落、果决,生意手腕又狠又准,并且不贪图过分的利益。
所以在这票以二十叁岁至叁十五岁的俱乐部成员中,她是受欢迎的。不过,因为不招人忌是庸材,所以讨厌她的人也不是没有。
一记反手拍,方筝成功地让对手趴在网上喘气,并且宣告投降。
「要不是我今天太累,也不会被你打得没气。」趴在网上的叶桐沂不甘心地指着曾是他手下败将的方筝。
方筝捞起他一只手臂搭上肩,不怎麽费力地扶他到休息区,一把将他甩入沙发中,引来叁十叁岁「高龄」的叶桐沂呻吟不已。
「死小子,你报的是哪门子仇呀!」
方筝靠坐在大理石桌上,一脚搁在身前的沙发扶手上,专心地拿布擦她的球拍。
「我没让你继续趴在那里就偷笑了。」
「动辄十天半个月不来,一来就像个火爆浪子,敢情你囤积的苦闷都往这边倒了?」
「太久没运动而已,没什麽苦闷不苦闷。」她看了下四周:「今天来的人不多。」
「那些大唱单身贵族的公子哥,并不代表他们反对流连花丛中享艳福。」
「原谅他们吧,春天是发情期嘛!」
「刻薄。」身後传来带笑的声音。并且悄悄探来一只魔手欺向方筝的头——「叱!」一记手刀劈出。
那只魔手的下场当然是捧着右手腕哀号。
「你怎麽还不死心呀!每次都来这一招,至少也要换个目标吧?」方筝唾弃地瞪着她表哥。也不懂得研究更凌厉的手段,害她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林淳棕扭曲的面孔因疼痛稍缓而回复应有的浓眉大眼俊容貌。
「明知道是我,也不会留情一下,打那麽大力。」
方筝不屑回应,只道:「今天吹什麽风?高夫人的华丽宴会与这边一比,你老大居然会选择放弃泡妞的机会。」
那个高夫人的宴会可是包办了各色名媛淑女、美女、影艺红星的一流猎艳场
所。如果喜欢光芒万丈的热力美人,可以在聚光处找到;如果要冷艳美人,可以在角落觅得;如果偏爱清纯浪漫小美人,不必怀疑,到每一处阳台转一转,包君满意;要是特别迷恋率性美女,一定要到花园、喷水池的地方守候;嘿嘿,如果要火辣辣的浪女,上楼去找就对了!
所以每一次,只要听到高夫人又要办宴会了,每一个男人莫不千方百计地想诈到一张邀请函。看美女嘛,谁不爱呀?说起来也是变相的相亲,让那些终年忙碌的贵公子们得以一网打尽地看到各色美人、名媛,也好合计一下自己娶妻的可能对象。
几乎没有例外的,单身以及不单身的男人一定会去那个宴会转一圈,要是说她这个表哥没有去,打死她也不会相信。
果然,林淳棕回答了:「我去了,但只待半小时。」
「今年的美人儿不够看吗?」叶桐沂好笑地问。
「至少够水准,只是少了阁下的老婆,总像少了一盏明灯的感觉。」林淳棕笑谑他一记。
方筝也顶了他肩一记:
「叶兄,听说你这个妒夫挺有名的,居然不让老婆参加高夫人的宴会。」
「当然,有丈夫的女人当然不能出去招蜂引蝶。」
「嫂夫人没发飙?她好像是某妇女福利会的发起人。」并且脾气火爆刚直,向来有其盛名。
叶桐沂哈哈一笑:
「当然没发飙,她知道我爱她嘛。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可不是你们这两个小毛头所能明白的。好了!少打混,说说你过来的理由吧!」
转回正题,林淳棕道:「赵衍夫那小子请了一名不简单的男人当保镳。」
「他一向有保母跟随。」叶桐嗤笑着插嘴。
方筝灌了口矿泉水,瞄向林淳棕:「你是认为,他想用来对付我?」这实在也不是新闻了,早八百年,她与赵公子哥的梁子就已结下;众所皆知的情况到一旦她被杀掉了,赵公子绝对难脱嫌疑犯之列。
「这次不同……我觉得不同在於那位保镳让人打从骨子里冷出来。你等一会就可以看到了,赵公子的下一站正是这里。」也就是林淳棕特地过来的原因。
笑了两声,方筝全然地不放在眼内。
「那个白痴。居然公然与我敌对,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记得赵大森老板不笨呀,怎麽生得出这种蠢性坚强的儿子,好替他担心将来事业交到他儿子手中会垮成一堆废墟。」
说起方筝与赵衍夫的恩怨情仇,要从六年前说起。
二十岁甫接到高夫人邀请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说是当年度社交界最炫人的惊喜了,多少名门公子趋之右骛,以众星拱月的方式堵了个方笙方圆百里水不通;而护姊有责的方筝义不容辞地代她回绝有色狼倾向的男士邀舞与接近。
好巧不巧,当年也正是赵衍夫公子由国外野鸡大学镀回一张文凭归国,并且自诩白马王子,步入高级社交圈的时日。
以千人倾、万人迷的姿态款款而来,当然认为自己绝对会是「摘月」的那名王子。
也许是罗曼史中毒太深了,没看清楚自己癞蛤蟆的本质,便学小说中的屠龙男主角,狠手一伸,硬是将方笙抓出众星的围绕,准备顺着音乐的流泻,舞出两人瑰
丽的华尔滋——
当然,结局是,他被一记过肩摔给丢到门边,在昏头转向时,衣领被拎起抓到花园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怜的赵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谁痛揍了一顿,因为待眼中的星星、小鸟消失之後,他没看到什麽人;待他狼狈地爬回宴会现场,他眼中的公主已被来自香港华康集团的高级特助锺适给夺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来所有舞码的权利。
後来,赵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凶手是方笙那个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筝;一个十八岁的乳臭丫头。
说来赵公子身旁後来必定随侍着打手,就是拜方筝所赐。
第二笔梁子也得顺带说一说。
放弃了方笙这位大美人之後,赵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与他在国外所交女友在一起,可以说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订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发花痴,公然对着某位帅哥流口水,而那名「帅哥」甚至不是个男的,就是方筝那个混帐。
在交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子因为白马王子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配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後,赵衍夫叁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犹如残秋枝头最後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
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麽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於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镳有没有你形容的那麽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哟,你们怎麽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叁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叁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後,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於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於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後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於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於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风御骋:「你的「价码」限於金钱,或是其它?」
「因人而异。」
这人讲话真是简洁到没人可比。
「如果我想延揽你呢?」
他没有立即回答,定定看了她一眼,凑近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拿心来换。」
方筝身子一震,无法自己地退了一步,退出他气息包围的世界,窒闷的感觉才稍稍平复。
这人……当真的吗?由他深邃的眼神中找不到一点开玩笑的成分。他对她当真是有目的?只是……要她的心?她该不该感到受宠若惊?毕竟二十四个年头来她受
男人青睬的次数少得令人垂泪;而女人对她的恋慕却是拿高雄的所有货柜来计算都
有不足之虞。
她哭笑不得的表情实在不符合刚被宣告受喜爱该有的表现,但她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方式来呈现了。
一切的情况真是诡异得让人迷惑。
就从这个叫做风御骋的男子出现之後。
3
姓名:风御骋。
年龄:二十五岁至叁十岁之内。
背景:目前受聘於汤氏企业之自由保镳。
「我说,董老兄。」方筝叹为观止地将手上轻薄短小的报告书折成纸飞机把玩。「我真是不敢相信咱们方氏企业的安管部绩效低落至此,更难以相信的是你居然以为这样的调查足以当成一篇报告呈上来给我过目。」
被削得脸色青白红交错的董培良,在吞了好几口口水後,以细如蚊呐的声音申「第一,我并不是侦探人员。第二,安管部门是负责你的安全,以及企业体的安危,第叁,以我所能动用的人脉去查,真的找不到任何有关於他的资料,只知道他本身持有外国护照,更难以侦察。最後,我必须证明安管部并不是如你想像的没用,事实上两个月以来,我们一直在追踪风御骋的行动。离开赵衍夫的聘用之後,他先後待过何必生,以及梁知华的保镳,目前人在汤氏企业;往後会不会再跳至何处,就不得而知了。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说至此,董培良顿了一顿。
「怎麽不说了?」方筝催促。
「这样的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方筝,我记得这些人都与你曾发生过摩擦的人。
风御骋不会以这个为标准去接受聘用吧?」董培良大胆假设。
方筝极有兴趣地直着身子,双手搁在大办公桌上,熠熠发亮的眼睁充满希望地
看他:
「如果是的话,那麽他是想对付我,还是想帮我?他有什麽理由这麽做?」
「没有迹象。他所待的每一处都没有留下具体的破坏或建树,所以无法理解他的动机。」
「那麽,你觉得他值得我们再深入研究吗?」方筝敲着脑袋,斟酌着。
「我想还是再观察一阵子看看吧!这人令我感觉危险,一旦为敌,断然不可忽视。」
她挥挥手:
「好吧,有新进展再告诉我。再四十分钟有个烦人的会议,我要出去走一走。」
「要不要派安管部的人——」
「不必,我只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屋或速食店走一走而已。」话完,人已走入电梯中,将董培良无奈的脸关在门外。
两个月来,她见过风御骋几次,在几个宴会中,他是被雇主用来炫耀的保镳,也是最不像人家手下的保镳。董培良用字用得好——自由保镳;既是受雇於人,却又不受支使、不当罗喽,独树一帜的冷然。
但是方筝有预感,这个男人,终究会来到她身边,只是……当真是用真心去换取的吗?
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後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麽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後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麽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後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
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方筝摘下眼镜,也顺手摘下他的,在极近的距离下,眼对眼地回答他:「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你想唱反调说你其实非常享受美人恩的话。」将墨镜放回他胸前口袋:「你实在不像当人家手下兼小的人。」
他抓住她欲收回的手,一同平贴在他胸前。隔着小茶几,他们在桌子下的脚也没有选择地互靠着。对陌生人而言,这种包厢设计,根本是一种危险。
「你的打扮很对我的味。」他低语。
「充满男人味?」
「中性的妩媚。」
如果此刻她正在喝水,包准会呛到必须立即送医。中性的妩媚?这是哪一国的说法?
方筝戒备地申明:
「我没有同性恋倾向,如果你有,请去找男人。」
「我也没有。因为你是女人。」
「如果我是男人呢?」
「那我就必须是个同性恋了。」他轻笑,在她收回手前,烙下一记唇印。
感觉像被烫到,她低头看着,然後疑惑地看他:「我们曾经认识吗?」
「我认识你。」
与这个人聊天大概没有人可以聊得畅快尽兴吧?方筝很怀疑这个人会告诉她,她想知道的事,索性不多说了。正好服务人员端来饮料与点心,她低头吃着,补足待会开会时必须消耗的能量。
「喝酒吗?」他端着他点的调酒,问着。
「上班时间不喝。」
「你到底得罪过多少人?」
很突兀的问题。但没有令方筝摸不清头绪,仰头一笑:「不少吧!除了你工作过的那几位之外,再加上一些看得出来,以及看不出来的,十来个跑不掉。」
「不怕吗?」
「如果怕有用,我会怕他一下;可是因为怕没有用,我只好选择面对了。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活着。」
风御骋又道:
「你们方氏成立近五十年以来,多次与人合并,又拆夥,历代接棒人又是在二十出头的年纪掌实权,并且不留情分地汰换元老,给一笔退休金叫人走路,为了革新不惜大肆破坏,结了不少怨气。自从你接位後,年轻气盛也得罪过不少人,只要是私生活不检,或背地里搞七捻叁的人,全被你当众唱名给予难堪。仗着跆拳道四段、空手道叁段的身手横行至今,即使被人派打手警告,也在打得人落花流水之馀上门去嘲笑他人专派软脚虾供你当沙包打。」可以说打方筝十八岁接近公司业务,步入社交圈以来,因着年轻气盛,干过不少天怒人怨的事,虽是伸张正义,但欠圆融,难怪被人恨之欲其死。
哇!这老兄的金口难得一次掉出那麽多话,也确实是将她查得好清楚呀,在她二十一岁以前确实做过不少结仇的事,的确是仗着年轻气盛,不过近叁年来她的「气」已被磨得差不多「尽」了,也终於明白那些被富家公子玩弄,甚至搞大肚子的小女生,其实没有表面看起来的无辜可怜;如果她们不曾妄想飞上枝头,所以用献身、怀孕来当手段,哪会有那一步的结局?只不过其「牺牲」并没有换得婚姻宝座而已,各须负一半责任啦,所以她没再鸡婆下去了。但仔细结算下来,中青生代的小开们恨她的人的确不少。没法子,她鸡婆嘛!
至於方氏所结下的怨,就只能怪元老们太食古不化。没有前瞻性的眼光,只会死守成、不创新,拼命否决每一任新官的叁把火,索性,火把率先将他们烧个精光;历任合夥人也是相同的原因与下场。
实在是方氏的接班人都太早入主当王,难免会引来老人们不悦和轻视。大刀阔斧的革新想要不受阻,就要有舍才有得,急躁到懒得说服那些臭石头,而方筝的父亲与叔父都是火爆浪子型,当然怨就结得多了。
也之所以这一代的方氏子女都有绝佳的防身能力,以防被暗杀。
往者已矣,来者犹可追。
看,她方筝现在多麽与世无争,多麽温和不入世呀!
方筝好奇地问他:
「为什麽知道这些?」
他笑:
「你知道我等待你六年了吗?」
她瞪大眼。六年?
「我确定我们没见过。不过我倒是相信你的出现对我没有恶意。」
「不,我们见过,而且是「相亲」的方式。」
「相亲?除了拙拙的学生毕业照之外,我想我没有什麽照片可资外流,并且给你「相」中吧?」
他并没有打算回答,看了看手表:「你得回去开会了。後天见。」
後天?他又怎知道她有会要开?
忙愣之馀,教他轻吻了下。迷惘的感觉,不舒服地兜上心头,怎麽也甩不开。
***
「蝶起,你认为是怎样的男人会爱上我。」
叁更半夜,辗转难眠,破天荒睡不着的方筝直接打电话去骚扰她眼中的智多星罗蝶起。
那头,罗蝶起用她被吵醒的低哑声音道:「怎麽样的男人并不是重点。只要他是以让你的心产生波涛。」她又问:「这男人如何?」
「神、诡异。」
「大概也令你好奇吧?只要是令你好奇的,那八成跑不掉了,否则任他奇诡万分,神透底,又哪能令你的眼皮动上一动呢?」
「对。」方筝点头应着:「可是……怎麽说呢?那感觉很难形容,我会喜欢这个男人,但讨厌摸不透的感觉。」
「那就去问他所有你想知道的事呀,这种事不必我提醒你也会做。问一些我能回答的如何?例如吻啦、心情啦。」
「草率、凌乱,没法子诉诸言语。」
「那就去弄清楚呀!」
「我知道,我也会去做。也许,打电话给你,只想肯定一下心情而已吧!即使我已知道该怎麽做。」
挂电话之前,罗蝶起像是下预言:「方筝,我相信风御骋是你的真命天子。」
「你有他的资料!?」而想必是来自孟家。那也就是说风御骋来自黑道的背景!
罗蝶起只是浅笑,挂了电话。
一切尽在不言中。
方筝挂回电话,注定今夜不得安眠了。
有什麽好奇怪的呢?他的气势就是在黑道打滚的人才会有的,她的心中早已明白了几分,当然也不是顶介意;只是,这之间,必然有什麽脉络相连,串成今天他的出现。如果说一切都是为了她……她可有这麽大的本事让他为她千里迢迢而来?
太自恋了,她不以为然。
实在是习惯了女人的爱慕,对於来势汹汹的男人,她不知道怎麽去猜测其心思。也真是奇怪了,她这种中性女子,也会有魅力让男人来拜倒吗?
风御骋,究竟是个什麽样的男人?
如果他存心占领她的所有注意力与思维——在今夜,他办到了。
月夜沁凉的风,拂面而来的,可是阵阵若有所待的期盼?
嗤笑了几声,对星月独酌,想起两个月前在俱乐部说过的话——春天,是发情的季节……
她怕是遭报了呀!
***
方筝并不认为风御骋有神出鬼没的本事,当然更不可能神机妙算出她每日行程的落脚处。
今日是星期天,犹记得星期五那日,他走出包厢时说「後天见」——也就是今天;她每周唯一可以赖床的日子。但今天她没有贪睡的心情,更不否认自己在期待他可能会出场的方式。
未曾涉足过爱情领域的她,也许不明白爱情本身该有的步骤,以及合理的进行方式;或是将涉未涉时的迷惘踌躇,期待又怕受伤害,这些她都是不明白,也不甚深刻。
可是,一旦可能与她命中有交集的男人出现时,她会乐於去接受,进而体会种种未曾在生命中领略过的事。
性格中所存在的明快俐落特质,让她向来不退缩、不回避;即使是一场恋爱。
不管风御骋行迹有多麽诡异,身分有多麽神,但大前提是,他不会伤害她。
他对她而言是善意的,当然,如蝶起所暗示的,这人大概是黑道出身……会令她有些困扰。也许世界上当真有些派系是以暴制暴、打抱不平的,但在她正义的天秤上,她并不能接受;凡是黑道,总会以其势力做一些见不得光的营生,以求生存,不管它是否标榜正义、除邪。
虽然警方的办公效率不甚高明,但她们倾力支持警方所代表的正义,这是她性格中唯一无法妥协的黑白分明。她不见得是嫉恶如仇到底的,否则她不会认同孟观涛那一类的帮派少主,只是……风御骋不同点在於他会走进她心中,也或许有机会与她成伴侣,那她的要求就会苛刻一些了。如果他正巧犯着了她的忌讳,也许她该就此抽腿,免得深陷;那是说,如果情况允许她掌控的话——包括她的心。
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她恐怕会挺辛苦的。
一大早的时光就在健身房中消耗体力,顺带胡思乱想度过。
终於气尽地爬去淋浴,楼下已有人在等她了;康婆婆过於兴奋的鸡猫子鬼叫。
害她来不及吹乾头发就被拖了下去。
实在是自大学毕业後,根本就没有年轻男子上门找她。而学生时代会来找她的,也只是属於「哥儿们」之流,没有半个男人存心不良,害康婆婆好生失望,差点以为她的二小姐这辈子没法嫁人了。
而今天,衣着俊挺有品味、性格有型的男人捧了一束白色海芋上门来,不用盘问祖宗十八代,康婆婆立即拖了男人进来,生怕他临阵脱逃似的。
方筝将湿发把到脑後,看清了来人正是风御骋,而一束白色的花空投到她面前,她直觉伸手接住,来不及看分明,他已风一般的立定她眼前。隔着一级阶梯,他们正好平视。
「像只落难的猫。」
「归咎於你的到来。」她甩了甩,湿发上的水珠波及方圆一公尺以内。
「哎呀!二小姐,你这是什麽样子!快去吹乾,我叫阿玉帮你打扮打扮。」康婆婆惊呼不休。
「婆婆,不用了。他大概决定接我去游泳吧!您就别费心叫人替我吹乾了。」
「好好好,我去帮你拿比基尼泳衣,让这位先生看看你的身材……」康婆婆往楼上走了几阶,突然又转过来问着:「对了,先生贵姓呀?」
「姓风,风御骋。」他浅笑,双手抱胸地上下打量运动衫下所谓的好身材。够高、够修长,但并不见得丰满可观。
「那你住哪儿呀?在哪儿高就呀?」
「住美国纽约。目前想在方小姐手下高就。」他的回答漫不经心,目光只锁定在方筝身上。
「哦,那麽……」
「婆婆,去插花,我与他出去外面谈。」她将海芋推到康婆婆怀中,领风御骋走出大门。
铁门外,停着一辆重型机车。
「你又离开雇主了?」
「对。」
「而且,想来当我的保镳?」
「对。」他伸手替她拨去发尾结集的水珠。
「我不懂你。」
「没关系,爱我就行了。」
「除非我清楚你的一切,否则我不会爱你,也不会有更进一步的交往。」
他笑,使劲一搂,她已陷入他胸膛的围绕中:「如果不是势在必得,我不会来台湾。」
「你要我的一切,却认为我不必知道什麽,蠢蠢地跟着你就是了吗?」没有挣扎,她从容地问。
「不。我会让你知道,只是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我们都忙。」他缓缓低下面孔。
方筝心一凛,屏息低问:「你要吻我?」
「是——」来不及说完,他的唇已被吻住。
化被动为主动,方筝享受主导一切的优势。
不明白的事一向非弄明白不可!上回吻得草率,这回有机会,她想知道两人之间有没有天雷勾地火的感觉;听说命定的伴侣都有一种奇异的契合,在接吻时迸发热力。
很热,有些晕眩感。他的心跳撞击她耳膜,自己的血液脉动轰声作响,流窜在两人之间。
她在窒息前退开,直视他幽深的眼眸,其中情欲的激流令人脸红,相信自己的双眼也平静不到哪儿去。
「你抢了我侵略的权利。」他低语。
方筝赖皮地扬眉,抬起右手食指轻点他唇一下:「秀色可餐。」
「我的荣幸。」他搂她腰到机车旁,跨上去启动。
「去哪儿?」
「找地方聊天。」
这是他们正式为交往跨出的第一步,就从了解他开始。
方筝跨坐上去,搂住他腰;犹如他急驶的速度,她迈出的步伐也没有退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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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自由保镳」,必要时简直比老板还大牌。她身边的人都问她为什麽要雇用他,尤其以董培良那小子最为激烈,觉得他堂堂安管部主管被侮辱了。
来无影、去无踪,没有大哥大或呼叫器可供遥控,即使曾经与他有过长谈,但方筝并不认为多了解他多少。
风御骋,有四分之叁中国血统,四分之一美国血统;从母姓,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美国;二十八年的岁月中,足迹几乎遍布世界各国,当过打手、保镳、保全
人员……
很模糊、很笼统的资料。
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穷追猛打精神她没有,她向来不拘小节,即使有疑惑也因为没有深交而作罢。
如果说他们正在谈恋爱,恐怕也得归为另类。
对酒会实在不怎麽喜爱,可是有些场合还是非参加不可,毕竟她现在代表「方氏」,而不是「方家千金」,没有率性而为的权利。
今天就是非来捧场不可的场合——报业大老的九十寿辰以及其曾孙订婚的大喜
之日。因为业务上有密切往来,捧人场、给面子之後,往後生意才有得好谈。
曾经,她也是一如舞池中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千金般,可以恣意张狂,舞着放肆青春,可是呀,再活跃的人一旦被巨大的责任打压住後,侥幸没发疯的人也会像她一样,提不起什麽劲儿去玩乐了;也之所以她明白了何以长辈们脸上足以夹死蚊子的皱纹会那麽多了。
没兴趣跳舞,总要把力气花在有用的地方吧!?所以方筝偕着她的同志李乃君小姐一同向美食区进攻,干了两大盘美食闪到某张高脚背的长沙发中坐定,背对所有人吃将起来。
「乃君,你刚才回绝了高家少东的邀舞?」
「还不是怕你没伴。」李乃君有着高超功夫,狼吞虎之时居然没掉口红,唇上没沾半点油渍。
「我想你还是去跳舞好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二十八岁了。」
「啧!你还知道我为你作牛作马已虚耗青春到二十八岁了呀?不过说起来你也该惭愧,二十四岁的皮肤比我更苍老。」
方筝撑着下巴,怎麽看这个美人儿都没有滞销的理由,而且她这个上司一向开明又善良;又因她是女性,所以攸关上司与女书搞七捻叁的传闻也没机会滋生流言。
「我先说好,我可没有打算帮你养老。有好户头就赶快嫁!」她不正经地伸手轻捏了下她吹弹可破的肌肤。
「又调戏我。」李乃君无可奈何地把盘中的鸡块叉起她,并拿出雪白丝巾为方筝拭去唇色的汁液。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她更万能的书了。
「如果我是男人,一定娶你回家,稳赚不赔。」
「因为你不是,所以离他远一点。」冷得令人透心寒的咬牙声在她们的前方响起。
方筝与李乃君都错愕地抬头来看人,而且还是两个。
咦,是「东升公司」年轻有为的两位负责人嘛!陈颐九以及陈志斐堂兄弟,是青年企业家中近几年来不可忽视的人物,虽然目前挤不上大规模,但人人都看好他们的远景。怎麽会用烧死人的眼光瞪她咧?
「你们过来做什麽,不要打扰我们!」李乃君冷若冰霜地说着,完全不见刚才的温柔保母样。
哦……有问题。她这位八面玲珑的美书几时学会端起冰冷架子去给男人钉子碰呢?就不知道这陈氏堂兄弟与她有什麽瓜葛。
「李小姐,上次是我不对……」比较温文的陈志斐急切地说着。
「乃君,别使小性子!」那个陈颐允就比较强势了,猿手一伸,将李乃君一把勾入怀中,强行押走:「而且,你欠我一支舞。」
「方筝!」李乃君柳眉倒竖地瞪向见死不放的上司,传达着只有她俩知道的讯
息——
你是什麽上司?见死不救!
好好去玩,不必太早回来陪我。
方筝对她行了个童子军礼,眨着眼,眉目传情。
在李乃君被押入舞池中时,那个陈志斐也恰好隔绝住她的视线:「方筝,你自爱一点,不要破坏李小姐的清誉。」
显然这个男人不擅长使用威胁口吻,所以出口的话没半点阴狠的气势。撂下了话,陈志斐也很快地走了,看来此君亦是李美人的裙下拜臣。
那麽他们堂兄弟之间的帐要怎麽算?先攘外,再墙吗?将餐盘搁在茶几上,她双手枕在脑後,完全闲适的姿态。近些年来,关於她的流言总是有的,尤其她曾得罪过不少人。流言之中,当然不乏同性恋传闻;自从李乃君待在她身边工作之後,更有不少人指称李乃君是她的禁峦。而那个疯女人恐怕也是凶手之一。对於拒绝外来追求者最快的毒招当然是谎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再加上追不上她的男人之中,总也有几个风度不好的人乱放话。
当然,对方筝而言这些都是小事,李美人想当老姑婆是她的自由,如果要她为了怕流言而硬去女性化,那还不如杀了她;而且她相信,乃君或她的真命天子绝不会轻信流言。是非不明到会胡乱相信他人耳语的男人当然是看都不必看,甩到大平洋去也不必可惜。
「嗨!一个人?」
方筝的安静并没有太久,低沉的男音介入她冥想的世界,她耳熟地抬头看,笑了出来,也连忙起身。
「锺适?你在台湾?」
「我来找锺迅,会待上半个月。」递来一杯鸡尾酒。相貌俊雅出色是香港锺家血统必有的条件,这个锺适也不例外,即使他只是被锺老爷子收养来的旁支系亲属遗孤。
「找到他了吗?」方筝侧着头,似笑非笑地问。
锺适虽然比锺迅大上两岁而已,但那般深沉莫测,恐怕是锺迅一辈子也学不会的。
「找到了。」
「你专程由阿拉伯赶回来支援他的小剧场?」不掩嘲弄,直接陈述。
他眉毛微拧:
「他有才华。」
「有你这种大哥一定很好。」她摇头:「锺迅积了什麽德?让妻子代他打理一切,让兄长不惜一切资助他的梦想,而他自由创作之时又可以搞七捻叁。」
「他没有!」
她深沉一笑,专注地捕捉他冰山的一处角,不言不语,她就是要等他更失态。
锺适沉声低吼:
「他不敢对不起方笙!与许家小姐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证明,锺迅向来不对我撒谎。」
她依然在笑,伸手拍了拍他肩膀,也看到他乍然发现自己失态得过分,连忙迅速武装起自己的冷淡。
「锺适呀锺适!你来台湾只是纯粹为了弟弟,然後「不小心」知道他有绯闻。
并加以解决的吗?还是听到我姊姊「无意中」透露了什麽,便千里迢迢地来了?」
锺适猛吸一口气。
「你们姊妹……不同的表现方式、不同的性格。却是同样地令人生气!」
「谢谢夸奖。」她很绅士地躬身了下,然後道:「既然你现在知道锺迅在哪里,下回见到他时,记得代我问一下,几时要让我当阿姨呀?我姊姊好担心得当高龄产妇哩!」
「锵」的一声,锺适捏碎手上的威士忌杯,划了几道血口,脸色铁青夹惨白,他几乎是踉跄地退出这个角落,没心情扮起冷漠与无动於衷的面貌。
偏偏方筝还玩不够,对他背影道:「对了,明天我姊姊要回娘家,你可以叫锺迅来我家讨论他们夫妻的生育大计,最好住个几天努力一下——」
「够了!」森冷的声音夹着杀人的寒意:「方筝,你确实有令人想狙杀的欲望!」丢下这一句,锺适直挺挺一如僵地挺出了酒会现场。
令人想杀掉?当然,谁叫她明明不是太鸡婆,却又在某些时刻忍不住手痒地撩拨了好几下;攸关她姊姊幸福的大事,有机会去管一下,她怎麽会收手?谁叫锺适要来到她面前给她机会玩弄?
唉——伸了下懒腰,恐怕今夜她要孤单一个人了。好吧,既然来了,去找几个小女生跳几支舞吧!如果嫌皮痒,就趁机在舞池中抢过李乃君来跳叁贴,气坏陈氏兄弟,也就是多两个想杀她的人才热闹啦!
轻快地潜入舞池,压根没注意到大门口的石柱旁,始终注意着她「安危」的风御骋正扬着宠溺的笑容。
这个方筝,怕是非嫁他不可了!他有整个「骁」组织可以确保她能活到去竞选人瑞的岁数。
***
从一个大男人的腿上醒过来算不算得上是件浪漫的事?
昨夜过得既刺激又微醺,让风御骋送回来,而他陪了她一夜。他坐在床头,而她抱着他一条腿当枕头不放。
睁着明眸,她微笑地招乎:「嗨,自由人,咱们好像几世纪没见过面了。近来混哪里呀?」
「混方二小姐的闺房,当入幕之宾。」
「真抱歉没有太好的风景供你养眼。」她坐起来,没有梳理的浏海盖住了双眼。她拨了一下,自动成型,别有慵懒气质。「对了,什麽时候了?」
「七点半。」
「那,早安。」她凑过去,给他早安吻。
他停在她腰间的手倏然一紧,整个搂入他的胸怀之中,感受她的气息。
「我们有在恋爱吗?」她朱唇轻启。
他笑:
「还不算。至少在我仍忙之时,并不算全心全意去投注一分感情的营造。」
「那你要忙到什麽时候呢?」
「等我确定最恨你的仇人是谁之後。」
她头靠着他的肩膀:
「我知道你一直在忙我的事。但我不明白你的动机,当真有人会打一照面就爱上一个人,并且积极地投入保护工作中吗?你又怎能确定这是值得的呢?」
「如果我正是,并且认为值得呢?」
「那我会代你祈祷你的判断没有错。」
她起身拉开衣柜,抓出她要换上的衣物,迳自往浴室走去。
「你好奇我的背景吗?」他问。
停在浴室门口。她回头道:「我与你尚未熟悉到知无不言的地步,而且我从不会放纵自己的好奇心而置他人隐私权於不顾。」
「这样的同床共枕依然不能算熟悉吗?」
「原谅我并没有敏感到那个地步,希望你也没有太多的错觉。」
将他关在浴室之外,她面对镜子褪下皱巴巴的衬衫与西装裤,随着中性服饰的剥离,呈现在全身镜前的,是一具女性躯体——如果以男人看女人的标准而言,她是不合格的,一七叁的身长,手臂与双腿都因运动及练功而略粗,结实且有力;胸部不丰满,腰倒算细致;再配上她俊秀的面貌来看,这种配备显然理所当然——如果中性面孔加上妖娆波霸身材,大概得列为悲剧了。
什麽样的男人会欣赏她的性格与非女性化的外貌呢?很难以想像。她的朋友向来只当她是哥儿们的。
天性而言,她并没有一般正常女子所会有的思春怀春倾向,却也不代表她排斥有恋情迎面而来。
有些男人——虽然只是极少数的男人,依然会用惯性的眼光来看她。在大学时期就有一位活跃的学长追了她叁个月,最後作罢於她的无动於衷;尔後当然也有一些不怎麽入流的男子追求,看中她的身家或当真觉得她不错的人都有;最惨的下场是被打断两根肋骨的。整个大学生涯可以说是空白的。
她太忙,忙到没空付出感情去浪费在没结果的恋情上,所以撩拨不起她心思的男人,打一开始就判定阵亡。受女人崇拜、接女人情书,并不代表她有同性恋倾向;其实也只不过因为好玩而已。
至於这个背景不明的风御骋,打一开始,也就是在她烂醉时就给了她安心依附的感觉,也给了她想亲吻的欲望。也大概不会有意外的,这男人会是她的伴侣;只是路还很长,不急着深陷。
依她辉煌的结仇纪录来看,大抵与他的恋情也应该不会太顺利才对,如果他本身孤家寡人还好办,但并不,他有家人;如果当真像蝶起所暗示,他有黑道背景,那麽应当也会有人来「看」她吧?
淋浴到一半,外头突然传来怒吼:「你是谁?怎麽在这里?」
哦喔!是她那个笨弟弟放暑假回家了?她飞快擦乾身体,披着一件浴袍开门出去,就见着她宝贝弟弟像只猎犬,正对欲撕成碎片的腊物信信低咆。
原来风御骋还没离开她的房间,依然大刺剌地半躺在她的大床上看书——并且刚好看的是她高中时期的毕业纪念册。
「二姊,你……你……你们……」方范幻想力过盛的大脑看到眼前的光景已推演出种种限制级的过程。
穿浴衣的方筝,房间床上有野男人……
「你几时回来?刚才?」
「我昨晚就回来了。」方范瞪大眼,挽起衣袖有打人的架势。身为方家长男,有保护女性的天职,没有人可以欺负他家的女人。
方筝走过来接住他的拳头:
「昨晚回来,今天会这麽早起?是不是老天出了岔子让太阳打西边出来?」
「不是!康婆婆叫我起床,去机场接大姊!我来问你要不要顺便去——方筝!
不许转移我的注意力,你房间的野男人——哇!」
惨叫声起,方范被方筝过肩摔到走廊的地毯上。
「小弟,注意你的遣辞用字,也小心保护你的骨头。」方筝靠在门边,淡笑道:「他叫风御骋,我雇用的人,如果我想要他替我暖床,也不用你允许。乖,去载大姊回来,别来惹我的起床气。」甩上门後,她坐在床沿:「别乱翻我的东西。」
「对不起。但我抗拒不了。」他凝视纪念册中属於她的种种飞扬风采。
她定定看他:
「你这眼神彷佛你很熟悉那时的我?」
他眼中的依恋没有掩藏。
他押手拨过她湿发,沉声道:「我爱慕你六年了,方筝。」
将纪念册放回书架上,他走了出去,留下惊愕发呆的方筝任晨光映照她迷惑的
脸——
***
方笙,典型方家美人该有的样子。外表清丽而看来娇弱,一如他们体弱多病的母亲,不过差别在於拜习武所赐,她向来身体健康。
很难教人相信她是「华康集团」中呼风唤雨的女强人。优雅的中国式罩衫与长裙,一贯的飘逸典雅,看似不食人间烟火,哪里会有女强人的影子?不过光由外表就可以明白何以她在别人口中是精明厉害的了。
通常正规的女强人扮相犹如一袭战袍,与男人杀於商场时,别人自然会升起高度警觉,全然地不敢掉以轻心;但她不,每一次出场都娇弱怜人,即使人人都知道她的厉害,但依然会禁不住软下心肠失了防备,然後被杀得很惨。善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优势,是方笙厉害的地方。
甫一回到娘家,来不及喘口气,顺带以大姊的姿态教训一下与男人过夜的方筝,就被两位不速之客的来访弄出奇诡而火爆的场面。
那个锺迅几乎像是被拎来方家的货品,而锺适就像是个牢头与老鸨,一脸铁灰色地押弟弟来「传宗接代」,活似非要亲眼看他们去「办事」一样。
嘿……好玩。
方筝极肯定这分功劳归她,瞧她一脸迷惑又无助的大姊看起来多惹人心怜呀?
恰巧又可以躲过大姊的教训,她好趁机溜去公司办公。
溜出大门之前,她拐了方范一肘子,然後坐风御骋的机车前去公司了。
机车甫转出住宅区,立即被一辆黑色跑车盯上。方筝由风御骋倏地绷紧的肌肉中感受到不寻常,转过头看着,并确定他们果真被跟踪了。
奇怪,她近来有得罪什麽人吗?
「抱紧我。」他低喝。
方筝搂紧他腰,在转过一个回弯时,她交握的手中多了一个圆圆的小铁球。
「等我放慢速度时,你往跑车的前车盖丢去。」
「好。」
她没有费事地多问。在他倏地减速时,她发挥大学时救援投手的功力,相准距离去去,正中雨刷前端。
就见得一束火光激起灰白的浓烟让驾驶者看不到前方,直直往一根电线上撞去,车速终止於一道石墙上。
「不停下来捉人问吗?」
「我们有胜算吗?」他车速恢复悠闲状态。
方筝嗤笑:
「如果不是你心里有数,就是你怕他们有枪。」手臂收紧,她头栖在他肩上,凑近他耳:「但我比较肯定的是你还想多玩几次,陪我过这种刺激的生活。」
「是你比较想要刺激吧?」他揶揄。
她默认,笑得全然不心虚。叹了口气:「看来你挺习惯这种生活。」
「是。」这次他正面回应。
「你想,刚才那个是你的仇人,还是我的仇人?」如果他是黑道中人,那麽往後出现跟踪她的人,就不能说完全是她惹来的了。
「我想,我们已很难去分彼此了。」他说得别有深意,并且也是事实。
日後的种种,她方筝与风御骋断然是纠葛定了。
***
如果方筝以为早上被锺氏兄弟一闹过後,大姊就会忘记教训她的事,那麽代表她把算盘打得大好了。幸好方筝没有太乐观。
晚上九点开完会回家,看到方笙正优雅地蜷由於沙发中看着书时,她没有装做没有看见混上楼,乖乖地坐在方笙对面,伸手解下领结。
「要算什麽帐吗?锺氏兄弟回去了呀?」
方笙搁下书本,摘下眼镜,叹气道:「想骂你都不知道该先骂哪一件事。」
「我先声明,我没有存心惹锺适——」
「是他自己跑来给你惹的,是吧?」方笙代她说完。「我说过,这是我的事,你少给我插手。」
「是!明白,了解。请说下一桩。」
「才四个月没见,你又被跟踪了几回,收到了十来封恐吓信,有一次甚至还被打青了脸。你是怎麽搞的,仇人这麽多?而你没报警又没让培良去查,你活得很烦是不?至於早上我看到的那名男子,也就是与你共度一夜的风御骋,不必看报告也可以感觉到他背景不单纯,你又何苦硬要把生活弄得这麽刺激呢?」
这些当然都是董培良那小子提供的。至於方笙特地回台,当然是受到远在欧洲的父母所授旨,前来教训她的。
「姊,我还活着。」她指出极明显的事实。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不追究,否则明日起方氏企业由我暂代,所有暗杀明杀以及恐吓全冲着我来。而你,会在十二小时之内被空投到爸那边当孝女。」
她要是会任姊姊忙到没命或涉入危险才有鬼!但方笙就是有法子让她说的话兑现。
「不好吧?想想你的公公,以及现任丈夫与未来丈夫,你的命挺值钱的哩!」
「方筝。」方笙忍耐且无比轻柔她笑望妹妹。
「好好!」她抬手投降,不愿惹火家中的老大:「这麽说吧!我确实是心里有数的,而且也没有人真的要置我於死地,了不起只是警告我一下而已。」
「你又做了什麽好事?」
「我不相信董培良的报告书中没有写。」方筝咕哝。
「说吧。」
「是,老大,」她坐直身子:「就我所知,叁个月前抢走了「超前」公司的一个大客户,立下叁年的合约,而且签定的金额比「超前」提出的还低了几百万,当然人家会不甘心了。」
方笙细声细气地补述:
「听说你还特地打电话去嘲笑人家。」
「是他先嘲笑我没本事抢的耶。」在大姊面前,她的孩子气会一股脑地倾泻而出。
「你明知道「超前」的何必生是个小人,偏生要去犯小人。」
「你忘了两年前你的婚礼上被那恶劣家伙口头上吃豆腐的事了吗?当时你还哭了呢!要不是妈咪拉住我,我早一拳挥过去了。」
「呆子,你真以为我那麽好欺负呀!我是哭给某人看的。」方笙嗔骂着伸出纤纤玉手搓了搓妹子的额头。
「哦!」方筝恍然大悟:「那後来何必生被不明人士揍昏在後门正是「某人」
的杰作了?」
至於那个「某人」是谁,根本问都不必问了。
「所以我说你少管呀!如果我的「五年计画」功亏一篑在你身上,那你有十颗头都不足以谢罪。」
「是,大姊头。」
接下来告知的恶形恶状,不外是撞见了某人的外遇,藉此耍威去除刁难的合作条件;看到了某位清纯少女被人搞大肚子又一脚踢开,代为讨公道,敲下一笔钜款以供过日子;偶尔在酒会上与人唇枪舌剑;抢生意比男人还凶,就这样了。
哦,还忘了提,她将两名古板的股东踢出了公司,并利用手段买下他们手中握有的股权;谁叫他们酝酿着改朝换代的阴谋。一切都是不得已的。
当然,这些人都撂下了狠话要她好看!
「这些人没什麽好怕,我已派人盯住。还有什麽你得罪了,却不自知的人吗?」方笙细问,一一在纸上写下资料,以及处理方式。
这种缜密与细致,是方筝所没有的,也大概是因为她向来不重视的关系吧!她很努力地想了之後,道:「我没注意。」
「你确定风御骋值得信任?」
「值得。」她点头:「自小,有许多接近我们的人,大都怀着目的,他当然也不例外,但显然他的目的浪漫得多,这个男人不怕死地看上你唯一的妹妹了。」
「真的?为什麽?」
「好问题。」方筝弹了下手指:「你可以记下来,派人去查,我也很有兴趣知道。」
由早上惊鸿一瞥的照面後所留下的印象,那男子看方筝的方式有着明白的喜悦;也只有在看她时,森冷的眸子才现出一点温暖,不难看出这男子对方筝的特别。可是,单凭喜爱就可以任其登堂入室全然不防?这并不是妹妹会轻率去做的事,那麽是否代表方筝的心意也正向着风御骋呢?
「你的感觉呢?」方笙问着。
「我不知道。只能说,如果当真会有一场恋爱发生,我很高兴对象是风御骋这个谜样的男人。」
是的,如果非要有那麽一个人。在方筝这个行事以刺激为要件的人而言,风御骋确是再恰当不过的人了。
方笙低头写下一些文字,笑看妹妹发亮的眼眸时,除了给予祝福之外,她必须彻底查明那名男子的底细,这个豪爽不羁的妹子,并不会去注意细节或去深究他人的一切,再加上初涉情场,生嫩且随意,看似不激烈,但是倘若真的陷入了,怕是一次就燃烧到底,没有第二次了。所以方笙必须缜密地去想一想关於了解风御骋这个人的方法。
在方筝那张俊美的外表下,依然包藏一颗纯真的女儿心。
5
这次的袭击似乎不比以往。厉害许多、强壮许多,却没有伤人意;倒宁说两名打手是来试探她身手的。
能把这种日子当成家常便饭也算是奇迹了。方筝挥了挥裤管的灰尘,扯了扯衣袖上的裂缝,希望丝背心可以代为掩去衬衫上的破洞,以免待会所有人大惊小怪。
可惜希望落空,一踩出电梯,埋首工作的李乃君原本只是含笑道早,却在抬头
时垮掉笑容:
「你又和人打架了?」
「有那麽明显吗?」方筝连忙要找任何类似镜子的东西看清自己的德行。
虽然说平日方氏企业是由她掌权没有错,但每次大姊回来度假,顺便处理娘家事务时,到底阶级上仍是比方筝大上一滴滴。要是惹来大姊一声令下要求董培良派人日夜在身边保护的话,那她就不得翻身了;父亲给了她大如天的权利,却给了大姊管教她的令牌,所以她得分外小心。
李乃君好笑又心疼地从皮包中掏出小镜子,让方筝看清自己瘀青了半边脸的鬼样子,恐怕抹上十斤白粉也掩不去那个颜色喽。更别妄想逃过所有人的眼光与必然的猜测。
「奇怪,怎麽青了一片?」方筝搓着脸皮,才知道要痛。回想了一下,记起刚才其中一名男子一肘扫来时,她正全力防着另一人的旋腿踢,脸颊好像被甩了一下。真是不耐打,她这张脸皮太嫩,每次稍微给人打上一下,就青了好几天,像她全身的皮肤都不会这麽反应过度,所以从小她就防着脸部有挨揍的机会,以免他人大惊小怪。这下子——完啦!
「方筝!你脸怎麽了?」暑假被派来当小弟的方范推门进来便吼声如雷,让方筝想捂住他的大嘴巴都没机会。
「茶送上来就快点下去收发部,还有很多信件等你去分类送达。」方筝接过方范手中的托盘,挥蚊子似的向他挥着手。
「是不是又有人来打你了?你今天又没让司机载了,对不对?」
「方范,我耳朵没聋,小声一点。」她威胁地扬着拳头,很快地使她那小弟闭上嘴。
正想舒服地吁口气,叫书拿冰块来时,又一声巨吼传来:「方筝!又有人突袭你了!?」
老天!今天进来她办公室的人怎麽都那麽没礼貌,他们难道不知道门的作用是用来让人敲的吗?何况她还是堂堂的方氏企业总经理耶!
「董培良!你敲一下门会死呀!」她忍不住地吼了出来。
「门又没有关上!」董培良重重放下档案:「你告诉我,最近又惹到什麽人了?」
「没有。」她捂着脸,只留下双眼与另两名男子大眼瞪小眼:「还有,不许告诉方笙这件事——」
「如果我已经知道了呢?」方笙柔美中带隐怒的声音传来,人已娉婷地站在门口。
这下子,方筝只有哀叹两声,瘫在座椅中不言不语了,只以怨毒的眼光一一杀过眼前这些对她皱眉的人,最後眼光停在方笙身後一名外国男子身上。那男子的一双灰眼正门着锐利与兴味,像评估什麽的盯着她;那种逼视,可以使人透不过气来。方筝挑了挑眉,起身走近。
「姊,这位是?」
「他是狄森。威尔先生,锺适在美国的朋友。在侦探界相当负盛名,连培良也希望请威尔先生来协助我们查清所有事。」方笙介绍着。
「是呀!在美国,没有他想知道却无法查到的事。」董培良声音中的兴奋犹如见到偶像一般。
啧!难看。
方筝伸出手:
「威尔先生,很抱歉我不能虚伪地说欢迎。」
「看得出来。」一口流利的中文讲出口,他的手也重重握了她一下。「但我依然必须叨扰你几个月。」
她收回手,侧头打量他。这种人最适合做侦探了,除了一双利眼之外,全身上下没有招人注目的地方;中等身材、平凡的相貌,是那种你擦身而过绝对不会记住的人。最适合去跟踪什麽的:当然做起事也就顺手了。但方筝绝不忽略他眼中蕴藏着的犀利。
这种人是有他一套本事的。
「希望你会与董培良共事愉快。」也就是要他少来烦她就是了。
「当然也须要有方小姐的全力配合。」
方筝往方笙那边瞪过去。
「姊,我不认为——」
「有必要。如果这种事情没有处理完,我绝不会取消休假回香港。明白我的意思吗?」方笙轻柔且心疼地抚着妹妹瘀青的脸颊。
明明是强硬的话气,却在方笙的行为中表现出令人难以拒绝的忧心忡忡。这是手段,也是方笙真正的心情,所以方筝只能再度颓然地坐回椅子中,任凭宰割。
「好,好。我举白旗,任你们去玩,现在请还我安静的办公空间好吗?尤其是你,方范!你一小时拿我八十块的工资,还不快去跑腿,当心我扣你钱。」可怜的她只好欺善怕恶地去威胁眼前最好欺负的人。
方范当然哇哇大叫了!
「你还好意思说!苛扣我一小时八十元就算了,居然还虐待我,现在,现在又……大姊!」找大姊哭诉比较有用。
方笙搭着小弟的肩,温柔道:「放心,她是说着玩的,八十元一角也不会少。」
方范一听,放心不少,连忙谄媚地挽着他美丽温柔的大姊往门外走去,以商量
的口气道:
「大姊,您也知道我一直想买一辆重型机车,可不可以打个商量,一小时工资叁百元——」声音愈来愈远,直到听不见。
方筝心有馀而力不足地低吼了下:
「小头锐面非人哉。」
偌大的办公室已被清光,就剩她与她美丽的女书。
李乃君拿冰块包在毛巾中贴在她脸上:
「「小头锐面」与「非人哉」是这麽凑在一起用的吗?」而且好像也不足用以形容方范的行为。
「还是你最好了。」她伸手吃了李乃君一记嫩豆腐,在她白嫩嫩的脸上捏了好几下。
李乃君推开她的毛手,正色道:「你的打手呢?每个月六万元的薪水给人领着玩,总应该有点贡献吧?」
她指的正是那个风御骋。
方筝笑道:
「我并不把他当打手看。何况,谁又能说他没有在做事呢?别因为没有亲眼看到,就持着否定的答案去评估一个人。」
「他那个人,不接近人的。理也下理一下他人的问候,大概只有在看你时才有点活人的表现。」李乃君对那人没有好感或坏感,只是就事论事地批评。瞧瞧这张俊脸,肿得多可怜呀!而风御骋没尽到保护的责任,就是失败。
方筝起身问道:
「早上有什麽重要的事吗?」
「不怎麽重要。」
「那我去睡一下,若有立即要决定的事,叫方范下定夺。」
李乃君点头记下,但仍诧异地问:「你叫他来当小弟给人使唤,却同时也要他下决策?行吗?」
「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当基层小弟是因为孟子先生有说过,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须百般操劳那个人、荼毒那个人,那才会成材。古代人的话捡着听,不会错的。我怎麽可能叫他来当大少爷?开玩笑。」
孟子的话原来可以这麽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气,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与会议。让方筝好好睡上一觉。
***
将方筝由深沉睡眠中唤醒的,是一双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肿了一半的脸,轻柔的力道怕惊吓她,却也让她警觉地清醒过来。
「是你。」她抬手捂着眉头,刺目的光线正由窗口涌进来,让他一时难以调适,却也看到来人正是失踪两天的风御骋。
他向来冷静难以探究的眼胖燃着怒焰。这样一双足以令人丧胆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无感的面貌,她低笑:「不太好看,但我已经尽力了。」
「痛吗?」他不断抚触着她瘀青的脸颊,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该有的颜色,还原为该有的白晰与红润。
「不痛。」
「真的?」
「当然。比起我十四岁被绑架时跳车摔得肋骨断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伤的剧痛,其实这种小case哪算得上什麽。难道你希望我是那种因小伤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吗?」
他眼光锁住她胸口,後来移到她左手,拉起,并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处看到一道最狰狞的伤口,虽有多次皮肤移植美容过,但仍看得出曾经受过的巨创。他知道的,她从出生到今日的种种资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时,却又忍不住动容激动,即使这种伤痕在他身上也有过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严重,但……她是他心爱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边的。
俯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
「你怎麽知道这里有伤口?」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语。这一次,迅速地夺取她的红唇。
在她脸肿了半边天的情况下,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见他真的挺喜爱她的,不然就是她肿大的脸别具风味。只是,他对她的了解真的有他宣称的那麽多吗?他哪来的资料?
「对不起,我没有在你身边。」
「死不了的,别在意。」
他摇头:
「没有道理,方筝,应该不会再有人突袭你了,难道还有什麽你我不知道的敌人在暗处?」在他近叁个月的明查暗访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摆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别的事,没有盯着方筝。
方筝浅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颈背的黑发,习惯这样的肢体亲密。
「你毕竟来台湾不久,叁个月来的找寻,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彻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总在暗中为她做了许多事,她的直觉向来不会出错,一如他们之间必然会有的某种程度的情感纠缠,也是预感中逃不开的。
「我知道很多。你以为六年来我可以只看着你,却不去了解你的一切吗?」
「好,那既然你认为你了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几岁有初吻?几岁有初恋?」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来!
「你在十六岁遭到家教老师偷吻,而下场是那人被你从二楼的阳台丢入游泳池,因不谙游泳,所以呛昏而入院,从此没再出现你面前;在你父母与爱姊的报复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宾,目前娶妻育有叁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认为你该称那一次为初吻,如果当年你没有防身功夫,结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於十九岁那一次的追求,你并没有动心,否则不曾在他强吻你时,被你打断了两根肋骨,只不过那人追了你十个月,让你觉得有趣,所以列为初恋是吧?至於这个高春发,早已不知所踪了。」在方筝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着她,又道:「当真要算初恋,只有我才是你的初恋。一如你之於我相同,我们命定了要彼此相属,所以我来到台湾,来到你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徵信社可以查到这种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说出来,否则你怎麽会知道……」
他温柔她笑看她:
「你想知道一切吗?」
「再说吧,不是现在。」她压着眉角,那种全身被人了若指掌的感觉糟透了。
她推开他一些距离,正色问:「最厉害的情报分子,真的可以连被调查每天做什麽事、吃几颗饭都了若指掌码?」
「不。我没有派人日夜盯着你,我有另一种方式去了解你的一切,你不必生气。」
她深吐口气:
「以你这种行事方式推断,与你为敌的人想必很可怜;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难有逃掉的机会。只是,为什麽呢?这样子为我?」
「问老天吧!」他低语。
就因为六年前从相片上的惊鸿一瞥,让他陷入狂恋之中,惹得他的兄长气急败坏,直宣称要跑去台湾杀了那个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这是无法解释的事,他就这样爱上她了。六年来疯狂地调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资料呈上来,只使得他更恋上她一分。
他是个永不迟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训练,造就了他能立即锁定目标,下手猎取,进而完全地掌控住状况。在情感上的处理亦是相同。
他从不曾认为自己永远不会为某个女人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於很快知晓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则是抱持着绝对的想法,认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会有他命定的那一个;石敬驰不信那一套,毕竟谁能要求一名从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转观感,认为神话是可以实现的呢?
风御骋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见过的真情相爱,进而幸福,都是他想要,并且打算拥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会遇到某位拨动他心湖的女子,与他跃动着相同波长的频率,建立属於他俩的世界,营造他们会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当能令他眼睛一亮,并且为之动容的女子走入他视线之内,他便没有迟疑地深陷了。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尤其走入方筝的生活圈之後,他知道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失灵;方筝值得他所有的痴狂,甚至强迫把「骁」组织改变成清白的企业体,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当然,在做了这麽多之後,方筝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
「你最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森冷的眼光投射向狄森。威尔,为七月分的酷暑时节贡献出地狱一般的清凉。
在方氏投资的「云顶饭店」十一楼贵宾套房中,正舒舒服服从按摩浴浴缸中泡出来的狄森就这麽硬生生被吓一跳,围着浴巾接受风御骋的询问,他真的没想到风御骋会那麽快知道他来台湾,不过,也没啥好稀奇,被「骁」的首脑了若指掌是件太容易的事了;何况只消他的方筝提上一提还会不知道吗?
「不是我。」他回神,第一句话就是否认。
「你只须解释来台湾的理由。」谅他也没胆动他的女人。
狄森耸耸肩:
「我与锺适曾是同学,有交情,在你大哥的示意下,代他来看看你的新娘,所以接受了锺适的求援。」
「只这样?」他冷笑。
「当然他要我适时关照你们的进展,相信我,你会需要的。」
在他别有深意的暗示下,风御骋警觉地问:「你是说这次狙击她的人来自我的仇人?」
「未必是仇人,但肯定是因你而起。你知道,会好奇方筝的人不止你哥哥。」
他踱步到穿衣镜前,开始着衣。
「谁?」
「你认为风夫人与冯爷会不会对这件事有兴趣?」其实这也只是他初步的猜测。
风御骋拧着浓眉,一直以为父母亲不会无聊到关注他的私生活,向来各自又住得远,他从未将他们计算在估计之中。会吗?他们也来凑上一脚?
那真是该死了!
「我大哥的意思呢?」会是他大哥早已料到,或是经由他的通风报讯才引来父亲与母亲的注意?
「石老大只要我保护你的宝贝,顺带调查一下,做一份翔实的报告而已。不是什麽大任务,但多了我,对你是有帮助的。」他扣好扣子,面对风御骋:「你大哥算准了你不会撵我回美国。」摆明了兄弟们有帐自己去算,他只是忠人所托。
「还有什麽人知道我在台湾?」
「除了你的家人之外,还有孙俪。不过相信「骁」组织的几位对头也不会不知道。」
特地提到孙俪是有原因的。严格算来,孙俪是风夫人养来陪伴服侍风御骋的女子,有主仆之分、有师兄妹之谊,也曾结下一些怨;在五年前被冯驭湍收纳在身边办事,不曾再有往来。至於风御骋与孙俪之间有什麽纠葛,就不得而知了,连他这个全美洲第一名探也查不着。
「我知道了。」
沉默了许久,风御骋应了声,往大门走去。
「如果你与我大哥通讯,跟他说我记下了。」
「是。」
最好这些人都别玩得太过火,否则他不会客气的,至於孙俪……他必须找母亲问一问。
做过的事他从不後悔,包括未揭穿孙俪未婚夫邪恶的面目便在她眼前杀了那个人渣;在以大局为重的情况下,他没空去顾念太多心情上的东西。
只是,留下的馀波荡漾,必要时却也是燃起另一次危机的开始,所以他不得不防。
踩出饭店大门,炙烈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他掏出墨镜戴上,原本往停车场走去的身形倏止於不远处所看到的景象。
那是方笙,而一辆黑色跑车正快速向她驶近,车门半开,看来有掳人的企图!
他快速冲了过去。
在来人沾到方笙衣角之前一秒,风御骋已将方笙拉推到巷子内,将车子内探出来的手抓了出来。一名黑衣男子跌出来,却也能在劣势中掏出一把枪相准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麽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後,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於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麽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
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後,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麽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锺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馀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锺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锺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你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锺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麽人动你!」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锺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麽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叁点是方筝吃第叁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会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疏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叁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於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部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叁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上的手机叫了起来,她接起,顺带看了下表,才叁点四十分。乃君不会这麽早召她回去办公吧?
「方筝。」
电话那头传来李乃君甜蜜密的声音,娇滴滴到非正常人类所能发出的音韵。
「亲爱的,你没忘记四点十分有个会议吧?人家怕你忘了,所以特地打电话提醒你。对了,回来记得打包一些素寿司回来,我最爱吃芝麻芽口味的。」
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痞,方筝打完冷颤几乎没破口大骂,但她同时也知道她的美女书会用这种口气说话,目的显然是针对某些她要打发的人。所以她咬牙之馀
仍做出甜蜜的回应: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亲爱的君。我会记得带一箱寿司回去给你吃,来,亲一个。」她的眼正朝天花板翻白眼,只差没吐出刚才叁大盘的食物。
「你要快点回来哦,有人正在骚扰我呢!好讨厌,我都——」对话乍然中断。
只有「嘟」的声响宣告断讯的事实。
又是哪一位李美人的崇拜着上门踢馆求爱了?让向来八面玲珑的李乃君招架不住到需要以这种方式来打发来人?尤其乃君向来痛恨被当成同性恋看。
如果有好戏可以看,那麽她牺牲吃水果点心的时间赶回去就还算值得了。
眼睛转了几转,招来服务生算帐顺便打包寿司,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回去打探情况。
刷完卡後,往门口走去,不经意地看到原本坐在她对桌的客人早也走了,心中没有太多想法。但她们显然是有缘的,因为走出大门没多久,她就认出停车场的那名妇人正是刚才与她在同一家自助餐吃饭的人。
妇人身边站着一名美艳得令人咋舌的年轻美人,而她们的脸色都相同的不耐烦,瞪着一旁修车的司机,显然她们那辆高级房车出了问题。
而她们的车正停在她小跑车的身边,不帮忙一下似乎过意不去。
「需要我帮忙吗?」她清朗友善的声音扬起,人早已自动地站在脸色苍白的司机身边,随意一瞄,大抵已看出问题出在哪里。
「小姐,你会修车?」中年美妇眉梢动了动,冰冷高贵的面孔看不出情绪为何。
看来是某大老板的妻子吧?浑身凛然不可侵的贵气。方筝并不爱与这种人打交道,因为贵妇人们向来难讨好伺候,吸引她的不过是这辆名贵的劳斯莱斯,勉强再加上一点点同餐馆吃过饭的情谊喽。
「我稍有研究。」说完也不等人家同意,脱下薄西装外套丢到司机手臂上,卷起袖子满脸兴味地埋入脏兮兮的引擎盖之中。
中年美妇意味深长地盯着方筝好半晌,然後与身边的女孩交换了一眼,飞快闪过的笑意与惊讶很快地收起。虽厌恶油污味,但中年美妇依然踏近了几步。
司机慌道:
「夫人,不可……」
「没事的,不怪你。」她优雅地摆手。
司机立即躬身退了叁大步,让主人得以上在一边观看修车的那位女子。
为了怕领带下垂会沾上油污,方筝索性将领带咬在口中,双手忙碌地东拉拉、西弄弄,找着了烧断的线头,看情况是回天乏术了,而这根线路正是启动引擎的关键。找到问题就好办了!她走向自己的车,从後车厢中抓出她的工具盒,可以说是所有修车必备的工具她都有了。也恰巧上回她给自己爱车换新线路时,正好剩下一些电线没有丢,凑合着用,不碍事。
两叁下将线路换好,她抬头对司机道:「发动看看,应该可以了。」
司机进入车中发动,果真可以开了,方筝当场笑了出来。太好了,生平第一次自己独力修车,成果是傲人的!以前都有车界第一把修车好手秦力鸿在一边观看指导,做善後工作,这回能独力修好车,看来她算是出师了。
「可以开就好,我建议你们回去後再找一家修车厂彻底检查一下,否则可能还会出问题。」她已用矿泉水洗净手,接过外套发现已经四点了,已没有她蘑菇的时间了。当下挥了挥手,滑坐入自己车中,准备扬长而去,但那名冷艳的美女走到她窗前。
「谢谢。」
方筝回她一笑:
「不客气。」
「你的名字?」
「并不重要,拜拜。」
车子扬长而去,俐落的开车方式一如她直爽的性格,没有太多娇柔的女性特质。
「很俊的女孩儿,」中年美妇走近冷艳女子。两人并肩目送白色跑车的远离。
冷艳女子扯了抹笑意:
「这就是骋喜爱了六年的人。」
「如何?」
「我不输她。」冷女子双手抱胸,语气平淡,寻不出一丝温度:「性格外貌各有所长,至於其它的评估,就待下一回再看吧!」
她对不远处一辆车打了个手势,那辆车便开走了,原来该有一场打斗,却因车子临时故障而无法如期演出,机会不会少,总会再有的。
要当上风太太,方筝的考验还多着呢!
美妇人燃起一根凉烟,吁了口烟道:「柯特知道御骋来台湾找新娘的事了吗?」
「他已经行动了。」
「是吗?那很好。」美妇人笑得深沉。
台湾的夏天令人想咒骂,但这一趟前来,在这种不愉快的气温下,相信一切都是值得的。
两张惯常冷然的面孔,在相视时,露出近似满意的光芒。从容优雅地上车,驶离这个原本该是斗殴现场的地方。
6
星期天,休闲娱乐的日子,任何天大地大的工作都不该占用到这一天的光阴。
所以,明知道九点时会有一票董事会成员要来家中开会,方筝仍是在六点半时,悄悄潜出大宅,决定上阳明山公园去做森林浴。
会与风御骋一起上山是不得已的,因为他老兄竟一大早就守在大门口,彷佛早料到她这只早起的虫儿会准时被鸟吃似的。所以,好吧,就算他们在约会吧!
一身雪白的运动服与他一身的黑成对比。可能他是不怕热的,否则哪敢在这种酷暑季节穿黑色衣料让太阳烤?谁都知道黑色衣料吸热力超强。
沿着步行道跑完了一圈。七月中旬时节,并没有太多亮丽的颜色可以看;杜鹃与满山红樱是春天的特权,一山的青翠别有一番趣味。人少了,青翠幽静也就显得宜人了。
将疲累的身体挂在老榕树的枝桠上,她从背包中掏出矿泉水淋了脸,也喝了好几口,清凉舒畅得想高歌一曲;风御骋接过剩下的半瓶水,一口饮尽。
即使已有过几次亲吻,但看到他喝着自己沾过唇的水,心中仍不自禁地感到悸动。他那行为好似他们之间已不分彼此了。
她的眼光对上他的阒黑灼热,令她突然感到燥热难忍,乾笑两声道:「我们……再跑几圈吧……」
「别动。」他柔声喝止。双手将她按在原地,让他依然栖靠在榕树上:「就是这样,别动。」
方筝脸上浮着淡红。他这种要吃人的眼光恁是再迟钝的女人也会有危机意识吧?只是,他怎麽会突然流出情感,一反他向来的内敛呢?
不敢与他对视,怕自己融化在那片火热中,也怕自己溺毙在两潭深情里,所以移开了目光,四下看着。由榕树枝概的缝隙中投射入一束一束的白光,在他俩周身照此聚光灯的效果,他黑发上的汗珠有彩虹的绚丽光泽,想必她身上也有。
一双手托起她下巴,抬起她逃避的眼眸。
「有许多次,我看着相片中的你时,恨不得能将自己变入其中,站在你面前,就像眼前这样,吻住你似笑非笑的唇角,分享你心中所有的喜悦,打破你在人群之中自成一格的疏离屏障。」
她心一动,双眼乍然透出恍然的亮光:「是不是那一幅……我十七岁那年被偷拍去参加竞选校花的照片?我记得校周报上刊出来的就是站在树下单前的模样,那一幅照片在你手中吗?」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是的。」他的回答解决了她的不置信。
「怎麽会呢?当时你在台湾吗?你见过我吗?」
「不。我未曾来过台湾,今年是我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
方筝讶然,心中问题马上涌出一箩筐。
「那麽你怎麽会有?又怎麽知道我,又怎麽会喜欢我?又怎麽会……」
风御骋不是不愿回答,只是他的自制力没有好到佳人在抱却不找机会偷香,尤其在他悸动的这一刻。他的唇覆上了她的,狂烈地索取他恋了六年所该回报的情感,补偿他失魂落魄的相思。
勃发的情潮不会有魇足的一刻,除非他得到她的一切;这认知闪入他脑海,才让两人有喘息的空间。他不能在这里、也不能在情感未定、未得她真心前有所逾越,否则那就与强取豪夺的行径没两样了。珍视她,就以尊重的方式来求取芳心,否则他不必苦苦等候六年,等到一切情况允许他出现她面前才来台湾。
「你还没有回答我。」方筝知道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但她并没有设法掩饰或躲避,反正吻都吻了,消弭了刚才灼人的气氛与她的不安,她就不必为这种亲密感到害羞了。所以她仍是直视他。
他轻声道:
「我在艾森总部看到那帧照片。」
「咦?你怎麽知道艾森总部?又哪有机会进入那里?或着你根本就是那里面的人?」不会吧?这个人看起来不像会被任人消灭工作场所的人,如果他是黑道中的人,也应该会是个角头老大吧?不像是会受人支使的人。事实不就证明了,雇用他几个月以来,他哪里有一点当人手下的自觉?简直比老板还逍遥自由。
「我不是那组织的人,事实上我们是敌对的。」
「那你——」她冲口而出的话乍止於某个了悟。「我明白了,是你消灭了艾森总部,让他们来不及派人来解决我这个case.」也就是之前与蝶起闲聊中所说的不明人士。
「你是预料之外的收获。」他轻抚她发丝。「你差点香消玉殒在十八岁那年。」
「那我还真该感谢你不小心救了我的小命喽?」她心中舒了一口气,却也没有太多喜悦的感觉。以那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去消灭一个凶残的杀手组织,当然不会是以和平的手段,更有可能是以暴制暴。那麽,眼前的这个男人的背景……
及他手上染过的血腥,比起艾森总部只怕不会少多少吧?
他看入她眼中的落寞,他低沉道:「猜猜我为何过了六年才来?」
「你忙。」她无力的笑容。
「是,我忙。」他慢慢收拢双臂,珍爱无比地纳她入怀,让两颗心跳动着相同的频率。「忙着知道你的一切喜恶、忙着让自己以配得上你的身分去努力,不让你的心为难。企图一出现就让你全心爱上,而不必犹豫於我可能持续着的背景。」
她犹疑地望入他眼中:
「持续着?」
他点头:
「我不能改变自己的出身,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但我至少可以让自己改变生活方式,以及未来每一天如你所期望的清白。」
他等於间接地承认了他的黑道背景。
一旦「过去」与「未来」在此刻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世界,那麽所谓的出身与背景,将不会为她所介怀;值得感动的是他毅然决然改变的过程与结果。
只是,怎麽可能会因为她,而改变他原本世界所运行的方式?但他的陈述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成分,让她连出口质疑都觉得多馀。
方筝只是睁着不置信的眼与他对视。在这一刻,这一小方由眼眸交流营造出的宇宙,她的漫不经心涌现最真实的心旌神动。
「为什麽?」
「我一直知道会有一个女人来到我的生命中;我更明确地认定,一旦她出现时,我会立即知道。就是你了,方筝!没有道理,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原因,在相见那一刻,你就那样牵动我的心。如果你会有一丝丝感动,就能明白我此番前来存着怎样的势在必得。」
「如果,我还是无法爱上你呢?」
「你是吗?」他反问。
含情的黑眸,凝视着她的惶然与无措。如果她无动於衷,又哪来的种种情绪波动?
她能接受这个男人吗?应该是肯定的答案吧?至少她接受他掠夺的吻,而没有揍人的冲动,任由他来去她香闺自如却没有拒绝。他总闪动着要吞掉她的渴望在撩拨她心神,却不曾有过放肆;在一定的标准下,他尚能保持君子的风度,没有强取豪夺。
这男人确实为她费尽了心思,否则不会了解她到如此透彻,连追求她都自有一套战略。
不黏她、不支使她、不强迫她,却又暗中为她做了不少事。
她一直有这样毫无根据的笃定,明白他或许危险,却不会伤害她。是否,打一照面之初,她就早已心动了呢?
不曾尝过爱情滋味,不明白悸动的感觉该怎样才算数;只是,用一个简单的方法来辨别,倒也不难。
——如果她有一天必须嫁人,那麽她不介意配偶栏上的名字填上「风御骋」叁个字。
她想,她是可以接受他的。
做事向来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