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毛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综]法不徇情 > 分卷阅读336

分卷阅读336

    律师一个水平,不由地又起了担心。

    虽然在被告栏里,胡启仁却仍是小声询问道:“ichelle,你请的律师是不是假的?”

    张美恩转过头来扫了丈夫一眼,嘴角露出一个轻蔑地笑,跟着又转回头去。

    ☆、247

    ji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发觉弟弟可能是被本案的两名被告以及第二名死者曾子华三人所害死的之后,曾经亲自到三人所工作的健身房去试探,发现曾子华当时的表现很可疑,所以跟他起了些争执;后来曾子华死后警方还一度怀疑过是自己杀了他;

    “曾子华被杀期间我有不在场证明,警方找到了证据证实了之后就放了我。我想接触一下曾子华的妻子王彩凤,看看她对这件事知不知情。在这个过程中我无意间发现,曾子华的丧礼是第二被告张美恩负责的。”

    “一个小团体中有人去世,应该是由这个小团体的首领带领大家处理后事。他们这个小团体一向话事的都是首被告胡启仁,其他人都是听从他的吩咐来做事。照理来讲,应该是首被告胡启仁来安排操办曾子华的丧礼,安抚王彩凤的情绪。他却让自己的妻子出面陪伴王彩凤以及安排丧礼,自己避开了。”

    “所以我怀疑曾子华的死跟胡启仁有关。因为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只有他跟曾子华的死有关,才会对曾子华的遗孀心里有愧,不敢面对她,从而需要避开办理丧礼。”

    “所以我趁王彩凤落单的时候去见了她,跟她分析了一下胡启仁在曾子华之死这件事上不寻常的举动,并且把我的名片留给了她,让她想到线索的话就联络我。几个小时后她打了电话给我,说胡启仁真的很不对劲儿,叫我回电话给她。”

    “但是当时我妈咪突然心脏病发,我顾不上接听她的电话,所以电话直接转入留言信箱了。等我妈咪的病情稳定了之后我才听到留言,当时已经是王彩凤打电话给我几个小时之后了,我即刻回电话给她,已经无人接听了。我报了警,警方赶到王彩凤家里就发现她死了。”

    检控官盘问结束后,轮到辩护律师盘问证人。

    这次张律师终于没有再放弃了:“根据警方的记录,你在知道本案第一名死者也就是你弟弟是被人打伤、失去行动能力、活活痛死之后,曾经情绪很好,对不对?”

    “对。”

    “所以你对杀死你弟弟的凶手非常痛恨,恨不得他们为你弟弟偿命,是不是?”

    “……是。”

    “方医生,你的专业是心理学,是一名有多年的从业经验的心理学专家对不对?”

    ji点点头:“对。”

    “你判断我的当事人在被告、死者等几人形成的小团体里处于领导者地位是出于你的专业知识吗?”

    “是。”

    “你从警方那里得到消息,怀疑你弟弟的死跟两位被告以及死者曾子华有关的时候,有没有证据?”

    “没有。”

    “当时警方是不是还在继续查案?”

    “是。”

    “那么你为什么擅自行动去试探你所怀疑的三个人?”

    “我……”

    张律师并没有在乎ji事实上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这件事,而是继续盘问了下去:“你跟你弟弟的感情很好,他十年前被杀,三个有嫌疑的人却逍遥法外了十年,你不相信警方的能力,想亲自为你弟弟报仇,是不是?”

    “……”

    ji的沉默很快召来了法官的催促:“证人,请你回答问题。”

    “我没有不相信警方的能力,但我也想为阿jay出一点力。”ji答道。

    张律师点点头:“方医生,你的学历是硕士,对不对?”

    “对。”

    “那你应该很清楚,普通市民发现有案件发生应该做的是报警,而不是自己私下去查吧?”

    “……我清楚,我只是想……”

    “你只是受到了你弟弟的死的冲击,绪激动有失专业心理医生的素质。而且两位被告已经被证实跟证人的弟弟被杀一事有关,因此证人对被告的所谓心理学判断可能会有偏颇,不能作为专业依据。”

    宋家齐终于结束了他的长篇大论。

    法官思索一阵后做出了判决:“反对有效,证人不必回答这个问题。”

    张律师悻悻地坐下了。

    轮到宋家齐盘问证人:“方医生,你说,你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判断出首被告是他们这个小团体里的领导者。但是根据警方所提供的资料,你后来又推翻了这种判断,认为首被告是一个素质很差的领导者,真正的领导者另有其人,是不是?”

    “是。”

    “你认为这个另有其人的人指的是我的当事人,对不对?”

    “对。”

    “你跟两位被告接触了多少次?”

    ji回忆了一下才回答:“十年前因为阿jay失踪的案子牵扯到了两位被告,我第一次跟他们接触;之后的十年时间里一直没有接触过,直到这次阿jay的尸骨被发现,我才再次跟他们接触。”

    “每次接触你们都进行谈话了吗?”

    “十年前那次是在警局接触的,并不算是有单独接触。最近因为我想帮忙查我弟弟的案子,跟两位被告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