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风流》
高考作文(这也满分?)
2007年北京高考语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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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是唐朝诗人刘长卿在《别严士元》中的诗句。
曾经有人这样理解这句诗:1、这是歌颂春天的美好意境。2、闲花、细雨表达了不为人知的寂寞。3、看不见、听不见不等于无所作为,是一种恬淡的处世之道。4、这种意境已经不适合当今的世界……根据你的看法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8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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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夜,深夜。
景山山颠。
山上有人,两个人,一男一女。
这两人就是当今武林名声最响的两位杀手,男的名秋细雨,女的叫叶闲花,江湖人称“细雨闲花”。
诗人刘长卿曾用“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来描述这两个可怕的杀手。细雨湿衣,湿衣的是鲜血;闲花落地,落地的是人头。这两人杀人来无影去无踪,如果他们想杀你,当你还没看到他们人影没听到他们声音的时候,你就已经死了。
秋细雨三天前接到一份帖子,指名要杀叶闲花。事成之后,不但有三百万两冥币,更可以让他在“红楼梦中人”选秀节目中担任曹雪芹的角色!
但是杀死叶闲花比杀死比尔还要困难得多。
江湖中没有一个人清楚叶闲花的武功来历,性格脾气,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叶闲花的故事。
叶闲花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据说她曾一动不动地瞪死过赵薇和高圆圆,而那一年她才十七岁。
叶闲花声音有如黄莺般幽婉醉人,传说听过她说话后林志玲身体酥麻了整整一年,你说要不要命?
叶闲花轻功独步武林,踏雪无痕,落地无声,号称超过当年青翼蝠王韦一笑。有人见她上星期在高速公路上偷了刘翔奥运会入场证,刘翔追出一万公里最后被活活累倒。
一般人听到叶闲花的故事早就吓得去买尿不湿了,但是秋细雨没有去买。
秋细雨不是一般人。
他知道,杀人不但要靠技术,还要拼人品!
秋细雨很镇定,他正用一把指甲刀修整着手指甲,他的手指修长有力。
他要等待,等待对方先沉不住气。高手相争,不允许一丝一毫的失误,先沉不住气的人就会露出破绽。
致命的破绽!
因此秋细雨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玩弄着指甲刀。
没想到叶闲花更是好整以暇,自己悠然自得地涂口红,喷香水。
秋细雨只好先发制人,道:“你知道我找你出来是为什么。”
叶闲花温柔道:“在我们动手之前,不能先谈谈么?”
秋细雨道:“我是来杀人的,不是来聊天的。”
叶闲花道:“你有把握杀我?”
秋细雨道:“我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叶闲花道:“我要提醒你一件事。”
秋细雨道:“你说。”
叶闲花道:“百晓生作杀手谱,小女子是杀手榜排名第一,阁下区区第二,你真能杀得了我么?”
秋细雨道:“我也要提醒你一件事。”
叶闲花道:“你说。”
秋细雨道:“论杀手实力,我本在你之前,只是那次排名百晓生采用了短信投票系统,中国‘花痴’人数过于庞大才让你得了第一。”
叶闲花的脸色一变,道:“我更要提醒你,我的粉丝团叫‘花粉’,不叫‘花痴’!”
秋细雨道:“我最后要提醒你,你的那些‘花粉’全都是花痴。还有,我们已经跑题了。”
叶闲花道:“我们这样拼命厮杀,你难道不怕麻烦么?”
秋细雨道:“你以后再也不用怕麻烦了,天下只有一种人永远不怕麻烦,死人!”
叶闲花道:“这么说你非逼我出手不可?”
秋细雨没有回答,他已不用回答。
秋细雨道:“亮兵器!”
叶闲花道:“我用刀。”
秋细雨道:“你用刀?刀在何处?”
叶闲花道:“我就是刀!”
叶闲花露出甜甜的笑容,忽然间褪下了自己的衣服,全身上下只剩下蕾丝比基尼和黑色丝袜。
叶闲花的脸美得让人窒息,再配上这样的身材,这样的服饰,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诱惑力。
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
她知道,只要是个不瞎的男人,现在肯定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秋细雨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不瞎的男人。
可他现在却偏偏好像瞎了一样,完全无动于衷。
他知道,美丽的女人是一把刀,当你沉醉的时候,刀就会切进你的胸口。
秋细雨沉吟道:“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叶闲花娇笑着:“请讲。”
秋细雨道:“大夏天的,穿这么少你丫不怕蚊子叮啊?”
叶闲花沉默了半晌,幽幽地道:“你一定以为刚才我在喷香水,是不是?我告诉你,我喷的是六神花露水!”
叶闲花又道:“不过这不是普通的六神,是我特别提炼的药水,无色无味无毒,不过却会慢慢扩散在空气中,闻到它的人会四肢麻痹不能动弹。”
秋细雨一惊,忽然觉得身体已经麻木不听使唤,不由得一身冷汗。
叶闲花又道:“你以为我和你扯淡是因为我害怕,以为我脱掉衣服是想色诱你,其实这都是为了拖延时间让药水能扩散到你周围。”
秋细雨面上不动声色,道:“难道你自己不怕药水的厉害?”
叶闲花得意地道:“一开始我涂的口红就是解药,所以我仍然可以自由行动。”
叶闲花逼视着秋细雨,问道:“现在你还认为你能杀了我么?”
秋细雨道:“我能。”
叶闲花道:“你不能动而我能动,你却能杀了我,这不是很好笑么?”
秋细雨道:“是很好笑,但是你一定会被我杀死。”
叶闲花道:“为什么我会被你杀死?”
秋细雨忽然反问道:“飞刀能不能杀人?”
叶闲花道:“好像能。”
秋细雨道:“我有没有手?”
叶闲花道:“的确有。”
秋细雨道:“我手上有没有刀?”
叶闲花道:“你手上好像只有指甲刀。”
秋细雨道:“足够了。”
叶闲花道:“足够了?”
秋细雨道:“我有手有刀,就能置人死地。”
叶闲花道:“指甲刀也能杀人?实在可笑!”
秋细雨道:“以前江湖中有七十三个人觉得我这把指甲刀很可笑。”
叶闲花道:“现在呢?”
秋细雨道:“现在人都已死了,死在这把刀下。”
叶闲花道:“你的手还能动?”
秋细雨道:“你要不要试试?”
叶闲花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忽然间,她已出手!
一招“冒牌九阴白骨爪”直逼秋细雨天灵盖,这一招她已练过七年四个月零二十九天,她完全有把握相信没有任何人可以抵挡得了这一招。
可这一次她错了。
刀光一闪,“盗版小李飞刀”已插入她的咽喉。
她到死也不相信,一把指甲刀可以要了她的命!
闲花终于落地!
三个时辰后,药水的药效渐渐淡去,秋细雨终于可以动弹了。
望着叶闲花的尸体,秋细雨道:“虽然你已经死了,但是我还要告诉你两件事。第一,我一直用甲刀修整着手指甲是为了调整手和刀之间的同步率,说白了就是找手感。第二,我杀你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钱或者名利。”
一边说,秋细雨一边从叶闲花衣服的口袋里搜出了刘翔的奥运会入场证。
秋细雨坚定地说:“我爱北京,我要看奥运!”
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秋细雨
真实的丐帮
真实的丐帮:明清时代受朝廷直接控制
看过武侠小说的人,对“丐帮”这个名目都不陌生。许多人都以为,既然称为“帮”,必然是江湖上生成的帮派,却不知道至少在明清时代,丐帮是受朝廷直接控制的。“丐帮帮主”这样的名目,当然是小说家的创作。在乞丐社会中,统治大小乞丐的头目,统称“丐头”。他们在乞丐世界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头即便是个“头儿”,也属于“下九流”中的末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帮规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乞丐们犯了“事儿”,丐头居然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这种“帮规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乞丐告丐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轻则轰下堂去了事,重则打四十大板再枷号三天。至于被处死的乞丐,自从入了丐帮,丁税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明朝各府州县的丐头,据说是朱元璋坐了天下以后与各府州县的城隍同时受封的。所不同的是:封为城隍的,都是已经死去的功臣,而被封为丐头的,则都是一些立有战功但又犯有小小过错的活着的下级军士。朱元璋一方面封他们当世袭的“乞丐头儿”,一方面又明文规定:丐头生子,不得读书,生女不得裹脚。——那年月,男子不读书则不得出仕做官,女子不裹脚则不能嫁进绅宦大户人家。因此可以说,这是“皇恩浩荡”,也可以说是“逐出军队、政府”,永世不再录用;既是一种恩惠,也是一种惩罚。
丐头也有“级别”,最低的是乡级,上面还有县级、府级,从上而下,层层统辖。丐头除了受上级团头管辖之外,也受本级地方官诸如知府、知县、乡官的节制。朱元璋分封丐头,很可能只封到省级为止,没有封过“国家一级”的。到了明朝嘉靖年间,j相严嵩被御史邹应龙等人所参,明世宗朱厚熜革去了他太子太师武英殿大学士的爵位,抄了他的家,杀了他的儿子严世蕃,却念他“专权二十年有功”,赏给他一个银碗、一双金筷,让他去讨饭吃,并封他为“天下总丐头”,总管全国各府州县的大小丐头。但是百姓们对他恨之入骨,他走到哪家门口,谁家也不打发布施,结果饿死在北京银碗胡同。
严嵩死后,因为他是“受过皇封”的天下都丐头,终于被丐帮所承认,奉为“祖师爷”接受大小乞丐们的香火供奉。
这些受过“皇封”的大小丐头,也像帝王公侯一样,是可以世袭罔替,代代相传的。皇帝继位,接的是传国玉玺;丐头继位,接的则是当时为当地众乞丐都认可的一件“信物”,例如一根特殊的打狗棒,或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之类。比如说浙江嘉兴府乌镇的丐头“杭州小黑”他祖传的“信物”就是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那根旱烟管通体是黄中泛红红中泛黄煞是好看,“杭州小黑”是爱不释手,不知道的人都认为他是个鸦片鬼。
栖留所,一般是当地财东个人出钱或多人合力出钱盖起来的,俗名“讨饭屋”。本意是给过往的流浪汉栖身之用。浙江嘉兴府乌镇栖流所的大门两边,有一副石刻的对联:“只可路过暂栖息;不可长川作住居。”别看名称难听,其实栖留所的规模都不小,至少也有大小七八间房间。这样宽敞的房屋,没人管理可不行,所以通常各地的栖流所就成了丐头们的公廨了。正房中不但住着丐头及其妻儿老小一家,中间的一间厅堂就是丐头的“公廨”,审案、行刑、打屁股,就在这里执行,全所大小乞丐都能看得见。此外还有一个存放各种杂粮的仓库。大小乞丐,则按照男女有别的原则,分住两廊厢房的通铺上。房后还养有猪羊鸡鸭。一个“乡级”栖流所,丐头所能统辖的乞丐大约有二百多名,不过住在栖流所里的,则只有三四十人。其中一部分人每天出去乞付,当天晚上回来,必须交纳“份例”——文钱或几两米;一部分人在“家”里养鸡鸭、喂猪羊,由丐头每月发放份例钱,和雇佣的长工差不多;还有一部分人是乞丐王国里的“公差”——乞丐们犯了家规,掌刑的就是他们(相当于执法长老);地面上有了“路倒”或“冻尸”,背到义地去埋掉,然后从地保那里领赏钱的也是他们。当然,丐头家里有什么事情需要跑腿的,也是他们。而那些有家室却没有饭吃的穷人沦为乞丐,则仍可以住在自己家里,不过却得按月交纳“份例”,并绝对服从丐头的管辖,不然,就甭想在地面上张口讨饭!
宋元时代的丐头和乞丐,好像还管地方上死人的入殓。因为这是一宗“肮脏”的职业,一般人不肯干。《水浒传》写武大郎被潘金莲毒死以后,就是丐头何九叔带着乞丐去入殓的。《水浒传》写的是宋代的故事,但是作者是元代末年的人。据此我们可以知道至少在元代是有这样的习俗的。
不了解丐帮内情的人,只以为一个人穷到了不得不讨饭的地步,也算是穷到底了,却不知道这个人类社会的最底层,依旧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当,各有各的地盘,绝不容许掺和混淆的。
粗分一下,乞丐可以分为职业的和业余的两大类。
初听起来,乞丐还有“业余”,似乎是个笑话,但在丐帮内部,却并不奇怪。
所谓“业余”,指的是那人本来另有职业,因为发生了紧急的或特殊的变故或困难,不得不临时客串一下。
下面以清末江南的丐帮为例加以说明。
第一种业余乞丐,被尊称为“先生”,他们大都是天生的瞎子,从小投师学说书,江南称为“唱故事”。像《海公大红袍》、《薛仁贵征东》、《大香山》(讲观世音菩萨从出世到得道的过程)这样的长篇故事,能唱上一两个月不带重样的(也难怪杭州小黑在团上团下都特能侃)。但是一年三百六十天,总是没有人来请的日子居多。饿急了,不得已,只好背起褡裢,拿上鼓板,走街串巷,去沿门乞讨。每走进一家人家,不管主人爱听不爱听,敲起鼓板,就唱上一段。主人哪怕十分不愿意,也得开销几个小钱或者几勺大米。这一路被尊称为“先生”的业余乞丐,有一种讲究,叫做“讨饭不带碗”,有剩饭剩菜打发,必须连碗筷一起端出来。这,也可以解释为对民间艺人的一分敬意吧。
第二种业余乞丐,叫做“讨青乞丐”。青黄不接期间,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玉米面儿、白薯干儿,要留给下地干活儿的男人吃,于是老婆婆只好带着小孙子、小孙女到大户人家和小康人家门口去乞讨,靠残汤剩饭度过饥荒。
第三种业余乞丐,叫做“赶庙会乞丐”。凡是庙会,行善的人除了烧香之外,一般还要散几贯铜钱给乞丐们,叫做“积德积福”。于是庙会上除了真乞丐之外,还混进了许多假乞丐——大部分是业余串演的。为了取得香客的可怜与同情,他们有的装瞎,有的装瘸,有的把瘦肉剁碎了糊在迎面骨上装烂脚。庙会期一过,瞎的,瘸的,烂脚的就全都好了。
第四种业余乞丐,叫做“赶新春乞丐”。这一路人,并不人人都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而只在正月新春的十几二十多天中“插空”出去讨讨饭。这是因为正月里几乎人人都不干活儿,闲着反正也是闲着,出去讨饭既不误工时,也不误农时。再者,正月新春里出去讨饭,只要说上几句大吉大利的拜年话,小康以上人家,就家家户户都会打发,除了大米之外,年糕、馒头、粽子什么都有。只要拉得下这张脸来,或者走得远一点儿,一个人正月里乞讨所得,满够一家人吃上一个月的。
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临时性的业余乞丐。例如跑野台子的戏班遇上了连阴雨,戏箱子挪不了窝儿,班主开不出伙食,不得不仨一拨儿俩一伙儿带上胡琴、笛子去沿门清唱。这些人,似乎也可以纳入“业余乞丐”的范畴,但就其“大宗”来说,当以上述四种为主。
对于各种各样的“业余乞丐”,丐头有从祖宗那里传下来的不成文的帮规:征收多寡不一的“行业税”。对于“唱故事先生”和“赶青乞丐”,只要“意思”到了,哪怕只上门说两句客气话,打个招呼,就算尽到了尊重丐头的“礼数”;而对于那些行近诈骗的“赶庙会乞丐”和“赶新春乞丐”,却责令他们必须拿出一定成数的“贡品”来,才能允许他们充当“伸手大将军”,喊一声“相公、奶奶,做做好事”。不然的话,只要丐头一声令下,他的那一帮“孩子们”立刻就会围了上去,把胆敢混迹于丐帮的假乞丐撕一个上下衣衫片片飞扬,掐一个浑身皮肉块块青肿,从此再也不敢冒充叫乞丐了。
凡是“业余乞丐”,只是名义上受丐头的管束,必要的时候听丐头的调遣,行乞的时候遵守“丐帮”的规矩,就可以了。平常日子,依旧住在各自的家中,各操本业,各安生计。只有住在栖流所中的那一帮“孩子们”,才是乞丐王国中的忠实子民,才是丐帮中货真价实的“专业乞丐”。
在穷人中,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乞丐”的。要当乞丐,先得具备当乞丐的条件。首先一条,是家业失尽,亲友不认,安生无处,谋食乏术;其次才是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病无所治,残无所为。只有这些无家可归的老弱病残,才能在栖流所中求得一席之地,才能在丐头的管辖之下,或外出乞讨,或在家操作,过那种无忧无虑的快活日子的。
不要以为当上了乞丐,一定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在冻馁的死亡线上作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其实,只要拉得下这张脸皮来,进了丐帮,入了乞丐的行列,他们的生活,即便赶不上小康人家,至少比那些糠菜半年粮的贫苦农家要强得多。而对他们来说,最舒服的还是“不劳而食”这一条。难怪杭州小黑能在水乡古镇乌镇开一个大酒店—-“江南人家”啊!当时就有“讨了三年饭,做官不肯换”这样一句谚语了。
当时的江南地区,除了大户人家的婚丧喜庆、各种各样的庙会和正月新春有人布施之外,每月的初二、十六两天,是不成文的打发乞丐的日子。每逢这两天,小康以上人家,都要量出一二升米来放在门口,每来一个乞丐,就给一小勺米,以求积德积福。对唱小曲儿、玩儿杂耍和抱小孩儿的乞丐,照例还要多给一小勺儿。这样一家两家一勺两勺地攒起来,只要腿脚不懒,挨家挨户地走去,积少成多,一天所得,数量也相当可观。有些乞丐,为了争得这多给的一小勺儿米,每每到育婴堂去抱一个弃婴来养着。养到十一二岁,就卖给大户人家做使唤丫头,或卖到娼家去当稚妓,收入几十吊钱,添置被褥。
按照丐帮的规矩,乞丐们的一切收入,必须先经丐头过目,然后按一定成数交到“公库”中去。有胆敢隐匿不交者,处分极重,虽不致死,大概打板子、割耳朵或者三刀六个洞之类的酷刑是逃不掉的。乞丐们慑于“帮规家法”的滛威,极少有人敢于以身试法。更何况到了凄风苦雨、大雪封门或者是一病不起的日子,还要靠丐头熬粥给他们喝呢!
栖流所里的“专业乞丐”,又分为外出乞讨和在家操作两大类。绝大多数乞丐,只要不是大雨大雪出不了门,每天都得早上出去,晚上回来。除所得铜钱、大米必须按成交库之外,所带回来的剩饭剩菜,也可以折价上交,用来喂猪。比较年轻能干的女丐(如:长宁飘飘),丐头单挑出来,专门饲养鸡鸭猪羊,也兼管雨雪天气给乞丐们熬粥。还有那极懒的女丐,连大门都懒得走出去的,丐头也不勉强,就用大米粥养着她们,让她们白天蒙头大睡,夜晚充当丐妓,把乞丐们三个五个攒起来的积蓄,三百五百地收进丐头的钱柜儿里去。
外出乞讨的乞丐,虽然同为乞讨,但因各人行乞的本领有高低上下之分而收入也有多少厚薄之别。在乞丐世界中,那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粗略地分一分,沿门乞讨的专业乞丐,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五种:
第一种称为“强乞丐”。这种人尽管骨瘦如柴,但是抽足了鸦片烟,两只眼珠子滴溜乱转,透着十分精神(如:小超哥)。不论春夏秋冬,他们总是大敞着怀走上街去,手里拿一块砖,走到商家富户的门前,一声嘶哑的“老爷太太,行行好!”抡起砖头来,就往自己那肋骨根根可数的干瘦的胸脯上砸去。
打发这一类乞丐,个小钱的是不行的,出手至少一百(按清末的市价,大约能买五斤米)。若不如数布施,他小超哥手中那块青砖,就会“啪”地一声往自己的脑门儿上砸去,登时鲜红的血就会“哗”地流了下来,随着“啊呀”一声,往后便倒,口吐白沫,人事不知。这时候,他的同伙儿就会一拥而上,大喊大叫,高呼“偿命”,引来大批的行人驻脚观看,是住家的无法进出大门,是店铺的无法继续营业。事情闹到了这个气候,商家富户不拿出三吊五吊钱来,是打发不了的。去找地保来排解么?一者地保跟丐头早就有了默契,讨不出便宜来,二者惊动一次地保,没有二三两银子也请他不回去,算起来,花钱更多;三者得罪了这批乞丐,他们什么事情都办得出来,没准儿半夜三更到乱葬岗上扒出一具死尸来背到你家门口,第二天早上叫你一惊一吓之外,还是要花钱雇人去埋掉。所以商家富户见到这一路乞丐驾到,大都自认不敌,赶紧捧出百儿八十个铜钱来打发他们走了算完事儿。至于他们拿了这笔钱是去抽大烟,还是去嫖丐妓,可就管不了那许多了。
第二种叫做“艺乞丐”。下面又可以分为“唱”和“做”两路。唱,以瞎子和小姑娘居多,有打着竹板唱莲花落的,有打着鼓板唱故事的,有拉着胡琴唱小戏的乞丐有打着金钱板或三棒鼓唱小调儿的,还有由人唱曲子却由狗踩着特制的小钹——当地称为“狗踏碓”——击节伴奏的;做,有用一根竹棍儿转盘子转碗的,有用九连环——九个直径一尺的铁环——套进套出组合各种图案的,有用小道具变小戏法的。—-难怪杭州小黑会变魔术的—-原来是祖传的。
这一路乞丐,进得门来,不管你听不听看不看,表演完了,不给钱米是不行的。真有那不开眼的主儿,舍不得两三个小钱,让他们献艺之后却没有收入,那他们也就老实不客气,难听的、不吉利的调调儿,可就要接着唱出来了。
第三种专业乞丐,叫做“神乞丐”。这一路乞丐,靠神道或者占卜求得施舍。最常见的一种叫做“龙船”:肩上扛一条龙船——木制、四只脚、比板凳高大,船内供一尊像玩具娃娃大小的龙船娘娘。进门之后,放下龙船,敲响了小锣,拖长了尾音唱两句“龙船弯一弯,伤风咳嗽带回龙船湾;龙船摇一摇,天花麻症带回龙船桥”之类。家有小孩儿的人家,主妇就会出来烧一炷香,舍十文钱,求龙船娘娘保佑小孩儿无灾无病。已经伤风咳嗽的,还可以包上一包香灰当灵药,或多花几十文钱,许上一个小小的愿心,或认龙船娘娘做干娘之类。简单说,这是把神像扛到你家门口来让你烧香,对于家务繁忙没工夫到庙里去烧香的主妇们说来,简直是大开方便之门。另一种叫做“跌门头卦”:把一块老竹根锯开成两半,再用一根线绳把两头拴住,就做成了一副特殊的卦具。把这种卦具扔到地上,就会出现全阴、全阳、一阴一阳三种卦象。连续扔下三副卦具,就可以组成一卦,根据卦象组成“六爻”,并据此判断凶吉及破解的方法之类。主人如果丢失东西,他们还能够指示寻找方向或范围。这一路乞丐,是神道派出来广施恩泽的使者,一般只收钱米,剩饭剩菜是不吃的。
第四种专业乞丐,叫做“苦乞丐”。最常见的是“滚地龙”和“磕头虫”。“滚地龙”的手脚从肘、膝以下都断了,既不能走,也不能爬,只能在地上滚。一边滚,一边唱着诸如“前世不修行,这世现报应”之类的劝人布施行善的唱词,同时把一只小笸箩用半截肘棒往前推。路人如果有布施,就把钱扔进小笸箩里。“磕头虫”虽然也长着手脚,但那胳膊腿儿却又短又细,简直跟五六岁的孩子差不多,既不能走路,也不能做事,只能在屁股底下绑一个草垫子,盘着双腿,用两手撑地一步一步向前蹭。每蹭一步,在地上磕一个响头,把面前的一个笸箩往前一推,同时唱着有板有眼的劝人布施行善的“讨饭腔”。除了那哀哀求告的唱词儿之外,更能打动人心的,还在于他那每蹭一步就磕一个的响头。不管前面是土地,是砖地还是石板地,那头磕下去总是“咚咚”有声,让人听了心惊肉跳,不摸出几文钱来布施布施,就好像过意不去似的。
关于“滚地龙”和“磕头虫”为什么会没有手脚或虽有手脚也跟没有差不多,去问他们自己,答复总是“前世不修行,这世活报应,一出娘胎就是这样”;但是据知道内情的人说,这是丐帮中人造的孽:把还不会说话的孩子拐去,剁掉手脚,或给他吃一种药,叫他长大以后胳膊腿儿又细又弱,从此只能讨饭,不能干别的。事实上,凡是这种“苦乞丐”,身边总有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随时“伺候”着,一出村街,背起就走,还要买些烧饼馄饨之类一口一口喂给他吃,照顾得可谓无微不至。当然啰,这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是要依靠这个四肢残废什么也不能干的可怜虫才能有吃有喝的呀!
第五种专业乞丐,那就是数量最多的“赖乞丐”或“懒乞丐”了。这一路人,既不敢把命豁出去耍无赖,又不会演杂技唱小曲儿,更不会通神卖卜,至于剁去手脚,为时已晚,也办不到,于是就只好“死乞白赖”了。他们老的老态龙钟,弱的弱不禁风,病的病入膏肓,残的肢体不全。不论是真的假的,总之是一定把自己那可怜之处全都有意地暴露出来给别人看,以此换取他人的同情,给予施舍。除了初二、十六这两天可以名正言顺地挨家挨户去“收取”那一小勺子大米之外,平常日子,就只能依靠赖着不走这一看家本事乞讨一碗残汤剩饭,“赖乞丐”之名,也因此而来。
当乞丐也有他的“好日子”和“苦日子”。苦日子当然是凄风苦雨或大雪封门的寒冬腊月,无法外出乞讨。那时候饥寒交迫,除了喝丐头供应的稀粥之外,就不得不动用平时的积蓄了。好日子,则是本乡本土哪家财东大户的婚丧喜庆。你家婚娶或做寿,丐头会拿出钱来,买一刀肋条肉,宰一只鸡,煮得半熟,放在一个红漆托盘里,再用红纸包两个银元,然后在丐头的带领下,排着整齐的队,到喜庆人家去贺喜。这时候,这些大小乞丐就都是上门来送礼的“贺客”,应当受到主任的“礼遇”了。一般情况下,是本主请出一位地面上说得响的绅董来,跟丐头讨价还价,讲定以后,把乞丐们带到后门去,每人发给二十个铜钱、两个馒头、两块寸半见方的猪肉等等。这时候,丐头只要把他那根代表权力的旱烟管在后门口一挂,就可以随着知宾到前廊去入席了。只要有这管旱烟杆坐镇,任何一个乞丐就都不敢在这里闹事儿了。也有的丐头自知身份,不去入席而直接回家的。不过这样的话,本家办完喜事,把旱烟管送回团头家里去的时候,外带一坛好酒,那是免不了的。
遇上办丧事的人家,当时的风气,都以吊客众多为光彩。因此,都搭起席棚,准备了几十桌“豆腐席”,广招吊客。不管你和死者是否认识,只要带上一刀纸、两支蜡烛、几根香,就可以在丧家吃三天豆腐席(江南的丧家招待吊客,以豆腐为主,因此在丧家吃丧饭,通称“吃豆腐”或“吃死人豆腐”,含有占便宜的意思——江南人家的豆腐宴可是闻名暇尔啊—听说当年的美国总统克林顿还专门来品尝过!)。这时候,丐头除了可以以“吊客”的身份带着乞丐们去“吊丧”,即便不能坐上“豆腐席”,作为回礼的“程仪”是必不可少的。此外,还可以带领整齐点儿的乞丐参加出殡的行列,或肩扛旗牌当执事,或临时客串一下送殡的“亲友”,那时候,他们不但可以名正言顺地坐进席棚吃豆腐席,还可以给自己挣一份儿树木不小的“份子钱”。
以上所说,是清末以前江南丐帮的大致情形。如今城市里的乞丐,因为既没有丐帮的统治,也没有丐头的管辖,以致真假难分。许多在大城市要饭的乞丐,“下班”后穿的是西服,吃的饭馆,回家盖的是大房子,娶的是大姑娘。这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乞丐世界。
朱元璋五大功绩
(转帖)朱元璋的五大历史功绩无人能比
出身于社会最底层的朱元璋,无疑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响当当的大人物。谁都知道,作为明朝的创业皇帝,少年时代的朱元璋只不过是元末淮河流域间的一个放牛娃,只不过是一个为了勉强活命而不得不出外流浪了三年的小和尚。但就是这个曾经一无所有的逃荒者,打从24岁投奔农民起义军,从一名小兵开始起步,仅仅经过17年传奇般的奋斗与征战,乃竟登上了堂堂一朝开国天子的宝座!
不过有关朱元璋的评价,却从来都是众说纷纭、毁誉交加,以至于直到今天,这种集中奉献给他的敬仰、赞美与唾沫,仍然可以在网络上掀起一场暴风雨般的争论——如果刺激得当的话。可无论怎样看,以朱元璋传奇而光辉的军事履历和治国生涯,他显然都有充足的理由当选为中国封建社会位居前三名的最伟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之一。甚至就是第一名也没准。
有关朱元璋的负面言说,比如杀功臣和所谓的文字狱,我已在前面的文章谈过了自己的看法,本文就不再涉及了。在此,我就试着总结一下这位史上罕见牛人的五大历史功绩以证明朱元璋的伟大并非妄言罢。
功绩一:
经过多年艰苦卓绝的征战,削平群雄,结束了蒙元的统治,统一了全国,建立了崭新而强大的国家,恢复了汉民族在传统中国疆域内丧失已久的政权。
说明:
元朝末年政治腐败,天下大乱间,各地起义军风起云涌。朱元璋自参加红巾军不久,就以自己的英勇与才智获得赏识,并努力拼搏,终于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一支劲旅的统帅,进而率军消灭了相邻的好几个比较强大的割据政权,然后北伐蒙元,一路势如破竹之下,很快就克复了元朝的都城大都(即今天的北京)。之后,朱元璋又经过几次讨伐,最终统一全国,建立了大明朝。
中国历史每逢乱世时,便是群雄逐鹿中原争夺天下的时候,但每次混战到最后,则又必定会回落到各家归一、天下一统的局面。而这最后的胜者,通常也总也有其胜出的理由。无论是刘福通、朱元璋,还是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对于腐朽的蒙元统治者来说,那当然都是正义之师;但若拿各支农民军互相比较的话,那恐怕就没有正邪之分了——各家都是为了推翻元朝的统治,建立自己的汉族人的政权不是?所以,朱元璋最后的胜利是无可指责的,他既非继承,也非窃取,而是全凭自己诚实的奋斗夺得这谁都可以奋力抢夺的天下的。事实上,历代开国皇帝中,朱元璋得国之正是罕有对手可比的。
为什么最终是朱元璋代表群雄、更代表人民完成了统一国家、结束战乱、恢复汉民族政权的使命?这究竟是历史的偶然还是必然?我想,这固然是命运和上天对朱元璋的眷顾,却也是朱元璋自身才智、力量和德行等综合优势的最终胜出,比如朱元璋的军队纪律严明,对老百姓秋毫不犯,深得民心;比如他的军队将士齐心,整体战斗力极强,尤其能打恶仗、硬仗;又比如朱元璋在战略上高瞻远瞩,决策一贯正确,并且高参尽心、猛将云集……
功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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