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了起来,“小小年纪就是四级魔法师,啧啧,厉害厉害,前两次探疆来的小家伙们最高也只是二级,不错不错!”视线停留在百丽儿脸上,百丽儿昂首相对,尽量表现出贵族的气质,那人能连在两次“探疆”中活下来眼力自是不凡,哈哈一笑:“小贵族的丫头。长得好是漂亮,嗯,还获得了二级魔法师资格,哈哈。这回路上可不闷了。”
听到最后一句话,百丽儿脸色都变了,下意识躲到基恩身后。在经历过这么多事后,百丽儿知道,基恩实际上超乎想象地厉害。
“哈哈……怕我了!小丫头胡思乱想,该打屁股!”那人年纪三十多,一脸的胡子,浓眉大眼。看上去很是粗犷。走上前对三人道:“嘿嘿,我叫雷汀。南探团副团长,来来,过来认识一下团长威尔斯大人。”
奥克塔疑惑道:“南探?”
雷汀大手拍在奥克塔的肩上,奥克塔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雷汀哈哈大笑,“这回的探疆队伍有四支,我们是朝南,其余三支队伍朝西和东。”视线落在桑席身上,他啧啧两下:“好大个块头。”却也不太注重,凭他八级的身份哪感觉不到桑席身上没有任何斗气。
“来来,见见大名鼎鼎的团长大人。”
雷汀领三人到了里面,大声道:“团长,我们南探团人员到齐了。”
威尔斯胸前挂着的骑士徽章赫然是九级。他有一头长长的蓝色卷发,是个很英俊的中年男人,五官很是精致,粗看下还以为是个漂亮的女人,再一细看,白嫩地脖子有着明显的男人特征,而且用的剑是笨重的阔剑,斜背在身上,添加少许雄壮之气。
浅蓝色眼睛开合间更隐有实质地电光透出,和他对上一眼,就感觉被什么击中一般,胸口十分的气闷。
三人和桑席均不知威尔斯是什么人,独有百丽儿身后的骑士流露出惊讶之态。
凡是在帝国混迹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威尔斯实力之高在骑士协会里足以排上前三,骑士协会里排上前三也意味着是帝国的顶尖人物。
九级骑士之间也有高下之分,而威尔斯虽然是九级骑士,却靠一柄剑在五年前击败两名同为九级骑士的联手,两名九级骑士都是帝国声望极高赫赫有名的人物。这著名一战在帝都之外公开进行,威尔斯的剑法如同他地长相,优雅、灵动,象女人般翩翩起舞,从容穿插在两名九级骑士之间,游刃有余,阔剑在他手中是那样地轻巧,剑光吞吐间如同一朵盛开的花,令人赏心悦目,直到阔剑横在两名九级骑士地脖颈上。
赢的太轻松了,很多人怀疑,威尔斯实际上已经抵达到了圣域,即使不是,五年之后的现在怕也是了。
自那一战,威尔斯的剑法便有了一个名字:玉女剑法。威尔斯便被称为玉女剑客。当然,剑法本身的名字绝不是这种娘娘腔的叫法,只是没人知道而已。
其实威尔斯的成名远在那一战之前。那一战不过是把威尔斯推向不可战胜的神话。而他之所以排在骑士协会里的第三位,那是因为骑士协会地正负会长都是圣域。
据传威尔斯五岁开始习剑。十岁获得二级骑士称号,十五岁便获得了六级骑士称号,等他成年。身体发育完全,也就是二十岁那年他拿到了八级骑士称号。然后又用了四年时间,便成为帝国史上最年轻的九级骑士。
威尔斯的成长过程又及之迅速简直可以用神奇来形容。
威尔斯喜欢挑战,常用挑战地方式来检验自己的实力,有人计算过,从威尔斯十五岁开始。到五年前那一战,也就是威尔斯三十岁地时候,威尔斯发起的挑战大大小小530次,530次,威尔斯均是战胜了对手,而且都是完胜,身体从未受伤过。
威尔斯来参加“探疆”,只有一个原因,他需要强劲的对手来刺激自己进一步提升,从威尔斯传奇一般的经历看。毫不怀疑,威尔斯是一个拥有女人面孔的武狂。
百丽儿身后地骑士宽了心,神态也不象之前那样死板了。这骑士倒不知道,威尔斯从获得九级骑士之后。每次的“探疆”必定参加,参加“探疆”的次数多达五次,这一次是威尔斯第六次参加。
“探疆很危险,随时保持警惕是活下来的关键。你们找个位置休息一下,等待出发。”威尔斯视线走过三人后保持完美的手朝一个方向一指:“那里有空位。”便再不看三人一眼。
“好了,来吧,到这边来,我来跟你们说说团长大人的光辉一生。”雷汀倒显得极为热情。带着基恩等人走到团长指定的位置。那里本来不是空的。被威尔斯一指,那地方便空出来了。
“我跟你们说……”
雷汀兴致极高。大嘴一张,口沫横飞,刚开了个头就把几人恶心的要命,哪有心思听他演讲故事,好在嘹亮的号角悠悠响起,这是“探疆”集合地号令。
所有人站起来,雷汀跳起来沉声喝道:“排好队,立即排好队。”气质和先前判若两人。
众人纷纷就自己的位置排起了长队,竖起红色的大旗:探南团。雷汀让基恩等人站进队伍中间,前后均是魔法师。
当号角第二次响起,威尔斯当先走出去。
四支队伍陆续走进广场,完全不统一的各色铠甲和兵器让他们看上去如同临时拼凑出来地杂兵。事实上也是这样,这些帝国的强者均是穿着自己的装备,和正规士兵的统一着装有着天壤之别,身材高矮不一,骑士和魔法师混合,队列松松散散,表面看不出任何战力。但围观的人都知道,这些看上去参差不齐无纪律的队伍,是帝国的菁华。
寒风凛冽,十几万人聚集的广场之上只听到风地呼啸。
号角再次响起,三短一长,皇宫大门打开,旗帜飞扬,最先出来地是两人一排的黑龙骑士团,8000人浩浩荡荡出来后分成两队朝两边散开,接着是金长龙旗出了宫门,帝国当今皇帝撒旦一世龙在天一身黑甲骑着巨型黑马缓缓出来,两侧跟随皇室侍卫二十八人,再后则是帝国大臣以及皇宫士兵。
自从龙在天登位,便减去了很多繁文缛节,这次也不例外。
龙在天出来后独自驱马到广场中搭起地两米高的木台前,双腿一收,黑马长嘶跃上高台,独立在高台之上,绣有金龙的黑披风迎风招展。无形的威势仿佛让龙在天站在遥不可及的高山,不需要刻意用眼光巡视,众人都产生出一种错觉,仿佛陛下正在俯视自己,能被陛下俯视也是种荣幸,广场之上顿时爆发高亢的欢呼,嘶吼着:“陛下!”一波接一波。
十几万人的欢呼震响了帝都。
龙在天不止站在权力的至高点上,还站在实力的至高点。
实力越强的人越能感受得到。
就连威尔斯这样的人,眼中都流露出一种狂热,还有一份痴迷。他为什么次次参加“探疆”,外人只知道他是个武痴,却不知道只有这样的机会他才能看上撒旦一世一眼,每看一次,他就觉得自己更加渺小。每看一次,他就更加发狂的练剑。
威尔斯心里,一直就是把当今陛下当成自己的目标。也只有那样,他才觉得自己有资格和当今陛下站在一起。和当今陛下携手天下。
这是威尔斯心底地愿望,正如他拥有一手女人剑法,他的心也是水做的。
这是威尔斯地秘密。
龙在天右手举了起来,广场安静下去。
“又到了探疆出发的日子,我希望你们能走得更远。能把帝国地旗帜插在更遥远的山头,带回更多我们还不知道的秘密。人类想要强大,必须彻底了解这个世界,消灭一切有可能对人类威胁的存在,我希望,我们的子子孙孙占据这块大陆所有角落,让我们人类成为世界真正地主宰。”
全场又是雷霆般地欢呼。
“让我们目送帝国英勇的骑士和魔法师们,为他们送行!”
隆重场面,却只有这么寥寥几句话,很是简洁。龙在天一挥手。四支“探疆”队伍在引领下走向皇宫,就在皇宫高墙之后,有通往各地的大型传送魔法阵。
四支队伍加起来一千多人,走进侍卫把守的皇宫魔法大殿。探南团三百多人引进通往南方的魔法阵殿门。
众人眼前出现一个占地上千平方米的大型魔法阵,阵中分布有十颗少见的气系魔法宝石,三名白袍老法师呈三角站在魔法阵边缘。
威尔斯沉声道:“大家保持安静,等传送之门打开,排好队一个一个跟我进去。”
有威尔斯这位老手,倒是省了引路者一番口舌。
三名白袍老法师端坐在地,激活魔法阵。
十颗魔法宝石同时亮起来,魔法阵线条依次闪烁起魔法产光芒。魔法阵上方的空间产生出肉眼可见的空间扭曲。逐渐扭曲得厉害,撕帛声刺耳地响起。扭曲的线条突然断裂,撕拉出一道两米高地空间入口,入口黑漆漆。
三名白袍老法师控制住空间传送门,让其稳定下来。
威尔斯当先走进,雷汀则指挥着其余人依次进去。
基恩跟着队伍慢慢走进去,眼前一黑,接着一亮,阳光刺眼,已然到了数万里之外常年温暖的南方。看身处的位置,却是在城中一座城府内。
入眼之下周围挂满香百合图腾的旗帜,成千上万名阵容整齐地士兵排列相迎。
随后过来的桑席“哇”的发出一声惊叹,基恩立即让他闭上嘴巴,走出魔法阵到队伍中。
没有多久,352名南探团成员全部过来,空间传送门关闭。
一小队人骑马从前方阵营中走来,当先一人骑着一匹红马,上唇一排细密的红胡子,身穿红铠红披风,上下全是红,象团火。这人正是南方格鲁亚行省一百四十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大领主多明尼凯奇侯爵,身后则是多明尼手下十二名小领主。
“哈哈……格鲁亚人热烈欢迎勇敢的骑士和尊贵的魔法师,多明尼恭候多时。”
四十多岁的多明尼声音洪亮,传到众人耳里都是嗡嗡地响。来到众人面前,多明尼翻身下马。
威尔斯迎上去以骑士大礼半跪:“南探团团长威尔斯见过侯爵大人。”
多明尼忙伸手扶起威尔斯:“快起快起,我们都是老熟人了,不用这么见外。”伸手亲热挽住威尔斯手臂,笑道:“来来,酒水早已经准备好。”转头对所有人道:“今天就在我府上休整一天,让我们格鲁亚人一尽地主之谊,明天一早再出发也不迟。”
威尔斯转身对众人道:“你们地意思如何?”表面上问众人意思,实是借势抽出手臂。
“探疆”人员无不是在刀尖上过日子的粗野之辈,听到侯爵这样说,哪有不赞成地道理。
余是一群人被安排进多明尼的府内,每人一套房。
不得不说,多明尼的府第大得超乎想象,富丽堂皇的程度可说是南方的皇宫。
安排好住处,众人在各自的房间休息了一小会,多明尼便派人过来请众人参加宴会。多明尼以及十二位小领主相陪三百多号人,多明尼和威尔斯同坐一席,满面春风,言谈风趣,和蔼可亲,席上歌女舞女闹得好不热闹。
到了晚间,又摆了更为丰盛的晚宴,招待十分热情。
三百多号人吃喝得好不痛快,桑席自从喝过坎拉奇的红酒,喜欢上了酒,这一次又是喝醉了。
到晚宴结束,多明尼便指着一、两百名歌女舞女就说:“今晚就让她们陪大家睡吧!她们可都是还没经过人事的少女。哈哈……”
南方以身材纤细矮小的格鲁亚人为主,格鲁亚人久居南方,女人一个个苗条美丽,这些歌女舞女又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多明尼一说出这话,立即就有三、四十人跳出来挑选自己看中的少女,不顾周围人的视线,迫不急待抱在怀里又是摸又是啃,朝自己的房里走去。
恶心!滛秽卑劣的人性。基恩念完一个漂浮术把桑席托起,目不斜视回了房,对于他来说,有时间不如多制造几卷魔法卷轴。百丽儿一直把面部埋在头罩之下,这时也跟着基恩逃离。
宴席上的人七七八八散了,只留下多明尼和威尔斯两人。
多明尼微笑道:“威尔斯,不如今晚我们相谈一晚?”
威尔斯伸了伸腰:“多明尼大人,我累了,不如下次吧。”
多明尼不满道:“上一次你也说下一次,上上次你说的还是下一次,两年一次,每次都说下一次,威尔斯,六次了,六次是多少年?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等了你整整十二年,为什么你要这么折磨我呢?”
“可是我真的累了。多明尼大人,难道你想看到我在这次探疆中死去吗?我死了你就高兴了?”威尔斯淡淡道。多明尼眼神中一阵失望:“威尔斯,你知道我的心,要是你真累了,不如……明天再继续休整一天?”
威尔斯不悦道:“你不要逼我!”起身往外就走。
眼见威尔斯即将离开,多明尼突然掀翻桌子,怒道:“要我做到什么地步你才肯答应我?”
威尔斯站立住,回过身淡淡道:“我的心只属于一个人,那就是陛下。如果你能战胜陛下,我倒是可以考虑。”
怔怔望着威尔斯离开,多明尼喃喃道:“你明知道我不可能战胜他,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战胜他……”他突然爆发出疯癫般的狂笑,人是不可能战胜龙在天,但除开人之外还有更可怕的存在。
比如神,比如魔王。
第九十五章 荒渊之地
第二天烈日当头。
南探团重新集合。
经过一晚,多明尼还是那个谈笑如风的侯爵,亲自送南探团进了另一个空间传送阵,而这个空间传送阵定位的空间位标就是上一次“探疆”的边界。
而在基恩心里,已经把多明尼这个人定在极度虚伪上。
就在昨天晚上宴会结束,有人在房中等他,送了他一百枚金币,然后和善地问他“探疆”完之后的打算,问他有没有想过当多明尼的侍卫,并提出极为诱惑人的丰厚待遇。
基恩相信每个人都遇到相同的情况,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基恩一口回绝。
那人走时连送出的一百金币也给带走了。
威尔斯仍是第一个进入空间传送门,其余人一个接一个跟进去,也就在最后一个人刚刚走进去,空间传送门即将关闭的时候,守护空间传送门魔法阵的千名士兵中突然激射出一人,那人的速度简直匪夷所思,烈日下都只见到一个虚影,在空间传送门关上之际,跃了进去。
多明尼一愣,接着怒喝道:“阿南达……”
天空黑云滚滚,天色昏暗,黑色雷电时不时劈落下来,大地一阵颤栗。
击碎的石头被狂风吹到天上,转眼不见踪影。
地面百孔千疮,无数巨洞张着黑黑不见底的深口密布在这片大地之上。
“哗啦!”
上百米粗的黑色雷电击在一座实在不能称之为山地小山上,小山灰飞烟灭。上百斤的大石飞上了天空。越飞越远。
站在地洞的洞口,兔子什么心情都没有了,死死抱住银月的腿,两眼泪奔:“妈呀,这是什么地方啊?没有树。没有草,没有山。什么都没有,只有地洞雷电和要命的风,兔子大人要死了,要死了……”
“荒渊之地!这就是荒渊之地!”银华莲散发出银芒抵挡着天地间过于强大地狂风,银月淡淡道:“这天地之威连我都受不了呢。按人类魔法评定的话,每一道闪电怕都有禁咒地威力,大地上的深渊应该都是雷电造成的!果然,不是人来的地方啊!”
兔子愤怒道:“那你还要来!我以为是什么好地方,这里能住人吗?我们还是快快回去。”
“如果天天这样倒还真的没有办法。”银月若有所思,一道雷电降在千米远地地方,产生出的气流冲击让银月也不禁后退了一步,“好吧,等几天看看。”她轻轻拎起兔子的脖颈,银翅一展。向洞下飞去。
这个洞直上直下有上千米深,飞到底部空间顿时开阔不少,再往前飞进了一条斜上向的通道,飞出三百多米进了一个明亮的山洞。数千平方米的洞中央魔法之火常年不熄,这处地方正是以前狼人班克罗夫特的藏身之处。
一具荒渊之地的奇形魔兽锁在洞壁上,经过无数岁月,这只魔兽只剩下庞大的皮包骨头,灵魂之火都显露出来,发出微弱的绿色光芒。面前有个石槽,洞顶渗下来地水滴在里面聚成一小汪清水,就靠着这点清水。这只魔兽不知活了多少年。
班克罗夫特留下的位面位标就在这只魔兽的灵魂之火内。
银月一飞进来。这只魔兽发出低哀的叫声,仿佛在哀求银月将它放开。
银月置之不理。把兔子丢在地上,银华莲收进体内,用另一处积蓄地水洗了个脸,然后洗了个脚。
兔子不满道:“美女,你怎么能用那里的水洗脸洗脚,我还怎么喝啊?”洞中只有那两处地方积水,上方半天滴不了几滴,直径才一米多的水坑也不知积了多少年才积了那么一些。
银月缓缓坐在唯一的一张石椅上,淡淡道:“从今天开始,你对我的称呼要稍稍改变一下。”
兔子愣了愣,接着喜道:“那我叫你月月,嘎嘎,月月,多美的名字。月月,抱抱……”它就要朝银月冲过去,突然看到银月一脸怒容,无形威压从她娇小的身体里散发出来,强大恐怖的气息令兔子顿时站立不稳,吓得它本能地五体投地,呈个“太”字,球身不自禁地发起抖来。
这个威压简直比魔法学院里出现地骨龙还要强大还要恐怖,简直就是至高无上地存在。
兔子被吓住了,不过它很快意识到什么,抬起头勉强笑道:“月月,你不要吓我……”
在看到银月森寒如水的面色,它小小地兔子心不由往下一沉,果然,银月寒声道:“如果你想继续活下去,从今天开始,你就要称呼我为主人,否则我把你丢出去。”
“不!”兔子尖声大叫:“你不能这样对我,不能这样对我,我是尊贵的兔子大人,我不能有主人,这对是最可怕的污辱,是践踏我的高贵的自尊。月月……不不,美女,我不叫你月月叫你美女不成吗?”
“哼!”银月轻轻一招,就把兔子抓在手里:“小兔子,让你喊我声主人是看在基恩的面子上,以你好色的本性和渺小的实力根本不配喊我主人。你不愿意是吧,那你就在外面去待着吧。”
说着,银月站起来,朝洞外走去。
“啊?!不要啊!美女,你是在和我开玩笑的是吧?呵,呵,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兔子笑得十分难看,心中尚存一丝希望。“哼!”
银月冷哼中充满不屑和嘲讽,打破兔子最后一丝幻想。兔子魂飞天外,刚才在外面见识过了荒渊之地上雷电之威、狂风之怒。在那种天威之下,是绝无生还的道理。兔子开始拼命挣扎,却哪里能挣脱得了银月的手,这时它害怕了,非常地害怕。无论它有多高贵的身份,在这生死时刻也不免开始求饶。
“别这样。千万别这样,美女,我求求你,不要这样对我……”它想起可能是因为责怪银月用水洗脚导致银月的生气,哀声道:“我喝你的洗脚水还不成吗?”刚说完这话。兔子一下子瞪圆了眼睛,用爪子使劲地擦了擦,就在说喝银月洗脚水的时候,它看到洞中那只魔兽伸出长长地舌头舔了下水,干瘪只剩一张皮的兽脸上露出……错不了,是讥笑。
妈地,老子被野兽嘲笑了!
兔子愤恨地想。
银月不和兔子废话,对付兔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实际行动。
她脚步不停,身上银华莲浮现出来,双翅展开朝上飞去。
兔子吓呆了。是玩真的,真是要自己的小命。那个温柔漂亮的银月跑哪去了?前后地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高傲的兔子终于妥协了,“主、主人,饶了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叫别人主人。难免有些生硬,在它那个位面,可是只有别人叫它主人的,几时轮到自己叫别人主人的?心里面却在想:我一定要回去,异世界不是兔子玩的。
“看在基恩的面子上,我就收了你这个仆人。”对于最终的结果,银月比较满意。
兔子有些明白了,在基恩面前。银月就是温柔和善的漂亮女人。在这里,银月就变成穷凶极恶的恶女人。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差。兔子开始无比怀念和基恩在一起地日子,后悔离开时没有留下那么一点眷顾之情,也不知基恩会不会因此恨上自己。
荒渊之地的雷电狂澜持续了三天,整整三天。
三天之后,雷电狂澜终于慢慢隐退了,只是天空仍然阴沉。
“走,我们出去看看。”银月吩咐道。
“是的,我尊敬的主人。”“主人”两字兔子现在喊得无比顺畅,要知道这三天它无时无刻不在练习,每天要练习一千遍啊一千遍,如果不喊足一千遍,它是连洗脚水也没有喝地。
不过三天没有吃东西,兔子饿得有气无力,打不起精神。
银月飞上天空,方圆上百里之内除了地洞什么都没有,狂风卷走了一切可以卷走的东西,远方三百里之外倒是竖立着一座山,如此远的距离还有山的形态,足以说明是座高山。
那是一座真正的山。
银月见到后急速降低高度,只到视线中看不到山尖为止。
在雷电狂澜下,山还能耸立不倒,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山中住着连雷电狂澜也不怕的东西存在。银月并不打算在这个时候去惊动对方。
“主人,我好饿!”兔子一副快死了神态。
银月哼了一声,朝山相反的方向飞行,飞出百里,覆盖在精神力感知的范围内终于感触到活着地物体存在。
一只十米多长浑身是骨刺地巨蜥从一个洞里跳了出来,飞快地向远方逃窜,从它跳出的地方冒出一团黑烟,烟中现出骑着骨马地黑暗骑士,追了过去。
黑暗骑士的速度远远超过巨蜥,很快追上,两者激斗起来。
“咦?拥有灵魂之火的黑暗骑士。”银月降了下去,在这广阔的荒芜位面,才经过雷电狂澜的洗涤,出现两个追杀的生物倒是有些意外。
巨蜥身体庞大,力量十足,充满尖刺的尾部是它强有力的武器,每一次简单扫击都会刮起一片狂风,地面都会留下一个三、四米的大坑,威势惊人。只是它显然不想和黑暗骑士过多纠缠,只想快速逃离。
骨马在巨蜥身发的速度快得惊人,又是一反常态。大口几乎在眨眼之间便把黑暗骑士的头颅包住,锋利的寒齿要是合拢,黑暗骑士的头将会被轻易咬碎。
黑暗骑士马鞍旁挂有一柄黑色的长枪,从头至尾都没有拿在手里。此时更是来不及取下,只有骨骼的双手在危急关头扳住了巨蜥的上下颚,黑色斗气从灵魂之火里冲了出来……
力量对拼!
巨蜥无法合拢大嘴让锋利的牙齿起到作用,反而隐隐有张开的趋向,黑暗骑士占据了上风。
巨蜥喉头一阵鼓动……
吼!
震天动地地吼声中一团龙卷喷出……
这平向的龙卷仿佛拥有吞噬一切的力量,地面因此而裂开,搅碎的石头旋在里面更增添龙卷地威力。
源源不断冲出的龙卷风长达半里……
越往后声势越是惊人。
一个黑色的东西从龙卷未端飞出,骨碌碌一路滚到兔子身前。瞳孔中碧绿的火焰对着兔子阴森转动。分明就是黑暗骑士的头颅。
兔子大叫一声。身子闪了闪,出现在银月身后。
银月漠然不动。注视着龙卷渐渐消散。
无头黑暗骑士并不因此散架,胸腔中绿色的灵魂之火旺盛起来,双臂逐渐拉开。
终于“嘶拉”一声响,巨蜥的身体愣是被他撕成了两半,内脏撒落一地。
无头黑暗骑士转过了身,感觉到银月的强大,犹豫了一下,骨马朝银月这边缓缓过来。
到了跟前,黑暗骑士抓起黑色长枪下马,小心谨慎走至头颅前,一边提防一边捡拾起自己地头颅,就那么往颈子上一安,黑气缠绕上去,没一会便转动自如。
兔子已然吓得魂不附体,说不出话来。
银月没有动,静静地看着黑暗骑士安好头,见他想就此上马离开,淡淡道:“就这么走了?”
黑暗骑士收回上马地骨脚,竟是朝银月施了一个骑士礼,开口道:“小人实力低下,身份低卑,请大人饶过小人,放小人走吧!”声音干瘪难听。
“呃?”见黑暗骑士如此低声下气,兔子顿觉好玩,胆子忽然大起来,跳出来冷“哼”一声:“你小子倒是识趣,知道兔子大人……”它想起了什么,脸色一时卡白,小心肝“咚咚咚咚”跳个不停,朝银月偷偷瞧了一眼,见银月没有动怒的样子,悬起地心放了下来,神色又是高傲起来:“知道兔子大人厉害吧,哼哼,兔子大人厉害归厉害,兔子大人的大人更是厉害,看你这么识趣的份上,哼哼,兔子大人的大人问你什么话你都要如实回答。”
“是!兔子大人的大人请问。”黑暗骑士老老实实的应道。
耍了一次威风,兔子满意地跳回到银月身后,又是一副老实样。它隐隐约约把握住面子和奉承共存的技巧,不由有些得意。
“你是黑暗骑士?”银月淡淡地问。
“是!”黑暗骑士答道。
“那你怎么有完整的灵魂?”这是银月最想从黑暗骑士身上得到答案的问题。
“因为……”黑暗骑士身上的黑气突然强盛起来,声音发颤:“因为我是一个活人炼制出来的。”
这显然不是银月需要的答案,她微感失望,“荒渊之地有人类?”
黑暗骑士胸腔里的灵魂之火时明时暗,不稳定地摇曳,“我是被……一个狼人从遗弃之地位面带过来的。”
狼人?
遗弃之地?
银月知道,未日审判笼罩下的位面在众神离去时便被定为遗弃之地,正是自己来的位面,而这狼人除了班克罗夫特没有第二个狼人来过这里。
“班克罗夫特吗?”
听到银月叫出班克罗夫特的名字,黑暗骑士又惊又怒,显然班克罗夫特在黑暗骑士的灵魂里留有不可磨灭的印象,经过千年也不曾让他忘记。他半跪下去:“难道兔子大人的大人……”
“我叫银月!”
“是!银月大人也是从遗弃之地来的?”
银月淡淡道:“我没有回答你的必要。既然你是班克罗夫特带过来的,应该是他的仆人吧?”
黑暗骑士沉默不语,银月冷声道:“很难回答吗?你这匹骨马倒是不错,也有灵魂。”说着隔空朝骨马拍去,顿时震散了骨马身上缠绕的黑气,失去黑气的骨马立即散成一堆架子,黑色魂火慌张朝阴沉的天空飞去。
银月又是一招手,把黑色魂火抓回到手中,黑色魂火在她五指间扭动挣扎,发出阴阴的嘶叫,失去骨骼的魂魄显得那样弱小。
看到银月露了这么一手,黑暗骑士惶道:“是,我是班克罗夫特大人的仆人。”
银月淡淡一笑,“很好,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仆人了。你有什么意见没有?”
黑暗骑士双膝着地:“没有,我的主人!”
银月对兔子笑道:“看我好不好?给你找了个伙伴。”
咕咚!
兔子昏倒在地。
“没用的小家伙!唉,我要是不找几个强力的助手,凭你还能找到食物不成?”望着远方陆续爬出来生物,银月摇摇头:“我还有很多事要问你,跟我回去。”
黑暗骑士并不起身:“大人,我的马……”
“你说的是这个吗?”银月把骨马魂魄弹向黑暗骑士,黑暗骑士连忙抓住,起身走到骨马骨架堆旁,把魂魄放了进去,一团黑气从他体内覆盖上去,骨马骨架立即重组起来。
银月笑道:“你还有这个本事。”
黑暗骑士卑谦道:“小人活下来实在不容易,它散架了很多次,小人都是这样让它重新活过来,只是每一次都会让它显得更不中用。”
银月微微点头:“回去再说吧,把食物带上。”
第九十六章 荒渊之地的黑暗骑士
巨蜥的味道实在不怎么地。特别是用魔法火焰烤出来的肉有着浓厚的魔法味道:涩。
三天三夜没吃东西的兔子仍吃得津津有味。
那个锁在石壁上的魔兽也分了一块肉,灰暗无神的眼光多出一道神采,对黑暗骑士投出仇恨的目光。
巨蜥的魔核很大,灰褐色,蓄含了大量的魔法力量,在黑暗骑士恳求的注视下,银月赏给了黑暗骑士。
黑暗骑士直接把魔核放进胸腔中的灵魂之火里,预备用灵魂之火慢慢炼化。
银月饶有兴趣地问:“谁教你的这个方法?”她不认为黑暗骑士会自己想到这个方法。
黑暗骑士回答出班克罗夫特的名字,银月想想也是,除了狼人班克罗夫特不会有别人。
银月没有直接问荒渊之地的情况,而是问起黑暗骑士来这里的经历。
黑暗骑士用一种低沉颓废的语气开始述说。知在哪里的遥远时代。
大陆北方有个冰封之国的小国,与其说冰封之国,不如说是冰封之城,也就是如今的坦桑。丹伦布克曼是冰封之城最强大的骑士,唯一一名抵达圣域的骑士,守护着冰封之城。
由于丹伦布克曼的存在,冰封之城矗立不倒。
但是真正能威胁到冰封之城的不是虎踞龙盘在周边的强大帝国,而是天气。恶劣的天气带给人们难以想象的困难生活。
有一年的冬季,冰封之城遇到罕有远超以往地寒冷天气,天空不再下雪,而是下起特大的冰雹雨,冰雹砸碎了房屋。砸毁了城墙,冰封之城遭受到史无前例的破坏,居民大量死伤。家养地牲畜尽皆死亡,一时间城中处处是凄惨的景象。
丹伦布克曼受冰封之城国王之命,冒险带领二千人的军队进入北方森林。为冰封之城地居民补给生存下去的必要食物,他们地目的捕杀北方森林里的魔兽。
北方森林边缘的魔兽经过多年的捕杀早就杀绝。而北方森林深处一直就是人类的禁地。这次他们不得不进入到更深地带,恶劣的天气更增加了无数不可预知的危险性,他们地前进无比艰险。
一开始,他们并没有遇到什么过于强大的魔兽,有丹伦布克曼在,军队很快获得不少肉类食物,存放进魔法师的空间戒指。不过对于百万居民的冰封之城,显然远远不够。
一开始地轻松让士兵们士气高涨。就连丹伦布克曼也开始觉得只要有他在,大可以再继续
他们遇到了一群长毛魔熊,全是九级,数量有二十八头。
这个数量是灾难性的。
不过当时长毛魔熊并没有攻击人类士兵。他们如果就此避开并不会有事。
丹伦布克曼自然不怕,不过手下的士兵却禁不起长毛魔熊的攻击,凭他一个人,不可能一口气将二十八头九级魔兽砍杀的干干净净,难免会造成士兵的死伤,他准备下令避开,却发现雪地中的长毛魔熊根本没有理会他们,长毛魔熊围着一个圈子。并古怪地保持包围的形状来回来跑动。
这令丹伦布克曼升起强烈地好奇心。便下令士兵退出一里,自己站近些观察。
在离长毛魔熊一里处。他终于看到厚雪之中有只雪狐仓皇逃窜,雪狐和白雪混成一团,不是他眼光锐利还真看不出来。
长毛魔熊便是在围杀这只灵活地雪狐。
雪狐无处可逃,蓝色的眼睛流露出绝望,发出低低地呜咽。
丹伦布克曼于心不忍,高喝一声,山峦回音经久不绝,斗气冲天而起,光芒万丈,接着斗气收缩至体表,宛如实质地光芒炫丽耀眼,如风一般冲进长毛魔熊群,和二十八头长毛魔熊战在一起。
以丹伦布克曼圣域的实力,迎面就斩杀了一头长毛魔熊。
和二十八头长毛魔熊战斗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长毛魔熊的凄叫却引来更多的长毛魔熊,当丹伦布克曼全力把二十八头长毛魔熊杀死,远方人类士兵那里却又出现了五十二头长毛魔熊,冲进了人类士兵中。
士兵们惊恐呼叫起丹伦布克曼的名字……
雪地染红了,残肢断臂随处可见。
丹伦布克曼精疲力竭,悲伤地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活下来了。他仰天长啸,泪如雨下。
三十米处雪狐静静望着他,他又是凄怆大笑,笑后看到雪狐仍在那里,心忽然平静下来,过去柔声让雪狐离开,雪狐一步三回头离去。
就在雪狐离去不久,狼人班克罗夫特出现了。怒声斥喝丹伦布克曼破坏了自己?br />免费电子书下载shuba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