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嘛与山羊分享?干嘛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你真聪明。一旦脱困,我非把这该死的妞儿吊死不可,净惹麻烦。“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赦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帐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者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嘛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
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地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四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的俘||乳|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教她比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表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带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斤天是个嚎日子。”瓦格·霍特说。在他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作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几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补错,”瓦格·霍特道。“我棵以得到,全开岩城的金子。但手先,我要松他一个心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将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
詹姆厉声尖叫。
第二十二章 艾莉亚
这座小方堡几乎被荒废,居住其中的大个子灰骑士也一样。他老得听不懂他们的问题,不论问什么,只会微笑着呢喃:“我守住桥,没让梅纳德爵士过去。他红头发,脾气倔,却无法动摇我。我杀他之前负了六处伤。六处哦!”
幸亏照顾他的学士是个年轻人。老骑士在椅子上渐渐入睡之后,他将大家拉到一边,“只怕你们是在寻找鬼魂。很久以前,至少有半年,信鸦到这儿来过。上面说贝里伯爵给兰尼斯特的走狗在神眼湖附近抓住,上了吊。”
“是啊,是给上了吊,但索罗斯在他断气之前砍断绳索,把人又放了下来。”柠檬的鼻子不再红肿,但愈合时长歪了,使脸看起来不大对称。“闪电大王他死不了,真的。”
“啊,他似乎也很会隐藏,”学士说,“关于他的行踪,你们问过树叶夫人了吗?”
“我们会去问,”绿胡子道。
第二天早上,他们穿过城堡后的小石桥继续上路,詹德利很好奇这是否就是老人口中的桥。没人知道。“多半是,”幸运杰克说,“没见别的桥。”
“要是有首歌就好了,”七弦汤姆道,“一首动听的歌谣,会让我们知道梅纳德爵士乃何许人,为什么想过桥。若可怜的老莱彻斯特头脑清醒,留个歌手在身边,他也许会跟龙骑士一样出名咧。”
“莱彻斯特大人的儿子们都死在劳勃的起义中,”柠檬咕哝着,“有的参加这一边,有的加入另一边,但统统送了命。从此以后,他的脑袋就一直不正常,没有哪首该死的歌可以改善这种情况。”
“那学士说‘树叶夫人’是什么意思?”上马后,艾莉亚问安盖。
射手笑笑,“等着瞧吧。”
三天之后,他们骑过一株黄桑树,幸运杰克取下猎号,吹出一种独特的节奏。余音尚未消尽,树上便放下绳梯。“系好马儿呵,我们上去,”汤姆半唱半白地说。枝杈高处有座隐藏的村落,一座由绳索走道和青苔小屋构成的迷宫,房屋隐藏在红色和金色的树叶之墙后。他们被带到树叶夫人面前,她是个白发老妪,瘦得像竹竿,穿着粗布衣。“秋天了,不能再在这儿呆下去,”她告诉他们,“九天前,十来个狼仔沿着哈佛大道过来搜刮。如果他们抬头,也许就会发现我们。”
“你没见过贝里伯爵?”七弦汤姆问。
“他死了,”女人有些作呕地说,“给魔山逮住,眼睛被一把匕首刺穿。这是一名乞丐帮的兄弟说的,而他有目击证人。”
“老故事了,而且不真实,”柠檬道,“闪电大王可没那么容易死。格雷果爵士也许能挖出他的眼睛,但人不会因此而死。你瞧,杰克不就是例子?”
“嗯,没错,”独眼的幸运杰克说。“我父亲好端端就被派柏大人的监察官吊死,我哥渥特则被抓去长城,兰尼斯特家杀死了我的弟弟们。一只眼睛,真算不了什么。”
“你保证他没死?”女人抓住柠檬的胳膊,“谢谢你,柠檬,这是半年以来我们所得到最好的消息。愿战士守护他和他身边的红袍僧。”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村落找到一座焦黑的圣堂作容身之所,此村名叫激舞村。圣堂的镶铅玻璃只余碎片,迎接他们的老修士说,劫掠者们甚至夺走了圣母昂贵的长袍、老妪的镀金灯笼和天父的银冠。“他们还砍下少女的,尽管那只是木头做的,”他继续倾诉,“黑玉、玉髓和珍珠母制的眼睛也被匕首挖了出来。愿圣母宽恕他们。”
“谁干的?”柠檬斗篷问,“血戏子?”本书转载ㄧ6k文学网wαp..
“不,”老人道,“北方人,崇拜树木的蛮子。他们说要找弑君者。”
艾莉亚听到他的话,咬紧了嘴唇。她可以感觉到詹德利的目光,这让她又羞又愤。
圣堂下有个地窖,十几个人住在蜘蛛网、树根和破酒桶之间,他们也都没贝里·唐德利安的消息,甚至连他们的头领也不知道——他可是穿着熏黑的甲胄,斗篷上粗粗画着一道闪电呢。绿胡子见艾莉亚瞪着他瞧,哈哈大笑,“小松鼠啊,闪电大王他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哟。”
“我才不是松鼠,”她说,“我快十一岁,要当真正的女人了。”
“呵,小心别让我娶你!”他想挠她的下巴,但艾莉亚把他的笨手给拍开了。
当晚,柠檬和詹德利跟东道主玩牌,而七弦汤姆唱了一支很笨的歌,关于大肚子本恩和总主教的鹅。安盖让艾莉亚试他的长弓,但无论她如何咬紧牙关使劲,始终拉不开。“你需要一把轻点的弓,小姐,”雀斑脸的弓箭手说,“若奔流城有风干木材,也许我可以为你做一把。”
听见此话,汤姆停止了歌唱。“你真是个小傻瓜,射手,去奔流城只能是讨赎金,不会有功夫坐下来制弓的。假如收钱就跑,没被抓住剥皮,就该谢天谢地。霍斯特公爵在你长胡子之前就当家啦,土匪毛贼落到他手里只有被吊死一途。而他儿子……讨厌音乐的人不能信任,这是我的口头禅。”
“他讨厌的不是音乐,”柠檬说,“而是你,笨蛋。”
“喏,这就是他荒唐的地方了。那姑娘只想和男人上床,他自己喝醉了办不了事,也是我的错吗?”
柠檬的破鼻子哼了一声,“把这事编成歌的是你,还是另外哪个爱死自己嗓音的蠢货?”
“我只唱过一次嘛,”汤姆抗议,“而且谁说那首歌写的是他?明明就是一条鱼!”
“一条软塌塌的鱼,”安盖嘻嘻笑道。
艾莉亚才不在乎汤姆的笨歌曲。她转向哈尔温,“他说赎金是什么意思?”
“我们急需马,小姐,还有盔甲、宝剑、盾牌、长矛……所有这些都得用钱去买。对了,还要买种子,凛冬将至啊,记得吗?”他摸摸她的下巴。“你不是我们头一个用来讨赎金的贵族俘虏,希望也不是最后一个。”
这倒是,艾莉亚明白,古往今来,骑士被俘后就是用来交换赎金的,有些女士也可以。如果罗柏不愿付钱呢?她不能打仗,而国王理应将国家置于亲属之上。还有母亲大人,她会怎么说?我闯了这么多祸,母亲还要我吗?艾莉亚咬紧嘴唇寻思。
第二天,他们骑到一个叫“高尚之心”的地方,那是一座高山,其顶蜂好似能看到半个世界。环绕顶峰的是一圈巨大苍白的树墩,原本都为高耸雄壮的鱼梁木。艾莉亚和詹德利围着山头边走边数,一共三十一个,有些大得她可以当床睡。
七弦汤姆告诉她,高尚之心曾是森林之子的圣地,他们的魔法仍在此存留。“睡这儿的人不会受伤害,”歌手道。艾莉亚认为这是真的:这座山好高哦,周围土地又平坦,敌人决不可能悄悄接近。
汤姆续道,附近百姓都回避此处,因为传说有森林之子的鬼魂出没。当年安达尔人的国王“弑亲者”艾瑞格砍倒树林,杀死了他们,他们一直没得到安息。艾莉亚却不怕,她从小就听说森林之子和安达尔人的故事,自己还当过赫伦堡的鬼魂呢。就小时候吧,她也曾躲进临冬城的墓窖,在王座上的国王石像间玩城堡游戏,玩美女与怪兽。
即便如此,入夜之后,她仍旧觉得毛骨悚然。好容易睡着,一阵突来的风雨又将她惊醒,被单被一下子掀掉,旋转着飞入灌木丛中。她追赶过去时,听到了说话声。
篝火余烬边,汤姆、柠檬和绿胡子在跟一个矮小的女人交谈。她比艾莉亚还矮一尺,比老奶妈更老,全身佝偻蜷缩,满是皱褶,倚在一根疙疙瘩瘩的黑拐杖上。她的白发如此之长,几乎拖到地面,寒风吹起,头发在脑际飞舞,活似一片白云。她皮肤的颜色更白,好象牛奶,眼睛却是红的,从灌木丛中看去很难明辨。“旧神蠢蠢欲动,不让我安睡,”她听见那女人说,“我梦见一个胸口戴着燃烧之心的影子杀了一头金色的雄鹿,是的;我梦见一个没有脸孔的男人,等在一座摇摇晃晃的索桥上,他的肩头栖息着一只淹死的乌鸦,乌鸦翅膀上还挂着海藻;我梦见一条咆哮的河流和一尾雌鱼,她漂浮在水面,脸上有红色的泪痕,但眼睛却猛然睁开,啊,使我在恐惧中惊醒。我梦到了这些……还有更多。好啦,为报答我的梦,你的礼物呢?”
“梦,”柠檬斗篷咕哝着,“梦顶什么用?雌鱼和淹死的乌鸦?昨晚我也做了梦,在梦中吻了从前认识的一位酒馆女郎。你会为此付酬吗,老太婆?”
“那婆娘早死了,”老妇人嘶叫道,“只有蛆虫可以吻她。”她转向七弦汤姆,“我要听歌,否则就把你们赶走。”
于是歌手开始表演,唱得如此轻柔悲伤,以至于艾莉亚完全忘记了自我。曲调有几分熟悉。我敢打赌,若珊莎在,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歌。姐姐不仅知道所有的歌谣,还会甜美悦耳地唱出来。我只会大声嚷嚷。
第二天早上,矮小的白发女人不见了。准备出发时,艾莉亚问七弦汤姆,森林之子是否仍住在高尚之心。歌手咯咯直笑,“你看到她了,对吧?”
“她是鬼魂吗?”
“鬼魂会抱怨关节痛?不,当然不是,她只是个上年纪的矮女人,性格古怪,眼睛邪门,知道一些本不可能知道的事。如果她喜欢你,就会把信息透漏出来。”
“她喜欢你?”艾莉亚怀疑地问。
歌手大笑,“至少喜欢我的声音。她总让我唱同一首歌,该死,那首歌好是好,但我也会弹别的咧。”他摇摇头。“好啦,重要的是,我们终于有了线索,我敢打赌,这下你很快就会见到索罗斯和闪电大王了。”
“你是他们的部下,他们干嘛还躲着你呀?”
对此,七弦汤姆翻翻白眼,回答的是哈尔温,“这不叫‘躲’,小姐……贝里伯爵东奔西走,很少透露计划,这样无人能出卖他。迄今为止,已有数百人、甚至数千人向他宣誓效忠,但我们全跟着他并没好处,只会耗光这片土地的资源,或被敌军一网打尽。相反,分散开来,就能同时攻击十几个地方,并在敌人作出反应之前撤离。就算我们中的一员被抓住,接受询问,无论对方怎样动手,也无法了解到贝里伯爵的动向。”他犹豫片刻。“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接受询问’?”
艾莉亚点点头。“是的,我认得记事本,还有波利佛、拉夫他们。”她把神眼湖畔那间仓库的事说了出来——她和詹德利就是在那儿被抓的——还讲述了记事本提的问题。“村里藏有金子吗?”他总如此开头,“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有哪位村民帮助过他?他离开后去了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他们装备如何?有多少人骑马?有多少人受伤?可曾见过其他敌人?他们又有多少?什么时候见着的?他们举着什么样的旗帜?他们去了哪儿?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他们去了哪儿,你说不说?”想到这里,她仿佛再次听到那些惨叫,再次闻到鲜血、粪便和焦肉的臭味。“他总是问同样的问题,”她认真地告诉土匪们,“但每天问的方式都不一样。”
“小孩子不该有如此遭遇,”哈尔温耐心等她说完,然后评论道,“我们听说魔山在石磨坊损失了一半部下,没准这个‘记事本’此刻正沿着红叉河漂浮,被鱼儿咬掉脸庞咧;如果不是,那他们又多一项罪状需要偿还。大人说了,事情的起因是首相派他去惩罚格雷果·克里冈,他也一定会完成这项任务。”他拍拍艾莉亚的肩膀,以示宽心。“快上马吧,小姐,去橡果厅要骑一整天,好在到达之后我们就能住进房间,吃上热腾腾的晚饭。”
他们果然骑了整整一天,夜幕降临时,才渡过一条小溪,抵达橡果厅。这座巨大的橡木堡垒有石围墙环绕,城主随封君凡斯伯爵外出打仗,因此大门紧闭,并上了闩。城主夫人是七弦汤姆的旧识,安盖说他们曾是恋人。这名弓箭手通常和她骑在一起,队里除詹德利之外,就数他的年龄和她最接近,他也常给她讲多恩领的风情,却从不乱开玩笑。他不是我朋友,只是来监视我的,确保我不会再逃走。艾莉亚懂得如何洞察真相,多亏西利欧·佛瑞尔的教诲。
斯莫伍德夫人待土匪们相当友善,但她谴责他们将小女孩拖进战争的行为。柠檬无意中透露艾莉亚是贵族之后,她显得更为愤怒。“谁给这可怜的孩子穿上波顿家的破衣服?”她质问,“这纹章……看到胸口的剥皮人,许多人会立刻吊死她。”于是艾莉亚被不由分说推上楼梯,按进浴盆里,用滚烫的热水清洗。斯莫伍德夫人的女仆们搓得用劲,仿佛真要剥她皮似的,水里面有东西很香,闻起来是花的味道。
洗完后,她们坚持要她换上女装:棕色羊毛长袜和轻薄的亚麻布衬衣,外罩淡绿裙服,裙服上身用棕色丝线绣满了橡果,褶边里也有。“我姨祖母是旧镇圣堂的修女,”斯莫伍德夫人监督女仆们替艾莉亚系上裙服背后的缚带,“战争开始时,我把女儿送去那边,等她回来肯定穿不下这些衣服了。你喜欢跳舞吗,孩子?我的凯瑞琳跳得很可爱,她的歌声也很美。你呢,你喜欢做什么?”
她在草席上蹭蹭脚趾头,“……针线活。”
“哦,看不出来,你是个好静的孩子呀?”
“呃,”艾莉亚道,“我做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
“不一样?我总觉得针线活儿特别需要宁静细心。你瞧,诸神赐给我们每人不同的天赋和才能,我们就该把它用好。我姨母常说,无论做什么,只要做到认真二字,发挥出自己的潜力,就等于是一次祈祷。这是个有趣的想法,对吧?希望你下次做针线活时记得这一点。你每天都做吗?”
“每天都做,直到弄丢了缝衣针。新的不如原来的好。”
“唉,非常时局,大家都得将就将就。”斯莫伍德夫人仔细审视裙服,“你看上去是个像模像样的小淑女啦。”
才不是淑女,艾莉亚想告诉她,我是冰原狼。
“我不知你是谁,孩子,”夫人续道,“也许这样更好。恐怕你是个重要人物。”她替艾莉亚抚平领口。“非常时局,最好就是普普通通,谁也不招惹。我很想把你留在身边,但这样其实并不安全。我有城墙,却没守卫。”她长叹一声。
等艾莉亚梳洗着装完毕,晚餐已在大厅里摆开了。詹德利只消看一眼,就乐得酒都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哈尔温“啪”地给了他一耳刮。这顿饭菜色虽然单调但量很足:包括蘑菇墩羊肉、黑面包、豌豆布丁和黄奶酪烤苹果。吃完东西,仆人们收拾干净之后,绿胡子低声询问夫人关于闪电大王的消息。
“消息?”她微笑道,“他们十几天前还在这里。一共十来个,赶着羊呢——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索罗斯给了我三头作为答谢,你们今晚吃的就是其中的一头。”
“赶羊的索罗斯?”安盖大笑出声。
“是啊,我向你保证,那场景真古怪。但索罗斯声称,作为僧侣,他懂得照顾羊群。”
“没错,他还懂得如何剪毛咧,”柠檬斗篷咯咯笑道。
“嗯,这事可以写一曲很不错的歌。”汤姆拨弄了一下他那木竖琴。
斯莫伍德夫人瞪了他一眼,“还是让别人来写吧,人们受够了那个编唱《紧紧跟随唐德利安》的家伙,真肉麻。哼,此人见到乡间放牛小妹表演的则是什么《噢,拉我的美女躺倒在草地》,听说把两位姑娘的肚子都弄大了。”
“错了,是《让我啜吸你的美丽》,”汤姆分辩,“放牛小妹最喜欢这个,记得某位夫人也爱听。哈哈,身为歌手,总是要散播快乐的嘛。”
她嗤之以鼻,“三河的姑娘让你播了个遍,个个得喝艾菊茶。我以为你这种年纪的男人,应该知道把种子撒在肚子上。瞎,看来用不了多久,你就得改名七子汤姆!”
“多年以前就超过七个啦,”汤姆说,“都是些好孩子,嗓子跟夜莺一样甜美。”他显然不在乎。
“伯爵大人透漏去向了吗,夫人?”哈尔温问。
“贝里大人从不公开计划,但石堂镇和三钱林附近正闹饥荒,要我的话就去那儿找。”她啜了一口酒。“告诉你们吧,我这边还来过讨厌的访客。前不久,一群狼仔跑到城门前嚎叫,说我把詹姆·兰尼斯特藏了起来。”
汤姆停止拨琴,“如此说来,弑君者真的跑了?”
斯莫伍德夫人挖苦地看了他一眼,“如果还被锁在奔流城下,会有人满世界追吗?”
“夫人您怎么对他们说的?”幸运杰克问。
“啊,我说我没藏啊,詹姆爵士不就光着身子躺我床上吗?只是被我弄得筋疲力竭,所以才没法出来迎接。有个厚脸皮的家伙居然还敢多嘴,我当即叫人放箭。后来他们奔黑底湾去了。”
艾莉亚不安地在座位里扭动,“来找弑君者的是什么样的北方人?”
对她公然接口的举动,斯莫伍德夫人似乎很惊讶。“他们没报上姓名,孩子,但都穿着黑衣服,胸口有日芒纹章。”
那是卡史塔克伯爵的黑底日芒徽记,艾莉亚心想,他们是罗柏的人。不知他们还在不在附近。如果能偷偷逃出土匪们的掌握,然后找到他们,或许就可以去奔流城找母亲了……
“兰尼斯特是怎么逃的,他们说过吗?”柠檬问。
“说了,”斯莫伍德夫人道,“但我一个字也不信。他们声称是凯特琳夫人将他放走的。”
汤姆大吃一惊,弄断了一根弦。“啊?”他惊呼,“这太疯狂了。”
这不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艾莉亚心想。
“我也这么认为,”斯莫伍德夫人说。
哈尔温想起了艾莉亚。“这个话题你不适合听,小姐。”
“不,我要听。”
土匪们态度坚决。“去吧,小松鼠,”绿胡子道,“做个乖乖的小淑女就好,大人们说话时,你去院子里玩,快去吧。”
艾莉亚忿忿地离开,若不是门太重,她准会狠狠甩上。门外,一片黑暗,沿着城墙燃起几支火炬,仅此而已。小城堡已关门上闩——她答应过哈尔温,不会再逃跑,但那是在他们污蔑母亲之前的事。
“艾莉亚?”詹德利跟在她后面出来,“斯莫伍德夫人说这里有个小铁匠铺,想不想去瞧瞧?”
“你想的话,就一起去吧。”反正没别的事可干。
“这索罗斯,”走过兽舍时詹德利说,“就是曾住在君临城堡里的那个索罗斯?红袍僧,胖胖的,剃个光头?”
“我想是的。”艾莉亚没跟君临城里的索罗斯说过话,但她认识他。他和贾拉巴·梭尔是劳勃的宫廷里打扮最奇特的人物,而他本人还是国王的好朋友。
“他多半不会记得我,虽然他常来我们的铺子。”斯莫伍德家的铸炉已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但铁匠把工具整齐地挂在墙上。詹德利点燃一支蜡烛,放在砧板上,取下一副火钳。“我师傅对索罗斯的火焰剑把戏很不满,认为不该如此对待钢材。好在这索罗斯不大用好材料,常将不值钱的剑浸进野火里,涂上薄薄一层,然后点燃就算数。我师傅说,这只是炼金术士的小把戏,但足以吓住马匹和没经验的骑士。”
她皱起眉头,试图回想父亲对索罗斯的评价。“他不像个僧侣,对吧?”
“不像,”詹德利承认,“莫特师傅说索罗斯的酒量比劳勃国王还大。他俩是一路货色,他告诉我,贪吃鬼和醉鬼。”
“你不该说国王是醉鬼。”也许劳勃国王喝得不少,但他是父亲的朋友。
“我在说索罗斯。”詹德利伸出钳子,仿佛要夹她的脸,艾莉亚将其拨开。“他喜欢宴会,也喜欢比武会,因此劳勃国王非常宠幸他。不过这索罗斯的确很勇敢,当初他们砸开派克城的城墙,他是第一个冲过去的。挥舞着火焰剑,铁民们纷纷着火逃窜。”
“我也想要一把火焰剑。”我也想要很多人在我面前着火逃窜。
“那不过是小把戏,我告诉你,野火会毁坏钢铁,每次比武会后,我师傅都卖给索罗斯一把新剑,每次都会争论价格。”詹德利将钳子挂回去,然后取下沉重的锤子。“莫特师傅说是我打自己第一把长剑的时候了。他给了我一块上好的钢材,我知道该怎么做。尤伦却在这时候把我带走,带去当守夜人。”
“如果你愿意,仍然可以铸剑呀,”艾莉亚道,“等我们到达奔流城,你就可以为我哥哥罗柏铸剑了。”
“奔流城。”詹德利放下锤子,望着她,“你看起来不一样了,你像个体面的小淑女。”
“我看起来像棵橡树,浑身都是笨乎乎的橡果。”
“但你高雅,很高雅,你是一棵高雅的橡树,”他走上前嗅嗅她,“连气味也变得高雅。”
“你却不是。你臭烘烘的。”艾莉亚将他朝砧板推去,然后拔腿就跑,不料胳膊却被一把拽住。她踢他胯下,并把他绊倒,然而詹德利将她一起拽翻,两人在铁匠铺的地板上打闹翻滚。詹德利强壮,艾莉亚灵活,每次男孩想抓她,都被她扭动挣脱。她使劲打他,他却哈哈大笑,把她气坏了。最终,詹德利用一只手擒住她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挠她痒痒,艾莉亚便顺势拿膝盖顶他胯下,再次挣脱。等她站起来,发现两人混身灰尘,而那笨乎乎的橡果裙有只袖子撕裂了。
“我打赌,现在我看上去不那么高雅了,”她喊道。
回到大厅时,汤姆正在唱歌:
我的羽床柔软深陷,
我的爱人躺卧其间。
我愿给你穿上丝衣,
我愿为你戴上宝冠。
你将成为我的爱妻,
我将当上你的夫婿。
我会用剑守护着你,
令你永远温暖平安,
哈尔温不经眼间回头一看,顿时暴笑出声,安盖的雀斑脸上也露出笨乎乎的笑容,他说,“别弄错了,她到底是不是好人家的女儿哟?”柠檬斗篷则给了詹德利一耳刮,“要打跟我打!她是个女孩,年龄只有你一半!别碰她,听明白了吗?”
“是我开的头。”艾莉亚道,“詹德利只是说话而已。”
“放过那男孩吧,柠檬,”哈尔温说,“是艾莉亚开的头,我毫不怀疑。她在临冬城就这样。”
汤姆边唱边朝她眨眼睛: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我没有金叶长裙,”斯莫伍德夫人和蔼地微笑,“但凯瑞琳还留下其他衣服。来吧,孩子,我们上楼看能找到什么。”
这回比上回更糟;斯莫伍德坚持让艾莉亚再洗一遍澡,然后修剪梳理头发,换上的裙服乃是淡紫色,饰有细小珍珠。惟一的好处是,它如此精致,没有人认为她能穿这身衣服骑马。所以第二天早晨用餐时,斯莫伍德夫人给她拿来马裤、皮带和束腰短装,以及一件镶铁钉棕色鹿皮背心。“这是我儿子的,”她说,“他七岁时死了。”
“我很遗憾,夫人。”艾莉亚突然替她难过起来,并且感到十分羞愧。“很抱歉撕坏了那件橡果裙子,它很美。”
“是啊,孩子,你和它一样美。请勇敢起来。”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的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得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古瓦雷利亚语,准确的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这是征服者使用的语言。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表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黑黝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以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统统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脚下红砖的热量。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