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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65部分阅读

    丰,珊莎的灰背隼抓到三只野鸭,玛格丽的隼则在空中打下一只苍鹭。

    “维拉斯养了七大王国里最听话、最俊美的鸟,”独处时,玛格丽对她说,“他还常放飞猎鹰呢。你将来就知道了,珊莎。”她拉住她的手,捏了一下。“我的好姐妹。”

    姐妹。珊莎梦想过有个玛格丽这样的好姐妹,甜美优雅又善良,和艾莉亚完全不一样。我怎能让我的好姐妹跟乔佛里结婚呢?她想着想着,眼中突然噙满泪水。“玛格丽,求求你,”她道,“一定不要……”这话很难说出口。“……一定不要跟他结婚,他这人表里不一,会……会伤害你的。”

    “别为我担心,好妹妹。”玛格丽自信地微笑。“你真勇敢,肯来警告我,但请你放心吧,我知道小乔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自负又愚蠢,而且跟你说的一样残酷,这些父亲也早料到,所以才会在婚约条款中坚持让洛拉斯成为御林铁卫。你瞧,我有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日夜守护,好比伊蒙王子守护奈丽诗王后,所以咱们的小狮子最好举止恰当,不是吗?”她轻声浅笑,“来吧,亲爱的妹妹,让我们好好跑一段,比赛谁先到河边。噢,这会让侍卫们发狂的。”她不待回答,一夹马肚,飞驰而去。

    她好勇敢啊,珊莎跟在她后面,边骑边想……然而疑虑却没有打消。洛拉斯是个伟大的骑士,大家都知道,可乔佛里有其他的御林铁卫啊,还有金袍卫士和红袍卫士,长大之后会有自己的军队。庸王伊耿不曾伤害奈丽诗王后,或许是因为害怕弟弟龙骑士伊蒙……但当另一位御林铁卫跟他的一个情妇相爱时,国王却要了两人的脑袋。

    好在洛拉斯爵士是提利尔家的人,珊莎提醒自己,从前那位骑士不过属于托因家族——他的亲戚们没有军队,除非暗杀,否则无法为他复仇。话虽这么说,可她越深入地想下去,就越觉困惑。一年半载,乔佛里或能克制,但时间一长,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到时候……说不定会出现第二个弑君者,说不定会有第二场王位战争,狮子和玫瑰将疆场交兵。

    珊莎很吃惊玛格丽竟没预见到这一点。她比我年长,比我睿智,而她父亲提利尔大人的考虑肯定比我更周到。我不过在穷操心,犯傻罢了。

    她把去高庭和维拉斯·提利尔结婚的消息告诉唐托斯爵士,以为对方会感到欣慰,为她高兴,不料弄臣骑士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不行!”他的声音里带着醉意,也充满惊恐。“我告诉您,可怜的琼琪,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求求您咧,千万别理会这种傻事,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幸运之吻吧,并保证自己会按计划去做。就在乔佛利的新婚之夜,没有几天了,到时候记得戴上银色发网,然后我们回家。”他凑过来吻她的脸。

    珊莎挣脱抓握,退到远处。“不,我不走,会惹麻烦的。想逃的时候你不带我,现在我不需要了。”

    唐托斯呆呆地瞪着她。“一切都安排好了,亲爱的琼琪。载你回家的大船,带你上船的小舟,您的佛罗理安为您把一切都安好了。”

    “我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她说,“但我现在不需要大船和小舟。”

    “一切都是为保证您的安全啊。”

    “我在高庭有维拉斯的保护,会很安全。”

    “噢,别傻了,他不认识您,”唐托斯坚持,“也不爱您。噢,琼琪啊,我亲爱的琼琪,请睁开您可爱的眼睛吧,提利尔家的人根本就不关心您,他们盘算的是您的继承权。”

    “我的继承权?”她有些困惑。

    “亲爱的,”他告诉她,“您是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再次抓住她,恳求她不要这么做。珊莎则再次挣脱,并留他独自一人在心树下徘徊。

    从此以后,她再没去过神木林。

    但她没有忘记他的话。临冬城的继承人,她夜里躺在床上反复思量,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珊莎有三个兄弟,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继承权,可现在布兰和瑞肯已死……没关系,还有罗柏,他是成年人了,很快就会结婚生子。而且不管怎么说,维拉斯·提利尔已经有了高庭,还要临冬城作什么呢?

    有时候,她会对着枕头,轻声念他的名字,仅仅是为了听到它。“维拉斯,维拉斯,维拉斯,”她已经觉得维拉斯这个名字和洛拉斯一样好,它们甚至听起来很相似。残废的腿有什么关系?维拉斯将来会是高庭公爵,而我是他的夫人。

    她想象着他俩坐在花园里,膝头抱着小狗,或乘花船沿曼德河游玩,边听歌手弹奏竖琴。等我给他生个儿子,他就会爱上我的。我要把他们取名为艾德、布兰登和瑞肯,将他们抚养得同洛拉斯爵士一样英武,而且仇恨兰尼斯特。在珊莎梦中,她的孩子看上去跟她失去的兄弟们一样,其中甚至有一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女孩。

    惟一的困扰是,她无法将维拉斯的形象长时间保持在头脑中,总将他的面容转化为洛拉斯爵士的脸,年轻、优雅而漂亮。你不该这样想象,她告诫自己,否则等见面时,他也许会发现你眼中的失望呢。如果他知道你爱的是他弟弟,又怎会跟你结婚呢?维拉斯·提利尔的年纪有我两倍大,她不断提醒自己,而且瘸了腿,或许跟他父亲一样肥胖,一样长着红脸孔。但不管生得是否好看,他都是我最好的依靠。

    有一回,她梦见嫁给小乔的仍是自己,并非玛格丽,而在婚礼当晚,国王变成了刽子手伊林·派恩。她颤抖着醒来。她不想玛格丽像自己一样受折磨,但也害怕提利尔家拒绝联姻。反正我警告过她,没错,我把真相对她说了。或许玛格丽是自己不相信。小乔跟她在一起时总扮演英雄的角色,他从前对我也这么做。不过,她很快将认识到他的本性——不是在婚礼之前,而是在婚礼之后。珊莎决定下次造访圣堂时在圣母面前点一支蜡烛,祈求她保护玛格丽,免于乔佛里的伤害。或许再在战士面前再为洛拉斯点一支。

    女裁缝最后一次替她丈量尺寸时,她决定穿着新裙服去参加贝勒大圣堂的婚礼庆典。瑟曦一定是为这个才命人替我做衣服的,总不能让我破破烂烂地参加婚宴吧!不,不行,穿旧的就可以。我不能冒险,让食物或酒水沾到新裙服上。我要把它带到高庭去,在维拉斯·提利尔面前穿起来。就算唐托斯说得对,他要的是临冬城而不是我本人,我仍然可以让他爱上我。珊莎紧紧抱住自己,一边揣测新裙服做好的时间。

    她迫不及待想要穿上它。

    第十七章 艾莉亚

    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开,溪流统统高涨。第三天早上,艾莉亚注意到树下长苔藓的地方不对。“走错方向了,”骑过一颗苔藓茂密的榆树时,她对詹德利说,“我们在往南走。看到树下的苔藓了吗?”

    他将眼前浓密的黑发拨开,“我们顺着路走,仅此而已,这条路在此是往南。”

    我们今天一直在往南走,她想告诉他,昨天也是,沿着河床骑行开始就在往南。但昨天她没注意苔藓,因此不大确定。“我想我们迷路了,”她低声说,“不该离开那条河的,沿着它走就好。”

    “那条河弯来拐去,”詹德利说,“我敢打赌,我们走的这条路是捷径,只有土匪才知道。你瞧,柠檬、汤姆他们在这儿住了许多年。”

    这倒没错。艾莉亚咬紧嘴唇,“但苔藓……”

    “雨下得这样大,用不了多久,连耳朵里都会长出苔藓,”詹德利抱怨。

    “那也只会长在朝南的耳朵里!”艾莉亚固执地申明。想说服大牛可不容易,但眼下热派离开了他们,他是她惟一真正的伙伴。

    “沙玛要我为她烤面包,”离别那天,他告诉她,“不管怎么说,我厌倦了下雨和屁股酸痛地骑马,也厌倦了老是担惊受怕。这里不仅有麦酒,有兔子肉,我还会把面包做得很好,你们等着瞧吧,下次回来就知道了。你们会回来,对吗?等战争结束之后?”他忽然记起她是谁,涨红了脸补充道,“小姐。”

    艾莉亚不知战争是否有结束的那一天,但她点点头。“很抱歉那次打了你,”她道。热派虽然又蠢又胆小,但从君临城一路跟着她,几乎从未分离。“我打断了你的鼻子。”

    “你也打断了柠檬的。”热派咧嘴笑道,“真带劲。”

    “柠檬可不这么想,”艾莉亚阴郁地说。到了出发时间,热派请求亲吻“小姐”的手,她拍拍他肩膀。“别这么叫我。你是热派,我是阿利。”

    “在这儿,我不叫热派了。莎玛叫我‘小子’,跟叫那个她收养的男孩一样,我总弄不清她到底指谁。”

    之后,艾莉亚发觉自己莫名地想念他,好在还有哈尔温。她把胡伦的事对哈尔温说了,逃离红堡那天,她在马厩门边发现奄奄一息的马房总管。“唉,他常说自己会在马厩里过世,”哈尔温道,“我们都担心他到头来会断送在坏脾气的马脚下,想不到下手的却是狮子。”艾莉亚还把尤伦的事,逃出君临的事,以及其他许多经过都向对方倾诉,但留出她用缝衣针杀死马房小弟和割赫伦堡守卫喉咙的部分没有讲——跟哈尔温讲故事就跟和父亲讲故事差不多,有些事是不能坦白的。

    她也没有提及贾昆·赫加尔,以及兑现的三个死亡承诺。他给的硬币艾莉亚一直藏在腰带下,有时候,她会在晚上拿出来,回想他如何将手抹过脸庞,面容融合变化。“vlrhulis,”她轻声开始,“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乔佛里国王。”

    哈尔温告诉她,当初由父亲派出,随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制裁格雷果爵士的二十名临冬城侍卫后来只活了六个,而且还都走散了。“那是个陷阱,小姐。泰温公爵派魔山越过红叉河来杀人放火,希望能引出您父亲大人。他料定艾德公爵会亲自西进对付格雷果·克里冈。好在弑君者不知泰温公爵的计划,听说弟弟被抓的消息后,即刻就在君临城中当街攻击您父亲。”

    “我记得那件事,”艾莉亚说,“他把乔里杀了。”除了少数被她惹火的时候,乔里对她总是笑口常开。

    “他杀了乔里,”哈尔温赞同,“还用马撞倒你父亲,撞断了他的腿,因此艾德大人无法亲自出动,只好派贝里大人去,但为对方增派了二十名临冬城的侍卫,我便是其中之一。去的人还包括索罗斯、雷蒙·戴瑞爵士、葛拉登·威尔德爵士以及一个叫罗沙·马勒里的男爵。格雷果在戏子滩等着我们,人马埋伏在两岸,只待我们过河,便从前后两方发动攻击。”

    “我亲眼目睹魔山一击就杀死雷蒙·戴瑞,那一击实在太可怕,不仅把戴瑞的手臂连肘砍断,还毙了他胯下的马。葛拉登·威尔德也战死在那儿,马勒里男爵则撞在河中淹死。狮子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我以为自己铁定没命,危急时刻,埃林大声发号施令,恢复了秩序。我们群聚在索罗斯周围,冲出一条血路。出发时的一百二十人中,到天黑只剩不到四十个,贝里伯爵也身负重伤。那天晚上,索罗斯从他胸口拔出一尺长的枪头,将煮沸的葡萄酒灌进空洞里。”

    “我们每个人都确信天亮时伯爵大人会死,但索罗斯在火堆边陪他祈祷了一整夜,黎明时,他竟活了过来,而且比前晚更强壮。虽然再过两个星期才能骑马,但他的勇气鼓舞了我们。他说,戏子滩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每一位牺牲者,都将获得十倍的复仇。”

    “当时我们无法再战。魔山只是泰温公爵的前锋,随后兰尼斯特军队便大举越过红叉河,席卷三河流域,途中烧杀掳掠。我们人少,只能马蚤扰对方,但彼此承诺,等劳勃国王西征,镇压泰温公爵的叛乱,便起兵与之汇合。后来传来的消息却是劳勃死了,艾德公爵也死了,瑟曦·兰尼斯特的小崽子登上铁王座。”

    “整个世界颠倒失序。你瞧,我们是御前首相派去对付叛徒的队伍,到头来自己竟成了叛徒,而泰温公爵当上御前首相。有些人想请求招安,但贝里伯爵不同意。‘我们是国王的人,’他如此声明,‘而狮子们残害着国王的子民。若不能为劳勃而战,就为他们而战,至死方休。’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奇怪的事逐渐发生。我们每损失一个,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名门世家,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狗?”艾莉亚诧异地问。

    “对。”哈尔温咧嘴笑道,“有个小伙子养着全世界最凶狠的狗,你简直无法想象。”

    “我要是有条凶狠的狗就好了,”艾莉亚向往地说,“一条能杀狮子的狗。”她有过一头冰原狼,名叫娜梅莉亚,但为了保护她不被王后杀掉,她朝她扔石头,把她赶跑了。冰原狼可以杀死狮子吗?她心里纳闷。

    当天下午又开始下雨,一直下到晚上。幸亏土匪们到处都有朋友,无需在野外扎营或在漏水的凉亭下寻求遮蔽——从前她跟热派和詹德利常这样。

    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废弃村落中住宿。它看起来是被“废弃”了,但等“幸运杰克”拿出猎号吹奏,两短两长,各种各样的人就从废墟和地窖中爬出来。他们带来麦酒、干苹果和一些不新鲜的大麦面包,土匪们则提供了一只安盖半路射到的鹅,因此晚餐几乎是一场盛宴。

    艾莉亚正咂着一根翅膀上最后一点肉,只见一位村民转身对柠檬斗篷说,“不到两天前,有些人打这儿经过,去寻找弑君者。”

    柠檬哼了一声。“他们该去奔流城。那最深的地牢里,潮湿阴冷,很是舒服。”他的鼻子看上去象压碎的苹果,伤口没好,又红又肿,他的情绪也很糟糕。

    “不对,”另一位村民说,“他逃跑了。”

    弑君者跑了?艾莉亚汗毛直竖。于是她屏息聆听。

    “真的?”七弦汤姆问。

    “俺才不信咧,”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说,人称他为“幸运杰克”,尽管在艾莉亚看来,失去一只眼睛似乎不算幸运。“俺在那地牢里待过,不可能跑的。”

    村民们耸耸肩。“绿胡子”抚摸着灰绿相间的浓密分叉胡,“反正,假如弑君者真跑了,狼仔们铁定大开杀戒。这情况得通报索罗斯,希望光之王会让他在圣火之中预见兰尼斯特的动向。”

    “这儿就有火,”安盖微笑。

    绿胡子哈哈大笑,一边拎住弓箭手的耳朵根。“妈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和尚吗,射手?你要泰洛西的佩罗盯着火瞅,除非想烤焦他的胡子!”

    柠檬将指节捏得“嗒嗒”作响,“贝里大人不是很想抓詹姆·兰尼斯特吗?这是个好机……”

    “他会不会吊死他,柠檬?”一个村妇问,“吊死这么一个俊俏家伙,多少有点可惜啊。”

    “先审判!”安盖说,“贝里大人总是先审判,规矩你们都知道。”他微笑道。“再上吊。”

    大家哄堂大笑。汤姆弹起木竖琴,低声歌唱:

    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他们说我们是贼。

    拿森林当城堡,

    走大地四海为家。

    没有金子逃得过我们的刀枪,

    没有少女逃得出我们的手掌。

    噢,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谁人见了都怕……

    艾莉亚在詹德利和哈尔温之间干燥温暖的角落里听了一会儿歌,便合上眼渐渐睡着了。她梦见了家乡,不是奔流城,而是临冬城,但这并不是一个好梦。她梦见自己独站在城堡外,泥浆直没到膝盖,灰色的城墙就在前方,但当她向城门走去,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艰难,城堡在眼前变淡,好似那并非花岗岩,而是烟雾。周围还有狼,细瘦的灰色身形在林木间穿梭,眼睛闪闪发光。无论何时,只要望向它们,她都忆起鲜血的滋味。

    第二天早晨,队伍离开道路,穿越原野。风,不停地刮,棕色的枯叶在周围旋转,但这次没有下雨,太阳从云朵后钻出来,明亮耀眼,以至于艾莉亚不得不拉起兜帽,遮住眼睛。

    她突然勒马,“走错方向了!”

    詹德利哼了一声,“怎么,又是苔藓?”

    “看那太阳,”她道,“我们在往南走!”艾莉亚从鞍囊里取出地图,好让他们看。“我们不该离开三叉戟河的,你们看。”她把地图在腿上展开,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这里,这就是奔流城,它在两条河之间。”

    “说得没错,”幸运杰克道,“我们知道奔流城在哪儿,每个人都知道。”

    “我们不去奔流城,”柠檬坦白。

    我差一点就到了,艾莉亚心想,早知道就把马给他们,自己走着去。她想起昨晚的梦,不由得咬紧嘴唇。

    “啊,别伤心啊,孩子,”七弦汤姆说,“你不会受到伤害的,我向你保证。”

    “你是个骗子!”

    “没人在骗你,”柠檬道,“我们本就没承诺什么,如何处置你,我们是作不了主的。”

    没错,柠檬跟汤姆一样,并非首领,这伙人的头目是泰洛西人佩罗。艾莉亚转过来面对他。“带我去奔流城,重重有赏,”她孤注一掷地说。

    “小家伙,”绿胡子答道,“寻常松鼠若教农夫抓住,逃不过剥皮下锅的命运,但若他逮住的是金松鼠,就得乖乖献给领主,否则将来会倒大霉的。”

    “我不是松鼠,”艾莉亚坚持。

    “谁说不是?”绿胡子哈哈大笑,“你是一只快被献到闪电大王驾前的金色小松鼠,不管是否情愿。别担心,他知道如何处置你,我打赌他会如你的愿把你送回母亲大人身边。”

    七弦汤姆点点头。“对,贝里伯爵是个好人。他会妥善处理你的,走着瞧吧。”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艾莉亚忆起从前在赫伦堡时从兰尼斯特的士兵和血戏子们那儿听到的故事。他们说他是森林中的幽灵,说他曾被瓦格·赫特杀死,被亚摩利·洛奇爵士杀死,魔山更是杀死过他两次。管他的,他不把我送回家,我也会杀死他。“凭什么要我去见贝里伯爵?”她平静地问。

    “我们把所有贵族俘虏都带给他处理,”安盖道。

    俘虏。艾莉亚深吸一口气,以稳定心绪。止如水。她瞥瞥骑马的土匪们,默然调转坐骑。迅如蛇。她一边想,一边用脚后跟猛踢马腹,从绿胡子和幸运杰克中间飞奔而去。詹德利的母马从面前一闪而过,她看到男孩脸上震惊的表情,随后便置身于旷野之中狂奔。

    现在东西南北并不重要。等甩掉他们,自然可以慢慢去找到奔流城的路。艾莉亚倾身向前,敦促马儿快跑。土匪们在身后咒骂,叫嚣着要她回去,但她充耳不闻。良久,她回头一望,只见四个人追了上来,安盖、哈尔温和绿胡子并肩奔驰,柠檬则落后一点,巨大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疾如鹿,”她告诉她的座骑,“快,快,快跑。”

    艾莉亚在杂草丛生的褐色原野中驰骋,穿过齐腰高的草丛和堆堆枯叶,飞扬的马蹄激起翻飞枯叶。右手是树林,我可以在那儿甩掉他们。原野边沿有条干涸沟渠,她半步未停,飞跃而过,一头扎进榆树、衫木和桦树丛中。她偷偷往后瞧,发现安盖和哈尔温仍奋力紧跟,绿胡子已经落后,柠檬则根本看不到了。“快,再快点,”她告诉她的马,“你能行,你能行的!”

    她从两棵榆树间穿过,丝毫不在意苔藓长在哪边。随后又跃过一段朽木,远远绕开一棵倾倒的巨大枯树,断裂的枝杈从枯树中间伸出来。上了一个缓坡,又从另一侧下去,减速,加速,马蹄与硬石相击,溅出点点火花。登上小山,她再度向后瞥去。此时哈尔温已领先安盖,两人都在努力。绿胡子则越跑越慢,似乎快放弃了。

    一条小河挡在面前,她纵马踏进,淌过充塞棕色湿叶的流水,上岸时,不少叶子沾在马腿上。此处灌木较浓密,地上满是树根和石块,不得不减慢速度,但她仍不停地催促马儿。面前出现另一座小山,这座更陡峭。她爬上去,从另一面下来。树林究竟有多大?她疑惑地想。她知道自己的坐骑比较快,因为它是赫伦堡卢斯·波顿的马厩里最好的马之一,但速度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我得返回平原,找到道路。她找了半天,却只发现一条猎人小径,狭窄又崎岖,但好歹比没有强。她沿着小径开跑,任凭树枝抽打脸颊,一根枝条勾住兜帽,将其掠到后面,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自己会被打下马来。有只狐狸被狂野的奔驰所惊扰,从灌木丛中窜出。小径将她带到另一条小河边。还是同一条河?莫非我在原地打转?没时间多想,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再往后,她的脸被荆棘划破,她知道自己一定像以前在君临追赶的那些猫一样难看。麻雀从桤木枝头飞散。树木变得稀疏,突然之间,她便走出了森林,宽阔平坦的原野在眼前展开,布满遭到践踏的湿草和野麦。艾莉亚踢马飞驰。跑啊!她心想,跑到奔流城,跑回家去!甩掉他们了吗?她飞快地向后一看,天!哈尔温只差了六码,而且还在接近中。不,她绝望地想,不,他不能,不该是他,这不公平。

    等他赶上时,两匹马都浑身是汗,近乎虚脱。他伸手抓住她的缰绳。艾莉亚自己也气喘吁吁,她知道没希望了。“你骑起马来像一个堂堂正正的北方人,小姐,”哈尔温边说边将两马都勒住,“和你姑姑莱安娜小姐一样。但你别忘记,我父亲是马房总管。”

    她用受伤的眼神看着他,“我以为你是我父亲的人。”

    “艾德大人死了,小姐。我现在属于闪电大王,属于我的弟兄们。”

    “你的弟兄们?”艾莉亚不记得老胡伦还有其他儿子。

    “安盖、柠檬、七弦汤姆、杰克、绿胡子……他们所有人。我们对你哥哥罗柏没有恶意,小姐……但并非为他而战。他有自己的军队,还有许多大诸侯,而老百姓们只有我们。”他打量着她,“你明白吗?”

    “我明白。”没错,我明白了,他不是罗柏的人,而我是他的俘虏。早知道当初就跟热派一起留下,没准可以偷那条小船,向上游航行到奔流城;早知道当||乳|鸽就好,||乳|鸽、娜娜、黄鼠狼或无父无母的小男孩阿利都不会有人来追。我曾经是头狼,她想,现在又变回那个愚蠢的小姐。

    “你要不要乖乖回去,”哈尔温问她,“还是要我把你绑起来,横放在马背上?”

    “我会回去,”她怏怏地说。只好暂时如此。

    第十八章 山姆威尔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这是最后一步,最后最后的一步,我不能再走了,不能再走了。但他的脚却再次移动。一只,另一只;一步,又一步。他心想:这不是我的脚,它们是别人的,别人在走路,不可能是我。

    他低头就能看到那双笨拙而不成形的东西跌跌撞撞地跨过积雪,依稀记得鞋是黑色,但冰雪在周围冻结,使它们成了奇形怪状的雪球。他的腿好似两根冰棍。

    大雪一直没有停歇。积雪漫过膝盖,厚厚的冰壳如白色的护胫甲覆盖在小腿上,使他的脚步拖沓而踉跄。背上沉重的包裹让他看起来活象个驮背怪兽。我累了,太累了。我不能再走了,圣母慈悲,不能再走了。

    每走四五步,他都得伸手提剑带。其实早在先民拳峰,剑就丢了,可带子上还挂着两把匕首:琼恩给的龙晶匕首和他用来切肉的钢铁匕首。它们好沉啊,而他的肚子又大又圆,不管腰带系得多紧,如果忘记往上提,它就会滑落,缠到膝盖上。他试过将剑带系在肚子之上,可那样几乎就要达到腋窝,葛兰看了直想笑,而忧郁的艾迪评论说:“从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像这样把剑系在脖子上。有一天他滑倒在地,结果被剑柄刺穿了鼻子。”

    山姆一天到晚都在滑倒摔跤,因此他害怕。积雪下不仅有岩石树根,有时候冻土还掩盖了深深的窟窿。黑伯纳就踏入过一个窟窿,扭断了脚踝,那是三天前,还是四天前,还是……他其实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在那之后,总司令就让伯纳骑马。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感觉好像在坠落,而不是走路,永无止境地坠落,却又碰不到地面,只是一直往下,往下。我必须停止,好痛苦啊。我又冷又累,想睡……哪怕在火堆边睡一小会儿,吃点没有结冻的食物。

    但他清楚,如果停下来,就死定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们对此都清楚。逃离先民拳峰时,他们有五十个,也许更多,但接下来有人在大雪中走失,还有伤员流血至死……有时山姆听到殿后的人发出喊声,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他一听之下便开始狂奔,奔出二三十码,尽其所能地跑,冻成冰棍的双脚死命踢起积雪。若腿再强壮一点,他还会继续。它们在我们后面,它们还在我们后面,它们要把我们一个个放倒。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长久的天寒地冻,让他忘了温暖的感觉。他共穿了三双长袜,两件内衣,外套双层羔羊毛上装,在此之外是一件厚实的棉褂,然后才是冰冷的铁锁甲,锁甲外他穿一件宽松的外套和加厚两倍的斗篷,斗篷用骨扣在下巴下扣紧,兜帽前翻,盖住额头。他戴了轻便的羊毛皮革手套,外罩厚厚的毛皮拳套,一条头巾紧紧包裹着脸庞,兜帽里面还有一顶绷紧的绒线帽,盖住耳朵。虽然如此,他仍觉得冷。尤其是脚,甚至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而就在昨天,它们却又痛得厉害,教人站着都无法忍受,逞论走路?每一步都让他想要尖叫。那是昨天吗?他不清楚。自离开先民拳峰以来,他就没睡过觉,应该说从号角吹响之后就没有躺下。除非是在走路时……人可以边走边睡吗?山姆不清楚,或者是又忘记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雪盘旋着在周围降下。有时候,它从白色的天空落下,有时候则从黑色的天空坠落,这是白天与黑夜惟一的区别。他肩上披满雪花,就像另一件斗篷,雪在包裹上高高地堆积,使得包裹更加沉重,更加难以承受。他的背心疼痛难忍,仿佛被插进了一把匕首,每走一步都来回绞动。他的肩膀因锁甲的重量而麻木。他一心想把它脱掉,却又不敢脱。因为要脱它,就得先脱大衣和外套,那样会被冻坏的。

    如果我再强壮一些,就好了……可我并不强壮,想也没有用。山姆又虚弱又肥胖,胖得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锁甲对他而言委实太沉,尽管钢铁与肌肤之间有层层麻布与棉花,感觉上却好像把肩膀都磨破了。他唯一能做的只有抽噎,哭的时候,眼泪冻结在脸颊上。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若不是冰壳在脚下碎裂,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在走。左右两边,寂静的树木之间,隐约可以见到火炬,在坠落的雪花当中,发出橙色的光晕。它们静静地在树丛中移动,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地晃。那是熊老的火炬圈,他提醒自己,并为离开了它的人悲哀。他觉得自己是在追赶前方那些火炬,可惜它们也长了脚,而且比他的长,比他的壮,所以一直追不上。

    昨天,他恳求他们让他当个火炬手,即便那意味着身在外围,在重重黑暗紧逼下行走。他要火,他梦想着火。如果有火,就不会冷了。有人提醒他,开始他是有火炬的,后来却将它失落在雪地,令火熄灭。山姆不记得自己掉过火炬,只好假设那是真的。他太虚弱,无法长时间举手。说这事的是艾迪?是葛兰?他也不清楚。我又肥胖又虚弱又没用,现在连脑子也冻住了。抽噎着,他又迈出一步。

    他用头巾裹住鼻子和嘴巴,巾上全是鼻涕,僵硬的鼻涕,他担心它和脸冻在了一起。呼吸也困难,空气如此冰冷,吸进去都感到疼痛。“圣母慈悲,”他用沙哑的声音在冰冻的面罩下轻轻咕哝,“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每祈祷一句,就拖着腿在雪地里又跨一步,“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

    他的亲生母亲远在万里之外的南方,跟他的姐妹们和小弟弟狄肯一起安全地待在角陵城。和天上的圣母一样,她也听不到我的声音。修士们都说,圣母慈悲,但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这里是旧神的土地,那些属于树、属于狼、属于冰雪的无名神祗。“发发慈悲吧,”他轻声道,不管谁听到,旧神也好,新神也罢,甚至魔鬼……“噢,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吧。”

    马斯林尖叫着求它可怜他。为何突然联想起这个?我不该记住这个。他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扔掉长剑,跪倒,恳求,甚至脱下厚厚的黑手套举在面前,当那是骑士表示降伏的护手甲。但尸鬼捏住他的喉咙,把他举到半空,几乎将脑袋拧下来。他还在尖声呼喊,祈求怜悯。死人没有怜悯,而异鬼……不,我不该想这些,不能想这些,不要去回忆,只管走路,走路,走路。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

    冰壳下的树根猛然绊住脚趾,山姆一个踉跄,沉重地单膝跪倒,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尝到血的滋味,那比自先民拳峰以来尝过的任何东西都温暖。这就是我的终点,他心想,既然跌倒,就再没力气爬起来。他摸到一根树枝,牢牢握住,试图把自己重新拉起,但那双僵硬的腿实在无力支撑。锁甲太沉,而他太肥胖,太虚弱,太疲倦。

    “起来,猪头爵士,”有人路过时喊,山姆没理会。就让我躺在雪地里闭上双眼。死在这不算太糟。他冷到极点,再过一小会儿,就不会感觉到腰背和肩膀上可怕的疼痛了,正如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脚。至少他们不能责备我头一个死去。在先民拳峰,成百人死在他周围,之后他又亲眼目睹许多人毙命。山姆颤抖着松开握住树枝的手,让自己躺在雪地里。雪又冷又湿,但有重重衣服在,他几乎觉察不到。上方是苍白的天空,雪花飘落在肚子、胸口和眼睑上。它会铺成一条厚厚的白毯,盖住我,让我很暖和。将来他们会说,死去的山姆是个堂堂正正的守夜人。是的。是的。我尽到了职责,没有背弃自己的誓言。我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但我尽到了职责。

    乌鸦是他的职责,是他们带上他的惟一原因。他告诉过他们,他不想去,他是个胆小鬼,可伊蒙学士又老又瞎,他们需要他来照顾乌鸦。当初在先民拳峰安营扎寨,总司令特地找到他:“听着,你不是战士,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孩子。万一遭到攻击,你无需参战,否则只会碍手碍脚。你惟一要做的就是把消息送出去,不要跑来问信上该写什么,你自己决定,反正派一只鸟去黑城堡,再派一只去影子塔。”熊老用戴手套的指头指着山姆的脸。“我不管你是否会吓得尿裤子,也不管是否会有成千上万的野人嚎叫着要你的命,你得保证把鸟送出去,否则我发誓追你到七重地狱,要你永世遗憾。”莫尔蒙的乌鸦上上下下地点头叫道,“遗憾,遗憾,遗憾。”

    山姆很遗憾,他遗憾自己既不勇敢,也不强壮;他遗憾自己不会用武器;他遗憾自己不是父亲的好儿子,不是狄肯和姑娘们的好兄弟;他也遗憾自己即将死去。那么多优秀的人在拳峰上死去,他们坚强可靠,不像我,是个只会尖叫的胖小子。至少熊老不会到七重地狱来追我。我把鸟送了出去,尽到了职责。其实信息是他提前写就的,极简短,只有一句话:我们在先民拳峰上遭到攻击。他一直将其安稳地塞在装羊皮纸的袋子里,期望永远无需送出。

    号角吹响时,山姆在睡觉。起初他以为自己梦到了号角声,但睁开眼睛,雪正飘落在营地里,黑衣兄弟们都抓起弓箭和长矛,奔向环墙。附近只有齐特,他是伊蒙学士从前的事务官,脸颊长满疖子,脖子上还有一个大粉瘤。当第三声号角自树丛中呻吟着传来,山姆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如此恐惧。“帮我把鸟放出去,”他请求,但对方转身就跑,手里还拿着匕首。他得去照顾猎狗,山姆想起来,或许总司令也给他下了命令。

    手套里的指头异常僵硬笨拙,并因恐惧和寒冷而颤抖,他好歹找到装羊皮纸的口袋,拔出事先写的短信。乌鸦们狂乱地咶噪,当他打开来自黑城堡的笼子,其中一只鸟顿时直冲向他的脸,在他?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