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称赞过“沉静肃穆,有烈女之风”,她名字借的是“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八个字,寻常女孩子起名字喜欢用风花雪月,像大家闺秀反而多用贞静之类的字。她是独女,快大学时才生了一个幼弟,家族长辈给她弟弟起的名字,叫丹朱。“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粗浅听来,倒也对得工整。
只是,尧顺位于舜而不予子丹朱,她二十四史都读过,不至于连这点直白的暗示都听不懂。家族有了嫡子,她越是优秀,反而越是坏事。
唯一的办法就是匆忙嫁了,小时候就订下来的亲事,联姻,世交,对方是她从小就见过的病秧子,但也是独子。要是嫁了过去,又是亲上加亲,大家冰释前嫌,她仍然是那个尊贵优秀的家族长女,一家人亲亲热热,其乐融融。
可惜她有了喜欢的人。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经是香港的秦夫人,儿女双全,尘埃落定。
她虽然名字起得风雅,其实不太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这间会所的帷帐用的是蓝孔雀毛织的,深沉墨色,隐隐约约透出点荧荧的蓝色来,时明时暗,倒像是那个人的风格。
已经是十二月中旬,北京气温降到零度,干冷,地冻得发白,已经是晚上八点,天穹黑沉沉地压下来。
程则钧到的时候,会所里已经上灯了。会所的前院里种了朱砂色的梅花,挂着暗红色的宫灯,有雪粒从天空落下来,打在他穿着大衣的肩膀上,警卫默不作声地撑开了伞。
屋子里倒是暖和,暖烘烘的,老房子的红木雕花窗并不大,窗帷半遮着,露出隐隐绰绰一个人影,仍然跟年轻时一样削瘦,无论什么时候都高傲地昂着脖颈,盘发,抿着唇,隔着雕花窗看着外面,雪光照在她脸上,与记忆里的样子重叠起来。
“来了?”她转过眼睛来。
都说美人是看眼的,她的眼是真的漂亮,如今美人老了,那双眼睛却没老,一动一静,都是眼波流转。
“来了。”
程则钧取下大衣,在椅子上坐下来。隔着一方小小的圆桌,两个人楚河汉界一般对峙着,桌上的茶冒出白色雾气,却没人去碰。
屋内这样暖和,她却像怕冷一样,裹紧了身上披肩,在心理学里说,这是一个拒绝的姿势。
警卫员退了出去。
窗外雪仍然在落,不知怎么的,忽然让人想起来八个字:寒夜如铸,雪落长河。大概也只有这没头没尾的八个字,能写出此时此刻的苍茫。
二十年时光转瞬即逝,人生过半,尘埃落地,过往的时光木已成舟,好或不好,都已经是一生了。
程则钧的手搭在桌上,修长苍白,骨节明显,轻轻地敲了一下。
“这些年……”他刚开了个头。
“这些年我很好,你也很好。”秦夫人打断了他的话:“我这次来,不是跟你说这个的。”
基因是最强大的东西,就和程曦一样,这个叫程则钧的,身为程家家主的男人,也是会无条件容忍自己喜欢的人。
“程曦这几天在香港那边弄的动静太大了。”秦夫人态度看不出喜怒:“媒体都在跟着他,我一个人弹压不下,想问问你有什么想法。”
但她绝不是来问这个的。
她要的是程则钧的态度,是打还是抓,或者是放任自流,一个表态就行。
但是她没有说她的态度。
而她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也不是为了来问一个表态的。
程则钧沉下了脸。
“我以为经过上次,他已经得到教训了。”
“他不需要教训!需要教训的是你的儿子!”秦夫人声音果决,态度却冷得像冰棱:“你最好约束好你的妻子,上一辈的恩怨是上一辈的事,她怂恿你儿子来香港读金融,是想来和程曦认亲吗!”
程则钧态度仍然从容。
“程晟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不会轻易被人利用的。”
秦夫人冷冷笑了一声。
“你们程家的,自然都是好人。”她看也不看程则钧:“我也只是一说,那几个老怪物都没死,上一辈的帐也清不了,你大可以替我带一句话过去。从今往后,程曦遭遇到什么,我就十倍还给你儿子,我林辰碧说到做到。”
程则钧看了她一眼。
“程曦已经遭遇的东西,你又要还给谁呢?”
秦夫人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这也是她今天晚上,看他的第一眼。
大概也是二十年来的第一眼。
二十年前,也是北京,也是大雪,也是寒夜如铸,程家老宅的梅花开得正艳,雪花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梅花开成雪中血。
那天晚上,她也是这样看他的。
她说:“我不听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我林辰碧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么这天下的事又有什么大不了。”
她说:“我不信什么前车之覆,我不听什么别人的故事,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什么相看两相厌,我都不信,我喜欢一个人,吃糠咽菜我都喜欢,我林辰碧选的路,我跪着都要走完。”
但是,没吃过糠咽过菜,怎么知道吃糠咽菜她也喜欢?每一个前车之鉴当年出发的时候,信心也许比自己更满。彼此都是优秀骄傲的人,有情的时候自然饮水也饱,但爱情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一辈子的。
我最怕的,不是那些可怕的未来,而是未来那个可能会被消磨被改变,最后变得你不认识的你和我。
最初相见不相识,最后相见不相认。程则钧输在太聪明,看得太透,多智则失于勇,人太聪明,就少了那份不知轻重一往无前的勇气。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她也只是说了一句:“我只希望程曦能好好活着。”
活着是真的,好好两个字就称不上了。
“我也是一样。”程则钧神色冷峻:“只是他自己不想好好活了。”
“那就抓他回来,关起来也好,劝他也好,不要让他在外面招摇。”秦夫人按捺着怒气:“你要是不想出面,我来扮恶人。”
他怎么可能让她扮恶人。
“不是扮恶人的问题。堵不如疏。”彼此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
秦夫人冷笑。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风也刮起来,雪光照得她鼻子笔直,程曦的脸上有她的影子。
“怎么疏?”
这个问题,即使是只手遮天的程则钧,也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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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做错了。”他忽然来了一句。
她猛然转头看着他。
“当然走下去,至少能陪着他长大。要是彻底放弃,他们也不会这样疑心,不至于今天还紧紧盯着他。”他怅然感慨:“一步错,步步错。”
秦夫人不再看他了。
她望着外面的雪光,固执得像一尊石像。
“我嫁到秦家的第一年,被放在火上煎,我想小曦想得快疯了,韩媛天天和我报告说他长大了,长牙了,他第一次开口叫妈妈叫的是韩媛,我气疯了,小年夜飞过去看他。韩媛跟我说你结婚了,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但其实我这些年一直没想通。”她说。
没想通的,并不只是她一个。
当年那样年少气盛,背靠背对抗整个世界,威逼利诱,恐吓,最后终于各自散开,但到底意难平,所以虽然各自都成了一方巨擘,于家庭于婚姻上却都不太上心。倒不是说亏欠什么,只是心不在这里。他还好,帝都有的是政治联姻同床异梦的男人,而她就成了“慈禧”。
“以后我大概会多放点心思在秦家。”她这样说:“你也多陪陪家人。程曦的性格太固执了,一时是不会好的。”
所以要给他留后路。
虽然,留后路也是没有用的。
大家族里少有温情,就算刻意培养也难得养起来,何况程曦的身份就是原罪,他要冒头,必然会有杀身之祸。他们两人在时还能保他,等到他们退了死了,程曦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他在厉害,抵不过秦程两家几代人的积累,钟鸣鼎食,社会阶级已经定型,他再厉害,不过成一个厉害的商人,再爬也不过是食物链高端,而他的那些弟弟们,一出生就已经站在顶端。
“你应该和他说清楚。勒令他停止,不然就让我出手。不要总是警告他,要通知他。”
“不要把你的那一套拿来对付程曦,他是你的儿子!”秦夫人提高音调,身体前倾,被雪光照得一览无遗。
她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又坐回了阴影里。声音也低了下来。
“程曦说,他是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才行努力往上走的。”
第94章 耀眼
等到s城也下雪的时候,晏斯梵已经拿着分红的钱买了一辆reventon了。
至于程曦的钱去哪了,就没人清楚了。晏斯梵猜想他应该不至于傻到去置产,毕竟随着他名声越来越盛,各方人士都在蠢蠢欲动。他应该随时做好跑路的准备才行。
晏斯梵整天调戏着白小胥,又挂在逐鹿,对于林郁的动态了如指掌,在他看来,这个让程曦“神魂颠倒”的小理科生的生活状态简直有点奇幻——整天挂在游戏上,不是在采药就是在种植钓鱼,没有一点娱乐不说,作为一个能把圆周率背出几百位的理科生来,确实有点不务正业了点。
但是,白小胥对于晏斯梵的质疑,是这样回答的。
“哼,林郁才不是普通人,他能同时做两三件事的。”白小胥像全天下所有的学渣一样,对于自己的学霸同学有着无比的自豪感,简直比对自己还维护:“他申请了it的硕士,马上就要出国了。”
“哦?”晏斯梵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笑:“他出国之后,你去抄谁的作业呢?”
“闭嘴!”白小胥顿时涨红了脸,着急地辩解:“是他自己要给我抄的!我又不是做不出来……”
晏斯梵笑而不语。
白小胥同学的小尾巴简直太多,已经达到了虱子多了不怕咬的境界,每次晏斯梵威胁他的时候,他基本不要听清楚是拿什么威胁的,就乖乖去做了。
而且白小胥这个人,对生活其实是充满热情的,就算被晏斯梵抓了一手的小尾巴,他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反抗——晏斯梵还没有见过这种被威胁了一百次下次还是能没有记性地跳起来炸毛的人。
晏斯梵是属于哪种很懒的人,这种懒并不在做事上,而是在对这世界的反应上,他懒得对人的示好、交流、以及别人做的事做出反应,连看都懒得看,其实说白了就是冷漠,性情凉薄,除了程曦落难他会伸出手来之外,其余那些一起聚会一起吃饭的人,死在他眼前他大概都懒得看一眼。
这已经无关行事和人品,而是天生的性格问题。
所以他对于白小胥这种性格的人很是好奇。就像懒洋洋的狮子在自己领地里发现一只常常炸毛的小狗,你戳他一下他就跳起来,没事还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永远对这世界有着热烈的反应。而且明明只有一只小奶狗的战斗力,却常常自信心膨胀,没事还要保护下别人,看他虚张声势实则心里虚得要死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玩了。
晏斯梵反正有钱赚又有得玩,也不急着回到国外,每天打打游戏逗逗白小胥,生活还是很惬意的,就是白小胥似乎对程曦有点纠结,从林郁的事来说,他很讨厌程曦,觉得程曦在感情上绝对是个烂人,但是跟着晏斯梵看着程曦工作了这么久,他也不得不承认,程曦对于工作,是个很认真很负责的人,非但如此,他对朋友,也确实是没话说。晏斯梵这种懒到连财务报告都懒得看的家伙,他竟然也给他分百分之三十的钱,已经很厚道了。
撇去感情来说,程曦并不缺乏人格魅力,尤其当他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被他折服——他每天盯股市,做融资,做并购,几十页的财务报表一行一行看下来,下手又快又准,而且绝不恋战,打完就走,将近一个月来,战绩几乎是全胜。
不过他的路并不好走。
十二月下旬,形势急转而下,程曦正在跟的几家企业纷纷被查封——事实证明那些老狐狸一样的大企业这一个月的观望是有道理的,事出反常即为妖,“titn”这么高的天赋,却沉寂整整四年,必然有着某种致命的缺陷或者隐患。
这次倒霉的企业,既不是最开始吃螃蟹的那几家,也不是稳坐钓鱼台准备等形势明朗再对程曦抛橄榄枝的那几家,而是看见最开始的那几家企业在程曦这里赚了钱,所以不甘心地跟着出手的几家。
程曦果断止损,抛售手上股票,持能源企业股票就是这点好,卖得快,等到那些人上门的时候,程曦手上资产已经抛出大半,几家风投对象因为程曦行事隐蔽,所以没有被查出来——商场如战场,只要能够有一家存货下来,发展壮大,就是百倍的收益。
当时正在凌晨两点,白小胥蜷在床角睡得正熟,口水都快流出来,忽然听见一声巨响,吓得差点从床上滚下来。还好晏斯梵眼疾手快地勾住了他。
白小胥睡眼惺忪,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话都说不清楚:“唔,什么声音……”
室内灯光昏暗,他只看见晏斯梵坐在床头穿衣服,一脸慵懒地系着衬衫的领带:“麻烦找上门的声音。”
“起床穿好衣服。”听到声音,白小胥才发现程曦站在窗边,他身形很高,即使在凌晨两点也挺拔得像一支出鞘的剑,窗帘是关着的,他拉开窗帘的一角在往下看,外面的灯火照在他脸上,白小胥看不清他表情,只听见他声音,沉稳冷静。
他说:“今天的事,你不要和林郁说。”
然后我是门被踹开,一堆人涌了进来,白小胥吓得弹到一边,晏斯梵懒洋洋举起双手:“我和床上那位看起来很傻的家伙,都是晏家的人。”
一直很乖的白小胥同学活了十几年,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吓得不行,涌进来的人不只有大盖帽,还有端着枪支穿着迷彩军装的人,一个个沉默得跟机器人一样。白小胥看着程曦被扭住双手,按在落地玻璃窗上,一个律师样的人在跟他说着什么。窗帘在混乱中被拉开,s城的满城灯火照进来,白小胥终于看清楚程曦的表情。
他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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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一直骂程曦是烂人的白小胥,也不得不承认,程曦有着很好看的一双眼睛,如果真的有所谓剑眉星目,应该就是他这种。
他的眼睛里藏着星星。
尤其是他被按在落地窗上的时候,满室混乱,他的眼睛像是看着外面的夜空,又像是在看着很远的地方。
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但是莫名地让人觉得很勇敢,像是某种耀眼的金属褪去了锈迹,然后露出最本来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白小胥觉得,那一刻,他在脑中想的应该是林郁。
然而下一秒,他被人揪了起来,另外一个士兵模样的人拿出一个黑布袋来,蒙住了他的头。
白小胥顿时觉得心头所有的火都在往上冒,再也忍受不了地跳了起来。
“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这么对他!他不是恐怖分子,他只是个学生!我是s大物理院的学生!我有权……唔!”
他被晏斯梵一手捂住嘴巴,拖了回去。
“别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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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那间别有洞天的四合院,下了雪,院里残荷尚余大半,锦鲤已经移到室内的青花瓷大缸中,这只大缸和堂屋的风格有点格格不入,东方露出鱼肚白,室内的紫铜狻猊香炉里冒出袅袅余烟。
“人已经带回来了,现在是我的人在看着,很安全。”是沉稳冷静的声音:“人很平静,没有过激行为。”
那边似乎说了什么。
“晏家我已经打过招呼,那个孩子不肯走。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个s大的学生,普通家境。”
日出前的阳光照进来,站在窗前的程则钧神色凝重。
“不行。晏家那位活不了多久了,这个孩子我见过,比程曦优秀,沉得住气,迟早是晏家核心人物。而且那个学生也是程曦的朋友,只是为了保密,没必要造杀孽,派人警告一下就好。”
旧情已薄,前事无多,秦夫人对于程曦的“保护”近乎病态,那天在北京,她坐在阴影里说:“我只要他活着,抓也好,打也好,关也好,我养他一辈子。你在我心里已经死了,我不要再看着他死。”
人生在世,身不由己。电视剧里常演,一家之主,独断专行,家里所有人唯唯诺诺。其实一个家族,不只有家主,还有退居幕后的长辈,平日里一团和气,含饴弄孙。一旦涉及到家族利益,都会毫不犹豫出手。要是家主真能翻云覆雨,为所欲为,这样的家族也许有过,只是没能活到今天而已。当初程则钧在雪地里跪了一天一夜,他父亲当时是一家之主,已经有了转圜念头,是那几个叔爷辈的老人镇着,袖着手看着他跪到晕倒在雪地里。
家主之后,还有家主,换了这个,还有下一个。
家族却只有一个。
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成为那些长辈中的一人,须发皆白,槁木死灰,看着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辈苦苦挣扎,最终被镇回五指山下。
所有的长辈,所有的程则钧,林辰碧,都将归于黄土,剩下的,也只有一个“程”字而已。
人抓了回来,形势也已经得到控制,程则钧正要挂断电话,却有人推门进来,匆匆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他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
“事情有变。”他沉着声音对电话那头的人说:“程曦私下联络了程晟和程昀,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全部给了他们。现在程晟从学校跑了回来,秦赟那边应该也是一样,瞒不住了,先疏导他们,不要让他们做过激的事。”
彼时已经是黎明,朝霞满天,一轮朝阳跳出地平线,鲜红似火,光芒万丈。
作者有话要说:是鹰的,终将飞起,是龙的,君临天下。
弱水三千,只挡可挡之人。
第95章 光芒
白小胥回到寝室的时候,天才刚刚亮起来。
s城的冬天很冷,凌晨更是冷到让人窒息,林郁醒来的时候正是早上八点,他摸出眼镜来带上,发现白小胥正坐在自己的桌子边,裹着一件黑色的大了一号的大衣,神色凝重地盯着自己双手包住的外卖盒。
“你回来了……”昨天晚上帮派里训练到很晚,林郁有点睡眠不足,爬起来准备下床喝水。
白小胥一直看着他,眼神复杂欲言又止——这大概还是白小胥人生里第一次这么纠结。
程曦是说过“不要告诉林郁”没错。
但是程曦不是自己的朋友,林郁才是,而且林郁一定很想知道程曦的消息的。
只是程曦是被抓走的,晏斯梵不许他问那些人,也不肯跟他说为什么。白小胥觉得,程曦虽然人烂了点,也不至于犯下让人这样兴师动众来抓的大罪。说不定现在告诉林郁的话,他会有解决的办法。林郁那么喜欢程曦,如果程曦坐牢了,他会很伤心的。
但是如果是很危险的事怎么办?那林郁不是也会卷进去的吗?
白小胥的脑筋有点转不过来了。
“你吃了早餐了吗?”林郁喝了点水,站在寝室里问。
白小胥神色恍惚地摇了摇头,过了两秒,反应过来,把外卖盒往林郁面前一推:“哦,这个是给你带的。有人跟我说你喜欢吃这个……”
他这几天都跟着晏斯梵在程曦家,多多少少还是听到一些东西。
林郁摸了摸外卖盒,还是温的。打开盒盖,一只只精致的小馄饨浮在汤水里,馄饨皮像云雾一样散开,香味鲜美又温暖。
“你用什么材料保温的?”
“好像是羊毛的,应该很贵的样子。”白小胥闻了闻身上晏斯梵的大衣,皱了皱眉头:“唔,有馄饨味。”
“这个和分子物理有关的。”林郁本来还准备和白小胥聊聊分子物理的,闻到香味,改变了主意:“我要去洗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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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郁吃馄饨的时候,白小胥就一直忧心忡忡地在旁边盯着看。还好林郁自己神经也大条,没有想到白小胥是有事隐瞒自己。吃了一会,抬起头来,看着白小胥:“你也想吃吗?”
白小胥摇摇头:“我吃过早餐了。”
林郁不解:“那你为什么看着我。”
白小胥叹了口气:“因为我心情不好。”
林郁站了起来,拿了一只碗,往里面拨了两只馄饨,犹豫了一下,又再拨了一只,推到白小胥面前。
“给你吃。”林郁看他没反应,又推了推:“你不是吃了东西就会心情好吗?”
白小胥长叹一声,倒在床上,拿被子蒙住了头。
林郁叫了他两声,没回应,于是自己默默地吃完了馄饨,把白小胥那三只放回碗里,拿保温的东西盖住。然后自己开始上游戏采药了。
彼时官网上已经有了全服pk大赛的宣传,只是日期还没确定下来,林郁仍然在紧锣密鼓地训练,晏斯梵这几天表现不错,也给逐鹿的人打了一剂定心针,他虽然懒一点,性格却和程曦有点像,不到几天,原本都不看好他的pp他们都被收得服服帖帖。上次一起下屠龙副本,晏斯梵一套华丽连招把残血的林郁从龙boss手里救下来,pp直接打字问他:“快说!你是不是帮主开了小号来玩我们的!”
当时不仅是屠龙副本里的其他人,连林郁都心头一震。
他一直没说,但是他心里是有疑惑的。论了解程曦,他也许连易云攸都比不上。但是他有直觉。
他一心相信程曦不是坏人,直到现在都是。
所以他想不通程曦为什么跟自己分手,虽然程曦说过他不会和喜欢自己的人谈恋爱,但是程曦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他的。
这件事超出了他对程曦的理解。所以尽管pp说的开小号是程曦绝不会做的事,他还是抱了一点希望。
【队伍】陪太子读书:帮主是烽火?
林郁的心摔了下来。
“屠龙副本不准聊天。”他平静地说:“nic去拉怪,pp回血,廘战继续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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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城大概快要下雪了,天是阴阴的,风一直在刮,街上为数不多的行人都裹紧了衣服,明明还是早上,却好像已经快天黑了。这样的天气总让人有一种末日到来的惴惴不安。
秦夫人到s城的时候,天已经阴得像傍晚了。
她穿了一件藏蓝色大衣,因为是混血的缘故,身材高挑,皮肤雪白。大衣领口镶的是黑貂,托出冷艳而不怒自威的一张脸,无论是抿着的唇,还是眼睛里那森冷的神色,都让人不寒而栗。这次来得急,她身边只带了几个人,一个个都噤若寒蝉,一行人屏息静气,跟着她匆匆走进那间大厦。
情况紧急,程则钧都不得不慎重处之,这些年小心翼翼,避而不谈,程曦已经成了他们和家族里那些长辈们之间在无言中达成的一个默契,虽然他最顾忌的是程曦那些“弟弟妹妹”,但事实上,只要没有意外,他们是不会知道程曦的存在的。
可程曦自己一步破釜沉舟的险棋,把所有埋葬在废墟里的见不得光的东西都炸了出来,什么相安无事,什么共同的默契,都被炸得粉身碎骨。先破而后立,置之死地而后生,光是这一招,就已经看出他处事格局相当之大。这样的绝境,竟然也被他杀出一条血路来。
不过这对于他的父母来说,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他这一招已经把自己暴露在所有人的仇恨之下,二十年韬光养晦,被他一招险棋打得粉碎。如果他能活下来,固然能逼得程则钧和林辰碧放开对他的限制,甚至与家族对抗,去扶持他,好让他拥有自保的能力。但是,他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一个问题。
目前最急的倒不是他的弟弟妹妹以后会多恨他,毕竟他们现在还没有伤害程曦的能力。
现在最危险的,是哪些长辈们对程曦的态度。以他们的阅历,不会看不出程曦这一招是抱着胁迫自己父母的态度的,别的不说,光是面子上,他们就容不下程曦这样挑衅。
就算要顾忌到程则钧和林辰碧,但是他们的决定是打是杀,是无视还是威胁,都还无法确定,所以程则钧没有移动程曦,以免在搬动中给那些人以可乘之机。只是紧急调了一帮人过来,还准备了两支狙击枪,当做必要时的后招。程曦这招简直掐准他死|岤,程则钧此举,已经是做好了和家族意见相悖的准备。
所以当秦夫人到的时候,程曦还被关在一间挂在程家名下的大楼里。
这本来只是程则钧用来当中转站的地方——抓了程曦,先在这地方等一等,飞机一到直接送到香港,虽然那里并非程则钧的手能伸到的地方,但也恰恰是程家的人也很难插手的地方。秦夫人的原话是“我在这边经营了二十年,不至于连一个程曦都看不住。”
不过一切都成了落空的计划。
他们就算想破头,也想不出程曦会来这样两败俱伤的一招。这算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毕竟,他是程则钧的儿子。
程曦被关在七楼,这里是新开发的楼盘,还没有开始精装修。室内有点空荡荡的。他被关在卧室里,看守他的人大部分都在客厅里,只有两三个人装成服务员门童之类的在外面放哨。
程则钧虽然人还没来,却早打过招呼,所以秦夫人一路气势汹汹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守在门口的两个人想确认一下她身份,她冷冷瞟了一眼:“滚开。”
门被打开了。
房间里冷得滴水成冰,说是卧室,其实连床也没有,室内还散落扔着一些工具和废料,地上还堆着一堆木板,程曦就靠着墙坐在木板上。大概这世界上是真的有所谓气度的东西的,有些人穿上黄袍也不像太子,有些人就算席地而坐也随意得像落难的王子。
程曦是被临时抓出来的,身上穿的还是在室内穿的白衬衫,也没人给他加件衣服。大概是在扭送过程中衬衫从皮带里扯了出来,他背靠着墙壁坐着,一条腿弓起,另一条随意摆着,正侧着头吸烟。这些天他这天对着满墙的电脑屏幕,头发长长了不少,好在他轮廓深,眉眼有英气,就算把头发全部往后捋上去都显得随意又英俊。
程则钧虽然这些年不敢亲近他,但是物质上却不曾短少,秦夫人给沈泽家的礼物、这些年程曦的吃穿用度,其实大部分是程则钧给的。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苛待程曦。说来好笑,这方式和当初程家惩罚程则钧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雪地换成毛坯房,北京换成了s城而已,一样是滴水成冰的天气,一样是孤身一人关禁闭一样扔在这里。反正程则钧这次来抓他还带着医生,反正死不了。
秦夫人看见程曦,顿时抿紧了唇,疾走几步,抢过他手中的烟,反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程曦被打得头偏了过去,额上头发也散下来,但是一点狼狈的神色都没有,而是转过头来,平静地看着秦夫人。
“年纪轻轻,就这样拿自己的性命去赌。”秦夫人气得发抖,眼圈都泛出红来:“你走这样的险招,是想要惩罚谁!”
她毕竟是个母亲,在商场上也许杀伐决断铁血无情,但是在对待程曦的事上,她就像一个最愚昧的旧式女人,就像她对程则钧说过的,她只要程曦活着,无能也好,庸庸碌碌也好,她养他一辈子。
但是她没想过,程曦也许宁愿死,都不要这样的一辈子。
她气急了,下手也重,程曦虽然以前常打架,但打人的多,挨打的少,被她一巴掌打得嘴角都破了,嘴里一股血腥味。
他就这样看着盛怒的秦夫人,忽然勾着唇角笑了,这房间里这样冷,他一笑,却好像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
他说:“我跟你说过的,我要的东西,你们不给,我就自己来抢。”
那一瞬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夫人似乎看见当年那个跪在雪地里的青年,眉间带霜,发上披雪,却有着她见过的最笔直的脊梁。
她在这一瞬间忽然明白,纵使那个人再怎么避嫌,纵使她用尽百般心机隐藏他形迹,眼前的这个青年,仍然是她林辰碧和程则钧的儿子,天生反骨,灿若星辰,她压不住他,程则钧也压不住他,这样的天资,这样的格局,他这辈子,注定是要光芒万丈的。
作者有话要说:啊……破工作好繁琐啊,睡眠不足,整天无精打采,所以一直不敢写带着光芒的程曦啊。
我尽量保持更新吧。
第96章 桑田
上午十点,秦夫人站在窗前给程则钧打电话。
“……我不管这些,总之程家的事你自己解决。”她声音冷厉,不知道那边程则钧说了什么,她冷笑了两声:“你现在还想着安他们的心,我告诉你怎么样最安他们的心,你直接把程曦冻死,提头去见他们,最能安心,天下太平!”
程曦坐在冰冷的木材上,烟已经吸完了,房间里冷得滴水成冰,他脸色苍白,房间里很乱,他一直看着窗户的方向。
他有很好的方向感。
从阳光的影子判断,s大是在那个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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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程曦被带去别的地方。走之前秦夫人告诉他,接下来去的地方可能没有信号。问他要不要打个电话。
他说:“打给晏斯梵吧。”
秦夫人神色有点惊讶,但还是让随从把手机递了过来。
晏斯梵那边一片敲键盘的声音。
“在打吗?”程曦问他。
房间太冷,他的手指都是僵的,有点握不住手机。
“嗯,”晏斯梵懒洋洋地答应着:“在跟二队下屠龙。”
“打得怎么样?”程曦拒绝了老林帮他拿手机,而是转过了头去。
晏斯梵笑了起来。
“打得很好,副帮主很厉害。”
程曦也笑了,他其实是很骄傲的人,轮廓很硬,气质也是坚硬的,但今天大概是冷得太虚弱了,这一笑竟然很温柔。
“那你呢?”晏斯梵语气慵懒得很:“能活着回来吗?”
“能的。”程曦云淡风轻。
“那就好。”晏斯梵又敲了几下键盘:“要见boss了,不跟你说了。”
“好。”
“早点回来。”晏斯梵是不说再见的那种人。
“我会的。”
程曦挂了电话,还给了老林。
秦夫人一直看着他,似乎有点不忍,但不知道想到什么,表情又冷硬了起来。
“走吧,跟我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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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斯梵绝不是会说“我会替你好好照顾林郁”那种煽情台词的人,程曦也不是会这样托付别人的人。
男人之间的友谊是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一句话都不需要说,就已经达成默契。
而程曦和晏斯梵之间,就有这种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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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服pk大赛开始之前,林郁回了一趟家。
他堂哥林森要参加一个大项目,有段时间回不了家,所以家里人聚起来吃了顿饭,当然,一如既往地,席上最沉默的,就是身为主人公的林森,其次就是林郁。
林妈妈大概是想让林郁开心点,于是安排了他和林森坐一起,席上问起林森的研究项目,也问林郁懂不懂。
“……我对应用物理没什么兴趣,”林郁分解着盘子里的蔬菜:“我以后想学理论物理。”
“那你计算能力要跟上才行。”林森严肃得很。
“我最近有在看泛函积分的书。”林郁说:“我申请了it的硕士。”
“it的数学也不错。”林森盯着螃蟹在看。
“我知道,我会努力拿双学位。”
林郁和林森两个人聊天的画面是非常独特的——基本就是两个戴着厚厚镜片的书呆子,各自盯着自己盘子里的菜,眼睛也不用看对方,就迅速地交流好了。
“来来,林森吃个醉蟹。”亲戚努力地劝菜。
“螃蟹的体内外有大量细菌,需要经过高温消毒才能食用。”林森语速相当之快。
“而且螃蟹常常带有肺吸虫幼虫囊蚴和副溶血性弧菌,肺吸虫进入人体后可造成肺脏损伤……”林郁配合默契地加以补充。
在亲戚琢磨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之前,林妈妈在两人后脑勺上各呼一巴掌,然后一人碗里了一只螃蟹。
林森沉默地看着碗里的螃蟹。
“其实免疫力比较好的话,吃螃蟹应该也没事的。”林郁劝他,趁着林妈妈转身,在林森身边低声说:“没事的,我家有硫双二氯酚,等会吃了螃蟹我们就去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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