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毛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 > 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第35部分阅读

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第35部分阅读

    对小沈探花那张绝色的脸已有了免疫力,对,就是免疫力,这词是小姐说的,非常有道理,总之这小哥虽然没有小沈探花颠倒众生的美貌,但这小哥凛冽的气势配上他秀美的脸同样是让人移不开视线。不同的是,小沈探花是男女绝杀,这小哥吸引的都是女人罢了。

    小花被周围好像停滞了一下的氛围有些不适,不由得顺着大家的视线往门外看去,然后眼睛亮了。

    东方和屠大叔进来时一看就郁闷了,难得他们来这里已经没桌子了,两人正四处找空桌,就听到一个萝莉童音,“东方小帅哥,这边。”

    两人循声看过去,东方马上想起来了:那天用笔筒砸断一个大男人肋骨的小萝莉!小萝莉还用甜甜的声音在说,“还有那位帅帅的叔叔,我点了很多蹄髈哦,要不要一起吃?”

    屠大叔发誓这真是他这辈子听过最美妙的声音,带头向萌萌的可爱妹子冲过去,东方更是没了理智,因为他看见桌面上好几盘的蹄髈了,而且盘盘都是特大盘!

    “妹子你好啊!”屠大叔用着无比亲切的声音打招呼,用手肘了一下只顾盯着蹄髈看的东方,死东方,一看到吃的就走不动路了,赶紧发挥你上到八十的老奶下到三个月的小女婴都喜欢的魅力啊,你没看到旁边这长得像丫鬟的姑娘脸都红了,赶紧攀关系!

    “这位帅大叔你好,我叫花静,不过我朋友都叫我小花。”小花乐呵呵的自我介绍,这帅大叔一身健壮的肌肉要在现代你保证是健身房的招牌了,胳膊上小老鼠一样的肌肉肯定会迷死不少女人,可惜大庆上流社会不流行肌肉帅哥,很难得见到这么有料的。

    “叫我屠哥哥就好,我今年才二十呢。”屠大叔,不对,屠大哥用那张老实朴素的脸第无数次慎重地说。

    “你才二十!?”一直只顾看着蹄髈的东方倒是惊得跳起来,“我一直以为屠老你三十好几了。”

    屠大哥怒了,“你天天吃我喝我的睡我的居然连我几岁都不知道!?”

    小花的眼睛变成了粉红,矮油,这不是肌肉忠犬攻和傲娇受的完美配对吗?多么暧昧的对话啊!怎么睡的你,仔细说来听听。

    橘子也睁大的眼睛,是她太不纯洁了吗,她怎么觉得这话有点不太对劲啊!

    东方郁闷了,“我不是帮你卖肉了吗?”他老被屠老逼着站肉铺前卖笑,引得无数姑娘们上门买肉,他都觉得自已快成老鸨了,“而且你才二十,干吗老让人叫你屠老啊。”

    “老子的名字就叫屠劳,劳动的劳,不叫屠劳叫什么!?”

    小花喷了,这是哪里有才的爹妈取得名字啊,徒劳,这不是白费吗?还有这芳龄二十就显得提前衰老的脸,小花深感同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小二:难不成这仨都是大胃王?

    橘子:我冤!

    小剧场2

    小花:可惜大庆上流社会不流行肌肉男。

    屠大叔:妹子你不懂,上流社会不流行我这样的肌肉男,但下流社会可流行我这样的男人了!

    第135章

    这边屠劳才刚自我介绍完,那边因太过震惊于屠劳实际年龄,勉强分了一点神来的东方又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到食物上,不用人再次邀请他就自动自发在最大一盘蹄髈前坐了下来,痴迷的目光只看得见蹄髈!

    这样原本是有些失礼的,但不得不说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他全神贯注盯着食物看的样子跟之前判若两人,原本凛冽又淡漠的气质全没了,橘子恍惚之间只觉得自已仿佛看到安平王养的那条跟小姐同名的小花狗,每次找人要东西吃的时候,那只小花狗的眼睛都是水汪汪的,可爱得不行。

    难不成这就是小姐说的反差萌?被萌得一脸血的橘子赶紧拿过筷子塞到用热辣辣的目光盯着蹄髈的东方手中。

    屠劳无语到极点,东方这混蛋一看到食物就没理智了,平时成天板着一张脸,他老担心他以后脸瘫了,但一看到食物,这混蛋整个人脸色都是柔和的,澄澈的双眼让女人看得母性大发,关于他的种种不合群行为全忘光了。女人们只有一个念头:这纤细秀丽的少年实在太可怜了,一定是从来没吃饱过!再一打听到他没父无母,女人们更是爱心大发,虽说不能直接给他塞银子,免得他自尊心受伤,但多光趁他的肉铺买肉是肯定的。屠劳觉得自他今年冬天捡到东方以来,生意好了无数倍大概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屠大哥,你也快吃吧,这蹄髈要趁热吃才好。”吃货小花依稀从这两人身上闻到了同类的味道,笑眯眯地将筷子递了过来,又招呼小二送了三份特大份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冰糖蹄髈过来,每样一份特大份的够三个做苦力的大男人吃了,桌子上原本还有两份,再来三份应该够了吧。

    恭敬不如从命,屠劳也迫不及待的大吃大喝起来了,东方那脸瘫只顾着低头猛吃,倒是屠劳还顾及到社交,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肉果然还是蹄髈好吃,什么鸡肉鸭肉羊肉都是假的。”

    “没错。”从头到尾也只顾着吃的铁牛勉强给了两个新的吃友一丢丢的注意力,“猪的全身都好吃,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贵。”

    小花也加入吃东西的行列,“对啊,对啊,还是猪肉最好了,鸡鸭什么的就那么一点点肉都不够塞牙缝。猪肉做得好吃比什么都美味,重点是肉多!”

    屠大哥猛拍桌子,“小花妹子说得好啊,值得浮一大杯!老子也是这么想的,猪肉可比羊肉好吃多了,妹子,我做得一手好猪头肉,哪天过来哥给你做!”他拍拍胸脯说。

    才说了一句话的铁牛发现一会儿功夫蹄髈就少了好几块,也顾不得说话了,只管低头猛吃,因为他发现小姐这两新认识的朋友都是大胃王,他快没得吃了,这叫东方的小哥简直就是小姐的男版,虽说长得瘦,但都是超能吃的!

    小二乐呵呵地将蹄髈端上来,又来两位能吃的客人,今天怎么这么幸运,没见到周围的顾客都惊呆了,纷纷怀疑今天的蹄髈是不是更好吃一,一个两个加菜了。

    虽然才十四岁,但被纤细的美少年吃东西的样子提前勾起母性的橘子笑眯眯地将蹄髈夹到东方碗里,东方根本不用费力去夹盘子里的蹄髈,怎么吃都抢不赢的屠劳再次感慨长得好就是有优势啊!

    不停夹肉的橘子很快就觉得不对劲了,究竟哪不对劲呢?她冥思苦想,小姐吃东西依然优雅,这没什么不对,屠劳姿势豪爽,酱汁无法避免的沾上他的衣服,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对。至于东方小哥,虽说穿着一身白衣,但更显得美人如玉,气质超然,最神奇的是他身上的衣服当真是白衣如雪,一滴酱油都没沾到!橘子手上夹蹄髈的动作没停过,目光一直梦幻地看着东方,良久良久,离家出走的理智才回来,她这才迟钝地想到,她一直夹肉给东方没停过,而且是按小姐吃东西的份量夹的……

    卧槽,反应过来的橘子大惊失色,她这是按小姐吃东西的份量一直没停过给东方夹蹄髈啊啊啊……三个壮汉都足于填饱了啊啊……东方该不是撑死了吧?!她该不会无意中杀人了吧!

    橘子全身冷汗流啊流……整个人都僵硬了,她现在不敢低头看东方啊,呜呜,这么纤细的美少年,虽然看起来冷淡,但一定是很害羞的,她一直夹东西给他吃,他不好意思拒绝,所以生生将自已撑死了……

    橘子自怨自艾,深恨自已成为小姐的贴身丫鬟之后,一直被小姐宠着,从不用脑思考,所以大脑退化了……

    “夹肉啊,怎么停止了?”东方迷惑地看着傻乎乎站着一脸悲痛欲绝的橘子。

    夹肉?橘子慢慢低下头来,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你没被撑死?不对,你没被撑着?”

    撑着?东方不满了,“我还没吃五分饱呢,怎会撑着。”

    五分饱?橘子傻傻地看着东方身前的骨头山,难不成吃货都是互相吸引?大胃王是会传染的?橘子呆滞了,因为她发现这新来的两男子,肌肉壮男是个大胃王这不奇怪,从那体格看得出来,但谁能告诉她这看起来长得秀气俊逸皮肤白皙的少年为什么长了一个饕餮的肚子,瞧他面前的骨头山比肌肉壮男堆得还高,而且快比得上她家小姐面前的骨头山了!

    此时正要伸去拿最后一块蹄髈筷子却捞了个空的小花愣了一下,没了,她一看,发现屠大哥和东方小哥前面满满的骨头山顿时乐了,她就说为什么她会不由来对这两人极有好感,原来是同一类人啊。

    新认识的两帅哥也不敢置信地你看看我面前的骨头山我看看你面前的骨头山,都无语了,这都什么缘分,千载难逢的事都让他们遇上了。

    屠劳看着小花面前的骨头比他面前的还多,顿时被打击到了,“我居然吃的还没一个女人多!?”

    铁牛看着自已面前小小的骨头山再看看旁边高耸的三座骨头山,自卑了:“我回家老爹一定很失望,我比不过小姐就算了,这随便来两个人都超过我了!我真是太不中用了!”

    这又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橘子瞪了他一眼,然后傻傻地问:“你们三个真的没什么关系吗?”比如说失散的兄弟姐妹之类的,这简直是饭桶一家亲啊!

    “嗯,我倒很想有关系,我们看起来多有缘分啊!”小花挥手唤小二过来,又点了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冰糖蹄髈,再来五份特大份的,“今天我请客,我对东方哥哥和屠大哥一见如顾。”

    小二哥傻眼了,他觉得今天一定是在做梦,这都是什么人啊,刚刚点的东西足够十几个大男人吃了,现在就一会功夫就只剩骨头了,他飘着回厨房去了,大厨也木了。不过让客人饭桌上空着对他们来说是耻辱,厨房的人都打了鸡血似的赶紧煮蹄髈去,拼了。厨房很诡异地陷入一片热血拼搏的气氛中。

    东方还处于惊讶状态,现在才回过神来,“不可思议,我第一次看见有人吃得比我多的,而且还是个妹子!”

    东方还处于发育期,长得不是很高大,骨骼比起一般男子显得稍稍有些纤细,但他的饭量实在大到他一满十六就被认为他已经成年的师傅踹下山了,师傅还振振有词,“你都满十六了,差不多成年了,自已赚钱养活自已去,饭桶一个,师傅养你都快养得倾家荡产了。”

    可以说东方放弃当杀手最大的原因还是这个,当杀手饥一顿饱一顿的谁受得了,有时为了杀一个人得一动不动的等上一整天,一天吃五顿还处于饥饿状态的东方怀疑人还没杀到,他先饿晕了。

    东方从雪山高原到深山老林,从边境小镇再到这热闹的京城,从来都是别人用“饭桶”或“大胃王”的目光看他,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已居然用别人看他的目光看一个又瘦又小的小姑娘。

    “女人又怎么了,你瞧不起女人?”小花大大不满了。

    “没有,我只是惊讶,我吃东西很多,以前小镇举行的大胃王比赛我可是连着三年都是冠军,没想到妹子居然比我厉害。”很少和人交流的东方很诚实地说。

    小花得意,“所以才有句话说,巾帼不让须眉嘛,谁说女子不如男!”最后这句话是得意洋洋的小花用京剧的调调唱出来的。

    看着点头表示钦佩的东方,橘子暗暗泪流,小姐,巾帼不让须眉不是这么用的,吃东西比男人厉害真的一点都不值得骄傲!

    “对了,前次我只是听说你姓东方,叫什么名字呢?”对于手下败将,吃不赢自已的对手,小花表示她很有好感。

    “总赢,我叫东方总赢。”刚点的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冰糖蹄髈肯定没上来这么快,没东西吃的东方跟眼前这比他厉害的妹子聊起天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我吃得最多,我赢了!

    沈佩:妹子,这不值得骄傲,相反,应该感到耻辱……

    小花:你性别歧视!我不和你做兄妹了。

    沈佩:咳咳,我是说一个大男人居然吃不赢一个小姑娘,做为一个男人实在太耻辱了!

    ps:想写新文,大家想看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呢,都是轻松文哦。

    第136章

    “总赢?你家人一定是希望你人生一直都是赢家。”这名字真不错,小花点头赞叹,很适合看起来纤细但实际上极为强悍的东方。

    “这倒不是,我师傅取的名字,他好赌,但老输,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字。”东方老实地说,他对自已的名字还是满意的,他好武,一直孜孜不倦地提高自已的功夫,自下山以来他找了很多江湖出了名的功夫好手打架,几乎全赢,他深觉得师傅这名字取对了。

    “总赢,那还是有输的时候,还不如叫不败呢。”小花嗤之以鼻。

    不败?东方一下子愣住了,他怎么没想到,他在武艺上一直追求的是从不失败,而非总赢啊。

    “这名字更好……”东方想了想,一拍手,“我决定改名了,以后就叫不败,东方不败!”

    小花惊了,呆了,木了,傻了,愣了……,她现在恨不得去抱着柱子大哭啊,叫你嘴欠,叫你嘴欠……

    “东方大哥,这名字可不能乱改的,你师傅该多伤心啊……”小花有秋风扫落叶般颤抖的声音说。

    “不会,我师傅一定会高兴的,这名字太吉利了。”东方很肯定地说。

    不,这名字一点都不吉利,以前有个男人就叫这个名字,然后他木有小jj了。

    “但做人还是谦虚较好,人生就讲究个缺憾美,从来不失败只会让天妒的。”小花努力挤出笑容。

    屠劳是经常混市井的,很敏感地感受到小花妹子对“东方不败”这名字的不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对请他们吃蹄髈的妹子的喜爱让他果断的站在妹子这一边:“我也这般认为,这名字太招仇恨了,还是不要叫为好,只怕到时会有一大堆不服气的人上门踢馆找你决斗。”

    “那更好不过了。”东方大喜,对这名字更满意了:“这样我就不用到处找人来磨练武艺了,省时又省力,极好极好!”

    看着坚决要改名为东方不败的美丽少年,据说有一版电视连续剧东方不败是由男变女,而不是变人妖的,小花看着秀美的少年,不敢去想他会变人妖,而是努力幻想他变成女人的模样,还好这长相,这身材真变女人了也是挺冷艳高贵,但呜呜……

    “来人,拿酒来……”什么解忧,唯有杜康,小花觉得这世上没人能理解自已,她深深体会到众生皆醉唯她一人独醒的寂寞了,人生寂寞如雪不足于表达,她觉得人生寂寞得堪比弄沉泰坦尼克号的冰川啊!

    “小姐,你还没成年呢,不能喝酒的。”橘子跳出来拦住了。

    “没关系……”小花双目含泪,“我对两位大哥一见如顾,今又遇上改名这样的大事,不喝上一杯不足以表达我激动的心情……”

    东方和屠劳感动了,这妹子太单纯了,太重情了,太可爱了……呜呜,被人这么重视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来人,拿上好的酒,今天我请客!”屠劳豪气干云地一挥手。

    “没错,我们一定要不醉不归……”不顾橘子的阻拦,小花拿起了酒杯。

    “呜呜,我的头好疼……”小花醒过来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太阳将要下山的时刻。

    她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好像有一群小人在她大脑里踩着她的神经跳舞。

    “来了,醒酒汤来了。”橘子急急地跑过来,手上拿着一大碗汤药。

    头疼得实在厉害,小花不假思索拿起醒酒汤。

    “噗”小花一口喷了出来,“橘子,你想谋杀吗?这是毒药吧!”又酸又苦,比中药还难喝。

    “醒酒汤就这个味道。”橘子没好气地说,“谁让你喝那么多酒,这汤药虽说味道不好,但效果很好。”

    小花看着橘子隐隐带着指责的模样,只得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了下去,呜呜……好难喝,橘子最近越来越凶了,究竟谁是小姐啊。

    橘子看着松了口气,“好了,再过一会头就不疼了,下次看你还敢不敢喝酒,安平王说了下次可不准你再喝酒了……”

    “安平王来过了?”小花大惊。

    “来过是来过了,他本来想等你酒醒的,但宫中来人找他……”橘子看着小姐的模样有些欲言又止,“今天发生的事小姐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看着橘子的模样,小花大惊失色,“我酒后闹事了?我酒品很差吗?”据说有些人酒醉后会形象大变,酒醉后乖乖睡着最让人羡慕了,大哭大笑变成话唠或又唱又跳都算不得有啥,最可怕的是有人会很high地跳脱衣舞或变成接吻狂魔……

    橘子脸都红了,好害羞,实在不好意思说,但……

    “小姐自已想吧……”那情景真是画面太美她不敢看,“小姐一定要努力想起来哦……”

    呵呵,橘子乐呵呵地下去了,留下面色如土的小花,对自已的蛮力很有自信的小花相信就算喝醉了自已也很安全,但她实在不敢肯定别人的安全,所以她努力回想发生的事。

    小花刚开始喝酒的时候还是很清醒的,大庆的酒酒精浓度一点都不高,大庆很多地方的小孩子逢年过节也会喝上一点。

    铁牛早吃饱了,出去看马车了,橘子在一边直担心,但她阻止不了,好在这三人都是大胃王,相比起喝酒更注重吃肉。

    俗话话酒逢知己千杯少,大胃王相识吃更多,三个有缘的饭桶吃起东西来比平时还多,整个店里的人都轰动了,最后还有不少外来的人探头探脑的来看大胃王,居说五个大胃王一共吃完了近五十多只猪蹄,还意犹未尽地交代店家打包了,创下了该店开店以来的历史。

    惊叹的众客人不待店主打招乎就一窝蜂的跑来参观桌上如山的骨头,一个个果断地点蹄髈,吃不了也要兜着走,这几个这么能吃就证明这蹄髈肯定无比美味。然后他们就听见店主在说,“对不起,各位尊敬的客人,只是我们家今天的所有蹄髈都卖光了,明日请早。”

    “都没了?”众多顾客不满了。

    “都让这几位客人吃光了。”看起来比过油蹄髈还要油滋滋的店主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窗边的小花众人说,心里十分激动,今天店里的盛况肯定会传出去,以后他家的生意不要太好哦,他决定给今天几个大胃王食客打个九折。

    众多食客决定明天店里一开门就过来吃蹄髈。店主陪笑着点头说明天一定准备足够的份量。

    这边喝高了的三人越喝越high,越聊越开心,橘子决定放弃了。

    “这就是猿粪啊!咱都可以结拜了。”小花乐呵呵得拍手大笑,脸上红通通的。

    半醉的屠劳哈哈大笑,这是个豪迈的汉子,对软绵绵又比他能吃的妹子很是喜欢:“中,我是大哥,东方你是二哥,以后你就是咱的小妹了。”

    “太好了,我以后就有妹妹了。”喝得脸色绯红的东方一拍桌子,“妹子,以后谁欺负你就跟哥哥说,我去帮你杀他全家!”

    橘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三个醉鬼找店家要香,肥店主也乐得照做了,于是三个人煞有介事的结拜了。

    一下子多了两不同类型的哥哥,而且都很帅!完全醉了的小花得意洋洋到极点,“就是就是,我又多了两个哥哥了,以后我可以横着走了……京城书院算个屁……我当不了学霸……我有学霸哥哥……大哥,二哥,我们称霸京城书院去!”

    “好,我们称霸京城!”屠劳大笑,浩气干云。

    “我原本只想称霸武林的,但妹子想称霸京城书院,我也去帮忙吧……”东方也乐呵呵地说。

    多好的哥哥啊……小花感动,然后“呜哇”一声大哭起来,“东方二哥,妹子求你一件事好吗?”

    “妹妹,你别哭啊……”东方吓得酒醒了几分,见小花抽抽噎噎的,眼中带上了几分杀气,“谁欺负你了?”

    小花哀怨地看着东方,“你欺负我了。”

    “我?”东方茫然。

    “没错,呜呜,算我求你了,东方大哥,你不要叫东方不败好吗?这名字真的不吉利。”

    ……

    小花的印象就到这里了,后来就趴着睡着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对了,李湛,她半梦半醒间好像见到了李湛。

    “怎么喝成这样。”李湛抱着喝得醉熏熏的她进房,她努力睁大眼睛瞪向他,不努力不行,因为眼前的人变成了四个,她都快看不清了。

    “我高兴,我今天又认了两个哥哥……”小花傻乎乎地说。

    “怎么乱认哥哥了?而且还是我不在的时候……”

    “谁叫你都不来找我……”小花气呼呼的控诉说,“你前次告白完,就跑人了,还说等我的回复呢,我一直等你过来……”

    “对不起,但最近真的太多事情了,但我一直想你,你看我不是送很多礼物过来吗?”李湛心都柔成一团,喝醉了意外的变得更可爱的小花让他忍不住亲上她的红唇。

    小花迷迷糊糊地睁大眼睛的模样意外的可爱,李湛柔声说,“闭上眼睛好吗?”

    小花乖巧地闭上双眼,李湛正欲亲上去时,背后传来咳嗽声。

    “咳,虽说小姐闭上眼睛了,但老奴实在没办法闭上眼睛。”宋嬷嬷板着脸说“安平王,小姐还小呢,而且你们也还未成亲,你这是破坏她闺誉……”

    谈情说爱被人看见了,李湛脸一红,忍不住往宋嬷嬷背后看过去,还好只有橘子在。

    “不用看了,今天老爷没回来,要是他回来了,小心他打断您的腿。”宋嬷嬷不客气地说。虽说李湛原本是她的主子,但现在她的主子是小姐,她一直都很清楚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路人:居说五个大胃王一共吃完了近五十多只猪蹄

    橘子:我最多才吃了一个,哪里是大胃王来着。

    铁牛:我也才吃了7,8个,哪好意思说自已是大胃王。

    第137章

    原本想谈情说爱,顺便亲个小嘴的李湛只得认命了,因为宋嬷嬷都快成背后灵了。

    “花,松手,我去给你倒杯茶好不好。”他将小花放在床上,亲自为她脱下鞋子,碍于宋嬷嬷的目光正要起身,但小花死命抱着他的脖子不松手。

    “不要,呜呜……”小花要哭不哭,两眼湿湿的,“不要你走。”

    “好,我不走……”才说完这句话,他就觉得背后烫得厉害,不用说了,宋嬷嬷又用怒火冲冲的目光瞪他了,“我就算走了也每天都想你,我以后每天都让人送礼物过来好不好,你最喜欢的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是红烧蹄髈,每天轮着来好不好。”

    “不要。”喝醉的小花很不讲理,“不要礼物每天过来,要你每天过来。”

    李湛心花怒放,就算宋嬷嬷的目光中的温度越来越高,他还是欢喜得不行,在小花心中他终于胜过食物了,他忍不住抱住这个原本只会吃的小吃货,小饭桶。

    “在你心中,我比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更重要吗?”

    相对橘子的满脸通红和觉得画面太美不敢看,原本一肚子火气的宋嬷嬷则全身无力,好一只恋爱菜鸟啊!哪个人会将食物当情敌啊。更让宋嬷嬷无语的是,小花还猛点头,声音甜得跟蜂蜜似的,“湛哥比所有食物都重要,每天都来看我好不好?”

    虽然喝醉了,但小花模模糊糊地还是有意识的,以前有人问一个经常向朋友借钱的人,朋友重要还是钱重要,那人回答说朋友重要,有朋友才能借钱。对小花而言也是很容易算的,李湛不能来,他会叫人送好吃的过来。但他本人能来的时候肯定不会空手的,照样有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可以吃,这才叫人和食物两得。

    完全不知道小花内心想法的李湛在宋嬷嬷不满的眼神中欢欢喜喜地离开了,然后小花呼呼大睡。

    小花脸红红的,因为她终于想起这些小细节了,好害羞啊,被橘子和宋嬷嬷看见了。

    小花全身觉得轻飘飘的,快乐得像要飞起来似的。

    “闺女,俺回来了。”张猛热情洋溢地说。

    “欢迎回来。”小花这才回过神来,“我今天到街上吃到很好吃的蹄髈了,打包了很多给爹,让厨房热热就可以吃了。”

    晚餐的时候,张猛很高兴地吃着美味的蹄髈,自家闺女就是孝顺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记他这个当爹的。当然如果今天郭家酒楼的人看见张猛而前的骨头肯定会想,这不愧是父女啊,都是世间少见的大胃王。

    小花很得意地说了今天和两个大男人比赛吃东西,她吃赢了。张猛很高兴一拍桌子,“干得好!不愧是俺闺女。”

    对于闺女能吃,会吃,张猛向来无比支持,大胃王又怎么了,他张猛养得起,而且这怎么吃都不胖的身材多少贵妇人羡慕嫉妒恨啊。

    然后张猛又听见小花乐呵呵地跟他说:“我今天还跟两帅哥结拜了,爹,你以后就多了两儿子了,你高不高兴?”

    张猛下巴掉了下来,自从有了闺女,他以三十五的高龄当上了花兰的爷爷,然后发现自家闺女化身送子鸟,他现在居然多了两儿子?!

    有了鹅毛笔之后,小花算账速度越来越快,当然这种新的书写工具肯定得给苏老先生过过眼的。

    “这又是你想出来的?”老先生爱不释手地试着写了几个字,确实写字速度快多了。

    有了笛子的改良事件,新的记乐谱方式和柳体字之后小花的脸皮厚多了。“这叫钢笔,是我觉得毛笔字太难写了让人弄出来的,不过我只是一个构思而已,是老师傅太厉害了,没想到会做得这么好。”说实话,这老师傅真的很厉害,这钢笔经过他再次改良之后,出墨小多了,也均匀多了。

    老先生按照小花刚刚握笔的姿势试着写了几个字,很不习惯这种写字的方法忍不住按写毛笔字的握笔法写字,小花忍不住了,“先生,这钢笔写是不能这样握笔的。”

    “嗯?”老先生抬头看着小花,“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吗?”

    “毛笔强调的是手腕对力气的使用,而钢笔则需要手腕的手指一起用力,钢笔和毛笔字在笔尖的变化上有明显不同的。”小花细细地解释说。

    老先生看着自已写出来的字感叹不已,他教书育人几十载,如何想不出这笔的好处,他之前还感叹鹅毛笔是书写用具的改革,却不想更引起风暴的改革在这儿等着呢。

    以前用毛笔,磨墨要时间,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得沾一下,但这钢笔一来不用磨墨二来不用频繁地沾墨,三来练这钢笔字的时间肯定不用像练毛笔一样久,更不用说这钢笔字在算账和速记方面的好处了。

    “这个笔也写得出温体吗?”

    “当然。”小花拿起钢笔写着,本来柳体就是墨笔写出来的,但钢笔也有柳体字法。

    苏老先生默不作声地看着小花写的钢笔字体,相对毛笔字而言,这孩子的钢笔字绝对已经出师了。

    “这老师傅在哪?他多久能做一支笔,这笔肯定很快就流行开来,他做的量够吗?”苏老先生突然问道。

    “先生放心。”小花心有成竹地说,“这钢笔关系教化一事,我跟安平王说了,他找了人去学习了,过几天会开几家新的文具店。”

    老先生有些不满,“这君子不言利,安平王也太爱做生意了。”

    “君子不言利,说的是私利,但国之利或民集体之利还是得言的。”小花反驳说,“况且这钢笔不开店真的不行,这墨水得特制才能用,不然一般的墨会堵塞笔尖的。”

    老先生哭笑不得地看小花,“你这孩子尽是狡辩,我什么时候说国之利不重要了,我只是认为安平王应花更多心思在民生上,怎么越来越像商人了!”

    小花更不乐意了,她现在跟李湛正处于热恋中,一天三次通信都不够,根本听不得任何人说他不好,“师傅,商业推动社会的发展,商人越多,社会就越繁荣,人民才越富有……”

    苏老先生大怒,他是正经的士人,对满身铜臭的商人是看不起的,“商人重利,商人不事生产却从中获利……”

    小花看着勃然大怒的苏老先生愣了一下,当场就苏老先生所说的一一反驳,从商业对社会的作用,对经济政治的作用,对文化的传播等等一一说明了好处,并列举各种例子。

    大庆并不抑商,因为开国皇帝也曾经做过商人,但前朝之前的朝代是抑商的。当然对经商的研究并不多,像小花这样一一列举商业的用处和意义还真是头一遭,老先生一愣一愣的,他自认是有辩才的,但他说的每一点都被小花完全驳斥了。

    小花得意洋洋,她身后站着五千年的历史呢。

    苏老先生最后感觉到自己的三观都要重新刷新了,但小徒弟所说的东西尽管有些他不赞同,但太部分他不得不承认是正确的,他一再思考着小花所说的东西,这已经可成一门学说了,而且是开宗立派的大家学说,他甚至觉得这种学说不比现今的法家,儒家学说差。苏老先生呼吸急促,用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着小花,仿佛第一天认识她似的。

    “你是谁?”老先生用做梦的声音问道。

    “我是小花啊,师傅你不是魔怔了吧。”小花有些担心地看着仿佛受了极大打击的老先生,后悔不已,早知道老先生这么经不起激,她就不要和他争辩了。

    “不对,你不是花静,一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女孩是怎么知道这些足以改变朝政,不对,足以改变历史的东西,你所知道的这些东西是从何处学来的?”苏老先生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小花

    “当然是我娘啊。”天下第一黑锅便宜娘亲再次中枪,“我娘可是皇商来着,她对商业的研究可是炉火纯青了。”

    苏老先生怔住了,慢慢地吐了一口气,“花夫人?这也是她想出来的吗?她为什么会想这些东西?”

    “呵呵,这个啊……”小花傻笑,对于撒这样的谎已经脸不红,心不跳了,想当初她可是怕死得很,被当妖魔鬼怪烧死一定很疼,所以她对着镜子说了无数次谎,说得她都要相信自已的谎言了,“我娘是个才女,她喜欢经商,但商人地位不高,她经常说商人的作用并不是如大家所想像的大部分都是坏的,商业绝大多数都是利国利民的……她想出这些也是为了有一天能提高商人的地位。”

    苏老先生一时痴了,这样的大家学说,果然人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谁能想得出这样的学说居然是一个商人妇所想出来的,他情不自禁地想,古人常言,天才遭妒,莫不是因为花夫人才能太过,上天才将她收回的。

    “孩子,你很不错。”苏老先生摸摸小花的头,“虽说这些想法是你娘的,但你能领会得这么深简直让人不敢相信,你说的这些理论三十几岁的人都不一定能领会啊……孩子你也是个天才……”

    老先生很感慨,小花的冷汗流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闺女,你为什么跟这两人结拜?

    小花:因为缘分啊,以后我们就是饭桶一家了!

    第138章

    小花最近总觉得很焦躁得睡不着,总想找人发泄一下,但唯一能让她说心里话的李湛又在皇宫窝着镇这个天底下最大的宅子去了。小花一想起苏老先生那看妖孽的目光,心里就焦躁不已。

    小花做了个梦,她梦见自已被人放火烧死了。半夜她一身冷汗地醒过来,才发现身上的被子太厚了,被窝里像火炉一样热。

    第二天晚上小花还是做了一模一样的梦,吓得不敢睡了,失眠的人最烦躁了,还有身体也有点不对劲,没来时那么爽快,但又没有明显的生病迹象,无缘无故总想找人吵架。

    宋嬷嬷当然看到小花的黑眼圈的心情不好了,问橘子也打听不出什么,饭还是吃得一样多,一切都很正常啊,最后只得归于李湛太久没来,小花得相思病了。

    “爹,您相信这世间有鬼吗?”吃饭的时候小花装作不再意地问。

    “嗯,不相信。”张猛大口大口的吞着饭,今天的红烧肉无比美味,闺女总是能作出最美味的食物,今天的红烧肉也是,据说闺女通过这些菜谱赚了不少钱。张猛还特地去天上人间吃过红烧肉,总觉得没自家闺女弄的好吃。

    “其实我之前在庵里听人说,世间没有鬼,但有灵魂,人死灵魂进黄泉,但也有一些灵魂是进不了黄泉的,这些灵魂就会在人间游荡。”小花按住内心的焦躁,看似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