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他很迷惑,关于你做得一切。”
李伯仲思衬一下,道:“我知道了。”看来是要找时间跟儿子好好聊一聊了。
这时,一名家丁站在廊道上等候,似乎有什么事要禀报。
“你回去睡吧。”李伯仲如此交待。
就在他转身之际,白卿抓了一下他的衣袖,“你——当心身体。”
李伯仲看了她好一会儿,才道:“我会的,你也记着,路上不要赶太快。”
点头,手指松开他的袍袖,放他走。
六十 多年之后 多年之前 (上)
李氏族谱中李伯仲名下记有两子两女,其中一女名为李洛,只记一名,生卒年分不详。李氏族人也从没见过此女,后世终是无从考据。
这一年的上元佳节,李伯仲三万大军攻入东周都城,灭了周侯,在周地建了新府,任了新官,接收了东周的数万大军,此战之后,汉北荣登岳东霸主之位。李伯仲的势力由此而起。
也就在这一年,歇马坡的一家四口第一次聚齐了。李洛刚满三岁,她并不晓得自己的父兄是何等人物,只知道他们一个年后来,一个下雪的时候来,年后来的那个叫哥哥,下雪时来的那个叫爹爹。哥哥会给娘亲下跪,而爹爹会在娘亲床上入睡,她所知道的就是这些。
“你见过陆士元?”李伯仲歪在长案一角,手上拿着一幅破旧成土色的地图,一边看着,一边问话。
“他送阿邦来时,在山外见过一面。”白卿边答话,边拆下绣架上缎子,叠好放进木箱里,这是给敏敏做的嫁妆,她明年就要出嫁了。
“他喜欢你,知道吧?”很平和的语气,眼睛也没有定在白卿身上,看上去只是随意一聊。
“……”白卿看他一眼,“嗯”了一声,说不知道太假,这种事,女人的直觉往往是百分百的。
“他到现在还没娶妻。”这次他到是抬眼看她了。
白卿淡笑,“那又怎样,我该为此愧疚?还是劝他娶妻生子?”那人不娶妻未必是因为她,就算是因为她,她也没必要愧疚,她没勾引过他,也没给过他任何机会,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要为一个自我沉迷的人愧疚?
李伯仲笑笑,“自私。”
白卿也笑,笑的李伯仲瞪过来一眼。
她知道他早就注意到了陆士元这个人,一直不说,是因为他太自信,而现在之所以忽然提起,可能是自信不足?“你在愧疚?”愧疚他常年不在她身边。
李伯仲看着地图不说话,像是很入神——他确实是愧疚的。
白卿歪头望望窗外的月色,转头叫他,“出去走走?”他们有好久没见面了,少年时,没有孩子的拖累,还可以用干柴烈火来解决长久分开带来的陌生,如今有了孩子,也步入而立之年,沸水成温,解决陌生的方式要做些改变了。
攥着他的手指行在月下林间,不禁让她想起了多年之前,他第一次吻她的那个夜晚,也是这样的月色,只是气氛没有现在的和谐,他背着扭伤脚腕的她走在月色之中,她很恨他,因为他捉了白致远,那时,她没想过会跟他长久,想不到多年之后的今天会是儿女成双。
“为什么突然提起陆士元?”问他。
“想到了,就问问。”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闲?”忙得天南海北,还会有空想这些?
“我也是人,总要休息。”
白卿笑笑点头,没再问下去,这男人似乎在纠结一些东西,不等他想通了,他是不会说的,问了等于白问。
在一座小拱桥上,他停下脚步。
月色倒映在水面上,闪闪发亮,反射在两人衣裾上,波纹涟涟。
“我老了。”
白卿仰望着他被溪水映亮的侧脸,不知要回些什么。
“你却还这么年轻。”
“这是嫉妒?”白卿失笑。
“是嫉妒。”他已过不惑之年,长年累月的征战,甚至让他华发早生,而她却还是从前那个白卿。
“你是嫉妒我一事无成?”她的人生过去了一半,却还是原来那个样子,而他, 让脆弱的汉北成了岳东的霸主,论起来,他该笑话她才对。
“我也是一事无成。”汉北终究只是岳东霸主,离中原霸主还差的太远,他的目标远大,无奈时间过得太快,来不及,来不及啊。
“不是说你至少还有三十年嘛,现在算,还有二十年,二十年不够?”
“不够,真想再重新活一次。”搂过她的腰,“卿儿啊,我对不住你。”他注定一生都会这样东征西战。
“你对不住的又何止我一个人。重新活一次,你就能改变了?”
望着月亮发笑,重新活一次,他还是会走上这条路,不会改变。
“就当这辈子,我不走运了。”遇上他是她自找的,怪不了谁。
“这辈子不走运还是小事,小心还要搭上下辈子。”松开她的腰,攥住她的手,继续前行。
行至断石之上,迎面看,天地苍茫,云海杳渺,山川闪亮,城池如棋,一片大好河山。
“山河如厮,如厮山河啊!”他大叹。
等两人转回房间时,女儿洛洛不知何时睡到了他们的床上。
“爹爹。”女娃儿被父亲的胡茬刺醒,半眯着眼轻唤一声。
他一向疼孩子,尤其这个幺女。
“别惹她了,惹醒了,又要闹到半夜才睡。”白卿替女儿盖好被褥。
李伯仲恋恋不舍地起身,坐到屏风外的长案边。
白卿安抚女儿入睡之后,转出屏风,从桃木罐里取了只褐色瓷瓶,这是给他治伤的药,东立那边每年都会定期送来。
他常年征战,身上有伤也是在所难免,而且当年还为天子做过挡箭牌,那次的伤很严重,也落下了一些小毛病,偶尔还会旧伤复发。
在暖炉上烤热了手掌,然后抹上药油,在他光裸的背上揉搓。
“敏敏找到婆家了没?”李伯仲难得能问这种家长里短的事,平时他甚至很少跟敏敏、佟嫂她们说上几句话。
“找了,青合城里一户商家的子弟,人不错,公婆也算实在,过了年就办喜事。”
“怎么找了个商贾子弟?”
“佟嫂说要门当户对,这样敏敏才会过得舒心。”
“……如果这样的话,你过段时间把敏敏接过来,别让她待在青合了。”
“怎么了?”
“道勤跟我说了两次,说喜欢敏敏。”
黑道勤?她在京城见过一次,他的属下,“他怎么会认识敏敏?”
“上次送阿邦回西平时,路过青合,见过一眼,就拔不出眼了。”
“可敏敏已经定了亲事,他还敢抢亲?”
“那小子属土匪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过些日子又要在东南驻军,离青合太近,你还是把她接过来,保险些。”
“你跟他说说不就行了?他还敢不听你的话?”
李伯仲笑笑,“男人一遇上喜欢的女人,脑子里都是浆糊,管得住他沙场浴血,管不住他不往女人炕上跑。”
他的话到是准的很,佟嫂只是送晚了一点,敏敏的名字前就多了个“黑”姓。
李伯仲到歇马坡的第二天,恰好是李邦五动身回京城的日子。
山道的石榴树下,一家四口驻足。
“哥哥,你又要去打猎了么?”李洛拽着李邦五的衣袖询问,李邦五告诉过她,他要出去打猎,等打完猎,明年再回来。
李邦五又长个了,长成了一个帅气的少年郎,弯身抱起妹妹,“等哥哥回来给你带好多白兔子。”
李洛咯咯的笑着。
李邦五看一眼母亲,顺手把妹妹递给父亲,撩开袍子,跪到山道上,“母亲,儿子走了。”
每次听他这句话,白卿的心里总是很酸,“走吧,记着按时吃饭。”
李邦五再向父亲道别,之后跨马下山。
望着哥哥的背影消失在林海之中,李洛问父亲道:“爹爹,哥哥要打到什么时候?”
李伯仲亲一口女儿的小脸蛋,没有回答。
这个答案,直到多年之后的之后,李洛才自己总结出来。她的父兄的确都是猎手,用生命中几乎所有的时间去狩猎,而她的母亲也用她生命中所有的时间等候她的男人跟儿子。她不知道谁傻,谁伟大。但她知道他们都很爱自己,因为他们给了她一个超越这个时代的自由,他们把对人生最美好的理想都放在了她的身上,她何等幸运!
六十一 多年之后 多年之前(中)
李洛长到七岁时,方才知道父兄的身份。
记得,那应该是个冬天,刚下过雪,她蹲在雪地上望着身前那一片帐篷,很新奇。
更让人新奇的是跪在她身旁的哥哥,她很少见他这么横眉立目,这还是头一次。
她和母亲之所以被送到这儿,就是因为哥哥,他好像做了件什么大事把父亲惹了,然后父亲不饶他,非要砍他的脑袋,于是一个叫方醒的人到歇马坡接来了她跟母亲。
谁知道一进大帐,迎面就飞来一个钵盂,擦过了母亲的额头,掉在了她的脚前,父亲诧异,母亲则让人把她带到外边来。
她本想跟哥哥聊天来着,可惜哥哥不理她,所以她只好蹲在一边看风景。
陪他们兄妹一起的还有方醒和黑道勤,方醒是第一次见,黑道勤到是熟悉的很,敏敏姐是他的媳妇,他是敏敏姐孩子的爹爹,去青合时,时常会遇到。
“你是怎么把夫人骗来的?”黑道勤凑近方醒耳侧询问,在他的印象里,这位卿夫人很少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就是前两年世子爷李邦五差点被害,也没见她出现,这方醒是用了什么法子,竟能把她调来?
方醒勾唇笑笑,“不可说。”
“切!”黑道勤白一方醒。
两人一文一武,是李伯仲帐下最得意的一对文臣武将,私交不错,只是黑道勤不喜欢方醒的神神秘秘。
帐外,一文一武正小声交谈。
帐内,李伯仲正给白卿揉额头上被钵盂撞的包,动作谈不上多么优雅,但却是刻意放轻的。
“怎么大老远来这儿?”
白卿摁下他的手,抬眼看他,“伤得重吗?”她来这儿是因为方醒说他中了一箭,引得旧伤复发,却还倔着性子不医治。
“……不过一点小伤而已。”他还以为她是被找来救儿子命的。
“伤在哪儿?我看看。”
李伯仲拗不过她,于是扯了衣服给她看,伤在后心右侧,伤口到不是很深,就是气急攻心,引得旧伤发作而已。
“你到真是跟人不一样,年纪越大,反倒脾气越大,有什么气非要跟自己过不去?”白卿伸手拆下他的绑带,从桌上取了伤药,细细给他涂上,随后取来新的绑带,一道道重新绑上。
李伯仲看着她的光 裸的额头,扯唇一笑,“你知道不知道,女人进军营是要被杀头的?”
“所以我才穿男装来。”拉上他的袍袖,把他手臂上的伤一并处理掉。
刚处理了一半,却被他抱了个满怀,“真的只是为了我的伤?不担心我真砍了阿邦的脑袋?”
“你要是真想砍,还能等到现在吗?再说要是真砍,我来有什么用?”一个想杀人的人是不会放任自己被对方气成这样,还不动手的。他不过是想泄愤而已,泄完愤再找个台阶一下,事情也就算完了,“别乱动。”
李伯仲难得在大帐里如此放浪形骸,整个人都支撑在怀里的女人身上——这样很舒服。
人不可能一直绷着,总要有放松的时候,他也一样。
“你不能留在这儿,蛊惑军心。”闭着双目,下巴搁在她的肩上。
“等你吃了药,我就走,这样行了吧?”
“嗯,这什么香粉,很好闻。”他答非所问,并捉起她的双手,“红色的好看。”她好多年不染指甲了,他居然有点想念。
“以前,你可是很讨厌的。”她的脂粉味,她的红蔻丹,都是他曾经受不了的东西,现在到是觉得好看了,人真是奇怪的。
李伯仲深深呼出一口气,“你明天再走吧。”他还是决定让她留下来一晚。
白卿忍不住笑了出来,为他的话。
白卿从大帐里出来时,先向方醒跟黑道勤点头打了个招呼,随后才来到儿子跟前。
她没先开口,只是看着儿子。
李邦五被她看的,竟生出了几分愧疚,“母亲。”
白卿弯身蹲下来,与儿子平视,良久后才开口:“赌气,不是你应该做的,气伤他,更不是你应该做的,你可以逆天逆地,但不能不孝,进去吧,他叫你。”
李邦五看看大帐的方向,最终还是起身进去大帐——他在这儿跪了三天了,这还是第一次跟父亲近距离接触。
“娘,爹爹不见我吗?”李洛抱住母亲的手臂,打秋千玩。
“见你,能不见你嘛。”说罢,转身对方醒道:“先生,我先回去了。”
方醒笑笑颔首,还没来得及答话,就被黑道勤抢了个先,“天色晚了,夫人不如明日——”话没说完便被方醒挡下。
“夫人走好。”方醒拱手告辞。
白卿点头,勾着女儿的小手,往大营的后门方向而去。
目送母女俩走远,黑道勤转身就要跟上去,被方醒一把拽住,“道勤意欲何往?”
“我还能往哪儿往,派轻骑送夫人跟小姐回去。”
“还用不着你,东立的人一直跟着呢。”
“我信不过那帮混混。”
方醒把黑道勤的胳膊往腋下一夹,“走,跟我下棋去!”
“我力气不如你怎么着?还跟我玩手劲。”两人半真半假地角力,不过黑道勤还是跟着方醒退下了,他们的心思其实很简单,只要王爷的火气压下来,开口吃药了,那就表示没什么大问题了。
“老方,你说三夫人是怎么让王爷的火气消下来的?”黑道勤捏着棋子到处比划。
“这个你不应该问我,你比我清楚。”方醒边饮茶,边挡下他偷棋的手。
“怎么个说法?”
“你当年为什么不顾王爷的大令,去青合抢媳妇?”
黑道勤尴尬地呵呵一笑,他这段糗事时常会被同僚拿出来当下酒的笑料,每次都让尴尬不已,“对了,你怎么还不成婚?”未免这抢媳妇的话题继续,他赶紧将话扯到了一边。
“宁缺毋滥。”
黑道勤只是笑笑,没再深问。
“今晚酉时,你去把后营门的守卫撤下来。”下定黑子后,方醒交待了这么一句。
“怎么个说法?”
方醒笑着指了指黑道勤,“你啊,王爷多久没跟家人团聚了?”
黑道勤这才心领神会。
李洛还记得那一晚,父亲很早就来到她们入住的驿站。
吃饭,聊天,散步,她伏在父亲的背上,望着满天的星辰,听着母亲用她那轻柔的嗓音叙述着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父亲很开心,因为他的喉头时常会微微的震动——因为在笑。
那个晚上,她第一次见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的额头,背景是那闪着星辰的夜空,两个好看的侧影相触,那画面唯美的……就像一个词——天长地久。
她半眯着眼,假寐,假寐到满眼的笑。
好久好久之后,她才知道,父亲不只母亲一个女人,母亲不过是个声名狼藉的女子,却被父亲画了个圈,藏在了他那苍茫山河的一个角落里,用寂寞与等待成就了她跟这个不平凡男人之间的天长地久。
母亲是可怜的,却也是幸福的。她无法算清楚母亲的一生是可怜多一点,还是幸福多一点。
“娘,爹爹是什么人?”回家的途中,在颠簸的马车里,李洛向母亲询问父亲的身世。
“北王。”
“北王是什么?”
“是打猎的。”
奥,原来爹爹跟哥哥一样,都是打猎的,“那要猎到什么时候?”
白卿半掀开车帘,“要猎到没猎物吧?”
“可是没猎物了,他们不是要挨饿了吗?”一下子把猎物都猎尽了,那以后吃什么?
白卿捏捏女儿的小脸蛋,“要是世人都像我们洛洛这么聪明,这世上就没有猎手了。”也不再会有战争,人都死光了,还能跟谁争去?
六十二 倾尽天下 (多年之后 多年之前 下)
李伯仲一生都花名在外,因为他一生中纳了两个风月女子,一个白氏,伴他数年,诞下长子后杳无踪影,外人传是抑郁而终。另一个是姚氏,这姚氏身世很特别,她本出身高贵,是周侯的嫡女,后入风尘,与李家有不共戴天之仇。却被李伯仲收入后院,令人称奇。
姚氏本名吴子召,艳绝京城,被李伯仲收入囊中,并不出人意料,毕竟李伯仲好这口嘛。
而对吴子召来说,她进李家只为复仇。
然而住进那座王府之后,她却始终都见不到她的仇人——李伯仲在家的时间简直屈指可数。
直到某个冬天,南方来消息,说要接她过去一趟,是李伯仲要见她了吧——她这么想。
接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邦五,李伯仲的长子,汉北的继承人。而她去见的人也不是李伯仲,而是一个女人。
当她在细雪薄烟之中第一眼看到那个女人时,她就认出了她,她是李邦五的生母,幼年时她在李家见过她,她一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了,因为没有人提起过她。
“昨晚休息的还好吗?”白氏撩开袍袖坐到她对面,依旧是她记忆里的那个女人,像是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木香花的肤色,栀子花的味道。
“夫人。”吴子召忍不住起身,福礼——她一直都是好规矩的女子。
“不用这么多规矩,这里不是王府。”拿起茶壶,给她倒了杯清茶,“坐吧。”
吴子召弯身入座。
“看样子,你还记得我。”这话是肯定句,“本来该是我回河下一趟,不过诸多琐事缠身,就让阿邦接你过来,让你受累了。”
吴子召轻轻摇头。
“你跟你母亲长得很像。”
她的话让吴子召蓦然抬首,好多年了,好多年没人跟她提起母亲了。
“如果当年是她进了李家,也许很多事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尽管寿数不足,可我母亲很幸福。”她庆幸母亲当年嫁的不是李伯仲,那男人少恩寡情,j诈反叛,十足的恶人。
白氏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微微勾唇,道:“你是为了仇恨才作践自己的吧?”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出身又好,却非要自落风尘,非要嫁给仇人,应该是为了复仇才是。
吴子召不答。
白氏缓缓起身,伸手扶住草亭的立柱,眺望远方。她身前有纷扬的细雪,缭绕的雾气、清澈的温泉,还有黑白的山峦……
“他带你进李家,不会不知道你的心思,你害不了他的,这个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歪头看向吴子召,“你明知道不可为,却还非要那么做……最后毁的只会是自己。”
吴子召仍旧不答,但眼圈微红,她管不了那么多,她什么都没了,父亲母亲死了,哥哥也死了,除了复仇,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在乎的?“夫人可以现在就把我捉了,送给王爷。”死,她不怕。
“捉不捉你,不是我的事,我只是说自己的想法,如果你还是想复仇,可以继续的,我干涉不了你想做什么,这次之所以接你过来,也只是在帮他做一件事。”半倚到栏杆上,“他之所以要接你进李家,是因为你的母亲是他的少时伙伴。”李伯仲对岳梓童是心存歉疚的,因为他退了婚,还杀了她的丈夫,所以良心上过不去,遂将吴子召从烟花之地接到了李家,“这儿是你们吴家的一些东西,该物归原主。”
石桌上有只斑驳的木盒,木盒里是吴家遗物的清单,这些东西足够吴子召几生几世衣食无忧了。
哗——吴子召将木盒推下石桌,清单散的到处都是。
“以为这样就行了?我爹娘,我兄长,我们东周就只值这些么?”吴子召无力地跪坐在地上,大哭,哭声引来了远处的李邦五。
李邦五沿着两尺宽的卵石小道快步行来,三两步就进了草亭,蹲在吴子召身前,碍着母亲在场,没好伸手去碰她。
白卿勾唇,笑得无声,这对父子啊,势必是不会让世人忘记他们了。
一个宠爱歌女,让歌女的儿子继承大位,一个却看上了父亲的女人,真是——难能可贵啊!
“母亲,我先送她去休息。”李邦五对母亲的尊敬比父亲更甚,所以即使想问母亲她为什么哭,但还是忍住了,因为这时候问,更像是在质问母亲。
“去吧。”白卿并不阻止。
在李邦五跨下草亭时,白卿开口叫住了儿子:“阿邦——”
李邦五回身。
望着儿子,淡笑,“好好照看她。”
李邦五一直在想——母亲这话是不是另有他意?
望着李邦五他们进屋,一道纤细的身影跳上草亭的台阶,这是个美丽的女子,眸子里闪着星辰之光。
“哥哥好像很喜欢她。”李洛搂住母亲的胳膊。
“嗯,你哥哥的名声早晚要毁在她的手里。”
“那娘你还能笑出来?”
“不然怎么办?”
李洛摇头,“唉,爹爹的家真是乱啊。”搂住母亲的脖子,“娘,我想明天动身去秦川。”
“你爹爹这几天可能要回来,你不见他?”
额头抵在母亲的脖颈上,“反正他最想见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抬起头,下巴搁在母亲的肩上,问:“娘,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白卿看女儿一眼,笑笑,不答。
“说嘛,你对爹爹什么感觉?”
“……我——曾经恨到想咬死他,然后把他埋到脚下,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乱跑了。”笑,“可女人的力气太小,心也太软,做不到,也狠不起来,所以后来就只能想,还是跟他一起埋起来吧。”
母女俩同时笑了出来。
白卿捏捏女儿的耳垂,久久之后,开口:“娘不希望你找到给你这种感觉的男人,因为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可娘又希望你能找到,因为娘不想你孤单。”
李洛笑弯眉,“娘,不用担心,我一定会找到的,找到一个能让我咬,又不会到处跑的男人。”
……
母女俩的相扶着下了草亭,渐行渐远,直到交谈声被细雪淹没。只留下小径上几排深浅不一的脚印。
草亭外,泉水汩汩,烟雾重重,落雪依草亭——
两天后,李邦五送吴子召回河下——属于他们的故事开始了。
李洛也远赴秦川,因为那里是她将来的家,有父亲留给她的家业,有母亲留给她的栀子花圃,她要去接收呢。
该走的人都走了,该来的人也来了——李伯仲在石榴树旁下马,在马屁股上拍拍,马儿听话地顺着小道下山去了。
穿过栀子花圃,越过清冽小溪,李伯仲伸腿跨进草亭,白卿倚在亭柱侧,递给他一块湿巾,擦手用的——他手上总是沾着血腥气。
李伯仲接过湿巾,问:“都走了?”
“都走了。”
“东西收下了?”
白卿指了指草亭外的温泉,“都收到那儿了。”
李伯仲看一眼温泉,只是笑笑,“为什么非要见她不可?”白卿难得能写信给他,信里的内容却很让他失望,只是为了见那个吴子召,本来她还打算亲自去河下,可是他没让,于是就让阿邦把吴子召接到了这里。
“欠的债,始终都要还回去,你杀了她的父亲,占了她的家园,我则赔了个儿子。”之所以见吴子召,只是想知道她是否良善,现在看过了,知道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才放心。
“阿邦?跟他什么关系?”李伯仲把湿巾还给白卿。
“他喜欢那丫头。”说罢看他的表情。
李伯仲并没什么表情,只是微微顿一下,然后弯身坐下,问道:“有饭吗?”
“有。”白卿笑笑,清楚了他对这件事不在意,于是不再提起,伸手打开桌上的食盒,里面的菜还冒着热气。
“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闻出来的。”在他身边坐下。
两人的膝头相触,相伴一起吃饭——
伴侣是什么呢?
是那个陪你做最傻、最简单、最无聊事的人吧?
夜晚,星辰满天,雪色清亮,很适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欢散步,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形成了习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张千说她需要强壮身体,所以每次来,总是会带她出来转一圈。时间久了,他们到从中找到了乐趣,因为她总会在走不动时,拖着他的手。那种亲昵,是两人都依恋的东西。
“这回能待几天?”白卿问。
“你想我待几天?”李伯仲反问。
白卿笑。
他也笑。
他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行走在石子小道上。
经过两块巨石之间,头顶只有一线天,这时,她蓦然开口:“我不想你走了。”
“好,我不走。”他答。
“不要你的天下了?”她笑问。
“不要了。”他如此回她。
“骗人。”白卿第一次真心的娇嗔。
抱着他的手臂,想笑,却在流泪,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他,也知道他还要继续离开,但是她很高兴。
三十年,他让她等他三十年,三十年后,如果他死了,她也获得了自由,如果他没死,她今生今世都是他的。
最终,他没让她获得自由,代价是那把青铜剑,那株蔻丹花合葬一处,但那棺椁里却找不见他们的踪影,去哪儿了呢?
白卿对女儿说过——你爹爹喜欢高处,他不喜欢地下。
灵子语:不要问我他们生还是死,或者去哪儿了,我自己都不想知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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