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敞时大约有个三四米的样子,而狭窄处,堪堪够一人通行。若非身旁有人做伴,非得生出个焦虑症来不可。
“大姐头,你说这要是忽然下雨了该怎么办?”
金歌走着走着,忽然冒出来一句。
“那我们都会被大水卷走!”梅伊比斯想都没想,直接说道。
金歌点点头:“是啊,这么长的山间狭缝,一阵小雨就能灌满了。”
走在梅伊比斯后头的拉克萨斯忽然道:“大长老说过,这几天山脉不会下雨,但是夜晚温度低,清晨时候可能会有露水。连绵那么长的狭缝,万一露水积累起来,也是非常危险的。”
此时拉克萨斯心态与从前完全不一样了,见识了希雅族的强大,使他变得更加谦虚起来。狂妄者要么实力强大,要么就是无知,从这两点上看,拉克萨斯发现自己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没有狂妄的理由了。
“所以我们要加快速度呀,百奇才不要在这条狭缝里过夜!”
百奇咧了咧嘴,悠然地在梅伊比斯旁边飞了两圈,然后坐在她的肩膀上,从包裹里掏出一块饼干顾自吃了起来。
一块饼干下肚,她又拿出一块,冲着金歌摆摆手:“呶,你要不要?”
“额,不用不用。”金歌连忙摆手,走山路那是相当费劲的,饿了的时候充饥一下即可,哪里会像百奇那样随时吃饼干的,那不是口更干了嘛。
傍晚的时候,几个人终于从“一线天”的另一端走了出来。
眼前是空旷的视野,骤然开阔。原来索亚维山脉的另一侧居然是一座壁立千仞的断崖,朝下望去,少说也有数千米的样子,乍一出来,金歌吓出了一身冷汗,擦擦汗,他唏嘘道:“幸好不是晚上走路,不然真得摔死了。”
“我们怎么下去?”看了看拉克萨斯,貌似几个人中能自由飞翔的只有梅伊比斯和百奇两人。他和拉克萨斯均属于准圣十级别,偶尔飞行一下倒是可以,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下到这数千米底下的地面去。
“那还不容易,飞下去。”
话音刚落,金歌只觉得身子一轻,一道金光将其包裹,紧接着便快速朝着下面坠了下去。“大姐头你悠着点,别吓我……”
在金歌大声疾呼中,几个人已经到达了地面。
天色已暗,梅伊比斯决定就地安营扎寨,姑且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再说。为防止未知野兽出没,扰了她的清梦,她干脆在露营的地方搞了一个大型魔法阵,保障众人的安全。
目前可供她选择的魔法一共有两个,一个是绝对防御型超魔法妖精之球,抵挡一切攻击性来源,并判定心怀恶意者不得入内。妖精之球固然强大离谱,但这个魔法却也不是说十全十美,在缺乏施法者主动控制的情况下,对善意的生物无法做到完美阻挡,若是梅伊比斯睡着了,估计一些还没有灵智的小生物可以大摇大摆的进来马蚤扰她,当然啦,如果这些小动物忽然起了恶意,倒也逃脱不了被轰杀的命运。
另一个魔法,就是妖精的审判魔法之一——永恒守护。
这是以魔法阵为主体的审判超魔法,魔法生成时会有一个魔法阵出现,绝对的防御,不允许任何事物进出,魔法一旦生成,即产生一个完全隔离的世界,直到它消退。灵活性不如妖精之球,但守护的严肃性赶超妖精之球。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这是木剑?
夜幕降临,幽暗的森林中,一堆篝火成了唯一明亮的光源。
梅伊比斯、百奇、拉克萨斯、金歌四人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有滋有味的享用着今天的晚餐。晚饭过后,梅伊比斯在篝火旁找了块地方,将厚厚的毯子往平坦的地上一铺,掏出一卷棉被,便成了临时的床铺。
百奇飞过来,也钻进棉被里,枕在枕头上,小身躯紧紧地贴在梅伊比斯的脖子处,理所当然的缩了缩身子,找了一个认为比较舒适的位置。
至于金歌和拉克萨斯,也在篝火的旁边铺了自己的床铺。
两人的心是不淡定的,金歌望着前方跳动着的篝火焰头,又看了看被粗布包裹着的剑,他伸出手,忽然坐立起来,将剑抱入怀中,旋即一点一点将缠绕的粗布慢慢解去。
他对温格多琳郑重其事交给他的东西非常好奇,不知道这玩意有什么高贵的地方没有。
粗布解开,入目的果然是一把剑!
不是庸俗的黄金宝剑,也不是小家碧玉气质的寸半长剑,而是朴素的褐色材质,上面留有粗糙的刨痕,宛若巧匠豪爽之作,细腻中霸气侧漏,是一款十分豪放的复古式风格,造型粗犷而透露着些许婉约,大气而不失典雅,轻盈但不浮躁。
“啧啧啧……”金歌暗赞几声,仔细端详着这柄造型独特、材质独特的剑,似乎要将它研究透一般。
一分钟过去了,他没有把它看透。
心想,果然是好剑,伪装堪称绝伦。
两分钟过去了,他还没有把它看透。
心想,那么容易看透本质的,就不配称为绝世好剑。
三分钟过去了,他还在仔细端详,越品越有味道。
不住点头,心道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你不注意它,它浑然天成,你越是注意它,就越觉得它深藏不露。这柄剑也是如此,果然是大祭司送出的东西,绝不是凡品啊,任自己有火眼一双,也不可能一时半刻将其看透,想要深得其中三昧,更是不知道需要多久。
于是,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金歌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宛如一尊瞩视手中宝剑的雕塑,乐在其中。
还是百奇打破了这片宁静,也将他从陶醉的状态中拉回了现实。百奇躺在梅伊比斯的旁边,侧目一望去,正好看到金歌坐立看剑的姿势。“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这家伙居然还保持着仔细端详的样子,不会是中邪了吧。”
便十分好奇地问金歌:“小金,你一直看着这把木剑干什么,这东西很厉害吗?”
“木剑?”
金歌诧异地反问,心想小百奇这孩子真是越来越可爱了,明明是绝世神剑,她居然说是木剑。
不过……木剑?
金歌略微有些反应过来,他推了推不远处正枕着手臂仰望星空的拉克萨斯,道:“还没睡吧,问你个问题,你觉得这柄剑怎么样?”
正在沉思的拉克萨斯被他打岔,转过头,瞧了眼金歌手中的剑,便有些疑惑地问:“你都是堂堂预言中的勇士了,怎么也算是个人物,这大半夜不好好睡觉,拿着一柄木剑是什么意思?”
“木剑,你也认为这是木剑?”
金歌大呼一声,赶忙跑到梅伊比斯的前面,推了推正假寐而睡的梅伊比斯,大声道:“大姐头你快醒醒,别睡了,我有个重要问题要问你。”
梅伊比斯当然没有睡着,而且刚才百奇和拉克萨斯的话她都听见了,睁开眼坐了起来,眼睛一瞄金歌手中的剑,她乐得笑了起来:“喂,我说小金,你都几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玩木剑呀,要是喜欢剑,改天我给你买一把。”
“连大姐头也说这是……木剑?”
金歌声音有些颤抖,“你再瞧瞧,这可是大祭司送我的宝剑……”
“这就是大祭司送你的东西?”梅伊比斯定了定神,半晌后对金歌道:“你这把剑给我看看。”金歌点点头,梅伊比斯便顺势从他手中将剑接过,她一手拿着剑柄,一手抓住剑头,然后用出几分力,想要试试这柄剑的承受能力。
然后——
啪啦!
一声脆响。
“宝剑”从中间断裂成了两截。
梅伊比斯嘴巴变成了一个“o”型,瞧了眼已经石化的金歌,摆摆手不知所措道:“这个……你的剑,让我给掰断了……”
“……”
“好啦好啦,你看这断裂处,好像真是木头做的。”
这话轻飘飘的,金歌呆立着,两眼无神。
一旁的拉克萨斯忽然好像想明白过来,哈哈大笑道:“金歌你看,你好像被大祭司给耍了,她居然用一把木剑来抚慰你幼小的心灵,哈哈……太搞了。”
梅伊比斯联想到温格多琳先前在神殿时那没有节操的表现,活脱脱灵梦脱胎的样子,便一下子理解了她的所作所为。她安慰金歌道:“小金,你也不要多想了,大祭司就是灵梦第二,她那节操,就跟天边的云彩一样,风一吹就没了。作为宅男,博丽神社的灵梦你应该知道吧,想想她,再想想温格多琳,她还肯给你一把木剑,你就知足吧。”
……
……
此刻,希雅族的祖庭神殿里,温格多琳正坐在自己的床榻上,有些心疼地叹了口气,那把剑可是她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削出来的,忽然间送了别人,心里有些空荡荡的。
“果然,将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是最心痛的事情,尤其是自己的心血之作,分外的不舍。”她有些感慨的道。
大长老的房间里,大长老站在窗台前,仰头望着晴朗的夜空。
他可以联想到金歌打开粗布包裹看到里面东西时的情景,一定是极度的失望吧。他太了解大祭司了,知道想从她那里抠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比登天还难,那还不如直接要了她的命呢。
虽然不知道被大祭司用粗布包裹起来的是什么东西,但注定不会是有价值的。算起来金歌也是大祭司的第二个徒弟了,前一个徒弟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了西边大陆游历,临走前大祭司亦不过随手折了一根树枝送与他作为随身防御的武器。
美其名曰:“习剑者,长剑在手,非真剑侠,何时做到手中无剑但心中有剑,才算略有小成。西方大陆是一个纯魔法占据统治的文明体系,剑士虽然也有,但早已不是三尺青锋便可搏一世荣华的时代了。”
话说得倒挺冠冕堂皇,后来据说那名徒弟听信了她的话,从此了无音讯。
传说西大陆出现过一名无剑剑圣,不知道是不是他。
和他比起来,金歌那都算是幸运的了,至少温格多琳不吝啬那几缕粗布,甚至还给他准备了一把木剑,当真是看在他是预言中的勇士的份上,做梦都该偷笑的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战火阴云
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梅伊比斯等人总算从了无人烟的森林索亚维山脉里走了出来。
出得山脉,首先到达的一个人类定居点是和东边大陆索林艾邦城性质差不多的城镇,叫作“维恩城”,它位于西边大陆的最东部,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冒险者进入索亚维山脉前的最后一个补给站。
维恩城不大,规模与索林艾邦城不相上下,不过由于东西大陆文化朝着不同方向发展的缘故,维恩城给梅伊比斯等人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
不同于索林艾邦城,维恩城有着一堵高高的城墙,事实上这也是东西大陆的城市最大的不同所在,东边大陆是开放式的建筑风格,城与城之间没有城墙阻隔,文明发展的方向有些像是近代的地球,火车、银行、连锁商行,一应俱全,而西边大陆则更像是中世纪时城邦性质的管理模式,虽然魔法文明高度发达,但变相的也牺牲掉了社会的管理水平。
走在大街上,偶尔的时候可以看到魔法师装扮的人经过,当然魔法师是稀缺的职业,相对来说剑士、佣兵这种职业更常见一点。
“喂,大姐头,你看这像不像以前魔幻小说里的世界?”
金歌适应了下维恩城的氛围,便凑近梅伊比斯小声地说道。
梅伊比斯顿时乐了,她当然没有忘记自己读高中时,网络小说刚刚兴起那会儿,那时的小说还是以东方人思维的魔幻小说为主,在这类小说中,有几个设定是经常会出现的,比如主角拥有全系的魔法天赋,在入学考试的时候水晶球散发出斑斓的七彩之色,厉害点的直接将水晶球炸成齑粉,负责测试的老师大惊,赶忙请来院长大人,而魔法学院院长一定是个七老八十、外貌邋遢,但等级肯定是大魔导师级别的老头,之后肯定要收主角为关门弟子,而且他通常有一个美得冒泡的孙女,并像牛皮糖一样想将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主角。
此外女主也一定是个貌美的祸水,且常常会遇到一位嘴里唠叨着“我是xx城城主的儿子,我对小姐您一见钟情”,继而对主角怒目相斥,念叨出“卑贱的平民,识相的就离xx小姐远一点”的龙套公子……
还别说,西边大陆的文化层次还真与这类魔幻小说的背景有些相似。
在维恩城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众人便离开这里,启程赶往位于西边大陆南方的精灵之森。
精灵之森一直都是精灵族传统的势力范围。自第二次波及整个西方大陆的魔武之战落下帷幕之后,精灵族便颁下禁令,将整个精灵之森封闭起来,禁止任何人进入。
精灵族是仅次于龙族的强大存在,悠久的生命铸造了大量实力顶尖的强者,纵是兽人族中强大的黄金比蒙,遇到一名大精灵等级的精灵族也不得不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加上第一霸主龙族数量稀少的缘故,精灵族就成了实际上最强势的种族。
不过出于精灵族生xg爱好和平的影响,数量相当可观的精灵族便一直守着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仅仅将精灵之森作为他们的传统地盘,而丝毫没有向外部发展的趋势。
这些梅伊比斯都是从上任大祭司留下的资料里知道的,而且资料里还有一些交代。
因人类国度不断彼此征战,加之与兽人间因为资源的问题摩擦日益剧烈,似乎席卷整个西方大陆的第三次魔武之战隐隐已经现出了苗头。
这点从一路上行迹匆匆的魔法师、剑士、佣兵,以及各个城市城墙上来回走动的哨兵那里可以看出一些。“人类一共有五大帝国,三十几个国家,看来他们都在厉兵秣马,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啊!”
梅伊比斯深深地叹了口气。
战争无疑是残酷的,帝国兴衰注定要用血来铺路,而且当下的文明克制力十分有限,一旦战争爆发,必将危及到大批最底层的平民。
看了眼金歌,梅伊比斯心想,也难怪精灵族这次会抛弃一直崇尚的和平大举介入,要消灭战争,实在是只能用以战止战的方法了。只有建立一个真正大一统的大陆帝国,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国与国之间的战端。至于说将来会不会发生内乱,则要看精灵族的智慧了。
不过以精灵族那悠久的生命力与对精灵王无比崇敬的信仰,想必夺嫡之乱不可能发生。而且精灵族一向怀仁,清心寡欲,没有太多欲望,很大程度上也不至于出现民反之势。而在这些之上,更是有着强大实力作为保障。
在具备力量体系的世界里,强者作为统治层,往往更能维持一个统治体系的长久存在。
甩了甩头,梅伊比斯将这些思绪统统抛出脑外,这些不是应该由她来头疼的问题。
她到西边大陆只是客串,犯不着陷到里面去。
“小金,看来你是任重道远啊!”
梅伊比斯眯着眼睛调侃着金歌,这个预言中的勇士,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金歌撇了下嘴,说道:“我看出来了,要真正了结眼下的事啊,还是得看谁的拳头硬。”
“那可是与整个大陆为敌。”
“这又怎么,大不了以暴制暴,不是还有精灵族嘛!”
金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话时浑身透露出一股霸气,貌似无所谓,实际上是西边大陆的境况激活了他内心里的暴力种子。梅伊比斯惊讶的发现他眼中竟然流露出了一丝期待,一抹精光闪闪发亮着。
梅伊比斯怔了怔,笑道:“那你还真是来对地方,像你这样有着潜在暴力属性的家伙,这样的环境才更适合你!”
金歌嘿嘿笑了下。
朝着南边走,其间从一个帝国、两个王国、四个公国的领土上过境,本可以直接飞行,一下子掠过它们的上空,快速到达精灵之森,但为了让金歌更好的了解西边大陆的形势,梅伊比斯等人选择了走传统的官道。
一行下来,大致也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西边大陆看似歌舞升平,一片繁荣安定的样子,实际上早就已经是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各国各势力蠢蠢欲动,都恨不得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块肉来。稍稍一个动静,都有可能将其引爆。
帝国如此、王国如此、公国也如此,甚至这些国家的内部,那些城主、领主也已感应到了苗头,纷纷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如此大背景,岂不是分崩离析、碾碎了重新再来的征兆?
第一百一十九章 精灵族禁地
精灵之森前,几个尖耳朵的精灵将梅伊比斯等人拦了下来。
为首的男性精灵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周围还有十几个手拿弓箭的绿衣精灵。梅伊比斯十分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十几个精灵,那碧绿色的眼睛透露着的赤裸裸的好奇目光直把白衣精灵看得有些发寒,“你们是什么人,前面是我精灵族的领地,请你们立刻离开!”
梅伊比斯没有理他,而是继续朝着他们看。精灵族无论男女长相都很俊秀,但个头相比人类来说要娇小许多,就拿那白衣精灵来说,在精灵族里算得俊俏适中的类型了,但个头也只是与梅伊比斯差不多而已。
而精灵族的女性,那更是不用说了,自然是比白衣精灵更矮一些的,面对他们,梅伊比斯忽然抿起了嘴,那在身高方面久违了的“自信”再度在她的胸腔里盘旋。
直到觉得对面精灵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她才施施然说道:“我们是从索亚维山脉东边过来的,希雅族的大祭司让我们来会见精灵王。”
会见,而非觐见,梅伊比斯那身份端得是挺挺的。俨然是与精灵王对等的意思。
白衣精灵一听梅伊比斯高傲的语气,微微有些皱眉,精灵王在精灵族中地位崇高,是他们的精神支柱,眼前这人居然将自己与精灵王对等起来,那岂不是变相的贬低了他们这些普通精灵?
当下就有几个精灵脸上露出愠怒之色。不过白衣精灵稍稍一回味,就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
这几个人自称来自索亚维山脉的东边,还是希雅族大祭司让他们过来的。若是寻常的精灵可能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顶多就认为他们来历神秘罢了。但是白衣精灵不同,他有幸接触过精灵王,自然也知道精灵族一些隐秘的事情。
这希雅族便是东方大陆那边就连精灵族都不敢小觑的人类族群,千百年来一直与精灵族保持着联系。近几百年,东方魔法文明逐渐没落,而西方大陆同样发生了一场魔武之战。
种种原因导致双方对彼此都陌生的另一个世界产生好奇,派出了一次又一次的探索队伍。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不暴露东西两方大陆的事情于大众面前,进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希雅族与精灵族有意无意减少了联络的频率。
但是那关于勇士的预言,却被两族忠实的进行着。
白衣精灵犹豫了下,对梅伊比斯等人道:“你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去禀报精灵王。”
说完,留下一队精灵继续戒备,自己则在一道白光之后化身为三寸小精灵,咻的一声,如流星一般飞快的消失,疾速赶向了精灵族的中心——精灵王宫殿。
望着白衣精灵消失,梅伊比斯彻底无视了戒备着的其他精灵,找了一块干净的草坪,一屁股坐了下去。对着百奇、金歌、拉克萨斯道:“你们也过来休息一下。”
于是四个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悠然地欣赏起了周围的环境。
精灵之森草木葱郁,灵气逼人,给人以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而在不远的地方,一条小溪围绕着山间流淌,潺潺的水声清彻动人,在温暖阳光的辐照下,抚着柔软舒适的草地,一股困意便席卷了上来。
梅伊比斯打了一个哈欠,张开双手躺了下来。
等她小眯片刻,便觉得一阵灵力波动,那位白衣精灵又回来了。
“怎么样,你们精灵王怎么说?”梅伊比斯那口气,宛若她才是这里的主人,颇有一副反客为主的样子。
这时白衣精灵倒是不生气了,他看着梅伊比斯,微笑着道:“精灵王有请,让我带你们进去。”说罢,又对周围的精灵道:“我带几位客人进去,你们散开,回去值守自己的岗位。”
倏忽之间,众精灵便消失不见,回去了自己的岗位。
“请!”
白衣精灵有礼有节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梅伊比斯点头,然后带着百奇、拉克萨斯、金歌步入精灵族的领地。
精灵王的宫殿前,几个人驻足而立。
不一会儿的工夫,一个高贵的女性精灵从里面走了出来。精灵族在一定程度上是母系族群,虽然没有以女性为尊,但每一代的精灵王是女性,却是不争的事实。当然,这些并不令梅伊比斯感到惊讶,令她惊讶的是,这个精灵身上居然浮现着一股十分强大的能量波动,其程度跟希雅族的大祭司温格多琳身上的不相上下。
这意味着精灵王也是一名君王级强者。
“远道而来的客人,让你们久等了。”精灵王雍容华贵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
“居然让精灵王阁下亲自出来迎接,岂敢岂敢……”
梅伊比斯也非蹬鼻子上脸的人,对普通精灵摆摆脸色还好理解,但对精灵王摆脸色就太托大了点,对方好歹也是名君王级强者,比自己也弱不了多少。再说对方都亲自出来迎接了,基于此,梅伊比斯也是相当的懂规矩。
进入宫殿里面,众人才发现精灵族果然是爱好自然的种族,宫殿里到处都充满了生机,俨然就是一片绿色植物林。
“这位就是预言中的勇士吧。”精灵王十分感兴趣地看了眼金歌,转过头接着跟梅伊比斯说话。
梅伊比斯的实力最强,也是他们几人中的领头人,这点精灵王无比确信。
所以她放着金歌这位正统的勇士不理,倒是与梅伊比斯有很多话题。
两人聊了一阵,逐渐说到主题了,精灵王看了看梅伊比斯等人,提议道:“时机差不多成熟了,不如让我和族内的几位长老一起领着诸位去我们精灵族的禁地面见一下精灵古树?”
精灵古树,是精灵族的源泉。
而精灵族的禁地,需要精灵王与几位长老合力才能打开。
梅伊比斯点头:“这是你的地盘,一切听你的。”
精灵王满意地笑了下,接着命人通知精灵族的长老们过来。一共七位长老,都是一把年纪的样子,想必在精灵族中也享有着崇高的威望。
精灵王将梅伊比斯等人的身份介绍了下,紧接着就和他们商议打开禁地的事情。
几分钟后,几位长老齐齐点了点头,和善地朝梅伊比斯等人笑了笑,然后在精灵王的带领下,朝着精灵族禁地而去。
第一百二十章 精灵古树
精灵族禁地位于精灵之森最深处的地方,由数千棵极赋攻击力的精灵树人守护着,这些精灵树人高达百米,都是上千年的古树,且每一个树人都相当于圣十级别的强者,要不是它们不能远离精灵古树,必会搅得西方大陆天翻地覆。
当然,它们如此这般扎堆的出现在一起,也为精灵古树拱筑起了一道无比坚固的防御。
静默时精灵树人与普通的参天巨树无异,等它们发动攻击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因此,精灵族禁地自然当得起“龙潭虎|岤”这个称呼。
在精灵王的带领下,精灵树人并没有对梅伊比斯等人发动攻击,一行人长驱直入,不久便到了一潭清泉边。
这是一片巨大的湖泊,远远望过去,看不到尽头。
梅伊比斯打量了下四周,发现生长在这里的树明显要比外面的更加粗壮,而且种类相对单一,除了巨树外,其它的植物仅有缠绕于树枝间的藤蔓这一种。这时,其中一棵金色树冠的树忽然睁开了眼睛,随即周围的树也纷纷睁开眼。
金歌和拉克萨斯吓了一跳,不过见梅伊比斯并没有什么表示,再加上身旁还有精灵族的王在,便稍稍安定下来。
“菲洛蒂斯,你带着众位长老过来干什么?”其中一个树人迈动步子,粗壮的根系便从肥沃的土壤当中翻了出来。来至精灵王面前,用低沉的声音问道。转头一看梅伊比斯等人,“他们又是什么人?”
精灵王朝着金色树冠巨树欠了个身,恭敬说道:“回禀树王大人,这几位是从东边大陆远道而来的客人,其中一位还是预言中的勇士,我带他们过来面见精灵古树。”
那金冠巨树“哦”了一声,调转硕大的肢体,朝着梅伊比斯看了一会儿,说道:“我在你身上闻到了一股伙伴的味道,你,不是外人。”接着又看向金歌:“你就是预言中的勇士吧,不错。”
虽然仅仅只是一个“不错”的评价,但在金歌听来却是热血澎湃,受用无穷。
至于百奇和拉克萨斯,则被无视了。
“伙计们,让出道来,让他们过去!!”
低沉雄壮的声音从金冠巨树的口中发出,簌簌簌的声音响起,周围的巨树朝旁边一移,随之无数条藤蔓从四面八方伸过来,互相交织到一起,位于湖面之上编织出了一架凌空的走道,延绵着朝湖中央的方向伸去。
“走吧。”
精灵王菲洛蒂斯微笑着对梅伊比斯说道。
在精灵古树的领地周围,充斥着无比强大的压迫感,即使是梅伊比斯也无法自由自在的凌空飞行了。于是一行人踩着架设在湖面上的藤蔓吊桥,缓缓朝着湖中心走去。
在湖的中心,是一个巨大的小岛,当众人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透过蒙蒙的白雾看到视线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树冠,紧接着便是精灵古树的全貌。
“这是何其巨大啊!”
梅伊比斯张了张嘴,震惊于精灵古树的庞大,而且精灵古树的样子,也让她分外的惊愕。
它像极了天狼岛上面的树,但体型更加巨硕,天狼岛上面的树跟它比起来,就好像刚刚生长起来的小树苗一样纤细。
“远道而来的客人,一路上辛苦了。”
精灵古树像是一位慈祥的母亲,在它巨大的树冠底下,闪烁着无数个光点,一枚枚成熟的果实就像一盏盏吊灯,华美无比。这些都是正在孕育的精灵,而且还不是普通的精灵,这些精灵一旦孕育出来,一出生就是大精灵级别。至于普通的精灵,则是由之前那种金冠巨树孕育的。
这也是为什么精灵王对金冠巨树如此恭敬的原因。
梅伊比斯看到,在精灵古树的前面有一个祭台,上面竖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在石头的一侧,一柄散发着寒芒的长剑直直插在上面。剑鞘入石,与巨石形成浑然一体的造型。
“勇者,上前将这把剑拔出来。”
“我吗?”金歌听到精灵古树的声音,先是怔了怔,心想这越来越像小说中勇者的游戏了,不过他当然不会嫌这样的剧情老套,事实上,现在正是体现他伟岸英姿的时候了。福至心间,金歌深呼一口气,迈前一步,卷起手臂上的袖子,摆好架势,准备去拔上面的剑。
剑柄入手,浑厚的冲击力让他一喜,果然是宝贝!
接着他开始拔了。
一用力,却见长剑纹丝不动。
不信邪,再一用力,剑鞘与剑身不见丝毫移动。
“不会吧,我可是预言中的勇士,怎么可能拔不出这把剑呢,难道我的姿势不对?”
金歌满腹疑惑。
于是调转了身位,拱了拱屁股,左右一摆,准备使出吃奶的劲。
一旁,梅伊比斯静静地看着,碧绿的双眸精光涟涟,却没有说话,百奇打了一个哈欠,落在她肩膀上。至于拉克萨斯,则是半捂着脸,不愿看到这丢人的一面。
精灵王菲洛蒂斯黛眉微皱,而精灵古树却似笑非笑地看着。
忽然,啪啦一声响,祭台上的巨石居然开始龟裂。
金歌愣了愣,距离剑柄仅几公分的手也停止了继续往前,“咣当!”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巨石倏地从内部爆裂开来,失去了巨石的固定,长剑便一下子砸在了祭台上。
“恭喜你,被选中的勇士!”
精灵古树的声音响了起来。
金歌傻眼了,这……就算成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帝王级
金歌拔出了宝剑,也就在精灵古树面前证实了自己的身份,看到勇士的正式诞生,精灵王忍不住松了口气。在这一刻,精灵族正式吹响了征服整个大陆的号角。
接下来便是对勇士的强化,不管怎么说,才准圣十级别这点实力,放在西边大陆还是不够看的,更遑论带领精灵族一统大陆了。好在这一切都不算大问题,精灵古树盘踞精灵之森上万年,毫不夸张的说,整片西边大陆南方之地的灵气都是受其调配的。
万年的岁月,更是让精灵古树积累起来磅礴骇人的生命能量。这些能量即使稍稍赐予金歌一点,也会让其受用无穷。
梅伊比斯早就料到如果金歌正式成为勇士的话,精灵古树一定会有所馈赠,怎么着也不能让勇士看起来这般羸弱对吧。
果不其然,只见精灵古树似笑非笑地扫了梅伊比斯一眼,接着巨大的树干展开一个洞口。梅伊比斯望过去,吃了一惊,她发现在精灵古树的内部,无数金色光晕如海洋一般充溢,其散发出来的能量气息,更是让她动容。
“勇者,进到里面去。”
金歌听到它的话后心潮澎湃,这意味着什么他太明白了。赐予,这是毫不吝啬的赐予!只要一进到里面,哗啦啦的能量就会涌入自己的身体了。
他的腿肚子有些打颤,激动的。
待他整个人进去,那个洞口就像一扇可以自由收缩的帘子,紧紧闭合了。
精灵古树微笑地看了眼正咽了一口口水的梅伊比斯,知道她也心动了,笑着问道:“从你身上我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看来你与我也算颇有渊源,你是不是也想进去?”
梅伊比斯不由腹诽起来,能进去吃白食,傻瓜才不想呢!虽然她已经是君王级顶峰的实力,在整个妖尾的世界也难逢敌手,但谁会嫌自己不够强大呢!也是因为精灵古树的特殊性,经过几万年的沉淀,它的生命能量何其惊人。这些能量对精灵古树而言,不是直接的力量,但如果送与别人,不啻于灵丹妙药,大大的滋补啊!
而精灵古树说她身上有一股熟悉的气息,梅伊比斯心想这多半是源自天狼岛那棵巨树的缘故。她好歹也“守着”巨树几百年了,不感染一点灵气实在是说不过去。
精灵古树见梅伊比斯不说话,便哈哈大笑了起来,“也罢,你也进来吧。”话音刚落,树干上打开了另一道口子,里面那莹莹的金光,不断吸引着梅伊比斯。
“今天就大方一回,对面那个小家伙,你们也进来吧。”
精灵古树对着拉克萨斯道。
拉克萨斯满脸的震惊,他想不到还有自己的份,真是天上掉馅饼,有一块砸到他头上了。继而脸上红光一闪,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等梅伊比斯和拉克萨斯全部进入树洞内部后,精灵古树目光凝重地打量着百奇,百奇倒也不示弱,眼睛直勾勾地对视着它。刚才精灵古树之所以没有让百奇也进来,是因为它发现了百奇的特殊之处,这小家伙的构造居然与众不同,就连精灵古树都无法看透它。
“罢了。”
精灵古树微微一叹,不再去拘泥于这些小事。
……
……
时光飞逝,眨眼距离梅伊比斯、拉克萨斯、金歌进入精灵古树内部已经过去了七天的时间。精灵王留下一位长老,便和其他的长老先行回去了。
七天后,傍晚的霞光从天边斜射过来,照在金色的精灵古树巨大树冠上,就犹如安装了无数光源的夜景装饰,远远望去,让人赏心悦目。百奇坐在精灵古树的树杆上,悠悠然地伸手抓着一个正在孕育大精灵的果实,正逗得果实一颤一颤的。
这时,一直注视着远方的精灵古树忽然动了动巨大的身躯,而且粗大的树干处闪烁出几道刺眼的光芒。百奇立刻从树杆上飞了下来,落到地面问道:“是不是他们要出来了?”
精灵古树淡然一笑,随即打开三个树洞。
梅伊比斯等人从树洞里走了出来。此时的三人与进去前都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金歌和拉克萨斯原本是准圣十级别的强者,经过生命能量七天的洗礼,居然一下子迈到了圣十级别的顶峰!
眼看着触摸到灭国级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金歌手里端着把长剑,一步步从里面走出来,宛若降临人间的天神,大气磅礴。瞅了瞅自己一身崭新的装束,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