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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爱在春暖花开第1部分阅读

    《 笔下文学 》整理收藏 bxwx

    《我们爱在春暖花开》

    第一章 四驱车和悠悠球

    我曾经也有过许多个梦想,并且每一个时期的梦想皆不相同。

    小学时的梦想是长大后当个警察,为人民服务。这当然是用以敷衍老师的。其实警察叔叔这种生物从来都只生活在课本里,像满分的考卷一样与我八竿子打不着边际,除了觉得那身制服很酷之外,其它也没有多余的想法。马路边捡到一角钱仍然要到小卖铺买两包黑黑的圆圆的味道酸甜酸甜叫人回味无穷的名为“老鼠屎”的零食,并且还要为此高兴上好一阵,心中毫无自尊、自强、助人为乐及舍己为人的民族精神。那时我们的零钱是用“分”计算的,五分钱买的零食也够你乐一天了,兜里揣着“角”的一般都是大户,平时都是我要巴结的对象。只是好景不长,“分”这种面值很快被取缔了,从此进入了“角”的时代。而“角”也在不过几年时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物价迅速提高而纷纷没落,与此同时,我的零用钱却不依不饶固步不前。这点却是最叫人忧伤的。

    小时候,每天晚上六点钟我都会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那时候《四驱小子》热映的这段时间里,班里流行玩四驱车,其酷炫的外观、轰鸣的马达、风驰电掣的速度令我极其向往,但是最便宜的四驱车都要五块钱,这对我而言是奢侈的,并且这五块钱还是质素最次的,一般玩个一两天左右马达的力量就会迅速减弱,电池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但班里终归还是存在万恶的资产阶级,其中有位我尊称为“伟哥”的同学关系与我要好,好到他一有好东西我就去向他要的程度。那时他手握两辆高档次的四驱车,外观华丽,速度无与伦比,我让他给我一辆,他不肯。于是我骂他小气,不懂得分享,随后好些天没跟他说话。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他常常开着一辆白色揽胜在资本主义的罪恶道路上越驰越远。据说此车的价格足以在当时购买二十万辆四驱车。

    后来的某段时间又流行起悠悠球,于是我的梦想就转成悠悠球高手,但是我总是玩不好,悠悠球总不能随我的心意转动,我想或许是我的控制力不足,在技巧方面有些偏差。于是我不耻下问请教当时在悠悠球技术研究方面颇有建树的伟哥。其实伟哥待人挺和善的,他不计前嫌,拿着我的悠悠球看了好一阵子,最后问我,你这多少钱。我说,五块。他说,我这五十。

    几乎整个小学,我都陷入到这种比上不足,比下余微的尴尬境地中。每当经过学校门口的小卖铺门前时,我都必须低着头快速走过。

    老师口中所谓的梦想和理想对我们而言是遥不可及的,因为那是长大以后要做的事,不是现在该做的事,与现在的我们毫不相干。就像将彼此分割成不同时空的两个不同的人,他做他的,我做我的,而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玩乐。我们违背不了这种意愿,因为它根植于天性。

    第二章 大眼睛女孩叫李沐

    2000年,我进了镇里一所三流中学——三中,在那里认识了几个持续至今的我为数不多的朋友。

    初一时,我喜欢班里的一个高个姑娘,名字叫李沐,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两颗光滑圆润的玻璃球,散发着明媚的光芒,看着她时,就犹如沐浴在阳光中一般……似乎是那从时起,我总把自己喜欢的人形容成阳光。阳光是多么温暖和舒畅,给予自己温暖舒畅的感觉的人不正如阳光一般吗。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在靠近窗户的课桌上,上面铺满阳光,睡上一个甜美的觉。

    我时常注意着李沐的一举一动,如同一个伺机窃取财物的盗贼,窃取她的心,但一直都没有表现机会。李沐乖巧,宁静,甚至于沉闷,她的生活很简单,甚至单调,单调的如同靠在我枕头边的时钟,滴答,滴答,滴答,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她每天按时上学,按时放学,从不早退,从不请假。她有两三个朋友,但并不十分热络,课间也不见玩闹,只围着课桌在一起聊聊天,或是一起结伴上厕所。经我粗略计算,她每周平均上五次厕所,唯独月中的几天次数要略微增多,其中情形不明所以。

    后来,01年的春天,事情起了变化,李沐恋爱了。而这种变化与我无关,她跟班里品学兼优一表人才的人好上了。那孙子叫陈锦荣。

    我十分不愿意将有关陈锦荣的事情记录下来,他是一个令我深恶痛绝的人,可以的话请容许我在“人”前加一个“小”字,其中原因并非由于他抢了我喜欢的姑娘——虽然这点也算是一个原因,却不是主要原因。此公是班级里的纪律委员,所谓“纪律委员”就是专门负责班级的纪律管理,这是一个肥差,他能随意将违反班里有关规定的同学名字记录在他的生死薄里,从上课讲话,到乱丢果壳纸屑再到损坏班级公物等,无一例外。然后每周的班会课上交老师,老师便会翻阅这本生死簿,凡是记录在案的,都须上台接受处罚。所谓处罚也不过打手心,但打手心的道具却是多种多样,有直尺,三角尺,拖把,损坏的桌子上拆下来的木条,反正目所及处,有什么来什么。全班五十四个学生无论男女都受过这样的教育,唯独他没有。有一次班主任在行刑时三角尺应声折成两截,他环顾四周找不到可用的东西,于是叫陈锦荣出去找几根树枝来。此公蹦蹦跳跳满心欢悦地就出去了,不消一会便满头大汗地回来,回来后带了一大把细长的柳枝条,柔软而具韧性,实在是制鞭的不二选择。被处刑的同学当时看得脸都绿了,恨不得当场晕厥过去。

    这是第一个原因,而另一个原因是,此公脚极臭,脚气浓郁非凡,回味无穷,辐射面积能达方圆两米以上,其同桌每天苦不堪言,数次哀求班主任换座位无果。后来,班主任说,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这其实是一句反问句,意思是,你就下地狱去吧。但其楞是听成了设问句,他回道,他呀,他太高了,我看不见黑板。

    而我正是坐他正前面的那个他,我当时恨不得抡起椅子朝他砸去,并大骂道:你真他妈目光短浅啊,你丫以为我坐这就闻不到脚气呀,思想能他妈更先进点吗,挑更远点的位置呀傻x。

    班主任看了看我,点点头,说:有道理。

    于是,从此变成我每天苦不堪言。一下课就直奔走廊呼吸新鲜空气,不明所以的任教老师看得都是直摇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李沐就不会对那厮的脚气产生厌恶呢?从春天开始,他们俩的感情日益升温,李沐的性情也变得愈加开朗起来,每天在他面前都是笑得花枝乱颤,仿佛她眼前的陈锦荣本身就是一笑话。这种笑容绝对是发自内心而非好意敷衍的,我寻思着,难道爱情的力量真能使人盲目,对方的缺点也能变成优点,浓郁的脚气也能转变得像饭菜般香喷喷的?还是说李沐从小就明白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精神,将痛苦悲愤独身揽,以免伤及其它无辜少女。我思及此,顿时对伟大的爱情肃然起敬,难怪古往今来如此多令人潸然泪下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络绎不绝层出不穷,他们那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精神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而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李沐有非常严重的鼻炎。

    恋爱后的李沐变得越来越外向,甚至有些不规矩,她变得偶尔也会迟到了,在铃声响起的十分钟后出现在门口,在老师微微责备的目光中吐着舌头小跑到位置,课间也会跟调皮的女生一起打闹,比如某某女生指着陈锦荣对她悄悄说着什么,此时陈锦荣也必定是知道的,却仍旧一脸正派地看着书。某某女生说完什么后,周围的女生便附和着格格地笑,李沐也笑着,脸颊红成一大片,娇羞着捶着某某女生的胸脯,一般这个时候许多男生会注视着她们,此女生为了在男生的注目下表现一番会立即扼住李沐的手腕将其反向一转,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必是少林失传已久的擒拿手,周围女生纷纷拍手称好,赞其甩的一手好爪。

    而那时,我便觉得,这道阳光已经开始衰败了,仿佛被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阻隔着的夕阳般叫人哀伤,又或者像是被夏日烈阳直射的疼痛。我觉得李沐身上美好的东西已经在渐渐消逝了,尽管还剩下一点点——这一点点也仍会叫我迷恋,但倘若她仍继如此,那么,仅剩的这一点美好也会随她的改变而消失,像盛夏大雨过后的马路,不消片刻便会不留一丝一毫的痕迹。

    想来也会有些许遗憾,于是我觉得我应该为她身上仅剩的这一点美好去做点什么。至少我应该为自己的喜爱而去做一些挽留,这不只是为了她,也为了我自己。有一天放学后我悄悄跟踪她,陈锦荣似乎有事,没送她回去。在一个拐角处,人烟稀疏的地方,我一把抓住她,她显然吓了一跳,啊的一声大叫,回过头看见我,惊吓仍旧不减,她问:你干什么。

    我说:我有话想要告诉你。

    她问:什么话?她挣脱开我的手。

    我说:你身上某些美丽的东西在慢慢改变,请不要让它改变。这样不好。

    我本想看着她的双眼,以至诚的双眼看着她那玻璃珠般的双眼,以期能让她感受到我的真诚,但是她发育得很早,胸脯比一般女生隆的都要大,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情窦初开的男人,生命力和荷尔蒙都很旺盛的男人,在如此近的距离下我经不住诱惑,直勾勾地看向她胸脯上的两大突起的肉团,心中思绪飞起,想着:真大。

    李沐甩了我一耳光,说:流氓。之后便急切切得往家的方向跑了,边跑边回头看,唯恐我会再追过来。直到她消失于另一个拐角,我才感觉到左脸的异样,不疼,不痒,却有一股莫名的压迫感。

    第二天,我在上课时跟后桌的同学借了一支笔,被已成同桌的陈锦荣记入生死薄,罪名为上课讲话,公然挑衅班级规章制度,并不听劝告恣意妄为扰乱课堂纪律。那周的班会课我被班主任打了二十下手心。放学后陈锦荣拍着我的肩膀低声说:以后别动我的女人。我一口唾沫飞到他脸上。我记得那几天我喉咙发炎,吐出来的满是鲜绿色的浓痰。陈锦荣愣了一下,随后“呕”的一声便在地上吐开了。呕吐物里依稀能看清果丹皮,江米棍,山楂片的模样。这是他上堂课课间刚吃的零食,而班级的规章制度是课间不许吃零食。最后我又被班主任打了三十下手心,并被要求写一篇检讨,不低于八百字,体裁不限,诗歌古文除外。详细记录当天所发生的事情经过,以及当时本人也就是我做出这类恶劣事件之前的心理活动特征,并以此延伸阐述此事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及影响。第二天我带着沙哑的声音在讲台上高声朗诵我的这篇检讨,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并不时清一清喉咙,往地下吐上几滩浓郁的绿痰。

    朗诵期间,我目光在黑压压的脑袋中胡乱扫过,我看见陈锦荣坐得笔直,一副认真听讲的模样,眼睛却透露出异样的狡黠,嘴角不时地抽动,仿佛要努力忍住笑意一般。我看见李沐的脑袋不时低低地垂着,每当我看向她时她就那样,一副满怀歉意的表情。于是当时我便原谅她了。

    当天下午,一个女生递给我一张纸条,正巧赶在陈锦荣出去上厕所的间隙。她悄悄地说:别让别人看见。我深信这是情信,心想这姑娘必是被我那篇叫人声泪俱下的检讨书给感动了,要与我同结连理相濡以沫共同探讨文学世界的广袤精深。我拆开后才知道,这是李沐写的:卫东,对不起,抱歉,我不希望你被罚的。署名,李沐。字迹端庄清秀,实在叫我喜欢,短短几个字我一连看了不下十遍,并不时看向李沐那个方向,李沐没有回头,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当陈锦荣拉完排泄物一身轻快高高兴兴地从厕所回到位置上时,我特意端端正正地将那张字条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临近陈锦荣的位置,边不时地猥琐地摸着字条,边说道:这字真他妈漂亮。陈锦荣一眼就看见了最下面的署名,眼角抽动了一下。

    这时后桌外号大嘴的同学眼睛也尖,身手更是敏捷,上身向前一探右手一勾,那张字条就被他勾走了,并哟哟地叫着起哄着,待吸引大部分人注意之后念着字条上的字,一字一顿地:卫东,哦~~~对不起,啊~~~抱歉,嗯~~~我不希望你被罚的。李沐!奥~~~

    他的叫声要多贱就有多贱,简直贱到露骨,令人全身起鸡皮疙瘩。于是班里的男生了,他们谁都知道李沐是陈锦荣的女人,而陈锦荣是他们所有人都痛恨的人,于是关系与我好的纷纷过来表示祝贺慰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搞起三角恋了,这样做不行呀我的好同志,革命尚未成功,你怎么就兴起了资本主义的腐朽东西呢,不知所谓嘛真是。

    陈锦荣的脸上一时青一时紫,他身为班级干部,脾气不好当众发作,默不作声。而李沐那边,却经不住男生的嘲弄,擦着眼泪,往门外奔去了。

    而这件事,直接演变成一件让我懊悔的事。

    第三章 归来后的蜕变

    那年春天将去,夏天将来的时候,李沐转学了。听说是去了四川某地就读,她父亲在那打工,原因便是这件事闹大了,闹到老师那去了,老师单独请了李沐的母亲来学校面谈,没有叫陈锦荣父母来的原因是他们生意上十分忙碌,不便过来。李沐的母亲在老师办公室哭得声泪俱下,说,我不配当个合格的母亲。老师也安慰她说,我也有错,没有教育好她,使她年纪轻轻走上了早恋这一条不归的道路。这些也是听别人说的,当时我就在想:老师话里有病句,年纪轻轻跟早恋有重复,年纪大了还能算早恋吗?

    一个星期后,李沐就办理了退学手续,远走他乡,直到最后她都没有给过我一个眼神:或是责备,或是愤怒,或是痛恨,或是委屈。她面无表情地消失在我初一的视野里。我以为她会永远消失,不再回来。

    初三刚开始,她又回来了。

    她的归来让所有人都很高兴,包括陈锦荣,只是当时陈锦荣换了另一个女朋友,在另一条爱情的道路上发光发热。

    而我,只觉得揪心的痛,因为我再也无法在她身上找到美好的东西,当初所剩的美好如今已经消逝殆尽了,灰飞烟灭了,烟消云散了。假设当初的她是一朵仍残留着几片花瓣的鲜花,现在的她就是一株光秃秃的花枝,枝体里的水分快蒸发光了,呈现出一片死相。我知道,这是我造成的,至少是我促成的,是我促成了这片死相。我扼杀了美好!

    她剪了长发,一头三七分帅气的短发。她时常迟到,隔三差五地请假。她跟同伴们玩的更疯了,课间总一起追逐打闹,惹得教室一片喧嚣,偶尔也跟男生打闹,虽常落败,却乐此不疲。她跟陈锦荣也时常走的很近,尽管她已经知道他有了新欢,却毫无顾忌。不久之后她跟高中部的男人好上了,听说是篮球校队的,人高马大,精力旺盛,远远就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浓烈的雄性荷尔蒙气味。

    初三毕业之前,她怀孕了,理所当然地要去医院打掉,之后她请了半个月的假。假期过后仍旧没有回来,打听之后才知道,她被勒令退学了。

    李沐这个人物对我的人生曾造成不小的震撼,我常常想:人为什么能产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并且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陷入这个问题之中无法自拔。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找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然后在进入社会后的某一天,我如往常般从住处坐公交去公司上班,在等车的间隙,一辆开往别处的公交停在我的面前,车窗玻璃反映出我的模样。我凝视着玻璃上的自己许久许久,当时的我便突然明白了,只要成长必会出现转变,你永远不会是之前纯粹的自己,就像今天的你再也不会是昨天的你一样,因为今天的你比昨天吸收了更多的东西,每一天都会有不同的事物在身体和意识中累积,你便再也不是之前那个纯粹的你。人会变得愈加复杂。至于明天的自己会往好的方向或是坏的方向发展,全凭周遭事物的影响。这就更加确定了一点,是我摧毁了李沐身上的美好。

    在李沐初三刚归来的某段时间,我找过李沐道歉,我说:对不起,当时的我并不希望出现那样的结果。

    她笑着,说:没关系,早忘了。

    她笑的很灿烂,但我感受不到她她灿烂笑容里所散发出的阳光,温暖和舒畅的感觉一点都找不到,我甚至觉得冷,我转移话题,说:你在那边过的怎么样?

    她知道我指的是四川的生活,她笑道:过的很好,有一帮很好的朋友,每天都带我玩,跟他们在一起很舒适,我们常常半夜在水坝上喝酒看星星,那样的日子愉快极了。我一点都不想回到这里,这里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坨屎。

    她转身走后,我也回家了,我有些冷,尽管当时只是初秋,但我就是觉得冷,冷到彻骨,我卧在床上,缩着身子,瑟瑟发着抖。

    李沐被勒令退学前,她仍然没有给过我一个眼神,向上次一样。只是这次不再是面无表情,稚嫩的脸上多了几分嫣红,那似乎是某个洋品牌的化妆品,挺昂贵的。当我知道李沐被退学的消息后,我心想,这次会永远消失吧,别再出现了。

    第四章 最后的冲击

    然后高中毕业后那一年的年底,我们班办了个聚会,李沐再次出现,这是她最后一次的出现。她头发留长了,妆彩更加的浓艳,我发现聚会期间她一直都在找机会跟我敬酒,我秉承来者不拒的精神一杯接一杯地跟她喝着,也不知是我在灌她抑或是她在灌我。期间她吐了许多次,每吐完一次都能整装待发与我大战数十回合。在她去厕所的期间,我的几位好友纷纷对我说道:有戏。

    我说:有个什么戏?

    然后他们一脸坏笑,我明白他们的意思,其实我自己也有一点心动。待她回来后,我们又喝了几杯,别的男同学也找她敬酒,说:什么意思呀,光找我卫东兄弟,看不起我们是吧,没有?没有的话就接我这酒。呐,我满杯敬你,先干为敬。

    聚会结束后,我想送她回去。她当时醉的厉害,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也不跟我说家的具体地址。她就像猴子一样将双臂挂在我的脖颈上,笑着问我:想不想跟我去开个房间?

    这只是我个人觉得她那表情是笑容,李沐由于醉的实在是太厉害了,以至于她无法很好地控制脸上肌肉,笑起来跟哭似的。酒店门前闪耀着花花绿绿光彩的霓虹灯在她脸上映上一抹浓厚的艳丽,显得妖艳而诡异。我实在不确定她那是笑还是哭,无法从她表情揣测她的想法,于是问她:开个房间做什么?

    嘿嘿。她拍了下我的胸口说:明知故问,睡觉呗。

    我觉得她说的话很有道理,她现在醉的这么厉害,我总不能就这样把她丢下,既然不知道她家的地址,那也只好开个房间一起睡觉了。于是我在附近找了一家旅馆,老板见我皱了皱眉头。我说:我老婆。

    我把她扶到床上后寻思着下一步该怎么做。因为这方面我还没有经验。我有些紧张,紧张到有些不知所措。我在她对面坐下,我在想应该先脱她的衣服还是脱下自己的衣服。最后我决定要先脱下她的衣服,因为万一她清醒后表示反抗的话,我可以解释说我在帮她清理衣服上的污渍。这种借口是极其合乎常理的。

    打定主意,我就上去抱起她,谁料她呕的一声吐开了,幸好我躲闪及时,在那一瞬间丢开她就往边上跳去。

    嚯,差一点就中招了。我看那一地的秽物心里想着。

    吐完后,她稍稍有些清醒,坐在床上微微晃着,眼神迷离得看着我,说:傻x。

    嘿,你说谁傻x呢?

    谁应谁就傻x。她还想吐,但是估计肚子里的东西都被她吐光了,没什么可以吐的了,只在那俯身干呕着,我给她倒了一杯自来水,原是想让她漱漱口,谁料她一口喝下。

    一杯水被喝完后,李沐显得筋疲力尽,她看着我,说:你去洗个澡,臭的跟什么似的。

    以她现在的鼻子,估计闻什么都是臭的,但我又不想跟她作无谓的辩驳,于是去浴室冲了个澡。出来后发现李沐把一条被子盖在地上以遮掩她吐出的秽物,随后也去洗了个澡。

    几分钟后她光着身子从浴室里走出来,我立即上前抱住她胡乱地亲吻,我将她丢到床上,脱下自己仅剩的裤衩,由于是第一次,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入口处,鼓捣了半天,她不耐烦地引导着我。当我顺利进入的瞬间,我所有的精力一涌而出。她躺在那等待,见我半天不动,遂睁开眼催道:你倒是动呀。

    我说:出来了。

    她说:出来了?

    我说:是呀。

    我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想缓和一下气氛,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维持着那个姿势。

    李沐问:你是第一次?

    对呀。我点点头。

    她噗呲一下笑出声来,说:老娘看你一副老成的模样,还以为你经验丰富呢,来,躺下。

    我永远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一晚的感受,说是激动吧,又掺杂着其他情绪,说是屈辱吧,毕竟自己又不是没占人家便宜。

    就这样,我的第一次就在那昏暗的,空气中充斥着一股恶臭的房间里发生了。待李沐熟睡,我仍旧睡不着。我看着周围的环境和身旁的她,情绪有点低迷,甚至有些绝望,我甚至反问自己,为什么此刻自己会身处这个陌生的环境中?自己喜欢眼前的这个女人吗?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跟她一起睡觉?假如她缠着自己怎么办?你愿意跟她生活一辈子吗?

    跟眼前的这个女人生活一辈子?一想到这个我心里就没来由的感到害怕。

    我不喜欢她。

    而从第二天的情况来看,我的想法是多余的。待我们都醒后,她默默无声地穿好衣服,右手在我面前一摊,说:800。

    我不懂,问她:什么800?

    她说:800块人民币呀。

    我还是不懂,问她:什么800块人民币?

    你丫装孙子呢,你上了老娘是不是得给老娘过夜费,同学关系,已经给你开了8折了,到别人那得1000呢。赶紧的,老娘忙,等下还有生意。

    我说:我没有这么多。

    她问:那你有多少?

    我在身上几个口袋掏了又掏,最终掏出233块钱。她顺手一捋,全捋包里了,没给我留下一点。

    临走时丢下一句:傻x。

    这次李沐是真的走了,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这次临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许多难以名状的眼神以及一句热切的“傻x”。

    第五章 关于余湘

    现在让我们将时间推回01年的夏天,李沐走后的夏天,与以往相比并没有多少改变,甚至于连最初的惋惜与怀念也早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稀释最后消失不见。陈锦荣马上交了第二个女朋友,别班的。但遗憾的是,第二个女朋友身心健全,与他交往几天后实在忍受不了他的脚气遂提出分手。陈锦荣受到的打击显然很大,那几天甚至都没有动手记名字,老师以为课堂情况在他的管辖下已一片大好,常颜欢笑。

    而我则每日活着迷茫里以及陈锦荣脚气的包围中,在中学漫长的道路上匍匐前进,痛苦莫名。我曾不止一次地对他说,脚气是病,得治,你身为班委应多关心同学的身心健康,我觉得我再这样下去身心会变得很不健康,我可能会死的。

    陈锦荣并不理会我,于是我也不止一次地向班主任反映这个情况,班主任循循善诱地对我说,卫东呀,锦荣那真是病,但是治不好,遗传的,病根存在基因里,基因你知道吗?就是你爸妈什么样,你就什么样,这就叫基因。

    我说,就算他爸妈有脚气,那也不能让他们儿子来祸害我呀。这样吧,您给我换个位置吧,我觉得我快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我会生病的。

    班主任说,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我觉得至少在这一点上,班主任还是一视同仁的,他并没有选择偏袒我,也没有偏袒陈锦荣,也没有偏袒其他同学。换成别的学生坐那,他也会这么对他说。因此我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我觉得我很倒霉,但是我不知道我正在倒霉的末梢,还是倒霉的初始。假如是末梢,我也许还能再忍忍;假如是初始,我觉得我会完的。但人生就是这样,你永远看不清自己道路的全貌,你不知道它会延伸在哪里,或在哪里戛然而止。因为当局者迷,除非你能飞,飞到高空俯瞰自己的人生道路,那么一切就能一目了然,你的过去,你的现在,你的未来,全部了然于胸。但是遗憾的是,人类不能飞。

    我整个中学的成绩都很好,至少不差,尽管我没有像那些书呆子一样成天废寝忘食地啃书。这可能源自于我身心发育比别人早,大脑对事物的理解力比别人高,这或许就是别人常说的“天才”。当然,我只是觉得自己或许是天才,并不认为自己必定是天才。我还是仍有些自知之明的。而真正被同学和老师称为天才的,是那个叫余湘的姑娘。

    是的,她叫余湘,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

    余湘是我进入中学较长一段时间后才开始注意的女生,她长的挺好看,但并不出众,她的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都不是很好看,但奇怪的是,将这些器官黏合在一张脸上时,却显得挺好看,她是属于那种越看越叫人喜欢的姑娘,喜欢到魂牵梦绕无法自拔的程度,谁也无法理解她身上所散发的奇怪的无以名状的魅力,这种魅力究竟源自何处,又或是由何种成分组成。她的皮肤很白,是那种未经过太阳照耀的白,白的像雪,冬天雪后的大地,阳光仍未从雪云中释放,仿佛随着呼吸,每个毛孔都能喷出雪的寒冷的气息。她的身体看上去很柔软,仿佛能轻易让人陷进骨子里去。因此她不爱运动,但却长的很高,夏天穿着t恤时能看见她腋下乌黑的腋毛。我观察过,其它女生都没有,唯独她有。因此她是独特的。严冬时她常穿着一件亮黄|色耀眼的羽绒服,走起路来发出唦唦的响声。她不爱说话,或者说她话并不多,但看的出来,她极其享受自己处在镁光灯下的感觉。她成绩优异,中学第一次期中考后我才知道,全段总分第一的成绩瞬间让她成为所有人注目的焦点。

    我曾经问过她,余湘呀,你是怎么做到的,每次都能考出那种触目惊心的成绩。

    她说,因为你们都是笨蛋。

    余湘看不起我们——这些头脑简单四肢孱弱的孩子,天真,幼稚,彻头彻尾的孩子。而显然,她的身体高度和思想高度都比我们一般人都要高出很多,这便更叫她与我们格格不入。

    其实,余湘的记述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我与她并没有过多的纠葛。我在记忆的土壤中努力深掘着有关于她的一切,但找到的不过是一些零星的片段,这些片段像四处分散的种子,这里一颗,那里一粒,彼此之间相隔遥远,无法相互联系。然后,当这片土壤中所有的种子都成为参天大树时,那些零星的种子已经被严严实实地湮没,连它们能成长成哪种植物都无法辨析。中考结束后她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市里最好的学校,当时全校就只有她一人。期后我也见过她两次,一次是高中时,我校运动会的时候,星期六,她回母校游玩,当时我参加一百米冲刺比赛,由于是沙地,地滑,我起跑的一霎那就摔了个狗吃屎。比赛结束后我看见她,突然感觉她是那样的孤独,独自一人在学校徘徊,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我想上去跟她打召唤,自然大方地对她说,哟,余湘,回乡探亲呢?但是我没有,我不确定我刚才的糗样有没被他看到,并且我跟她的感情没有好到可以打招呼的程度。我就在人群中远望着她,安静地看着她在十月若有如无的秋风中留下悄然无息的身影。

    还有一次是一年以后,我在街上漫无目的的徘徊,恍惚间余湘骑着自行车从我身旁掠过,那样的轻巧,像一只燕子,在我生命的河流中留下几圈涟漪。

    然后从此归于平静。

    第六章 游戏厅的邂逅

    那年暑假,我百无聊赖,每天早上我都会从父亲随手扔在床边地板上的裤兜里小心翼翼地摸出两块钱,父亲在睡觉,他总是睡到很晚,从来没有察觉。然后我去附近的游戏厅玩上一天。

    那是一个光线昏暗的游戏厅,进入大门后,还须绕上许多个拐角才能达到目的地,这样复杂的格局设计是为了避免被警察发现。至今我也不知道这座由民房改造的游戏厅的具体地形,一回忆起来,身上就只感觉到燥热,无法呼吸。因为那里没有门,也没有窗,只留有一条用作回去的路。压着极低的天花板仿佛一伸腰脑袋就会磕到,上面只孤零零地挂着一盏十五瓦的钨丝灯泡,它夜以继日地散发着暗淡的光,空气中总有一股汗臭和烟草燃烧后浓郁的味道,老板为了省电,是绝不开风扇的,更别提空调,那里也没有空调。所有人都在这样的环境中玩的忘乎所以,他们全部跟我一样,还未满十八岁,过了十八岁或是看上去像是十八岁的人全去了另一家比较正规的游戏厅,离这里不过只隔着一条马路,相比之下却显得异常气派。那里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老板大腹便便,与这家游戏厅的老板在身形上就显得截然不同,他驼着背,皮肤黝黑干枯,他不爱说话,在黑暗中看上去像极了一具蜷缩的尸体。人们汗流浃背,大力地操控着摇杆和按钮,恨不得把机子都给拆了,嘴里不时以稚嫩的声音嘶吼着:操你妈,给老子上呀,你个傻x,往哪打呢,诸葛亮快他妈放大招,张飞,你他妈别站boss前面啊,找死啊我靠。我常常想像着此处一旦着火,在场的所有人肯定都要死定的,不管是诸葛亮,还是张飞,谁也逃不出去。当我们死光后警察会立即赶来,随即封锁现场,并死死反扣住老板的双手将他按到地上防止他逃脱,此时记者采访他,问,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想法。老板漆黑的脸上挂满泪水,大哭着说道,我对不起那些孩子,他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是我祸害了他们,我有罪。第二天一早,关于这事的报道就刊登出来了。而我父亲肯定都不知道我早已经被烧死,因为他不看报纸,并且,他总是在睡觉。当然,这里从未着过火,因为在着火前,这片民房全被拆了,建起了高楼。

    两块钱换来的铜板可以让我玩上一天。每天我都在这里虚度光阴。在这两个月的虚度中,我认识了洛川和林小敏,那时候的洛川仍然矫健,林小敏也还总喜欢依偎着洛川呵呵的笑。那天洛川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背后,而林小敏坐在不远处的角落里嗑着瓜子,眼里看着洛川所看着的我,我正玩着一款名为《双截龙》的对打游戏。

    对打游戏是最热门的一种游戏,年轻人血气方刚,总有络绎不绝的人要跟你比个高下。它也是最省钱的一种游戏,只要你够强,便可以用一块铜板打倒所有要跟你挑战的人,直到你不想玩为止。而我够强。

    当我击败第三个人的时候,洛川喔地叫了一声,说,我来。

    他推开正想坐我旁边的另一人径直坐下来,那个人看着比自己高大壮的洛川堆起笑脸说,好,你来。随后双手插在胸口在一旁看着,脸涨得通红,好在灯光下看不清他的表情,心里回想着刚才的动作是否自然大方。

    洛川的操作挺娴熟,但跟我这个每天用几块铜板玩到天黑的高端玩家相比终究差了一点,一会儿功夫,屏幕上就现实出billy的字样。billy是我所使用的人物。显然洛川很不服气,他又丢了一块铜板进去,两分钟后,我又赢了,他看着我说:“你绿翔学校出来的吧。”我不知道绿翔在哪,我只说:“我是三中的。”

    洛川说:“我是二中的,你几年级的?”

    我说:“一年级的,马上要二年级了。”

    “哦?”他说:“我是三年级的,马上要一年级了。”他顿了顿,等待我的反应,但我没有反应,我并不关心,他又说:“我初中已经毕业了,暑假过后我会上你们学校的高中部去,以后就是你的学长。”

    我还是没有反应,他又丢了一块铜板进去,结果仍然输给我。他转头看向林小敏,问:“小敏,还有钱吗?帮我买几个铜板?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