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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兽争霸第17部分阅读

    奥祖,才不战而退。”

    刘易风倒抽一口冷气:“我的乖乖,难道说这枚戒指——”

    风长老点头道:“这枚戒指异次元空间之大,足有十万平方大小,即是魔族的空间魔法也造不出如此大的空间,只能是兽神制作的死神配饰,方能单个即有如此大的异次元空间。”

    刘易风道:“你刚才说的明明的黑暗神哈迪斯,怎么一转眼又称其为死神了?”

    风长老道:“最初,没有地狱之说和不死族之说的时候,哈迪斯被兽族尊称为黑暗神,自从第一次魔兽大战结束后,兽神感觉到无尽的地下诞生的新的种族,即命哈迪斯负责掌管地狱这一新的种族。不料兽神匆匆飞天失踪,哈迪斯不愿深入充满黑暗和孤寂的无尽地狱,结果导致了后来的不死族发动的旷世大战,你以为凭借当时的人兽联军就能击败几乎无穷无尽的不死族吗?错,据说真实的原因,是哈迪斯为了挽回这一浩劫,自动现身,以大神力慑服不死族的君主,使他们明白哈迪斯便是不死族不惜掘地数十万里也要寻找的强大神灵的存在,然后才匆匆撤回地底深处的地狱的。由于哈迪斯也随不死族回归地狱,故又被称为主宰死亡的死神。”

    “哦!”刘易风深深点头。

    上古数大绝世之战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无法还原当时的真实面貌,只能从渊源深长的神话传说里剥丝抽茧,方能了解到一点点真相。

    露丝道:“那么死神配饰五件套,都是什么呢?”

    风长老道:“所谓死神配饰五件套,分别为:死神之戒、死神耳环、死神项链、死神手镯、死神护心镜,这五件首饰,分开的话,每个首饰分别有十万平方的异次元空间,五个首饰合为一体的话,便拥有无穷的空间,且有山有水,独立于天地,俨然大世界里面的小天地,空间里的环境最适合不死族的族人养气练功,快速恢复消耗的力量和魔力,端的是不死族的第一神物。”

    刘易风奇怪的道:“既然是不死族的第一神圣之物,又被哈迪斯带下地狱,怎么又流落地上世界呢?”

    风长老道:“兽神当年制作死神配饰的目的,是为了增长她几个爱徒的实力,共同对付强大的魔族,除了死神配饰,她还替其他的爱徒分别制作了神器级别的战斗套装,我重点讲一下死神配饰。死神配饰被哈迪斯带下地狱之后,为了安慰损失惨重的不死君主的心,他就把死神配饰赐给了当时的不死族的五大君主,每人一件,当然,凭哈迪斯的实力,已经用不着死神配饰增强实力了,但是五大君主都把这五样配饰当作神器供奉起来,作为被神祝福的不死君王的象征。”

    露丝道:“这样一来,按说死神配饰的保护应该严实无比才对呀,怎么最后会流失到我们地上的种族——风龙卡修的手上?”

    风长老笑道:“我不用推想,便知道死神配饰不是卡修本人费尽手段搞到的,一定是他的父母甚至爷爷辈的巨龙搞到的。”

    刘易风大奇道:“那怎么能流落到卡修的手上呢?”

    风长老道:“巨龙族有个数万年前就传下来的规矩,实行的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巨龙族的生命比较漫长,短的有五六百年,寿命长的能够达到一千多年,据说尚有个别超越生死的存在,寿命已历五千年仍然静静的活着,不过这已经是龙族的传说了,现在谁也没见过这头号称历史活化石的巨龙,都不敢相信这个传说是真实的。在漫长的生涯里,龙族的生育却极其艰难,两千年前巨龙族背叛了兽族,和兽族当时的大敌人族狼狈为j,联手对付兽族,终至兽族大溃败,退守荒凉大陆,从此人兽隔绝。此战后,龙族的生育能力一落千丈,据说因为背叛兽族受到了天罚,族群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日益缩小,至今不过十多万头巨龙存世,和当年的数百万头巨龙称霸天空自是不可同日而语了。窘迫的生育压力,也令巨龙族定下了一个千年来谨守不渝的铁的规矩。”

    刘易风眉头一扬:“什么铁一般的规矩?”隐隐感到这个规矩或者制度一定和死神配饰大有关联。(  )

    正文 第三十章:初闻神器(上)

    风长老沉声道:“这个铁一般的规矩便是父财子承,即是上一辈的所有财产在没有指定特别继承人的情况下,全部由儿子独自继承。其实这一规矩是根据人族的有关律法制定的。巨龙族的生育困难,也导致了男女比例失调的危机,据我所知,目下十几万头巨龙中,男女比例失调高达七比三,七头公龙才有三头母龙,在巨龙族,美女龙是没有多少地位的,她们没有财产权,只有嫁到男方家才有权分享部分丈夫的财产,这还得丈夫同意。所以,这个父财子承的规矩基本上是有利于公龙的。”

    刘易风道:“长老的意思是说,我们看到的卡修的财产,并不是他自己积攒的财产,而是两代甚至三代积攒的宝物。”

    风长老点头:“是的,也可能更久远。”

    露丝道:“那么这枚死神戒指可能是落在卡修的父辈或者爷爷辈一代代的传承下来的了?”

    刘易风不屑的道:“卡修根本是初出道的菜龙,凭他怎么能得到死神之戒?除非从天上凭空的掉落下来。”

    呼地一声,似有一物真的从天而降。

    刘易风一抬头,欲察看究竟。

    啪的一声,一滩湿乎乎略带粘稠的东西掉落他的鼻眼之上,顿时眼前一黑,啥也看不见,同时,一股臭气顺着鼻道火辣辣的冲喉咙扑去。

    “我靠,掉我脸上的是啥东西?”刘易风伸手一抹,举到眼前一看,鼻子都快气歪了,竟然是一泡半稀半稠的鸟屎。

    呱呱,天空一只大火烈鸟得意洋洋的慢慢飞走了。

    “我操你这只大傻鸟,你居然敢暗算老子?”刘易风气冲斗牛,破口大骂,满手的鸟屎,狼狈不堪。

    风长老忍不住捧腹狂笑。

    老实严肃如鹿由基亦忍俊不住,破颜笑出。

    露丝强忍笑意,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粉红手绢,帮助刘易风镲拭干净脸部和手上的鸟屎。

    刘易风尴尬一笑:“长老,事有碰巧而已,有那么好笑吗,你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当心再昏过去一次。”

    风长老强受笑容:“对不起,我、、、、我实在是、、、、、、”蓦地重新狂笑不已。

    刘易风郁闷的看着他,自我解嘲道:“算了,虽说事有凑巧,能见鹿由基一笑,也不枉我这一番狼狈了。”

    鹿由基忙忍住笑,暗自责备自己,见主人受窘不该如此好笑。

    刘易风不满道:“风长老,现在不是你笑的时候,我们知道了死神之戒可能是卡修的长辈得到的,一代代的传承到他的手里,你该好好解释一下死神之戒怎么会落到地上种族的手里。”

    风长老强忍笑意:“那还要从哈迪斯把死神配饰分赐不死族的五大君主之后说起,当时五大君主秘密保管,视为权威的象征。由于哈迪斯为了寻求最高境界的神力,突破束缚他的约束,晋入真正的不死不灭的境界,然后破空飞天,踏上寻找师父兽神的征程,于是他随着不死族回归地狱之后不久,便命五大君王给他僻了一处密地,整年累月的潜行修炼,不再过问不死族的具体事宜,成为不死一族的最高精神领袖。”

    露丝不解的道:“这是好事呀,怎么会令死神配饰流失呢?”

    刘易风凝重的道:“不然,哈迪斯不闻不问不死族的具体事宜,不死族刚刚在陆地之上的旷世大战中吃了大亏,岂能不寻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么?”

    风长老赞许点头:“不错,死神哈迪斯隐居不问世事,不死族的各个种族却都在互相指责,揽功诿过,初时还只是相互指责,慢慢的小规模互有冲突,最终导致地狱各族陷入一场两千年来冲突不断的血腥厮杀。”

    露丝睁大了眼睛:“那么哈迪斯没有出来制止吗?”

    风长老道:“哈迪斯根本没有理会不死族各族的流血冲突,当时五大君主一起面谒死神,请求裁定谁对谁错时,死神不但不裁决,反而推波助澜的说道:世上没有谁对谁错,谁的拳头硬谁的理就多,谁能打败谁即是谁是公理多!”

    鹿由基吓了一跳:“身为死神,怎么能这样说话呢?”

    风长老叹道:“哈迪斯初到地狱,无论说谁有理,即使大公无始,理屈的一方也会认为死神偏袒了另一方,只有放言让数方自己打的头破血流,尸横遍野,打出能够威震地狱的第一极道强者,方可以推翻历史的印记,重建地狱的秩序。”

    刘易风道:“这确是不是办法的最好办法,对一帮拼斗的红了双眼的人,是不可能用道理来讲的通的。只是这样一来,地狱岂不大开杀戒,血流遍野了吗?”

    风长老沉重点头:“经哈迪斯一番启迪,五大君主各回领地,重整人马,一场残酷异常的血腥战争拉开了序幕,这一战,就是两千多年,当年和睦无间,不懂战斗的不死族如今历经战争,强者无数,他们最信奉一句话:强者中的强者就是最强者!”

    刘易风道:“典型的强盗逻辑!恐怕哈迪斯挑动数千年的不死族内战,为的就是锻炼数支无敌大军吧?”

    风长老惊异的看了他一眼,似想不到他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哈迪斯的目的:“不错,直到最近,有逃出地底的不死族残弱种族,偶尔透出的消息,哈迪斯通过长达两千多年的内战,成功的打拼出五支最强劲的不死大军,梦想着重回大地之上,彻底的把大地踩在他的不死大军的脚下!”

    露丝诧异道:“五支历经血战诞生的不死大军的君主,还会听从哈迪斯的摆布吗?”

    风长老道:“不要低估了死神哈迪斯的驭人之术,他是兽神麾下最有才华、最有心机、最铁血无情、最冷酷狠毒的一位徒弟,他在不死族长达两千多年的内战中,并不是一直冷眼旁观的,每当哪一个不死种族几乎灭绝的时候,他便会传出神谕,制止彻底的赶尽杀绝,结果险险逃过灭族之祸的种族,不但不恨死神,反而更加信仰死神。每当五大不死君王几乎支撑不住要全盘败溃的瞬间,他也会传出神谕,要求战胜方暂时罢战,待战败方恢复元气再战,以求公平合理。”

    鹿由基不由道:“眼看快要胜利了,谁会住手呢?”

    风长老道:“死神的实力深不可测,他要是加入战败方,名正言顺的对付不听神谕的战胜方,只怕战胜方顷刻间胜负倒置,变成失败者,这是谁也不愿面对的局面。另一方面,在长达两千年的漫长战争中,谁也不能常胜不败,战败找死神发下神谕制止全面溃败也成为每一个战败者的不二选择。死神在其中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对阵各方全对他这个绝对权威极其尊重,信任有加。”

    刘易风笑道:“一手挑动战争,一手操纵战争,既锻炼了不死军队原来不善于战的短处,又增强了在地狱各族心目中的主宰者的地位,一举两得,果然够心机,够手段。”

    风长老道:“死神的厉害,就在于此。死神配饰在漫长的征战中,几度易手,最后先后由个别几乎被灭绝族群的不死族人死里逃生,不知从哪个地方重新打通了早在八千年前即被封死的那条直通地面的无尽隧道,逃到地面,有的在深山大川隐居潜伏下来,有的被陆地其他种族苦苦追杀,身死异地,拥有的死神配饰自然也就被抢走了。这枚死神之戒可能也是这样的来历,甚至可能是几度易手之后才最终落在卡修家族的长辈手中。”

    刘易风道:“死神配饰都有什么神奇的作用呢?”

    风长老肃容说道:“死神配饰的作用主要有三大神奇之处,第一独特的死气浓郁的异次元空间,能够让不死族人迅速恢复消耗的魔力或者斗气;第二拥有巨大异次元空间,五饰合一更可以拥有几乎无限的独立空间;第二是最重要的一点,它可以培养强大的僵尸战士!”

    刘易风眉毛耸动:“僵尸战士?”

    风长老点头:“不错,所谓的僵尸战士,即是刚刚杀死不久通过鲜血诅咒誓约复活的不死族人,与正常是不死族人相比,僵尸战士是没有知觉的,他是只凭本能作战的战斗工具,也是最可怕的战斗工具,最最可怕的是,他还可以通过主人源源不断的往死神配饰空间里输送被俘获的战士,以及帮助主人不断的杀戮,晋升最强的九级僵尸战士,恢复部分仅对主人效忠的知觉,成为主人最忠心和最强大的帮手。”

    刘易风道:“怎么没见到卡修动用僵尸战士呀?”

    风长老笑道:“估计他没有不死族独有的僵尸战士的血誓诅咒复活之法,试想我们已经得到了死神之戒,刚刚杀死了巨龙卡修,怎么把它复活成没有知觉的僵尸战士,你会吗?”

    刘易风傻眼:“你都不会,何况我这个白脖儿呢?”

    风长老道:“我这不是给你比喻的嘛。”

    刘易风道:“你说的冰封王座战斗圣甲套装又是怎么回事?”

    风长老道:“冰封王座战斗圣甲是魔族的神器级的战斗铠甲,整个魔界就那一套,乃是魔界之神耐奥祖亲手制作的,送给魔族至高无上的大巫妖王穿戴的护身铠甲,是魔族武士心目中最崇高的战斗圣甲。”

    露丝道:“这么名贵的神器,又是亿万人之上的大巫妖王穿戴的护身铠甲,远在遥远的虚空中的某处,对我们有什么用呢?”

    风长老道:“错!冰封王座套装是遗落在西方大陆的魔族的瑰宝,只是现在不知道被哪些人持有而已。”

    刘易风问道:“这套声名显赫的铠甲有什么用处呢?”(  )

    正文 第三十章:初闻神器(下)

    风长老道:“冰封王座战斗圣甲妙用无穷,第一它能够大幅加持你的战斗能力,使你保持在最佳的战斗状态;第二它能够大幅恢复你消耗的斗气,它不针对魔法师,主要针对战士专用,并且是边战斗边补充,这就相当与如果是和你相同级别的战士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他是越打越弱,你是越打越强,可谓战士的最强帮手;第三它独有的抗魔、抗火、抗毒、抗水、抗打击的能力,令人发指,几乎抵抗目前已知的一切打击力量,九级禁咒也对它无能为力,汹汹烈火不能损它分毫,鹤顶红孔雀胆也难侵入它的甲内,滚滚洪水它可以漂浮其上如履平地,能够对它有所损伤的只有物理攻击,只有凭借超乎寻常的斗气攻击或者外力攻击方可有效,但仍然被冰封王座战斗圣甲吸收百分之三十的攻击力。要知道,有资格穿戴这套圣甲的绝对是出类拔萃的高手,你倾尽全力攻击,即便击中,也只有百分之七十的力道管用,对方反击的力道却是百分之百的,谁受的了呀?第四它的防护力十分惊人,目前已知的任何攻击方式都难以穿破它的坚硬无比的外甲;第五和它配套的霜之哀伤宝剑每一剑刺出,皆附带其寒无比的冰冻术袭击敌人,加强攻击力;第六它的护心镜亦有一百万平方的异次元空间,可以象死神配饰那样豢养强大无比,同样没有知觉的戒灵战士,也可以凭借在异次元空间不断的杀戮提升等级直至九级,只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恢复一点自己的感觉。第七它可以自动修复损坏的战甲部分。实在是自古以来最强大的一套战甲,是每一个战士梦寐以求的神器!”

    刘易风目瞪口呆,这不就是未来的超人套装嘛,强到令人发指!

    能够抵抗一切已知的远近程打击,防御已知的一切物理攻击,大幅增强你的攻击力,提高兵器的冰冻术瞬发袭击,边战斗边迅速补充你的消耗的斗气,豢养的强大战斗工具戒灵战士,是不弱于僵尸战士的战斗工具,还可以自动修复损坏处,这样的一套战斗圣甲穿在身上,岂不是只许我打你,不许你打我?要想战胜冰封王座,除了单纯的物理攻击,任何手段都不管用,而你要想依靠纯物理攻击,至少你要整整超过冰封王座战斗圣甲主人的一倍功力方能奏效。试问天下,谁能超过魔族最高统治者大巫妖王整整一倍的斗气修为,除非兽神亲自动手!

    露丝喃喃道:“果然是无比强大的战斗圣甲!”

    刘易风道:“这么强大的圣甲,怎么会遗失在我们西方大陆呀?”

    风长老摇头道:“说来惭愧,遗失这套战甲的,不是魔族的最高统治者大巫妖王,而是我们西方大陆远古时代最大的叛逆者,兽神的爱徒之一月亮神阿尔萨斯!”

    露丝道:“莫非是那个神话中最臭名昭着的兽族叛徒月亮神阿尔萨斯吗?”

    风长老道:“是的。”

    刘易风讶道:“兽神无所不能,怎么遭到背叛也不知晓?”

    风长老道:“传说兽神早已知道阿尔萨斯的背叛,由于惜才,不忍加害,最后阿尔萨斯的背叛,带给她沉重的打击。”

    这是两万多年前的事迹了。

    至今剩下的仅是神话或者传说了。

    刘易风道:“堂堂兽神的亲传弟子,兽族心目中的月亮神,他怎么会当一个叛徒呢?”

    风长老摇头道:“具体原因由于自远古两万年前就开始封锁,传到现代已经不可考了。仅知他好像垂涎于兽神的另一个弟子自然女神万花红,再三求爱失败后,被魔族大巫妖王以冰封王座战斗圣甲相诱,叛兽族而投魔族,从而拥有了冰封王座战斗圣甲,死心塌地的帮着魔族,欲杀光整个大陆的所有生命,给魔族以最大的生存空间。”

    刘易风道:“他穿上冰封王座战斗圣甲,岂非除兽神外,纵观大陆再无敌手了?”

    风长老道:“是呀,昔日的师兄弟谁都不是他的对手,他身穿冰封王座圣甲,率领麾下三千万的魔族大军,一路烧杀抢掠,杀人如麻,超过魔族的残忍冷血,被兽魔两族称为死亡亲王或者死亡领主阿尔萨斯!因为他被大巫妖王封为魔族当时唯一的一个亲王,和拥有当时魔族贵族中最大的领地。”

    刘易风道:“那个大巫妖王不惜以冰封王座战斗圣甲相诱,既封一字并肩王又坐拥最大的领地,果然手笔不小,令人大开眼界,值得学习。”

    露丝道:“那么阿尔萨斯是怎么遗失冰封王座圣甲的呢?”

    风长老道:“阿尔萨斯的倒行逆施和无人能制,终于惹恼兽神,她亲自动手,设计了一个陷阱,困住了阿尔萨斯,准备一举根除这个兽族的最大祸患,殊料深陷重围的阿尔萨斯,居然仗着冰封王座战斗圣甲,从千军万马的重重围困中杀将出来,逃出生天。这一役,令冰封王座战斗圣甲威震天下。”

    刘易风惊的合不拢嘴:“从、、、、、、从兽神的手下逃出生天,还是在重重围困之下,这,这也太牛了吧!”

    风长老苦笑道:“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要知道,兽神当时的实力当然没有后来那么强大了,阿尔萨斯身为她最杰出的弟子,自然了解她的底细,虽然功力不敌,只要尽量不跟兽神亲自朝面对敌,专找薄弱处,也不是没有一拼之力的。”

    刘易风道:“那这么说,是兽神成就了冰封王座战斗圣甲的威名了?”

    风长老道:“也可以这么说,不过这都是不太真实的神话传说了,究竟当时是怎么回事,不是当事人谁也说不清的。比如月亮神阿尔萨斯和自然女神万花红的爱情传说,按照人族信奉的光明教的诸神传说,阿尔萨斯便是一个臭名昭着,死皮赖脸的黑暗之魔,比死神哈迪斯更加的阴险丑恶兼诡计多端,整日游手好闲,只知纠缠当时第一美女万花红,再三求爱遭拒后恼羞成怒,加上冰封王座圣甲邪恶强大的引诱力,遂背叛兽族,投靠魔族的大巫妖王。可是在精灵帝国流传千古的这一段传说中,却把阿尔萨斯和万花红的爱情刻画的感天动地,阿尔萨斯和万花红是倾心相恋的,是远古公认的最般配的神仙眷侣,由于兽神的强力插手,才棒打鸳鸯散,自然女神最后迫于师命嫁给了太阳神,也就是目下人族信奉的光明神阿波罗,阿尔萨斯一夜之间气白了满头黑发,愤而改投魔族,穿上了大巫妖王渲染的可以让他击败兽神的冰封王座圣甲,准备彻底击败兽神,夺回自然女神。至今精灵族的男女仍以阿尔萨斯这样痴情的男人为择偶对象。”

    刘易风傻眼道:“怎么两个传说截然不同呀?”

    风长老道:“历史素来都具有两面性,这要看怎么来写这段史实了,如果阿尔萨斯的叙述,肯定他也是一肚子的委屈,满腹的苦水。人族的史学家来写,自然对这样重要的背叛出卖的行径口诛笔伐,让这个叛徒永世不得翻身,永远受到唾骂!”

    露丝道:“可是精灵族并不是阿尔萨斯的崇仰者,他们信奉的是自然女神呀,怎么能够流传对诸神之母兽神不敬的传说呢?”

    风长老苦笑道:“具体原因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在西方大陆上,就有这么两则截然不同,令人费解的神话传说。尤其出现在人族信奉的光明神阿波罗和她的爱妻自然女神万花红的崇仰者精灵族这两大种族之中,耐人寻味。”

    刘易风看了看死神之戒:“那这枚死神之戒现在没有与之配套的配饰,我们也没有复活僵尸之法,暂时不是没有大用了吗?”

    风长老一翻白眼:“怎么没有大用了,这一枚戒指超过我们再购买几百枚仅有一千平方的空间戒指,几百枚哪得多少金币呀?更何况还有买有送,几大堆数不尽的金币和魔法晶石,魔法晶石呀,我们魔法师的宝贝,镌刻魔法卷轴和储藏魔力助长修炼全靠它了。”

    刘易风咕嘟吞了一口唾沫:“照你这么说,我们要是卖掉的话,岂不是更赚大发了?”

    风长老不满的道:“魔法晶石是战略物资,战略物资的价值你懂不懂呢?唉,谅你这头猪脑你也不懂,还是我给你说吧——”

    刘易风气的差点晕倒,堂堂来自未来星际战斗的最强宇宙战士,会不明白战略物资的含意?他瞪着摇头晃脑的老乌龟,忍不住便想暴打他一顿。

    风长老趾高气扬的道:“所谓战略物资,指的是大陆各国竞相争夺的资源,这样的物资是不得出口经销的,除非资源特别丰富。当今天下,魔法晶石便是最最紧俏的物资了,特别是高等级的晶石,更是有钱无市呀。”

    刘易风狠狠的把心头汹汹燃烧的怒火捺下,没办法,谁叫自己虽然来自星际战斗时代的未来人,却不懂当今天下的具体武器的制造运用呢,装着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风长老,魔法晶石具体的作用都是什么呢?”

    风长老满意的瞥了他一眼:“魔法晶石的使用千变万化,大致不出三大方面:第一,魔法师制作魔法卷轴以及修炼上的需求;第二,制作魔法兵器;第三,制作魔法武器。这其中,第二和第三虽然看似一体,却一个是军队使用的制式兵器,一个是魔法师或者高等级战士使用的单兵武器。实则是一大项的两个分支。”

    刘易风道:“制作魔法卷轴我不是见你老是镌刻在魔兽的皮毛上的吗?还需要魔法晶石干什么?”

    风长老道:“你这话问的比较白痴了吧,谁说我不用魔法晶石的,我不是没有合用的吗?魔法晶石可以大幅度的增强魔法卷轴的威力,就像冰封王座战斗圣甲能够大幅度的增强战士的不可战胜的战斗力一样。”

    刘易风听闻自己的问话“比较白痴”,后背禁不住汗如雨下,憋不住弱弱的再问一句:“长老说了半天,我还是不知道冰封王座战斗圣甲为什么遗落在大陆上的,如此贵重独一无二的护身铠甲魔族为什么不派人手寻回呢?死神配饰有五件套组成,冰封王座战斗圣甲又有几件套组成的呢?”(  )

    正文 第三十一章:屠龙刀与闪电锤(上)

    风长老老脸一红:“我这不马上讲到了吗?你急什么。”

    刘易风不再多说,抬起右手,示意继续讲下去。

    风长老干咳一声:“阿尔萨斯自从中伏逃出之后,知道兽神放不过他,便深居简出,终日在大巫妖王身边出谋划策,因为他是魔族不共戴天的敌方阵营主动投靠的重要头目之一,魔族的高层对他的保护和照顾无微不至。后来,魔族在漫长的战斗中逐渐的失利了,溃败一浪接着一浪,终于发展到失去战争进程的控制力,在兽族不断加强的攻击力面前,一败涂地,眼看即将全面溃败,大巫妖王怒火填胸之下,悍然发动灭世超级禁咒‘天地之末日——巨星的殁落’,准备召唤虚空的巨星,撞毁整个世界,灭绝任何生物。”

    这一段,刘易风已经听闻,露丝和鹿由基初次听闻,心头不由沉重起来。

    风长老道:“超级禁咒不是说发动就发动的,威力愈大耗时愈长,而且大范围魔法元素的剧烈波动,会被敌方高手抢先察觉的。大巫妖王准备发动的是改变星空运行的前所未有的超级禁咒,漫天漫地的魔法元素疯狂的积聚扭曲,便被兽神感觉到了。为了阻止大巫妖王不惜两败俱伤的惨烈举动,她亲率几大爱徒,准备直捣黄龙,一举击毙大巫妖王,彻底毁掉灭世禁咒的发动。”

    刘易风道:“魔族方面肯定不会没有防备的。”

    风长老道:“是的,为大巫妖王护法的,便是当时魔族仅存的全部高手坐镇其施法之室外,防护严密无比。其中便有阿尔萨斯。”

    露丝骂道:“这个死阿尔萨斯,虽然对自然女神的一片痴心令人感动,怎么能三番四次的与师父为敌呢?”

    风长老道:“兽神潜入大巫妖王的施法之地,一场双方阵营的高手决战势不可免,兽神面对屡屡作对的阿尔萨斯,在这个关系天下苍生气运的时刻,终于狠起心肠,痛下杀手,当场把阿尔萨斯击为碎片,冰封王座战斗圣甲亦被当场震破,散落在败草泥沼之中。”

    露丝刚刚骂过阿尔萨斯,闻听他的死讯,复又心有不忍:“啊,阿尔萨斯真的被杀死了吗?”

    风长老点头道:“是的,也不全是。”

    刘易风忍不住道:“什么意思?”

    风长老道:“阿尔萨斯当时确实被兽神亲自出手击为碎片,冰封王座圣甲亦破烂不堪,遗失荒草败泥之中。但据人族流传的诸神传说中,阿尔萨斯的魂魄被当时的大巫妖王的亲信收集,藏于魔族至宝‘聚魂瓶’内,带回了魔界,重新复活了他。”

    刘易风的舌头差点被咬掉:“也就是说,阿尔萨斯没有死亡,也没有毁于接下来的天地大碰撞?”

    风长老道:“很有可能,因为阿尔萨斯和魔族高手的拼死阻拦,超级禁咒‘天地之末日——巨星的殁落’仍然被发动了,损兵折将的大巫妖王没有脸面逃回魔界,决意和兽族同归于尽,所以把给自己准备的‘聚魂瓶’用在了阿尔萨斯的身上。从这一点来说,大巫妖王对阿尔萨斯可不是一般的知遇之恩。”

    刘易风道:“这么说,有可能我们在马上发生的第二次魔族入侵中,见识到昔日第一情圣阿尔萨斯的风采了?那个大巫妖王的用心不可谓不深远呀,既然借着兽神不惜亲手杀死了阿尔萨斯,知道了他的忠心,又重新把他复活,利用他的可怕和强大,在久远的未来再次的入侵中给兽族造出最大的威胁,唉,这个想法真的是精彩的无以复加。”

    风长老笑道:“有关阿尔萨斯复活一事纯属神话传说,当不得真的。大家不要紧张。”

    刘易风举首望天,喃喃道:“但愿仅仅是神话传说,否则的话,一个经过两万多年潜心苦修,矢志复仇的战士,他的强大,会到了怎样无以复加的地步呢?天下无敌,还是独步宇宙,星空下再无抗手?”

    露丝亦道:“原来屡屡听到第一次魔兽大战的神话传说,跟你们接触后,方知道一切都是真的,那么这一则神话,只怕——”

    风长老连连摇头:“哎呀,你们想到哪去了,就算那个什么‘聚魂瓶’是真的,重新复活了阿尔萨斯,那也不能证明他能够活过漫长的两万年呀,他总的一死是不是,复活之术不可能一用再用反复不断的运用,否则人类早就长生不死了。”

    刘易风奇道:“复活术怎么不能一用再用呀?”

    风长老道:“这个问题,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的,复活术是违背天道运行规则的逆天之术,任何会此术者必定是超级高手,而施出此术后,施术者必死无疑,也就是俗称的一命换一命,历来掌握此术者寥寥无几,被称为‘自杀术’,你想呀,人的生命不过数十年,强大是神灵也不过是二三百年,除非堪破了生死之道,象东方大陆那样的飞升,西方大陆数万年除了兽神再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本领,试问哪有那么多的复活术来把阿尔萨斯不断的复活呢?而且据说每一次的复活你的实力都会大减,试想魔族历届的大巫妖王需要一个实力不济的阿尔萨斯吗?”

    刘易风膛目道:“你的意思的是代价太大了,保留一个实力不断减小的阿尔萨斯,根本不大划算?”

    风长老点头:“是的,再说也没有那么多会复活术的人哪。那个超级高手会亲亲苦苦的修炼一生,最后为一个兽族的叛徒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呢?”

    露丝道:“师父此言大有道理。”

    风长老道:“当年兽神由于阿尔萨斯和魔族众高手的拼死阻拦,没有杀掉正在施法的大巫妖王,超级禁咒终究还是发动了,一颗巨大的星星,脱离天道的约束,撞上了我们所处的大陆,刹那间,天地剧颤,灰尘遮天蔽日,海水,火山喷发,在这几乎灭绝世间万物的巨大灾难中,破碎散落的冰封王座战斗圣甲也被震荡的四零五落,不知飘落到那个地方了,随行兽神的兽族高手没有来得及收集到它。在其后漫长的岁月里,它独特的自我修补功能自动修补了破损处,被无数的人分别得到,每一次各部件的出现,都会引起天下强者的觊觎,所以一旦拥有唯恐人知,只敢秘密收藏,不敢公诸天下。”

    鹿由基忍不住问道:“这件圣甲都有哪些部件呢?”

    风长老道:“所谓冰封王座战斗圣甲,乃是耐奥祖头盔、耐奥祖软铁手套、耐奥祖胸甲、耐奥祖腿甲、耐奥祖战靴、耐奥祖耳环、霜之哀伤宝剑七件套组成,其中头盔是连头带面的遮盖,加上独特的细软如布的软铁手套,带护心镜的胸甲,大幅增加速度的腿甲,跋山涉水如履平地的战靴,整个人就像一座钢铁堡垒不可摧破,尤其胸甲背后有九面可以附带九个八级魔法攻击的战旗,大大增强了单兵作战能力和凛凛杀气,兼之霜之哀伤无坚不摧,削铁如泥,耐奥祖耳环快如闪电,偷袭不可察觉,在相同级别和相差不是太远级别的战斗中几乎无人能敌。”

    刘易风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哈喇子不住流下,太诱惑了,简直是太诱惑了,要是能够得到的话,岂不是翻身由虫变龙?

    风长老斜了一眼他的一脸憧憬之相,不得不大泼冷水:“易风呀,俗话说的好,好东西,谁都想要!现在冰封王座套装虽然曾经不断的在大陆的历史上掀起腥风血雨,现在已经一百多年没有音讯了,你就死了那条心吧。”

    刘易风悲哀的道:“风长老,你把冰封王座吹的神乎其神,又不要人家妄想,真是何其残酷呀,我真的很恨你,恨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么强大的战甲,却又不知所踪,无处寻觅。”

    风长老同情的道:“你放心,我一得到消息马上通知你,保证不超过一百年。”

    刘易风暴汗,一百年过去,啥都没了,老乌龟真的会安慰人呀。

    风长老道:“至于魔法晶石,其实也就是各种属性的水晶,之所以提高到战略物资的高度呢,是因为它巨大的可塑性。比如我们魔法师制作魔法卷轴,象我和露丝,是天生水系的魔法师,我的五级的攻击性水系魔法水箭破空和五级火系攻击性魔法火蛇狂舞你们是见过的,在万奴坑,我为了加大威力,往往一掷两张卷轴。如果魔法卷轴是经过五级火系魔法水晶的加幅,那么一张就能够达到那样的效果,威力加倍。魔法级别越高,需要的水晶数量越大。又比如魔法师的修炼,某些极其珍贵稀有的有独特储存属性的魔法水晶,它能够储存魔法师平时多余的魔力,关键的战斗时刻,可以拿出来迅速补充消耗的魔力,快速恢复战斗力,不过这一类的水晶宛如蝙蝠族的血髓,是极其罕见难寻难求的。”

    “魔法水晶的另一大作用便是制作军队用的制式武器,比如弓箭,能够得到高等级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