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神光》
正文 第一章 华神光
华神光突然醒来,他眼睛都还没睁开,就下意识地双脚一蹬,要从水中游起,他不想死,必须到水面上呼吸新鲜空气,这是本能的反应。
可是,他的脚也根本提不起一点力气,好像不受他控制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华神光根本提不起劲,就这样躺了下来,也只好无奈地躺下来。
慢慢睁开干涩的双眼,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间很大很大的屋子里,之所以说很大,是因为这间屋子至少是平时华神光住的房间三倍大,屋内摆设着很多别样的物品,看起来古色古香,就像是中国古代的大户人家摆设。
看着这陌生的环境,华神光的思绪还停留在沉睡之前,在他醒来之前的时候。
华家,中国仅存三个古武家族之一,从古至今,武道传承从未间断。而华神光,正是华家新一代的翘楚,年仅二十,就跨入了武学先天境界,位列全球顶尖高手之列。而全球的先天武者,加他自己都不超过十个。
可以说,华神光的名字,在武学界是尽人皆知。他从小就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天赋,不仅武学进境奇快,而且在文学方面,也是十分优秀。他从五岁开始习武学文,进度如坐上火箭,十五岁就突破先天。十六岁挑战排名第五的武学宗师,竟然在五十招之内完胜,一举奠定了他在顶尖高手中的地位。
不仅如此,他在十四岁就自学学完了医学本科全部课程,在随后几年里,又熟读了其它方面的书籍文献,要不是生在古武世家,这种天才,一出去还不被抢破头?
小的时候,家里就准备送他到重点学校去学习,但他看着那画满图画的小学课本,看到上面的习题等等,简单得用脚趾都能想出答案,就断然拒绝了上学的念头,因为全小学的书本,他在七岁就已经学完了。
华神光在武学上的成就,掩盖了他在文学上的天才,所有人都知道他年纪轻轻,就修炼到让人梦寐以求的先天境界,但少有人知道,他还博览群书。正因为他的名气如日中天,在这一次的行动之中,国安局的副局长亲自登门拜访,请他出马,抢夺回被盗走的古董。
这古董,是中国在修建一条高原铁路时,跟随其它很多极有价值的文物出土的,一块晶莹剔透,价值连城的宝玉。听说在它出土之后,重见天日那一刻,突然光芒大作,闪亮了近一分钟才停下来。
后面国家用各种仪器分析检测,发现它似玉非玉,竟然不知道由什么元素组成的,关键这块玉还如蓝球一般大小,任何精密仪器都打磨不出如此混然天成的、如此之大、并且完全混圆的宝玉。
“那时候,俺在操作挖掘机,就那么一下,重重地挖下去,俺就觉得哈,像是挖到一块铁块上,挖不动了,俺就下来,用手刨啊刨,就把它刨出来了,俺的挖掘机,还被它给崩了个口子……”当有人采访当初挖到它的那个人时,那位山东大汉就手舞足蹈很是兴奋地形容到当时的情况。
这块宝玉一出土,就注定了它的无限风光,先后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全球各地巡回展览,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好奇和注意。
如此一块连尖端仪器都分析检测不出来成份的宝玉,让有的国家和组织垂涎三尺,这次宝玉又在香港展出,结果在护送的过程中竟然被抢了!
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数十名保安警察的护送下,一个蒙面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跳上高速行驶的汽车,如撕纸片一般轻易撕破车顶,然后进入将宝玉抢走,前后就只几十秒时间,等后面的警察反应过来开枪射击时,那人已经跳入了路旁的树林里,当追上去时,人已经不见踪影,只看见地面一滩血迹。
没想到百密一疏,可能是子弹打中了那人的头部吧,地面上遗留下了几根毛发,收集后进行d鉴定,发现是外国人的,这样就大大缩小了追查的范围。
这简直是全港的奇耻大辱,随后所有人员行动起来,经过两天排查,目标缩小到了一伙国人身上,但是想到那蒙面黑衣人抢劫时候的强力,极有可能有国异能特种部队的人。
为了万无一失,对付这种人,只有请国家出手了。所以华神光和另外三名武者高手,带着重任,在香港飞虎队的配合下,要抢回这块宝玉。
在这伙人要从海上离开香港的时候,他们下手了。三架直升机、数十艘快艇参与了行动,双方发生了激烈枪战。对方果然有几名异能高手,冲入警察堆里,如入无人之境,其中一人,更是高高跃起,一拳打穿了直升机的外壳。
这已经不是常人能想像的力量了!华神光寒光一闪,几个跨步,跨越了几十米的距离,在海面上行走如履平地,一脚往那异能高手踢去,两人迅速斗在一起。其他的武者,也对上了其他几名历害人物。
本以为万无一失,却突然出现变故,警察在海面上的快艇,突然一艘艘全部翻了过来,许多警察掉入水中,火力支援立即减小。
华神光解决了那个异能高手,把宝玉抢在怀里,就要离开,却感到有无数的子弹向他射来,这才发现,警察们已经落入海里,自保都有困难,哪里还能压制对方,所以对方都向自己开枪了,也不怕把宝玉打坏,看来对方是抱着既然我得不到,那也要拉你们下水的态度,横了心了。
虽然华神光身穿防弹衣,身怀绝世武功,在空中左挪右闪,避开了很多子弹,但人始终快不过枪,几颗子弹打中了他,他随着宝玉一起掉进了海里,鲜血染红了一大片海水。
愣愣地看着周围,华神光想到,自己明明身中数弹,掉入水里,冰冷的海水夺走了他最后的生机,虽然身死,但他无悔,因为这是为国出力,为国捐躯,他身为顶尖高手之一,就有这份责任和义务。
这是在哪里?这里根本不像阴曹地府,阴曹地府肯定是阴森森的,这里却不是。
华神光头往右一偏,看到了墙上挂着一幅幅字画,其中一幅用金边裱装,上面写着:蚊子六条腿,一根尖尖嘴;若敢吸我血,打断它大腿!
华神光一下笑出声来,这诗写得,若敢吸我血,还要打断它大腿,貌似那蚊子的大腿,比一根绣花针还细得多吧!关键是这诗还押韵,写得字也是歪歪斜斜,华神光想不笑都难。
“啊,少爷,少爷醒了!”听到笑声,门外一个小姑娘跑了进来,暧暧的 小手盖上了华神光的额头。
正文 第二章 人渣
“少爷?”听到这一声称呼,一股陌生的记忆钻进了华神光的脑海。华神光看着小姑娘愣了半天,一动不动地愣了。
就在这小姑娘看华神光愣愣地眼神,用小手在他眼前晃动的时候,华神光再次笑了出来:“哈哈,老子果然没死,果然没死,看来神仙有灵,知道老子是为国捐躯,又把我命给还了回来!哈哈哈……”
小姑娘的手吓得一下缩了回来,俏丽的大眼睛如水波般闪动,莫不是少爷被人把脑袋打坏了?
华神光暗自高兴,神仙果然有灵,还没有抹去自己的记忆,自己这是占据了这“少爷”的身体,再次重生了。
可是这具身体?华神光检查了一下,身体虚弱不说,全身肌肉都极度松驰,可以说一口气都能吹倒。糟糕!华神光突然想到什么,赶紧往下面一摸,心里大松一口气,还好是个男的!
“我是糊涂了,小姑娘都叫少爷了,肯定是男的嘛。”华神光慢慢地坐了起来,他自己的记忆和这具身体原来的记忆相互融合,知道这个小姑娘正是侍候他的丫鬟,名叫西门小叶。
此时华神光已经恢复了一些力气,他整理了一下思绪道:“那个,小叶啊,我有些口渴,帮我倒杯水来好吗?”
小叶怔怔地看着少爷,感到既惊奇又陌生。少爷还是第一次用这种口气说话呢,这还是少爷吗?莫不是真的被打坏脑袋了?
这有礼貌的一句话,让小叶有些不知所措。在小叶惊奇的目光中,华神光喝了茶水,就兀自躺了下来。不是他不想起来,而是根本没有力气起来走动。
原来这具身体的记忆一点一点涌上来,没想到这户人家也姓华,这个少爷的名字也是华神光,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穿越附身都附到同名人身上。
华神光的爷爷华行文是当朝太傅,更是朝廷重臣,学识渊博,是整个国家的文坛泰斗;华行文的两个儿子,华名武,也就是华神光的父亲,战功卓著,但是却在一场大战中不幸身亡,华名风,华神光的大伯,现在掌管百万雄师,坐镇西北。可以说,华家一门是文武双全,无愧于当朝第一大家的称号。
可是这样一个显赫的家族,却只有一个儿子,就是这个不成器的华神光。不仅身体虚弱,没有习武的天赋,而且文学也极其恶劣,简直打了文坛泰斗华行文的脸。
试想文坛泰斗家中独子,却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说打脸都轻了。在华神光看来,原来这个身体的主人,简直就是人渣,仗着家中权势到处惹事生非,为非作歹。
一首首狗屁不通的文章诗词,他还奉为神作,像挂在墙上的那道金边裱装的诗,什么蚊子六条腿,打断它大腿,就是他在前月几个公子少爷的聚会上,突有所悟作出来的。那时一只蚊子叮在了他手上,他一巴掌拍下去,结果蚊子不是血肉当场,而是快速飞走,只留下了一只脚。于是就有了这一首“神作”问世。
不仅如此,就在前天,他一个人在街上晃荡,看有没有美丽的姑娘,好去调戏一番,结果在街的尽头,发现一个小姑娘,不,应该说是小孩子,只几岁的小孩子,拿了两串糖葫芦,就硬要上前抢夺一串。谁知姑娘虽小,却不畏强权,不仅不给,还朝他吐了两口,这个华少爷顿时大怒,两脚就把小姑娘踢得倒地不起,还要拨光她的衣服。
就在他要施“暴行”的时候,小孩的哥哥来了,这个壮汉看有人作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顿时火冒三丈,一只手提起他,然后就是一阵暴打。哪知道这小子身体这么不经打,直接昏死了过去,就此不醒。
后来,华少爷的保镖看着不对,再不出手怕小爷真被打死打残了,才赶了过来。这个壮汉才知道打的人是华神光,才知道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连累了全家人。早知道这人是远近闻名的华家少爷华神光,他就当没看见,让他拨掉小妹的衣服了,反正是小孩子,有的小孩这么大还穿开档裤呢。
这下,壮汉一家可吓得不轻,按华少爷平时的作为,他们就是凶多吉少了,可惜这华少爷一昏不醒,华家知道事情经过后,赶紧给了大笔银子给壮汉一家,让他们离开京城,去别处谋生,但是不能把此事宣扬出去。
要是这事宣传出去,那华家在京城、在全国又多一个巨大的笑柄。华家现在什么都不缺,就是缺脸面,因为整个家族的脸面,都被这个小少爷败坏完了。
不让他们搬走也可以,但是华家实在想不到,这个小少爷醒 来后,会想到什么办法去报复别人。
“我怎么有这么一个不肖的孙子?!”这是华行文得知事情真相后唯一的一句话,说完这话后,他就被气晕了过去。
“我怎么占据了这样一个人渣的身体?!”华神光此时更是欲哭无泪,尽管家世显赫,但这人的作为也太那个啥了吧!!
少时,一大群人得到他醒来的消息,都进了屋来。一个端庄高贵,却又无比亲切慈祥的妇人坐在床边,关切地握起他的小手,眼中尽是慈爱。
“光儿,你终于醒了”这个妇人眼中神色复杂,华神光从中看到了一种既关爱又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之情,他脱口一句:“娘,我没事。”
这个妇人,正是他的母亲,华夫人,华夫人高兴地点了点头,在她眼中,自己儿子再怎么坏,终究是自己儿子,只要他平安健康,就行了。
“你个小畜生,你说,你到底做了什么事?”华行文老爷子见到华神光,又要发火,见他醒来,立即想要上来打一巴掌,却被两人拉住,这两人,正是华夫人和华神光的奶奶。
“老爷,他刚醒,你就饶了他这一次吧!”
“是啊,老爷,你看他鼻青脸肿的,都被打得像个熊猫了,你还忍心再打吗?”
……
顿时,无数求情的声音传来,华行文只觉得头变得很大,愤愤地道:“他变成这样,就是你们这些女人给惯的!”说着重重甩下衣袖,冷哼离去。
“熊猫?没想到这个世界也有熊猫?”华神光知道,这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地球的世界,但是用的文字和礼仪,很像中国古代,但又与之不同。
看着这一个个端庄美丽漂亮的妇人们,华神光知道,他们都是华府的家眷,有大姨妈、二姨妈、三姨妈、四姨妈、大奶奶、四姑妈等等。特别是那个皮肤看起来最白最好的,就是大姨妈!
正文 第三章 亲情
“好了好了,我儿子刚醒,要安静,你们都出去,等他好点再来。看(书网>?”听到一群人叽叽喳喳,华夫人直接下了逐客令,一时间,房间里只剩下了华夫人和小叶。
“小叶,少爷该吃药了,快去把药端来!”华夫人吩咐道。
小叶很快把药端来,华夫人拿着小勺,每一勺都放在嘴边吹吹,生怕把儿子烫到了。华神光则是一口一口都吞了下去,此时,他从这个贵妇人身上感觉到浓浓的母爱,前世小时候母亲的关怀也涌上心头。两世的母亲不同,那给他的感觉,那种亲情、血浓于水的爱,却是相同的。
看着眼前的母亲,已经有了几丝皱纹,几根白发,想必她为这个儿子操了极多的心吧!
此时的华神光,设身处地的为这个母亲一想,感到深深的愧疚。
父亲战死,大伯又无后,整个华府就只有自己这一颗独苗,而自己还这么不争气,让母亲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发,实在是不应该啊!
愧疚之后,是感动!以前的这个华神光,这么不堪,可还是被当成宝一样,要是自己儿子是这样,恐怕早就任其自生自灭了,哪里还能这般对待?华神光深深地感动了,突然鼻子一酸,有些想流泪的冲动。
要是让华夫人知道自己儿子竟然会感动,那还不立即在祖宗灵位前烧香叩头,以谢祖宗显灵之恩。
华神光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
随后几天,华神光都在养伤中度过,这几天,他时时都感觉到母亲的关爱,华家的关怀,这让他暗下决心,既然这个身体已经换了主人,他占据了这个身体而重生,那就让他代替以前这个华少爷,尽尽儿子的孝道吧。
在最好的药物治疗下,华神光已经基本上好了。这几天他理顺了自己的思绪,既然有再活一次的机会,那就要好好的活下去,前世他是文武全才,站在地球的巅峰,今世虽然附身到这个废物、人渣身上,但他也要活出个样子来,为华家不说,就算是为自己,也要活得精彩!
可是来到这异世界,什么情况都不知道,还是要保持这华少爷原来的样子和个性才好。华神光如果想到。这华少爷,知道的的确不多,书没读过几本,字也写得不成样子,除了吃喝剽赌,其它一无是处。华神光看着窗外隐在云层中若隐若现的太阳,再次感叹一声。
世界真奇妙,在执行夺宝任务前,他还在看一本穿越类的小说,没想到这就穿越了,这到底是什么事嘛!
看着少爷站在窗前,似有无限感慨,小叶怯声说道:“少爷,又该吃药了,吃完药,老爷让你去书房见他。”
“好,拿药来!”华神光端过一碗药,一口气喝完下去,然后独自往老爷子书房走去。小叶一边收碗,一边想道:“少爷和以前好像真的不同了呢,不仅吃药不用劝,而且对自己也不动手动脚了。”
轻车熟路的进了老爷子的房间,华神光轻声叫道:“爷爷,我来了。”
从老爷子的神色中,华神光感觉到,老爷子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无名火气,原先不怒自威的老爷子,立即想要发怒。
这是多么强大的恨意,才使亲爷爷变成这样!
这又需要多么深的爱,才使亲爷爷如此纠结!
“你抢小女孩糖葫芦,还要拨光别人衣服,你可知错?”老爷子黑着脸,沉声问道。不是他想黑脸,而是想到孙子的这种作为,他不暴走已经算克制了。
华神光想到这种行为,的确是错得离谱,便脱口而出:“知错。”
什么?老爷子瞪大眼睛,怀疑自己是否听错,正准备发火的他,却迎来了“知错”两个字,积蓄的火气被生生地压了回去。因为他本来会听到:“本少爷哪里错了,不知等等”的说词的,这也是华神光每次犯错后的口头禅,在他心头,是没有知错两个字的。
本来要大骂一通的老爷子,此时愣在当场,许久才道:“既然知错,希望不要再犯,这种情况,被人打死也没有人替你说情的。”
待华神光离开后,老爷子竟然有些激动,他拿出华名武的画像,看到好久,“名武,你的宝贝儿子,今天竟然第一次知错了……”
华神光没有想到,自己随意地一句知错,竟然让整个国家的文坛泰斗足足激动了半个时辰,这简直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回到屋里,华神光看着满屋子不堪入目的字画,连连摇头。便亲自动手,一幅幅地取了下来。一边取一边回想到字画诞生的过程,华神光肚子都笑痛了。
这一幅小鸡吃虫图,是文坛泰斗之孙,当世少有的文学天才华少爷的得意之作,图上小虫子滴下的两滴眼泪,充分体现了临死前的绝望之情。
这一幅“少爷”的字,“少”和“爷”两字,左大右小,上斜下歪,充分体现了本少爷狂放不羁,风流潇洒的良好性格。
这一幅臆想连篇图,仅有三笔,左边一个右弯,中间一条竖线,右边一个左弯,仅仅三笔,却又根据各人的思想而不同,可以是人体的某几个部位,可以是其它什么,你想是什么就是什么,简直是这个世界抽像派的开山之作……
十八幅华少爷的得意之作,就被取了 下来,然后华神光只留下了“蚊子六条腿”那幅。一口气抱着十八幅字画到花园里,华神光累得气喘起来,这华少爷的身体,简直太虚弱了!
“小叶,给本少爷拿火来!”
“少爷,这些可都是你的得意之作啊,难道你要烧了它们?”
“正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本少爷还会有更好的作品!”华神光一把火就把这些“传世佳作”烧得精光,然后回到房里,看着最后一幅,心道这毕竟是自己来到这里后,第一个让自己笑的东西,不过这字写得也太差了点,他自己倒写得一手好字,不过还是不要暴露为好。
“小叶,你字写得好,照着这首诗,重新抄一份,然后裱起来挂上,嗯……这首诗还没有名字吧,就叫打蚊子吧,把名字也写上去。”
正文 第四章 他能看懂吗
“啊,少爷,我……我写?”小叶十分惊讶,一双大眼睛眨呀眨地,很是不信。
“当然,难道本少爷的话你也不听了,是不是想本少爷打你屁股了?”华神光坏坏地说道,双手搓着,就要行动。
“啊,少爷我写,我写还不行吗?”小叶本以为华神光变了,没想到还是老样子,想起那大手打在自己身上某个部位,小叶就是脸一红,赶紧照着抄写诗句。
小叶从小就受华府文学气氛熏陶,学识比华神光高了不知多少,字写出来灵秀俏丽,真是字如其人,人如其字!
就连现在的华神光,也暗自赞叹,这一手字,的确漂亮秀美之极!
“好好!小叶的字,的确比本少爷写得好看得多!”华神光拍拍小叶脑袋,不停赞道。而小叶脸色一红,赶紧拿去裱装了,她生怕少爷又借机吃她豆腐,虽然夫人已经说了,自己是少爷的贴身丫鬟,要照顾好少爷,满足少爷的一切要求,但自己和少爷一样,都才十六岁,那女儿家的矜持,还是要有的。
貌似别的女孩都生怕遇见少爷,而自己却不怎么讨厌呢?小叶一边走,一边思考着这个极其复杂疑难的问题。
“这家伙脑袋里全装的他妈豆腐渣,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我要找些书来看才行!”华神光在烧了字画后,就钻入了华府的藏书房。华府因为华行文的存在,书房藏书极其丰富,大到治国之道,小到奇闻杂事,应有尽有。
华神光心中感叹,文坛泰斗就是不一样,这藏书房,都快赶上现代一个图书馆了。有目的地取了一本书,华神光坐在一旁,慢慢看了起来。
华神光这一进藏书房可不要紧,却是急坏了小叶,上一次老爷让他读书,他一怒之下,竟然跑到藏书房把书架全部推翻,下人整理了好久才又归位,这次少爷刚刚烧了字画,难道他又要去烧书?小叶立即跑去汇报给老爷,老爷子一听,胡子都气得立了起来。
“这小畜生,这次非得剥了他皮不可!”老爷子急了,那些书可都是他一生的珍藏,在他心中是无价之宝啊,要是毁了,他还不活活气死。
老爷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藏书房,却看到整整齐齐摆放的书,一点都没动过,往里走去,看到华神光正坐在一旁安静地百~万\小!说,不禁惊掉了眼睛,这一幕好比一个大活人,在青天白日见了鬼一般 不可思议。
“爷爷,你这是?”华神光看着气喘的老爷子,眼中满是疑问。
“哦,我,老夫来取一本书。”老爷子有些语无伦次,急中生智,随便拿了一本书,就离开了。
“管家,你怎么看?”对于刚才一幕,老爷子着实晃如梦中。
管家此时也极为不解,眉头紧皱道:“这,这不应该啊!怎么会?怎么能?……”
“管家,派人盯住藏书房,一有异动,立即报告,还有,注意他看过的书,把名字都记下来,汇报给我。”老爷子还是不相信自己眼睛,对于一个一听到读书就要逃跑的人,会安安静静地抱着书看?这无疑是不可思议的。事出反常必有妖,华神光此举,必有所图!老爷子才派人紧紧盯睄,以防范于未然。
可是,十几天过去了,老爷子和管家设想的数十种状况都没出现。比如偷偷撕掉书的某页、用笔在书里划猪头、划狗尾巴、将分类存放的书乱摆一通等等。
更令人惊讶的是,家丁报上来的书名,让老爷子都不敢相信。华神光最先看的就是《大陆通史》,随后是《奇闻秘录》、《杂记》、《政经》、《国风》、《诗经》等等。细细一数,这十五天,刚好半月,华神光竟然看了二十本书,那不是大半天就一本?这些书中,不乏学问高深的如《政经》、《国风》、《诗经》等,老爷子在想,这些书里,华神光到底认识多少字?更不用说读懂看懂了。
“这小子,肯定是在外面受了什么刺激,才回来自欺欺人,走马观花做做样子!”管家如是分析道。
老爷子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个解释最符合情况。不过还是庆幸,烈祖烈宗显灵了,他竟然能耐住性子,连续半月不出门躲在书房,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天最高兴的是华夫人了,她生怕儿子累着了,每天都亲自送燕窝汤、参汤等等放在桌上,每次转身离去的时候,她都流下眼泪。尽管不知道儿子是不是真的看懂了,但是就凭儿子的表现,也够她欣慰好一阵子了。
西门小叶突然没了少爷,还真有些不习惯,每天就爬在窗户上,看着少爷读书的样子,还真有那么一种韵味,少爷还真有一种书生的味道,又不好去打搅少爷,只有远远地看着。
这一世的华神光,从相貌上说,比前世的华神光还要俊俏一些,只是身子太弱不禁风了,文弱书生,也许这个词就是他最好的写照!
老爷子的房间里,管家又经过详细的调查,包括华神光在被打之前和哪些人接触过等等,都汇聚到了老爷子那里,他和管家分析着无数种可能,都分析不出此时华神光的作为到底意欲为何?
随后,老爷子干脆来到了华神光的房里,看那重新裱装过的《打蚊子》一诗,在神色几次变幻后,只留下一句:小叶,你的字写得不错,便皱眉离去。看样子,老爷子还是不知道华神光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终于,第二天,华神光从藏书房里钻了出来,经过半个月,他对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初步了解。而这些天他看的书,以前那个华神光知道的不足百分之一,可见其知识之匮乏,说脑袋里装的豆渣,还高抬他了。
还好老天爷开眼,让我这个文武全才的天才附身到这个人渣身上,才不至于浪费社会资源,消耗大平国粮食。“这大平国的体制倒与中国古代很是相似,文臣武将、将军丞相……”华神光对比着这里与地球的相同与不同。
“虽然我是大将军之子,又是文坛泰斗的孙子,可是在这个世界,这些世俗实力都是浮云啊!没想到这个世界武道如此昌盛!”华神光知道这个世界的实力后,极度郁闷起来。你说在前世地球,当个先天高手,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受人景仰,哪里不好?非要去当愤青,替人出头,抢什么破宝玉,这一抢抢到这里,变成一个人渣废物。
正文 第五章 鄙视
对于自己的处境,华神光基本上也客观认识到了,就这么一个废物,若是有人想对付自己,动动手指就能把自己打死,只是迫于自己家世显赫,别人让着罢了。看(书网>?这个世界虽然也是文臣武将、律法治国,但当个人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可凌驾于其上,与中国古代相比,要混乱了太多。
“不过我是谁?我可是天才!这些怎么能难到我?”华神光自我调节一下,便叫上保镖,两个肉身七重的高手,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经过这些天的融合,华神光虽然还是他自己,但多少也带了些以前华少爷的特质。如果他不想要这种特质,以前的华少爷是绝计影响不到他的,只不过当他发现以前的华少爷虽然是个人渣,但也算是率性而为,想到就作,无所顾忌的真汉子时,他就接受了这些性格特点,因为他前世也是如此耿直性情,这点上看,两者都是相同的。
前世的华神光,成就天赋惊人,那是因为家里教育得好,说白了,就他那性格,如果从小没人严历教导,长大了也就是一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中的极品败类。好像在他十岁的时候,仗着自己的一身轻功,就开始偷看女生洗澡了……
“少爷,你今天要去哪里?是金宇阁还是醉花楼?”
这两个保镖都是华府赐名,一个叫华小平、一个叫华小安,寓意华府平安吉祥。两人似笑非笑地问道。华神光虽然投错了胎,但前世先天高手的感觉还在,他分明从两人眼底深处感到了一丝说不出的味道,虽然表面没表现出来,但华神光总有一种被人从心里轻视鄙视的感觉。
“天啦,这到底造的什么孽,连自家的保镖都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这简直是没有天理了,做人做到这种份上,也可以搓根长长的面条上吊了!”华神光心中向天大吼,欲哭无泪。
这两个保镖还真是这么想的,想当初他们都是军中高手,肉身七重,在千军万马中如入无人之境,跟随华名武,多次履立战功,但如今,却要保护这个人渣,还要听人渣的命令,如何不让他们伤心?这感觉就相当于你是千万富翁,却被一个存款不足一千元的小子呼来喝去一般,如何不难受?要不是为了报答华名武将军的恩情,他们怎么会跟着这么一个小子!
“小平,小安,你们过来。”华神光刚走出家门,就神色郑重地叫道。
“少爷。”二人走上前来,站在华神光面前,他们还第一次见华神光这种神情呢。
华神光清清嗓子,往干净整洁的大门口吐了一口浓痰,语重心长地说:“小平啊,小安啊,你们在肉身七重停留也快十年了吧,你们看看,十年,还没有一点进步,难道你们不感觉羞愧吗?想想,十年之前,我才六岁,目不识丁,而十年之后的现在,本少爷我至少认识上千个字,本少爷的智商不高,比你们还略差一点,十年都能有这种进步,你们呢?就是一个月学一个招式,也能把自己练到肉身八重去了!”
说着不停摇头叹息:“可悲呀,可悲!殊不知人生有几个十年,光阴似箭、年华易老,可怜头上生白发,已近黄昏落日时!”
这一席话,说得华小平与华小安面面相觑,少爷这思维,难道武学晋级是那么容易的吗?还与认字相比,那不是变相骂他们智商比华神光还低吗?
可是细想下来,少爷这话又隐隐有些道理,这十年,他们的确是少有精进了。“可怜头上生白发,已近黄昏落日时!”这句话不正是说的他们吗,二人头上都有了几根白发,年华易老,还有几个十年呢?若不快些突破肉身境界,那最后就是黄土一堆,真正变成了渣子。
等二人回过神来时,华神光已背着手、踱着步走得远远的了。华神光感到二人隐隐的鄙视之心,就说这话变相洗刷他们,没想到这些话,反而在以后促成了他们勤学苦练,修为精进。
华神光洗刷了二人,心情大好,慢慢走在大街上,左看看,右瞧瞧,就像从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第一次见到如些繁华的城市,什么都想看看。
还别说,这大平国的京城,上京城,还真是繁华无比,虽然从以前的记忆里知道是这个样子,但真正看到,还是让华神光赞叹不已!也许中国古代的盛世,京城就是这个样子的吧!道路十分宽阔,路两旁的商铺林立,路边则是众多小贩在叫卖,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路的中间,专门预留了官道,这是马车和达官贵人通行的道路,以保证他们的畅通无阻。
华神光一路行来,才发觉这路上的行人,大多身体十分强壮,凭借他敏锐的感应,他发现有的人隐隐之中散发出强大的气势,想必这些人就是修为有成的高手吧。
“驾!”一匹高大身白的快马从前方奔来,马上一个青衣女子,戴着面纱,一身紧身衣服衬托出玲珑的曲线,长发随着马的奔跃而上下飘舞,看起来英姿飒爽。
路边的人都急忙闪开,这青衣女子在行至华神光身旁时,稍微停顿一下,向他冷哼一声,便又急弛而去。
华神光只闻到一股香风,就被人冷哼一声,赶紧叫来小平问这是谁家女孩,不在家绣花跑出来骑马。
“少 爷,你怎么眼神不好?她换身衣服就不认识了?她是你的未婚妻啊!”
“未婚妻?”华神光一惊,这才从以前那个华少爷的记忆里找到一个仅见过几面的人,二者身形一对比,终于重合在一起,原来这就是丞相孙海洋的宝贝女儿孙月青。
华神光恍然大悟道:“哦,原来这就是那个从小不爱读书爱习武,不想用针刺绣,却爱用剑刺人的孙小姐!”这孙月青从小与华神光指腹为婚,但是生下来后,二者就差得远了,华神光渐渐地不学无术,而孙月青却一路精进,年仅十六就成为了肉身五重高手,可谓是整个京城的天才。
肉身有十重,一重一千斤!这是对于武学境界的顺口溜。这个世界评判武学的标准很简单,一重一千斤!当然,这是大体的划分,有的功法特别历害的,也能以弱胜强,出奇制胜。
能举物两百斤就是肉身一重境界,五百斤就是肉身二重境界,一千斤第三重,后面则成倍增加,分别是两千斤四重、三千斤五重、四千斤六重、五千斤七重、六千斤八重、八千斤九重、能举万斤则是肉身十重,然后看各人资质能否再次领悟,领悟法力,进入法力境界。
这看起来简单,但若是没有上好的功法和刻苦的精神,一般人再怎么锻炼,都会止步于三重,毕竟以人之力,举千斤物,谈何容易?
“给你半年时间,若是半年之后,你打不过我,那我们的婚事就此作罢,一个跑跑都会喘气的人,怎么有资格作我的夫君?”这是孙月青一个月前说出的话,当时还有双方长辈在场,孙月青说完之后扬长而去。
正文 第六章 决心
想想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如何在半年之内打败上京城的天才,肉身五重的高手,这种几率简直太小。这明摆着是上门退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