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究竟是前任的感觉还是自己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双方的记忆越发的融合,越发的难分彼此。
也许是前任遗留下来的感觉,也许是那段时间相处的感觉,反正他发现自己似乎是有些喜欢上了那个默默为自己付出的女孩,所以现在才会有一点淡淡的失落吧!
林平的思绪回到几个小时前,自己兴致冲冲的去见老猪他们的时候却看见林刚和诸葛青青相拥在一起。
“对不起!”
“干嘛说对不起!恭喜恭喜!”
事情远远没有林平想的那么简单,其实林刚早就对诸葛青青有好感了,只不过由于诸葛青青一直喜欢的是林平,而林平又是他的兄弟,所以才一直把这份好感埋在心里,在林平离去之后,诸葛青青在一次的拍摄中差点遇险,是林刚奋不顾身的救了她,自己却身受重伤,于是呼,产生了化学反映,爱情是不可理喻的,来的是如此的突然。
林平听了异常生气,却不是为了他们俩不告诉自己相爱,而是。。。
“缸子,你受伤了吗?怎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你们没有一个告诉我!”林平气的大叫,对他来说,可能诸葛青青喜欢上林刚只是有些淡淡的失落,过一阵子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但是林刚是他的兄弟,难道他们几个以为他的心已经狭窄到那种程度了!
心情有些失落的林平不免在宴会上多喝了一点,就算是祭奠那段还没来得及开始就死去爱情。
方清的话,让林平心里泛起淡淡的温暖,但是他却说道:“早知道多喝一点!”与其这样处于半醉半醒,头昏脑涨的状况,不如干脆醉了算了。
“你。。。!”方清被林平的话一噎,气的说不出话来。不过想到林平那黯然的表情也就没了和林平计较的心思
又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涌上心头,前生体验过一次的感觉又再次出现,该死的,那种感觉实在太难过了。
十一月的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斜射进卧室,林平本能的伸手挡了挡,即使是闭着眼睛他依然能感觉到阳光的刺眼,整个脑袋里仿佛有很多棒子早里面搅来搅去,头晕脑涨。
虽然头疼,但是却清醒了不少,喝酒,喝酒误事啊!用力睁开眼睛,还是自己在上海的那个套间,费力的坐起来。
卧室的门被推开,一个少女笑荧荧的推门而入,林平一看失声叫道:“金莎,你怎么在这里?”
金莎小脸一红,说道:“师兄你不记得拉?”
记得??记得什么?这时林平瞥见雪白的床单上一片殷红,顿时脑袋一晕,不会是。。。
林平脑中出现一副景象,酒后狂性大发的林平一把将柔弱的金莎按倒在床上,金莎奋力反抗,但是都被狂性大发的林平压了下去。。。
林平都觉得自己是禽兽啊,禽兽不如啊,不对啊,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明明还完好,是自己想多了。
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说道:“我不记得了!”
金莎说道:“不是你让我今天来拿曲谱的吗?”
林平仔细想了想好象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因为金莎签约了海碟,所以现在海碟也要趁着现在红火的时候给她出一张专集,而有林平这个‘作曲高手’怎么能不好好利用一下呢,所以金莎就像林平邀歌来了,对林平来说实在太容易了,随便就写了一首前世金莎走红的《被风吹过的夏天》约好了今天来拿曲谱的。
今天一大早,金莎就依约前来,但是处于醉酒状态的林平不能给她开门,无奈,她只好到唐人总部拿了备份钥匙才进的套房。
“哦,是这样啊,我想起来了,你要的曲子我防在书桌的抽屉里了!”林平左手拂额,又手一指一旁的一个书桌。
“知道了,师兄,我刚才看你还在嘴酒,所以热了点牛奶,解酒很有效的,我爸爸喝醉的时候都是喝牛奶的!”金莎说道。
“多谢!”醉了一个晚上,心中莫名的惆怅也消失无影,心情也畅快不少,难怪那么多人都爱喝酒消愁,至于什么酒入愁肠愁更愁的说法,林平也没有这个感觉的,可能是因为还没有愁到骨子里吧!
“不用,应该是我说谢谢才是,你帮我写歌!”金莎说道。
“谢什么,我是你师兄哎!你待会拿去看看,我觉得还蛮适合你的!”林平说道,可不是,以前的金莎就是靠着这首林俊杰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一炮而红,成为当年的新人王。
而林平所做的不过是提前几年把这首歌‘写’出来罢了,只能说对不起林俊杰了,现在的林俊杰已经是林平和金莎的师兄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林俊杰和海碟唱片签约的时间很早,只不过后来因为要服兵役所以才出道的比林平和金莎晚,但是不管怎么说是比他们俩还要早,是师兄是没错的!
第三十四章 不怕不怕
“好,我出去把牛奶拿进来!”金莎甜甜一笑转身出去拿牛奶,过了一会,金莎拿了一瓶牛奶递给林平,林平接过牛奶,瓶底还有水珠,显然是刚刚在锅里用温水温着的,这都显示了女孩很用心也很细心。
林平忍着头晕把牛奶喝下去,将空瓶子放到一边的小台子上,这时候金莎已经拿到曲谱,轻轻哼了起来,虽然现在林平的脑子有点乱,但是确实还听的出来金莎唱的非常不错,难怪海碟老板一眼就看中了她。(貌似人家是因为长相才被看中的,和声音没有啥关系!)
看完了金莎抬头问道:“这是一首合唱的歌曲,到时候师兄你会和我一起合唱吗?”神色中隐隐有些期待。
林平点点头,答道:“对啊!”心中却在说,对不住了,,没办法,人家是创作型的,他则是抄作型的。
这首肯定是要他来唱的,先不说这首歌名义上是他写的歌曲,就说在公司的角度也是肯定要让他唱的,也是为了带动金莎的知名度和人气,想当初林平刚刚出道的时候也有师兄阿杜来站台捧场,没想到几个月之后就变成了他作为前辈来为新人捧场站台。
事实上一个公司是不可能在刚推出新人没多久就推出另外一个新人,先不说那样会占用多少公司的资源,再说那样观众也会有审美疲劳总是需要一段来适应的吧!
但是林平却是一个例外,虽然是一个新人,但是从一出道开始人气就不能以常理,直接越过了许多艺人用几年甚至十年多的时间来积累的人气,而且不像很多同样是一炮而红的艺人,他会如流星一般陨落的可能性很小,他有着近十年时间的见识作为他走红的坚实基础,这可以保证他不会变成流星。
在前世的时候没有林平,担任带人任务的是,那时候金莎签海碟没这么早是2005年的时候才签约的,那时候已经成名,经常出席各种节目的时候都带着金莎,结果金莎是出名了,但是却是给人以和捆绑的印象,感觉像是的附带品,一直到2010年神话的热播,金莎才摆脱林俊杰的阴影,给人以独立的印象,提到她也不用再提到。
而现在则是由林平来带金莎,林平本身是不希望形成像前世和金莎那样的捆绑式的组合,林平本身是无所谓的,但是这对金莎的影响很大,林平有自信,自己将来肯定要比前世的还要更红,更强势,那金莎如果和他绑到一起,那将来要摆脱影响肯定更不容易。
喝了牛奶,过了一会,林平就觉得头疼脑涨的情况要减轻很多,到底是女生要细心的多了,要是只有林平自己,估计会继续睡,睡到头不疼为止,而且他也不知道原来喝牛奶可以解酒!
这是他第二次喝醉,以前他虽然有喝过一些酒,但是都是浅尝即止,不会让自己喝醉,第一次喝醉就造就了他的穿越,第二次让他头疼成这样,更坚定了他要离酒远点,绝对不能喝醉的原则。
看到林平一副很是头疼的样子,金莎扑哧一声笑出来:“你看,知道疼了吧,以后少喝点酒!”
林平狠狠的点点头说道:“你说的太对了!”
林平的话反而让金莎一愣,她没想到林平竟然会赞同她的话,想想她妈妈平时说她爸爸的时候,她爸爸总是找各种理由来狡辩,哪里有林平这么好的态度。
“对了,金莎,你专集准备到什么程度了?”林平问道。
一说起专集,金莎整个人也精神了很多,说道:“现在还在收歌,已经有《空气》,《刹那间》,《好害怕》三首了,再加上师兄你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就有四首了!”虽然历史改变了不少,但是该是金莎的还是她的。
林平一想,的确,一般的歌手是要有收歌的阶段的,不可能说像林平这样自己就完成包办的,所以林平在签约后不久就进入了录制阶段,而金莎也签约了有一段时间,专集却还在准备阶段,一般的歌手就算是创作型的也很难像林平这样完全的自产自销,毕竟一个歌手是要考虑到所谓的灵感的问题,就算能写出十首也不能一次全用上,凡事都要留着一条后路。
不过听到金莎说她有一首歌叫《好害怕》,林平就想起前世有一首很出名的歌曲叫《不怕不怕》正好和《好害怕》相反,林平想想是不是干脆把这首也写出来给金莎,金莎本来就是走可爱甜美路线的,这首歌确实很适合她的,歌词也很讨巧,非常适合她这个年纪这个外型的女生来唱。
林平一想,反正都改变那么多了,多改变一点也无所谓了,说做那就做,林平站起来来到书桌边,抽出一张空白的乐谱,拿出铅笔开始谱写曲子,写曲子不是一越而就的事情哪怕只是在‘抄作’也不是可以很顺利就写下来的事情,林平必须不断回想原曲子,然后再一段一段的哼唱下来,最后才是把它写到曲谱上。
金莎在旁边听着听着眼神就亮起来了,虽然她现在还不是专业的歌手,但是她的眼光还是有的,什么是好歌她还是能够分辨的,这首绝对是好歌,而且还是绝对非常适合自己唱的那种。
金莎看向林平的眼神带上了淡淡的迷离,这个师兄实在是太厉害了,对于别人来说非常困难的写歌,对他来说就如同吃饭一样的简单,很容易的就写出一首非常适合自己的歌曲,所谓的才子大概就是这样吧!
林平填完最后一个音符,满意的拿起来看了看,转头看向金莎,却发现金莎的眼神有些迷离,笑道:“金莎,想什么呢!”
金莎被林平一叫,顿时如同受惊的小鹿一般,小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拿起桌面上《被风吹过的夏天》的曲谱逃也似的跑出林平的卧室,只留下一句:“师兄,我还有事,先走了!”
“喂。。。”林平摇头失笑,本来还想说这首歌你拿走,现在看来只有另找时间给她了!
明天本人会在家,两更!
第三十五章 传说中的绯闻
看着金莎离去,林平摇摇头,又一头栽到床上呼呼大睡起来,不仅仅是因为喝酒的饿关系,本身也有好几天没有好好的休息,正好反正都没有通告,不好好休息一下,身体要崩溃的。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林平才迷迷糊糊的醒来,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是晚上十点,这时候本来应该是睡觉的时候,偏偏林平却精神的很,不过林平已经习惯了这样倒了时差的感觉。
一天都没有吃过什么东西的肚子,额,其实还喝过一瓶牛奶,但是除了这瓶牛奶确实是什么都没有下肚了。
林平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野,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虽然入住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长时间实际上都是在外赶通告,并没有往里面冲东西进去。仅有的方便面林平又不想吃,想了一下林平决定到楼下的超市中买一点熟食吃一下,反正超市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现在才十点,对很多的夜猫子来说,这才是刚刚开始狂欢的时刻。
林平打开门,正要出去,一阵吵闹的铃声打破了林平套间寂静的环境,林平只好转身回卧室去接电话,接听键才刚一按,里面立刻传来方清有些焦急的声音:“瓶子!”
林平伸了个懒腰说道:“干嘛啊!这么火急火燎的?”
“你今天一天不是都在睡觉吧!”方清的声音透着些许的古怪。
“是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快累死了!”林平无奈的说道。“咋的,公司还有规定不准人在没通告的时候睡觉啊!”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
“去,少打岔,今天金莎是不是去过你家?”方清问道。
“咿?你怎么知道的?”林平有些惊讶的问道。
“哼哼,我怎么知道的,全世界现在都知道了!”方清哼哼两声说道。
“开玩笑的吧!”林平说道。
“开玩笑???你自己到网上看看不就知道了!”说完方清就挂了电话。
还真是不客气,林平无奈的一笑,不过他倒也是很享受这样姐姐般的关怀,他前世是老大,基本是自己关心别人,而没有别人关心自己的时候。
林平打开卧室里新买的电脑,上到新浪网,娱乐版块很大的几个粗黑体大字,当红新人林平女友浮出水面,竟是同公司师妹!
然后下面是几张照片,分别是金莎进出林平所在小区的照片,然后从林平出道的专集中金莎担当主演之后一路举了n多似是而非的证据来证明以上的论题是对的!
林平彻底无语,这位记者的想象力实在太强悍了,但是他列举的那些所谓的证据还真是有些似是而非,如果不是知情人估计还真能被他忽悠过去了。
难道是人红是非多?林平对此真的很无语,还让不让人活了,那以后还有女孩子敢到他家吗?早被吓跑了吧,尤其是金莎,以后多半不会再来,或者不会在单独来了吧!
林平本来来说并不太在意绯闻的事情,但是对于金莎来说这样的绯闻无疑对形象来说有很大的影响。
绯闻不论真假,媒体报道往往不与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有关,读者对绯闻往往持姑且听之的态度。明星对绯闻的态度,也往往以有利于自己名声的传播度为主,并不在乎它的负面作用。
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已经不太可能出现因为绯闻而自杀的事情。“人言可畏”已经渐渐成为过去式。
林平想想,他本身是无所谓的,以前还是一个小作者的时候也没少听过这样的绯闻,但是这样的绯闻发生时,绯闻的男女主角都会有新作品(如新歌发片),一般而言是利用绯闻来炒作。
他早就练的一双火眼金睛,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他大概都能分辨,只是现在轮到了自己的身上才能真正体会那些明星的无奈和愤怒,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有绯闻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林平就是其中之一,这样下去他正常的交友圈子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至于唐人公司和海碟公司方面的反映,林平完全能够猜到,虽然并不是他们刻意去做的,但是他们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天赐良机,肯定要大肆的炒作,林平和金莎,一个专集还在热卖,一个专集还在筹备,有这个绯闻绝对对两人来说是有好处的。不管人们对绯闻是褒是贬,但是毫无疑问的绯闻绝对是提升了很多艺人的名气,难怪很多的艺人都那么热衷于去制造绯闻,把绯闻引到自己的身上,对于艺人来说身价不仅仅是取决于人气,还有名气,甚至在某些时候,名气比起人气更加的让艺人疯狂。
当然表面上,他们两个肯定要相互不承认,毕竟一个是王子类型的艺人,一个是即将被塑造成可爱玉女型的艺人,肯定是不能承认的,只要他们不承认,他们的粉丝肯定还会抱有一丝的侥幸,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确实没什么,没做过什么怎么承认啊!
看完新闻,林平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金莎打电话,但是手机拿到手上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难道说些安慰的话吗?先不说会不会尴尬,就说金莎也是娱乐圈的人了,这种事情也该看的开些,看的见怪不怪才是。
“你。。。还好吗?”犹豫了很久,林平还是按了下去,把这条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了好几遍短信发了出去,林平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犹豫,不就是一条短信么?发了也就发了,但是确实产生了这样的情绪。
过了很久,手机上才传来金莎的短信,一如林平的短信一般,很短,只有寥寥几个字:很好,谢谢!
短信不长却让林平如释重负,现在林平也分不清楚,究竟是自己安慰金莎,还是自己需要金莎的安慰,也许两种都有的吧!
林平放下电话,摸了摸肚子,不管那些了,现在肚子都快饿死了,先吃东西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晚上还有一更,多谢大家的支持!
第三十六章 无视绯闻
虽然闹出了绯闻,但是日子该怎么过还是要怎么过,不会因为这个而有什么改变,林平也依然要出席各种的通告,和林平想的一样,记者们不会放过绯闻这个问题,但是林平依然一副不配合的样子,无论你怎么说,俺就是不开口的样子,这让那些期待着林平解释的记者们很郁闷。
关于这一点,唐人公司方面也和林平说过,希望他能够做出一些表示来配合公司的计划,虽然林平是偶像艺人,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承认的,但是唐人的计划是希望林平表现出那种既不否认但是也不承认的那种态度,让记者们能够大肆的炒作一番,但是又不会影响到林平的偶像地位。
但是林平本人的态度就是坚决不同意,最后k姐亲自出马也没有能够说服林平就范,不过林平虽然不说,但是并不代表那些记者们就此放弃了,在他们的笔下,林平的沉默变成了默认,所谓解释就是掩饰,不解释就是默认,所以不管解释不解释都没有用。
林平的绯闻事件在网络上也掀起了一番论战,网民们泾渭分明的分成了倒林派和挺林派,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公司的枪手,当然,唐人的枪手也是少不了的。
对此林平是不闻不问的,依旧我行我素,因为他坚信一点,只要他本人没什么反映,早晚那些记者会没兴趣的,林平觉得有时候艺人和那些娱乐记者之间的关系很奇怪,一方面艺人很烦记者那无穷无尽的八卦劲头,不断的挖掘艺人的,和经常给艺人找麻烦,制造无穷无尽的话题,但是另一方面,艺人又离不开娱乐记者的帮衬,娱乐记者帮助提高艺人的知名度,同时也让艺人的作品最大限度的让人知道,同样的娱乐记者也需要靠着艺人的消息来提高杂志或者节目的受欢迎程度。
不过林平的计划不太成功,因为虽然林平自己似乎沉默以对,但是金莎却没有顶住公司的压力,屈从于公司的计划,不过好在还不太严重,无非是说林师兄是很好的人啊,他很照顾我啊,我很喜欢他的歌啊,这种淡淡的,若隐若现的暧昧。
既然在林平这边找不到突破口,那些记者就如同闻到了腥味的苍蝇一样,全部都冲向金莎,无形中提高了金莎的知名度,也配合了金莎的第一张专集的宣传计划,唐人和海碟对此都很满意。
对于金莎的妥协,林平并不生气,甚至还暗示过金莎让她答应下来,毕竟金莎不是他,他有着今后好几年的记忆,就算离开了唐人和海碟也根本没什么,而且唐人和海碟都完全看的出来林平的潜力,所以他有足够的底气和底牌和唐人和海碟表达自己的意愿,不满。
但是金莎才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成绩可言的新人而已,和公司顶牛不是一个好主意,而且金莎以后势必还要在唐人和海碟要呆很久,如果和公司的关系不好的话,对未来的星途肯定有很大的影响。
时间推到十一月末,金莎的专集的的歌曲已经完成了收集,下面要做的就是进行专集的录制的工作,和林平想的一样,《被风吹过的夏天》这首歌,最后是定了由林平和金莎合唱,所以,林平和金莎也一起同期飞往北京的录音棚,而且还要在北京待上一段时间,因为海碟决定到时候《被风吹过的夏天》这首歌的v要放在海南岛或者巴厘岛去拍摄,毕竟这种歌是那种很夏天的感觉,而现在时间已经是十一月末,估计开拍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了,怎么看都是冷风飕飕的感觉,而不是夏天,为了v能很真实表现出夏天的感觉,所以把v的拍摄放到这两个地方,所以到时候林平也要等金莎录制完专集之后一起飞往海南。
林平已经不是第一次去海碟在北京的录音棚了,但是金莎却是第一次,难免有些紧张,很多的艺人在刚进录音棚的时候都有这样的,毕竟不是谁都有那样的自信的,很多人的嗓音听起来还行,但是在录音棚那样的地方,一点点小瑕疵都会把找出来,那样的打击会让很多人从此对唱歌失去信心,而且一遍又一遍的录一小段的歌,会让很多很有耐心的人崩溃的,因为在录音捧里就是要找出歌手声音中的瑕疵,然后一遍又一遍的纠正,直到歌曲接近完美。
这就造成了什么情况,就是很多歌手唱片里的声音都很不错,但是让他唱现场就完全崩溃了,所以才催生出那么多的假唱,而唱现场也就成了考验歌手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标志。
所以很多的歌手对于录音棚都产生了恐惧感,但是林平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因为他很轻松的就完成了录音工作,他嗓音的完美程度,连监制都由衷称赞。
不过金莎会紧张倒是让林平有些没有想到,毕竟当时毕晓世看中她准备签下她之前还想知道她唱工怎么样,于是打电话过去问她,结果她很大大咧咧的说:我唱的很好。之后录了个小样寄给毕晓世,之后毕晓世拍板签下她。
所以在林平想想她应该是那种不知道紧张是何物的女孩子才对,而且林平又拿他自己的情况做了个比较,得出了一个结论,不就是录个专集嘛,有什么好紧张的。
林平完全忽略了自己的非人程度哪里是一般人能够对比的,那已经到了妖孽的地步了,不过林平还是安慰金莎,怕啥捏,有啥好怕滴,那什么,不是有他在吗?虽然他也是新人,但是他毕竟已经有过一次的录音的经历,所以在录音时的一些小窍门什么的还是可以教她的,她完全可以放下心来!
不过林平的话确实给了金莎很大的鼓励,让她在面对人生中第一次录音的工作的时候不那么紧张,下了飞机的时候也舒展开眉头,笑的很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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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天价代言
得知了林平前往北京录音,那些记者也紧紧跟了过去,不过北京毕竟是大都市,国内很多只要有些实力的报纸,杂志和电视台都在北京设有办事处,驻有不少的记者,只要一个电话过去,海碟唱片在北京的公司和录音棚立刻就被一大群的记者围的水泄不通,加上常年在海碟门口堵新闻的记者和闻讯赶来的众多的林平的粉丝,将整个海碟围了个严严实实,不要说林平很难挤进去,就是一般的工作人员在出入的时候也要被一大群人用目光如同雷达一样上下扫描n多次之后才能离开。
林平这次去北京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还承担着拍摄广告的任务,在录音和等待金莎录音完成的那段时间里就要完成一个广告的拍摄,一个天价的广告合约。
随着林平在娱乐圈的迅速走红,林平的身价也在迅速上升也有无数的广告商找上门来,但是都被唐人方面拒绝了,因为唐人方面的意思就是最好是打造经典,不能什么广告都乱接,因为那样的话整个形象都会烂掉,而那些大品牌的广告也不接,因为虽然林平在娱乐圈现在算是当红辣子鸡了,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算不了什么,如果是流星的的话,再红的流星依然只是流星,根本不值得投资太多,所以找上门的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小公司,什么某剔须刀公司,汗,林平现在还没长胡子呢,根本谈不上代言这种东西,某内衣公司,直接排除,额,我们的林平还是很传统很害羞的,要他穿着内衣在全国人民面前乱晃,他是绝对无法接受的,别说他了,就是他那个背景超级强悍的家族也要派人来干掉他,免得丢人现眼。还有某根本没听说过的饮料的代言,被林平华丽的无视了。类似这样的找上门的代言还有很多,如果这都随便乱接了,那真成了烂尾王了。
经过几个月的沉淀,林平用实际高涨的人气告诉那些商家,俺不是流星,相反的我会红,会继续红,会一直红,红透半边天为止,所以大家不要犹豫了,赶紧大把大把的红票子,额,咳咳,错了,是大把大把的代言合同送上门来吧。
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商家们发现林平并不是那种一两个月就不知道你是谁的流星,而是一个具有大红大紫的潜力的明星,而现在就是送上代言合同的最好时机,现在趁着林平大红,但是却还没有成长成为天王级艺人的这个空挡的时候,低价签下来,用最少的钱办成最多的事情。
现在林平的人气虽然很高,虽然很红,但是一个艺人在娱乐圈中的身价是需要众人的认可,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沉淀,不可能是一越而就的事情,所以现在那些商家开出的价格都在两百万上下,多的也不过是四百万。
这里面包括百事可乐,可口可乐这样的饮料巨头,也有阿迪达斯,美特斯邦威这样的服装名牌,这些名牌一反之前的观望态度,纷纷涌上来,这让唐人方面有些挑花了眼睛,不过林平对这个价格并不满意,虽然对一个新人来说已经是高的离谱的价格了,但是林平对合同中所说的三年两三百万的价格不满意,三年的时间就想这么买下了,三年之后他还不一定红成什么样子呢,就这样把自己卖了,实在是太吃亏了,他可以等,反正他还年轻,看看你们一年之后,两年之后还能不能忍住,三百万就想捡这个便宜,想都不要想。到不是说林平就钻进了钱眼里了,而是说,这是商业代言,凭什么不能为自己拿到一个公平合适的价格,如果是什么慈善义演啊,捐款啊什么的,林平肯定不会落于人后。
在说服了k姐之后,唐人方面也认同了林平的说法,拒绝了那些公司大代言邀请,而是专心的把心思放到专集的宣传上面,只有本身的成绩上来了,才能得到更多的额外利益。
而就在这样的时候一家公司找上门来,一家饮料产商,非常可乐,说起非常可乐可能很多的人都没什么印象,但是说起娃哈哈可能大家都知道了吧!
娃哈哈是中国知名品牌,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是全球四大饮料制造商之一。甚至可以稍微夸张点的说,75,80后的一代就是喝着娃哈哈长大的也不算夸张。
而非常可乐是娃哈哈公司在广泛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的口味研制的可乐型碳酸饮料,1998年,娃哈哈经过十多年的历炼,感到自己羽翼已丰,已具备了与世界大品牌进行竞争的条件,经过两年多的精心研制,推出“中国人自己的可乐――娃哈哈非常可乐”,自98年5月投产以来,非常可乐异军突起,现年产销量已超60万吨,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打破了非常可乐推出市场时一些人的“非常可乐,非死不可”,“非常可乐,非常可笑”的预言,也打破了可口可乐不可战胜的神话,鼓舞了广大民族品牌参与国际竞争的勇气和信心。
非常可乐现在的年销量在20-30亿元之间徘徊,在中国碳酸饮料市场,坐三望二的地位不可动摇。
但是,林平犹豫了,从数据上看确实是相当的牛叉的一品牌了,但是非常可乐却只对农村市场有感召力,在大城市的营销遇到了非常大的困难,也就是说这些销售的数据都是在农村完成的,而在城市中却销售的少。
有人说,人家在哪里销售的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他管那么多干什么,的确从表面上看,非常可乐在哪里销售和他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但是实际上那关系可大了!
因为可乐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年轻人,而非常可乐在城市卖不通就是说明非常可乐不被城市中年轻人的所接受,但是林平的粉丝大多又是城市中的年轻人,也就是说这之间是冲突的。
我好可怜啊,才一天,新的一周就比别人差了一百五十多票,大家多给点票吧!
第三十八章 非常可乐
非常可乐的形象定位和销售市场和林平的定位产生了冲突,非常可乐的定位一直就是“中国人的可乐”和“有喜事当然非常可乐”,这样的宣传策略未免显的有些小家子气了点,而且不管承不承认,中国人的心理普遍都有洋货好过本土货,只不过有的很强烈就表现成崇洋媚外,有的则只是下意识里表现的,虽然非常可乐在口味上和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相比来说并不差,大多数的人也不可能分辨的出来,但是人们就是喜欢喝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却对味道不差的非常可乐不屑一故,这其中除了是因为人们潜意识里认为喝洋可乐比本土的可乐更时尚一些的消费心理,更重要的是非常可乐的定位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因为可乐的消费群体是年轻人,而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时尚,个性,自我才是最能被年轻人接受的观点,但是从这点上来说,非常可乐确实‘土’了点。
可乐只是一种碳酸饮料,本身是没有多少文化的。但是为什么同样是一种极其普通的碳酸饮料,有的消费者就只喝可口、百事,而不愿意喝非常可乐呢?这其中问题的关键在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在长达百余年的市场培育和竞争过程中,两乐都非常一致的将其核心目标消费群定位在了颠覆传统、个性张扬的青年一代,并不遗余力的将体育与流行音乐这两种年轻人最喜爱的事物,作为可乐文化的载体进行品牌传播,通过音乐和体育这两种载体将自己的品牌和消费者紧紧的捆绑在一起。赋予了可乐在产品之外极其丰富的内涵,赋予了其活力,年轻,时尚、朝气蓬勃的形象,这些内涵和形象其实是对中国大陆
青年群体的文化偏好的贴切表现,更是两乐“文化营销”的出色表现。
可口可乐通过产品的代言人在传递品牌信息的同时,一直宣扬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先后通过包括刘德华、刘翔、se、潘玮柏、余文乐、梁朝伟、舒淇、刘青云、章子怡、李宇春代言人等,既进一步诠释了可口可乐的品牌形象,赋予产品更鲜明的特性,还为众多消费者创造了许多零距离接触偶像的机会。
1998年9月,百事可乐换了蓝色“新酷装”,借助郭富城“一变倾城”的广告和大量的宣传活动,以“skforore”为主题,随着珍妮·杰克逊、瑞奇、马丁、王菲、郭富城、郑秀文、周杰伦、陈冠希、古天乐、蔡依林、f4、r、姚明、谢霆锋、李小鹏、贝克汉姆、安立圭的联袂出击,掀起了“渴望无限”的蓝色风暴。
因此从某些程度来将“两乐”一直在卖的是消费文化,并且一直按照消费文化去推广两乐,所以在消费者眼里,百事可乐代表的是新一代年轻人的澎湃激|情,可口可乐传达的则是年轻人火一样的活力。其实这些都是对目前中国城市青年消费文化贴切表现。这也正是“两乐”虽历经沧桑百年依然英姿勃发的根本原因。
“非常可乐”一直没认识到,文化偏好是影响可乐群体消费的核心障碍!也一直没有跟踪研究过城市消费群体的需求特性规律。尽管娃哈哈的大本营就在城市中!!
而现在非常可乐似乎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所以才找上现在在年轻人中炙手可热,是为当红辣子鸡的林平,希望借助林平的形象,来改变非常可乐在年轻人之中的印象,然后由农村返攻城市,要知道娃哈哈的大本营在城市里,但是非常可乐在城市却无法站住脚跟实在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
说起来林平也算是喝着娃哈哈长大的一代吧,虽然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很早就进入了中国时常,但是林平小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还是非常一般的,虽然说吃不上饭是夸张了,但是确实也没什么闲钱去买零食什么的,那时候有娃哈哈喝就非常不错了,而可乐。。。。很杯具的后来才喝到,所以林平对娃哈哈的感情是有的,但是不可能为了感情就不考虑现实的情况。
而娃哈哈方面这次也是下了非常大的决心,一千五百万,签三年的代言,而且这个价格还不是最终的价格,而是之后根据林平的身价一年协商一次,而且只是代言非常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