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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世纪第5部分阅读

    金莎签约了两家公司之后,那自然就不是外人了,既然是自己人了,那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几方也都没有矛盾和争执了,自己人嘛,当然要照顾自己人了,就选金莎了,孙莉没什么意见,反正都是公司的安排,拍不拍她本人并没有太多的意见,而周讯呢,就更不在意了,人家正当红,根本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派了一个助理来谈,大家又都不熟,成了看在那么高的价格的份上拍就拍,不成也没损失。

    不过真正到拍摄的时候林平才发现这个林晋和导演实在是很能折腾人,为了拍出冬天的效果,大热天的让林平和金莎穿着厚厚的衣服,还要装出一副很冷的样子,这对林平这个表演出身的人来说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金莎在这方面可以说是纯新人,光是难受还没什么,而是很难演绎那种感觉。

    最后为了真实的演绎出那种感觉,林锦和毫不怜香惜玉让金莎和林平先进冷藏库里冷冻一会,然后再出来拍摄。

    可把两人给冻坏了,尤其是金莎,本来就是女孩子,身子薄弱,可把她冻的小脸通红,眉毛上也染上一层雪白,不住的呵着气,不过她虽然非常冷,身体都不在微微颤抖,但是愣是没叫过一声苦,没喊一声累,这倒让林平有些佩服,在他想来,自己是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事情算什么,但是金莎是一个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女生也能这样子不怕艰难实在让他很是感叹,要知道后来的很多明星动不动就耍大牌,一点点小苦都受不了,那样的人林平是最鄙视的。

    林锦和的想象力相当之丰富,每一首歌都会配备有一个爱情故事,有的轻松活泼,有的凄美异常。林平和金莎要在镜头中扮演幸福的恋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家实际上也不算很熟!

    v的拍摄还算顺利,在六月底就差不多完成了拍摄,正好赶上七八月的暑期档,虽然专集还没有上市,但是专集里的歌曲已经开始了强势打榜的过程,一开始《童话》就以强势的姿态横扫所有榜单,打榜一周,占据了各个榜单的半壁江山,这还是不能太嚣张,留了半分力,其中《童话》,《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暗香》这三首歌牢牢把持各个榜单的前三位,傲视群雄。

    虽然专集还未上市,但是两周内光是预定的量在全亚洲已经达到了夸张的五十万,其中在大陆是的大头,占了三十万,一般的新人第一张专集的全部销量能有二三十万的销量就该偷着笑了,这光是预定的量就达到五十万实在太夸张了一些,等到真正上市的时候还不一定能卖到多少,只怕破百万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而林平也因此以令人惊叹的速度走红,仿佛是在一夜之间什么都出现了,林平的歌迷网站,歌迷后援会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冒头,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林平现在都不敢随便出门了,出门也要打扮的严严实实的,苦啊,都不敢随便走在路上。

    而金莎也因为在v中出演女主角而知名度大增,迅速成为各个节目的新宠!

    为了配合专集的宣传,林平也频繁的出现在各个音乐节目中,频繁的通告让林平有些疲惫,不过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条道路就没有退缩的道理。

    七月中旬,林平的首张专集《童话》正式上架销售,上架第一天,首批十万张的专集被抢购一空,各个音像店的存货都告急,海碟公司措手不及,本以为没这么快就消耗完毕,连忙让工厂倒三班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生产,又把库存的二十万张专集放出去,才终于缓解了这股专集荒。

    很多的艺人原定于在七八月出专集的计划纷纷推倒重来,推迟了专集的发售计划,以避林平专集的锋芒,这其中甚至包括了很多一线的当红歌星,因为有些已经在六月份让专集发售并且销售的势头不错的歌手在整个七,八月份都惨淡无比,整个七月,八月娱乐圈所有的风头被林平一个人出尽,所有人的光芒都被林平一个人遮掩住,纵使是很多的天王级别在这段时间中的风头也比不过林平。

    八月很快就在林平四处宣传中结束了,时间悄悄来到了九月,原本在北京宣传的林平飞回了上海,因为上海戏剧学院终于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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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巧遇胡歌

    九月早上的阳光已经颇有些毒辣,照在身上暖烘烘的。

    华山路上,一辆公交车嘎然而止,十多个乘客鱼贯而下,其中一个少年夹杂在人流中,拉着一个黑色的小皮箱随着人流下了车,只见他上身穿着纯白色短袖衬衫,下半身随意的一条兰色牛崽裤,脸上还挂着一副遮了半个脸的超大墨镜。

    这正是刚回到上海的林平,今天正是上海戏剧学院报道的日子,所以林平放下通告前来报道,既然来上了就要做到最好,不然到时候这些也会成为媒体攻击的焦点。

    这毕竟是要去上学,所以不能打扮的太奇怪,这样子应该就没有太大的问题了,脸都被遮住大半了,如果这都会被认出来,好吧,你确实是他的忠实粉丝,他也认了!

    林平也么想到自己竟然有怕被人认出来的一天,想想上次在北京街头被人认出来导致整条街堵塞,那种疯狂的劲头,如果不是警察来了,估计自己就要淹没在人群当中了,从那以后林平就减少了独自出去的次数,就算要出去也要打扮齐整,他算是知道为什么那些明星们喜欢戴墨镜了,不见得就都是因为要保持风度,这个对遮掩面容也是很有效的嘛!

    如果林平这副打扮在其他地方可能会让人注目一下,但是这是在华山路,附近就是上海戏剧学院,那里的学生穿着大多都是很的,啥奇怪的人没有,早见怪不怪了。

    由于今天是报道的日子,所以尽管昨天晚上才刚刚参加完一档综艺节目的录制,才刚飞回上海,还没睡上几个小时,但是他还是设定了闹钟起了个一大早,今天有的要忙了,本来这些可以交给助理来做的,但是这样未免会给未来的同学造成不好的印象,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是耍大牌呢?而且自己报的是表演系,表演系是明星的摇篮,那些个同学很可能就是未来的明星,以后可能还要相互帮衬着些,林平也不愿意才开学就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01届,林平想了一个晚上还是想不起来01届到底出过什么明星?一般的人哪里会吃饱了撑的会去记这么些事情,是滴,他的记忆力是得到了空前的开发,可问题是好歹要看过才谈的上记忆,他前世都忙着码字,虽然娱乐圈的事情也知道的不少,但是这种明显偏门的一塌糊涂信息谁有心思去记啊!

    一般人都是喜欢上某些明星才会去查某些明星的资料,知道他是哪一届的,但是要说出一届出过的明星估计会难倒很多人。

    算了,还是不想了,反正都想不起来,等到时候见到了不就知道了,忽然听到身后一阵呼喊:“让让,让让!”

    随后是丁零零的自行车驶过的声音,林平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林平用手撑了一下地面,暗道:真是倒八辈子的霉了,才上学第一天就被撞了!

    车上一个穿着休闲装,肩背着一个跨包,十岁非常帅气的大男孩连忙停下车,一脸关切的走到林平身边问道:“喂,你没事吧?”

    林平摆摆手,还好这只是自行车,要是下次换汽车,估计就会躺在医院了,以后走路的时候绝对要小心了!

    “没事!”林平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那男孩看到林平拉了个小包,说道:“同学,你也是去上戏报道的学生哦?”

    林平点了点头,心中却是在想,从哪里看出来的,环视了一下自身,好吧,这副打扮确实像是去报道的学生。

    看到林平点头,男孩笑着说道:“我是今年表演系的学生,我叫胡歌!”

    胡歌?林平心中一动,这才抬起头看向撞了自己的人,高大帅气,比林平还要高快半个头的男生可不就是年轻版的胡歌?

    “我也是表演系的,我叫林平!很高兴认识你!”林平笑笑说道。

    胡歌呵呵一笑说道:“那我们是同学哦!”

    确实还不得不说胡歌是那种自来熟的那种,三两句就能聊起来,而林平由于长时间码字的宅男生活,变的很有些慢热,也就是胡歌这种,换一个人可能知道是同学寒暄两句就各走各的了。

    知道了林平也是上戏表演系的新生之后就干脆不骑车了推着车和林平一起走,没过多久,两人就变的很熟,林平才知道胡歌只背了一个小包就过来是因为胡歌本身就是上海本地人,所以现在只上过来报个道,等到下午的时候才会把东西搬到宿舍。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上海戏剧学院,到了上海戏剧学院的时候两人已经好的好象认识了很多年似的,当然这些都要归功于胡歌大胡同鞋的健谈,有这么一个同学好象也还不错,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经过胡歌同鞋的聊天中林平才知道长这么帅的胡歌的愿望竟然是当导演,真是暴殄天物啊(貌似某人还想去当专职写手来的!)而且成绩相当不赖,全国第二的成绩不是吹出来的,好在听了胡爸爸的劝说才在次年又去考了上海戏剧学院,这次是以第三名的成绩进的上海戏剧学院的,和林平这样半路出家,靠走后门才进的学院的家伙可不一样,人家是正宗的高才生。

    而且据说胡歌同鞋小时候很害羞,很腼腆,父母为了锻炼他,就带他去考小荧星,在考场上别的小孩又唱又跳的,只有他怯生生地躲在后面哭,也许是老师觉得这个小孩挺可爱的,就把他给招进去了。林平真的很难想象胡歌小时候会很害羞,和现在的胡歌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就像是林平现在也没办法想象当年的金莎彪悍的追男生追进男厕所是一种怎么样的情景?

    虽然很诧异,但是林平想想自己小时候也不是一般的皮,常常搞的家长都没办法,可是后来却变的特别宅,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只能说是生活环境能改变一个人很多,性格都可以说是后天形成,后天的环境真的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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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室友袁宏

    两人去报道,最后才发现两人竟然被分到同一个宿舍,胡歌大喊太有缘了,到了被分到的宿舍,发现已经有一个同学躺在一张床上,静静的开始翻书,大约也是十岁的样子。

    看到两人进来站起来说道:“你们也是这个宿舍的吗?我叫袁宏,武汉人!”林平看了一眼就认出了可不就是袁宏么?早该想到的,听说他和胡歌是同一届的学生,碰到胡歌当然也会碰到他。

    胡歌先笑着说道:“幸会,幸会,我叫胡歌,上海人!”

    “我叫林平!”林平笑笑说道。

    胡歌一拍林平的肩膀,说道:“我说兄弟,你那墨镜可以摘了吧!这里可没有阳光!”

    原来胡歌一直以为林平是怕光,所以才一直戴着墨镜,随即一笑,拿下了眼镜,两人愣了一下,都把林平认了出来,不过并没有一般人那样拘束,他们都是上戏的学生,换句话说,他们迟早要走进娱乐圈的,除非是看到自己的偶像否则并不会像一般人那样激动。

    看到他么年愣神的样子,林平呵呵一笑说道:“干什么?好象我脸上长了花似的!”

    胡歌说道:“我说你怎么一直戴着墨镜呢!哎,你是歌手吧,怎么跑来上上戏了!”一旁的袁宏点点头,一个歌手来上戏剧学院实在太奇怪了吧!

    林平无语,又不是他愿意的,只好灿灿的说道:“呵呵,这个嘛,我其实是演戏出身,唱歌嘛,兼职,兼职而已!”

    胡歌袁宏顿时无语,兼职能兼职成这样,那别人还有活头吗?这两个月,唐人和海碟在电视上连手进行了铺天盖地的专集宣传,虽然有人不喜欢林平,但是要想找出几个不认识林平倒也是困难。

    就像当年的超级女生,虽然褒贬不一,很多人都对那些超级女生很无语,但是大多数的人都能说上那么一两个名字,这个湖南卫视玩儿的是炉火纯青,除了最早的还珠格格还比较正常之外,其他的无论是电视剧还是节目都雷的不得了,什么超级女生啊,快乐男生,还有什么一起去看雷阵雨,咳咳错了,是一起去看流星雨。

    虽然喜欢的人有,但是骂的人占了大多数,可是湖南卫视依旧一副我管你怎样的意思,总的来说就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毕竟他们想争取的就是那一小部分的人,虽然那只是一小部分,但是以中国那么庞大的人口来说依然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与其去争取注定不可能喜欢的人不如去争取那些有避雷针的人,而且他的基本目的已经达到,那就是引起人们的注意。

    唐人和海碟也是玩的这一手,铺天盖地的给你拼命宣传纵使有很多人不耐烦也不要紧,只要能有百分之一的人感兴趣就很好了。

    原本林平是非常反感这样的宣传方式的,看了心烦,但是现在自己却不得不步上后尘,而且这么密集频繁的宣传让体力一向还ok的林平有些体力透支,喘不上气,这次这么准时的来学院上课,未尝没有借此休息一下的意思,当然既然是身为艺人是不可能真的能逃避掉这些的,在学校上学的这段时间内,该上的通告还是要上的,只不过有些不必要的通告就可以省略了。

    林平心想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新人吧,新人时期很多时候是没的选择通告的,更多的时候是有通告接就好了,所以基本上乱七八糟的通告都要上,而林平又是特殊的,因为他从一出道就迅速走红,通告一个一个的找上门,搞的他在新人时期就接满了通告,等过一段时间沉淀之后才会根据艺人的形象接通告,才会得到解放。

    林平纯属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多少人盼还盼不来这样的机会,多少新人想像他这样接通告接到手软,多少人想像他这样专集卖到脱销,说出去那是要挨楱的,但是林平本身并没有这样的觉悟,一来嘛,他的理想都在小说上面,二来他主要的发展方向是演戏,唱歌,恩?兼职,真的是兼职而已!

    胡歌哎呀一声叫了出来:“哎呀,亏了,亏了,真是亏了!”表情异常夸张。

    “你亏什么了啊?”林平有些好奇的问道,这里也就他和胡歌熟点,虽然袁宏未来会和胡歌成为铁杆兄弟,但是现在还没那么熟,只是在旁边好奇的看着。

    胡歌拍了拍林平的肩膀说道:“早知道会和你成为室友就不去买那张专集了,你们太黑了,一张专集收了我二十,早知道让你送我一张不就完了!亏大了啊,亏大了!”说到这里,一旁的袁宏也是一副身有同感的样子,很显然他也买了专集!

    林平一笑,原来是为这个郁闷啊,胡歌又说道:“现在正好,你就在这里,以后都可以听到现场版的,我超喜欢你的那首《童话》,唱两句吧!”

    林平一笑说道:“好吧,那我就吼两声。。。”

    忘了有多久

    再没听到你

    对我说你最爱的故事

    我想了很久

    我开始慌了

    是不是我又做错什么

    。。。

    我愿变成童话里

    你爱的那个天使

    张开双手

    变成翅膀守护你

    你要相信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

    你要相信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我会变成童话里

    你爱的那个天使

    张开双手

    变成翅膀守护你

    你要相信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哦

    一起写

    我们的

    结局

    虽然在宿舍里并没有什么音响设备,林平也只是清唱,但是效果无疑还是好的出奇,听完林平唱完,胡歌一脸严肃拍了拍林平的肩膀说道:“兄弟,我决定正式把我歌神的位置传给你了!”

    胡歌的话让林平差点笑喷,这大胡还真是尽搞笑之能事,其实他去往偕星方向发展估计也很有潜力。而一旁的袁宏也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好象真的被胡歌的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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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签名

    三人正说着话,门又被推开,一个十岁,很是结实的男生带着东西推门而入,看到三个人,呵呵一笑说道:“都来了哈,我叫孙小平,辽宁大连人!”

    “袁宏,武汉人!”

    “胡歌,上海人!”

    “林平!”

    三人各自介绍了一下自己之后就开始找自己的铺位,林平的位置是在下铺,主要是林平不想爬上爬下,多累的荒,当然表面上不能这么说,得说:“你看你们都这么高,爬起来容易,我这么矮,不容易啊!”说的是恳切非常,这厮到底是演员出身。

    三人一看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里只有林平最矮才一米七五,其他的三个人基本上个个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大汉’,和身材削瘦的林平争,确实有点过意不去了,而且四人里,其他三个都是十岁,只有林平才只有十六岁,三人都存了要照顾一下这个‘小弟弟’的意思,所以基本上林平一说他们就答应了。

    四人聚齐之后,孙小平提议,,四人去学院附近的饭店里好好吃一顿,庆祝一下,但是林平却犹豫了,因为他晚上在上海东方电视台有一个通告下午就要过去准备,所以如果跟着出去的话可能时间上有些赶。

    不过看到其他三人都那么高兴,也就不好泼冷水,反正也只是有些赶并不是来不及,怕什么。

    四人放下了东西,又在宿舍里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床铺,看了看时间十一点,时间上差不多,便一起出了门。

    走在上海戏剧学院的校园里,一片鸟语花香,虽然现在已经是接近中午的时间,但是依然有不少的外地的学生赶来报道,到处都可以看见大包小包的学生进进出出,更有不少的学生身边跟着家长,林平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前世的父母,虽然学校不一样,但是场景却几乎一样,儿行千里母担忧,不管到什么时候孩子在父母心中都是长不大的啊!

    而现在。林平可不就是所谓的有家不能归,前世的父母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就算在自己也不能回去,回去了,说出来他们信吗?而现在的父母,想想还是算了,哎!真的就是无家可归,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前世的时候自己很烦父母跟在身边,那样感觉自己好似还很小似的,让人看了笑话一样,但是现在的林平又多么希望能有父母来送自己上学,能有父母陪伴在身边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不是么?

    “瓶子,怎么了,不高兴啊!”胡歌看见林平神色有些黯然的样子,于是说道。

    “没,没有,只是有感而发而已!”林平答道,收回心神,林平说道:“今天这顿我买单,你们想吃什么尽管说!”林平现在虽然的钱和那些有钱人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但是胡歌三个家境虽然不能说穷,但是也只能说是中产阶级,当然不可能给他们几个太多的钱,那么相比起来林平也就成了款爷。

    不过几人今天才刚见面也不好意思就让林平请客,都说要制,不过林平只用一句话就打发他们了:“你们父母给你们的钱难道就是用来花在这种用途上的吗?现在我是艺人,比你们手头要宽裕的多,所以大不了你们以后等到接到戏,拿到酬劳的时候再请我好了!”

    虽然这三个情况各有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孝顺,林平这么说他们自然不会坚持,同时对林平的好感也更加深一层,原本由于林平是明星的关系,虽然三人都不会像一般人那样追星,但是不免的也会有拘束感,不自觉的就产生距离感,但是今天林平的表现倒让他们刮目相看,丝毫没有那种明星架子。

    正和三人走出学院的林平并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一个一身华服的中年美妇正默默的看着林平,如果仔细看,甚至还能发现和林平有几分相似。

    美丽妇人的身后一个五六十岁,一身西装的男子上前说道:“夫人,我们该回去了!要是让老爷知道了。。。”

    美丽妇人擦掉眼角的泪水,说道:“知道了,平儿真是太倔强了,整个人都瘦了一圈都不肯认错!”

    男子一笑说道:“是啊,和老爷当年是一模一样的!”

    美丽夫人并没有反驳,这位可是从小就看着他们父子俩长大的,说道:“他么两个都是这样的撅脾气,就是不肯认输!”

    顿了一下,美丽夫人又说道:“我们就先回去吧,多帮帮平儿,但是不要让他知道!”

    “知道了夫人!”男子恭敬的说道。

    林平和胡歌三人很快来到一家不大的饭店,饭店的老板是一个很热情幽默的中年男子。

    见到林平四人进来就问道:“你们是上戏学生吧!”

    “是啊,老板怎么知道的!”胡歌说道。

    “你看你们四个长这么帅,除了上戏哪里找去!”老板笑呵呵的说道,“要来点什么!”

    “越贵越好!”胡歌嘿嘿一笑指着林平说道,“我们这儿可有一个大款,今天我们所有的消费都有这个大地主买单!”

    林平苦笑一下,他们这都杀富来了,拿下墨镜咬牙切齿地说道:“好嘛,好嘛,你们随便点,反正我都记着,你们早晚得还!”

    林平拿下了墨镜,脸全部都露了出来,那老板一看顿时眼前一亮说道:“你是不是那个唱歌的林平?”

    林平也不否认点点头说道:“对,是我!”

    那老板说道:“太好了,我女儿是你忠实粉丝,超喜欢你的,你能不能帮我签个名,燕燕知道了肯定高兴死了!”

    林平不介意给他签名,这段时间由于经常上通告的关系,那个连自己都看不懂的签名已经练的很熟练了,但是没笔也没纸啊,谁也不会莫名其妙的在身上带笔和纸啊,又不是变态!

    老板看林平的样子就知道了问题所在,连忙从收银台后面拿出一张纸和笔递给林平。

    第二十六章 百万销量!

    林平拿到这么大张的白纸当然不能就签个名就算了吧!但是写些什么却是让林平为难了。

    老板适时的说道:“我女儿叫燕燕,现在在上小学,你就写祝她学习进步好了!”

    林平想了一下,在纸上写道:

    to燕燕:

    祝学习进步,万事如意!

    林平!

    林平签上龙飞凤舞的名字之后把纸递回给饭店老板,饭店老板一脸感激的模样,他完全没想到林平这么平易近人,激动的说道:“真是太感谢了!今天你们点的菜全部免单!”

    林平摇摇头说道:“别,你开这一个小饭店也不容易,总这样免单这还怎么开下去,照算好了,顺便替我谢谢你女儿的支持!”主要是林平现在大小也是个款爷了,用最流行的话说就是不差钱,要是前世的时候有人肯免单哪有不愿意的道理,不过如果是前世的话估计也没有人会愿意给林平免单吧!

    老板心里虽然在说:你以为谁来我都给免单啊!不过林平的做派倒让老板好感大增。不过最让这个老板好奇的是林平竟然是上戏的学生,虽然现在影视和音乐两个领域并没有太明显的界限,但是一个上海戏剧学院的学生不去演戏而是以唱歌出道会不会太奇怪了!

    有林平这个超级冤大头买单,胡歌袁宏和孙小平三个人很不客气的点了最贵的菜,林平看的内牛满面,直说自己看错人了,交友不甚,交到损友了,不过好在这个店不大,也没什么特别贵的,要不然林平该为自己请客的决定后悔了,林平现在的钱基本上是签约金,包括书的分成和唱片的分成都还没看到影子呢,甚至究竟销量是多少还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肯定不会少,大概再有几天第一批分成就会到帐,到底会有多少呢,林平很是期待啊。

    “瓶子,你看你现在多红,随便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你!”几人坐定之后,袁宏半开玩笑的说道,几番下来,四人也都很熟悉了,都叫上林平的外号了。

    “哎!”林平苦笑一下说道,“烦都烦死了,你看我现在出门都要打扮齐整,小心翼翼!”

    胡歌嘿嘿一笑说道:“你还说,多少人都在羡慕你!”

    “羡慕什么,反正你们迟早也要走上这条路!”林平这话不是瞎说的,虽然对孙小平并没有什么印象,但是胡歌和袁宏后来都进了娱乐圈,尤其是胡歌更是当红一线小生,都还算走的成功的。“到时候你们就知道我的痛苦了!”

    林平的话让三人都有些沉默,说起来是这样子没有错,但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享受到这样苦恼的人又有多少,大多数的人都是在娱乐圈默默打拼了几年之后又默默的离开,虽然一般的影视院校招收的学生不多,像上戏就只招了一个班,可是全国有多少影视院校,又有多少不是正规出身的相关人员进入娱乐圈,但是能混出头的才多少,实际上如果没有林平的出现,上戏01届表演系的学生中只有胡歌袁宏和韩雪最终是混出了头,其他人不是默默无名的继续努力就是已经失去信心退出娱乐圈。

    大部分的人都只看到娱乐圈的光鲜亮丽的外表,但是却没有看到娱乐圈的激烈竞争,真正能够出头的百分之一都不到,谁不想出头,但是谁又能保证自己能出头呢!

    就像围城里说的,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看到气氛似乎有些凝固,胡歌笑呵呵地说道:“大不了我以后就去当导演好了,当导演就不用像你一样搞的和间谍一样!”

    几人气氛又松了一点事实上在这四人中除了孙小平是真心想在娱乐圈闯出一条出路来之外,其他的三个人更像是半路出家的和尚,林平就不说了,是为了完成前任的任务才进的娱乐圈,也只是打算混十年就走人,胡歌本来就打算混导演一行的,表演根本不是他的爱好所在,而袁宏更是夸张,根本只是陪伴他朋友来考的,结果很杯具的,他进了,他朋友没进,甚至他考试的时候什么都没准备,什么也不会,就这样他还进了,而他那个准备了n久的同学却被刷了,真的得说,杯具啊!

    所以事实上都不算太担心这个问题,很快几人又活跃起来,饭菜很快就端了上来,不过有菜没酒怎么行,其他三个还好,偶尔喝一点也没关系无所谓,但是孙小平可是东北人,喝酒完全是很平常的事情,现在兴致这么高,不喝点酒怎么能衬托出气氛来。

    林平是绝对不喝的,开玩笑,马上要有通告了,喝的酩酊大醉像什么样子不仅偶像的形象全部毁灭不说,也会在业内留下不好的印象,那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原本就不大喝酒的林平在决定踏入娱乐圈之后就决定不在喝酒了,喝酒会误了很多事情了。

    几人吃的十分愉快,介绍了自己的大致情况,四人的感情也在这顿饭后得到了质的飞跃,吃了饭,林平看了一下时间,差不多已经一点半,时间上差不多了和三人告别之后就径直走到路边,拦了一两出租车就往电视台的方向去了。

    在车上林平就接到了助理方清的电话。

    “瓶子,现在你到哪里了?”

    “我啊,我现在在去电视台的路上啊!”林平看了看窗外答道。

    “瓶子,我刚才才收到统计数据,你知道《童话》卖了多少吗?”方清的声音有些激动。

    “一百万张啊!”方清大声说道。

    “一百万!”林平的声音提高了八度,立刻又收声,一百万,???对于一个新人来说确实是很夸张的成绩了,随即想到自己的那张专集实际上可都是集中了好多个歌手的心血,能卖出这个成绩是当然的,而且这个成绩还只是开始而已。

    “对啊!公司决定明天帮你举行一场盛大的庆功宴!好好的庆祝一下!”方清说道。

    林平却是知道,庆祝是一方面,但是更重要的却是趁这个机会好好宣传一下!

    第二十七章 仅次于我家莎莎!

    林平很快就到了东方明珠电视塔,抬头看着这个亚洲第一高的建筑物,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个地方了,上次专集刚刚发售的时候来过这里一次做宣传,这次是专集的第二波的宣传攻势。

    方清早已经在电视台的门口等着,林平看见她问道:“怎么样有没有迟到!”

    “没有!不过你还是快一点吧!”方清摇摇头说道。

    “哦,知道了!对了,金莎到了没有?”林平问道,林平事先得知这次的宣传金莎也会参与,作为一个特别来宾,所以他才这么问。

    “哎,人家可比你要敬业的多了好伐!”方清道。

    “喂喂喂,你怎么这么说,我也很敬业的好吧!我又没迟到!”林平很是不满的说道。

    “时间上差不多了,赶紧进去吧!”方清也不和林平争辩,带着林平就进去了。

    林平进到化妆间,发现有不少的电视台的主持人已经在里面化妆,而他的小师妹金莎则在不远处的一个化妆台前由一个化妆师在化着妆,看见林平进来甜甜一笑,挥挥手,说道:“师兄!”

    林平不由得感叹,金莎实在是太乖巧了,虽然现在林平比金莎还小一点,但是有着前世记忆的他还是会很自然的把金莎当成一个小,而且金莎还偏偏就是这一型的看上去可爱无比,想不这样想都很难!

    相比起来这里算是金莎的娘家,金莎原本就是在这里当主持人的,并且和东方电视台的主持约还没有结束,所以没有宣传的时候大多数还是要参加原来那个《灿烂星河》的录制,不过随着金莎最近知名度大增,已经从外景主持的工作里面脱离出来了,成为这个节目的正式主持人,级别上已经不一样了,而且东方电视台有要续约的意思,也有其他的节目要请她当主持人,但是海碟和唐人都是一个意思那就是算了,金莎以后是要以歌手的身份出道的,要是主持节目主持多了,那以后形象很可能会固定在主持人的形象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偶尔客串还行,要一直当主持人那可不行。

    林平坐到金莎的身边,很快就有一个造型师上来帮着做造型,而林平则看起台本,熟悉一下大致的节目流程待会还要和导演讨论一下,有那些合适,那些不合适,因为有些问题对于艺人来说很敏感,能不问的话最好不问,毕竟这类的综艺节目就是要让大家都高兴,如果问出艺人敏感的问题不但艺人不爽,主持人也尴尬,电视机前的观众看的也不高兴,何苦呢!

    节目虽然表面上看有比较大的差别,但是实际上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千篇一律的,林平这两个月来上节目也早上的麻木了,有时候通告密集的时候一个才刚上完又要上另外一个,连名字都搞不大清楚,最无语的是问的问题也千篇一律,没啥营养,有时候林平很想说,给点专业精神,问点不一样的好吧,不过问题一样林平倒也不讨厌,这样正好,省的他费尽脑筋去想答案!

    “王子,王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王子,王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王子,王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节目虽然还没开始,但是外面林平的粉丝已经叫的震天响,化妆室里面都听的到了,所有人都齐刷刷的看向林平,现在在化妆间里的明星和主持人中就属他的人气最高。

    林平一听就知道是他的粉丝了,这口号都听了n多次了,老鼠爱大米,这句话在后来已经用到烂,但是在这个时候却是很新鲜的一句话。

    而王子则是林平的粉丝对林平的称呼,而其实海碟和唐人也有这样想法,把林平往这方面塑造。

    金莎直直的看着林平说道:“师兄,你好多粉丝哦!”语气中调侃的成分更多些。

    “去去去!”林平好似不在意的说道,但是心里却很是为这些可爱的粉丝而感动的,他们很渺小很不足道,但是也许只要一个笑容,一个签名就可以让他们兴奋好久,他们无怨无悔的支持着自己的偶像,从不后退,从来也不知道什么叫退缩,为了偶像他们可以站在大雨里面看偶像的演唱会,为了偶像他们可以通宵不睡,排队买专集。而偶像能为他们做的却少的可怜,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为他们做的,林平前世也是属于这样的小粉丝,所以他非常能够理解这样的心情,所以,只要条件允许?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