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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第25部分阅读

    路吧?”“当然。”

    “好,让我们在音乐中散散步吧。”他成功了。

    “坏”男孩行为举止新潮、潇洒。我曾和一女孩谈朋友,她说我不修边幅,总穿一双磨得不见光亮的皮鞋,她真受不了。

    我曾见过一男一女边吃糖葫芦边走,也许女孩此时要表达某种感情,非要让男孩吃一口,面对满街的眼睛,男的想推辞,但女的仍执意,男的还是吃了。而后两位开怀大笑地环顾左右,发现有不少眼睛在盯他们。不被某种旧有的流行的道德规范所约束,敢想敢为,此乃潇洒。

    “坏”男孩表示爱坦率直露。外国心理学家以为:女人在内心深处都渴望被人珍爱,你主动示爱,即便不成功,这份真情温暖也会使女子感激不忘,只要你是认真的,她决不会嘲笑你。读者还记得《渴望》中的大成和沪生吧,大成心里有慧芳可谓“冰冻三尺”,但为何沪生占了先呢?除了心灵的撞击之外,主要一条是“坏”沪生敢想敢说敢为,有“贼”心又有“贼”胆,当时文革的社会背景,沪生带有小资产阶级浪漫情调、带有力度和强迫色彩的吻可谓是“坏”男孩之举,但这“坏”正是女人潜意识中的渴求企盼的罗曼蒂克。

    “坏”男孩具有浪漫情怀和人情味。今冬古城好大雪。我看见很多好男人来到公共车站牌下送等女友妻子。但我也瞧见很多“坏”男孩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友情人辛苦受冻,就豁出去掏大钱叫出租车,也许“他”偶然奢侈了些,但这种重视和爱护女性的行为让我倍受感动。不少女孩说:“这太贵了,还是乘公共车吧。”但她们的内心是多么温暖和幸福。一次我同女友走到某公园一片竹林处,条件反射使我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听说一对恩爱男女为了反抗父母干涉殉情,双双自刎在这竹林深处。我一讲完,她就对号入座问:“万一我们的父母也不同意,你敢和我上华山的‘舍身岩’吗?”“不妥吧,我还爱惜生命呢!”但如果换了“坏”男孩一定会满足女孩心里的那份需求说:“我敢,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女孩对爱情故事的虚构总是要死要活,惊天动地,缠绵悱恻,永恒专一的,有什么办法呢,地道的“琼瑶型”。

    “坏”男孩善于标新立异。他们经常会出些“馊”主意,让你意想不到。比如过烦了大都市生活,换换口味一起去金鱼沟大水库游泳,一起骑上轻骑去风峪口垂钓,一起去乡间郊游或者一块去小豪华影院品尝一下10元钱一张票的温馨和舒适,或者当“一夜贵族”在圣诞之夜破费点去“金花”饭店度过一个快活的圣诞之夜,或者制造些险情如看恐怖影片、骑高速车体验一下娇小女孩温柔依赖和很惊讶的尖喊声,而他也能更出色地担当起男子汉的角色。难怪有不少女孩对我说,她们最喜欢的影片是《魂断蓝桥》和《罗马假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都是邂逅突发一见钟情式的,充满了浪漫情怀和冒险精神,的确是意外的遭际产生意外的惊喜。女孩天生就喜欢戏剧性,真没办法。

    “坏”男孩具有很多“怪诞”和“韧”的品性。我曾见过一位“坏”男孩追求姑娘可谓棋高一着,自己写不了情书,就花钱托一位情书专家写,爱慕赞美之辞热烈动人终于打动芳心,暂时得手。另一位可谓有耐心,每天两封信,每日一束花,你如果骂他脸皮厚,他笑着说:“就是厚,比城墙还厚,刀枪不透。”

    世界之大,某个女孩也许微不足道,但就她自己而言她就是全部。所以每个女孩在心灵深处都把自己看成是独一无二的高傲圣洁的“白雪公主”,决不能轻率委身于人。她们都希冀男孩能演出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爱美人”和罗密欧为朱丽叶殉情而死的英雄角色。“坏”男孩本能地喜欢英雄爱美人或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牺牲生命的“侠义”壮举,所以他可以充当女孩保护神的“金色盾牌”。另则,“坏”男孩的调侃方式常能撩起女孩高傲冷艳背后的本能的“潜意识”,让女孩和他迅速缩短心理和空间距离,制造一种轻松温馨氛围,俄顷和谐欢畅,融为一体。

    “坏”男孩只是他们的一些做法稍有出格或不合传统规范,美国人也许看得惯,中国人则看不惯。其实“坏”男孩常常成功的真正原因我想无非是“他”的行为破坏了女性或人类自己设置的某种虚伪的“矫饰”,使女孩复归大自然,使她活得更潇洒、更快乐、更超脱、更随心。“坏”男孩多是更人性化了的“大孩子”,“他”常能唤起女孩的母性和柔情,所以他能得到女孩的垂青。

    女孩子

    《中学生阅读》

    秦文君

    生日纷乱的风挟裹着6月的雨,那冲动的步伐如千军万马,从大街走到我小小的窗棂。我不明白,它竟能用它的热烈叩开我心灵的栅门?我的生日在雨中度过。我旋转;我举起双手捧接有亮光的雨点;我快乐而又忧伤的泪融进那茫茫的水帘中。

    15岁,炽热的多彩岁月。它拉开了蓄满情感的生活序幕:一个女孩的全部世界。

    妈妈在温柔的桔黄|色灯光下,忙碌的妈妈,不必再说任何柔情蜜意的话,凭借心灵感应,你会知道,有你做母亲,是我一生的幸运。我的爱将永远留给你,这也是一种永久恒长的缘分。

    妈妈,为我祝福,属于我的天空在远方,我的心已被那年轻明朗的它收容。那儿的空气、阳光、风,正是我积存了15年的向往。

    妈妈中。

    友情初次相遇,穿着白裙的娇小的你朝我害羞地一笑;在那仓促间,我知道,我们彼此进入了对方的心灵。多少寻觅,多少企盼,都在那安安静静的一瞬间找到归宿。

    然而,分别即在眼前。你要去远方,友情被拉成蓝色的海岸线,遥远而又漫长。我没为你送别,因为你美丽的身影仍日日在我眼前匆匆而过,如轻风,易感应而难捕捉;你没说再见,但我深知,从此往后,那荒凉的边城内,除了各种服饰的陌生人,还有个爱着我的穿白裙的女孩。

    朋友,离别和相聚都凝结着我们的缘分。既然彼此已将对方铭刻心间,又何必为不能朝朝暮暮厮守一处而哀伤。

    希冀我有着太多的希冀,它们浓烈,它们不断增长却从不更换。我希冀,百年老树般的孤独老人重萌青春;希冀每个人都能如愿;希冀冬天并不荒芜;希冀世上没有丑恶和噪音,希冀一切消逝的美好奇迹般地流转在清澈的黎明。

    我的希冀碎了一大片。

    我重新寻觅希冀,带着忧伤和思索。我想我能找到扎扎实实的它。在那沉甸甸的冀中,我会成为独立的人,如同一面鲜艳的旗,迎风飘呀飘。

    做一个高尚的人,永葆一尘不染的心灵,这便是我崭新的希冀,尽管前途未卜”“,结尾还在很远很远的未来。

    追赶总有失败和那么多的挫折在等待我,有些是小小的误会,有些便是失落;就如一心一意想赶头班车,早早等待,苦苦盼望,然而那是辆拥护不堪的车,在那一瞬间,它载着别人离去,将我的愿望一起遗失在清冷的站台上。

    常常有脱了班的车要去追赶,能否赶上我一无所知。我奔跑,我追赶,只因为不愿在等待中消磨和修剪自己。

    据说人只是世上的一个长客。对于我,它并不是一个可怕的烦恼。我喜欢这样的追赶,去追寻遥遥领先的理想;在追赶中,我是个自由自在的人生主人。

    女孩子的花

    福建文学

    唐敏

    相传水仙花是由一对夫妻变化而来的。丈夫名叫金盏,妻子名叫百叶。因此水仙花的花朵有两种,单瓣的叫金盏,重瓣的叫百叶。

    “百叶”的花瓣有四重,两重白色的大花瓣中夹着两重黄|色的短花瓣。看过去既单纯又复杂,像闽南善于沉默的女子,半低着头,眼睛向下看的。悲也默默,喜也默默。

    “金盏”由六片白色的花瓣组成一个盘子,上面放一只黄花瓣团成的酒盏。这花看去一目了然,确有男子干脆简单的热情。特别是酒盏形的花芯,使人想到死后还不忘饮酒的男人的豪情。

    要是他们在变化成花朵之前还没有结成夫妻,百叶的花一定是纯白的,金盏也不会有洁白的托盘。世间再也没有像水仙花这样体现夫妻互相渗透的花朵了吧?常常想象金盏喝醉了酒来亲昵他的妻子百叶,把酒气染在百叶身上,使她的花朵里有了黄|色的短花瓣。百叶生气的时候,金盏端着酒杯,想喝而不敢,低声下气过来讨好百叶。这样的时候,水仙花散发出极其甜蜜的香味,是人间夫妻和谐的芬芳,弥漫在迎接新年的家庭里。

    刚刚结婚,有没有孩子无所谓。只要有一个人出差,另一个就想方设法跟了去。炉子灭掉、大门一锁,无论到多么没意思的地方也是有趣的。到了有朋友的地方就尽兴地热闹几天,留下愉快的记忆。没有负担的生活,在大地上遛来逛去,被称做“游击队之歌”。每到一地,就去看风景,钻小巷走大街,袭击眼睛看得到的风味小吃。

    可是,突然地、非常地想要得到唯一的“独生子女”。

    冬天来临的时候开始养育水仙花了。

    从那一刻起,把水仙花看作是自己孩子的象征了。

    像抽签那样,在一堆价格最高的花球里选了一个。

    如果开“金盏”的花,我将有一个儿子;如果开“百叶”的花,我会有一个女儿。

    用小刀剖开花球,精心雕刻叶茎,一共有6个花苞。看着包在叶膜里像胖乎乎婴儿般的花蕾,心里好紧张。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呢?

    我希望能开出“金盏”的花。

    从内心深处盼望的是男孩子。

    绝不是轻视女孩子。而是无法形容地疼爱女孩子。

    爱到根本不忍心让她来到这个世界。

    因为我不能保证她一生幸福,不能使她在短暂的人生中得到最美的爱情。尤其担心她的身段容貌不美丽而受到轻视,假如她奇丑无比却偏偏又聪明又善良,那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多么痛苦。

    而男孩就不一样。男人是泥土造的。苦难使他们坚强。

    “上帝”用泥土创造了男人,却用男人的肋骨造出了女人。肋骨上有新鲜的血和肉,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痛彻心肠。因此,女子连最微小的伤害也是不能忍受的。

    从这个意义来说,女子是一种极其敏锐和精巧的昆虫。她们的触角、眼睛、柔软无骨的躯体,还有那艳丽的翅膀,仅仅是为了感受爱、接受爱和吸引爱而生成的。她们最早预感到灾难,又最早在灾难的打击下夭亡。

    一天和朋友在咖啡座小饮。这位比我多了近10年阅历的朋友说:“男人在爱他喜欢的女人的过程中感到幸福。他感到美满是因为对方接受他为她做的每件事。女人则完全相反,她只要接受爱就是幸福。如果女人去爱去追求她喜欢的男子,那是顶痛苦的事,而且被她爱的男人也就没有幸福的感觉了。这是非常奇妙的感觉。”

    在茫茫的暮色中,从座位旁的窗口望下去,街上的行人如水,许多各种各样身世的男人和女人在匆匆走动。

    “一般来说,男子的爱比女子长久。只要是他寄托过一段情感的女人,在许多年之后向他求助,他总是会尽心地帮助她的。男人并不太计较那女的从前对自已怎样。”

    那一刹间我更加坚定了要生儿子的决心。男孩不仅仅天生比女孩能适应社会、忍受困苦,而且是女人幸福的源泉。我希望我的儿子至少能以善心厚待他生命中的女人,给她们的人生中以永久的幸福感觉。

    “做男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办法珍惜他不喜欢的女人对他的爱慕。这种反感发自真心一点不虚伪,他们忍不住要流露出对那女子的轻视。轻浮的少年就更加过分,在大庭广众下伤害那样的姑娘。这是男人邪恶的一面。”

    我想到我的女儿,如果她有幸免遭当众的羞辱,遇到一位完全懂得尊重她感情的男人,却把尊重当成了对她的爱,那样的悲哀不是更深吗?在男人,追求失败了并没有破坏追求时的美感;在女人则成了一生一世的耻辱。

    怎么样想,还是不希望有女孩。

    用来占卜的水仙花却迟迟不开放。

    这棵水仙长得结实,从来没晒过太阳也绿葱葱的,虎虎有生气。

    后来,花蕾冲破包裹的叶膜,象孔雀的尾巴一样张开来。

    每一个花骨朵都胀得满满的,但是却一直不肯开放。

    到底是“金盏”还是“百叶”呢?

    弗洛伊德的学说已经够让人害怕了,婴儿在吃奶的时期就有了爱欲。而一生的行为都受着情欲的支配。

    偶然听佛学院学生上课,讲到佛教的“缘生”说。关于十二因缘,就是从受胎到死的生命的因果律,主宰一切有形和无形的生命与精神变化的力量是情欲。不仅是活着的人对自身对事物的感觉受着情欲的支配,就连还没有获得生命形体的灵魂,也受着同样的支配。

    生女儿的,是因为有一个女的灵魂爱上了做父亲的男子,投入他的怀抱,化作了他的女儿;生儿子的,是因为有一个男的灵魂爱上了做母亲的女子,投入她的怀抱,化做她的儿子。

    如果我到死也没有听到这种说法,脑子里就不会烙下这么骇人的火印,如今却怎么也忘不了了。

    回家,我问我的郎君:“要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他毫不犹豫地回答。

    “男孩!”我气极了!

    “为什么?”他奇怪了。

    我却无从回答。

    就这样,在梦中看见我的水仙花开放了。

    无比茂盛,是女孩子的花,满满地开了一盆。

    我失望得无法形容。

    开在最高处的两朵并在一起的花说:“妈妈不爱我们,那就去死吧!”

    她俩向下一倒,浸入一盆滚烫的开水中。

    等我急急忙忙把她们捞起来,并表示愿意带她们走的时候,她们已经烫得像煮熟的白菜叶子一样了。

    过了几天,果然是女孩子的花开放了。

    在短短的几天内她们拼命地放开所有的花朵。也有一枝花茎抽得最高的,在这簇花朵中,有两朵最大的花并肩开放着。和梦中不同的,她们不是抬着头的,而是全部低着头,像受了风吹,花向一个方向倾斜。抽得最长的那根花茎突然立不直了,软软地东倒西歪。用绳子捆,用铅笔顶,都支不住。一不小心,这花茎就倒下来。

    不知多么抱歉,多么伤心。终日看着这盆盛开的花。”“它发出一阵阵锐利的芬芳,香气直钻心底。她们无视我的关切,完全是为了她们自己在努力地表现她们的美丽。

    每朵花都白得浮悬在空中,云朵一样停着。其中黄灿灿的花朵,是云中的阳光。她们短暂的花期分秒流逝。

    她们的心中鄙视我。

    我的郎君每天忙着公务,从花开到花谢,他都没有关心过一次,更没有谈到过她们。他不知道我的鬼心眼。

    于是这盆女孩子的花就更加显出有多么的不幸了。

    她们的花开盛了,渐渐要凋谢了,但依然美丽。

    有一天停电,我点了一支蜡烛放在桌上。

    当我从楼下上来时,发现蜡烛灭了,屋内漆黑。

    我划亮火柴。

    是水仙花倒在蜡烛上,把火压灭了。是那支抽得最高的花茎倒在蜡烛上。和梦中的花一样,她们自尽了。

    蜡烛把两朵水仙花烧掉了,每朵烧掉一半。剩下的一半还是那样水灵灵地开放着,在半朵花的地方有一条黑得发亮的墨线。

    我吓得好久回不过神来。

    这就是女孩子的花,刀一样的花。

    在世上可以做许多错事,但绝不能做伤害女孩子的事。

    只剩了养水仙的盆。

    我既不想男孩也不想女孩,更不做可怕的占卜了。

    但是我命中的女儿却永远不会来临了。

    哦,孩子

    《散文》

    孙晓杰那些细小的花朵散发出永远的芬芳——题记一座空旷的大厅里,一个四五岁的圆头圆脸的小男孩,一边圆睁虎目,定睛望着高高的天花板,一边蹬动胖乎乎的藕腿,用劲儿地朝上蹦跳。那天花板上什么也没有,譬如一只小鸟,一只蝴蝶,或者一只晴蜒……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雪白。

    而且不消说,这小男孩所蹦跳的高度低得非常可怜,距离高高的天花板显得是那样遥远。但是这个小男孩毫不气馁,仍旧专注而认真地用劲儿朝上蹦跳,一下,又一下,咚咚有声。

    我在大厅的一隅看着这小男孩。我知道在这种时候最为讨厌甚至可恶的就是所谓“好心”。我不能阻止这孩子,我不能对他说:你的努力真是白费力气,你应当停止做这种傻事。我不能。在这个小男孩的心里,一定有着一种很宏大的愿望,一种幼稚却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决心。

    细密的汗水,从这个小男孩光滑敞亮的额头上爬了出来。但他仍旧专注而认真地用劲儿朝上蹦跳,一下,又一下……对于无望的追求是不是就是希望?明明难以企及,偏又锲而不舍。这种力量,尽管充满了悲剧意味,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这郁郁寡欢的小女孩。她的父亲是我的战友,母亲在她三岁的时候患血癌死了。作为母亲唯一珍贵的遗产,她被外祖父母留养了下来。外祖父母的爱是不用怀疑的。

    大约一年之后,小女孩的父亲在南海之滨一座小城重建了家庭。但是这个家庭因种种缘故没有维持几年便解体了。当小女孩的父亲一路风尘地又来到她的身边时,她执拗地拉着父亲的手,到她的老师家,到她所能找到的每一个同学家,一遍遍地,指着自己的父亲,对老师和同学说:“这是我爸爸!”这似乎是一个很特别的时刻。这个时刻一定是她计划了很久的,梦想了很久的。在每天上下学的学校门口,同学们扑向父母的欢叫声中;在暑期寒假的家长会上,老师充满疑窦的目光里,她一定就开始想望这个时刻。她要证明的只有一件事或者一句话。这件事或者这句话对其他同学来说是不屑一顾的,甚至是可笑的,但对她是多么的重要!现在她如愿以偿。她骄傲的口吻和自得的神情令人吃惊。

    其后的某一天里,她因为过于惹人生气而挨了父亲的揍。这么一件糟糕倒楣的事情到了她那里,却作为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成了类似于抚摩的享受。她竟然从郁郁寡欢里走了出来,变得快乐、伶俐而又聪颖。她怀着一种极强烈的冲动刻意寻求这种体验。每一次挨揍过后,愈加增添了她对父亲的热爱和依恋之情。

    这个小女孩!每每想到这个故事,就依稀看见一颗的孤独里,在热烈的渴盼中,那么令人怜悯地悸动……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刚刚从水族宫里走出来。他们兴奋的脸上水光粼粼。

    小女孩扑闪着毛茸茸的大眼睛,“如果让我俩留在水族宫里,”她对着小男孩说,“变成鱼,你愿意变成什么?”“黑魔鬼。”小男孩几乎不假思索地答道。

    小女孩叹了一口气,“那我也变成黑魔鬼算了。我原先是想变成鹅顶红的。”

    “那我就变成鹅顶红吧!”小男孩热烈而爽快地说。

    他们把手拉在了一起,洋溢着轻盈、安适的欢乐,穿过熙熙攘攘的大街……不久以前,一位来中国观光旅游的美国老太太,用那根曾经指点过世界许多名胜的手指,在一群中国孩子中指点了三下,于是三个孩子:一个10岁的女孩,一个7岁的男孩和一个大约有5岁的女孩,站到了这位美国老太太的面前。

    美国老太太拿出一只玻璃瓶子。瓶肚很大,瓶口很小。三只刚能单独通过瓶口的小球正躺在瓶底。小球上各系一根丝绳,像青藤一样从瓶口爬出来,攥在这个美国老太太的手里。

    美国老太太狡黠而自负地笑了一下,对着一旁的中国主人说,都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现在我要试一试。

    三具中国孩子露出紧张惶恐的神色。

    她宣布游戏规则。这三个小球分别代表你们三个人。这个瓶子代表一个干井。

    你们正在井里玩。突然,干井里冒出水来,水涨得很快,你们必须赶快逃命。记住,我数七下,也就是只有七秒钟,如果你们谁还没有逃出来,谁就被淹死在井里了。

    她把三根丝绳递给了三个中国孩子。

    空气骤然凝滞了,好像死神正在四周徘徊。

    美国老太太作出一个表示开始的手势。只见那大约5岁的女孩很快从瓶里拉出了自己的球;下来是那个7岁的男孩,他先是看了一眼比自己大的女孩,接着迅速地将自己的球拉出瓶口;最后是那个10岁的女孩,从容又轻捷。全部时间不到五秒。

    美国老太太惊呆了。本来一场惊心动魄的游戏,竟这么平淡而乏味地结束了。

    她先问那个小男孩,你为什么不争先逃命?小男孩摆出一副很勇敢的劲头,手指着那个最小的女孩,“她最小,我应当让她呀!”她又问那个10岁的女孩。“三个人里我最大,我是姐姐,我应该最后离开。”女孩说。美国老太太又问,那你就不怕自己被淹死?女孩答道:“淹死我,也不能淹死弟弟妹妹。”

    泪水刷地一下就从美国老太太的眼里涌了出来。她说她在许多国家试过这种游戏,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孩子能够这样完成它,他们争先恐后,互不相让……聪明究竟是什么?三个孩子告诉我们的是:聪明不仅仅是智力发达;聪明是一种爱,一种忘我、无畏的品格。

    哦,原来长大了

    中国医学生

    无垠

    什么时候小鞋子变成了大鞋子,短衣服变成了长衣服,冲天的羊角辫变成了披肩发或微微浪起的卷发,脸上何时又抹上了一层淡淡的胭脂,嘴唇为什么变得红亮红亮的,身上何时又散发出若有若无的香味,肥大的超脚裤怎么变成了紧身的牛仔裤,为什么出门前总在镜前照一下,什么时候学会了美,为什么要体现气质,要追求协调,要有风度?哦,原来是长大了……小时,看见别人有好看的玻璃弹子,好看的玩具,就蛮横地说:“给我,给我……”玩扑克竟被姐姐的“氢弹”给炸哭了,扑克牌甩了一地,闹得不可收场。演小话剧竟敢在台上扯起嗓子喊“爷爷”,台下就有应声。别人叫唱歌,就大摇大摆地唱起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歌词记不住了,唱半截就不唱了,想起了又接着唱。童年的天真、快乐甚至不讲情理,蛮横的要强哪里去了?哦,原来是长大了。

    小人书变成了小说,小书变成了大书,薄书又变成了厚书,什么时候从“妈妈”的牙牙学语变成了滔滔不绝的话语,一横一竖怎么又变成了a、b、c,棍棍加法怎么变成了微分、积分?哦,原来长大了。

    什么时候学会了说:“妈妈,我要学裁衣,我要,我要……”数不清的“我要”……最后,你做出了合体的衣服,可口的饭菜,从前你不是总要说让妈妈做吗?

    哦,原来长大了。

    为什么昔日的好友变得四目相对,无言以答,何时用客气的寒暄问好替代了融洽的交谈?你试图努力消除这隔阂,可却又找不到话题,你试图去寻找这答案,去明白为什么,可从为什么中又冒出了更多的为什么。哦,原来是长大了。

    什么时候学会了望着天上的彩虹,又想起了三棱镜透过得到的彩虹,赤、橙、黄、绿、青、蓝、紫,频率越来越高,波长越来越短,什么时候知道了这彩带的规律。哦,原来长大了。

    什么时候学会了忍耐,什么时候懂得了谅解,何时增添了忧虑,何时内心充满了矛盾,何时你又在徘徊,何时你又犹豫不定,何时辨别了对与错,是与非,何时你又在徘徊,何时你又犹豫不定,何时发现了周围的一切不再是童年的一切?有一天你突然感到你变成复杂的有机体,你突然觉得你肩上应挑起一副重担。哦,原来是长大了。

    有一天,有人问,当你在沙漠上徒步旅行时,突然看见一只瓶子,你是拾起来小心珍藏呢?还是绕开它不予理睬呢?还是拾起来砸碎呢?

    继续向前走,看见一座古堡,你是绕着它走过还是径直穿过?

    你发现有水了,你是希望水越多越好,还是只求水够你喝就行呢?你是希望水清澈?还是毫不介竟呢?

    继续走,看见一所房子,你要在这所房子里留宿一夜,你是否设想一下里面的布置?

    当你躺下时,突然从天上飘然降下一位美丽的仙女,你是惊奇地凝望着她?还是跟着她走向另一个世界?听来,就像诉说着一个古老、奇异而荒诞的传说,人、沙漠、瓶子、古堡、水、房子、仙女……别人告诉你,那个瓶子是你的初恋,那座古堡是你的困苦,那水量是你的追求感、知足感,那水质是你朝夕共处的人,那房子是你的小家,那位美丽的仙女是你的死神,你在沙漠上走,就是你的人生旅途,什么时候知道初恋、困苦、追求感、知足感、人生、还有死神?哦,原来是长大了……

    怕

    《臭老九酸老九香老九》

    赵曙光

    我从小就怕。什么都怕。妈妈说我是“小蛋抱的”我怕狗吠,我怕狗不声不响下口咬,我怕伸出舌头瞪着红眼的狗。我怕疯狗,我见了狗,就怀疑它是疯狗。我怕狼狗,更恨狼狗,尤其憎恶日本狼狗。那是抗日战争的第四年,一天早晨我背书包上学,走在日本人住家门口,忽然门开了,一条狗,一条狼狗蹿了出来,扑我。我跑,它赶。我急中生智,摘下书包,抡开了,狼狗一扑一退。我抡书包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我边抡边退,退出扑击圈。一个日本人龇着狼狗似的牙笑着。我怕狼狗及其主人。直到今天我恨狼狗及其主人,从未麻木而丧失警惕。

    我怕住在同房间的人丢了东西、财物、票证。因为谁都在被怀疑之列。在学校里,在单位里,我怕那里只有一条街,走在路上,一式地点头,给别人点头,别人给自己点头,双方努力点头;还要陪上掌握分寸的笑;还应有相应的不冷不热、不东不西的话语,如“吃了?”“今天天气挺好!”“到哪儿去?”之类。我怕因此疏忽,而破坏了人们的印象。”“我怕鬼魂,我怕从来没见过的鬼魂,我怕酒鬼、醉鬼,我怕烟鬼、大烟鬼,我怕赌棍、赌鬼,我怕吝啬鬼。我怕一切有鬼的地方、有鬼的事情、有鬼的人。我怕各种各样的神,我最怕坏人变成了神。

    我怕假天才、假英雄、假模范,他把人们带进了死胡同,把世事弄得颠倒了,在人际间造成更多的仇恨和矛盾。我怕有权力者乱使用他的权力,用各种口号、方法压制人、欺侮人。我怕大权力者和小权力者相勾结而盘根错节,一切都会变了样,推不动,拉不动,钻不动。我怕一言堂。

    我怕不顺心而自己发火。发火,我不敢对别人,因为我怕别人。发火,只能对我的孩子。孩子也是“小蛋抱的”。孩子也怕,首先怕我。孩子有怕的理由,怕我病死,怕我被车撞死,怕我脑溢血而死,怕我肝癌而死,孩子说:“爸,我真怕你死。”怕我死给她带来不幸。我又不能不死。该死的时候,我会选择安乐死。我对孩子说:“你经济已经独立,够吃够用,你怕我死,不是为经济断源的缘故。那是为什么呢?”孩子说:“爸,我怕想念你。”我说:“我知道我没有什么值得你想念的。你多想想我那些对不起你的地方,就不会想念了。”孩子说:“怕你的魂来吓我,托梦吓我。”这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是不相信人死了有灵魂的。真有灵魂,从古到今以至未来的灵魂,也就太多了。我不希望人死了再有什么灵魂。当然这可能是我的狂话,知道得太少的话,不知天多高地多厚的话。不过如果真有灵魂,我决不会来吓唬我的亲人、我的孩子,因为我有许多地方对不起你,我欠了你的债。生下了你,却将许多缺点、弱点遗传给了你,其中之一就是“怕”,“怕”是低能儿、弱者的一种品质,使你苦闷在一个环境里而不能自拔。但我确没有力量给你安排一个好的工作好的前程。因我的不幸,使你也十分不幸了。如果人真有灵魂,那么,我预先以我的灵魂对你保证,将来我的灵魂浪迹天涯、飘游四方时,遇到你的住处,一定躲得远远的,丝毫不干扰你。我也不托梦给你,因为梦会使你害怕,噩梦,梦中怕,醒来怕;甜梦,醒来空虚得怕,失望得怕。为了不使你怕,我不托给你任何的梦。我记起,一级高速路两旁的标语:保护地球,给后代一个蓝天、碧水、绿树的世界。孩子呵,你该有个无忧无虑的日子。

    朋友和其他

    台湾散文选萃

    杏林子

    朋友即将远行。

    暮春时节,又邀了几位朋友在家小聚。虽然都是极熟的朋友,却是终年难得一见,偶尔电话里相遇,也无非是几句寻常话。一锅小米稀饭,一碟大头菜,一盘自家酿制的泡菜,一只巷口买回的烤鸭,简简单单,不像请客,倒像家人团聚。

    其实,友情也好,爱情也好,久而久之都会转化成亲情。

    说也奇怪,和新朋友会谈文学、谈哲学、谈人生道理等等,和老朋友却只话家常,柴米油盐,细细碎碎,种种锁事。很多时候,心灵的契合已经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来表达。

    朋友新烫了个头,不敢回家见母亲,恐怕惊骇了老人家,却欢喜地来见我们,老朋友颇能以一种趣味性的眼光欣赏这个改变。

    年少的时候,我们差不多都在为别人而活,为苦口婆心的父母活,为循循善诱的师长活,为许多观念、许多传统的约束力而活。年岁逐增,渐渐挣脱外在的限制与束缚,开始懂得为自己活,照自己的方式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不在乎别人的批评意见,不在乎别人的诋毁流言,只在乎那一分随心所欲的舒坦自然。偶尔,也能够纵容自己放浪一下,并且有种恶作剧的窃喜。

    也越来越觉得,人生一世,无非是尽心。对自己尽心,对所爱的人尽心,对生活的这块土地尽心。既然尽心了,便无所谓得失,无所谓成败荣辱。很多事情便舍得下,放得开,包括人事的是非恩怨,金钱与感情的纠葛。懂得舍,懂得放,自然春风和煦,月明风清。

    就让生命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吧。犹如窗前的乌柏,自生自落之间,自有一分圆融丰满的喜悦。春雨轻轻落着,没有诗,没有酒,有的只是一分相知相属的自在自得。

    夜色在笑语中渐渐沉落,朋友起身告辞,没有挽留,没有送别,甚至也没有问归期。

    己经过了大喜大悲的岁月,已经过了伤感流泪的年华,知道了聚散原来是这样的自然和顺理成章,懂得这点,便懂得珍惜每一次相聚的温馨,离别便也欢喜。

    朋友是好书

    朋友是另一个自己——亚里士多德

    王泽民

    我爱读书,尤爱读好书。好书也者,朋友是也。

    朋友是好书。其中有些只有几页,有些却洋洋洒洒。有些是精装书,有些是袖珍本。但读到最后,总是这样或是那样的一句浓缩的话,这些话足以在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支撑人生。

    树新曾与我抵足四年。他生病时,在西安上学的妹妹特地寄来10元钱要他注意身体。他呢,又添加了5元,把钱退寄给了妹妹。我不解其意。他便说道,“这是父母给她的生活费,她自己从口边省下来的。我,怎么能要呢!更何况,我们,”他做了个手势,意思是,男孩子们,“对凑起来比她们更容易。”“嘿,真有你的!”我拍他一掌。

    这是我读到的第一本好书。这本书教会了我什么叫自立。

    朋友是好书。凡这类书,都必是由可爱的品性和独特的个性写成的。

    志超也是同窗好友。思想解放,感觉敏锐,属于新派人物。衣着打扮,常常独出心裁,引人注目。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灼灼活力。毕业分手,大家纷纷赠言:天生你材必有用!

    在我眼里,这是一本优美而热情奔放的散文诗集。这本书教会了我“人是血肉之躯”的道理,也使我真正理解了“生活之树常青”的名言。

    朋友是好书。但这类书是非“悟”不能读的。

    初识汪宁时,并不拿她当一本好书看。她见别人争长论短,也只是随和地笑笑。所以,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属于那种可以一览无余的小说类的。有一天,她来还书,一本诗集。于是我们便谈起诗来。她信口说道:“……拜伦洒脱、随意、决断,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泰戈尔的诗情感浓得能从笔尖上掉下来……叶赛宁像个天真的孩子,他的诗我只喜欢‘死了并不更新鲜’一句……”这些都是我平时读诗时感到而还道不出的,一经点破,恍然大悟。我由是顿悟到眼前的汪宁原来是一本真正韵味独具的好书。如水一般的看似平淡,如水一样的万千情趣。我后来从这本书中读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诸如诗性与风度,情趣与理智,洒脱与淡泊等等。最难得的是我因这本书而懂得了诗性的生活是最高的生活这样一种价值观念。

    朋友是好书,读通了便为知己。

    朋友是好书。朋友们常聚不散当然求之不得。一旦离别,珍本善本就自然读不到了。这时候,只好鱼雁传书,读读这些活书的影印本。虽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