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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狐仙第15部分阅读

    就算不谙世事,不理会世俗,但是终究看得出来,伊布格玛苏有着很严重的心理病症,自己的所作所为简直和仗着实力欺负人没有区别,因而犹豫了一下,还是松开了手掌,将其搀扶起来,这倒是让伊布格玛苏愣了一下,抬起头诧异的看了林曦一眼。

    安静下来的伊布格玛苏意外的有一种恬静高贵的气息,宛如一个公主一样,尤其她一头黑发,宝石一样翠绿的眸子,眉心那振翅欲飞的蓝色神鸟,充满了神秘与空灵的味道,就是林曦都看的感觉如此美人,秀色可餐,忍不住的伸出手掌摸了摸她眉心那神鸟图腾。

    “你长的真漂亮……”

    伊布格玛苏被林曦一摸,不知道为何浑身一抖,脸色竟然变得红彤彤的,宛如害羞一样,小脸如同红透了的苹果,真是可爱极了,但是马上,她好像醒悟过来,眼中闪过一丝羞愤之色,一把推开林曦的手掌,对着她一阵咬牙切齿,“你这个该死的福克斯,你想羞辱我吗。”

    林曦一愣,不解自己怎么羞辱她了,就见伊布格玛苏跑着捡起了她的黄金面具,一把戴在脸上,顿时气势再次发生翻天覆地的剧变……

    “嗷!该死的福克斯!我要让你知道,羞辱我的代价!!!”

    巨大的金刀闪耀出刺眼的光芒,犹如一轮金色的骄阳突然出现在夜空当中,只见浑身刀光闪烁的金刀王,站立虚空,光芒万丈,真如同一个太阳神灵,神力浩荡,威严无比,让所有人都死心塌地的跪拜下来,一如看到神灵一样,就是艾格看来都心惊胆颤,心中惊叹说道。

    “好厉害,这个金刀王的实力,简直比得上我父亲了,不知道师傅情况怎么样,能不能应付……”

    想必金刀王那恢弘浩大的气势,林曦却没有太多的表现,她只是浑身沐浴霞光,飞舞空中,脚下一轮钩月似地剑气,宛如一个月宫仙子,圣洁高贵,神鬼不能侵犯。

    “恩,果然,据说魔……一旦愤怒,力量就会呈现几何倍的增加,当中是一个为战而生的奇异种族,不过你这种方法,肯定会减短生命吧。”

    林曦声音不大,而且呈现一道丝线一样,只有金刀王能够听到,但是越是如此,她就越发愤怒,狂怒,不惜燃烧生命,也要杀了林曦。

    “只要杀了你,一切都无所谓,让你看看我绝世刀法屠神魔的第四招——万魔难敌!!!”

    嗷唔!!!

    金光爆闪,几乎照亮了整个天空,宛如骄阳突显,几乎刺瞎了所有人的眼睛,光芒当中,一头巨大无比的金色天狼出现,只见这只天狼,仰天长啸,发出凄厉的狼嚎,它两肋鼓起,刺啦一声,竟然长出一对雄鹰一样的翅膀。

    猛虎插翅,万夫莫敌,天狼生翼,鬼神辟易。

    只见这金色天狼张开巨大鹰翼,飞舞空中,撕咬而下,化为一道巨大无比的刀光,勇往直前,斩断一切,诸神都无法阻挡,万魔都不是对手。(不好意思,工作以外,这两天清闲,努力爆发,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卷  第四十二章 主人与奴隶

    第四十二章主人与奴隶

    屠神魔刀法,乃是金刀王被软禁在草原深处,孤单寂寞当中,自我创出的一套顶级刀法。

    也就是这一套刀法,让她真正踏上刀法的至高境界,成为一代刀术大宗师。

    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神不可测,单纯这三招,就已经到了鬼神难敌的境界,然而这一招“万魔难敌”一出现,顿时这天地都受到了影响。

    魔族是天生的战斗种族,据说魔族一生下来就具有成年人的力量,他们稍加训练就是一个强大的战士,如果修炼了顶级的武学,开发出肉身潜在的力量,更是神灵也为之头疼,而且在所有魔族当中,最让人感到棘手的,其实还是那些魔族混血,这种人,往往因为混血,力量发生变异,经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发挥出超越想象的力量。

    只见金刀王这愤怒当中,创出了她第四招刀法,刹那之间,她心灵突然变得一片空旷,五感六识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她眼睛一闭,却仿佛变身是眼睛,就是体内都仿佛“看”的一清二楚,洁白的骨骼,湛蓝的血管,粗大的筋脉,爆炸一般的肌肉……

    恍惚当中,她仿佛一下子对自己的身躯有了全新的认识,同时很多修炼当中不理解的,不明白的,不懂得的,竟然在这一刹那,全部融会贯通。

    松柔开阖,心与神合,神与气合,气与力合!内外仿佛融为一体,不分彼此,所有斗气发生本质转变。

    哗啦啦……

    她仿佛听到了斗气流动发出的流水似地响声,一股股斗气好像突然之间成了匆匆的流水,虽然数量上一下子减少了许多,但是本质上却好似水蒸气变成了水,这是本质上的改变,也是不如武道第二个境界的一大征兆,斗气如水,举轻若重!!

    “哈哈哈,举轻若重,举轻若重,我竟然达到了这个境界,该死的福克斯,你没有想到吧,我竟然在这个时候打到了举轻若重!!!”

    金刀王也不知道为何,她突破了境界,内心无比喜悦,然而第一个想要和她一起分享这一份喜悦的,竟然是这个让她恨不能咬死的福克斯。

    林曦听了,却是淡淡一笑,笑的风轻云淡,但是却美的倾国倾城……

    “不错,不枉我指点你一番,不过你刚刚踏入这个境界,还不稳定,需要一场战斗来稳定境界,来吧,把你所有的本领都使出来,让我都给你指点指点。”

    林曦语气好似师傅教导徒弟一样,让金刀王愣了一下,却是再一次大吼,爆发山崩海啸一样的滔天怒火,“福克斯,你这找死!!!!!”

    “屠杀诸天神魔,万魔不能匹敌,有本事你挡下我这一刀!”

    唰!

    巨大的刀芒长达十几丈,宛如一条金龙一样,扫荡鬼神,万魔难敌,锋利至极的刀芒可谓是步步紧逼,刹那间出现在林曦眼前,刀刀砍下,步步惊心,然而林曦不急着破解她的刀法,然而收敛力量,一股剑气融入手指当中,那手臂再次变得晶莹剔透,呈现半透明一样的冰肌玉骨。

    手臂当枪,手指是剑。

    剑乃短枪,枪是长剑,内家拳当中,剑法与大枪术没有绝对的划分,剑术高手拿到大枪也能刺出万朵梨花,而枪术高手拿到长剑一样可以杀人如剪草,然而林曦的境界,比之那些高手还高上不知道多少层境界,当即手臂是枪,手指当剑,叮叮当当,与这巨大刀芒激斗起来。

    场面宛如神魔大战,绝对惊心动魄。

    只见高天之上,一条十几丈巨大的金龙与一个小小的身影打成一团,那金龙矫健凌厉,霸道无边,但是那小小的身影,却屹立空中,不动如山,就是那金龙再如何厉害,也无法伤到其分毫,这让众人看到目瞪口呆,而金刀王自己也目瞪口呆。

    “不可能,不可能,我明明突破,我明明打到了举轻若重,你怎么会这么轻松!!!”

    金刀王怒吼连连,黄金面具后面,翠绿色的眼睛当中眼泪都流出来了,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怎么回事。

    “啊啊啊啊啊,这是你逼我的,是你逼我的,我要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第五刀,也是我最强最可怕的一刀——诸神黄昏!!!!!”

    喊出这一句之后,金刀王突然浑身发出火焰一样的金色光芒,她在这金光当中,仿佛要浴火涅槃,林曦一惊,这一次她终于感觉到一丝危机,这是她这不知道多少年来,第一次感觉到危机,然而惊愕之后,却更加兴奋起来,微微一笑,仿佛一个看到精彩表演即将上演的小女孩。

    “来吧,让你看看你这一刀如何。”

    这一次金刀王没有说话,这第五刀,只是一个朦胧的草创,仓促之间使用出来,金刀王还没出手就感觉到有些失去控制,感觉到生命力在飞快流逝,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但是她义无反顾,手上金刀一动,也不见劈砍,但是却见一抹刀光自虚无中来,凝聚成了一口金灿灿的大刀,这口大刀的形式,好像诸神天使的长枪,又好像是恶魔骑士的战矛,更好像是远古时代,神魔祭祀上天的祭祀之刀,一刀下去,神魔都要死亡。

    林曦露出了罕有的凝重,她头顶上飞出精光四射的本命剑元,同时还飞出一颗雷霆密布的雷丸,只见雷丸摇身一般,化为一杆古朴的长枪。

    “诸神黄昏,一切终结,如果这一刀你还能挡下,我从此以后,绝对服从你的一切安排,就是让我死我都绝不反抗一句。”

    金刀王这一刀,突破极限,势如破竹,瞬息之间,就降落到了林曦的头顶之上,一剖而下,一股死亡笼罩,宛如远古战场,无数神魔陨落,诸神黄昏再现。

    面对这样的一刀,林曦双手一合,形成阴阳掌势,只见雷丸剑元分别融入双手,只见转动正一反,万千剑气雷光归于一束,随手而转,驾驭剑光,控制雷霆,光华凌厉,正反成圆,半空里正是结成了一道端端正正的太极阴阳鱼,只是这个阴阳鱼一半是白,一半是蓝,显得有点古怪。

    太极抱圆印————易有阴阳,阴阳生太极,太极生万物。

    面对这携带死亡气息的“诸神黄昏”,她的一个太极抱圆印却发出沛然生机,这一股生机对上这浩荡的死气,却成了生死之间的对战。

    刀与剑!

    生与死!

    规则与大道!!

    碰!!

    双手抓住了金刀,这近乎极致的对决,在外表上实在是好像一个“空手入白刃”的表演,并没有太多的花哨可看,但是真正交战的两人,却在这一刹那只见,精气神都高度的统一,两人都拿出了绝世的本领,刹那之间,刀芒千回百转,似惊龙,如游蛇,快如风,疾如电,狠如魔,绝如神,但是林曦双手,始终呈现阴阳抱和,来回转动,以不变应万变。

    金刀王只感觉自己仿佛落入了一个泥潭,四面八方都被死死的限制,无论她如何挣扎,都无法摆脱,甚至有一种越陷越深,永远沉沦的感觉……

    碰!

    还是林曦棋高一筹,双手以缠丝化劲将这刀法缠绕了不知道多少劲道,如同泥牛入海,全无消息,然后她一掌平平探出,打向金刀王的面目。她是无论如何都躲闪不开,被这一掌结结实实打中,但是却没有收到一点伤害,只有脸上面具出现一道裂缝。

    咔咔——

    一道裂缝蔓延开来,最终化为无数道裂缝,密密麻麻,面具化为了齑粉,露出了金刀王那姣好的面容……

    “我败了。”伊布格玛苏咬着牙,底下了头颅,翠绿色如宝石一样的眸子当中,盈满泪水,那模样真是说不出的动人,林曦站在她面前,虽然比之伊布格玛苏低了半个头,但是一股气势显露,却衬托的她无比高大,她温柔的拭去伊布格玛苏的泪水。

    “我败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奴隶,你,就是我的主人。”

    这是魔族的规矩,魔族当中,失败者就是胜利者的奴隶,胜利者有权任意处置失败者,哪怕是让她自杀。

    林曦摇摇头,没有让她自杀,不过却让她做了一件比自杀还难受的事情。

    “走吧,找一个房间,你把衣服脱了,让我好好检查检查,魔族的身体,奥秘无穷……”

    伊布格玛苏:“……”

    第三节 第一章 祖师爷

    大山当中,气候总是变幻无常,经常大白天还仿佛炎炎夏日,而到了夜晚,却冷的透骨,尤其覆盖着大量灌木山林的山岭之巅,那夜色凄迷,恍如凉水一般,走入山林,再被呼啸如狼嚎的山风迎头一吹,就是穿着厚实无比的皮毛衣服,都让人感觉犹如一盆冷水迎头浇下,冷的浑身哆嗦。

    仙境一样的幽谷,依旧那样的清冷,尤其到了晚上,山里面万籁俱静,只有风声狼嚎,而小小的竹屋当中,点点灯火,更加衬托的这里幽冷寂寞。

    依旧是满天残星的时候,竹屋当中,一盏煤油灯屋子里燃烧了黄豆大的一点灯火,照亮了周围三尺,艾格盘坐在一张厚实的羊毛毯上,盘腿而坐,眼睛似闭非闭,缓缓的在呼吸吐纳。

    这是林曦传授给他的练气之术,几乎每天艾格都打坐从半夜到近乎天明,几乎替代了睡眠,这种练法,使得他每天都保持着修为精进,心灵一片寂静。

    呼,一丝风吹草动,一丝凉风从窗户飞入房间,吹的灯火猛烈跳动起来,艾格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睁眼,眼中射出一股刺眼的精光,他嘴唇一摄,一道气流喷出,嗤啦的一声,两股气流碰撞,房间一响,油灯里“啪”的一声爆起了一朵灯花,光芒一阵颤抖。

    “打坐完了,该开始练功了。”

    艾格吐出一口气之后,从那毯子上慢慢站起身子来,他弯腰扭胯,身体一动,关节骨骼顿时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爆响,无比响亮,宛如体内点燃了一串炮仗似地。

    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脚,艾格看煤油灯当中煤油几乎烧尽,就往里面添加了一些,顿时光芒照亮,房间里面明亮了很多,灯火一阵通亮,照耀的房间墙壁上一副画卷清晰映入眼眶,这是一副古色古香的中国画,上面用毛笔画了一个持剑道人的背影,看不清长相,只有背影,但是这画画的人,笔力实在是非凡,一股股铮铮剑意,透过画卷,展现出来,就是普通人一看,都会感觉到一股锋利的感觉,而艾格一看,更感觉有所收获。

    “只是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师傅把他画出来,要我每天跪拜,究竟是做什么?”

    这幅画是林曦画的,上面的道人,按照林曦来说,就是“祖师爷”,既然学习内家拳,就必须拜“祖师爷”,每天修炼之前,都要对着这副画卷三跪九叩。

    这究竟有什么用林曦也没说,但是却要求艾格每天必须跪拜,如果一天不跪拜,上去就是一顿胖揍,别看艾格已经是人高马大,壮实的能一个人打翻一百个壮汉,但是在林曦手中,却是一根手指头都挡不住,因而他老老实实的每天跪拜,日积月累,一年多下来,也已经养成习惯。

    跪在地上,朝着“祖师爷“画像虔诚的三跪九叩,当完成之后,只感觉内心一片空灵,心思更加纯洁,仿佛在这“祖师爷”画像当中,得到了什么,让艾格再不敢有一丝亵渎,他每天都准时准刻,虔诚叩首。

    跪拜完了,艾格走出房间,来到竹屋后面的一个小小茅草屋当中,扒开一些烧过的泥土,只见当中埋了一个硕大的泥球,大约有篮球大小,艾格一摸,还十分烫手,不由嘿嘿一笑,扒拉出来,手指一曲一弹,啪的一声,泥球就裂开了,里面一个由树叶包裹的事物出现,一股股浓郁的香味溢出。

    “嘿嘿,这叫花鸡烧的正好,又焦又嫩,个大肉肥,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再配上一点烈酒,当真是天堂一样的美味。”

    凡尔纳丝现在已经不再这里,她留在了金刀王所在的马贼团当中,自从服用了一滴林曦的鲜血之后,凡尔纳丝明显发现,已经损坏了的魔法根基真的有可能治愈之后,顿时就不再满足之前这种生活,她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或者说是复国心极其旺盛的人,自从她青梅竹马的阿德尔死去,她在这世界上最后的牵挂就是艾格与阿斯拉王国复国了。

    金刀王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曦打败,成为林曦的奴隶,这让马贼团当真的人既是惊讶,也是认同,草原当中,没有那些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里的人性格如狼,只跟随强者,林曦将金刀王打败,只能说明林曦比金刀王还要强大,跟随一个顶级强者,这些马贼不但不反对,反而无比激动。

    当然林曦不可能真的要了这些马贼当手下,她有不需要争霸天下,何须这些手下,但是艾格需要,凡尔纳丝需要啊,因而在艾格一番求情之下,这些马贼,毫无任何阻碍的成为了未来阿斯拉王国复国的根本,被凡尔纳丝强加训练,不停扩张,力求让这马贼团成为一只精悍的正规军。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活儿,艾格还需要学习本领,所以全部拜托了凡尔纳丝,凡尔纳丝也是能力极强的人,她不但答应了,而且还做了保证,同时与神圣联盟的圣安东尼奥进行了一系列的商谈,具体的结果艾格不清楚,但是能够肯定的一点就是,阿斯拉复国有望。

    大口的咀嚼鸡肉,鲜嫩肥美的叫花鸡,可不是一般的鸡,而是哀陨山脉当中,一种特产的小型魔兽,叫做“飞天火鸡”,它在外型上虽然是一只鸡,但是不但能够飞行,而且还能喷火,最可恶的是,这种鸡每次出现,都是几十上百只的一起出现,那齐刷刷喷出的熊熊火焰,就是那些皮坚肉厚的大型魔兽都头疼不已,因而想要吃到这种鸡的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飞天火鸡的肉的确鲜美啊,可惜捕捉起来太难,这种魔兽每次出动都是一大群,想要抓其中一只,除非落单,不然真是没办法,哎,难怪这种飞天火鸡的肉,被称之为黄金鸡肉,的确这样一只鸡的价格几乎等同于同样重量的金币了。”

    山中只剩下了林曦与艾格两人,林曦随着修为不但提升,加上吞服了生命甘露,对于食物的需求越来越少,每天几乎只是吃一些水果,甚至水果都不吃,只喝一点水,完全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典型,而她不需要吃饭,艾格可还需要,加上这是大山当中,运输不便,加上没了凡尔纳丝,艾格只能自力更生,在每天练拳之余,还有想方设法抓捕猎物,填饱肚子,好在他现在拳法有成,如果只是填饱肚子还真不能什么难事。

    飞天火鸡肉质鲜美,富含极高的能量,同时骨头当中也具有美味至极的骨髓,加上此时艾格功夫精进,牙口极好,食欲旺盛,就是骨头都碾碎吃了下去,当真是“吃肉不吐骨头”,吃光鸡肉,喝下几口烈酒,艾格顿时感觉额头冒汗,身体发烫,浑身有劲。

    “好,开始练拳吧。”

    吃完歇息了片刻,感觉已经消化了差不多,他慢慢的收拾了一下,换上一身练功的劲装,四肢挂上沉重的铅块,而身上也套上一个装满铅块的负重背心,然后提升一口大刀,他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山上走去。

    值得一说的是,艾格手中的大刀,长达五尺,金光闪闪,样式古朴,重达百斤,俨然就是金刀王手中的那一口上古神兵利刃。

    第三节 第二章 大五行拳剑术

    第二章大五行拳剑术

    这把刀是金刀王送给艾格的,或者说是“借”给他的。

    金刀王伊布格玛苏的身份,只有林曦一人知道,她败给林曦,按照魔族的规矩,当了林曦的奴隶,生死都归她管理,但是林曦除了检查了一下她身体当中的奥妙,其他并没有让她干什么,不过却在修为上再次指点了一番,提出来“无刀胜有刀”的境界,这不是吹瞎话,忽悠人的话,而是金刀王的境界,也确实触摸到了这一层,但是东西就好像窗户纸,如果林曦不点破,不让她舍去手中金刀,修炼刀气法门,她这一辈子都休想踏入更高的境界。

    然而这样的一把神兵利刃,如果弃之不用也实在是太可惜,艾格当时是腆着脸皮,上去“借刀”,也幸亏她是林曦的弟子,也幸亏金刀王认识到要想继续突破必须要舍去手中长刀,凝练出刀气之道,于是就将这看成生命一样珍贵的宝刀“借给”艾格,不然艾格就算他老子当面来求,金刀王也非要将他砍成包子馅。

    金刀真正尺寸是五尺五寸,刀身四尺,刀柄一尺五寸,重达一百零八磅,宽余手掌,厚达三寸,上面刻有无数铭文,乃是上古神魔大战时代,一个刀法大家锻造出来,流传至今的神兵利刃,艾格摸到这把刀,当真是爱到了骨子当中,可惜这把刀太过沉重,饶是他每天都刀不离手的锻炼,也足足用了一年多的功夫,才练出一个模样,但是想要想金刀王那样有如臂使,却还是差得远,而想要达到林曦说的“无刀”境界,那更是遥遥无期。

    浑身佩戴了上百磅的重量,再加上一把一百零八磅的金刀,一般人早就被压的走不动了,但是艾格浑身负重将近三百磅,却形容挥洒自如,在山林当中,上蹿下跳,起钻落翻,快的好似山中狸猫,片刻间就翻阅了一座山头,朝着下一个山头跑去。

    这时候,天色还是一片漆黑,唯一的一点光亮就是来自头顶高悬的点点寒星,此时正是黎明将近,正是一天中,阴气最盛,一阳初生的时辰。

    凉飕飕的山风穿林而过,疾驰如箭,吹在脸上浑似冷水浇头,但是艾格面对这些,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可见其气血旺盛到了什么水平,行走山林当中,艾格脚步如飞,一步就跨过一丈来宽的沟壑,脚下如同长了眼睛一般,也不管天色多么黑沉,一愣路上的山石羁绊,老树枯藤,什么不能阻碍半分。

    就这样,艾格快步如风,一口气走出了十六七里地,翻过三座山头。

    哀陨山脉也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山脉,当中丛林密布,广及万里,当中野兽无数,时不时还冒出一些极为罕见的魔兽,不过好在真正强大的魔兽都是有相当智慧的,林曦坐镇的一方,强大的魔兽早就绝了踪影,因而这一代相对还是很安全,尽管少有人迹,林深草盛,物种繁多,借着黑暗的掩护在晚上出来觅食的野兽成群结队的出现,但是那些加起来还不够艾格几顿饭吃,只有少数一些令人谈之色变的野狼,虎豹之类大型肉食性野兽,以及隐藏在草木当中的剧毒蟒蛇,让他需要谨慎之外,其他任何都不足为惧。

    这一走就是小个多小时,先后翻越了五座三头,足足走了三十多里路,等到东方天空出现一丝蒙蒙之色的时候,艾格也终于来到了他的目的地。

    在这一个山头之上,生长了一颗非常巨大的古树,光树冠直径就超过两百米以上,粗大的树干不知道需要多少人手拉手才能抱得过来,根据林曦的推断,这颗大树活了已经不下千年,是一颗几乎要成精的老树,每天清晨十分,在这种树下练功,灵气最是充足,进步也最为明显。

    到底这大树有没有千年,灵气究竟是个什么,艾格不知道,不过他现在很肯定,师傅说的都是对的,师傅要求的都是必要,师傅要他怎么练他就老老实实的练,不要抱着任何投机取巧的心思,那样只会挨上一顿胖揍。

    在这棵千年老树下面,有一大片平整空地,这是艾格一步步踩出来的“练功场”,里面还有几件木头做成的练功器械,如梅花桩,木人桩,大石球,都是用来辅助练功的。

    天空已经出现一丝亮色,艾格走了三十多里路,早已经活动开手脚,将身上的铅块和负重背心脱下掉,金刀插在地上,他进行一些劈叉开胸之类的软功,等拉开浑身筋骨之后,就开始对着初生的太阳练拳。

    艾格修炼的内家拳,乍一看十分的简单,来回只有一个类似劈拳的姿势,但是仔细一看,却又不一样,形意拳的劈拳是以拳当斧,劈砍而出,而林曦传授的这个,却好似手握一口六尺长的大剑,以三体式的姿态,奋力劈砍,带动浑身筋骨手腕,腰背肌肉,劲力整齐归一,透着一股锋利气息。

    这乃是林曦自创的“大五行拳剑术”当中的第一式,五行当中的金行——太白。

    “大五行拳剑术”乃是林曦的独创,她修炼剑仙之道,需要以内家拳为基础,当其剑仙法门到了一定火候之后,内家拳的境界,却是已经到了堪比历代内家拳祖师的高度,以这样的武道境界,自创一种全新的内家拳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林曦是不创则已,一创也惊天动地。

    只见这一招“太白”看似简单无比,然而真正练起来无比的吃功夫,就是艾格这铁打的基础,一趟几百米下来,也浑身冒出一颗颗圆滚滚的汗珠,从头到脚全部打湿,好似水里面捞出来的一样,衣服贴身,勾勒出一幅刀砍斧凿似地肌肉棱角。

    林曦的“大五行拳剑术”一共有五招,和形意拳的五行拳一般,也对应了五行属性,只是她的要求更加高,对基础的需求更是到了苛刻的程度,没有这铁打的身板,不但练不成,反而可能精力消耗过度而死掉。

    嘿,嘿,嘿,嘿!!

    练完了“太白”,然后是金生水,衍生出“龟蛇”,这个拳架子形似玄武桩,练起来慢吞吞的,但是要求更加高超,对呼吸,对行步,对内在变化,都严格到了极致,只见片刻修炼,艾格浑身好似着火一样,皮肤变得火红发烫,先前汗水被热气一蒸,刺刺的化为白烟,远远一看,整个人好像浑身云雾蒸腾,好似了似地。

    “这个拳法连起来真是太累了。”

    艾格只是练了两趟,就感觉上气不接下气,肺部如破风箱一样哗啦啦的发响,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声,站了一阵浑圆桩,当气血平复下来之后,才继续开始练,顺便还脱了个精光,连底裤都不留,当即来了一个“裸练”,反正这地方就他一个活人,其他就是一只兔子都没有,至于林曦,她还在闭关,轻易不会出现。

    第三节 第三章 横练铁布衫

    第三章横练铁布衫

    此时的艾格已经十六岁了,但是长得却好像已经十八九的模样,身材高大,棱角分明,浑身透着一股子刚阳气血,而且因为长时间的锻炼,他的身材依旧显得修长,但是全身骨骼却是粗大异常,而且根根大筋明显,一身的肌肉更是刀砍斧凿,乍一看仿佛神圣教廷当中上古神祗的雕像一样高大完美,那一条条肌肉纤维结实的就如同好几根钢丝拧在了一起,阳光之下,呈现一种古铜似地颜色,让人一看,只感觉这不想是人的肌肉,而是钢铁作坊当中,千锤百炼锻造出来的“精钢”。

    这种感觉和常规意义上的”猛男“还不一样,他的身体,一眼望过去,根本就是不太像正常人类所拥有的血肉之躯,那一块块细密散发金属色泽的肌肉,真好像那种按照人类模样,铜浇铁铸而成,又经过不断反复打磨抛光而成的“铁人”,这样的肌肉,那些健美冠军,大力士和他一比,根本就是渣,那是木头和钢铁之间的差距。

    休息了一阵,他光着身子,继续锻炼,反复只练这“太白”“龟蛇”两个架子,这这样打了两个小时之后,感觉浑身真气充盈,就停下来,慢慢散步,同时拍打身体每一寸肌肤,使得气血平复,收回丹田,这个时候,一股仿佛刚刚洗完桑拿的感觉油然而生,十分的舒服,这是“炼精化气”。

    炼精化气乃是内家拳修炼的第一个阶段,也是决定将来的一个阶段,在这个步骤,如果能够打好基础,那将来修炼,事半功倍,同样如果炼精化气没有练好,以后不要说修炼了,能够正常生活都艰难,内家拳不是什么人都能修炼的。

    就这样慢吞吞的散步,拍打身体,等到一身的真气落于丹田,浑身肌肉也松软下来,他再次开始修炼,但是这次修炼的却不是五行拳,而是一种“挨打”功夫。

    欲学打人,先学挨打!!

    艾格赤裸着全身,翻山越岭,跳到了一个瀑布下面,这是一个高达几十米的瀑布,听起来不大,但是几十米高的水流猛的冲击下来,不亚于大力士的拳头,一下子能够把人活活打扁,落入这瀑布下面,就等于几十个大力士四面八方的不断殴打你,而且水流当中,还夹杂了不少石块,朽木,杂物,这些东西虽然都不怎么重,但是几十米的高空再加上滚滚水流砸下来,石头都能打出窟窿。

    但是艾格没有一丝犹豫,他跳到瀑布下面,一脚踩到一块大石头上面,当中有两个明显的脚印,分明就是他长年累月踩出来的。

    面对这滚滚的水流,他扎好马步,一个吸气,气沉丹田,顿时浑身条条青筋,如粗大的钢筋一样鼓起,包裹全身,呈现一种钢铁似地青黑之色,裹住全身,那水流冲击,当中石块朽木砸到身上,竟然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铁匠炉里十多个年轻力壮铁匠在一起打铁,砰砰当当,响成一片,隔着几百米之外都能够清晰听到。

    横练铁布衫。

    乃是一门流传极广,但是真传极少,练成更加稀少的一门“硬气功”,传说这种功夫练到极致,一个发力,周身上下的皮肤都会显现出一股如同青黑色钢铁般的色泽来,宛如罩了一件铁衣,那在练家子眼中,分明就是将人体内的筋络血管已经被锤炼的粗大无比,而且遍布全身,气血一贯,无有疏漏,遍体横练,如钢似铁,不但能够保护全身,就是五脏六腑,都能保护安然,哪怕遇到内劲极强,隔山打牛,也能扛上几拳。

    这是一门非常苦的功夫,而且也是没有任何捷径可走的功夫,只能通过这种不断“挨打”,长年累月的“挨打”,才能修炼有成,同时修炼这种功夫,还需要配合隔各种秘传药物,大量吞服熊胆虎骨,才能强筋壮骨,练得一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横练功夫,不然普通人一练,肯定是非死即伤。

    一口气坚持了一刻钟,艾格全身涨红,浑身大筋跳动一鼓一鼓,如同当中一只只小老鼠乱窜一样,那种感觉仿佛血管几乎要炸开了,这就相当于到了极限,艾格要紧牙关,急忙跳出瀑布。

    “这种感觉,真是欲生欲死……”

    趴在草地上,艾格休息一阵之后,感觉气血平复,浑身力气再次生出,就再一次的跳入瀑布当中,继续“挨打”,就这样反复进行了五次,终于到了极限,他跳出瀑布之后,身上血管平复下去,却见肌肤上出现了好似金属裂纹一样的伤势,无比狰狞可怕,但是艾格却浑然不在意,反而有些兴奋激动起来。

    “这一次比几天前多坚持了一会儿,好,要再接再厉。”

    艾格完全是迟到了内家拳的好处,普通人这样练早就不死也残疾了,但是他却越练越感觉精力旺盛,浑身使用不完的力气。

    此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他看了看感觉回去还有点早,于是拿起那五尺金刀,练了一趟简单实用,能够在战场上十荡十决的“破锋八刀”。

    这是林曦无聊时候,看到艾格拿着金刀爱不释手,就传给他的刀法,这一套刀法只有八招,但是却朴实无华,非常使用,而且刀法当中,杀气极重,让艾格之际,不停练习,每天不下几十遍,如今这一趟刀法已经算是练得有模有样,就是遇到山里面的狼群虎豹都敢周旋一二。

    就在艾格刀术练得全神贯注时候,突然背后传来一声细微的声响,艾格耳朵一动,灵敏无比,头也不回就是一刀砍去,准确无误的砍中飞来的事物。

    铿锵!!

    握刀的手猛的一颤,艾格险些握不住这把大刀,他还没来得及回头看看是什么东西飞来,就感觉到又有什么东西袭来,急忙抱刀腰间,一个“夜战八方”,手腕翻动,刀如旋风,眨眼间护住了全身。

    叮叮当当——

    火光电石只见,艾格将飞来的事物一一打落,但是那股巨大的力量,还是震得他节节后退,一眨眼的功夫,地上已经被磨出两道长长的痕迹,艾格也已经退出七八米的距离,这个时候他手臂已经整个麻痹了,几乎握不住金刀了,然而他回头一看,却发现刚才攻击他的,不过是七八颗松树的松塔而已……

    “恩,你刀法进步很快啊……”

    淡薄的声音,不用说就知道是林曦,艾格也有好些天没有看见她了,顿时高兴的不得了,但是还没说话,却突然好像火烧屁股一样,一把抓起衣服,跳到树上,快速的衣服套在身上。

    第三节 第四章 诡异的黑影(求收藏)

    淡淡的霞光宛如飞天的云雾,林曦飘然而来,脚不沾地,山风吹拂,衣袂飘飘,缓缓落地,不带一丝烟火气息,依旧是那样的清纯美丽,只不过一头披散的白发因为过长,梳成了一个简单的发髻,一根木簪固定,倒是略显出几分成熟气息,让人只感觉犹如凌波踏水,仙女飞天,而那雪白的狐狸耳朵与毛茸茸的尾巴,又让她多吃一丝妩媚之气,让人感觉浑然就是一个不履世俗的山中狐仙,无比圣洁。

    不过唯一让人感觉有些不合适的,就是她身上的衣服,那一件亘古不变的白袍,因为穿了太多年,加上反复修改,修补,到了现在,一件显得破破烂烂,尤其两个袖子,上面针脚密密麻麻,犹如一件干净的“百家布”,与林曦十分的不相衬。

    “咳咳,师傅你闭关结束了啊。”

    艾格很有些尴尬的穿好衣服,落到林曦面前,目光偷偷打量。

    林曦依旧是那个样子,娇小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