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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天第2部分阅读

    法威力,而这个比例达到一品天仙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万倍到十万倍不等,依据参悟不同,得到的力量也不同。

    所以,一品天仙,已经是很牛『逼』哄哄的人物,他们已经接触到了物质的本源法则的一部分。

    而金仙和太乙金仙的力量,就不再是单纯的破坏。

    金仙,是改变。

    太乙金仙,是创造!

    具体的,等有了金仙和太乙金仙出现时,再做具体论述!

    第一卷  道、佛、妖、鬼、魔的区别

    一家之言,勉强划分一下:

    道:吸天地灵气,锻炼元神为主,精通呼风唤雨、移山造海、雷霆火焰等五行法术,阵法、符箓、炼丹为辅助。元神是根本,肉身毁了,除非是锻体修士,否则肉身毁了不心痛。

    佛:引念力凝舍利,铸造不坏金身。各『色』佛门禁制,擅长防御、攻坚,对五行法术不甚精通,擅长动用精神念力,擅长无中生有,擅长空间法术,某些佛门修士擅长魅『惑』神通,和魔道、妖道有异曲同工之妙

    妖:元神、肉身并修,与道相近,但是更注重对天赋神通的淬炼,所有大妖都有自己的祖先遗传的天赋神通,只有寻常小妖怪才会学习道门乃至佛门的神通法术,而且除了少数幸运儿,往往都是修得不伦不类,很大一部分沦为佛门、道门的坐骑和看山的护卫。没有天赋神通,极难在妖道出头,是一个血统决定一切的势力。

    鬼:生灵死后魂魄形成的独特能量体。只修炼魂魄本源,没有肉身可淬炼。但是凝成鬼身后,幽冥之气凝结的躯体比寻常肉身更强悍,唯独害怕佛门、道门的降鬼神通。鬼精通各种变换挪移遁形神通,能穿梭幽冥,进出各方世界。故而五鬼搬运,是诸方世界都知道的大神通法力。鬼修在生死气息的运用上,远超其他各族,而且他们对灵魂的控制和修炼,达到了巅峰。

    魔:天生的魔是魔,后天人类、妖怪、鬼修、精灵入魔后形成的,也是魔。魔道好杀,好战,好『色』,修炼的法门唯一的精义就是——吞噬!号称天下没有魔道不能吞噬的,哪怕是佛门高僧的舍利子,强大的魔头也能啃上几口当点心。魔头变幻多端,有肉体强大的魔头,有纯粹精神体存在的魔头,有美丽的女魔头,也有丑陋的男魔头,但是容貌对他们而言,没有任何意义,他们随时可以变换容貌乃至『性』别。他们吞噬一切可以吞噬的能量,不断的强化自身。

    魔的来历。。。正文当中会有阐述,他们是和其他部族一样,统治周天世界的强大势力。

    而最后最重要的人族,留待后文阐述,今天写这些作品相关耗费了太多时间,猪头正文都还没写几个字

    第一卷  猪头码字九年庆祝活动!

    当林克这个平凡小子,用血与火的碰撞,把梦想与现实交织在一起;

    我们一起经历了那热血激昂的流氓四部曲;

    见证了“升龙一出,谁与争锋?”的璀璨辉煌;

    那一曲『荡』气回肠的邪风;引出逆龙那一声声叹息;

    当狂野却悲凉的巫统时代的终结;我们高呼着“荣誉即吾命”冲锋沙场之时;

    一场魔门子弟导演的绝世大戏,却道尽了人生百态,落幕之时;

    如同天元,归去哀哉!挚情的好人;只求本心的商人;

    红尘人心,无穷无尽,孤身只手偷这一方天地,是为何?

    血红以日均万字的速度,步入了写作生涯的第九个年头。九年来,想必大家有太多的回忆,太多的感慨。那么请敲击你的键盘,把对血红作品的回忆,与血红的感慨以及和血红有关的故事,记录下来,和所有的血丝分享,分享你与血红那冥冥中注定的羁绊

    一、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

    启动2011年7月6日

    比赛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27日

    颁奖2011年7月29日晚(血红亲临)

    2活动地点

    颁奖血丝yy频道(yy频道号2935)

    比赛『绿『色』』网《偷天》书评区

    3参赛者

    所有喜欢血红小说的书友

    4参赛方式

    (1)拥有账号并且有发帖资格(即经验值达到500或以上)的朋友,可直接登陆至『绿『色』』网《偷天》书评区(见“2活动地点”),按规定格式(详见“5书评格式”)发布参赛书评;

    (2)没有账号或者没有发帖资格(即经验值低于500)的朋友,

    可以登陆百|度偷天吧按规定格式发表参赛书评,并注明联系方式(可以是q|q、|s|n、贴|吧id)由贴|吧管|理|员统一收取,并于『绿『色』』网《偷天》书评区公示。

    5参赛要求

    (1)参赛书评需要在标题前加上【我手写我心】字样

    (2)参赛书评格式不限,但需排版工整,语言流畅

    (3)参赛书评内容需要与血红相关的,禁止同人,禁止涉及个人隐私。

    (4)在非盈利为目的的前期下,活动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书评。

    6评选方式:

    (1)评委组:不惧、秦时血、萝莉、游金、火鹦鹉(嫂子)

    (2)由活动组委会评委组评选出10篇优秀书评

    (3)组委会将评选出的10篇优秀书评进行二次评定,决出最后的名次!

    7评选结果公示

    (1)进入复赛的出10篇(暂定)优秀书评将于2011年7月28日在『绿『色』』网《偷天》书评区以及百|度偷天吧发布公示;

    (2)最终获奖名单,将于2011年7月29日,在血丝yy频道由血红亲自宣布,并于次日在『绿『色』』网《偷天》书评区以及百|度偷天吧发布公示。

    8活动奖励

    第一名:(1)血红亲笔签名作品‘《邪风曲》全套’+‘一万币’;(一名)

    第二名:(1)血红亲笔签名作品《巫颂》全套;(一名)

    第三名:(1)纯书手工制作精美手机挂件(价值约100rb)

    (2)三千币;(二名)

    第四名——第十名:(1)三千币

    备注:

    一、关于实体书的奖励,鉴于网络《邪风曲》和《巫颂》2本书有时候缺货,

    故实体书奖励有可能在比赛结束不能及时发放,请谅解!

    二、对活动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请大家及时提出以方便我们改正。

    三、如有变动将发帖及时通知

    血丝活动组委会

    第一卷  真灵、魂魄和元神的关系!

    呆子☆八戒13:57:05猪头,有一事不明,特来请教:真灵、魂魄、元神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咋样的?尤其是真灵和魂魄。

    血红13:57:23我想想啊

    血红13:57:29元神是大树

    血红13:57:35魂魄是树苗

    血红13:57:43真灵就是种子里的胚芽、胚胎

    呆子☆八戒13:58:04一个人献出所有的魂魄,还能有真灵转世么

    血红13:58:05胚胎胚芽记载了所有的遗传dna信息

    血红13:58:15通过dna信息,逐渐成长为灵魂

    血红13:58:22抽空所有的灵魂力量

    呆子☆八戒13:58:34也就是一个dna分子?

    血红13:58:32就好像将一颗树苗烧吧烧吧当砍柴了

    血红13:58:41但是只要有一个dna分子

    血红13:58:44就能转世投胎

    血红13:58:51投胎的时候会有新的灵魂力量附着上去

    血红13:58:54生成新的种子

    血红13:58:58然后发育成新的魂魄

    血红13:59:04但是必须有肉身作为土壤

    血红13:59:08灵魂才能发育成熟

    呆子☆八戒13:59:11就好像未来可以一个dna分子就能克隆一个人

    呆子☆八戒13:59:13对吧

    血红13:59:10对的

    呆子☆八戒13:59:22明白了

    血红13:59:24所以所谓的分神,就是抽取一部分的真灵记忆

    血红13:59:30这样一个分神挂了,还有另外一个分神

    血红13:59:38而控制法宝,普通的法宝就是用灵魂力量控制

    呆子☆八戒13:59:44相当于独立存在的克隆人

    血红13:59:45而本命法宝就是用dna遗传信息控制

    血红13:59:56所以本命法宝受损,自身伤损极大。普通法宝受损,吐两口血就好了。

    呆子☆八戒14:00:31那这样的话,吴望和小白似乎还是有希望复活的

    血红14:00:35没。。。已经被消化了

    呆子☆八戒14:00:52呃。。。。。。。那就没办法了

    血红14:00:55他们的dna所有的嘌呤什么的

    血红14:01:04都已经组成勿乞的真灵双螺旋结构了

    血红14:01:10所以无法分化,就无法复活

    呆子☆八戒14:01:14成了养料,新陈代谢了

    血红14:01:28对的。就算复活,也是勿乞的一个分神叫做吴望,但是和原来的吴望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呆子☆八戒14:01:50ok,这下疑『惑』全解开了

    呆子☆八戒14:01:54豁然开朗

    呆子☆八戒14:01:55嘎嘎

    血红14:02:00魂魄是树苗。而元神呢,是大树。魂魄很弱小,而元神很高大。就好像从一尺高的小树苗长成了那种传说中的十几米粗的铁树

    血红14:02:11普通人一脚就能把铁树的树苗剁碎

    血红14:02:22但是成年的铁树高数十米,腰围几米十几米

    血红14:02:29而且比铁板还要结实

    血红14:02:56你用刀剁不成,用普通小口径炮炸也不见得炸得断。这就是魂魄和元神的差异

    呆子☆八戒14:03:10恩,那确实

    血红14:03:13等一下啊,我把我们的聊天记录发到公众章节去。省得我额外写段子了

    血红14:03:14哈哈哈

    第一卷  又老一岁了!

    第一卷  人族的功法和神通

    其一,普通人族战士。只修肉身,依靠『药』物和祭司们的秘法,以及特殊的修炼法门,可以让他们的肉体和体修的修士一样强大。精锐的人族将领,肉身足以和体修仙人一样,拥有粉碎星辰的力量。

    但是因为他们不修魂魄,自然寿命依旧影响到他们,他们的生命和凡人一样,哪怕他们一掌能拍碎一座小山,阳寿结束,魂魄依旧归于轮回。

    其二,出身世家门阀的人族战士。家族势力强大的,可以拥有兽魂共生。兽魂是妖兽、灵兽乃至仙兽神兽的魂魄,兽魂强大的力量可以滋养这些精锐战士的魂魄,所以兽魂战士拥有比普通人族战士久远的生命。他们除了强悍的肉身之外,因为兽魂的缘故,他们的魂魄也被兽魂保护,所以普通的魂魄攻击法门,对这些精英战士的杀伤力就明显减弱了一些。

    因为兽魂脱离了自身,融入了人类身体,兽魂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法通过自身的修炼迅速提升兽魂的强度。所以吞噬其他的魂魄,服用各种灵果灵『药』,是人族战士增强魂魄延长寿命的最好选择。或者像仙人渡过天劫后的化仙灵光,高等级的化仙灵光能够刺激兽魂进化,这也是人类强者延长寿命的法门之一。

    其三,人族的祭司。他们和天地鬼神相通,拥有通过星辰星相和地理堪舆乃至山野鬼神等法门,发挥强大法术禁制的力量。同时阵法、符箓,也是人族祭司必修的法门。

    但是人族祭司的功法过于强大,以脆弱的凡人之躯『操』控可以和仙人对抗的力量,所以他们每施展一次法术,都要损耗大量的精血和寿命。除非有极好的『药』物延长寿命,人族祭司,尤其是司天殿的大祭司,寿命一般都不会很长。哪怕融合了兽魂,祭司的寿命也往往比人族战士要短得多。

    其四,人族的皇族。作为人类的领袖,人类的象征,人皇一族享受着天地气运的照护。其他的人类贵族,也许只能得到普通的血统不纯的混血儿仙兽神兽的兽魂融合。但是人族的皇族一定能得到拥有纯正血脉的,强大的仙兽神兽的兽魂。而且和他们共生的神兽兽魂,一定是成年的,已经获取了全部力量的神兽兽魂。这就让人族的皇族拥有了不弱于任何仙人的力量,不仅仅是人类的领袖,也是人类实际意义上的守护。

    人族之所以不允许人类修炼仙人的法门,就是因为这违背了人族自诞生时就遵循的自然之道。

    人类生老病死,这其中体现了天道的自然法规。人类尊天敬地,信奉最古朴的自然之道,人类有生,就有死,从天地而来,死后归于天地,这符合人类最核心的宗教观念。

    而仙人长生不死,一旦有一人修成仙人,除非在战斗中陨落,否则仙人永生不死。永生的仙人时时刻刻纂夺天地灵气,纂夺天地生出的灵物,他们对天地无所贡献,却时刻向天地索取他们所需的一切。

    在人类的感观中,仙人就好比正常人身体内的癌细胞,是一定要铲除的对象。

    所以,人类禁令,严禁人类修仙。在盘古大陆上,人族繁衍生息,一代代人类生老病死。而仙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盘古大陆上珍贵的修炼资源,也是为了人类本身,大大小小的仙人势力不断向盘古大陆渗透。

    一部分激进的仙人,意图让人类彻底变为仙人的附庸,成为对仙人顶礼膜拜的傀儡。所以这些仙人就在人类当中传播宗教,以各种手段腐蚀乃至直接摧毁人类。

    一部分激进的人类,同样也想要彻底清理掉仙人这个发源于人类,如今却不被人类所承认的族群。人类不需要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仙人,人类就是人类,人类只需要在盘古大陆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欢迎外来的威胁。

    这些激进的仙人最高目标——摧毁人皇一脉传承,肢解人族!

    这些激进的人类最高目标——摧毁仙人一脉传承,瓦解天庭!

    第一卷  不要再问我了!

    人物 人物引第一人 贪狼星

    酷寒严冬,东北某处。

    白山黑水之间,一深藏山岭中的山坳内,数百年份的黑松林密密匝匝的环绕着这里。

    山坳中有几块人工开辟的小平地,十几栋和松林近乎融为一体的长排木屋静静的藏匿其中。好几队仅仅身着『迷』彩裤头,袒胸『露』背,『露』出精壮的大腿,赤着脚的精悍青年正扛着粗大的圆木桩,在山林之中穿梭,在山坡上下来回奔走,在人为的障碍群中攀爬磨蹭。

    气温在零下三十几度,这些精悍青年的身上却是热气腾腾汗如雨下。古铜『色』的皮肤下,这些青年的血管宛如蚯蚓一样暴突出来,正随着他们剧烈的动作蠕动,充满了一种张狂却森严的力量感。

    身穿病人装的谭朗站在一间木屋的窗口,嘴角叼着一根烟卷,正愣愣的望着这群在冰天雪地中肆意的泼洒青春和热量的年轻人。烟气弥漫在他面前,掩盖住了他胡须拉碴的面孔上的一丝不知所措和茫然。

    窗子大开着,屋子里的温度和室外也没有区别。谭朗身上就裹了一条蓝白条纹的病人装,两条『毛』乎乎的小腿坦『露』在冰冷刺骨的空气中。他的左脚踝上密密实实的绑了一层厚厚的绷带,隐隐有血迹渗出。

    除开脚踝附近的伤,谭朗的左肩也被包得像个粽子,『药』味和血腥气不断扩散了出来。

    一阵寒风突然吹过,谭朗精悍的身体突然哆嗦了一下。他叽里咕噜的咒骂了一句,右臂宛如没有骨头一样从衣领滑了下去,在自己的后背上狠狠的抓挠了一阵。五根灵巧的手指悉悉索索的挠遍了整个背部,很多常人完全无法碰及的地方,都被他挠了一个遍。

    用力抓挠了一阵,谭朗抽出手,弹飞了几片嵌在指甲缝里的碎皮屑,突然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屋子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一个身穿『迷』彩作训服,大概有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子大步走了进来。他望着站在窗口发愣的谭朗皱了皱眉,猛的一个立正大声喝道:“贪狼星!”

    谭朗近乎本能的一个立正,嘴角挂着的烟卷‘呼’的一下喷出老远,他大声应了一声‘到’!

    干净利落的一个原地转身,谭朗举起右手朝那中年人行了一个军礼。但是他左脚脚踝突然一软,他身体一个趔趄,差点没一头栽倒在地。

    愤怒的咒骂了一句,谭朗恼怒的望了一眼左脚,那一丝不知所措和茫然再次出现在他脸上。他看也不看那中年男子一眼,转身关上了窗子,闷头坐在了屋子里仅有的一张椅子上。

    中年男子望了谭朗一眼,随手将几份证件和一张银行卡丢在了谭朗面前的地板上。

    “两条路。第一条,你因公负伤退役。你老家那边正组建特警队,你带着抚恤金去做他们大队长。”

    呆滞的脸抽了抽,谭朗不知道从哪里抓出一支烟卷叼在了嘴里。中年男子走到谭朗面前,掏出火柴为他点着了烟卷。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口浓浓的淡蓝『色』烟雾,谭朗沙哑着喉咙冷然道:“我不喜欢这差事。”

    深深的望了谭朗一样,中年男子肃然道:“想清楚,我宁可你去做这个大队长。”

    谭朗懒洋洋的伸出了右腿抖动了几下,望着中年男子不吭声。

    摇摇头,中年男子冷声道:“换件衣服,跟我去见一个人。但是,我宁可你不去见他。”

    诧然望了中年男子一眼,谭朗皱着眉头思忖了一阵,勉力用右腿撑起身体,一步一个趔趄的走向了屋角的衣橱。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

    五分钟后,中年男子带着谭朗来到了山坳尽头的一栋两层小木楼面前。到了这里,中年男子郑重的向谭朗叮嘱了两句,随后转身就走。

    望了一眼这两层小木楼,谭朗歪了歪嘴,杵着一根拐杖慢吞吞的走进了楼里,熟门熟路的拐到了一间办公室门前。也不敲门,谭朗大胯一扭,用屁股将门撞开,歪歪扭扭的走了进去。

    原本属于那个中年男子的办公室里,在那张堆满了作战地图的办公桌后面,一个面皮漆黑,身穿黑西装,巨大的黑墨镜掩盖住了大半张面孔,看上去就好似一只黑蝙蝠的中年人正端端正正的坐在办公椅上,双手放在桌上,正正的望着谭朗。

    谭朗用屁股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身体斜靠在木门上,同样深沉的望着那黑衣男子。

    过了足足一刻钟,谭朗突然笑了起来:“怎么有点热恋男女深情对望的意思?贵姓?怎么称呼?”

    黑衣男子收回目光,从身边抓起两个档案袋放在了面前,干涩的说道:“你可以叫我老王。”

    “你的本名啊?”谭朗好奇的问了一句。

    “符号而已,有意义么?”黑衣男子干笑道:“我自己,都忘记自己姓什么了。”

    掏出烟卷塞进嘴里,点着火后深吸了一口,谭朗低声咕哝道:“我不愿意去养老。”

    黑衣男子笑了,他深沉的说道:“能以贪狼星做绰号的兵王,本来就不该去养老。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这杀星能够纵横睥睨笑傲天下,你不用太感谢我。”

    ‘纵横睥睨笑傲天下’,听了这几个字,谭朗突然大笑起来。

    拐杖狠狠的往自己左脚踝上敲了一下,谭朗冷笑道:“你嘲笑我么?我左脚腕脚筋被打断,左肩大筋也被切断,我已经是个废人!”

    转过身,拉开房门,谭朗骂道:“还以为有什么好活计等着我!”

    黑衣老王干巴巴的笑了起来:“有个地方,有种东西,可以治好你的筋骨伤势。以你的条件,那些人会很乐意用这种珍贵的『药』物治好你。”

    谭朗的身体突然一僵,他吐了一团浓烟,低声咕哝道:“那些专家已经说了,我以后能借着拐杖行走已经是我运气不错。那些人,能比军区医院的那些专家还强?”

    黑衣老王深沉的说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按照我的安排去做,你的脚伤和肩伤,绝对可以痊愈。那种『药』很珍贵,但是因为你的某些个人条件,他们会舍得在你身上花大本钱。”

    关上房门,谭朗走到了办公桌前,居高临下的俯瞰着黑衣老王,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说吧,要我做什么。再给我解释解释,我身上有什么东西是那些人看中的?”

    抬头望着谭朗,黑衣老王同样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想清楚,加入我们,你就必须告别以往的一切。你将失去过去的一切履历,失去你的名字,失去你的所有社会关系,失去你熟悉的一切。”

    深吸一口气,黑衣老王继续用那冷冰冰的语气说道:“你会有一个新名字,一个新的身份,一张新的面孔,一个新的履历,一切的一切都是崭新的。在未来,你会面临挑战,面临比你在特种大队更危险十倍一百倍的情况。绝大部分时刻,你将孤身作战。”

    “卧底啊?”谭朗笑了,他将嘴角叼着的烟蒂胡『乱』吐在了地上,又重新抓了支烟卷塞进嘴里。

    望着浑身漆黑的黑衣老王,谭朗笑问道:“那,要什么时候我才能变回自己?”

    黑衣老王望着谭朗,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当,必要的时候。”

    摇摇头,谭朗长叹道:“说了等于没说。不过,我不愿意养老,不愿意做一辈子的残废。所以,我干了!”

    深沉的望着谭朗,足足盯着谭朗看了将近有十分钟,黑衣老王才抓起了面前的一个档案袋,从里面拿出了厚厚一叠的资料,慢条斯理的宣读起来。

    姓名:谭朗

    代号:贪狼星

    职务:某军区特种大队第一尖兵分队长。

    履历:2015年入伍,入伍第一年军区新兵大比武综合第一名。2016年全军军事技能大比武综合第三十八名。2017年全军军事技能大比武综合第七名。2018年被特选入‘破军’特种大队,代号贪狼星。。。

    一条又一条任务记录被黑衣老王逐一念出,谭朗胡须拉碴的面孔被烟卷散发出的烟雾逐渐掩盖,朦朦胧胧的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

    “2023年跨境任务,其率领尖兵分队中伏,以一人之力掩护全队撤退,于近千特种战士包围中突围,在四十七名王牌狙击手围杀下,误踏反步兵地雷脚踝脚筋受创。其后近战歼敌精锐九十三人,顺利返回基地。。。最后一次近战冲突,左肩被军刺重创,伤势不可治愈。”

    带着一丝鉴赏的意味抚『摸』着这厚厚的履历资料,黑衣老王望着谭朗问道:“真舍得?”

    谭朗望着黑衣老王,用力的点头道:“只要不做残废,不让我去养老,我舍得!”

    沉默了一阵,谭朗补充道:“反正是孤家寡人一个,我舍得!”

    从办公桌下掏出一个铁皮桶,黑衣老王将谭朗的所有履历资料付之一炬。

    望着谭朗,黑衣老王沉声道:“那么,忘记你过去的一切,所有和你有关的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都将被彻底销毁。任何一点相关资料,未来都可能对你造成极大的威胁。”

    “你将按照我们的安排,逐步和我们的目标接触。你未来的身份,就是一个卧底。”

    “我所属的机关,代号‘天罗’,机关中不会保留和你有关的任何资料。你的一切,只和我发生单线联系。除了我,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除了我,没人能证明你的真实身份。”

    “你还有十秒钟后悔,是否加入我们。”

    黑衣老王望着谭朗,口吐浓烟的谭朗也望着黑衣老王。

    过了十秒钟,谭朗笑问道:“真的一点资料都不留?”

    黑衣老王凝重的点了点头:“对于一个曾经数次光顾美联储中心金库的组织,任何文字和电子的资料,都是不安全的。为了你的安全,除了我,不会有人知道你的身份。”

    将烟蒂吐在地上,谭朗好奇的问道:“有了天罗,应该还有地网吧?”

    沉『吟』片刻,黑衣老王笑了。他淡然道:“天罗负责‘掌控’,地网负责。。。呵呵!”

    “呵呵!”谭朗学着黑衣老王的声音‘呵呵’笑了几声,他举起右手,从领子里探了进去,胡『乱』的在痒酥酥的背上『乱』挠了一阵,很是认真的说道:“我干了!”

    。。。

    。。。

    姓名:吴望

    绰号:三爪猫

    身份:触犯军纪被扫地出门,厮混于江湖的混混儿。

    特长:双手极灵巧,擅长赌场出千和盗窃。

    经历:于西南某省出千设局,得罪某大人物后,偷渡潜入东南亚数国鬼混度日。

    职务:卧底!

    人物 人物引第二人 小白

    纽约,某大学课堂。

    金发碧眼道貌岸然的老教授正在讲台上讨论宇宙、人类、大生物圈的哲理。

    乐小白趴在课桌上,『乱』糟糟长发披肩,面『色』苍白宛如幽灵野鬼,尖尖的下吧杵着笔记本,丝毫没将老教授的课听进耳朵里。铅笔在笔记本上胡『乱』的画着,勾勒出了附近一间银行周边街区的地图,上面标注了无数的数据和代号。

    附近警局的距离,警车巡逻的路线,解款车日常的路线和时间,街道上的车流、人流的高峰期是几点,附近最有利的退路和最佳的备用地下通道的路线。。。

    自从半年前,一伙胆大妄为的匪徒用乐小白发上互联网的模拟图顺利的打劫了一辆解款车后,乐小白就『迷』上了这种纸面作业游戏。无数的数据在他脑海中翻滚,最终在他的笔头形成一张张详尽的打劫计划书,这种感觉让他痴『迷』,让他有一种将一切掌握在手的快感。

    半年以来,美国东海岸解款车劫案接连爆发,连续三十几辆解款车被人清空。这一切的幕后人,全是乐小白。

    他不认识那些劫匪,他也没有从这些劫案中得到一星半点的好处。他只是享受这种过程,享受这种将计划图纸贴在某些秘密论坛上,然后就有人按图索骥顺利实现计划的美妙感觉。

    乐小白天生一个古怪的大脑,他对任何数据都特别的敏感,他的大脑演算能力甚至超过了某些超级计算机。毫无疑问,他成为了旁人眼中的天才,无论他学什么,他都一学就会。

    但是,真的很无聊,很无趣。

    从小到大,因为他的天才,他的天分,他必须什么都比人家做得好,他必须在所有的地方领先同龄人。他也成了身边同龄人的一根标杆,所有认识他的家长都将他作为靶子,用来教训自己的儿女。

    身为一个靶子,那种赤『裸』『裸』的孤立和敌对,除非局中人,谁能理解?

    想到那一对身家亿万却只把自己当做炫耀工具的父母,乐小白漆黑的眼珠里就凭空多了几丝危险的叛逆的鬼火。铅笔狠狠的在笔记本上划来划去,乐小白枯瘦孱弱的身体突然轻微的哆嗦了起来。

    金发碧眼的老教授突然讲到了人类的人生理想和外界大环境的关系,他在台上徐徐而谈,乐小白却只听到了老教授的那一句话----‘很多人认为,人生的最大意义就是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满足自己内心的渴求,谋求那种愿望实现的欢悦感’!

    “我为什么不满足自己内心最原始的渴求,追求那无尽的快感呢?”

    乐小白怔怔的望着老教授,他发呆了三分钟,然后站起身来,拎着自己的书包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教室。

    在空无一人的教学楼走廊内,乐小白拨通了一个前几天才在某个秘密论坛上联系他的神秘人留下的电话号码。

    “喂,是吴望么?我在纽约,来接我!”

    “是啊,我想通了,我想追寻刺激。你能给我刺激,我就帮你!”

    “如果你真有你吹嘘的那种力量,就麻烦你制造一起车祸,告诉我那对讨厌的父母,我死了!”

    姓名:乐小白

    绰号:小白

    特长:妖孽一样的智商以及比林妹妹更林妹妹的体质

    职业:偷天换日门白纸扇

    人物 人物引第三人 勿乞

    中非,某国,反『政府』军和『政府』军正时而『乱』战,时而媾和,闹得不可开交。

    某处原始森林的边缘,反『政府』军的一处营地内,近千名衣衫褴褛,身上武器却是一水儿崭新,都符合世界主战武器发展『潮』流的叛军,正围绕着一个地坑大声呼喊咆哮。

    地坑直径近百米,深有五米左右,坑底是深有半尺的烂泥。无数说得出说不出名堂的狼藉物事堆积在地坑里,暴虐的阳光洒下,让这个地坑内可怕的粘稠混合物发出了令人窒息的恶臭。

    一头体长两米左右,『毛』发油光水亮,皮『毛』上的斑点鲜艳夺目,肚皮饿成了一张皮,眼珠子发绿的非洲草原豹正在地坑内游走,时不时的仰天低沉的咆哮几声。

    反『政府』军们疯狂的挥动着各『色』武器,大声的咆哮着。几个小喽啰抓着纸头和铅笔在人群中艰难的行进,不时接过那些疯狂的士兵递过来的两三张美金,在纸头上潦草的记上几个鬼画符一样的标记。

    衣衫破烂的勿乞紧握着一柄匕首,小心翼翼的贴着地坑的边缘和那草原豹对峙着。

    草原豹同样谨慎的左右游走,他贪婪的望着勿乞,不时的向前几步。每当豹子向前试探时,勿乞紧握的匕首就猛地向前一挥,一股凌厉的杀气震慑得那豹子急忙后退。

    年仅十三岁的勿乞,已经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几次在这该死的地坑中和这些猛兽对峙。

    罗马角斗场,这是反『政府』军士兵们为这个该死的地坑起的名字。当然,这个地坑没有真正的大角斗场那样的恢弘壮观,但是血腥残酷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个地坑里和那些猛兽拼命厮杀的,是和勿乞一样年龄不超过十五岁的娃娃兵。

    用娃娃兵作战,这是非洲人的一种习以为常的潜规则。

    身为华裔的勿乞,只是一个在战祸中家破人亡,被强迫加入反『政府』军的倒霉蛋。

    瘦小,干瘪,皮包骨头,赤道炽热的阳光晒得勿乞浑身红黑,就好像大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狒狒。紧握在手上的匕首,和勿乞那大得离谱,亮得离谱的大眼睛,却一直带着冷冰冰的杀气,让人不敢小觑。

    那些狂热的反『政府』军士兵感觉不到这种杀气,而那头饥肠辘辘的草原豹,却本能的察觉了勿乞的可怕。

    ‘嘶,嘶嘶’!

    勿乞发出了宛如毒蛇一样的挑衅声。他猛地向前冲进了三步,匕首带起了一道寒光。

    草原豹张牙舞爪的朝前猛扑数米,随后警惕的急退了数步。

    勿乞黑漆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狂躁而残忍的冷笑,两排白生生的牙齿在阳光下反『射』出冰冷的光。

    他眯起双眼,眼里的杀气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将匕首藏在了身后,向那豹子低声笑语起来:“嗨,宝贝,来,来这里。大猫宝贝,来哥哥这里,哥哥最喜欢大猫宝贝了!”

    勿乞的声音温柔而亲切,真的像是一个邻家大哥哥,正在哄弄隔壁的小姑娘。

    草原豹龇牙咧嘴的对着勿乞咆哮,他嘴里黄『色』的獠牙浑浊而肮脏,带着让人晕眩的死意。

    地坑上面,一个头目模样的黑人大汉突然拔出一柄左轮手枪,对着勿乞脚后跟附近的地面连连扣动了扳机。

    “黄皮杂种,上啊!干掉这畜生,不然我干掉你!”

    子弹几乎是贴着勿乞的脚皮『射』进了地面,子弹表面的炽热灼伤了勿乞的皮肤,刺痛直透心底。

    近百名狂热的黑人士兵举起了手上的枪械,胡『乱』的朝天空扣动了扳机。

    “上啊,黄皮猴子,干掉他,干掉他。我们可是押你赢,你可不能输啊!”

    “上吧,黄皮猴子,嘿嘿,上,让这只大猫吃了你,快上啊!”

    更有一个黑人士兵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半根香肠,用一根细绳吊着垂下了地坑不断的抖动。

    “黄皮猴子,看啊,好吃的!干掉这畜生,给你吃的,给你喝的!嘿,干掉那畜生!”

    近千名士兵疯狂的叫嚣咆哮着,枪声、吼叫声和草原豹的咆哮声混成了一股宛如地狱鬼哭的声『潮』。

    一名士兵突然调转枪口,对着勿乞身边的地面扫了一梭子子弹。弹雨几乎是擦着勿乞的身体掠过,子弹带起的强风,撕开了勿乞身上破烂的衣衫,『露』出了大片黑红『色』的肌肤。

    勿乞双目突然睁开,大得吓人也亮得吓人的眼珠差点从眼眶里跳了出来。他的瞳孔缩成了针尖大小,伴随着那古怪的、温柔的、亲切的笑声,勿乞紧握匕首,大步走向了那豹子。

    被枪声和嚎叫声刺激得发狂的草原豹双眸变得通红一片,他忘记了勿乞身上散发出的让他本能觉得畏惧的杀气,四肢挥动着朝勿乞反扑了过来。

    但是,勿乞脸上的笑容让这头豹子很是『迷』『惑』。勿乞身上没有杀气,一点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