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诗晨仰起头,用修长而白皙的食指刮了刮范飞的鼻子,俏皮地笑道,“也不害臊!”
“不要就还给我!”范飞挠了挠头,作势欲抢。
“哼,想得美!”丁诗晨赶紧把那枚草戒指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笑道,“这可是某人第一次向我求婚的证据,我得保存证据……”
“这证据你可保存不了,过两天就枯黄了。”范飞笑道。
丁诗晨抿嘴一笑,温柔地握住了范飞的左手,心里很有些甜蜜,却又有些遗憾。
她被范飞抱过亲过,却从未从范飞嘴里听过一个“爱”字。这家伙即使在送“求婚戒指”的过程中,也居然没有说一句“我爱你”之类的话,这自然让丁诗晨觉得很遗憾,在心里埋怨这个小农意识的家伙从来只会用行动表示心意,实在是有些粗鲁和不解风情,难怪许静说他整个就是一块榆木疙瘩……
“你的手指这么修长,钢琴一定弹得很好吧,也一定很喜欢唱歌吧?”丁诗晨正转着小心思的时候,范飞忽然摸着丁诗晨纤细修长的手指笑道。
“怎么问起这个?”丁诗晨不置可否地答道。
“直接回答是还是不是。”范飞追问道。
“嗯,小时候学过两年钢琴,不过后来就没弹了。我也不太喜欢唱歌,一般就是在电脑上听听歌。”丁诗晨含糊地答道。
丁诗晨的钢琴其实弹得不错,歌也唱得不错,不过她知道范飞从没摸过钢琴,也从没在她面前哼过任何一句歌词。就算有一次在班上的娱乐活动中,范飞被贺青梅老师拎出来表演节目,也只学了声公鸡打鸣就蒙混过关了,完全不理会任平生他们让范飞唱上一首歌的起哄。据许静分析,范飞一定是个五音不全、唱歌跑调的主。丁诗晨知道两人的家境相差太大,共同爱好也很有些差别,生怕刺伤范飞的自尊心,于是才这么含糊地答了一句。
没想到范飞却兴致勃勃地说道:“诗晨,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好呀。”丁诗晨有些小兴奋地笑答道,却根本没对范飞的歌喉报任何期望,甚至准备好了让自己的耳朵受上一回糟蹋。
范飞却把丁诗晨的笑容当成了鼓励,于是兴致勃勃地唱了起来。
他的歌音居然很有些磁性,而且居然也没唱跑调,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地好听。这让丁诗晨很有些意外,不过更让她意外的是这首歌的旋律她以前似乎听过,但那明明是一首外文歌,此刻却变成了中文的歌词,而且歌词似乎还挺符合他们两人间的故事——
两颗心的律动,伴随着七色彩虹
紧紧将你的手握住,给你最美的归宿
追随你的脚步,踏上幸福的旅途
星斗穿越了天空
baby~
把时间停住,爱一样坚固
陪你到最后
放诚恳态度,做你的信徒
彻底地被你征服
要一起守护,我们的国度
规则由你掌控,向全世界大声地说
babyiloveforyou
不停不停填满宇宙
梦盘旋在爱的星球
转动
yheartjtforyou
给我你的温柔感受
一秒钟就已经足够
幸福在遨游,ye~
babyiloveforyou
不停不停填满宇宙
梦盘旋在爱的星球
转动
yheartjtforyou
给我你的温柔
感受一秒钟就已足够
不回头就这样一直向前走
瞬间点亮火花,这颗星球,把爱全部收留
张开双手,用心感受,两颗心触碰,ho~~
babyiloveforyou
不停不停填满宇宙
梦盘旋在爱的星球
转动
yheartjtforyou
给我你的温柔
感受幸福就在我手中
不断追逐,爱的地图,指引的路,只要有你有你就会幸福
开始倒数,反反复复,为你祈福,jtforyou~
丁诗晨听得心旌摇晃,甚至有些意乱情迷,却又紧紧地咬了咬嘴唇,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这家伙,抱也抱了,亲也亲了,说个爱字有那么难吗?还要借歌里的英文唱出来……真是的!
“怎么样?好听吗?”范飞唱完后,似乎也有些紧张,赶紧问道。
“叫什么歌名?”丁诗晨顾左右而言其他。
“jtforyou。”范飞立即答道。
“英文?我刚才和许静喝了点酒,脑子有点乱,听不太明白……”丁诗晨故意皱了皱眉。
“不会吧?”范飞使劲地嗅了嗅,果真闻到丁诗晨身上有淡淡的红酒味道,于是苦笑道,“jtforyou就是‘只为你’的意思啊,你连这都听不明白了?还学习委员呢!”
“哦……”丁诗晨长长地哦了一声,故作困惑地问道,“那歌词里还有句卑鄙什么的,是什么意思?”
“卑鄙?卑你个头!”范飞哭笑不得地说道,“那是英文!懂不?babyiloveforyou!就是‘宝贝,我爱……’”
说到最关键的地方,范飞忽然看到了丁诗晨脸上有些狡黠还有些得意的笑容,于是忽然卡住了,把最关键的那个字给卡在了咽喉里。
他把这个字咽在肚里时,丁诗晨觉得自己的心脏也快停止跳动了,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
“宝贝,我爱你!听懂了没有?”范飞虽然忽然明白了丁诗晨的用意,但终于还是把这句话完整地说了一遍,不过又掩饰性地加上了一句明显是画蛇添足的问话。
“听明白了。”丁诗晨脸上的笑容重新绽放出来,又追问道,“yheart是什么意思呀?”
“我的心肝,宝贝……”范飞低着头,像作检讨一样地低声说道。
“噗哧……”丁诗晨忍不住笑出声来,同时又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个呆子,让他说句稍微肉麻一点的情话,比杀了他还难……唉唉,不过这样的男人或许更可靠吧?
“好听吗?”范飞挠了挠头,赶紧转移了话题。
“唱得还行,歌的调子也好听,不过就是歌词太肉麻了……也不知是谁写的歌词,肉麻得我都起鸡皮疙瘩了!”丁诗晨轻笑道。
其实这歌词写得挺不错,也还不算怎么肉麻,不过丁诗晨见范飞始终不肯说一句稍微肉麻点的情话,于是故意调侃了他一句,算是正话反说,借此表达心里的小小不满。
听到丁诗晨的这句话,范飞脸上的神情忽然很有些沮丧和消沉,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
“喂,这歌词……不会是你写的吧?”丁诗晨忽然猜出了点什么,心脏一时间几乎停止了跳动。
“嗯,在医院躺着的那几天,闲着没事,忽然就想写首歌送给你。”
范飞苦笑着挠了挠头,说道,“我听过的歌不多,又是第一次写歌,确实不太专业……那曲子……你知道我不认得什么五线谱六线谱的,就借了一首外国电影里的曲子,只自己试着填了首词。”
看着范飞有些傻的笑容,丁诗晨的眼里忽然雾蒙蒙地,有什么东西要挣扎着流出来。
她练过武,又是被富养的千金,见识也广,心志其实很坚定,但面对眼前这个让她暗中喜欢了很久的男孩,她总是容易脆弱,一再地脆弱,甚至常常有那种类似于心悸的奇妙感觉。
“怎么忽然想起给我写一首歌了?”丁诗晨故作淡然地追问了一句。
此刻,她的心里虽然很感动,但对范飞那句遮遮掩掩的“闲着没事”,仍然觉得有些遗憾,于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逼出范飞的真心话来。
“那个……呃……”
小农出身的范飞平日时也算伶牙俐齿,此刻却觉得别扭得很,于是把答案省略掉了,答非所问地说道,“既然写了,就想唱给你听,但你手机关机,我也没机会唱。现在再不唱,我怕以后就……”
说到这里,范飞忽然把“没机会了”那四个字吞进了肚里,然后挠了挠头,憨憨一笑。
丁诗晨却显然听出了范飞的潜台词,心中一热,眼泪终于悄悄地流了下来。
这是丁诗晨第一次在范飞的面前哭,却没让他发现,只使劲地牵着他的手,走到了一个幽暗的角落里,然后扑进了他的怀抱里。
“你怎么哭了?”范飞这才发现了丁诗晨的异常,讶然地问了一句,然后轻轻地搂住了她。
“范飞,我们就要分别了,你送了我一份大礼,我很开心,可我……我没什么好送你的……”丁诗晨哽咽着说道。
“没关系,你已经给了我很多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范飞一边吻去她脸上有些咸、有些热的几滴泪水,一边柔声说道。
“不,我还有一样东西给你。”丁诗晨一边轻声说道,一边抓住范飞的右手,放到了自己柔软的胸脯上。
范飞的脑袋“嗡”的一声,刹那间意乱情迷,裤子里的某物件也瞬间立正敬礼,顶住了丁诗晨的身子。
“这是……我喂养了十七年的一对小白鸽,今天让它们认认主人……”丁诗晨的脸红得像晚霞一般,双手却毫不迟疑地掀开自己的衣服下摆,引导着范飞的右手钻进她的衣服。
当范飞握住那盈盈一握的丰满时,他忽然觉得什么异能也好,什么野心也好,什么罗家的恩怨也好,什么腰缠万贯也好,都已经离他非常遥远了,他只想让这一刻永远地停住。
她的胸膛足够宽广,还有足够的沟壑,足以埋下他的所有野心,所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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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jtforyou》是书友“勇敢”写的歌词,并亲自献身……呃,献声演唱……这首歌的p3和歌词已上传到三个群的群共享了,喜欢的朋友可以下载来听(群号在书的简介里有)。
“勇敢”是我的忠实书友,为我上本书《守护未来》提供了很多重要龙套(甚至包括女主聂无双),还有《幸福百年号》等好几首歌(都传到了群共享),这本书的警察吕恒也是他提供的龙套,在此表示隆重感谢。
另外,“勇敢”也是个很有才华的作者,他在咱们138百~万\小!说网写了本一百多万字的玄幻小说《颠覆传说》,挺好看的,大家也去支持下吧,呵呵,下面有书的链接,谢谢了。)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104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更新时间:2010-12-20
以往范飞也曾在死党任平生的邀请下,和他一起欣赏过几部经典的岛国艺术片,并有幸见到了德艺双馨的苍井空老师。在苍老师大公无私地坦露她宽广的胸怀后,范飞总算知道了男女之事是怎么回事,也算是有了个性启蒙的经历。不过那终究只是纸上谈兵罢了,像今晚这样鲜活的经历,无疑是他这个闷马蚤处男人生中的第一次,这和在电脑上看艺术片的感受完全不同。
一旦丁诗晨开放领空,让他尝尝鲜,他这个闷马蚤处男的闷马蚤一面就完全体现出来。他忘记了自己对丁易许下的承诺,忘记了丁诗晨的感受,忘记了一切,只顾着用右手在那两座柔软的大山上如饥似渴地攀越着,探索着,留连忘返,几乎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够了吗?”丁诗晨被范飞捏得满脸通红、鼻息散乱,身子一直在微微地颤动着。见范飞一直不知足地在她胸口流连忘返,她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忽然把他的手推了出去,然后迅速地整理了一下衣服。
范飞一时间怅然若失,他咂了咂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丁诗晨俏脸绯红地瞥了一眼范飞,似乎在等着他下评语。
“很大很软,很神奇。”
范飞说了句让丁诗晨比较满意的话,然后又补了一句,“我还能摸一会吗?”
丁诗晨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
“那……礼尚往来,也让你认识一下它吧。”范飞福至心灵地抓住丁诗晨的右手,放到了自己某个高耸的部位上,轻声说道,“这是跟了我十七年的小弟,今天也让它认识一下主人……”
丁诗晨被吓了一跳,就像摸到了一条毒蛇似的,赶紧把手缩了回来,脸红耳赤,半晌才脆生生地说了一个字:“呸!”
“诗晨,我想……”被丁诗晨这么一握,范飞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快要倒流了,当即精虫上脑地说道,“我们不如试一试……呃……那种事……”
“呸,想都别想!”
丁诗晨咬着嘴唇,似嗔似怒地说道,“奶奶说得没错,你们这些臭男人,就是得寸进尺!”
“这是本能……”范飞刚嬉皮笑脸地解释了一句,就听到了一阵手机铃声。
丁诗晨像是从梦中惊醒一般,赶紧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只看了一眼屏幕,脸色就略有些变了。
“师父!”丁诗晨接通了电话。
“诗晨,你奶奶和丁总都在等你吃饭,菜都凉了,你们怎么还没到?”木老头苍老而平静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
“马上就到了。”
丁诗晨吐了吐舌头,赶紧挂断了电话,然后拉着范飞就跑,边跑边低声说道,“坏了,说不定我师父或者谁一直在跟着咱们呢,你可得老实点啊,别被他们看见了。”
“喂,慢点,我跑不动……”范飞哭笑不得地呻吟道。
丁诗晨疑惑地回过头来,没发现范飞哪里不对,就是脸色有些难看。然后她福至心灵地往下一瞥,便看到了范飞裤裆里高耸着的小帐篷,立即明白了原因。
“要是让我师父知道你这么……坏,他非太监了你不可!”丁诗晨似羞似恼地哼了一句,同时用手比划了一下,“他有把小刀,削铁如泥,上次我看他用那把刀削树枝,嚓嚓嚓几下,那棵树就秃了……”
“别说了,我已经软了,可以走了。”范飞苦笑着牵着丁诗晨的手往前走去,果然是瞬间便恢复了正常状态。
“哈哈……”丁诗晨顿时得意地笑了起来,笑得差点背过气去。
“还笑!吓坏了我的功能,让你当活寡妇!”范飞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经过这一番亲密接触,范飞和丁诗晨的关系又进了一步,已经到了可以开几句荤玩笑的地步了,可谓突飞猛进。
“别说不吉利的话!”丁诗晨白了范飞一眼。
“这是事实,你没听说过阳萎吗?”范飞理直气壮地在丁诗晨耳旁低声说道。
“喂,没那么严重吧?”丁诗晨被吓了一跳,悄声问道。
“不信你就摸摸看,看它还有没有反应?我估计得去医院治一下了。”范飞满脸委屈地说道。
听了这话,丁诗晨情不自禁地伸出了左手,但只伸到一半,就转而伸到了范飞的腰间,掐住他腰间的一块肉,狠狠地拧了一把,轻笑道:“你个不怕死的,还想变着花样占我便宜!”
“啊……”范飞配合地叫了一声,声线很夸张。
“别装了,我手里有分寸的。”丁诗晨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却赶紧把手松开了,低声道,“别闹了,说不定我师父就在后面跟着呢。”
“喂,你功夫到底有多厉害?”范飞看了看身后,又挠了挠头,问道。
“上次不是说过了吗?刚够自卫呗。”丁诗晨笑道,“以前我爸让我暗中学了点防身术,但一直不让我表露出来,是想让我在危急关头用,好让别人不防着我。结果你这事一出,我就露馅了。为了这事,我爸还发了好大一顿火呢……”
两人边走边说,眼见就快要到丁家了,范飞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个心愿没完成,于是赶紧说道:“来,把戒指戴上,看看合不合适。”
“喂,这个戒指编得这么精致……老实交代,以前编过多少个去骗小姑娘?”丁诗晨刚掏出那个戒指,就忽然省悟过来,忍不住又轻轻掐了范飞一把。
“那就多了去了,村里那些小姑娘们,我小时候都编过,送过。特别是软妹子,每天都缠着我给她编戒指,我要是不肯编,她就要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去我家告状,说我欺负她。”范飞微笑着说道。
他本来是想夸张一下,让丁诗晨吃点小醋,结果这么一说,却顿时陷入了童年的美好回忆中,还下意识地搬出一个玩得好的女孩,来证明自己小时候的魅力有多大。
“软妹子?”丁诗晨笑盈盈地问道。
“嗯,是一个外村的,叫花小霜,她性格软绵绵的,动不动就哭鼻子,就是个小鼻涕虫,我们都叫她软妹子。那时她爷爷在我们那承包西瓜地,我经常去偷西瓜吃,从没失手。不过有一次终于被她爷爷逮住了,把我倒吊在树上,准备用皮带抽,幸亏软妹子哭着嚷着替我求了情,我才没受皮肉之苦……唉,一转眼有好几年没见到她们家的人了,听说是西瓜地不行了,换地方承包去了。”范飞自顾自地说着,浑没注意到丁诗晨的脸色已经悄然变了。
“青梅竹马,不错哦。弄了半天,原来我不是你的初恋!”丁诗晨轻笑一声,幽幽地说了一句。
“喂,这不算。”情商仍不开窍的范飞这才惊醒过来,赶紧解释道,“那都是十岁以前的事了,那时什么也不懂,再说我们农村的孩子都是在一起疯玩的,根本没什么意识……”
“哼,给无数小姑娘编过的狗尾巴草戒指,我才不稀罕!”丁诗晨把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五指一张一甩,也不知把戒指给扔到哪个黑暗角落里去了。
范飞的脸顿时沉了下来,颇有些郁闷地说道:“小时候,我在山坡上放牛,闲得慌,就只能用草编些戒指之类的东西玩,这还是我妈教我的手艺。反正小时候都是小屁孩,闹着玩,根本没什么青梅竹马的事。你是我唯一的初恋,我长大后也是第一次送戒指出去,信不信由你!你说你吃这飞醋干嘛?虽然是个不值钱的小玩艺,但好歹礼轻情义重不是?你不要拉倒,我送别人去!”
“好啊,被你亲过了,摸过了,就想赖账了?”丁诗晨恨恨地低声说了一句,“奶奶真没说错,你们这些臭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主!”
“我可不是那种人,我发誓,如果我喜新厌旧的话,那就从天上降一道雷,把我……”抬头看到丁家的大门之后,范飞忽然想到也不知要再过多久才能再见到丁诗晨,心一软,赶紧准备发个毒誓,结束这场无谓的争论,让丁诗晨安心地去省城。
“别乱发誓,天老爷在看着我们呢。”
丁诗晨却一把捂住了范飞的嘴,微笑道,“瞧你那紧张样!我跟你闹着玩的呢,其实我挺开心的。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太完美了,还没吵过架,总是留了点遗憾。今天我们就算吵过一回了,对不?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愿。”
“昏啊,这就是你的心愿?”范飞在丁诗晨的手心里吻了一下,微笑道,“以后咱们有的是吵架的机会,我天天陪你吵,行不?”
“你呢,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丁诗晨柔声问道,眼神幽深。
“我啊……”范飞本来想重提一下终结处男的话题,却也知道现在时间不多了,不是开玩笑的时间,于是正色说道,“我和你不一样。我的愿望啊,就是和你手牵手去菜市场买很多菜,嗯,大鱼大肉,有鸡有鸭,然后让你做给我吃,吃个肚儿溜圆。”
“我……”丁诗晨忽然有些扭捏了,半晌才低声说道,“我不太会做菜……”
“学嘛。”范飞大大咧咧地说道,“要不就让我做给你吃,我的手艺嘛,比我师父差不了多少。”
“好!”丁诗晨兴高采烈地说道,然后把右手伸进口袋里,掏出那个草戒指摊在手心里,笑道,“瞧你刚才那小家子气!戒指在这呢。”
范飞这才知道她刚才是假装丢掉的,不禁脸上一红,心中却是一喜,赶紧取过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了丁诗晨手上,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石戒指来换这枚戒指,比你爷爷送给你奶奶的那颗还大!”
“好,我等着那一天。”
丁诗晨也仰着头,认真地说道。
这句话一出口,丁诗晨的脑子忽然恍惚了一下,这才想起那天在她背着范飞上码头时,她也曾对范飞说过一句一模一样的话。
而在上次那句话说过之后,她和他差点就再也没了见面的机会。
丁诗晨看着满脸自信的范飞,轻抚着手上的青草戒指,一时间有些黯然。
华夏人最崇尚黄金,结婚也总是以黄金戒指互赠,但“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这句广告词,却几乎改变了整整一代华夏人的婚戒观,让钻戒成为新宠。
青草虽然不值钱,也随时会枯黄,却记载了一段青葱岁月,承载了青春的梦想和爱恋。所以这虽然是一枚草戒指,范飞却郑重其事地戴在了丁诗晨的手上,他相信,用钻戒来换下草戒的日子一定会很快到来,他一定能实现自己的心愿!
年轻时的梦想,总是那样地单纯和执着,即使岁月无情,江湖变幻莫测,他们也总是坚信自己一定会实现那些梦想,此时的范飞正是这样。
范飞却不知道,从古至今,也不知有多少这样的草戒指,已经被无数的中年人、老年人给遗忘在了岁月的黑暗角落里,再也不敢提起,再也不敢想起。
所以在范飞信心满怀的同时,丁诗晨却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蒋捷的一句词——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105章 不能给女朋友送鞋?
更新时间:2010-12-20
在丁家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范飞依依不舍地离去。在路过步步高商场时,他忽然想起个事,于是赶紧进了商场,并掏出身上仅有的四百多块钱,买了双森达的平底女式皮鞋,准备送给丁诗晨。
这还是范飞第一次买这么贵的鞋,以往他自己的鞋从不超过六十元,给父母买的鞋也不会超过一百元。不过这一回,他一点也不觉得肉痛,因为他手上还残留着丁诗晨的体香味,如果对自己的女人也吝啬,那他就真算不上一个男人了。
买完鞋后,范飞赶紧又跑回怡香园小区,托许静把鞋子送给丁诗晨。
从这次去丁家吃饭之后,范飞关于一年内只见丁诗晨三次的许诺便正式生效,所以他自然舍不得把送鞋也算成一次见面,于是转托许静去送鞋。
一见到范飞,正在看电视的许逸凡便高兴起来,拉着他要杀一盘象棋。范飞说自己有点事和许静说,许逸凡便让范飞去书房里找正在上网的许静,自己则兴冲冲地在客厅茶几上摆起象棋来。
“你给她送鞋?”书房里,许静听明白范飞的来意后,有些惊讶地问道。
“怎么了?”范飞有些疑惑地反问道。
“好像……给女朋友送鞋是不大吉利的吧?”许静皱着眉头说道。
“有这种事吗?我只听说送钟送伞不吉利,因为伞和散同音、钟和终同音嘛,至于送鞋,我还真没听说有什么不对啊。”范飞心中微微一凛,想了一会才说道。
“你还真别不信,我听别人说,送女朋友鞋,会把她送走,女朋友以后会跟别人跑的。反过来,女人也不能送男人鞋,否则也会把他送走的。”许静正色说道。
“有这种事?”范飞心中再次一凛,又想了一会,才笑道,“不可能!以前我妈每年都自己做几双布鞋送我爸,现在他们都还好好的。村里人也大多是这样的,没听说过什么不吉利啊。”
“范飞,你真是个老古董!那是老一辈的事了,现在的年轻人,送鞋给女人都是忌讳的。比如说送旧鞋子给二婚三婚的,那等于在说她是破鞋。就算没结过婚的,送的也是新鞋,那也是不送为好。送鞋就是送对方走,总得图个吉利不是?”许静尖锐地说道。
“诗晨本来就要去省城了,我就是要把她平平安安地送走!”范飞不屑地说道,“就算现在真有这个讲究,也只是两代人的观念不同罢了,你说的这些都是迷信思想!缘分这东西是注定的,该散的,不送鞋送伞也会散。不该散的,送什么都不会散!”
“缘分?缘分就不是迷信?你能用物理还是化学来解释缘分?”许静冷笑一声,回击了一句。
“呃……这个……当然可以解释!缘分和人的荷尔蒙、体味都有关系,一见钟情就是因为体味和荷尔蒙的相互吸引……”范飞刚强词夺理地说到这里,就想起自己对一个女孩大谈荷尔蒙有点不对头,赶紧挥了挥手,说道,“算了,这个不方便说,反正你去送吧,没错的。”
“你还真固执!”许静苦笑了一声,想了一想之后又补了一句,“不过你说得好象也有点道理,瞧不出你这破脑瓜子里……还真装了点思想。”
“那是!”被许静这么一夸,范飞顿时有些小得意了,于是豪气地说道,“你尽管帮我去送,你告诉诗晨,穿上我给她买的鞋,以后她走的每一步,都由我给她作主!”
“这句话诗晨一定爱听。”许静微微一笑,犹豫了一会之后,终于答应道,“好,我这就去帮你送,至于她收不收,就不关我的事了。”
“好,辛苦你了。”范飞客套了一句,就去陪许老爷子下象棋去了。
…………
丁诗晨正准备洗澡,便接到了许静的电话,说范飞买了个礼物要送给她。
丁诗晨兴冲冲地跑下楼来,刚跑到客厅里,就看到了脸色有些古怪的许静。
“我先声明,这个东西你要先想好收还是不收!”许静一见丁诗晨就说道,“我劝过他不要送,他非要送,说这没什么的。”
“是什么?”丁诗晨惊讶地问道。
许静提起一个包装袋,从里面拎出一双棕色的鞋子来。
“咦,他怎么知道我是36码的,还知道我喜欢平底的?”丁诗晨拎起鞋子,看了看鞋底上的尺码,脸上便绽出了笑容,然后又扭过头来,看了看许静郑重其事的脸色,有些疑惑地问道,“静静,这鞋子很好呀,难道有什么讲究吗?”
许静揽着丁诗晨的肩膀嘀咕了几句,丁诗晨的脸色就有些变了,但听到后面,脸上却又重新露出了笑容,显然是对范飞后来说的那几句话深以为然。
“静静,诗晨,你们在嘀咕什么呢?”正在这时,丁易从老佛爷的房间里走了出来,一眼便看到了摆在茶几上的那双鞋,马上问道,“谁送的鞋?静静?”
“是范飞。”丁诗晨低声说道。
“啧。”丁易愣了愣,然后只说了一个字。
“老爸,怎么了?”丁诗晨马上敏感地问道。
“没什么,式样很一般。”丁易微微一笑,不动声色地上楼去了。
丁诗晨知道父亲恐怕没说透,心里顿时也有点拿不准了,于是跑去问木老头该不该收下这双鞋。
“诗晨,你犯糊涂了吧?”木老头听后笑呵呵地说道,“咱们国家本来就有一种鞋文化,自古以来的婚姻传统中,女孩们给意中人和未婚丈夫送的礼物中,鞋都是摆在第一位,这是表达心意的一种方式嘛。”
“为什么呢?”丁诗晨疑惑地问道。
“你想啊,‘鞋’字和白头偕老的‘偕’字同音,也跟和谐的‘谐’字同音,这就有寓意了嘛。而且鞋是双数,有共同和合适的含义。对了,旧时的女孩们还用做鞋来展现自己女红方面的才干,以免婆家怀疑自己不能干和不聪明。送鞋会跟人跑的说法,肯定是国外传来的舶来品,把传统说法都弄歪了,不必在意。”木老头笑道。
丁诗晨顿时放下心来,她走到客厅,刚想收下那双鞋,忽然又想起了父亲那高深莫测的表情,于是不放心地走到老佛爷的房间里,又去咨询了一下她的意见。
“你师父说得没错,不过……”老佛爷闭着眼睛想了一会,说道。
“不过什么?”丁诗晨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
“不过我忽然想起来,在我遇到你爷爷之前,许老头子也给我送过一双鞋,还是那时很时髦的大头皮鞋,后来……后来我果然穿着那双鞋,跟你爷爷跑了……”老佛爷睁开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孙女。
“啊?”丁诗晨顿时心中一惊,嘴巴张得老大。
“不过,现在许老头子也算功德圆满了,我已经收下他的求婚戒指了。”老佛爷轻叹一声,又补充了一句。
“奶奶,那这送鞋的事到底妥当不妥当呀?我该不该收这双鞋子呀?”丁诗晨听后,顿时有些六神无主了。
有人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盲目甚至愚蠢的,这话虽然夸张,但也有点小道理。恋爱中的的女人耳根软,听风便是雨,这是常有的事,正所谓关心则乱。
丁诗晨本是一个有主见的女孩,此刻却也慌了神,听了许静、范飞、木老头和老佛爷的四种不同意见,自己的主见却消失了,于是无所适从起来。
对于一份不怎么贵重的礼物,丁诗晨本来根本不会在乎的,但这是范飞送的,意义就不同了。而且这是范飞第一次掏钱给她买礼物,还是可以穿在身上或者长期保存的礼物。如果不收下,丁诗晨会觉得很有些遗憾,也怕退回去会扫了范飞的面子,负了他的心意,因此破天荒地为了一双几百块的鞋子而纠结起来。
“丫头,就你现在这点定力,这点智商,还配谈什么恋爱啊?”老佛爷看出了孙女的窘迫,忽然展颜一笑,然后闭上眼睛,缓缓说道。
“奶奶,你到底想说什么?你教我呀。”丁诗晨脸上一红,一时间哭笑不得,只得蹲下身子,抱住老佛爷的手臂摇了摇,撒娇道。
“娃娃,路在你自己的脚下,怎么走是你自己的事,不要问我。”老佛爷叹了一声。
丁诗晨皱着秀眉沉吟了好一阵,忽然若有所悟地站起身来笑道:“奶奶,谢谢你的指点,这双鞋我收下了。”
“哦?”老佛爷再次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兴致盎然地看着孙女。
“奶奶,我想通了,人的想法决定了自己脚下的路。如果他觉得送鞋给我,就等于送我走,那么这说不定就会变成真事。因为他自己就觉得不吉利了,潜意识里就有了糟糕的想法,这种想法就会不断暗示他,甚至支配他的行动,正所谓疑心生暗鬼,自己想什么,以后就会干什么,怕什么,就会来什么。”丁诗晨说道。
老佛爷的眼睛这下全睁开了。
“如果范飞觉得送鞋给我是好事,没有其他意思,而我也认为这是好事情,那么以后就肯定不会发生我跟别人跑那种事儿。”丁诗晨信心满满地接着说道,“人的想法能改变很多东西的,所以如果送鞋的和收鞋的都不带着这样的阴暗想法,那就没有任何问题的。范飞的想法很单纯,也很坚定,我也完全想通了,所以这双鞋能收,也应该收!”
老佛爷听后没有吭声,只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孙女。
良久,她的脸上才慢慢地浮起了一丝笑容,欣慰地说道:“我的宝贝总算长大了,可以试着谈个恋爱了。”
丁诗晨顿时喜笑颜开,在老佛爷脸上狠狠地啄了一口。
“鞋子收下没错,不过得把鞋带留给他,另外再回送条领带给他。”老佛爷笑眯眯地说道。
“为什么?”丁诗晨顿时又傻眼了。
“鞋带留在他那,好绑着你的脚。领带嘛,是让你绑他的……这男人啊,就像推磨的驴子,脖子得始终拴着,要不然就跑田里拱白菜去了。”老佛爷神神秘秘地面授机宜。
“奶奶,你真是个老迷信!”丁诗晨有些哭笑不得地说道。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老佛爷意味深长地说道。
“那……好吧。”刚清醒了一下的丁诗晨,此时智商又降成了负数,竟点头同意下来。
每个女人生命中都有这么一段智商为负数的时光,而那也是生命中最为快乐和单纯的时光。
黑夜再长,扑火的飞蛾,眼里也只有那盏灯光。
世界再大,恋爱的女人,眼里也只有那个男人。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106章 一个名字
更新时间:2010-12-21
10月8号,整个武昭县一中都沉浸在一种诡异的气氛中,几乎有一半以上的学生都在交头接耳,表情兴奋地议论着一个惊人的消息——罗家和西街陈家爆发了世界大战,伤了数百号人!
这个消息其实来源于范飞单挑罗家的故事,罗家出了这么大的事,医院里也住了上百号伤员,自然是瞒不住。不过罗家的人自然不肯把这种糗事说出去,只说和西街陈家发生了一些误会和冲突,双方各有伤亡,其余的就语焉不详了。
其实那一晚,西街陈家确实有人和罗家发生冲突,那就是丁易派出去的卧底陈枭,不过陈枭充其量也只是借力打力,打掉了罗四方两颗牙齿而已,再就是在关键时刻帮了范飞一把,所以西街陈家根本不是那一晚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