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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极限第11部分阅读

    当一个素有刀子嘴之称、有着女强人外表的漂亮女孩忽然展现出脆弱的一面,很多男生都会涌出一股强烈的怜爱之情,然后把怜爱悄悄转换成爱情,任平生就是这样。

    而在死党范飞面前,任平生一直不承认这点,一直说自己是喜欢上了许静的36d大胸,但真正的原因,就连范飞也没猜到。

    范飞毕竟还是个没有恋爱经历的处男,虽然理论知识看了不少,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话是没错的,范飞仍然是个只会纸上谈兵的家伙。

    事后范飞也抹了把冷汗,他的耳朵并不是时时都能听清楚远方的细微声音的,那样他的耳朵也受不了。所以只有在集中精力倾听某个方向的声音时,才会有比较好的效果,否则也比普通人的听力好不了太多。而如果他没有这种异能,或者当时没去听同学们的脚步声,也就听不到这段对话,他的目光自然也就会被性感无比的许静给俘虏五秒以上,或许还真会精虫上脑地喜欢上许静这个狐狸精,那么结局会有多悲惨,几乎是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的。

    另外,这样一来,如果丁诗晨在与许静交谈时说的“起码有一个人不会”的这句话是指自己,那么丁大小姐就要给许大小姐洗上一年的臭袜子,那么自己或许就要承受无穷无尽的怨气了,以后也别想和丁诗晨保持一种良好的友谊关系了。作为曾和丁诗晨同桌一年并一直对丁诗晨抱有好感的他,显然不愿意承受这样的灾难性后果。

    也是从那一次起,范飞开始喜欢偷听别人的谈话,从中收集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乐此不疲。

    这就是一番对话和一件衣服的来由,也是许静被范飞安上狐狸精名头的来由。

    但狐狸精的故事并没讲完,因为任平生后来帮许静翻了案。

    在范飞最初看穿任平生那点心思之后,范飞就直言相告,说他听说许静已经有男朋友了,好象还不止一个,劝任平生不要沦为许静的玩物。

    任平生听后如丧考妣,赶紧四处托人去打听,最后把范飞好好埋怨了一顿,说他通过最可靠的关系打听到了,许静根本就没交过男朋友,她家人不可能同意她交男友,而且也从没有人见过她和任何男孩在一起。至于范飞听到的风声,或许只是因为许静喜欢吹牛,所以曾跟人说过她的男朋友有一个班,其实那仅仅是吹牛而已。

    范飞的耳根不软,对此自然是半信半疑。

    为了帮任平生查明真相,他事后又偷偷地尾随着结伴放学回家的许静和丁诗晨,偷听过几次她们的谈话。出乎他的意料,心高气傲的许静在一次聊天中也承认她以前是吹牛,自己的胸部变大是用了一种美国高科技健身产品,并以此隆胸秘决作为交换条件,苦苦哀求丁诗晨免掉她洗一年碗的义务,丁诗晨心一软,也就同意了。

    范飞听到这次谈话后,心里便有些半信半疑,直到后来发生了另一件事,范飞才最终形成了结论。

    就在开学后一个星期,学校组织了一次游泳比赛,擅长蛙泳的许静也报了名,班上的同学都去助威,范飞也去了,并有了意外发现。

    当许静勇夺第一,并湿淋淋地从游泳池里爬上来时,站在附近的范飞忽然闻到了一股神秘的体香味,那是一种柠檬的清香,沁人心脾,与丁诗晨身上的苹果清香异曲同工……

    而这股柠檬体香味,居然来自于铅华洗尽的许静身上,这让范飞大跌眼镜。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三十五章 闻香识女人

    更新时间:2010-11-11

    每个人身上都能分泌一种荷尔蒙,形成自己独特的生理气味,通常被我们叫做体香,专业术语则称做信息素或外激素。这种体香能直接引起大脑的反应,产生性冲动。

    女人的体香是一种流传千古的优美传说,比如绝代美女西施、杨贵妃、香妃等人都有着很好闻的体香,并为帝王所迷醉。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女人会有什么体香,就连女人自己,也根本闻不到自己身上的体香。

    而事实上,每个女人的确都有自己独特的体香,男人们也确实能感受到女人的体香味,只不过他们自己也不能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

    人的鼻孔在鼻梁附近长着一个叫做“犁鼻器”的特殊小器官,它呈袋状,约2毫米长,专门负责接受性气味,而不接受其他味道。它能够在众多繁杂的味道中,轻易地分辨从其他人腋下或是腹股沟发出的性气味。这些性气味散发出来后,通常人们觉得没有闻到任何气味,但在不知不觉中,你所爱恋的性气味就早已深入你的脑海并让你不假思索地迅速作出反应,所以才有了那么多听起来挺神秘的一见钟情的故事。

    一见钟情其实很好解释——当人们受到异性荷尔蒙的刺激时,鼻尖的犁鼻器能将荷尔蒙的信号转换成电信号,传递至中枢神经系统,从而调节人的性行为。所以说到底,犁鼻器就是人类一个本能的择偶器官,只不过现在退化了很多,普通人即使事实上已经闻到了别人的体香,但脑海里根本就没有意识,所以误以为闻不到。

    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对所谓的女人体香传说嗤之以鼻,包括女人自己。

    但范飞不同,他有着独特而异常灵敏的嗅觉,虽然现在还只是初级阶段的异能,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还是能顺利地闻到她们身上的特殊体香的。

    在高一第二个学期,范飞就逐渐开发出了自己的嗅觉异能,并偶尔闻到了同桌丁诗晨身上有一股好闻的气味,类似于苹果的清香,但丁诗晨并没有带苹果来学校,这让范飞百思不解,并决定挖掘真相。之后,他这个闷马蚤男才开始屡屡使用自己的异能,去偷偷地分辨每个女同学身上的气味,而结果是令他十分振奋的,几乎每个女同学身上都会有一种特殊的体香,有的浓,有的淡,有的像水果味,有的像鲜花的香味,有的则像牧草清香或蔬菜香味……

    有了这一发现后,范飞如获至宝,又兴致勃勃地扩大战果,把实验对象从班里的女同学身上转移到了来龙凤餐馆消费的各色女人身上。

    细心的他于是又有了新的发现——少女和少妇身上的体香味是不同的,少女身上的体香味比较淡雅,多为水果味,而已婚女人和有过性生活经历的女人身上的体香味则浓郁很多,多为鲜花味和青草、蔬菜味,而且掺杂了一丝浑浊的味道,这丝味道有些像男人身上分泌出来的体味,又有些像泥巴的腥味。这让范飞由衷地佩服起曹雪芹来,因为他发明的“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这一光辉论述的确是很英明,或许曹老也是有嗅觉异能的吧?

    于是在经过漫长的实验和观察之后,范飞终于总结出了一套“闻香识女人”的方法,并掌握了一门独特的绝活,即能够轻易地用嗅觉分辨出一个女孩是不是处,凭的就是有没有那一丝浑浊的味道。

    他这门绝活经历了无数次的验证,逐渐成熟,可以说十拿九稳,所以对于班上的女同学有没有交过男朋友,范飞已经达到了先知的无耻境界。

    但也有一个例外——如果女同学身上洒了香水,范飞就无法闻到女人身上的体香味了。

    香水有着浓郁的气味,即使女人身上洒的香水很少,但还是会覆盖掉原本就极其微弱的体香味,让范飞也闻不出来。

    许静好动,喜欢跑步和打球之类的体育运动,所以很容易出汗,她也就每天都习惯性地在身上洒几滴香水,并大力鼓励丁诗晨也学她那样,这就是丁诗晨偶尔也会用香水的原因。

    而这一天从游泳池中爬出来的许静,身上彻底没了香水味,可谓铅华洗尽。恰好范飞那时就站在她身旁,于是忽然从她身上闻到了一股神秘的体香,那是一种带着柠檬的清香,和丁诗晨身上的苹果清香异曲同工,都是水果类的,而且很淡雅,没有掺杂那种浑浊的味道,说明她的身体还是一片没被开垦过的chu女地……

    那一刻,范飞恍然大悟,终于彻底相信了许静的确还是比较单纯的,是自己是冤枉了她。

    他还想起了许静对丁诗晨说过的一句话——留个清白身,好钓金龟婿!

    范飞明白真相后,也终于对许静有了些内疚,觉得她虽然张牙舞爪,但似乎可以暂缓归入狐狸精行列,也不至于脚踩两只船,去玩弄情商不发达的死党任平生。

    所以在这之后,范飞也不再反对任平生去追她,甚至还在罗秋闹事那一晚,主动在许静面前帮任平生挑明了这份心思。虽然许静对任平生不感冒,但范飞也算尽力了。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许静自从那次丢人事件之后,就对范飞爱理不理,显然是耿耿于怀,只不过她还是坚持“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宗旨,偶尔还会在校服下面藏一件性感的衣服,并对范飞抛上几个不太纯熟的媚眼,甚至嗲声嗲气地撒两句小娇,指望着能让范飞拜倒在她的超短裙下。

    她仍不服输,特想在丁诗晨面前证明范飞其实就是一伪装得特深的色狼。

    但范飞总是本着“非礼勿视”的原则,来一个视而不见,并再次在心底将她列为狐狸精。

    范飞这个小处男虽然有些闷马蚤,但出于农村孩子的天性,还是比较保守和传统的,所以他与性格、穿着都比较奔放的许静之间就注定是互相看不对眼。

    任平生则恰好相反,一直抱着“有志者,事竞成”的信念,在单相思的单行道上苦苦跋涉着……

    而许静屡屡在范飞这条阴沟里翻船后,虽然不服气,却也无可奈何,最后只能阿q式地给范飞安上一个“假清高”的名号,并有意无意地在丁诗晨面前屡屡提起,试图给丁诗晨洗脑。

    可惜就算在闺蜜丁诗晨面前,许静也仍然失败了。因为开学那一幕给丁诗晨留下的印象简直是太深了,她一厢情愿地认为范飞就是万中无一的正人君子。再加上那一晚范飞在罗秋手下救下了她,丁诗晨对范飞的好感更是急剧上升。好感加上报恩的念头,也就难怪她会做出掏钱让凤姨给范飞开工资的这种事情来了。

    而如果知道所有的真相后,丁诗晨恐怕会吐血三升,然后学着林黛玉妹妹,背一把药锄去悲悲切切地葬花,顺便埋葬自己的那点少女心思。

    幸好她不知道真相,因此故事还在继续。

    所以当范飞这回提出要请她去参考手机时,丁诗晨也迅速地淡忘了刚发生的不快,心如鹿撞地答应了下来。

    但丁诗晨和范飞显然都低估了许静干涉他们的决心。

    任何矛盾,当发展到最后,总会来一个总爆发的。

    而此刻,面对着丁诗晨拒绝和许静结伴回家的要求时,范飞和许静的矛盾就到了清算的时候。

    “我偏要去当灯泡!”许静斜着眼瞥了正阴沉着脸整理书本的范飞一眼,不依不饶地在丁诗晨耳旁笑道,“别忘了,你妈说过的,让我看着你!”

    丁诗晨的脸于是红得更厉害了,而许静却笑得更加灿烂。

    范飞的心中却是忽然解开了一个心结。

    下午许静邀范飞去操坪上谈话,许静的最后一句话,是说丁诗晨帮他是为了报恩,暗示他不要自作多情。范飞一直没想清楚许静说这句话的真实含义,而现在,许静这句话却透露出一个信息——丁诗晨的妈妈很可能是不允许她在高中阶段谈恋爱的,而许静与丁诗晨又是闺蜜,丁妈妈自然就或明或暗地叮嘱过许静,让她帮着看着丁诗晨,有什么异常情况就赶紧向丁妈妈汇报。这样一来,许静下午那番话也就好理解了……

    教室里的同学这时都走得差不多了,只留下这三个人在这耗着。而看许静的架势,似乎丁诗晨不走,她也就不走。

    “许静,我要给丁诗晨辅导几道几何题,你不介意的话,就一起听吧。”范飞的脸上忽然露出了如沐春风的笑容。

    范飞知道,许静最讨厌的就是数学,而数学中最讨厌的又是几何。

    所以他专挑几何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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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三十六章 第一次非亲密接触

    更新时间:2010-11-11

    “那就多谢了。”听了范飞的话,许静却嘿嘿一笑,然后扯了张椅子过来,大马金刀地坐了上去,一副奉陪到底的样子。

    范飞满头黑线地和丁诗晨对视了一眼,一时间都有些郁闷。

    “范飞,今天就别辅导数学了,我忽然想起还有更重要的事。你们老板不是让你今天赶紧去买手机吗?”丁诗晨忽然抿嘴笑道,“得了,你也不懂手机,我和许静也要回家,就顺便帮你去参考一下吧,省得你瞎买一通。”

    丁诗晨配合范飞说了句瞎话,同时满心无奈地把赖着不走的许静给捎带上了,算是表明了态度。范飞这下也没辙了,只得点头答应下来,然后背着书包带头走出了教室。

    许静用洞察一切的狡黠目光看了看范飞的背影,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然后亲热地牵着丁诗晨的手走出了教室。

    丁诗晨在左,许静在右,两人手牵着手,亲亲密密地走着,嘻嘻哈哈地聊着,好象把范飞当成了透明人。范飞则在丁诗晨的左边晃晃悠悠地走着,他插不上话,也不想插话,于是一路无语。

    校园的大路很宽,三个人并肩走着没什么问题,但走到校外相对比较狭窄的人行道上时,这种并排前进的方式就受了些影响。范飞在闪避一个迎面而来的青年时,右手无意间碰到了丁诗晨的左手掌。

    丁诗晨似乎被吓了一跳,本能地缩了缩手,脸上的神情也有些不自然。

    范飞却是暗自兴奋,他能感觉到丁诗晨手上的皮肤很光滑,就像丝绸一样又滑又嫩。但遗憾的是,碰触的那一刻实在是太短暂了,还来不及细细感受,让他很有些遗憾。所以他在继续闪避行人时,继续有意无意地去碰触丁诗晨的手掌。

    一下,又一下,就像蜻蜓点水,不露痕迹却又意味深长,点到为止却又锲而不舍……

    这个闷马蚤男终于走出了柏拉图的纯幻想境界,开始了实体接触,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父亲的大力鼓动。

    原本范之然还只是让范飞见机行事,找合适的机会去追追丁诗晨,可以在高三也可以在上大学时。可当范飞在送范之然去车站的路上,范之然忽然想起范飞提过的拒绝丁诗晨借钱给他的事,就细细追问起来。范飞于是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细说了一遍,结果范之然听完之后脸色马上就变了,一掌拍在了范飞的后脑勺上,把范飞当场给打蒙了。

    “你个狗脑子,缺心眼的东西!你的自尊很值钱是吧?小丁的自尊就不值钱?”

    范之然恨铁不成钢地教训道,“你想过没有,她和你现在什么关系都没有,她这么做需要多大的胆子?你那个凤姨和龙哥会用啥奇怪的眼神去看她?她为了帮你,都把自己的自尊放在别人鞋底下踩了,你懂不懂?她都对你这样了,你咋还跟个木头人似的呢?你对得起人家女娃娃的一片心意?范飞,你赶紧给我想办法弥补了,给她一个名份,否则我扒了你的皮!”

    范飞听到父亲对自己直呼其名,顿时意识到父亲是真生气了,一时间有些为难起来。毕竟他本不打算在读大学前恋爱的,而且就算他想追丁诗晨,她是否能接受自己还是个未知数,况且她家境那么好,她的家人能不能接受自己这样的穷小子也很成问题……

    总而言之,反正这事远没有父亲想的那么简单。

    不过仔细想了想父亲的话,范飞的眼前就仿佛浮现出一副场景——丁诗晨手里捏着一个装着一叠钱的信封,脸红心热地在龙凤餐馆外踌躇了很久,最后才咬了咬嘴唇,鼓起勇气走进餐馆,找到凤姨说明来意。凤姨听后大吃一惊,用十分怪异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把她当成了范飞的暗恋者和追求者。而身份尴尬的丁诗晨就只好硬着头皮接受凤姨的审视,尴尬地说着连她自己也不信的报恩的理由,最后在凤姨同情而玩味的目光中落荒而逃……

    这么一想,范飞的心顿时柔软起来,甚至有一种心悸的感觉。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若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眼里总是会看到别人的缺点和不是,而只有当你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来一个换位思考,你才能公正地看待整件事情。

    “飞飞,我知道你心思细密,遇事喜欢琢磨,喜欢前思后想,这是优点,不过这同时也是缺点。因为你想得多就顾虑多,顾虑多就会错过机会。前怕狼后怕虎是不行的,这成不了大器!”

    范之然在临上车之前,语重心长地说道,“年轻人就要有年轻人的朝气,敢闯敢干,错了大不了改正一下,反正你的路还长,不摔跟头也长不大!”

    范飞虽然有了强大的潜能和几分小心计,但说到底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少年,主意也拿得不太稳,被父亲这番话一说,也就真的动心了。

    既然父亲都鼓动他赶紧去追丁诗晨,把关系给尽快定下来,范飞心里也就有些跃跃欲试了,于是在这一趟三人行中,一向只会闷马蚤的范飞便壮起了胆子,借着这种微妙的碰触去吃丁诗晨的豆腐,同时试探丁诗晨到底对自己有多少好感。

    让他高兴的是,丁诗晨虽然有些闪躲,但没有把左手塞到裤袋里去,这就说明有戏!

    而丁诗晨则被范飞这种蜻蜓点水式的试探弄得手足无措,又喜又愁。

    这家伙……真是的……他怎么这么胆大?想干什么呀?现在怎么可以嘛?大笨蛋!

    丁诗晨咬着嘴唇想着心事,脸也一下子发烫起来,心里似有一头小鹿在拼命地奔撞着。

    她不是没设想过这种肌肤相亲的可能性,甚至还设想过范飞也许哪一天就会主动地来牵自己的手,虽然她一直没想好自己该怎么应对,但也抱着顺其自然的心理。不过此刻她的死党许静就在身旁,范飞的这些小动作简直就是在玩火!

    想到这里,丁诗晨既兴奋又紧张,既害怕却偏又有些小期待。

    而范飞的内心情绪也是高涨,通过那些有意无意的非亲密接触后,他本能地感觉到丁诗晨并不排斥自己,甚至有一种纵容的味道。于是范飞甚至有了一种亮剑的冲动,想一把抓住丁诗晨的小手,就此确定两人之间的关系。

    但范飞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毕竟他们的身旁还有个许静。

    如果真去牵了丁诗晨的手,许静不可能不知道,那么就意味着丁诗晨的家人和贺老师也可能会知道,这对于范飞来说,后果或许会很严重。

    按学校规定,高中生是不能谈恋爱的,就算默许,也不会默许高三的学生谈恋爱,毕竟这关系到高考成绩。至于丁诗晨的家人,想都不用想,肯定也是极力反对的。

    所以这种事应该要偷偷摸摸的,进村可以,开枪的不要。

    更何况,范飞心里始终还藏了一个大疑问,那就是丁诗晨到底是怎么认出自己的父亲的,这非常关键。在弄清这一点前,还是悠着点好。否则,或许是自作多情,然后自取其辱。

    到底她是不是像老爸分析的那样,真把我这副平凡的脸孔给刻在了心里呢?

    范飞的脑海里再次涌起这个疑问,这也让他有了片刻的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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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此光棍佳节之际,祝天下光棍早日变成双截棍……)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三十七章 穷小子和富家女

    更新时间:2010-11-12

    范飞左思右想之下,总算冷静了一些,但就在这时,丁诗晨忽然咬着嘴唇瞟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很复杂,带着些羞涩,又带着些嗔恼,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在责备范飞马蚤扰她,又像是在埋怨范飞磨磨蹭蹭地不够爽快。

    她的脸上也早也是绯红一片,就像晚霞铺满了蔚蓝的天空,分外迷人。

    范飞看到丁诗晨这欲拒还迎、风情万种的神情,顿时心中一悸,热血在刹那间都冲到了头上。

    他脑子一热之下,便直接把丁诗晨的眼神当成鼓励和期待了,暗自埋怨自己果然不够爽快。

    丁诗晨瞥了范飞一眼之后,便继续若无其事地走着,而许静这时却在扭头看着右侧的一个店子,浑没注意到这边的异样。

    天赐良机,豁出去了!

    一个声音在范飞的心底大叫道。

    这种内心里的疯狂叫喊,对于控制力一向极强的范飞来说,绝对是很特殊的情形,要不然怎么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呢?

    范飞右手五指虚捏,同时眼睛迅速向下一瞥,便看准了丁诗晨正在身侧摆动着的那只小手,准备一把拿下。

    就像在山林中捕捉野兔那样,决心要一击即中!

    “诗晨,你怎么一手心的汗?”

    而就在范飞满心兴奋、准备迈出关键一步的时刻,许静忽然把头扭了回来,疑惑地对丁诗晨说道。

    “啊?哦……刚才走急了,热。”

    丁诗晨像是被吓了一跳,愣了一下之后,赶紧答道。

    “咦,你脸怎么这么红?”许静看了看丁诗晨的脸色,又疑惑地问道。

    范飞和丁诗晨虽然内心里都是波澜壮阔,但都尽力保持着脸上的镇定表情,目光平视前方,显得若无其事。但控制力毕竟是有限的,所以丁诗晨的脸早已红透了。

    “呃……我刚才说了嘛,热。”

    丁诗晨有些慌张了,死死地抓住那个“热”字说事。

    “哦。”许静点了点头,松开了丁诗晨的手,轻笑道,“我还以为你被色狼马蚤扰了呢。”

    “你瞎说什么?”丁诗晨的脸上更红了,使劲地拍了许静几下。

    “好啊,你手里出汗了,就拍我衣服上,罚你给我洗一星期的衣服!”许静嚷了起来。

    被许静这么一闹一拦,范飞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顿时泄了,就像一个漏了气的皮球。

    许静和丁诗晨笑闹了几句之后,便揽着丁诗晨的肩膀,指着街对面说道:“看那里挂着的公告,有人中了58万的双色球耶,手气可真好!”

    街对面的一家福利彩票店围了不少人,一副红色的中奖条幅高高悬挂着,分外惹眼。

    “哇,手气真好!”丁诗晨也惊叹了一声,语气却有些平淡,声调怎么也扬不上去。

    “范飞,我问你,如果你中了五百万,你会怎么花?”

    许静和丁诗晨看了几秒钟热闹,就继续走着,而许静却借着这句问话,绕到了丁诗晨的左边,仰着头看着比她高半个头的范飞。

    她就像一座大山般,拦在了丁诗晨和范飞之间,眼神里还有些小得意和示威。

    范飞自然也不好意思再转到丁诗晨的身边去,那样就未免太明显了。

    于是在许静这个超级大灯泡的非暴力干涉下,范飞与丁诗晨的第一次非亲密接触就此流产。

    有点小悲剧,还有点小喜剧。

    “我哪有那手气?”范飞定了定心神,苦笑着回答道。

    “说说嘛,我是说假如你中了五百万,假如!”许静不依不饶地追问道,眼神里有一丝戏谑。

    “呃,五百万啊……”范飞也被这话题吸引住了,略为思索了一下,便答道,“拿100万在老家修一栋大房子,50万拿来给我和我姐姐读书,其他的都存在银行里,吃利息,过寄生虫日子,哈哈。”

    “诗晨,你呢?”许静又笑嘻嘻地扭头问道。

    “存银行不行,收益率太低,而且现在通胀这么厉害,都是负利率了,会越存越穷的,钱生钱才是王道嘛!我会拿300万去开一家公司,拿200万去炒股,分散投资和理财。”丁诗晨不假思索地答道,看来早就在心底设想过中五百万大奖这种可能。

    “唉,一个是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一个是不会享受生活的赚钱狂。”许静摇了摇头,悲天悯人地说道,“我才不像你们那么傻,要是我中了500万,我就买台200万的好车,100万用来吃喝化妆,剩下200万拿去满世界旅游。”

    “全花光?一分都不剩?”丁诗晨有些惊奇地问道。

    “切,钱是用的,水是流的,钱这东西不就是拿来花的?留着能生蛋吗?能带到棺材里吗?”许静撇了撇嘴。

    范飞沉默不语,因为许静没有说错,他骨子里仍是个小农民,观念也确实是小富即安型的小农意识,有点钱就想拿去盖楼,还有他没说出来的老婆孩子热炕头。而和丁诗晨一比,他的观念显然是落后了,和许静更是没法沟通。

    许静的这个问题,让他再一次想起了双方的家境、教育和观念方面的差距,不由得有些气馁。

    他想许静或许是存心这么问的吧,只不过变着法儿打击自己罢了。

    又走了一会,他们便走到了步步高商场的手机专柜。在那里,范飞看了一会手机,看的都是一千块以下的手机,但许静显然都看不上那些低档手机,一个劲地催范飞去柜台的右边,丁诗晨却没吭声,抿着嘴站在范飞的身旁。

    “等等,我先看看这边。”范飞进来时就留意到这个柜台的手机是从左至右越来越贵的,于是对着许静笑了笑,又问了售货员一句,“小姐,哪种牌子的手机最经摔?”

    “经摔?”售货员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似乎很少听到这样的提问,想了好一会才答道,“诺基亚的有运动型的,抗震防摔功能比较好。”

    “你们说呢,诺基亚的不错吧?”范飞扭头问许静和丁诗晨。

    “有的还行,有的很差,得看哪种型号、什么价格。”许静无可无不可地答道。

    而听到范飞和售货员、许静的对话后,丁诗晨的脸色却忽然莫名其妙地变了,半晌都没有吭声。

    范飞心里有些疑惑,但也没在意,于是拿了一款诺基亚的手机看。但他刚把玩了一会,丁诗晨就快步走到了柜台右边,看了几眼之后,就叫范飞过来看一款她挑中的手机。

    范飞无奈地走到柜台的右边,看了看那些四位数的手机,一时有些眼晕,苦笑道:“我还是觉得那边的好看些。”

    好看不好看是其次,关键是范飞身上只有1150块钱,这边的手机都明显超出了他的购买力。

    “还是这边的好些,一分价钱一分货嘛,这款诺基亚的是最经摔的。”丁诗晨咬了咬嘴唇,对范飞说了一句,然后指着一款诺基亚8800a手机对售货女孩说道,“美女,拿这款给我们看看。”

    范飞看了一眼这款手机,脸色顿时有些发苦了——这是柜台里最贵的手机之一,标价是8800元,几乎是天价了。

    “好。”看着一身校服的这三位学生来买手机,售货女孩的情绪显然不高,笑容一直有些淡,最后也只拿出了一款手机模型出来。

    “怎么是模型呀?我要看真机。”丁诗晨明显有些不高兴了,却还是轻言细语地。

    “是这样的,这款真机比较贵,怕弄坏,所以一般只让顾客看模型。”女孩解释道。

    “啧,弄坏了我会赔你的嘛,赶紧拿真机来看吧。”丁诗晨大约觉得有些丢面子,明显不耐烦起来了。

    “这个……这款机子得顾客决定买的时候才能试机的,否则摸来摸去,外壳的亮度会受影响的。”女孩有些为难地说道,眼神里却掠过了一丝鄙夷,不相信一身校服的丁诗晨能买得起这么贵的手机。毕竟,那些喜欢尝新鲜的学生是经常来这免费把玩最贵的手机的,但总是玩完了就不给钱,拍拍屁股就走人。

    “我现在就决定买了!”丁诗晨的自尊心似乎被刺伤了,一下子急了起来,声音也提高了好几度。

    加上在操坪上质问范飞那一次,这已是丁诗晨今天第二次起高腔了。这让范飞忽然觉得这丫头恐怕是个外柔内刚型的主,生起气来也是有几分烈性的,只不过平时掩盖得比较好罢了。

    “好,我马上给你拿。”那女孩被丁诗晨忽然爆发出来的强势给吓了一跳,赶紧说道。

    “不用拿了,这款我不喜欢,我已经看上那一款了。”范飞赶紧打了句圆场,同时往左边的柜台走去。

    “就这款!”

    丁诗晨眼明手快地一把揪住范飞的衣袖,有些赌气地说道。

    她的语气不容置疑,有一种命令的味道。

    “放手!”

    范飞淡淡地说道,脸色也一下子就阴沉下来了。

    他的心中怒气勃发,对丁诗晨的好感也瞬间大打折扣。

    你有钱是吧?只看得上贵的是吧?跟我玩财大气粗是吧?可这是我买手机,不是你!

    我只是让你来作参考,你凭什么决定我要买哪款手机?

    买单的可是我!

    而许静则一直没有吭声,只笑嘻嘻地在一旁看戏,看穷小子和富家女今天的第二次斗法。

    “就买这款,好吗?”

    丁诗晨的语气马上软了下来。

    她的声音里带着些委屈,甚至还隐隐有一丝撒娇的意味,决定却没有丝毫的动摇。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三十八章 败家子

    更新时间:2010-11-12

    “我再说一遍,放手!”

    范飞霍然转身,语气平淡,却坚定无比。

    丁诗晨脸上的表情楚楚可怜,但范飞丝毫没有迁就她的心思。因为他现在身上只有一千多块钱,铁定是买不起这款手机的,所以如果现在不阻止丁诗晨的蛮干,等会他就会因为付不起钱而丢个大人。他也不准备向许静和丁诗晨借钱,因为这款手机这么贵,属于根本没必要的奢侈消费,就算他身上有一万块,也绝对不会买这种手机。

    丁诗晨的眼圈忽然有些红了,也果然放开了手,却似乎看穿了范飞没钱的窘迫,于是低声补充了一句:“我来买单,行吗?”

    听了丁诗晨这句话,许静抿嘴一乐,似乎早料到了她会这么说。

    而范飞却反而更加恼羞成怒了,觉得自己被丁诗晨当众揭穿了身上没钱的窘迫情形,而她要替自己买单的事,更让他觉得她像是在同情自己这个穷小子,自尊心于是一下子便蹦出来了,板着脸说道:“谢谢,不用了!”

    见范飞转身要走,丁诗晨咬了咬嘴唇,忽然对售货员说道:“打包!”

    她这两个字说得很轻,却同样是坚定无比。

    售货员看看范飞,又看看丁诗晨,刚开始还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随即反应过来,抓起笔就去开票,显然不愿意放过这笔生意。

    她刚开始还怀疑丁诗晨只是随便看看,根本买不起,但丁诗晨身上爆发出来的气场,让她本能地意识到这个漂亮女孩不简单,很可能是哪个煤矿老板的女儿,卡里有的是钱。

    “等等!”

    范飞伸手拦住了售货员,然后深吸了口气。

    他已经被丁诗晨的固执给彻底惹毛了,也深深地感受到了丁诗晨身上颐指气使的富家千金做派,这让他极为反感。不过他知道现在与她继续争论是不明智的,只能让别人看笑话,于是他只好勉强压下心中的怒气,温言说道:“丁委员,货比三家,咱们再去别的店子看看吧。”

    “不用了,这家是最好的,真的,不骗你。”丁诗晨见范飞叫她丁委员,脸上的表情顿时再次一黯,却勉强挤出了一些笑容,有些哀求般地劝说道。

    “你怎么就这么固执呢?”范飞有些恼怒地低声说道,“别的店子也有这种款式,或许更便宜,我还想上网查一下这款型号的最新报价,在网上买便宜得多,上淘宝买也是可以的嘛。”

    这些话当然都是浮云,范飞是准备把丁诗晨哄出商场,然后自己就拍屁股走人,这算是给彼此一个台阶,不至于让群众围观。

    事实上,在他和丁诗晨闹出这么一幕之后,商场里已经有不少顾客在看热闹了。

    “真的不用了,这家的质量最有保证,都是行货,没有水货。别的店就难说了,网上就更不用提了。”丁诗晨依然固执地说道。

    “懒得跟你说!反正我这款手机我不喜欢,我也不要你们参考了!我要回去了,下次我自己来买!”范飞再次恼了,脸色一变,终于使出了杀手锏,也不管丁诗晨有没有面子了。

    丁诗晨的脸色也变了,她幽怨地看了范飞一眼,低声说道:“范飞,你以前救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