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始终无法对这些忘恩负义的畜生释怀。不过之前一直没有机会见到,所以也就没太往心里去。可今天一见草木纯,心里那股激愤之情一下就冲了出来。
刘全按住邹燃的肩膀,附耳道:“怎么了你这是?怎么对扶桑人这么生气?”
邹燃这才想起周围还有这么多人,赶紧收敛心绪,淡淡地摇摇头,独自坐在一边不再言语。不过他的表现被石莫迪和介子夫看在眼里,纷纷有种自卑和鄙夷的复杂眼神流露出来。
武鸿翘着二郎腿不屑地道:“怎么非汉人也进入帝国军队了?”
“哼,难道非汉人就不能进入帝国军队吗?”一旁的介子夫忽然大声道,“我祖上就是苗人,怎么了?”
石莫迪也站了出来:“我是土族人。可我不觉得非汉人就不能进入帝国军队!”
介子夫身材消瘦说话不甚有威势,但石莫迪可是个壮汉,身高不高,但那种剽悍的气息却是让人一窒。
邹燃没想到现在大汉帝国的军队里还真是什么人都收。只要是帝国的臣民,祖上三代都没有犯法就能考羽林军校。
就在众人尴尬时,军营里响起一阵鼓号声。
宇文献第一个站起来走了出去。众人正奇怪,刘全起身道:“走吧,这是进食号,食堂开饭了!”
※※※※※※※※※※※※※※※※※※※※※吃过午饭,军事训练还没有开始,龚振带着全伙人在营地内转了一圈,边走边给他们介绍营地情况。据龚振讲,营地围栏之所以是木质的,因为是按照帝国野战营地标准布置,所有的木栏都可以拆卸搬运。
汉帝国军团在作战地区,不管是住一月还是一天,都必须是布置好营地防御后才能休息。扎营处必须有水源,营地扎好后,要对所有的木栏和据马浇水湿透,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敌方火攻。
木栏外有数排据马延伸到营地外十米远处,所有据马下部深深埋入地下。木栏内有一排高架,可供强弩手站在上面向外射击。木质的了望塔也可拆卸,组装竖立上面可站立数人。营地里有灭火用的沙包土包无数,一旦敌方火攻可以灭火。
龚振这样为他们介绍营地,其实已经是在上课,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了解骑兵攻击方式。一旦轻骑遇到这种营地要立刻放弃强攻的念头。
如果情况确实需要强攻,必须要首先压制敌方的强弩。由几个轻骑用套马绳套住一个据马,将它从土中拔出。这样一个一个将拒马拔出,最后清理出一片空地来,再由重骑用他们的短型重击武器,将木栏击破,才能攻入营地中。只有轻骑时决不可强攻,因为那是在自杀。
再或者遇到敌方是以砖石砌城的营地时,骑军只能等步军军团的投石车、桥板车、冲车等这样的重型武器上来后,由步军发动强攻。而骑兵将不允许参加这样的攻击,只能破墙之后才能进入。
边走边看边学,随着邹燃对营地的布置越来越多,他就对以前从电影电视或者书本上看见的偷营、劫营、等等事情感到不可理解。按照这种营地布置,偷营?那是痴心妄想。而且邹燃知道,这些安营扎寨的本事可不是汉高祖或者汉圣祖这写穿越者发明的,而是中国几千年战争史中,各代将领用无数士兵的鲜血慢慢琢磨出来并加以总结归纳的教训经验。
营地内五十米会设有了望塔,营地千米外还会有流动巡逻队,离营地数里外还有巡哨。这三重岗下来,若谁为敌人,想要轻易偷营都不会是容易的事情。除非是那种简易临时的营地,但即使是那种营地,其布置也相当严格,绝对不会那么容易让人得手的。除非是用骑兵快速穿插,期间还不能遇到阻碍……
不由间,邹燃竟然开始想如何才能偷营成功。当然,对于被无数次夸大的“马踏连营”、“火烧连营八百里”之类的邹燃是再也不信了。
军事训练从下午未时开始,第一课就是队列。
队列分为站姿、行礼、正步等等,这些邹燃和刘全都练过,宇文献虽然平时不逊,不过毕竟也是从禁卫军校毕业的,这几手还是有的。三人在第六伙中练的是最快的,倍受瞩目。
队列训练到傍晚时分,接着休息一刻钟吃饭,然后副教官赵乐将第三曲全部召集起来教授战术课,学习骑兵战术及各种骑兵阵型运用。
※※※※※※※※※※※※※※※※※※※※※离芷县三百里地的清源县郊外也有一座军营。入夜时分,这里一样清寒。几乎同样规模的军营,连布置也是一模一样。在军营的一角,有两个身穿丘山铠披着红披风的士兵,背靠背地坐在军营的小山坡上,遥望星辰。
这两人虽然甲胄森严,但却显示出一股柔弱的味道。背靠背相依,两人还屈着腿,显得非常女性化。
月光清寒,冰冷的气息照着大地。
“秋香姐,你在想什么啊?”其中一个士兵忽然开口道。
“我在想,他在干什么?”
“他?是谁啊?”那个士兵忽然脱下头盔,露出一头青丝,赫然是叶冰兰。
而另一个士兵则是秋香了。
两人一起考入了羽林军校,由于她们都是帝大毕业的,算是学姐与学妹的关系,又被分配到同一伙,所以很快就成为了袍泽姐妹。
“冰兰妹妹,你怎么也来考羽林军校啊?在禁卫不好吗?”秋香撇开叶冰兰提的问题,单独问道。
叶冰兰被这问题问的一滞,轻轻蜷起双腿,高筒军靴包裹下的修长美腿垫在圆圆的翘臀下,仰头望着月空,淡然道:“没什么,家里的一些烦心事罢了!欸,秋香姐,你呢?你不是在帮惠妃娘娘管理《真凤》么?怎么也突然想来羽林卫了?”
问起这个,秋香堪比星辰的眸子微微黯淡下来。缓缓摇头:“也是因为家里的一些琐碎事……唉!”
帝国飘摇之卷 【第六十四章 游骑】
在邹燃之前的理解中,游骑和轻骑其实是一个性质的兵种。但是经过龚振和赵乐的解释和教导之后,邹燃明白了这两种骑兵个根本区别在于行动性!
游骑,顾名思义,是游动的骑兵。他们是整个骑军团的前哨和前锋,骑军团接到出动命令后,第一个出发的肯定是游骑。游骑的任务,一是侦察敌军具体方位以及敌区域的地形环境。二是拖住敌军主力,等待己方主力师团到达后与敌展开决战。
游骑要时常保持齐装满员,由于常常要急行出动,所以全团将士均配有三匹战马。游骑出发时只随身携带十日粮草,进入敌方地区后要自己寻找食物。游骑要经常深入敌方身后,因而全团将士均为骑士以上战斗人员。游骑是骑军团中调动最频繁、与敌接触最早、伤亡人数最多的团队。
而轻骑就恰恰相反。轻骑属于军团的决战部队序列。在与敌进行接触后,进行决战时轻骑将是重要的主力。负责侧翼和迂回作战,有时候还要求策马冲击敌阵。所以轻骑都会配备骑枪。游骑就不能做这些。让游骑是去完成轻骑的任务有时候就是一种谋杀。
邹燃之前所在的禁卫轻骑实际上就是这种部队。在很大程度上来说,轻骑对战斗要求比较高,而对行动性要求比较低。它甚至不要求轻便,只要求能够有较强的攻击力。
游骑战术要求灵活机动,时而分散成零散小队单独出击,时而汇聚成军切断敌军后路和马蚤扰敌军粮道,当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侦查,在充当军团双眼的同时消灭敌军斥候,让敌军成为睁眼瞎。
而轻骑的要求除了机动灵活外还有攻击上的战术合纵等等。从这里看似乎轻骑要比游骑难,但实际不然。游骑更类似于现代的快速反应部队和特种作战小组,要求单兵和团队组合皆出众,而轻骑则对团队要求较高。
严格意义上来说,在乐浪郡的时候邹燃是把轻骑当成游骑在指挥的。除了固县郊外那场被无奈的拼杀类似于轻骑外,其他都是在使用游骑战术,不断的和白甲兵游走,致使全军转战千余里。而在游骑的使用上,邹燃也犯了很多在现在看来无比幼稚的错误。
比如赵乐告诉他们的,骑兵的正规师团是打击敌军的主要力量,大多数时间是集团出动、集团作战。因而对阵型要求较高,在战场上轻骑的主要任务是消灭敌方骑兵,然后从侧移攻击敌方中军或后军,使敌军队形陷于混乱最后导致溃散。
轻骑军团作战,不是直冲入敌军与敌展开近距离厮杀。赵乐说,轻骑最常用、最厉害的一种交战阵型有两种。一种名为是车轮阵。此阵是以曲为单位,百余名骑士距敌军骑兵一百五十步处,张弓射击敌军。一曲过后,另一曲接上,周而复始连绵不绝,仿若一个滚动中的车轮,所以命名为“车轮阵”。另一种叫剃刀阵,部曲皆可,围着敌军不断从侧面冲刷敌阵的边缘,以此来削弱敌军的战斗意志和战斗兵力,迫使他们恐惧,然后露出破绽,最后再找准时机用重兵突破敌阵,将优势扩大。
不论是车轮阵还是剃刀阵,对敌军来说都会是一场噩梦。一般遭到这种持续不断的射击后,敌军会顷刻间瓦解崩溃。但这种阵型的运用要求极高,需要各部曲之间默契配合,队形不能出现一丝混乱。不仅是队形要求运用熟练,而且对每名骑士的要求也很高。
想想在高速奔驰的马背上持弓射击也在高速移动中的敌军骑兵,又要始终与敌军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要注意自己不能偏离在己方队形中的位置,没有高超的射击技术和高超的骑术是完成不了这些事情。
而要体现这两种阵型的威力,需要曲长甚至伙长等中下级军官们的指挥能力和配合意识。需要下级军官们在战场激烈的战斗中要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能根据己方号角的指挥,迅速作出反映。成为一名合格的下级军官,这是邹燃现在迫切想要做到的。
※※※※※※※※※※※※※※※※※※※※※接下来的训练更加刻苦。邹燃和刘全他们几乎花了所有精力和时间在这些训练上。
理论知识训练包括:学看军事地图、指挥曲伙伍作战要领、分辨方位、战场救护、战马养护、分辨号角以及使用号角、根据命令制定作战计划、野外营地选择及布置、各种适合骑兵作战的阵型运用、掌握敌方阵型的弱点等等。
军事素质训练包括:马术训练、射击训练、长途急行、练习阵型、指挥伙伍,甚至是单兵的作战、训练识别旗号等。
这两种训练对比来说邹燃和刘全,包括宇文献都对军事素质训练不是很重视,因为这些在禁卫中已经学习过。反倒是那些理论知识非常让邹燃等人着迷。
在平时训练结束后,待在营房里时邹燃还经常会举出一些战例来供几个人一起参详研讨一番。
在一个月的一天夜里。他们又围在营房里开始阵型推演。
“假设,敌军拥有十八万,六万重骑,八万步兵,两万弓箭手。重骑以全身重甲为装备,冲击力度与我军相当。八万步兵以鱼鳞阵应战,分别有长枪手、掷斧手、重步兵、轻步兵各两万,弓箭手为长弓手,步距是两百五十步。他们背靠南北走向的河,还有一座西方式的城堡。而我军只有六万,全部是轻骑,没有重骑。作战地点是在一个平原上,争夺焦点为一座桥。这种情况下我军能赢否?”
邹燃在纸上用铅笔将大致的作战条件画出来,然后推到了刘全和宇文献的面前。武鸿和王家兄弟,以及荆川都探过头来思考。石莫迪、介子夫以及草木纯只能坐在自己的床上探头探脑。
他们三人中除了草木纯喜欢往这边凑以外,其他两个似乎因为邹燃第一天的表现对这些汉人兵有排斥感,不往前凑,但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对邹燃提出的战例很有兴趣。
同袍之间的情意是很容易磨练出来的,毕竟是一起吃苦一起受累,感情也增进的非常快。连武鸿和宇文献之间也慢慢多了话起来。
武鸿先皱眉道:“兵力这么悬殊,根本没法打嘛!而且要抢这座桥,邹燃,你画的这个地图是不是有问题啊?这对我军来说明显就是屠杀啊!”
宇文献却看出了更多东西,疑惑地道:“邹燃,你画的这个地图好像是……东欧平原?”
邹燃不禁赞赏,点头道:“对,这幅地图是东欧平原。”
宇文献讶然:“你拿罗马帝国当假想敌?那这条河是……?”
“是罗马帝国法兰克行省的多瑙河!”邹燃直言不讳。
这样一来整个战力对比就更加明显了。
王贞忽然道:“没有后勤限制吗?”
这段时间以来的相处,众人都发现王家兄弟里王贞非常的少言寡语,但是却很富有头脑,他话不多,但几乎句句都指中要害。
王楚道:“对啊,有没有后勤限制啊?”
邹燃摇头:“没有。后勤问题直接忽略吧,因为我假设敌我两军明日就要开战了。”
武鸿把地图一推,倒在炕上道:“那不用看了,我军肯定大败。六万骑兵对阵十八万的罗马军团,我不信能赢!邹燃,你不用故意弄一个必败的局来玩吧?一点意思都没有!”
“谁说必败了?”邹燃似笑非笑地看着武鸿,道:“我告诉你,这局根本不是必败。因为曾经就有人这么干过!”
武鸿蹭一下来了兴趣,看着邹燃道:“哦?谁这么厉害?”
邹燃自然不能告诉他这人是已经不可能出现的蒙古大军西征统帅拔都和速不台。
一直不怎么吭声的荆川忽然道:“你是说以战斗必须在一天内结束吗?
荆川是荆襄郡人,长的非常魁梧高大。满脸络腮胡,一看就是猛将那一类的人才。不过经过这段时间接触,邹燃知道他其实是个很喜欢动脑筋的人。
邹燃摇头:“不,战斗这种事怎么可能规定什么时候结束呢!我只说正式开始的时间,却没有说什么时候结束。”
众人开始思索,但好像都没什么结果。王楚趴在炕上,用手托着下巴使劲思考,眉头都拧成了川字。
邹燃也朝石莫迪那边招了招手:“石莫迪、介子夫,你们也来参考一下嘛!”他偏偏漏掉了草木纯,可这个草木纯竟然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挤在人堆里晃着脑袋道:“好好好,我们一起想想!”
对于这个扶桑人,邹燃真是没有什么好感。原因很简单,就是草木纯太过阿谀了。往好了说他是仰慕大汉,敬重汉人,可往坏了说这是一个趋炎附势的势利小人。不但邹燃不喜,就连对他印象不坏的石莫迪和介子夫也有意疏远他。
听见邹燃主动打了招呼,石莫迪和介子夫也不再离群,靠了过来,蹙着眉头思考。
时间过去了一刻钟,但众人却依旧没有任何心得。就在一筹莫展时,刘全忽然“哈”一声笑道:“邹燃,我想到了。”
众人齐齐看向他。
邹燃也高兴地看着刘全,他一直认为这个局能破开着应该就是刘全,因为之前邹燃跟刘全探讨过很多这方面的内容,只要他留点心,应该会注意到的。
“哦?那你说说!”
刘全兴奋地道:“首先,如果我军能够打到东欧平原的话,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罗马帝国内部已经不稳,他们的军心至少已经被我们打怕了。那这十八万人其实就是一群丧胆的士兵。而我军却士气正盛。”
邹燃一愣,他没想到刘全竟然会先从这个角度分析,可是转念一想又不能否认他的分析是对的,于是点点头。
刘全高兴地正要往下说,王贞忽然冒出一句:“背水一战,更可怕!”
武鸿一愣,赶紧道:“对啊,我们都打到东欧平原了,可以说罗马人在这里集结十八万军队根本就是背水一战,那这士气上应该不是观点吧?”
这还王贞还真是一针见血。说的众人哑口无言,连邹燃都没想到当初贝拉四世集合了欧洲最强军队抵抗蒙古人时已经是背水一战。
这时宇文献道:“不,罗马人的观念跟我们不同。他们不以投降为耻。所以并没有背水一战这种说法。”
王楚也点头:“对,等我们大汉帝国打到东欧平原,他们的士气应该低落到一个可怕程度才对。”
“停停停!”邹燃赶紧打断,“咱们只讨论战术,不讨论政治。你们就分析如何用现有兵力打败着十八万敌人就可以了。刘全,你接着说。”
刘全却蹙眉道:“我,我考虑还有些欠缺,让我再想想。”
邹燃很是失望,这个刘全考虑事情还是喜欢往政治上靠,更大程度上来说,刘全非常符合一个政治家的条件,喜欢不战而屈人之兵。
“哈,我想到了!”宇文献忽然拍手跳起。
石莫迪也展颜道:“我也想到了。”
“哦?快说说!”武鸿和介子夫同时道。
两人在这一刻开始谦让起来。最后还是邹燃道:“这样吧,我们都把自己想到的方法用纸写出来,如何?”
“好!”
三人写好纸条,一摊开,只见邹燃的纸条上只有两个字“游骑”,而石莫迪的纸条上写着“迂回”,宇文献的纸条上则是“诱敌深入,迂回包抄。”
三个人的观点几乎一致。
荆川、王楚同时一拍脑门道:“呀,对哦,东欧平原可是宽得很,把罗马军队先用轻骑往东边引,然后迂回过去嘛!”
王贞却又一字一顿地道:“游骑的补给困难,难以大范围纵身迂回。”
其实此刻所有人都有意识到游骑的速度。虽然此刻汉帝国的骑兵奔袭速度已经不如圣祖时期,但其一天两百二十里的速度还是让人敬畏的。不过基于现在普遍将游骑当成巡哨使用的思维定势,所以他们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邹燃道:“其实游骑的补给一点也不会困难。因为游骑只是负责穿插敌后,然后截断敌人的后路。补给完全可以依靠马奶和马赘肉。按照这个计算,游骑的迂回速度完全可以做到一天三百里,如果作战时间紧急,甚至可以夜间行军,那一天一夜至少可以达到四百到五百里。”
武鸿撇嘴地道:“怎么可能?一天一夜五百里路,我才不信!再说了马赘肉可是伤身的……”
宇文献却道:“我信。”他目光看向了邹燃和刘全,嘴角露出笑意:“你们两个当初在乐浪郡就是这么做的,对吧?”
想起那段痛苦不堪的日子,邹燃和刘全现在只剩下苦笑。
“嗯,是的。那时候我们几乎个个带伤,所以行军速度并没有提到最快。但按照我的这种做法,一天一夜五百里路是完全可能实现的。你们看,多瑙河下游有一条支流叫赛约河,这条河河面不过六丈,河深不及九尺,若在冬天夜里,我们完全可以从这里渡河绕到敌军后面。距离恰好是四百里路,试想一下,在正面战场我军一直用游骑引诱敌军出击,边走边射,将敌方的阵线拉长,然后我们再出其不意从后面攻击,敌军会怎样?”
王贞眼神灼灼:“溃败!完全的溃败!”
邹燃重重点头:“对,完全溃败!不管他们有多少重骑,一旦溃败之后他们的战马跑不久,我们只要派游骑尾随其后,等他们马力耗尽时就可以轻松上前收割人命,不费吹灰之力!”
众人一片恍然。可武鸿还是无法接受:“照你这么说,重骑这个战场决战霸主就一无是处了吗?”
邹燃微笑不语。事实上他的确是这么认为的。
重骑在正面对决的时候自然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但一旦被对方拉开距离和速度就只能是活靶。只有待宰的份。
草木纯在一旁听的只点头,谄笑道:“邹君果然智谋无双,才思敏捷,不愧是大汉帝国佼佼者。我就说嘛,能作出《精忠报国》和《战歌行》这两首绝世名篇的人绝对不是泛泛之辈……邹君,如果可以,我真想一辈子跟在您身边跟您好好学习……欸,邹君,别走嘛!”
所有人一听都是汗毛倒竖。邹燃更是觉得鸡皮疙瘩乱跳。赶紧跳下炕拿起脸盆去外面洗漱。
这个扶桑人难道真的转了心性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秋天。从初春到初秋,邹燃已经在芷县军营度过了大半年的时间。
草原上生长着茂盛的贝加尔针茅、地榆、黄花、日阴菅,在微风的吹动下,酷似收割前的麦浪,此起彼伏,金波荡漾。一条弯弯的小河从营地西面细细流过,河水似乎被湛蓝的天空映照成蓝色。
军校里养护战马的兵卒,每日会赶着马群出外放牧。张锐看见马群里面居然有一些才出生不久的小马驹,它们时而前、时而后,象是一群不听话的孩子。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影响对人类文化的推动作用超过马。马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家畜之一。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逐水草而居的时期起,马就逐渐成了人类的亲密朋友。特别是马成为人类的交通运输工具之后,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迁徙能力。尤其是骑兵和战车的出现,深刻地影响了世界许多民族的盛衰荣辱。
马是一种神圣的动物。当它向我们轻快地跑来时,浓密飘逸的长发在风中随意的舒展,矫健有力的舞步优雅而庄严,直挺的脖颈和炯炯有神的双目处处透出它尊贵的身份。
邹燃已经开始从新学习御马之术。从套笼头开始,无论是牵马、吊马、举肢还是调教索。都学的一丝不苟。在军校里他的训练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个邹燃就是写《精忠报国》和《战歌行》的那个,甚至连执教官和教官们也知道,但却没有人在这里提及。龚振和赵乐也没有因为这个原因对他另眼相看,反而会时时对他严厉要求。
在第六伙中,邹燃的理论知识学的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他七拼八凑的那些知识结合到现在已经是高深的学问了。但军事训练方面他却永远赶不上两个人---武鸿和荆川!
武鸿自不必说,这小子天生就是练武的材料。任何高难度的训练科目在他眼中都是小菜一碟。而那个荆川,还真是猛将型人才,学员之间进行骑兵冲阵比试的时候简直是势如破竹。连龚振都说,当骑兵队伍里有像荆川这样的人时,整个作战风格和战术策略都要为之改变。
慢慢的,邹燃和荆川在军校里有了两个外号。“邹诸葛”和“荆霸王”。
当然,这只是第三曲内部的称呼。教官们对于邹诸葛可是一点都不客气。特别是龚振,仿佛专门针对他一样,时常让他单独出列来进行训练。不过也因此邹燃学到了许多以前不曾学到过的野外知识。最基本的就是辨识方位的技巧。
比如在山地要辨认方向,就看草、树、果实。南坡的草,生长得高而茂盛;冬天南面的草,也枯萎干黄得较快;树皮一般南面比较光洁;夏天松柏及杉树流出的汁,南面的比北面多;秋季果树朝南的一面,枝叶茂密结果多;果实在成熟时,朝南的一面先染色;实在不行,砍下一棵树,年轮是南疏北稠,一目了然。
在平原丘陵地区辨认方向,可以看蚂蚁窝,因为它们总是在树和灌木的南面;不然就看石头上的青苔,它所生长的地方一定是向着北面。
草原上辨认方向,可以看平菊和野莴苣的叶子,它们都是南北指向;春季积雪先融化的一面,朝着南方;坑|岤和凹地,则北面融雪较早;河流多为北岸平缓,南岸陡立。
沙漠中辨别方向最为困难,可以利用风来确定一个方向;随时注意地上的粪便;有太阳时,可以利用“立竿见影”来识别方位;晚上,更是可以利用星辰定位。
帝国飘摇之卷 【第六十五章 卖身】
老李头感觉很高兴。这半年来日子是越来越好过了。
首先是东部十二个郡县风调雨顺起来,粮食的供应一下就宽松了不少。这也导致原本高居不下的粮食价格回落,以往需要一个金币才能买百斤米面,现在五十个银币就可以了。
其次是老李头现在已经不用再亲自出去卖唱,那个外甥女刘芳竟也学会了唱曲儿,被看她身板子瘦小,但那嗓门高啊。以往自家婆姨也唱不上去的调儿,刘芳竟然能够一口气吊上去,而且能够做到“千转八绕”,似杜鹃鸣啼,鸿雁孤飞。那声音简直能勾死个人咧!唯一可惜的是,自己这个外甥女自小就有病,底子没打好,一旦唱曲儿只能唱一两首,一旦多唱这身体就开始出虚汗,心悸,气短,不能持久。这让老李头觉得很遗憾。
不过这点遗憾现在也变成了高兴。正因为刘芳每次只能唱两首曲儿,所以她也变得珍贵起来。很多达官贵人还以为刘芳这是故意的,加之刘芳的声音好听,反而非常多人开始买她独唱。
按照那个豪客的说法是啥来着?哦,对了,“物以稀为贵”。正因为刘芳唱的少,反而变得珍贵起来。
李秦氏一句话道出了那些达官贵人的龌龊想法:“什么‘物以稀为贵’,那些有钱人就是贱的,芳丫头唱不上去他们就整些应景的词儿来宣传呢!”
老李头颇觉有道理。
现在老李头一天就算坐在家里,也能有十几个银币收入,虽然日子过的还是紧巴巴,但总好过以前衣食无着了。
这天中午,老李头待在家里,调试着自己那把二胡。李秦氏却蹬蹬地颠着步儿,喜气盈面地跑了回来。后面跟着娇怯怯的刘芳,单薄的身体上穿着一件蓝色缎面的碎花罗裙,步姿轻绰,头上用头巾扎成熹微髻,显得非常成熟和端重。瘦弱的背上还背着一把和体型不符的硕大琵琶,走的亦步亦趋。
“当家的,当家的,咱们今儿遇见贵人啦!”李秦氏一进家门就冲院子里的老李头嚷嚷。矫捷的身体里充满了力度。
老李头先走到门口,帮刘芳把琵琶拿下来,放在一边,然后对李秦氏埋怨道:“你也是,这么大把琵琶怎么给芳丫头背呢?她身子不好,这样会累坏她的!”
刘芳赶紧摇手道:“不会不会,舅舅,我看舅母今天急着回来,所以我背着,没事儿的!”
李秦氏脸上闪过一丝羞红,嘟喃着把琵琶接了过来。
从三个月前开始,都是李秦氏带着刘芳去西山卫城各个酒楼饭肆里卖唱。刘芳唱的曲儿不多,所以大多数时间还是李秦氏在唱。说起来李秦氏曾经也是书香世家,自小也颇通五音琴律,各种乐器多少也能弹些,她见刘芳不能唱,于是就开始教她为她伴奏。现在大汉多的是可以唱的词儿,随便加点就能唱出好价钱,她李秦氏可精着呢!
“啥好事儿啊?看把你激动的!”老李头给刘芳搬过来个马扎,示意她坐下来。
刘芳却赶紧摆手,举起细细的胳膊探到脑后紧了紧松落的发髻,卷起罗裙又到灶间忙活着午饭了。老李头看着勤快的刘芳,深为她的懂事和乖巧高兴。可惜,自己不能生,那就只能把这娃当自己的孩子养了。
李秦氏一屁股坐在了马扎上,笑盈盈地看着刘芳在灶间忙碌的身影道:“当家的,你说如果有人肯买咱们芳丫头去京都唱曲儿,你觉得咋样?”
“啥?”老李头眼一瞪,忽然明白过来点什么,压低嗓门道:“秦楼点花了?”
李秦氏笑滋滋地点头:“嗯,点了呢。而且今天是秦楼头牌紫蕊姑娘来这里点的,她说咱们芳啊可能会成为今年的花魁呢!”
秦楼作为汉帝国最大的艺伎组织,每年都会在各地挑选才貌俱佳的少女加入。以买身或订契约的方式将这些少女带进秦楼,然后对她们进行相应的训练,接着在让她们出去卖唱或者卖艺。这样才保持了雒阳八景之一的“银河仙女”每天不绝。这个过程有点类似于现代的星探在民间寻找明星。
有仕林才子为这个秦楼寻找美女的过程称之为“点花”,并且每年会为这个活动排一个“花名谱”,排名第一的就是“花魁”。
当然,良家妇女是不可能接受秦楼这种私自“点花”行为的,所以秦楼大都是在伶人之间去选取自己看中的女孩。前几年东西郡县天灾不断,有非常多卖儿鬻女的情况,这也为秦楼大肆“点花”创造了条件。这几年来秦楼的“点花”活动是越来越大,紫蕊据说就是去年前被从蜀郡给点出来的“花魁”。
伶人之间对这个事是不陌生的,对这个活动也非常支持,毕竟如果能被秦楼点中,不仅能够抬高身价,而且也不会再沦落为酒肆坊间的低级清伶。反而能够鱼跃龙门,成为万众瞩目的可人儿,哪个少女不怀梦呢?
老李头听见这个消息也高兴不已,问道:“那,你和紫蕊姑娘定下了吗?”
李秦氏使劲点头:“嗯,定下了。紫蕊姑娘会在京都尚善坊给咱租套屋子,让我们尽快搬过去住呢!不过她想买下咱们芳,我没敢答应,推说要回来跟你商量!”
“商量啥,咱肯定不卖啊!”老李头兴冲冲地道,“咱跟秦楼签契约就是了!”
李秦氏为难地道:“可是,紫蕊姑娘说,如果咱们不卖,那她就不能保证让咱芳上‘花名谱’呢!”
要上“花名谱”就必须有举荐人。紫蕊作为去年的“花魁”,如果能给刘芳当举荐人,那肯定是有希望的。
老李头蹙眉道:“怎么这样?”
李秦氏看了一眼已经生起灶火在忙碌的刘芳道:“当家的,我看不如就签了卖身契吧?紫蕊姑娘非常看中咱们芳,如果签卖身契可以给咱三倍的价钱,那就是四百金币呢!还说往后还可以让芳给咱寄钱……你说呢?”
老李头沉着眼,闷闷地道:“这事儿你跟芳丫头说了吗?”
李秦氏摇头:“没呢,刚才芳在唱曲儿,我跟紫蕊姑娘在包间里谈的。啧啧,要说人家那气质啊,可真是风华绝代,妖娆妩媚啊!听说她现在可是礼部尚书薛大人的禁脔,就快成为薛大人的第六房妾侍,实在羡煞个人了!”
老李头还是闷闷地不说话,半晌才道:“我总觉得这像是卖了渔网买了条鱼,不实在啊!”
李秦氏看中了那四百金币的高价,所以低声道:“欸,当家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咱芳这气喘的毛病,也就是在这雒阳附近,若是在乡下邻里,她这根本没人听啊!等年岁大了,她唱不动了,那还有谁会花钱听她的呢?再说了,若是上不了‘花名谱’,她就只能在这里厮混终身,在这让就算天天也有这好日子,她能赚到四百金币么?所以啊,我觉得让紫蕊姑娘调教咱们芳才是正理儿。只有这样咱们芳才能更有出息呀!”
老李头咬着唇,想了半天才道:“这事儿还是跟芳商量商量吧,让她拿主意……”
“欸,她还小,能拿什么主意啊?当家的,不是我说你,你可是她舅,现在他们一家都死了,就剩你一个亲人,你不为她着想谁又会为他们心呢?刘弟那样儿你又不是没看见,整天就知道在坊间厮混,根本没出息。咱们只能指望芳啦!”
说话间,刘弟推开院子门走了进来,看见坐在角落里咬耳根的老李头夫妻也没行礼,就那么冲老李头道了声:“舅舅!”径自跑到灶间给姐姐帮忙去了,对李秦氏是压根没理。
李秦氏恨恨地看着这个不懂礼数的刘弟,银牙暗咬,低声道:“当家的,你可得拿定主意咯。这刘弟整日里就知道到处厮混,东家的田地也不肯种,成天蹲在禁卫军营门口偷看,这都第几次被人抓住扔回来了?要不是你,他早就被人打死。若是芳不出息点,她怎么照顾这个弟弟?”
老李头长长地叹了一声,默默点了点头。
※※※※※※※※※※※※※※※※※※※※※“姐,我今儿问到了,原来那肮脏小子被裁撤了,现在应该在京都住着呢!”刘弟一边给姐姐打下手,一边低声道。
刘弟口中的肮脏小子就是邹燃。自从那日看见邹燃骑着高头大马朝雒阳奔去之后,刘弟就一门心思要等邹燃回来。
作为禁卫军唯一打胜仗的禁卫轻骑第一部,邹燃那点事儿自然也被坊间传播。刘弟很快就打听到邹燃是乐浪郡孔泉县人,差点饿毙在路上,幸好遇到平阳公主,收为禁卫军,接着斩白甲,战龚川,破固县,杀酋将,转战乐浪千里地,获取军功升子爵……这些都已经是民间那些说书的嘴里最常念叨的词。
刘弟没想到自己当初那个看不上的肮脏小子竟然还有这番际遇,他想看在同乡人的份上,没准能带着自己一起进入禁卫军也不一定。只要能进禁卫军,那他就不用再受自己舅母?br />